第四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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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德由于作出了上面这个结论,比过去更加棘手地来考虑自己的前途问题。他考虑后的主要结果就是:他必须给自己出出点子,而且还得越快越好。截至目前为止,他能找到的工作,充其量只是十二到十五岁的男孩子们有时干的一些零活:每年夏天这几个月里,帮着包送报纸的人派报;整整一个夏季,在小杂货铺地下室里干活;入冬后有过一阵子,每逢星期六,开箱拆包,搬弄商品;就这样,他每个星期可挣到优厚的报酬——五块美元,那时在他看来,这一数目几乎好象是偌大的一宗财产了。他觉得自己有钱了,也就不时去看戏、看电影,坐在票价低廉的剧院最高楼座,根本不管父母的反对(在他们看来,戏和电影不仅是尘世俗物,而且邪恶透顶),所以,象这样的一种娱乐消遣的方式,他也非得瞒过他们不可。不过,那也阻止不了他。他觉得,这钱是他自己的,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甚至还把小弟弟弗兰克一块儿带去。弗兰克自然乐滋滋跟着他去,而且始终闭口不说。
同年晚些时候,他想退学,因为他早就觉得自己上学太迟,总是赶不上去。于是,他就在本市一家专售廉价品的小杂货店里觅到一个工作,给卖汽水的店员当助手。这家小杂货店正好毗邻剧院,因而叨光不少。这里是克莱德上学必经之地,因此,挂在那里的一块“招收学徒”的广告牌子,首先引起了他的注意。后来,克莱德跟那个后来在其手下学生意的年轻人谈了一谈,假装自己不仅十分愿意,而且办事也很能干。他从这次谈话中获悉:如果说这套本领他学到了家,包管挣大钱,每星期可挣十五块美元,最多甚至高达十八块美元。据说第十四街和巴尔的摩大街的交岔路口的斯特劳德铺子里,有两个伙计就挣这么多的钱。他上门应聘的那一家商号,只肯给十二块美元,也就是绝大多数店铺的标准薪资。
可是人家当即告诉他:要学好这一套本领,是需要一定时间,还要得到行家热心点拨才成。他要是乐意上这儿干活,开头就算每星期给五块美元——这时克莱德听后脸一沉——得了吧,干脆就给六块美元。说不定他很快就学会这套本领,能调制各种美味的饮料,并在各式各样的冰淇淋里添上果汁、甜食等等,做成圣代1。当学徒嘛,一开头不外乎是洗涤杯盘,把饮料柜台所有的机器设备和工具拭擦干净;更不必说,每天清晨七点半,打开店门,打扫店堂,掸去尘土,还有小杂货铺老板派给他的送货差使。有的时候,他手里没有活儿,而他的顶头上司——一位名叫西伯龄先生的,是个充满自信、闲话又多的年方二十的时髦小青年——生意太忙,实在照顾不了,因此,调制那些一般性的饮料——柠檬水、可口可乐等等,根据营业需要,也就会叫克莱德代劳了——
1圣代(译音),盛在杯里的加水果蜜汁或其他佐料的冰淇淋。
于是,克莱德跟母亲商量以后,决定把这个有趣的职司接下来。首先,据他暗自估摸,在那里冰淇淋有的是,他想吃多少,就有多少,不必自己掏钱——是一大优点,不容忽视。其次,那时他已经看出,反正这是进门学生意、学本领的第一步——做生意这一套本领,也正是他所短缺的。再说还有一点,在他看来,也不见得对他完全不利的,那就是:这个铺子里要他一直上班到深夜十二点钟,而白天可以补上几小时作为调休。这么一来,晚上他就不在家——晚上十点钟那个夜班,他终于可以不参加了。除了星期日,他们再也不会叫他一块儿做礼拜去了;甚至星期天也不行,因为听说他星期天下午和晚上也得照常上班去。
再说,这个专管冷饮柜台的店员,经常收到隔壁剧院经理送来的免费入场券。加上小杂货铺有一道边门,与剧院的大厅相通——这种关系,对克莱德来说,真是太富有吸引力了。能在一个与剧院关系如此密切的小杂货铺里忙活,看来是满有意思的。
此外,还有最大的一个优点,使克莱德既高兴,但有时也会失望的,那就是:赶上演日场的那些日子里,不论开场前和散场后,照例有一群群的年轻姑娘们上这儿来,有独个儿的,也有几个人在一起的,她们坐在柜台跟前,吃吃地笑着闲聊天,有时还对着镜子拢一拢头发,再涂上一点脂粉,描一下黛眉。克莱德虽说是个乳臭未干、涉世不深和不谙异性的毛头小伙子,可是一见到这些年轻姑娘,对她们的姿色,以及她们的泼辣、自负、可爱的模样儿,总是百看不厌的。这可以说是他生平头一遭,一面忙着擦洗杯子,灌满盛放冰淇淋和糖浆的容器,将一杯杯柠檬水和桔子水摆进托盘里,一面几乎不断地有机会从近处仔细端详着这些年轻姑娘们。她们——简直令人不可思议!她们多半穿得都很漂亮,外貌也很标致,戴着戒指、别针和好看的帽子,披着名裘大衣,脚蹬精美的皮鞋。他还常常偷听到她们正在闲扯的那些有趣的事儿——比方说,茶会啦、舞会啦、宴会啦、她们刚看过的演出啦,还有她们打算不久就去玩儿的地方,有在堪萨斯城里,也有本城近郊,今年和去年的时装款式到底有哪些不同,正在本市演出或者即将来到本市演出的某些男女演员——主要是男演员——的迷人的魅力。直至今日,这些事情——他在自己家里都是从来没有听到过的。
这些年轻的美人儿里,还有不是这一位,就是那一位,时常由某个男士陪伴着,这种男士身穿晚礼服和与之配套的衬衫,头戴高筒礼帽,系上蝴蝶结领饰,手上是白羊皮手套,脚下则是漆皮鞋——这种装束打扮,在当时克莱德心目中,真是最高贵、最漂亮、最豪放、最有福祉也没有了。要是能那么雍容大方地穿上这样衣装服饰,该有多好!要是能象这么一个时髦小伙子一样,跟一个年轻姑娘喁喁私语,该有多好!那真可以说是到了至臻至美的境界啊。那时候,他觉得,只要他连这样的行头打扮都还没有,那末,哪一个漂亮姑娘也不会瞅他一眼的。显而易见,这些东西是非备不可的。只要他一旦有了这些东西——能有这样穿戴打扮——嘿,难道说他不就是稳稳当当地踏上了通往幸福之路吗?人世间的一切欢乐,不消说,赫然展现在他面前。亲昵的微笑!还有偷偷地握手,也许——一只手臂搂住某个年轻姑娘的腰肢——亲吻——婚约——以后,以后!
这一切就象在漫长岁月之后突然射来的一道天启的灵光。在这些漫长岁月里,他一向跟着父母穿街走巷,当众传道,露天祈祷,或是坐在小教堂里,净听那些稀奇古怪、莫可形状的人——都是令人泄气和惊惶不安的人——说:基督怎样拯救了他们,上帝又是怎样帮助了他们。现在,他肯定要从这一层次中脱身出来。他要好好干活,把钱积攒下来,做一个了不起的人。这一套简单而美妙的老生常谈,无疑地具有神灵变形1的一切光彩和奇迹,这好象在沙漠迷途、渴求活路的倒楣鬼面前,突然呈现海市蜃楼一样——
1参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十七章:“耶稣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象,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
可是,过不了多久,克莱德很快就相信,他在这种特殊的岗位上也有一种苦恼,那就是说:他在这里虽然可以学会调制饮料等许多东西,每个星期准能挣到十二块美元,可是那一直使他五内俱焚的渴望和虚荣心,却不是马上就能如愿以偿的。原因是:顶头上司亚尔培特西伯龄已下了决心,务必使他的窍门尽量不外传,同时,最轻松省力的工作,又给他自己留着。而且,他跟小杂货铺老板还有一致看法,就是认为:克莱德除了帮他照料一下冷饮柜台以外,还应该听从老板吩咐,去干诸如跑腿之类杂活。这么一来,克莱德在他几乎整个工作日里,便忙得不可开交了。
一句话,克莱德不能从这一工作马上得到什么好处。他依然没法使自己比过去穿戴得更好些。最糟糕的是,有一件事总是在他心里萦绕不去:原来他挣的钱少得很,各种应酬交际也少得很——几乎少到这样程度,就是说,他一离开了家,就感到非常寂寞,而且也不见得比在家里寂寞少一些。爱思达的出走,好象给父母的传道工作泼了凉水;又因为她至今还没有回来——他听说,家里由于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正在考虑从这里撤走,迁往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可是此时此刻,克莱德已有打算,决不跟他们一块儿走。他反问自己:这可有什么好处呢?到了那儿,也不外乎又一套传道的玩意儿,跟此地还不是一模一样?
克莱德一向住在家里——也就是在比克尔街传道馆后面的那个房子里,不过那个地方他可恨透了。打从十一岁起,他家一直在堪萨斯城,可他始终不愿把他的那些小朋友带到他家里,或是他家附近的地方。为了这个缘故,他总是回避那些小朋友;不论走路也好,玩儿也好,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或者跟弟弟和姐妹他们在一起。
可是转眼之间,他已有十六岁了,完全可以独自谋生,应该跳出这种生活圈子了。只是至今他挣到的钱可以说寥寥无几——还不够他一个人过活呢——何况现在他自己还没有一手本事或者勇气,所以也找不到更好的事由。
不过,后来父母开始谈到迁居丹佛的时候,说过也许他在那里能找到工作,但是没承望他会不愿意去的。他向他们暗示说:他还是不去的好。他喜欢堪萨斯城。换个城市有什么好处呢?如今他有了工作,说不定将来会找到更好的机遇。不过,他的父母一回想起爱思达和她的遭际,对于他这么年纪轻轻就独自一人去闯天下,将来会有什么结果,不免产生怀疑。要是他们都走了,他会住到哪里去呢?跟谁住在一起呢?他的生活会受到什么影响,有谁能象父母那样,经常挨在他身边,帮助他,点拨他,引导他沿着那条正道前进呢?所有这一切,都是值得考虑的。
不过,现在举家迁往丹佛的日子,似乎一天比一天逼近了,对他来说,显得尤为紧迫了。偏巧这时候,那位西伯龄先生由于常常向女性大献殷勤,过于露骨,没有多久就被老板开革了。于是,小杂货铺里来了一个瘦骨嶙峋、冷若冰霜的新上司,不打算要克莱德当他助手。因此,克莱德就决定离开——不过不是马上就走,而是倒要利用跑外勤的机会,看看自己能不能找到别的事由。有一天,他正在东张西望,设法另谋出路的当儿,忽然想到何不到本市的一家大酒店所管辖的那个首屈一指的大杂货店附设冷饮部去,干脆找那里经理谈一谈。那家大酒店是一幢十二层楼的大厦,在他看来,这就是——奢靡、舒适最完美的样板。它的窗户总是垂挂着厚厚的窗帘;大门口(过去他从来不敢朝门里东张西望)有一顶由十分华丽的玻璃和铁架制成的天篷。还有一道大理石砌成的走廊,两旁都是棕榈树。平时他常常走过那家大酒店,怀着孩子般的好奇心,暗自... -->>
克莱德由于作出了上面这个结论,比过去更加棘手地来考虑自己的前途问题。他考虑后的主要结果就是:他必须给自己出出点子,而且还得越快越好。截至目前为止,他能找到的工作,充其量只是十二到十五岁的男孩子们有时干的一些零活:每年夏天这几个月里,帮着包送报纸的人派报;整整一个夏季,在小杂货铺地下室里干活;入冬后有过一阵子,每逢星期六,开箱拆包,搬弄商品;就这样,他每个星期可挣到优厚的报酬——五块美元,那时在他看来,这一数目几乎好象是偌大的一宗财产了。他觉得自己有钱了,也就不时去看戏、看电影,坐在票价低廉的剧院最高楼座,根本不管父母的反对(在他们看来,戏和电影不仅是尘世俗物,而且邪恶透顶),所以,象这样的一种娱乐消遣的方式,他也非得瞒过他们不可。不过,那也阻止不了他。他觉得,这钱是他自己的,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甚至还把小弟弟弗兰克一块儿带去。弗兰克自然乐滋滋跟着他去,而且始终闭口不说。
同年晚些时候,他想退学,因为他早就觉得自己上学太迟,总是赶不上去。于是,他就在本市一家专售廉价品的小杂货店里觅到一个工作,给卖汽水的店员当助手。这家小杂货店正好毗邻剧院,因而叨光不少。这里是克莱德上学必经之地,因此,挂在那里的一块“招收学徒”的广告牌子,首先引起了他的注意。后来,克莱德跟那个后来在其手下学生意的年轻人谈了一谈,假装自己不仅十分愿意,而且办事也很能干。他从这次谈话中获悉:如果说这套本领他学到了家,包管挣大钱,每星期可挣十五块美元,最多甚至高达十八块美元。据说第十四街和巴尔的摩大街的交岔路口的斯特劳德铺子里,有两个伙计就挣这么多的钱。他上门应聘的那一家商号,只肯给十二块美元,也就是绝大多数店铺的标准薪资。
可是人家当即告诉他:要学好这一套本领,是需要一定时间,还要得到行家热心点拨才成。他要是乐意上这儿干活,开头就算每星期给五块美元——这时克莱德听后脸一沉——得了吧,干脆就给六块美元。说不定他很快就学会这套本领,能调制各种美味的饮料,并在各式各样的冰淇淋里添上果汁、甜食等等,做成圣代1。当学徒嘛,一开头不外乎是洗涤杯盘,把饮料柜台所有的机器设备和工具拭擦干净;更不必说,每天清晨七点半,打开店门,打扫店堂,掸去尘土,还有小杂货铺老板派给他的送货差使。有的时候,他手里没有活儿,而他的顶头上司——一位名叫西伯龄先生的,是个充满自信、闲话又多的年方二十的时髦小青年——生意太忙,实在照顾不了,因此,调制那些一般性的饮料——柠檬水、可口可乐等等,根据营业需要,也就会叫克莱德代劳了——
1圣代(译音),盛在杯里的加水果蜜汁或其他佐料的冰淇淋。
于是,克莱德跟母亲商量以后,决定把这个有趣的职司接下来。首先,据他暗自估摸,在那里冰淇淋有的是,他想吃多少,就有多少,不必自己掏钱——是一大优点,不容忽视。其次,那时他已经看出,反正这是进门学生意、学本领的第一步——做生意这一套本领,也正是他所短缺的。再说还有一点,在他看来,也不见得对他完全不利的,那就是:这个铺子里要他一直上班到深夜十二点钟,而白天可以补上几小时作为调休。这么一来,晚上他就不在家——晚上十点钟那个夜班,他终于可以不参加了。除了星期日,他们再也不会叫他一块儿做礼拜去了;甚至星期天也不行,因为听说他星期天下午和晚上也得照常上班去。
再说,这个专管冷饮柜台的店员,经常收到隔壁剧院经理送来的免费入场券。加上小杂货铺有一道边门,与剧院的大厅相通——这种关系,对克莱德来说,真是太富有吸引力了。能在一个与剧院关系如此密切的小杂货铺里忙活,看来是满有意思的。
此外,还有最大的一个优点,使克莱德既高兴,但有时也会失望的,那就是:赶上演日场的那些日子里,不论开场前和散场后,照例有一群群的年轻姑娘们上这儿来,有独个儿的,也有几个人在一起的,她们坐在柜台跟前,吃吃地笑着闲聊天,有时还对着镜子拢一拢头发,再涂上一点脂粉,描一下黛眉。克莱德虽说是个乳臭未干、涉世不深和不谙异性的毛头小伙子,可是一见到这些年轻姑娘,对她们的姿色,以及她们的泼辣、自负、可爱的模样儿,总是百看不厌的。这可以说是他生平头一遭,一面忙着擦洗杯子,灌满盛放冰淇淋和糖浆的容器,将一杯杯柠檬水和桔子水摆进托盘里,一面几乎不断地有机会从近处仔细端详着这些年轻姑娘们。她们——简直令人不可思议!她们多半穿得都很漂亮,外貌也很标致,戴着戒指、别针和好看的帽子,披着名裘大衣,脚蹬精美的皮鞋。他还常常偷听到她们正在闲扯的那些有趣的事儿——比方说,茶会啦、舞会啦、宴会啦、她们刚看过的演出啦,还有她们打算不久就去玩儿的地方,有在堪萨斯城里,也有本城近郊,今年和去年的时装款式到底有哪些不同,正在本市演出或者即将来到本市演出的某些男女演员——主要是男演员——的迷人的魅力。直至今日,这些事情——他在自己家里都是从来没有听到过的。
这些年轻的美人儿里,还有不是这一位,就是那一位,时常由某个男士陪伴着,这种男士身穿晚礼服和与之配套的衬衫,头戴高筒礼帽,系上蝴蝶结领饰,手上是白羊皮手套,脚下则是漆皮鞋——这种装束打扮,在当时克莱德心目中,真是最高贵、最漂亮、最豪放、最有福祉也没有了。要是能那么雍容大方地穿上这样衣装服饰,该有多好!要是能象这么一个时髦小伙子一样,跟一个年轻姑娘喁喁私语,该有多好!那真可以说是到了至臻至美的境界啊。那时候,他觉得,只要他连这样的行头打扮都还没有,那末,哪一个漂亮姑娘也不会瞅他一眼的。显而易见,这些东西是非备不可的。只要他一旦有了这些东西——能有这样穿戴打扮——嘿,难道说他不就是稳稳当当地踏上了通往幸福之路吗?人世间的一切欢乐,不消说,赫然展现在他面前。亲昵的微笑!还有偷偷地握手,也许——一只手臂搂住某个年轻姑娘的腰肢——亲吻——婚约——以后,以后!
这一切就象在漫长岁月之后突然射来的一道天启的灵光。在这些漫长岁月里,他一向跟着父母穿街走巷,当众传道,露天祈祷,或是坐在小教堂里,净听那些稀奇古怪、莫可形状的人——都是令人泄气和惊惶不安的人——说:基督怎样拯救了他们,上帝又是怎样帮助了他们。现在,他肯定要从这一层次中脱身出来。他要好好干活,把钱积攒下来,做一个了不起的人。这一套简单而美妙的老生常谈,无疑地具有神灵变形1的一切光彩和奇迹,这好象在沙漠迷途、渴求活路的倒楣鬼面前,突然呈现海市蜃楼一样——
1参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十七章:“耶稣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象,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
可是,过不了多久,克莱德很快就相信,他在这种特殊的岗位上也有一种苦恼,那就是说:他在这里虽然可以学会调制饮料等许多东西,每个星期准能挣到十二块美元,可是那一直使他五内俱焚的渴望和虚荣心,却不是马上就能如愿以偿的。原因是:顶头上司亚尔培特西伯龄已下了决心,务必使他的窍门尽量不外传,同时,最轻松省力的工作,又给他自己留着。而且,他跟小杂货铺老板还有一致看法,就是认为:克莱德除了帮他照料一下冷饮柜台以外,还应该听从老板吩咐,去干诸如跑腿之类杂活。这么一来,克莱德在他几乎整个工作日里,便忙得不可开交了。
一句话,克莱德不能从这一工作马上得到什么好处。他依然没法使自己比过去穿戴得更好些。最糟糕的是,有一件事总是在他心里萦绕不去:原来他挣的钱少得很,各种应酬交际也少得很——几乎少到这样程度,就是说,他一离开了家,就感到非常寂寞,而且也不见得比在家里寂寞少一些。爱思达的出走,好象给父母的传道工作泼了凉水;又因为她至今还没有回来——他听说,家里由于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正在考虑从这里撤走,迁往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可是此时此刻,克莱德已有打算,决不跟他们一块儿走。他反问自己:这可有什么好处呢?到了那儿,也不外乎又一套传道的玩意儿,跟此地还不是一模一样?
克莱德一向住在家里——也就是在比克尔街传道馆后面的那个房子里,不过那个地方他可恨透了。打从十一岁起,他家一直在堪萨斯城,可他始终不愿把他的那些小朋友带到他家里,或是他家附近的地方。为了这个缘故,他总是回避那些小朋友;不论走路也好,玩儿也好,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或者跟弟弟和姐妹他们在一起。
可是转眼之间,他已有十六岁了,完全可以独自谋生,应该跳出这种生活圈子了。只是至今他挣到的钱可以说寥寥无几——还不够他一个人过活呢——何况现在他自己还没有一手本事或者勇气,所以也找不到更好的事由。
不过,后来父母开始谈到迁居丹佛的时候,说过也许他在那里能找到工作,但是没承望他会不愿意去的。他向他们暗示说:他还是不去的好。他喜欢堪萨斯城。换个城市有什么好处呢?如今他有了工作,说不定将来会找到更好的机遇。不过,他的父母一回想起爱思达和她的遭际,对于他这么年纪轻轻就独自一人去闯天下,将来会有什么结果,不免产生怀疑。要是他们都走了,他会住到哪里去呢?跟谁住在一起呢?他的生活会受到什么影响,有谁能象父母那样,经常挨在他身边,帮助他,点拨他,引导他沿着那条正道前进呢?所有这一切,都是值得考虑的。
不过,现在举家迁往丹佛的日子,似乎一天比一天逼近了,对他来说,显得尤为紧迫了。偏巧这时候,那位西伯龄先生由于常常向女性大献殷勤,过于露骨,没有多久就被老板开革了。于是,小杂货铺里来了一个瘦骨嶙峋、冷若冰霜的新上司,不打算要克莱德当他助手。因此,克莱德就决定离开——不过不是马上就走,而是倒要利用跑外勤的机会,看看自己能不能找到别的事由。有一天,他正在东张西望,设法另谋出路的当儿,忽然想到何不到本市的一家大酒店所管辖的那个首屈一指的大杂货店附设冷饮部去,干脆找那里经理谈一谈。那家大酒店是一幢十二层楼的大厦,在他看来,这就是——奢靡、舒适最完美的样板。它的窗户总是垂挂着厚厚的窗帘;大门口(过去他从来不敢朝门里东张西望)有一顶由十分华丽的玻璃和铁架制成的天篷。还有一道大理石砌成的走廊,两旁都是棕榈树。平时他常常走过那家大酒店,怀着孩子般的好奇心,暗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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