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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横刀万里行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有些人就算是拚了命为自己树碑立传,让别人为自己吹捧宣扬,也不会留在世人的记忆中,更不会被后人提起。

    就因为他们本就是无足轻重的人、平凡的人、庸俗的人。

    他们是鱼目,是砂粒。

    也有些人,拚命想躲避尘世的喧哗,希望人们忘记他们,但他们的事迹却广为流传,永远不会被人遗忘。

    就因为他们本就是高尚伟大的人、智慧的人、有作为的人。

    他们是明珠,是纯金。

    在江湖上、武林中,更是如此。

    江湖重的是英雄,武林重的是武功。

    秦中来就是江湖人心目中真正的英雄,他也身负着足以傲睨武林群豪的武功。

    他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就算他想不发光,别人都不会同意。”除暴安良”和“知恩图报”本就是血性男儿最重要的美德,而这两种美德在秦中来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

    他不惜性命,血战天香园,和为恶江湖多年的天香园主人、身兼血鸳鸯令令主和离魂门门主、以及天下刺客组织首脑三种身分的绝代枭雄荆劫后进行过殊死搏斗,浑身浴血,最终以“天劫指”神功重创荆劫后,为荆劫后的彻底灭亡立下了汗马功劳。

    他同样也感恩知报。

    野王旗在最危急关头消灭了荆劫后的数十悍勇杀手,拯救了七大武林世家数百人的性命,也从死神那里将秦中来的性命抢了回来。于是秦中来就甘心舍弃自己的家业,加入野王旗,为野王旗拚命。

    这样的人,怎么会不被人爱戴呢?

    “八方君子”秦中来是野王旗主人南小仙的左膀右臂,是她最敬重的人,是她视为“畏友”的人。

    难怪,当卫士禀报秦君子求见时,南小仙立即站直了,一面说“快请”一面亲自迎了出去。

    今日的南小仙已不同往昔,她已是天下武林中权势最大、威望最重的人,是武林第一人。她已深谙权谋,更深知“满招损、谦受益”这句话有多么正确。

    她虽然驻颜有术,魅力无穷,但已深知该是她显示一种稳重、成熟、落落大方的“王者风度”的时候了。

    所以她出迎的时候,神态特别安详、特别谦恭。

    一身黑袍、黑须飘拂、面色苍白的秦中来一步一步迈上台阶,神情冷漠,目不斜视。

    他好像总在思索着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放在他心上。

    南小仙柔声道:“秦先生一路上辛苦了。”

    秦中来垂目拱手道:“幸不辱命。南疆各派,如七圣教、百药教、点沧派、大理段氏后裔等各门各派均已宣誓效忠本旗。”

    南小仙盈盈一福,道:“这都是秦先生的功劳,贱妾五内铭感。厅内略备小酌,待贱妾亲自把盏,为秦先生洗尘。请。”

    秦中来淡然道:“这是秦某分内之事,何言功劳?

    夫人赐宴,本不敢辞,但适才路遇二三旧友,秦某已答应他们相晤一叙,还讫夫人见谅。”

    南小仙也没有强留。她知道这位秦君子是个言出必践的志诚君子,已经讲定的事,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违约的。

    她既然要用这位左右手,就必须首先尊重他自己的意愿。必须“礼贤下士”

    秦中来并没有马上走,他又作了一揖,道:“秦某回到中原,沿途听到不少有关本旗及夫人的传闻,不知确不确,敢请夫人明示。”

    南小仙道:“秦先生但说不妨。”

    秦中来顿了顿,沉声道:“听说夫人仍在密令本旗中人暗中查访郑愿的下落,不知此事可真。”

    南小仙轻轻一叹,幽幽道:“不错。”

    秦中来沉默良久,才缓缓道:“不知夫人意欲何为。”

    南小仙默然道:“秦兄,难道你以为我是想赶尽杀绝吗?”

    秦中来不说话。

    南小仙眼中已闪出了薄薄的泪光,她的声音也在微微颤抖:

    “秦兄,你或许还不知道,野王旗本来就是应该由郑愿执掌的。家父已将野王旗传给了他。当初郑郎

    郑愿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是权欲熏心的女人,这才弃旗出走。我不避嫌疑,不惧流言,代掌野王旗,目的只不过是想为江湖做点有益的事,我希望江湖上能少一些血腥的屠杀、武林中能少一些无谓的争斗。我并不贪恋旗主的位子,只要我的郑郎回来,我立即让贤。

    南小仙耿耿此心,可对天日,若有欺心,天诛地灭!”

    秦中来还是不说话。

    南小仙已泪流满面:“家父已风烛残年,他渴望能再见郑愿一面,若若婆婆更是牵肠挂肚,每天以泪洗面。

    、我我不应该去找他吗?不应该吗?”

    秦中来沉默。

    她为什么总有许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呢?

    飘了一夜的大雪,到天明时还纷纷扬扬。小院里的一树红梅花开了,开得艳丽夺目,开得让人心醉神恰。

    吕倾城靠在栏杆上,痴痴地凝视着红梅,苍白憔悻的脸上隐隐泛出了晕红的光泽,惺忪的眼睛也变得明亮了。

    他已许久未曾被什么东西打动过了,他醉倒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要多许多倍,而且在他清醒的时候,讨厌的头痛病又时常折磨着他。

    他已厌倦了生活。

    世上已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他,就连酒也不能。

    他喝酒只不过是为了醉倒,仅此而已。至于是名贵的贡酒,还是劣质地瓜酒,他都无所谓。

    可现在,在这个清晨,在刺骨的风中,在洁白的积雪上怒放的红梅,竟使他完全陶醉了。

    他看着雪中红梅,他的神情那么专注,那么奇特,就好像他从未见过雪中红梅,就好像这院落不是他自己的,就好像这树梅花也不是他自己栽的。他栽这株梅树时,才九岁多一点。转眼间就快二十年了,梅花还是这么俏艳可爱,他却已经疲倦了。

    人生真是不可琢磨啊!

    吕倾城终于收回目光,轻轻叹了一口气。他这才发现,身边已垂手站着两个丫环。她们都屏着呼唤,战战兢兢的,就像两只不得不拜见猫的小老鼠。

    吕倾城的神情马上就变得像清晨的寒风一样冷:

    “什么事?”

    一个丫环嗫嚅道:“我们小姐请,,请姑爷去赏梅花。”

    吕倾城道:“哦?”另一个丫环道:“小姐窗前的腊梅树开了一树的好梅花。小姐说,若是姑爷起来了,就请姑爷过去。小姐已命奴婢们烫好了乌程酒。”

    吕倾城冷冷道:“你们回去告诉你们小姐,就说我这里也有一树好梅花,我就在这里赏梅;不去打扰她了。”

    两个丫环低着头不敢吱声,但又没有想走的意思。

    吕倾城叱道;“还不快走?”

    两个丫环只好走了。

    吕倾城近年来火气越大越大,脾气也越来越古怪,她们要再不走,保不准吕倾城会做出点什么来。

    她们可不想被杀死。

    她们刚走没几步,吕倾城又叱道:“站住。”

    她们只好站住。

    吕倾城森然道:“我想一个人呆着,叫你们小姐别来烦我。”

    她们的“小姐”就是他的妻子金蝶。

    他痛恨金蝶。

    他以前崇拜她、惧怕她,是因为她美丽、温柔,而且聪明。

    他现在痛恨她、厌恶她,同样也是因为她美丽、她温柔,更因为她聪明。

    他以前总害怕失去她,害怕她会被别人抢走或是跟别人私奔。

    现在他就怕她不走。

    如果她肯离开他“休”了他,他愿意给她磕头。

    这种切肤的痛恨和厌恶源自去年夏初的某一天。从那天起,吕倾城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那天,一个自称来自东海的女人来拜访,表示她可以暗杀郑愿,而且肯定会成功,但她希望能找个雇主出钱雇地杀郑愿。她知道郑愿在哪里。

    她的要价并不高——白银七万两。

    吕倾城出得起,再高十倍的价钱也出得起,而且他也愿意出这笔钱。

    可他说不出口,因为金蝶在座。于是吕倾城推辞了,说了些很激奋的话,大意是说他并不希望郑愿死,更不用这种手段来对付一个落难的人。他还严厉谴责了那个女人的卑劣行径,叫她马上滚蛋。

    他说得的确义正辞严,可就在这时,金蝶用很平静的声音说:“我想杀郑愿。我可以出这笔钱。”

    吕倾城顿时有一种体无完肤的感觉。她把他当什么看?一个不中用的男人,还是一条癫皮狗?

    从那以后,他就尽量避着不见她。他宁愿跑到最下等的酒馆茶楼会耗掉一天,也不愿在家呆上片刻。他宁愿和街头巷脚拉客的土娼楼在一起睡觉,也不想回到他曾为之自豪的“武林第一美人”身边。

    从那以后,他对郑愿的仇恨就渐渐淡化,直至消失殆尽。他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和郑愿都是应该伤心、值得同情的男人。

    因为他们都曾深爱过同一个不值得爱的女人。

    吕倾城现在仍然很伤心。他伤心的是他的青春,已逝的青春。

    他虽然还不到三十岁,可自觉已暮气沉沉了。他虽仍可以将方天画戟狂舞半个时辰,可他的心已疲倦,他的斗志锐气已消磨殆尽。

    吕倾城发觉自己不知不觉间已走近了梅花,冰冷的梅枝触着他的睑,将他从沉思中惊醒。

    然后他听着有人向这里走过来。

    吕倾城怒气顿生,他猛一转身,刚想怒吼,又一下僵住。

    来人是个穿着青衣、面无表情的人,虽然穿着打扮是男人,可吕倾城知道“他”是女人。

    这个人是野王旗的使者,是吕倾城得罪不起的人。

    使者走近,双手一翻,将一封信递给了吕倾城,一旋身,飘然而去。

    “他”不仅没和吕倾城说话,连看都没朝吕倾城看一眼。

    吕倾城第一次碰上这种情况时,还觉得自己受不了这种污辱,但后来渐渐就习惯了。他知道自己的身分。

    对于野王旗来说,他吕倾城不过是把杀人的刀、放火的火把。

    如果他不想当这把刀、这支火把,他就会被消灭,会有新的刀和火把在等着顶替他。

    武林名公子吕倾城居然也习惯了做奴才,这话说出来谁会相信?

    吕倾城苦笑着撕开信封,抽出了一张淡黄的纸条。

    “据悉郑愿之出逃系由一神秘波斯胡人曼苏尔安排。

    闻曹州魏夫人庄园乃曼苏尔一处别业,望速查明庄园虚实回报,不得有误。野王。”

    吕倾城慢慢搓碎信纸,长长叹了口气。

    野王旗还是在寻找郑愿。他们还是不放心。他转身离开了这庭院。交待的事,他必须去完成。

    在他身后,那树梅花开得那么红,那么艳,却又那么寂寞。

    宋捉鬼近来的心情一直很不好。

    心情不好的人,酒自然要多喝点,醉的次数也比往日多点,澡也比往日少洗点,衣裳也比往日脏点破点。

    总而言之,宋捉鬼现在显得很颓唐、很落魄,很不像个大侠。

    他那柄一向背在身上的桃木刻早已在天香园之战里粉碎,连碎片也不知丢到哪处阴沟里去了。他已不再捉鬼,而且很烦有人在他面前提捉鬼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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