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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妙手天骄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指甲就会如剑般直刺,且发出“滋滋”之声。

    他的指甲,就是他的武器。

    和这两个人相比,屋里的另外五个人要善良一点。

    卫紫衣一下楼,走到屋中间,就有一个人挡住了楼梯口,这人是个秃头,只有在脑后有一圈稀疏的黄发,头顶上是童山濯濯“绝顶”倒是真的,聪明不聪明尚未可知。

    这人的兵器比较正常,是一柄四尺长的长剑,比一般的三尺龙泉要长上一尺。

    剑长,出鞘很困难,所以秃子早已把剑取在手中,垂在腰间,一动也不动。

    第四个人和第五个人正坐在卫紫汞的左边喝酒,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地谈笑自若,好像根本不是来杀人的。

    他们面前的桌子上除了酒菜,还有两个形状奇特的包袱,包袱中不知是什么东西。

    两个人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一个是灰衫,一个是青衫,衣服上居然还有不少补丁。

    虽然他们看上去并不像要杀人的样子,但卫紫衣一走到屋里,最先感受到的,就是他们身上的杀气。

    卫紫衣认为,这两个人才是对方中的主要人物,至于其他人,徒具其形而已。

    卫紫衣淡淡地看了这两个人一眼,又转向右边,右边是一老一少两个尼姑。

    老尼姑的年纪不会少于四十,小尼姑的年纪不多于十八,两个人闭目念佛,似已不在红尘中,更不管杀人事。

    卫紫衣对这两个平淡无奇的尼姑却发生了兴奋,以他的眼光,自然看出这两个尼姑武功不弱,只是卫紫衣一时还无法判定这两个人是敌是友,还是毫无关系。

    大敌当前,分不清敌友是极为危险的,卫紫衣静静地看着老尼姑,忽然笑道:”在下卫紫衣,见过灭绝师太。”

    老尼姑慢慢睁开眼睛,目中精光一闪即逝,缓缓合十,道:“施主认得老尼?”

    卫紫次微微一笑,道:“华山神尼灭绝师太的达摩神功,四海皆闻,卫某岂能不识乎?”

    灭绝师太左肩微耸,缓缓道:“佛门中人,降魔卫道乃是天职,卫施主作恶多端,今日总该有个了断吧?”

    卫紫衣淡淡地道:“卫紫衣平生杀人无数,在一些人眼中,和恶魔并无二致,在下从不申辩,师太不妨动手。”

    灭绝师太合十念佛,立刻,左边桌上的食客停止了喝酒,各从包袱中取出一件兵器,一为雷公锤,一为闪电锥。

    雷公锤和闪电锥向来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只用一种,并没有特别用处,但合并一用,则成为威力极大的利器。

    卫紫衣闻声而动,疾退一步,手中已多了一柄银剑,银剑一弹一圈,竟从肋下疾刺站在梯口的秃子。

    秃子的手中是一柄四尺长的剑,比卫紫衣的剑要多出一尺有余,卫紫衣后退之际,他已抬剑出手。

    当他的剑离卫紫衣背部有七寸距离时,卫紫衣的银剑离他尚有一尺。

    幸亏卫紫衣根本就不想进攻下去,他在出剑之时,身体已前趋一步,竟攻向用闪电锥的那名灰衣人。

    这正是声东击西之计,在单人对众人的争斗中,这是取胜的不二法门。

    闪电锥长一尺有余,只有在雷公锤的配合下才能发挥巨大作用,闪电锥本身防守却弱。

    现在闪电锥和雷公锤尚未形成合击,这正是进攻的唯一机会。

    可是,他莫非忘了,他这一转身,秃子的长剑和灭绝师太的“达摩神功”就会趁机偷袭吗?

    灭绝师太的身形有如鬼魅,飘飘击出一掌,而秃子的长剑亦已急追而至。

    就算卫紫衣杀了用闪电锥的灰衣人,灭绝师太的手掌和秃子的长剑亦会要了卫紫衣的命,因为银剑刺入人体后,会被血肉粘住,虽只是一刹那的时间,但对高手来说,已经足够。

    “哧”的一声,银剑已从用闪电锥的灰衣人身上穿过,剑入体内的同时,卫紫衣竟随剑而近,贴到灰衣人身上,他这一贴,已令灭绝师太进攻失败。

    秃子长剑较长,在卫紫衣进了两步之后,长剑亦如附骨之蛆,剑尖不离卫紫衣后心。

    “叮”的一声,卫紫衣竟抬臂将死去而不倒的灰衣人手臂抬起,击开了长剑,本来不便于防守的闪电锥,就在卫紫衣手中发挥了绝妙的防守作用。

    当然,灰衣人手中的闪电锥因人已死去并无力道,故而仅将剑尖震歪而已,闪电锥也“当”的一声落到地上。

    卫紫衣仍紧贴着灰衣人的尸体,趁秃子长剑震歪之际,剑从尸体中急速脱出,反攻秃子一剑。

    银剑上尚带血迹,血水“唰”地淌出,血水上竟已布上了内家真力,不下于一种暗器。

    秃子大惊,腾身急退,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饶是如此,银剑上的血点已有数滴打透了他的衣衫,更有一滴击中了他持剑的肩膀,疼痛之下,长剑差一点脱手而出。

    卫紫衣这一招连削带打,奇招迭出,已是剑法中的绝妙武功。

    这一幕说起来颇为麻烦,其实不过是电光石火间的事,在卫紫衣一剑逼退秃子时,那灰衣人的眼睛尚未闭上。

    真是好快!

    秃子虽退,余者仍众,卫紫衣银剑上血迹尚未尽消,雷公锤已“轰隆”出手。

    雷公锤之所以有雷公名,就在于它击出时带动空气,宛若雷声,声势先破敌胆,再夺敌魂。

    雷公锤上多刺且有几个钢环,正是用剑者的克星。

    用剑的人遇到雷公锤,就变成空手无疑。

    雷公锤进逼之时,卫紫衣只有跃起,一剑随之飞到了门外。

    门口,坐着手捧血骷髅头的中年文士,和全身皆绿的花白胡子老者。

    他们有什么特异的武功,卫紫衣可以击退他们吗?

    何谓剑?

    剑者,王者之器也。

    剑术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驭剑之术!

    何谓驭剑之术?

    意随剑走,意至剑至,人即是剑,剑即是人,一剑破空,必有血溅,此之谓驭剑之术。

    至于伏剑飞身之说,不过是无稽之谈而已。

    卫紫衣的武功,已到了驭剑的境界。

    当卫紫衣和剑飞至时,中年文士的血骷髅已当即掷出!

    几乎同时,花白胡子的十根指甲已变成十柄小剑,等在卫紫衣身子必经之处。

    可惜卫紫去已练成驭剑之术,这两个人的一番苦心,只好化为虚有了。

    剑先闪动出击,已有血光迸现。

    喉穿,骷髅碎,指甲断,胸洞穿,卫紫衣一剑击去,已破了中年文士和花白胡的合击。

    体尚未倒下,卫紫衣的人已变成一道紫光,飞出了门外。

    等灭绝师太和秃子等人追到门外时,哪里还有卫紫衣的影子?

    秃子跌足道:“不想竟让他跑了。”

    用雷公锤的青衣人冷冷地道:“卫紫衣身经百战,从未有不战而退之事。”

    灭绝师太道:“阿弥陀佛,卫紫衣不会轻易走的。”

    忽听一人笑道:“你们虽是我的对手,却更是我的知己,卫某人尚未将你们赶尽杀绝,又怎会走呢?”

    众人悚然一惊,齐回头,却见梯上朱栏边正站着一人,面如金童,身着紫衣,不是卫紫衣又是谁?

    他竟不知何时又回到屋里,神出鬼没地出现在对手身后的楼上了。

    这种事情若非亲眼看见,谁敢相信?

    灭绝师太冷然道:“人常说“金童阎罗”剑法虽利,轻功更佳,果然不假。”

    卫紫衣冷冷地一笑,道:“人也常说卫紫衣除恶务尽,从不给对方活路,也是事实。”

    秃子一声怪叫,道:“卫紫衣少卖狂,大爷必取你颈上之人头!”

    卫紫衣冷然道:“请!”

    秃子一声大叫,身随剑起,长剑一撩而上,正是一式“举火烧天”

    秃子身体方跃,卫紫衣也从朱栏边飘出,手中银剑亦击出,但见剑光大盛,剑相交击,立刻便有惨叫声传来。

    卫紫衣飘然回首,复站在朱栏边,漫空中的血雨却已然飘洒而下。

    那秃子的一颗秃头已被剑削去。

    血雨空中洒,杀气满小楼,这是何等凄厉的情景。

    卫紫衣面如寒铁,一字字地道:“我并不知你们为何要杀我,但既然冒犯了我,就只有死路一条。”

    秃子的惨状,已令余下的三个人惊恐莫名,尤其那个小尼姑,更是花容失色,缩成一团。

    三个人面面相觑,目中已有退意。

    卫紫衣忽地从楼上飘然而下,轻轻地落在三个人面前,寒声道:“你们现在才想到退,不觉得太迟了吗?”

    青衣人一咬牙,一摆手中雷公锤,怒道:“卫紫衣,不要逼人太甚!”

    卫紫衣轩眉一耸,道:“不错,不错,狗急了还会跳墙,何况人乎,阁下不防跳一跳看看。”

    他不说“试”而是说“跳”无疑已将青衣人当作一条狗,青衣人勃然发怒。

    江湖中对卫紫衣的评论就是“不失君子,但杀气过重,未有容过之量。”

    卫紫衣才不这么认为,他明白放过一条毒蛇,就等于多害几条人命,斩草除根,除恶务尽,遇到恶人若容让三分,岂不是害人害己?

    江湖中的那些所谓仁人君子,未免太迂腐了一点。

    青衣人此时已然动手,灭绝师太深谙卫紫衣性格,当下已展开“达摩神功”更是武林绝学。

    出于对新奇武器的好奇,卫紫衣并没有施展杀招,而是展开游斗,他早闻雷公大名,此时正好一试。

    雷公锤招式繁杂,有推、带、扫、勾、砸、刺、挑、削、挡、粘、点等诸方法,其中“挡”字诀和“粘”字诀,是专拿对方兵器的。

    雷公锤共有三十三招,转眼之间,三十三招已过,青衣人又重新从头使过。

    卫紫衣对这套招法在一见之后,已经了然于胸,甚至在脑海中又如了几种变化。

    他本是武学奇才,不管多么繁杂的武功,是一学就会,此时若是让他回去学上一个月,招法一定比青衣人更佳。

    既然已经学会,缠斗下去又有何意思?

    至于灭绝师太的武功,他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的。

    清啸一声,卫紫衣的剑法突变,就像一个整天糊涂无用的人,忽地变成了诸葛亮银剑一挥,已将灭绝师太逼退,再一弹,竟从雷公锤上的一个钢环中刺入。

    青衣人大喜,以为雷公锤已经奏效,于是一压一带,就欲叫卫紫衣银剑脱手。

    卫紫衣一声长笑,只听得“喀”的一声,钢环已碎,银剑长驱直入,正刺进青衣人的心脏。

    青衣人弃器大叫“蹬蹬蹬”连退数步“哇”的一声,口中的鲜血和心脏的鲜血同时喷出!

    卫紫衣的银剑在刺破他心脏的同时,内力已震碎了他的肺腑。

    灭绝师太的一式“潜龙出海”已拍至卫紫衣后腰穴道,却硬生生停顿了。

    卫紫衣剑法之奇之快,实是出人意料,灭绝师太不敢想象自己若是招式用老,会有什么后果。

    那青衣人正是在自以为必胜时而遭惨败,自己有前车之鉴,岂能再试一次。

    卫紫衣缓缓转身,静静地看着灭绝师太,在他犀利的目光逼视下,灭绝师大心中不由一阵恐慌。

    卫紫衣忽地收剑,将剑收回腰中,倒背着双手,淡淡地道:“我从不杀女人,你很幸运。”

    若是有别人在场,灭绝师太定不承这个情,但此时同伴已死,只余小徒,又何必死要面子而送上一命。

    人生毕竟还美好,生命毕竟可贵,灭绝师太只得说了一句场面话:“你不杀我,我并不感谢你,以后若有机会,我还会杀你的。”

    卫紫衣微笑道:“可饶一不可饶二,下次遇见,在下不会再留情,至于今天,请便!”

    他做了一个逐客姿势。

    灭绝师太恨恨地瞪了卫紫衣一眼,带着小徒弟悻悻而去。

    卫紫衣因这一阻,和秦宝宝差了一段路,秦宝宝快到洛阳时,他只到了开封。

    当然,他若是施展轻功,自不会如此,只因在大庭广众之下,实不便惊世骇俗。

    卫紫衣到达开封时,秦宝宝正把那青衫人当作冤大头,正吃着“烩牛羊舌”呢!

    卫紫衣到达开封时已是黄昏,他想先歇息片刻,到了夜里,就可以用轻功赶路,从而挽回白天失去的时间。

    主意已定,草草吃了一点饭,在一家并不怎么样的客栈住下,吃完饭后就上了床。

    他的所谓休息,并不是躺下睡觉,而是打坐。

    对他这种内功高手来说,十日不眠不休也不会感到疲劳,所谓休息,只是调整呼吸,平心静气而已。片寸

    用不了片刻,卫紫衣已入大脑空灵之境,因日间的拼杀而纷乱的气息也渐渐平息,他已进入神游之界。

    此时,十丈之内的动静,已难逃他的耳朵,佛家所谓的“天耳通”正是如此。

    他听到有人从远处向房间走来,这里是一间平房,房间都在院子里的,来人是从院外走到院内,且往自己的屋中走来。

    一个人的武功深浅,是可以从脚步声听出来的,轻功再好的人也有脚步声,只不过声音小点而已。

    来人练过武功,显然不是店小二,来人的脚步声很重,说明武功并不好。

    一个武功并不好的人怎么敢来惹卫紫衣?

    卫紫衣感到有点奇怪,以至于认为来人并不是来找自己的,可是来人已经在敲门了。

    卫紫衣皱了皱眉头,手一挥,门闩已自动拉开,这个功夫叫“控鹤术”非内功极高之人不能为。

    门打开时,一个白面微须,黄衣圆领的小胡子已走了进来,他进来后,左看看,右看看,好像很奇怪的样子。

    卫紫衣微怒道:“你在看什么?”

    小胡子连忙道:“这屋子里只有你一个人,而你并没下床,这门是怎么开的呢?”

    卫紫衣微微一笑,随手一挥,那门又“吱呀”而关,门闩也缓缓扣上。

    小胡子大惊失色,道:“控鹤术?”

    卫紫衣淡淡一笑,道:“你的武功虽不高,见识却不少。”

    小胡子更加奇怪,道:“你我并末交手,你又怎知我武功不太高明呢?莫非你会算命?”

    卫紫衣觉得这个小胡子倒不讨厌,当下微微一笑,道:

    “武功越纯,体内渣质越少,脚步声就越纯,你的脚步声浊而又杂,纵是练武,也并不高明。”

    小胡子羞愧地叹了一口气,道:

    “大当家说得不错,小人天生愚笨,毫无学武素质,别人只用一天就可以学好的,我却要花上足足一个月,你说可气不可气?”

    卫紫衣道:“一个人若是笨点,反而是福气,你听过精明过人的人会有善终的吗?”

    他叹了一口气,又道:“血雨江湖,风波不断,一个人纵有天大本领,也难逃命运的摆弄”

    小胡子的话触动了心事,卫紫衣不由感慨一番,为何江湖外的人总想入江湖,而江湖中人却很想退出呢?

    这种事情并不仅限于江湖,婚姻如此,学武如此,世上的事大抵皆如此。

    卫紫衣感慨一番后,开始问道:“你是谁?来找我干什么?你从哪里来的?”

    小胡子一一答道:“小人赵天龙,从洛阳而来,奉主人之命,特来讲卫大当家前去一叙。”

    卫紫衣道:“你家主人是谁?”

    赵天龙道:“我家主人乃江湖末流,名字说出来,大当家也未必听过,家主姓贾,单名一个德字。”

    贾德这个名字,卫紫衣的确没听过,他笑道:“你家主人的名字听起来就像“假的”一样。”

    赵天龙也笑道:“家主人也一直嫌名字不好,但那是父母所赐,不敢擅改。”

    卫紫衣点点头,道:“你家主人找我有事?”

    赵天龙道:“家主人久闻大当家大名,恨未能见,恰好在洛阳城遇到一个小孩,名叫秦宝宝”

    卫紫衣心中大惊,急道:“后来怎样?”

    赵天龙道:“家主人见他衣衫破烂,因饥饿而昏倒于路边,于心不忍之下,带回住所调养,一问之下,方知是卫大当家的弟弟,家主人久闻大当家英名,正恨无缘结识,遂令小人星夜赶路,欲往子午岭,想告知秦宝宝的消息。”

    卫紫衣道:“你既往子午岭,又怎会往这里找到我?”

    赵天龙道:“那宝少爷说大当家会追来,家主人命我一路查访,不得有失,小人遇店必问,因从宝少爷口中得知大当家相貌,故而有迹可查,遂来到这里。”

    他的武功虽不好,但口齿伶俐,经他说得清楚,卫紫衣已明白了前因后果,刹时心中一片惊喜。

    小家伙终于回心转意,特意叫人来找我了,他为什么不回子午岭呢?嗯,恐怕是面皮薄,怕回去不好意思,先见了我再说。想到这里,已是喜上眉梢,立刻赏了赵天龙一片金叶子,赵天龙忙不迭连声道谢。

    卫紫衣此时,已是恨不得一步跨入洛阳城,当下道:“赵兄弟,你赶快去准备马车,我们连夜赶去。”

    赵天龙答应着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已租了一辆马车,卫紫衣上了马车,马车已向前驶去。赶车的老汉坐在车门外,赵天龙恭恭敬敬地坐在车门口,目不斜视,身子不动,只是当他偶尔面向窗外时,脸上已有得意之色。

    秦宝宝吃饱之后,便和青衣人来到一间宅院,宅院里的仆人、丫鬟很多,但一看就知没有一人是练过武功的。

    秦宝宝问青衫人道:“你就住在这里?”

    青衫人道:“这只是我的一个落脚之处,并不常常来住。”

    秦宝宝道:“这么说,你还有不少这样的房子罗?”

    青衫人道:“是的。”

    秦宝宝喜道:“如此说来,你是很有钱的了,那么明天我们再吃“烩牛羊舌””

    青衫人苦笑道:“你吃上瘾啦?”

    秦宝宝嘻嘻笑道:“那么贵的东西,当然好吃,最好晚饭再来一盘好不好?”

    青衫人道:“吃不上两天,这里的牛羊就要死光了。”

    秦宝宝道:“割舌不至于死呀,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懂,真是我的小弟弟。”

    青衫人面色不变,暗地却愤愤道:“且让你得意几天,一旦利用你杀了卫紫衣,你的小命也就到头了。”

    心中想着,脸上却笑吟吟地带秦宝宝来到一间卧室,道:“你今天晚上且在这里住下好不好?”

    秦宝宝见这房子很漂亮,家俱小巧别致,色调柔和淡雅,地上铺着雪白的波斯地毯,衬得秦宝宝身上衣衫更是破烂。

    秦宝宝见这屋子好像特意为自己布置似的,不由笑道:“真是好漂亮,我身上这样能进去吗?”

    青衫人道:“随便你,如果你愿意,可以在里面打滚。”

    秦宝宝才不管地毯有多名贵,早一头扑到地毯上,前后翻翻滚滚,好不开心。

    青衫人冷冷地看着,当秦宝宝转头看他时,他又换成了一副笑脸。

    秦宝宝一直在想,他怎样利用我来害我大哥呢?

    对秦宝宝来说,大哥的性命是头等重要,至于自己受的气且放到一边去吧!

    青衫人静静地停了一会,道:“秦少侠有何吩咐,下人会去做的,在下先告辞了。”

    秦宝宝顺口一句:“小弟弟阁下慢走。”

    青衫人冷笑不已地回到自己的房间,这个房间很小,并不是因为房间小,而是因为东西太多,从而显得很拥挤。

    墙壁四周,都是一排排的柜子,柜子上全是一个个小抽屉,每个抽屉都编了号码,注明抽屉中物品的名称。

    青衫人在这些抽屉面前是来走去,脸上阴笑着,低声自语道:“该用哪一种方法好呢?”

    “用毒药最佳。”一个人推门而入,身上白衣如云。

    青衫人一见此人,立刻一揖到地,诚惶诚恐地道:“不知阁下驾到,有失迎迓,恕罪恕罪!”

    白衣人笑道:“都是香主的人又何必客气。”

    青衫人道:“香主可好?”

    白衣人笑道:“好。”

    青衫人道:“我正在踌躇,幸亏阁下来了,你刚才说用毒药,又是什么原因?”

    白衣人道:“秦宝宝和卫紫衣兄弟情深,虽偶有矛盾,但绝不至于到了相互杀害的地步,也就是说,你就算杀了秦宝宝,秦宝宝也不会帮你杀卫紫衣的。”

    青衫人笑道:“秦宝宝是在诈降,在下已知。”

    白衣人道:“你知道就好。”

    青衫人道:“若是用毒,那该如何用法?卫紫衣何等精明厉害,他若是可用毒杀,恐怕早已死了。”

    白衣人道:“卫紫衣经验极丰,且天生警惕,用毒药是无法害他的。”

    青衫人道:“那你刚才说用毒,又是何意?”

    白衣人笑道:“你下毒杀卫紫衣,卫紫衣自然会觉察,可是若秦宝宝用毒杀他,卫紫衣必死。”

    青衫人道:“秦宝宝怎会毒杀卫紫衣?兄弟刚才还提醒我,莫非忘了吗?”

    脸上已有不信之色。

    白衣人笑道:“用毒的方法千变万化,又何必拘泥一种“隔山打牛”是拳法,岂不也可以用到毒上?”

    青衫人一片茫然,道:“哦?”白衣人道:“你需配出一种毒药,令秦宝宝服后暂时不死,当他和卫紫衣相遇时,却可以通过手掌相触,而将毒质传到卫紫衣身上,这样卫紫衣岂不就中毒了?”

    青衫人附掌大笑,道:“真是好计策,这个方法当真高明,在下绝对是想不到的。”

    转念一想,眉头又皱在一起,为难地道:“这种毒药我闻所未闻,仓促之下,恐怕配不出来。”

    白衣人拍着青衫人肩膀,笑道:“何需你配,香主早已配好,我已带来了。”

    说完取出一个小小瓷瓶,道:

    “这叫做“七日追魂散”无色无味,不易辨别,非古玉不可测也。用了之后,前六日一无异状,至第七日,则七窍流血而死。一旦入了人体,就混入血液,还可通过汗液排出,服用后,可在无声无息中杀人于七日后。你若事先准备解药,自己服了解药,自是无事的。”

    青衫人称赞不已,大为叹服地道:“这真是旷世无双的奇药,若是多配一点,天下岂不是我们的?”

    白衣人叹道:“凡事有其利必有其弊,此药效果极好,可是配制极难,所用的药材,都是世上奇宝,香主只是恰逢其会,才配制了这么一小瓶。”

    青衫人叹道:“可惜,可惜。”

    白衣人也叹道:“的确可惜,不过,若用它杀了卫紫衣,那么纵有万金之贵,也是值得的了。”

    青衫人道:“这药怎么用呢?”

    白衣人道:“用酒、水、器物都可以下毒的,方法和其他毒药相同。”

    青衫人道:“秦宝宝极为聪明,且心怀鬼胎,对我们送去的东西,他一定会起疑心的。”

    白衣人笑道:“幸亏此药可以隔物传毒,你只要在他需用的器物上洒上一点,秦宝宝必会中毒的。”

    青衫人笑道:“如此说来,方法可就太多了,秦宝宝中毒后,明天见卫紫衣时,就可以帮我们一次忙了。”

    白衣人微笑道:“此之谓一石二鸟之计,用此计,既可杀了秦宝宝,又可杀了卫紫衣。”

    青衫人大笑道:“卫紫衣一死,那天下岂不是我们的了。”

    白衣人微笑道:“天下迟早都是我们的,我想我们不会等得太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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