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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五,端阳节。汴梁。
大相国寺前,挤满了卖解的、说书的、练摔跤的、卖唱的、卖药卖古玩的,小贩们外加来来往往的游客们,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
拐角处的一个小茶馆里,高欢和贞贞正在卖茶水。
几乎没费什么力气,高欢就和汴梁地界上的混混们混熟了。他开了一个茶馆,倒也平安度日。当地的“太岁”
们都知道,这姓郭的小伙子是个外软内硬的主儿,况且人家也没有什么冒犯的地方,太岁们也就不去惹他,不怎么敢惹他。
他们不敢找小茶馆的麻烦,还因为贞贞曾经痛打了几个想调戏她的混混。那几个混混可都是会几下拳脚的。这样,高欢软,贞贞硬,硬是压服了那些家伙。
小白已经长大了,但不凶狠,总是蟋伏在贞贞脚边,等待爱抚。小白的脾气不像狗,而像一只最温驯的猫。
高欢似乎都已经忘了玄铁、铸剑这回事,至少在表面上这样。这一点使贞贞很欣慰,她已很少看见他一个人发呆了。
他已留了两撇蛮神气的小胡子,很有点做老板的神气了。他身上的衣裳虽然式样比较老些,颜色也老气了点,料子倒的确不错,好像也不是凡品,但看起来又很不显眼,他的靴子看起来虽显旧了点,其实却是汴梁“皮硝宋”家精制的小羊皮靴。
他的茶馆生意虽然不错,但也不致于这么有钱啊?
再看看贞贞的首饰衣裳也都是相当贵重的。一个小小的茶馆,怎么能供得起他们夫妻这么挥霍?
这个问题对汴梁这一带的混混来说,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人家有本事挣钱,挥霍点算什么?再说了,谁敢说自己的钱来的一定光明正大呢?
更何况,他们隐约也知道点内情,这留小胡子的郭老板明里做茶馆生意,暗中在城里其他地方开着几家铺子,只当东家,不做掌柜。
至于这小胡子怎么能做这么大的生意,他们也知道点情况——汴梁的衙门里有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和这小胡子似乎很有点交情。
你想想,这样的人,怎么会不发财呢?
至于这小胡子怎么会和衙门里的大人物拉上关系,混混们就不知道了。
连贞贞都不太清楚。她追问过他,他只笑着说曾经帮过他们的忙,至于究竟帮了多大的忙,他没说。
贞贞也懒得再问。
他已经将他的过去原原本本全都告诉她了,他告诉她他原先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到中原,为什么做乞丐,他全说了。
她原谅他过去所做的一切“坏事”她甚至认为他做过的“坏事”其实都是应该做的,换了她,她也会那么做的。
有生以来,她头一回过这种平安富足的生活,她觉得自己真正得到了幸福,当然,是他给的。
她仍然像以前那样崇拜他,像以前那样无条件地爱他,爱得发狂发痴。
对于她来说,他不仅是她的丈夫,还是她救苦救难的恩人,是无所不知的圣哲,是无所不能的英雄,是光明和快乐的源泉。是她的一切。
她发现他比以前改变了许多。他不再像以前那样郁郁寡欢,不再像以前那样自苦自伤,不再像以前那样神神秘秘,不再像以前那样视她为什么都不懂的小黄毛丫头。
她发现他特别喜欢和她在一起,喜欢抱她坐在他膝上,给她唱歌,跟她说许多让她脸红的话,和她笔谈,他看着她的时候,她能感到他对她深沉真挚的爱意。
贞贞的这段时间简直就像是在梦中度过的。她也懒得习武,懒得学习诗文乐理,她就愿意让他抱着,那么舒缓,那么柔妙,那么销魂。
贞贞认为,她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要是再能生几个小宝宝,那她就别无所求了。
她唯一担心的是小宝宝日后会说河南话。最近高欢学会了不少河南话,时常逗得贞贞笑得直打跌。
如果一件事情是你想忘却的,那么很可能你永远也忘不了。
相反,你努力不想忘却的事情,也许一觉醒来,已经是烟消云散,干干净净了。
一个带刀的布衣大汉走了进来。
正在彻茶的高欢几乎是立即抬起了头,好像有某种预感似的。
他认出来了,这个带刀的汉子,就是易水河畔的送铁人,他和贞贞的恩人。
他能马上认出来,是因为那人几乎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么一副“浑人”的样子。
柜台里的贞贞眼睛也一下睁得大大的。
女人的记忆力当然比男人好得多,最少也不比男人差。
高欢抢上数步,纳头便拜:“恩公在上,请受在下一拜。”
送铁人似乎吓了一跳,迅疾地向旁一闪身:“公子不可,折杀李某了。”
贞贞对送铁人的印象马上好了十倍不止,因为送铁人竟然如此谦逊,坚不受礼,而且称呼高欢为“公子”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被称为“公子”的。
最起码,称呼一个卖茶水的为公子,总是有些邪门的。茶馆中不多的几个茶客都惊讶地朝高欢望了过去。
很遗憾,没有一个人能认出高欢的公子本色来。
无论怎么着,高欢也是个地地道道的买卖人,长相也罢,衣饰也罢,气质也罢,都绝对像个买卖人。
如果说高欢与寻常的买卖人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高欢这个人听说手底下很有两下子,但又没成为地头蛇。
贞贞也快步走了过来,深深万福。
送铁人连忙还礼不迭:“不敢当不敢当,夫人一向可好?”
贞贞红了脸,点了点头,心中对这个大汉更生好感了。
如果你想博取一个人的好感,那就必须尊敬他,这是一定之规。
尤其是对于自卑感极重,比较弱小的人,你敬他一尺,他绝对会敬你十丈。
高欢连忙道:“托福托福,恩公从哪里来?”
贞贞马上冲了壶最好的茶,恭恭敬敬地端了上来。
送铁人呵呵笑道:“打北边来,闻知兄弟你在此开店,特来叙叙旧,只是兄弟切不可再称我是什么“恩公”了。愚兄姓李,李殿军。你我兄弟相称好了,省了许多虚文。”
高欢喜道:“李兄”
“贤弟呵呵,哈哈”二人相视大笑起来。
高欢回头笑道:“贞贞,咱们歇了店吧众位客官,实在是对不起之至,小店有要紧事,尚望各位见谅。”
送铁人忙道:“贤弟何必为我而停了生意?”
高欢笑道:“李兄,咱们进去说话,外面人多眼杂。”
贞贞赶走了客人,挂上了歇业的牌子,自顾下厨去了。
招待贵客,当然要主妇亲自做菜。
“李兄,上次若非你”“哎,咱们自家兄弟,说这些干什么?救人危难,本就是江湖道义.更何况愚兄一向敬重览弟你的人品。”
高欢有些疑惑:“敬重我的人品?难道李兄原来知道我么?”
“实不相瞒,曾听几位江湖上的大人物说起过贤弟。”
高欢释然了:“啊,大约是因为小弟曾在北京和关啸。
巴东三在燕市上高歌过一次。”
李殿军笑道:“不仅如此,还有天风道人的折剑和无心夫妇的铩羽。你老弟的名头在江湖上已是传得沸沸扬扬了。”
高欢叹了口气:“那就麻烦了,我只想平平安安地过日子。”
“也是,树大招风啊!”李殿军颇有同感地叹了口气:
“就算你想平安,别人也不会让你如意。”
高欢突然展颜道:“李兄上次嘱我铸一柄宝剑,只是来中州后,不敢再打铁了,因此倒误了李兄的吩咐。”
李殿军怔了一下,忙道:“贤弟... -->>
五月初五,端阳节。汴梁。
大相国寺前,挤满了卖解的、说书的、练摔跤的、卖唱的、卖药卖古玩的,小贩们外加来来往往的游客们,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
拐角处的一个小茶馆里,高欢和贞贞正在卖茶水。
几乎没费什么力气,高欢就和汴梁地界上的混混们混熟了。他开了一个茶馆,倒也平安度日。当地的“太岁”
们都知道,这姓郭的小伙子是个外软内硬的主儿,况且人家也没有什么冒犯的地方,太岁们也就不去惹他,不怎么敢惹他。
他们不敢找小茶馆的麻烦,还因为贞贞曾经痛打了几个想调戏她的混混。那几个混混可都是会几下拳脚的。这样,高欢软,贞贞硬,硬是压服了那些家伙。
小白已经长大了,但不凶狠,总是蟋伏在贞贞脚边,等待爱抚。小白的脾气不像狗,而像一只最温驯的猫。
高欢似乎都已经忘了玄铁、铸剑这回事,至少在表面上这样。这一点使贞贞很欣慰,她已很少看见他一个人发呆了。
他已留了两撇蛮神气的小胡子,很有点做老板的神气了。他身上的衣裳虽然式样比较老些,颜色也老气了点,料子倒的确不错,好像也不是凡品,但看起来又很不显眼,他的靴子看起来虽显旧了点,其实却是汴梁“皮硝宋”家精制的小羊皮靴。
他的茶馆生意虽然不错,但也不致于这么有钱啊?
再看看贞贞的首饰衣裳也都是相当贵重的。一个小小的茶馆,怎么能供得起他们夫妻这么挥霍?
这个问题对汴梁这一带的混混来说,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人家有本事挣钱,挥霍点算什么?再说了,谁敢说自己的钱来的一定光明正大呢?
更何况,他们隐约也知道点内情,这留小胡子的郭老板明里做茶馆生意,暗中在城里其他地方开着几家铺子,只当东家,不做掌柜。
至于这小胡子怎么能做这么大的生意,他们也知道点情况——汴梁的衙门里有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和这小胡子似乎很有点交情。
你想想,这样的人,怎么会不发财呢?
至于这小胡子怎么会和衙门里的大人物拉上关系,混混们就不知道了。
连贞贞都不太清楚。她追问过他,他只笑着说曾经帮过他们的忙,至于究竟帮了多大的忙,他没说。
贞贞也懒得再问。
他已经将他的过去原原本本全都告诉她了,他告诉她他原先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到中原,为什么做乞丐,他全说了。
她原谅他过去所做的一切“坏事”她甚至认为他做过的“坏事”其实都是应该做的,换了她,她也会那么做的。
有生以来,她头一回过这种平安富足的生活,她觉得自己真正得到了幸福,当然,是他给的。
她仍然像以前那样崇拜他,像以前那样无条件地爱他,爱得发狂发痴。
对于她来说,他不仅是她的丈夫,还是她救苦救难的恩人,是无所不知的圣哲,是无所不能的英雄,是光明和快乐的源泉。是她的一切。
她发现他比以前改变了许多。他不再像以前那样郁郁寡欢,不再像以前那样自苦自伤,不再像以前那样神神秘秘,不再像以前那样视她为什么都不懂的小黄毛丫头。
她发现他特别喜欢和她在一起,喜欢抱她坐在他膝上,给她唱歌,跟她说许多让她脸红的话,和她笔谈,他看着她的时候,她能感到他对她深沉真挚的爱意。
贞贞的这段时间简直就像是在梦中度过的。她也懒得习武,懒得学习诗文乐理,她就愿意让他抱着,那么舒缓,那么柔妙,那么销魂。
贞贞认为,她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要是再能生几个小宝宝,那她就别无所求了。
她唯一担心的是小宝宝日后会说河南话。最近高欢学会了不少河南话,时常逗得贞贞笑得直打跌。
如果一件事情是你想忘却的,那么很可能你永远也忘不了。
相反,你努力不想忘却的事情,也许一觉醒来,已经是烟消云散,干干净净了。
一个带刀的布衣大汉走了进来。
正在彻茶的高欢几乎是立即抬起了头,好像有某种预感似的。
他认出来了,这个带刀的汉子,就是易水河畔的送铁人,他和贞贞的恩人。
他能马上认出来,是因为那人几乎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么一副“浑人”的样子。
柜台里的贞贞眼睛也一下睁得大大的。
女人的记忆力当然比男人好得多,最少也不比男人差。
高欢抢上数步,纳头便拜:“恩公在上,请受在下一拜。”
送铁人似乎吓了一跳,迅疾地向旁一闪身:“公子不可,折杀李某了。”
贞贞对送铁人的印象马上好了十倍不止,因为送铁人竟然如此谦逊,坚不受礼,而且称呼高欢为“公子”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被称为“公子”的。
最起码,称呼一个卖茶水的为公子,总是有些邪门的。茶馆中不多的几个茶客都惊讶地朝高欢望了过去。
很遗憾,没有一个人能认出高欢的公子本色来。
无论怎么着,高欢也是个地地道道的买卖人,长相也罢,衣饰也罢,气质也罢,都绝对像个买卖人。
如果说高欢与寻常的买卖人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高欢这个人听说手底下很有两下子,但又没成为地头蛇。
贞贞也快步走了过来,深深万福。
送铁人连忙还礼不迭:“不敢当不敢当,夫人一向可好?”
贞贞红了脸,点了点头,心中对这个大汉更生好感了。
如果你想博取一个人的好感,那就必须尊敬他,这是一定之规。
尤其是对于自卑感极重,比较弱小的人,你敬他一尺,他绝对会敬你十丈。
高欢连忙道:“托福托福,恩公从哪里来?”
贞贞马上冲了壶最好的茶,恭恭敬敬地端了上来。
送铁人呵呵笑道:“打北边来,闻知兄弟你在此开店,特来叙叙旧,只是兄弟切不可再称我是什么“恩公”了。愚兄姓李,李殿军。你我兄弟相称好了,省了许多虚文。”
高欢喜道:“李兄”
“贤弟呵呵,哈哈”二人相视大笑起来。
高欢回头笑道:“贞贞,咱们歇了店吧众位客官,实在是对不起之至,小店有要紧事,尚望各位见谅。”
送铁人忙道:“贤弟何必为我而停了生意?”
高欢笑道:“李兄,咱们进去说话,外面人多眼杂。”
贞贞赶走了客人,挂上了歇业的牌子,自顾下厨去了。
招待贵客,当然要主妇亲自做菜。
“李兄,上次若非你”“哎,咱们自家兄弟,说这些干什么?救人危难,本就是江湖道义.更何况愚兄一向敬重览弟你的人品。”
高欢有些疑惑:“敬重我的人品?难道李兄原来知道我么?”
“实不相瞒,曾听几位江湖上的大人物说起过贤弟。”
高欢释然了:“啊,大约是因为小弟曾在北京和关啸。
巴东三在燕市上高歌过一次。”
李殿军笑道:“不仅如此,还有天风道人的折剑和无心夫妇的铩羽。你老弟的名头在江湖上已是传得沸沸扬扬了。”
高欢叹了口气:“那就麻烦了,我只想平平安安地过日子。”
“也是,树大招风啊!”李殿军颇有同感地叹了口气:
“就算你想平安,别人也不会让你如意。”
高欢突然展颜道:“李兄上次嘱我铸一柄宝剑,只是来中州后,不敢再打铁了,因此倒误了李兄的吩咐。”
李殿军怔了一下,忙道:“贤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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