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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魔神的游戏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巴格利那家伙错了。”

    琳达双手抱胸,问:“教授刚才的意思,是说波妮遇害将近二十小时之后,她的尸体才被人发现吊在那棵树上?”

    “是和狗组合而成的尸体。”我补充说。

    “是的。至于那只狗的死亡时间,大概还要再提早一天。”

    “狗比波妮早一天死亡吗?”琳达问。

    “是的。”

    “这么说来,狗的尸体被隐藏了两天,波妮的尸体也被藏了一天。这样的话,凶手必须拥有可以掩藏这些尸体的场所。”

    “是的。”我说。“要缝合撕裂的尸体,也需要场地。”

    “两位的感觉都很敏锐。”教授也说。“你们的推论非常合理。凶手应该是拥有此种场所的人。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外来的流浪汉,就没有涉案的可能了。”

    “意思是:凶手是住在这个村子里,并且拥有自己房子的人?”

    “凶手不一定是那房屋的所有人。”琳达说。

    “凶手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只要这村子里有他可以使用的空间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凶手也可能利用一般的空屋?”

    “是呀!”

    “这个村子里有无人居住的空屋吗?”教授问。

    “我没听说过。琳达,有吗?”我说。但是琳达摇头了,并且说:“唔我想是没有吧!我也没听说过。”

    “丹弗斯局长也说没有。那么这条线索就很难发展下去了。”

    “那么,要搜索全村,把每间房子从头到尾搜查一次吗?连厕所、浴室、贮藏室、天花板里、屋顶阁楼等地方都不放过,看看哪里有血迹,或被撕扯下来的手或脚?”我说。

    “尤其是厕所和浴室。要逐一地检查,看看有没有鲁米诺尔反应6。”教授也说。

    译注6:鲁米诺尔,鉴定血迹用的化学物质。

    “是的。”

    “若不涉及隐私权,可以那么做是最好了,可惜法律上恐怕不允许。不过,凶手隐藏尸体,进行解剖或组合尸体的地方,未必是民家,也有可能是前方森林里比较偏僻的小山丘上的洞穴里”教授边想边说。

    “是呀!”

    “丹弗斯局长已经展开搜山的行动了。今天下午他已经请尹凡梅斯警察局的支援人员,在附近的森林里展开大规模的搜查行动。这行动恐怕会持续到明天吧!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场所,例如可以隐居的房子或洞穴;森林里也没有焚烧煮食或取暖的痕迹,也没有人看到可疑人物进入森林,当然更没有发现其余的尸体部位,及肢解尸体的工具,甚至是狗的头部。”

    “太奇怪了。”琳达说出她的感想。

    “史汪森女士。”

    “啊,教授,请叫我琳达就可以了。”琳达连忙说。

    “波妮被杀后,尸体或许很快就被藏进迪蒙西的精肉工厂了,现在我们要搜索的,是隐藏波妮四肢的地点。”

    “是呀!”

    “可是,教授,从尸体呈现出来的情况看来,那并不是利用器具去肢解的吧?比较像是被熊那样的猛兽撕开的吧?”琳达问。教授点点头后,说:“这就是令人头痛的问题了。”

    “到底谁会做这种事呢?教授,你以前见过的案例中,有类似这个命案的吗?”

    “尸体被肢解的案例有好几个,但是像这次命案的就没有了。”教授说。“总之,这个事件还没结束,要等所有会发生的事都发生了,才能下定论。现在再来说菲伊艾马森的死亡时刻。”

    “啊,对哦,差点就忘了还有她。”

    “她的死亡时间大约是三十日的黎明。”

    “今天早上。是吗?”

    “是的。或者应该说是昨天深夜很晚的时候。”

    “然后凶手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把两只手臂放在飞机里。”我说。

    “是的。”

    “这些事情都是他在今天早上,或昨天深夜完戊的。”教授听我说,其间数度表示赞同地点了头,又说:“是的。”

    “要把那两只手放到盖着罩子的飞机座位上的时间,就只有今天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不可能比这时候更早了是吧?教授。”

    “唔,是的。”

    “教授,我可以问个有点低级的问题吗?”

    “醉鬼,你别乱说话!”琳达立刻开口阻止我。

    “可是我觉得这件事很重要呀!波妮死的时候没有被侵犯吧?”

    “什么?”

    “检验她的身体时,可以知道这一点吧?”

    “你是指性行为吗?”

    “是的。”

    “没有。”教授很简短地回答了。

    “没有吗?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会那么,菲伊呢?”

    教授想也不想,就回答说:“没有。”

    “巴尼,你很失望吗?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么低级。”琳达说。

    “她们两人看来都还很年轻,不像是已经六十岁的老女人嘿,我还真佩服这个杀人鬼。”

    “有什么好佩服的!”

    “如果他有留下任何身体的分泌物,那就太好了,那可是办案时最好的线索。可惜没有那种东西。他当然也不会留下写有电话号码的卡片之类的东西。看来这家伙相当谨慎,他不会留下任何可以推测出他身分的东西,例如指纹、血液、身体的分泌物、随身携带的物品,甚至脚印等等。”

    “或许是个做惯这种事的老手。”琳达说。

    “或许凶手根本不是人”我说。

    “巴尼,你是因为凶手没有性侵犯波妮,才这么说的吧?”

    “才不是那样。只是不过,也许是吧。想想看,一个裸体的女人就在眼前,却什么事也不做,起码是个怪人吧?”

    琳达轻蔑地哼了一声。

    “或者凶手是女人?”

    “哪个女人有力量把波妮撕成那样?”

    “能够撕下波妮的头部,又将这个头和狗的身体缝合在一起的人,不仅有怪力,还要相当细心。”教授说。

    “唉!”这案子像迷宫一样,实在令人厌烦,我决定放弃了。

    “真的太难理解了。”琳达也说。

    “最重要的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杀人?”

    “根据巴格利的说法,就是仇家的寻仇杀人。”我说。

    “这是不可能的事。”琳达立刻说:“波妮和菲伊都在这里生活了六十年,从来不见她们和人结怨,或引起任何纠纷。像她们这样的人,谁会和她们过不去呢?如果有人怨恨她们,要发生事情的话,早就发生了。”

    “说得也是。”我不得不同意琳达的说法。

    “好吧,我们现在就做个假设。假设我被杀死了,按照巴格利的说法,我一定是和人结怨,所以被人杀死了。可是,你认为我会和谁结怨呢?”

    我想了一下,才摇头说:“你没有和人结怨。”

    “我若向人借钱,一定会按照规定还钱,和别人约定的事情,也一定会努力达成。波妮和我一样。”

    客观的说,客人们都喜欢琳达,就算不喜欢,也不讨厌。但是——慢着慢着,让我想想:因为客人们都喜欢琳达,就算不喜欢,也不讨厌,所以琳达没有被杀死。反之,波妮被杀死了,这代表什么意思?波妮和客人说话时,有时口气确实不太好。

    不,不对。我立刻否决刚才的想法。琳达和波妮是一样的。她们两个人的外表都不像是已经六十岁的女人,好像才四十岁的样子,而且琳达说话的口气,有时也会让人很不愉快。不过和醉鬼说话时,或许不得不用那样的口气说话。酒馆里不会有人喜欢琳达,而讨厌波妮的。我每天都来这酒吧,所以很清楚这一点。

    “到了这个年纪,早就对男人没有兴趣了。不管是波妮还是菲伊,她们都和我一样,我们的身边都没有男人。听说只有佩琪有男人。”

    “佩琪?”我问。

    “唔,听说佩琪正和一个住在外国的男人交往。她是个大美女,和我们不一样。”

    “要不要听听我的想法?”声音从那边传来,是亚文,他走进吧台里。他好像听到我们的谈话了。

    “她们两人都是单身,而且为了将来的老年生活在努力地存钱,因为人老了以后,钱才是唯一的依靠。如果在外面把她们杀死了,就可以偷偷跑进她们的屋子里,搜索屋子里的钱财、贵重的物品。她们住的房子里没有丈夫,也没有孩子,对犯罪者而言,这是个诱惑。不是吗?”

    “今天我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人一起去她们住的地方了。很仔细地做了一番检查之后,了解到两件事。一件是:她们的住处并非被杀害的现场。第二件事是:屋里的东西一样也没少。不管是钱财还是贵重的物品,都没被动过,她们寄放在银行里的钱更是纹风不动。她们两个人都不年轻了,和年轻的女性相比,她们不仅拥有数量较多的珠宝,也相当有钱。尤其是菲伊,和她分手的老公相当有钱。总之,她们都没有金钱和财物上的损失,也没被偷走任何东西。关于这点,我们请教过两人的朋友和附近的邻居,也请他们确认过,证明确实没有少掉任何东西。”教授说。

    亚文无奈地摊开手,说:“那么,到底是谁?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而且,杀人之后还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这是为什么呢?”琳达的声音像在惨叫。

    “也有被放在猪肉上的。”我说。

    “实在无法理解。凶手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可以丢在森林里,也可以沉入湖底呀!”亚文说。

    “偷偷进入消防队或精肉工厂,都是危险的行为。因为很有可能被发现。”琳达说。

    “不错。这里不是伦敦,有不少可以抛弃尸体而不被发现的好地方,可是凶手为什么偏偏丢弃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呢?”

    “因为我们认为这是人为的凶杀案,所以才会百思不解。”我说:“如果这是动物做的?”

    “动物?”

    “对呀,例如说类人猿。就像以前法国发生过的某一宗古典命案。动物的行为没有什么意义吧?它们杀害别的动物之后,很可能会把那只动物撕得破破烂烂,然后到处丢弃。对它们来说,消防车不具任何意义,只是随手丢弃罢了。就算能问它为什么要那么做,恐怕它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那么做,对它而言,做过的事情都是偶然发生的。”

    “消防车是无意义的吗?”

    “消防车是无意义的。同样的,钱包和金钱也是无意义的,因为那些东西都不好吃,也不能吃。”

    “可是菲伊家离消防队相当远,走路要十五分钟左右,凶手如果再抱着沉重的菲伊,那大概要走上三十分钟了。”琳达说。

    “是车子吗?”我无意识地随口说。

    “巴尼,你不是在说类人猿吗?类人猿会有驾驶执照吗?”亚文说。

    “没有车子。消防队的人说:没听到车子的声音。”教授说。

    “动物有动物的怪力,或许那样的距离不算什么。”我说。

    “巴尼,别忘了还有飞机场的问题,那个距离足足有十哩。你的类人猿该不会还开飞机去丢尸体吧?”亚文说。

    “为什么要把尸体丢到那么远的地方呢?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呢!”

    “对猴子来说,食物最重要,苹果园绝对比消防车或小飞机有吸引力。”

    这些爱说长道短的评论家真让人厌烦。他们自己没有什么主意,但不管我说什么,都要鸡蛋里挑骨头。

    “去问猴子呀!把它抓来问,它大概会说:我不喜欢苹果,我只是想吹吹夜风。”

    “还有,巴尼。你知道波妮的尸体并不是被丢弃在精肉工厂后院,而是工厂内部,有很多肉的冷冻库里。”琳达也说。“凶手到底有什么理由非这么做不可呢?”

    “那么,琳达你说,会是什么样的理由呢?”

    “不想让尸体腐败吗?”

    “那就不要杀人呀!”

    “巴尼,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发现任何凶手遗留下来的物品吧?找不到任何体毛,或发现任何爪痕或足迹,也没有任何目击者。如果说这两个命案是动物冲动性的自然行为,那应该会发出一些声响,而引起注意吧?凶手意图隐瞒杀人的行为,所以才没有被人发现。”亚文又说。

    “类人猿会用针和线缝脖子吗?”教授这句话一出口,大家都笑了。我的说法完全被否定了。

    这个时候,酒吧的门被打开了,穿着制服的警察走了进来,站在教授旁边,然后说:“教授,能不能跟我走一趟?”

    “又发现什么了吗?”教授说。

    “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houseovertimejewelers好像遭人闯空门了。”

    “houseovertimejewelers?那是什么?”

    “佩琪的店。”琳达说:“是珠宝店,但也卖钟表。”

    “噢。”这样说我就知道了。以前曾经从那间店的前面经过好几次,不过,一直不记得店名。

    “佩琪没事吧?”亚文说。

    “没事,只是店里遭窃而已。”

    “和这次的案子无关吧?”教授说。

    “这个村子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亚文说。

    “珠宝店吗?那好像是佩琪拥有的店里,最值钱的一间。被偷了什么?”教授问,但是那位警察却露出困惑的表情,说:“这个嘛——好像什么也没被偷走。”

    “什么?”

    “好像只是玻璃被打破,有人潜入而已。”教授闻言,一时无语地呆看着半空中。

    9

    我们赶到位于凯斯鲁路商店街的houseovertimejewelers一看,点缀着黄色灯光的拱廊下,竟来了九位穿着制服的警察,如此庞大的阵仗,让人吓了一大跳。如果再加上带我们来的警察,现场就有十位制服警察了。我觉得我这辈子能见到的警察总数,好像在这个晚上一次见完了。一次见到四位以上警察的机会,对迪蒙西村的人而言,是微乎其微的,因为迪蒙西、葛利夏地区的警察,总共只有三个。警察并不是一般人喜欢看到的人类,一次看到十个,实在是太多了。

    从亚文的酒吧走到凯斯鲁路,大约要一分钟,佩琪的店就在商店街的一角。并排的店面前,有铺设的地板,形成逛街的人专用的步道。这条街每家商店的屋檐都特别订做,延伸到半空中,铺设的地板也做得比地面稍高,这是为了积雪的时候,方便来逛街的人而设计的步道。此时有两个警察就呆立在高起的行人专用步道上,有四、五个警察站在黄色的灯光下,透过玻璃窗,看着店内的情形。

    沿着行人专用步道的店家,有餐厅、书店、cd唱片行及一些卖小东西的商店,也有小舞厅,和卖蔬菜水果的店。这里的整体印象,和好莱坞西部片里小规模的商店街很像。即使这么小,也已经是迪蒙西最热闹的马路了。虽然没有霓虹灯,但对住在山村里的人而言,这样的小商店街,已经是可以洗涤他们心灵的大都会了。

    houseovertimejewelers外面的开缝式百叶窗完完整整地下垂着,但是位于店侧面小巷的员工出入门,却被破坏了。安装在门上半部的玻璃整个破掉,这扇门是开着的。那里站着三个警察,他们手中的照相机闪个不停,他们一面拍照,一面听穿着长袍的佩琪的说法。

    我和教授一起走过去,佩琪马上就看到我们了。她以微笑打了招呼后,就说:“我忘了关卷门了。”

    这句话她也对警察说过了吧!但是警察似乎对这句话一点反应也没有,仍然专注地在门把或玻璃上撒铝粉,以便采取指纹。

    “手是从破坏的玻璃窗伸进去的吗?”我问。

    “是的。用这方法可以很快打开这种门的门锁。”

    教授听到这样的回答后,只是无言地点了一下头,接着就走进店内。我随后跟进。不知是因为外面太冷,还是想向我们说明店内的情形,佩琪也跟进店内。

    以前我曾经从这个店的门口经过好几次,却一次也没进来过,因为穷人对这种地方是没有兴趣的。店内的地板非常有特色,完全由圆形的木桩铺设而成;墙壁贴着擦得发亮的柚木,还挂着一幅配上金色豪华画框的画作。那好像是特纳7的作品,画的上方还有专为此画安装的照明灯。至于悬挂在天花板的灯,好像是法国制的骨董灯,看起来也是金光闪闪。不过,可能是骨董风格的器具太多了,整间店因此显得有点暗。

    编注7:josephm.williamturner,十九世纪英国浪漫派风景画家。

    根据有些女人的说法:如此安排店内光线的原因,就是为了衬托佩琪的肌肤。还有些爱嚼舌根的女人说:这家店是佩琪拿来炫耀用的,根本没在认真做生意。也就是说:这家店其实就是佩琪个人收藏品的展示厅,她的生活经费来自别家店的收益,而且已经相当足够了。这家店在她和已故丈夫交往时,就已经开始营运了。这个村子里由她个人直营的店有三家,却只有这家店没有雇用店员或助手,店里事务不论大小,都由她亲自处理。不过,这家店也并非每天营业。

    展示柜沿着屋子的四周,排列在一起,所以屋子中间就出现一个正方形的区域。这个正方形区域的中央,有张长沙发,它的宽度大概相当于一个人的身高;沙发旁边还有一座直立型,有钟摆的时钟。这个空间整体摆设,很像美国饭店的大厅。而且,那时钟旁边,还有两盆观叶植物的盆栽。

    从北欧来的教授从左绕行这个正方形的区域,一面观察展示柜里的东西。玻璃展示柜里的东西除了珠宝外,还有不少手表,它们和珠宝一样闪闪发光,都是奢侈品。只要卖掉玻璃柜里任何一件物品,就可以支付我在亚文酒馆一年的酒钱吧!这个意思就是:我这人大概只有柜子里一只或两只手表的价值。这个无奈的想法,让我不禁大大地认同起女性的主张:什么也不偷就离开这家店的小偷,实在令人无法理解呀!

    佩琪走在教授身后。玻璃柜和墙壁之间有通道,这是方便店主向顾客介绍柜内商品而保留的通道吧!对喜欢宝石的人而言,陈列着佩琪所有贵重金属的这个店,一定是个令人坐立难安的地方。

    我突然想到什么而回头看佩琪。即使是在这样的非常时刻,她的脸上仍然维持应有的妆扮。她在发现有人闯入店内后,仍先化好妆,才去报警的吧?还有她身上的长袍。在这件相当精致的埃及风图案长袍的衬托下,佩琪的金发散发出光泽,而幽暗的照明更完全掩饰了她皮肤上的皱纹与不平滑处。她的仪表原本就好,又知道精心打扮,所以看起来就像著名女星洛琳白考儿那样漂亮。当她站在她最引以为傲的场所时,自然更添魅力。想到这点,我变得很能理解村里女人们的感受。所以对村里的女人来说,或许并不特别讨厌这次偷窃事件。

    “什么也没被偷吗?”教授问。

    “什么也没被偷。”佩琪回答。

    “没有弄错?”教授问,佩琪再想了一下,仍然说:

    “这里有什么商品,全都在我的脑子里。确实没有少掉什么。”她特别强调地说着,好让别人认同她的说词。

    “可是,你也太粗心大意了。在这店里放这么多贵重商品!”教授说。

    “平常这里的铁卷门是拉下来的。通常我离开店里要回家时,除了关门外,还会把铁卷门拉下来,做双重的关门动作。今天晚上却忘了关铁卷门。”

    于是教授便说:“就算平常你有做双重的关门动作,可是白天时店内只有你一个人吧?那样的话,如果遇到盗窃之类的事情也很危险呀!”

    “如果遇到武装劫匪,就算有男人在,结果也是一样。”她说。“如果这里是伦敦的皮卡迪里圆环,我当然会雇用保镖。但是这里和伦敦那样的社会完全不同,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偷窃事件,更何况我的商品都有保险。另外,我店里的警铃直通葛利夏警局,万一店里有事,警车十分钟就能到达这里。”

    我忍不住哼出声。或许巴格利卧室里的警铃会响,但是就算那只大而无当的海驴来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没人听得懂他做的说明。

    “啧,酒鬼也在这里。”这是我所熟悉,而且令我不快的声音。海驴出场了。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心里的想法被揭穿了,而吓了一跳。

    “喂,酒鬼,你怎么跑到这里,没在喝酒的地方呢?”巴格利庞大的身躯出现在员工出入口,嘴里不停哇啦哇啦地叫着。汤姆跟在他的身后。

    “只靠喝酒过活的蟑螂,最近为什么老是在案发现场晃来晃去呢?真让人伤脑筋。怎么这里也有那只蟑螂的味道呢?喂,你们有人看到那只蟑螂了吗?那只蟑螂的肚子里都是脂肪,而且头发是灰色的。”

    “什么灰色的头发?反正有头发总比没头发强。”我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喃喃说着。

    “如果找到那只蟑螂,就立刻喷杀虫剂,将他抓起来不过,这种地方大概不能这样喷杀虫剂吧!这么讨厌的蟑螂为什么不乖乖待在酒吧里就好了?”

    “巴格利,你这个人实在很不可爱。”我说:“难道你想一辈子都这么让人讨厌吗?心里有气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吧?希望你别气炸了。”

    “谁要你多管闲事!”

    “不过,你怎么现在才来呢?我以为你还在床上睡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早就来了,只是一直在外面调查而已。”

    “哦?调查到什么了吗?”

    “调查到一只好大的蟑螂从酒馆那边跑来这里了。”

    “巴格利!”

    “什么事?蟑螂。”

    “现在这件事,和之前的命案有关联吗?”

    “我现在正在调查,不是吗?如果没有你在这里碍手碍脚的话,很快就可以调查清楚了。”

    “天知道!”

    “你说什么?”

    “这里好像什么东西也没被偷。”我这么一说,巴格利就转头看佩琪,问:“卡达女士,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我看过了,什么东西也没少。”

    “真的是那样吗?”教授咚的一声,坐在地面中央的沙发上说:“卡达女士,这里有灰尘,但是这里的中央却没有灰尘。”

    教授的右手指着右手边的矮侧桌,又说:“这上面原本有东西吧?”

    “啊!”佩琪发出惊讶的叫声,然后说:“对!原本放在那里的象不见了。”

    “象?”教授和巴格利异口同声地说。

    “是的,是一具木雕的大象。是泰国或缅甸来的工艺品,以前一直放在那里。奇怪,为什么会不见了呢?我现在才发现。”

    “因为它不是昂贵的东西吗?”教授问。佩琪笑了,然后说:“大概还不到十英镑吧?那是从一个老朋友那里得来的,因为并不值钱,所以就没有注意到。”

    “象吗?是大象吧?木制品,是从泰国或缅甸”巴格利拿出记事簿,在记事簿上咻咻快速写着。这种勤奋的样子,还真让人感动。不过,这男人唯一的优点,就是会做笔记,缺点却是从来不看自己写的纪录。

    “不值钱是你认为的。说不定它是件非常珍贵的宝物。”教授说。

    “里面有放宝石吗?”

    “教授说的是福尔摩斯的故事吧!”我不禁插嘴说。

    “是的。<六座拿破仑的半身像>。”教授也很精神地回答我。

    “巴尼,你知道现在并不是读书会的时间吧?如果你扰乱了我们的调查工作,我会把你赶回去喝酒的。”我好像看到巴格利没剩几根头发的头顶在冒烟了。

    “不,那真的是没有价值的东西。那东西不是石膏塑造,而是木制的,里面并没有放宝石。”佩琪说。“教授,我也很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在斯德哥尔摩的时候,就经常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嗯。”“所以说能认识教授您这样厉害的业余侦探,实在令人兴奋。我太高兴了。”她是个淑女,能说一口客气有礼的英语。客观地说,从言语、行动上来看,她实在是个有魅力的女人。

    “对不起,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业余侦探教授说。“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今天早上我们在村公所的大厅见过面。”佩琪说。

    “那时我们有交谈吗?”

    “没有,现在是我们第一次交谈。像教授这么优秀的人,如果我们以前见过的话,我一定会牢牢记在心里的。”

    “唔,那么”教授拍了一下膝盖,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既然被偷的真的只是没什么价值的木雕象”

    “真的只是这样。”佩琪说。

    “那就没什么必要再待在这儿了。还好不是重大的案子。”

    “而且也没人死亡。”我说。“但是,教授,我怎么都无法释怀。为什么只偷木雕的象呢?既然已经进入这里,四周都是昂贵的高价品,为什么偏偏只拿了连十英镑都不到的木雕象呢?”

    “巴尼,你总是计较这些没有用的事!”巴格利一边合上记事簿,很费力的把簿子塞进裹着肥胖身体的衣服内袋,一边说:“之前问:为什么放过眼前赤裸的女人,什么事也没做?现在又问:为什么潜入珠宝店后,却什么宝石也不偷?”

    “难道我的怀疑没有道理吗?”我说。“凶手或许是同性恋或女性,所以才会面对全裸的女人无动于衷吧!可是,如果真是这样,试问哪个女人会偷偷进入珠宝店后,却空手而还?是女人的话,一定会偷钻石。”

    “巴尼,你别忘了,店里有安全警报装置。”

    “如果凶手是小孩呢?小孩的话,就可能对裸女与珠宝都不感兴趣。”从北欧来的名侦探说:“小孩从外面的玻璃窗,看到里面的大象,因为想要大象,便破坏门的钥匙,跑了进来,偷走大象。或许他现在正在自家的矮桌上,玩动物园游戏。”

    不知为什么,巴格利对教授的话却一点意见也没有。

    “这怎么可能?”我说:“如果是我的话,我宁愿偷跑进玩具店,偷火车模型。”

    除了这么说外,我想不出别的反对意见了。就在这时候,汤姆的手机响了。他一面从怀里取出手机,一面走到角落去说话,但是说着说着,他的声音突然变大了。

    “你说发现两只脚了?在哪里?”巴格利庞大的身躯好像又冻结住了。

    10

    我醒来时,发现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窗外已经泛白。我稍微想了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又觉得干嘛去想呢?所以很快地又睡着了。我再次醒来时,已是下午了。

    强烈的尿意,让我一分钟也不想多睡,所以我慢慢起床,因为动作一快的话,恐怕就会尿在床上。酒喝太多时,第二天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在膀胱好像快胀破的情况下醒来。

    下床后,我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长裤和毛衣,连鞋子也没有脱。虽然身上已经穿得这么多了,我还是觉得冷。除了冷之外,我还觉得头痛欲裂。不过,我随时都在头痛,而且也知道头痛的原因是什么,就是酒暍多了。

    虽然我知道自己头痛的原因,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和衣躺在自家的床上。不过,当念头转到“为什么这么冷呀”时,我就什么也来不及想,解决小便的问题最重要,所以便摇摇晃晃地去厕所小便。小便完,走到玄关一看,就立刻知道为什么这么冷了,因为我没关门。

    再看看外面的情形。雪已经停了,但是天色阴霾,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村里连续发生女性被杀,并且被分尸的事件,我还漫不经心地敞开大门睡觉。像我这么粗心大意,醒来时竟然手脚都还在自己身上。

    不过,我虽然没有关门的印象,但是,我也同样没有开门的记忆。反正,我就是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我干脆再回到床上,躺下来慢慢回想。昨天晚上到底怎么了?

    我记得去过佩琪的houseovertimejewelers。原本在亚文酒馆喝酒的我,听说佩琪的店遭窃,便放下酒杯,跑去houseovertimejewelers观看究竟。为什么我会得到这个消息呢?因为尹凡梅斯警局的警官,向瑞典来的教授报告偷窃事件,而那位教授当时正好在和我喝酒。

    我们赶到houseovertimejewelers后,才知道是商店员工出入口的门被破坏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窃贼对店里诸多昂贵的珠宝与手表好像全无兴趣,昂贵的商品一件也没少,只是不见了一具廉价的木雕象。还有,佩琪完全不在乎遗失木雕象的事,却好像很在意那位北欧来的教授。

    接下来就是汤姆的手机响了,那是一通找到被撕裂的脚的电话,于是巴格利准备立即飞奔而去。我也想跟去,可是巴格利却破口大骂,喊着说今天晚上死也不让我去,因为带猫去也比带我去有用,还叫我回家睡觉。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个时候最好乖乖听他的。

    于是我独自一人回到亚文的酒吧,因为教授和巴格利一起去了。至于我为什么没有完全听巴格利的话,回自己的家呢?并不是我舍不得琳达胸前的双峰,或是还想喝酒,而是想得到和案子有关的情报。(正确说来,琳达和酒精当然也吸引我去酒吧,但却不是主要原因。)如果我真的乖乖回家,那就绝对无法得知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了什么东西。住在这偏僻的村子里,我住的地方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和报纸;住在伦敦时,我曾经拥有这些东西,但是后来有些给人,有些就拿来换酒钱。现在我住的地方虽然有电话,但是巴格利可不会打电话给我,我只好守着亚文的酒吧,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消息进来。

    不过,我醒来的时候竟是在自家床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同样不知道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什么东西?也不很清楚现在是什么时间。今天大概是十二月一日,那么现在就是十二月一日的下午,汉堡店已经不供应早餐的夹蛋汉堡了吧?我没有手表那种无聊的东西,所以不知道时间。我很喜欢这种只要一英镑的汉堡餐,但是这种夹蛋的汉堡过了早上十一点就不卖了,因此想吃这种汉堡的话,就必须配合这时间。今天我很饿,时间又似乎早已超过早上十一点,看来我只好去亚文的酒吧,吃琳达做的午餐了。

    我走出公寓,摇摇晃晃地朝凯斯鲁路走去。因为昨天睡前没脱衣服鞋袜,所以现在也就省去穿衣的工夫了。我想明天还是像今天这样就可以了。抬头看天空,仍是阴郁的乌云密布,只有地平线比较明亮,天色显得很不稳定,让我想到看到极光时的情形。到底要发生什么事呢?阳光被乌云遮蔽,天气非常寒冷,一副随时会下雪的样子。

    一走到凯斯鲁路,我吓了一跳,因为路上一个人也没有。这个村子本来人就不多,现在更变成鬼城般的地方了。这次的命案,让村人都不敢外出了吧!可是,就在我稍微转了个弯后,眼前的情景就截然不同了。亚文酒馆前,聚集了一大堆人。那些人很像是新闻媒体的人,但其中好像也有很多是来看热闹的。

    我正想还是别去亚文酒馆吃饭,在附近吃早餐就行了时,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琳达。

    “嗨,巴尼。”琳达朗声说道。她笑着说:“终于醒了吗?”

    “你最好别靠近那里。那里有很多新闻记者,他们都是大野狼。”说话的人是亚文。他们两人好像正在逃避媒体采访。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问。

    “御手洗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发现了波妮的手臂。”

    “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

    “凶手丢的吗?”

    “应该是吧!”亚文说。“除了凶手,还有谁会做这种事?”

    “凶手是怎样的人?有目击者吗?”

    “没有。没有人看到。”

    “还没找到凶手吗?直接把手臂丢在院子里吗?”

    “不是。是放在运动袋里。”

    “两只吗?”

    “是两只。不过,有可疑的地方。”

    “可疑?”我问,亚文却说:“巴尼,你不是正要去吃午饭吗?”

    “是呀,我饿死了。”

    “果然。那么你的头痛呢?”

    “已经好了咦?你怎么知道?”

    于是他们两个人便嘻嘻笑了起来。“当然知道了。那样喝酒还不头痛,那就不是人类的脑袋了。我们要去那里的速汤屋(soupexchange)吃晚饭,你要不要去?”亚文说。

    “晚饭?”我很惊讶地说。

    “是呀,虽然有点早,不过,吃完饭正好开始工作。”

    “现在几点了?”

    “现在吗?”亚文看了看手表,说:“四点半了。”

    “啊!天呀!”我说。难怪我的肚子这么饿。

    速汤屋是自助式,吃到饱的餐厅。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种餐厅,因为我的胃不好,吃不了什么东西,所以很不划算。对肚子很饿的人——例如现在的我来说,这是可以痛快吃到饱的地方,当然是最好的餐厅了。可是我一向没有吃得太饱的习惯,因为吃太饱的话,就喝不了酒了。我的食物主要是酒,其他的都是点缀品,吃得非常少。

    我从食物台的锅子里,舀了一碗蚬肉汤,又拿了面包,放在餐盘上,回到座位坐下,亚文他们也很快取了食物,坐在我面前。现在不是吃饭的时间,所以餐厅里人很少;院子里也有设座,不过这种寒冷的天气当然没人会坐在那里。因为没人坐,许多鸽子就横行霸道地在院子的桌面上走动。我讨厌鸽子,觉得它们都有疯子般的眼神。

    “巴格利昨天晚上发现什么了?”我喝了一口蚬肉汤后,就问亚文他们。

    “什么?”亚文一边撕面包,一边问。

    “巴尼,你一点也不记得吗?”琳达问得很奇怪。我摇摇头说:“我什么也不记得。”

    于是亚文便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什么也记不得。”

    我有点担心了。“我该不会做了什么可怕的事吧?”

    “这倒没有。”亚文立刻说。

    “你没做什么可怕的事,只是跳上吧台跳舞,还模仿丹弗斯局长的动作,抱着琳达,拚命摸她的屁股,结果被一拳打倒在地,然后你就躺在地上,睡着了。”

    我无话可说。做了那样的糗事,还能说什么?但是——

    “你没作弄我吧?”我还是这么问了一下。

    “你以为呢?”亚文带着笑说。

    “真受不了你!你竟然完全不记得。不是那样而已,还有别的呐!我和亚文还把你扶起来,抱进他的车子里,把你载回你家。”

    “喝醉的人特别重。”亚文说。

    “可不是。我手都发麻了。”琳达又说。

    “然后你们就把我放在床上吗?”我很不好意思地说,结果亚文摇摇手,说:“问题是你没有那么乖。”

    我的不安让我沉默了。

    “你说你没有小便的话,就不能睡觉。”

    “够了吧?亚文!你们两个联合起来骗我的吧?”

    可是,他们两个人的表情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也没有。

    “这么有趣的事听起来很像虚构,可是完全是事实。”亚文说。

    “我自己去小便吗?”

    “你想你能自己去小便吗?”亚文问。“我们当然可以不管你到底能不能睡得着,可是,我们不想你尿床。”

    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还有,看到脱裤子脱得那么辛苦,我实在看不下去,所以就帮了你把那个掏出来。”

    “这个忙我可没帮。”琳达连忙说。

    “如果再不帮你小便,天就要亮了,所以只好从后面抱住全身软趴趴的你,让你的小便能顺利的尿到便斗里”

    “你抱着我,让我小便?”

    “是呀,否则你的床就要闹水灾了。”亚文大声说着。

    “我竟然那样连小便都没办法自己我抓不住”

    “那个吗?”我无力地点头。

    “你是问你有没有用自己的手去抓住那个小便的东西吗?”

    “是”

    “当时你像丹弗斯一样,两只手如同风车拚命挥动着,所以当然抓不住那个东西。那个东西长在身体的中央吧!”

    “天呀!”

    “同样长在身体中央的鼻子,是无法帮你抓到那个的;你也别想我会去抓住它。”

    我的眼前一暗,上半身往前倾,头差点栽进汤里。

    “算了,巴尼,你用不着这么沮丧。”亚文很体贴地说:“如果你觉得那样很可耻,今天晚上就不要再喝得烂醉。”

    “巴尼,太了不起了,你竟然还会觉得难为情。”琳达也说。

    “琳达,我的丑态,你都看到了吗?”我只问了这一句。

    “没有。”听到琳达干脆的否认,我不禁松了一口气。

    “不过,要把那个塞进裤子里的时候,我有稍微帮了一点忙。”

    我把脸贴在桌面上了。

    “因为一个人没办法做到,非得两个人不可。”

    “所谓的一个人是指我,那时你已经无法算是一个人了。你一直在唱歌,唱得很开心,但是听不出来你到底在唱哪一国的民谣。”

    我的心情从绝望到完全呆住,不知该做何反应。我每天晚上都喝醉酒,但是最近从没喝到神志不清过呀!

    “不过,能摸到我这样老女人的屁股,你该谢天谢地了。”琳达说。

    “喝汤吧!巴尼,你不是要说那案子的事吗?不是想问昨天晚上的事吗?”

    “昨天晚上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强烈的无力感向我袭来。在今天以前,我一直觉得要是不懂怎么喝醉,就不算是上等人:我一直坚信这个信念。但是,此时我的脑中却有着“不喝醉的人,或许也是不错的人”的想法。这想法打击到我的信心了。

    “别这么说嘛!关于这件事,你问过好几次。波妮的脚在教会的花丛里被发现了。她的脚被插进软泥地里。”

    “什么?”我大吃一惊。

    “波妮的脚像颗奇特的植物,被其他的花草掩盖住,并不容易被发现。”

    “波妮的脚和花在一起?”

    “太过分了!竟然丢弃在教会这样神圣的地方。”琳达摇着头说。

    “两只脚都是吗?”

    “是的。”这凶手的行为可怕到让人不知如何形容。

    “丢在教会里该死的家伙!他一定是个无神论者。”

    “是吧!那是不怕触怒神的恶行。”亚文也说。

    “那两只脚真的是波妮的脚吗?”我问。

    “确实是她的脚没错,而且是被像怪兽一样的蛮力撕扯下来的。刚才那位御手洗教授是这么说的。那两只脚的血型、dna等等,都和波妮的一致。今天晚上他大概会在众多媒体面前,再说一次这些话吧!总之,波妮的身体各部位都到齐了。”

    “到齐了?对了,刚才好像谁说过手也被找到了。”

    “没错。因为手的血型与dna也与波妮的一致,所以那确实是波妮的手。而且,也有着被撕扯的痕迹”

    “刚才说是在教授住的院子里发现的?”

    “是的,教授也吓了一大跳。”

    “是谁发现的?”

    “打扫烟囱的人。那个人工作的时候在屋顶看到的,今天早上便去问饭店经理那是什么。于是经理立刻去找教授,问教授那是什么。因为教授也不知道那个东西,才打开袋子查看,赫然发现那竟是波妮的两只手。那两只手臂和天文望远镜放在一起。”

    “什么?和什么放在一起?”我怀疑自己耳朵听到的东西,便又问了一次。因为那是完全想像不到的东西。

    “望远镜。天文望远镜。”

    我一时说不出话了,过了一会儿才说:“为什么会和那种东西放在一起?”

    亚文翻动眼珠,摊开双手,耸耸肩说:“我怎么知道!”

    11

    和琳达他们分手后,我独自走上凯斯鲁路的缓坡,并在书店前方的书报摊上,买了一份每日公报。摊开报纸,第一版大肆报导了这个案子,大标题是“迪蒙西村无目标连续杀人事件”

    巴格利说这个案子要匿名处理,才能让媒体报导的话言犹在耳,但我手上的报纸不仅有消防队或迪蒙西小旅馆的彩色照片,还详细刊载了被害者的姓名、年龄与经历。第一版的版面上,密密麻麻地写着这案子的种种发展情况,简直把它和曾经轰动英伦的开膛手杰克凶杀案相提并论,视这个案子为开膛手杰克凶杀案以来,英国前所未有的大案子。连福克兰战争时的新闻,都没有这个案子的新闻大。电视公司方面好像也加入这个案子的报导战了。

    幸好琳达、亚文等关系人的名字并没有被报导出来,御手洗教授的名字同样也没有出现在报纸上。这样勉强总算是保护了陪审制下陪审员的中立观点,及避免让相关人士受到二次伤害吧!

    我把每日公报摺得小小的,然后塞进裤子的后口袋里,再慢慢地走下缓坡,朝村公所走去。见到巴格利后,再问他详细的情形吧!报纸上用“无目标连续杀人事件”这样耸动的标题,是我之前没想过的。目前因为已知有两人被杀,所以用“连续”来形容,似乎并不过分;还有,凶手杀人的对象好像也没有特定人选,所以称之为“无目标”的杀人事件,也没什么不可。既然是无特定目标的随便杀人,那凶手显然是一个疯子,以杀人为乐的变态。

    来到村公所的大厅后,我发现原本并排在厅内的椅子,都被集中放在大厅内的某个角落,所以大厅中央就完全空出来了。不过,这个空出来的地方,现在摆进两张大桌子,大桌子旁围着一大群男人。这些男人各自对着自己面前的个人电脑,好像在写什么东西似的埋头工作着。他们都是报社、杂志,或电视公司的记者吧!我开门进去时,他们都暂时停下工作,转头看我,不过,我没有理会他们的视线,迳自看着舞台方向。巴格利并不在那里。

    “你是这案子的关系人吗?”一个年轻的记者问道。

    “你是警察吗?”接下来就有人七嘴八舌地发问了。他们正在衡量我是不是他们写报导时必须采访的对象。看来这个大厅,已经变成记者俱乐部了。

    “啊,都不是,我只是巴格利局长的朋友。”我赶快表明。我可不想被人问起祖宗八代的事。

    “巴格利局长呢?”

    “在那个门后的房间里。”一个记者用笔指着。

    于是我穿过大厅,打开舞台旁边的门,立刻看到一脸正经的巴格利、汤姆和御手洗教授。他们周围还坐着一大群穿着制服的警察。

    “嗨,巴格利还有教授,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我说。

    “嗨,巴尼。”教授和气地和我打招呼。“巴尼,天黑了才上班吗?你真好命呀!我好羡慕你。”巴格利还是老样子,嘴上不饶人。

    “教授,你好像变成记者们追逐的焦点了。”我说。

    “嗯,没办法呀!谁叫那两只手臂出现在我房间的院子里呢!我要求他们不得刊登我的照片与姓名,才同意接受采访的。”

    “教授,你不想被大家认识吗?”我问。

    “这可是一个很大的案子,我可不想成为英国的头号巨星。你想吗?”教授反问我。

    “是呀。那样就会像福尔摩斯一样了”

    “那个有名的侦探吗?那家伙一点用处也没有。”教授说。

    “啊!”“巴尼,不要呆呆的站在那里,想喝咖啡的话,那里有。自己去拿吧!啊,对了,听说你的胃坏了。”巴格利说。

    “医生叫我喝牛奶。”我说。

    “不好意思,这里没有牛奶。”

    我真不敢相信,巴格利竟然会说这种话。真想拧拧脸颊,看自己是不是在作梦。“没关系。嘿,不过,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么客气?我觉得心里有点发毛。”

    “是吗?我一向都这么客气的。如果硬要找出今天为什么对你比较客气的理由,那大概就是今天我终于发现世上有比你更讨人厌的人类。”巴格利说。

    “哦?是谁呢?”

    “就是门外那些蟑螂。”巴格利气咻咻地说。“没见过像他们那么厚脸皮的人,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还无孔不入地到处钻。不管是在餐厅还是厕所里,都吵得让人无法忍受。还有,他们也是一群骗子,听不懂英语。和他们比起来,你可爱多了。”难怪他竟会问我要不要喝咖啡了。这世界上到底什么是幸?什么是不幸呢?这个问题真难解。

    “教授。”我叫着,然后从屁股后面抽出报纸。可是我这个动作好像触动了巴格利的神经,他突然发起飙来。

    “把那恶心的报纸丢掉。如果你再让我看到那东西,就不要再来这里。立刻滚出去!”被赶出去的话,就麻烦了。还是乖乖把报纸塞回裤袋里吧!

    “教授,报上说,这是无目标连续杀人事件。”教授听到我这么说,正想回话时,巴格利却大叫道:“别理报上说的!”

    “报上说这是无目标连续杀人案事件?”

    教授说话的口气和平常一样慎重。又说:“我不那么想。无目标的杀人是没有规则的。”

    “规则?什么样的规则?”

    “例如:这次的受害者都是女性,没有男人。”

    教授把双手举到自己面前,手掌合在一起,看着天空,喃喃自语般地说着。

    “噢!”

    “而且都是六十岁左右的女性,没有年轻的女人。”

    “嗯,说得也是,这点倒真的很奇怪。变态者的目标通常都是年轻的女性。”

    “呸!”巴格利说:“你b级恐怖片看太多了吧?对变态狂而言,年龄有什么差别?难道你希望下一个受害人是年轻女性?成熟的女性就不会被攻击吗?”巴格利怒气未消地吼叫着。

    “教授,你有什么发现?”

    “从这两个死者身上,还看不出什么头绪。”

    “还会再发生命案吗?”我问。

    “我认为是有这样的危险性,所以一定要加强警戒。”

    “唔。”我想了一下后,又说:“教授,你住在那棵刺叶桂花树旁边的房间里吗?”

    “是的。”教授苦着一张脸,点了头。

    “波妮的头最初被发现的时候,就已经住在那里了?”

    教授又是点头,说:“是的。”

    “你没有发现什么吗?例如说看到有人拿着波妮的头,偷偷爬到树上。”

    “什么也没有。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房间以外的地方。”

    “唔。尸体先是被弃置在名侦探房间的附近,接着又在名侦探的院子里,找到死者的双手。由此看来,这凶手真是胆大包天的家伙!”我说。

    “由此可以了解一件事。”巴格利突然插嘴说道。“那就是:你绝对不是凶手。醉鬼是没有能耐做那些事的。”

    教授同情地看着我,然后说:“因此,我一定要抓到凶手。他让我不得不在众多记者面前,说明受害者的双手出现在我投宿房间院子里的情形。这是凶手给我的挑战,这是我第一次受到这种侮辱。”

    汤姆的手机响了,大家都抬头看他。他的手机一响,好像就有事情发生,这种情况已经出现好几次了。汤姆把手机贴在耳朵上应对着。“发现脚了?”

    大家同时站了起来。巴格利显得特别机警,他像鹅一样地,上下挥动短短的双手,并且像说悄悄话一样地说:“小声一点,不要让隔壁那些苍蝇听到。”

    汤姆了解上司的用意,所以弯着上半身,小声说着。于是大家都靠到他身旁。

    “老虎的招牌?”巴格利一听,脸色大变,样子非常可怕。这个突然的发展,好像让他觉得自己被嘲弄了,所以他很生气。

    “什么老虎?在哪里?”汤姆问。

    “知道了。马上去。”讲完电话,他把手机拿离耳边。

    “在哪里?什么老虎?”

    “连接贾梅因路和索普路的t字路口,好像有个很大的老虎招牌。”

    “贾梅因路?那条路在哪里?”

    “在村子外面。”我说。

    “但是,这跟老虎有什么关系呢?”

    “那里有一张海报上有老虎的照片,两只女人的脚就插在那张老虎照片上被破坏的地方。”

    大家都吃惊得说不出话。

    “那里为什么会有老虎的招牌?”有一位警察说。

    “那好像是某种中国成药的广告。”汤姆回答。

    “老虎吗?这次又来个老虎吗?”巴格利说话的声音好像在呻吟。“天文望远镜之后,又来个老虎?”巴格利好像完全沉溺在自言自语之中,忘了局长该做的任务分配。

    “好吧,我先去吧。”御手洗教授说:“我从这个窗户悄悄地出去拍照,希望有摄影师跟我一起去。丹弗斯局长,请你暂时支开那些记者,先绕路把他们带到别的地方。我不希望在现场时被那些记者团团包住。”

    教授说完,便把手放在窗框上,准备从窗户跃出去。我们的丹弗斯局长仍旧站在原地喃喃自语:“为什么是老虎?”

    12

    在前往现场的途中,巴格利好像发了高烧一样,嘴里一直念念有词,更忘了身边坐着我这样一个普通老百姓。

    “黑色长毛狮子狗、精肉工厂、猪肉、飞机在精肉工厂、脚在教会,不,是消防车!还有天文望远镜和老虎”

    他双手抱胸,低垂着头,眼睛一直看着地面。我很想趁他现在完全没注意到我的情况下,拿出藏在口袋里的小瓶威士忌,偷偷喝几口,但最后还是不敢造次。

    我回头看车子后面,那一大班记者的车阵,仍然紧紧地跟着我们。汤姆一如平常地开车,但是车速很慢,大概和脚踏车的速度差不多,而且一再经过相同的路。我们来来回回地从迪蒙西村的这一头,开到那一头。可是坐在后座的巴格利局长,根本不知道自己乘坐的车子现在开到哪里,正在做什么事。

    “到底有什么意义?有什么含意吗?简直就像疯子的下午茶会。”他语气坚决地喃喃自语。

    “不,这样的连续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凶手只是疯子!”

    “可是御手洗教授说,这两个命案是有规则性的。”听到我这么说,巴格利立刻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低声说:“他所谓的规则性,就是凶手只杀六十岁的女人吗?”

    “教授想说的,当然不只这个;只是目前确实能说的,却只有这一点。”

    巴格利又发出低沉的呜呜叫声。那模样好像在对我们即将看到的老虎发威。

    “什么是现在确实能说的?”他厌烦地说。“现在确实能说的,就是有个杀人魔躲在这村里的某个地方。”

    “教授是很谨慎的,他不会开口说出心里的揣测。我想他一定是在逐渐累积脑中的想法。”

    巴格利张大眼睛,看着我说:“哦?巴尼,你怎么这么了解御手洗教授呢?真了不起呀!”

    我想:为了和平,我还是不要和他斗嘴吧!可是,巴格利却一直瞪着我,我只好说:“嗯,是比你了解一些。”

    巴格利果然听不得这句话,他挪动庞大的身躯,正面向着我说:“他一定告诉你什么了吧?说呀!巴尼,到底有什么规则性?”

    我厌烦地说:“他没有告诉我什么。”

    “别这么说嘛!我现在很伤脑筋!”巴格利难得这么老实地表示自己的无助。不过,他的无助是一望即知的。

    “到底有什么规则性?”

    巴格利很有诚意地再次问我,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变伟大了。

    “我也还不太明白。不过,两个受害人的尸体都被肢解了,这一点很明确吧。”

    “说得也是。这就是规则性吗?”

    “受害人的尸块还被分散到村里的各个地方。”

    “噢,对了。巴尼,那个混蛋为什么要把撕扯下来的尸块,丢弃在村里的各个地方呢?”

    “你想知道为什么?”

    “是的。那个混蛋为什么要这么做?”

    “想知道原因的话,”我说:“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凶手抓来问。”一说完这句话,我马上想到:不错,法律上能够逮捕那个凶手的人,就是现在坐在我身旁的男人;只要这男人没有用手铐铐住那个凶手,这个命案就不算结束。一想到这点,我竟感到有点毛骨悚然,然而这就是现实。不过,不管我多努力,都无法在脑子里刻划出巴格利逮到凶手的画面。总之,只要一日不了解凶手为什么要如此处置尸体,我身旁这个男人,大概就无法逮到凶手吧!

    “我知道一件事。”

    “什么?”巴格利很老实地问。

    “那些尸块不是随意丢弃的,应该是凶手有意的安排。”

    “哦!”巴格利好像有点佩服地看着我。感觉上,我这句话好像说中了核心。不过,这句话从我的嘴里说出来时,我自己也吓了一跳,因为那不是深思熟虑之后说的话。可是,话一说出口,竟觉得事实好像真的是那样。

    “分散地丢弃?”

    “嗯。所以说这案子是有规则性的。”我说。然后我一边想,一边说:“凶手弃尸的地点,并不是随便选的。他不要人家随便就可以找到那些尸块。很明显的,尸块被发现的地方,都具有某种含意,所以这块在这里,那块在那里。”

    “嗯。”巴格利说:“你是说:放在消防车上的尸块,和放在猪肉上的尸块,都隐藏着某种意思吗?”

    我点点头,说:“是的。只能这么想,不是吗?”

    我很果断地说。可是,这些话也好像出自他人之口一样,又回到我的脑袋里。

    “也就是说,凶手那么做的话,对他自己最有好处。是不是这个意思?巴尼。凶手犯下的是杀人罪,不是游戏,所以他当然会想办法保护自己。”

    我想了想,点头同意巴格利的说法“是的,巴格利,说得没错。保护自己确实是犯罪的基本条件。”

    “如果是这样的话,所谓凶手的好处,就是不被逮捕。是吗?”

    我也双手抱胸。确实如巴格利所说。但是,这案子有很多难解之处。我觉得这案子不同于一般的命案,也不能用处理寻常命案的方法来处理它。

    “如何保护自己、让自己不被逮捕,贯彻自己的目的,是凶手犯罪时要注意的事情”

    “目的?什么目的?”

    巴格利的表情十分可怕。“就像你一直以来的主张呀!被害人与人结怨。凶手因为心怀怨恨,而杀死被害人。”

    “也就是说,凶手和波妮与菲伊有仇?”

    “我不知道,这是你说的。但是,或许就是这样吧!总之,凶手可能为了报仇而杀人,也可能为了抢夺财物”

    “和抢夺财物无关。”巴格利很干脆地打断我的话。

    “那凶手的行凶目的,就是报仇啰。凶手实现了报仇的目的后,还让自己顺利逃脱。”我说。

    “就是那样吧!巴尼,或许你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按照你的说法,凶手把菲伊的尸体放在消防车上的原因,就是为了保护自己。”

    我默默听着。

    “波妮赤裸的尸体和一大堆猪肉放在一起,也跟凶手避免自己被逮到有关。是吗?”

    我一直双手抱胸思考着该怎么说。

    “为什么让人发现尸体在消防车里,可以帮助自己不会被逮捕呢?关于这一点,巴尼,你能不能说明一下?”巴格利不怀好意地说。被他这么一问,我立刻觉得我的想法好像错了。

    “为什么不丢在路边,而要丢在消防车上?这和让他不会被捕有何关连呢?”

    我仍然默默不语。

    “事实上,要把沉重的尸体带到消防队的院子,就不是件简单的事,或许还得动用到车子。更辛苦的是,凶手还得把尸体抬到消防车上。凶手坚持这样做,一定有原因吧?”巴格利说。“难道他是为了分散尸体,才会切砍尸体,不对,是撕裂尸体”巴格利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并且抱着头,陷入沉思之中。“撕裂”这字眼是重点。凶手切割被害人的尸体之后,再进行弃尸的命案,是相当常见的案子,但是“撕裂”被害人的尸体,恐怕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桩吧!

    “总之,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帮助自己不致被逮。这种可能性多少是存在的。可是,那样做到底可以如何让他不会被远呢?如果你知道的话,请你一定要告诉我。”

    “我还不知道。”我慢慢的说。“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那样做可以帮助他不致被逮。不过,这里面一定存在某种规则性。”

    “所谓的规则性,就是有什么固定的规则吧?”巴格利说。我无力地点着头,愈来愈提不起劲。“啊,是呀”我只能这么回答,因为我的脑子里一点明确的想法也没有。

    “那到底是什么样的规则呢?”我仍旧双手抱胸,抬头看着天花仮。自言自语似的说:“第一个规则是分尸,然后就是把各个尸块,分布在村里的某些地方。对凶手而言,那些地方应该是有特别意义的。”

    “那会不会是一种巫术?”巴格利说。

    “或许或许有更深沉的意思在里面。”

    “有更深沉的意思?有吗?你是说那些放置尸块的地方有特别的意思?还是地名有特别的意思?或是那些东西,消防车、飞机有特别的意思?”

    “我不知道。总之,凶手那么做一定有特别的意思。”

    “那些特别的意思可以保护凶手,让他逃过我们的调查吗?”

    “嗯,大概是吧。”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做这些事情,并不是施展什么巫术,而是具体地在保护自己?”

    “嗯是吧!”

    “猪啦、老虎啦、黑色长毛狮子狗、飞机、消防车等等,甚至天文望远镜这种东西,都与凶手保护自己有关?”巴格利烦躁地吼着,又说:“没听过比这更荒唐的事了。”

    “顺序上有意思吗?”我喃喃的说。

    “什么顺序?”

    “第一个发现的是黑色长毛狮子狗的身体。但是,应该要从发现头部的地方开始算顺序,还是从发现身体的地方开始算起呢?”

    “这是什么笨想法!你自己去想吧!”

    总觉得现在得到的线索还不够,要解答这个推理之谜的要素,还没到齐,所以脑中一片混乱,无法完成这幅推理拼图。

    “该不会是凶手和飞机有仇”

    “跟消防车有仇,跟飞机有仇,跟天文望远镜有仇吗?”巴格利吼道。“而且还跟长毛狮子狗有仇,跟猪有仇。”

    没错,那确实不可能。

    “到了。”抬头看,有个巨大的老虎招牌就横在车子挡风玻璃的对面。

    “胡说八道的话就到此为止。”

    车子停下来,我们立刻看到一大堆警方相关人员和御手洗教授。巴格利急呼呼地打开车门飞奔出去。我也随后下车。黄昏时的冷风,吹得杂草摇摇摆摆,眼前是一片看来十分荒凉的空地。周围没有人烟,更没有民房,潮湿的土地完全暴露在空气中。抬头望天,天空仍然一片阴霾,好像被巨大的平底锅给盖住了。

    索普路尽头的草地上,耸立着一个巨大的招牌,招牌上的老虎在草地上奔驰,老虎的上面有几个大大的英文字“tigerbalm”这几个字的下面有几个比较小的字“balsemhalimauengauntong”

    在这些文字下面,奔跑中的老虎背部,有个很大的洞。招牌的前面照例已围出黄色警戒线。

    “女人的两只脚就插在那个破洞上。”有个警察走过来向巴格利说明。又说:“两只脚插在那里,看起来很不舒服。”

    “脚呢?在哪里?”巴格利问。

    “在那里。”警察用下巴指着一辆后车门开着的客货两用车,那辆车的座位上,好像有什么东西。约翰正好关上车门。

    记者们的车子陆续开到,四周一下子就闹烘烘地挤满了记者,摄影师也开始拍照。天色有点暗了,闪光灯闪个不停。幸好在千钧一发之际先把女人的脚藏起来了。

    “那招牌是纸做的吗?”巴格利问。

    “不是,后面是铁板,但前面是胶合板做成的屏风,海报就贴在屏风上。合板整个破掉了。”

    “那要有很大的力气吧?”

    警官耸耸肩说:“要打破那东西,确实需要一点力量。不过,胶合板经过风吹雨打,已经有点破旧了。”

    “那是女人的脚吗?”

    “是女人的脚没错,已经死了好一阵子了。从伤口看来,是撕裂伤,所以应该是菲伊艾马森的脚没错。不过,还是要等检查的结果出来后才能断定。”

    御手洗教授从远处走来,一面走一面大声说:“招牌上没有染血,可知不是刚死的尸体,因此很难从尸块上找到染血的指纹。我想那是艾马森女士的脚没错,不过还是要等检验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定。这个命案实在太奇怪,所以发言不能不谨慎。如果现在发现的确实是艾马森女士的脚,那么她尸体的各部位也都到齐了。”

    “菲伊和波妮的尸体都已经找到了吗?”我问。

    “如果那确实是菲伊的脚,那么就是都找到了。”

    教授回答我。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下来,空气中只剩风声。然后,巴格利呻吟般地说:“凶手为什么选择把脚放在这种地方”

    “丹弗斯局长,这些以后再说吧!什么事都等检查结束之后再说吧。我想去医院看看。我必须趁记者还没出现在我面前时,赶快离开这里。”教授轻松地说。

    “好呀,教授。请约翰和你一起去吧。约翰!”于是教授便和约翰进入那辆客货两用车,快速朝医院驶去。

    13

    “那好像是香港制的软膏。”亚文在亚文酒馆的吧台前说。

    “那药膏是做什么用的?”

    “可以治头痛、肩膀酸痛和肌肉疼痛。”琳达说。

    “好像万用药一样嘛!”

    “可以这么说吧!这种药在英国还满受欢迎的,我妈妈很久以前就在用这个药了。”我点点头,表示了解。

    “总之,两位女性受害人的尸体都已齐全了。我刚才看电视新闻,检查结果已经出来,那两只脚确实是菲伊的。”亚文说。我手扶着额头,想着去贾梅因路与索普路尽头的交接处途中与巴格利说的话。当时的巴格利简直烦恼到了极点。此时我也有点烦恼,不知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琳达和亚文。

    “巴尼,你在烦恼什么?”亚文问我。

    “我没有烦恼。有烦恼的人是巴格利。”我说。

    “他烦恼什么?烦恼凶手是谁吗?”

    “当然啦。”我说。“如果知道凶手是谁,这个案子就好办了,直接把他抓起来就好了。可是,巴格利抓得到凶手吗?还是我们去抓凶手吧!不过,那样的话,巴格利就失业了。如果他失业了,就请他来这里上班吧!”

    “我会考虑看看。”

    “但是,如果不是这样”

    我双手抱胸想着。虽然此刻我已有些醉意,不过,因为经常处在这种状况下,所以我的脑子还很清楚。我在想要怎么说明这件事。

    “巴尼,你在说什么如果不是这样?”琳达问。

    “这是个弃尸命案。两个人都被弃尸。对吧?”

    “对。”亚文说,琳达也点点头。

    “而且,那个凶手是个疯子。这疯子不把尸体丢弃在路边或尼斯湖里,还一直变换放置尸体的地点。”

    “嗯。”他们两个人又点头。

    “他把尸体放在奇怪的地方。例如猪肉上面、消防车上面、飞机里面。可是,与其说他把尸体放在这些地方,或许更应该说:他要我们在那些地方发现那些尸体。不是这样吗?他把尸体放在那些地方的用意,就是要我们在那些地方发现。”

    “嗯。”琳达喃喃应了一声。

    “如果把尸体放进袋子里,藏在飞机上的某个地方,或许就会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载到别的地方”

    “是的。”琳达也说:“那两只手臂是裸露的吧?而且又是随意放在椅子上,所以不可能被载到别的地方。”

    “没错,因为只要有人上飞机,就会立刻看到手臂。那些小型飞机飞上天空后,通常会回到原来的地方停放;而且那两只手也不可能在飞行中掉出机外。”

    “是的。”

    “被放在消防车上的尸体也一样。那辆消防车已经坏了,一直被放在消防队的后院,不会开出去。”我说。

    “嗯,所以菲伊哪里也没去。”

    “你的意思是:凶手故意让我们看那样的画面?”亚文突然这么说。

    “画面?”

    因为亚文的说法太奇怪,所以我的脑子稍微咀嚼了一下这个字眼,才点了头。说:“故意让我们看那样的画面吗?是吧!或许是那样。”

    于是亚文继续说:“就像画家画风景,是为了让人欣赏一样但是,巴尼,通常画家画出来的风景,并不会与自然的风景完全一致,因为画家会依自己的好恶,在画面上做些个人主观上的修正。例如画家会在白天时画黄昏的景色,或在画面上多画一棵树。这是创作。”

    “嗯,是那样没错。”我说。

    “凶手把没有手脚的菲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面的目的,就是确定要让我们和警方看到,不是吗”亚文说。

    “有点道理。”我点头说。

    “嗯。”琳达说。“你的意思是”

    “你的意思是:凶手把尸体放在那些地方的行为,与凶手想要自保无关,是吗?”我说。

    “是的。我是这么怀疑的。”

    “这么说来,凶手根本不是人。”琳达突然说。

    “啊?”

    “为什么?”

    “人一定做不出那么可怕的事。”琳达断定地说:“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管是如何恶劣的人,或多或少都有感情。可是这个命案的情况太可怕了,那不是疯狂两个字可以解释的事,因为一个人再怎么疯狂也有个限度。这个凶手所做的事,是他的本性,而不是因为一时疯狂而犯下的罪行。就像亚文说的,凶手为了让我们看到那样的画面,而做出那样的行为,并且以此为乐。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但是,他一定兴奋地等待我们发现人头狗身的那一刻。他的情绪完全不同于正常人,所以我觉得他不是人,他是恶魔,而且是名副其实的恶魔。他和人类完全不一样,他心里想的事,就是恶魔所想的事。”

    亚文边听边点头,然后说:“是呀!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动物性的,是野兽。动物中的凶猛禽兽,不是会把捉到的小型猎物撕碎,然后插在树枝上吗?这个凶手的作为,和这些猛兽非常相似。在我们人类的眼里,会觉得那些行为太过奇特,可是对动物而言,却不算什么,因为它们没有感情。”

    我对这个说法有点不以为然。

    “但是,亚文,动物那样做的原因,并不是为了让人看的。”

    亚文摇摇头说:“不是那个意思。那是我的说法,并不是动物说。而且说‘那样做是给我们看的’的人是你呀!巴尼。”

    “我也有同感。到了我这个年纪,我实在不想自己还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不论从精神的角度,还是从物理的角度来思考,显然那都不应该是人类所为。大家都说这案子的凶手是第二个开膛手杰克,可是我认为就算是开膛手杰克,也做不到这么可怕的地步。”

    大家都沉默了。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吗?因为不仅在精神或心智上,人类不会那样做,物理性上,人类也做不到那样的事情。那两个女人的身体都是被撕裂的,她们的手脚,都是被从根部被扯断的;连头部也一样。那绝对不是人类的力量能办到的事。”

    大家又是一阵沉默。

    “那么,是魔神吗?”

    我打破沉默问道。我很了解大家的心情,但是,我实在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魔神这种东西。旧约圣经上的奇幻传说,很难说服我。

    “既然不是猛兽,就是恶魔了。巴尼,你不这么认为吗?”

    “我不认为不,我不知道。我虽然是个醉鬼,但也有强烈的怀疑精神,所以不太相信奇幻传说一类的事情。”

    我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脑中浮现刚才见到的大老虎的姿态。

    “你只相信酒瓶吗?”琳达问。我没有回答,她便继续说:“是魔神,魔神刚刚通过这个村子。”琳达很断定地说。

    “像飓风一样地扫过吗?”亚文问。

    “嗯,是的。”

    “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琳达耸耸肩,说:“如果有办法就好了,因为说不定下一个受害者就是我。”

    “难道我们只能束手无策,静待魔神通过这里,直到北海吗?”我问。

    “我们是无助软弱的羔羊。巴尼,除了这么说,我们还能怎么说呢?我也不相信魔神之类的说法,但是,今年刚进入二十一世纪,是人心恐慌,最适合恶魔出现的时代。”亚文说。

    “我同意。”琳达说。

    “今后如果再有人遇害,大家就一定会认为是魔神在作祟。你不觉得吗?”

    “为什么?”

    “现在整个英国都很紧张,不管报纸还是广播,整天都在报导和这个案子有关的事情。采访团还远赴阿拉斯加调查,看看过去是否有类似的案子,结果一无所获,过去的世界里,完全找不到这样的事件。”

    “所以呢?”

    “英国境内人人自危,更没有女人敢向凶手挑衅。你不认为会有那样的女人吧?”

    我陷入思考当中,但是琳达很快就同意亚文的说法,并且说:“是的。我现在绝对不敢自己走夜路,也不敢回只有自己一人住的地方。从昨天晚上起,我就睡在迪蒙西小旅馆的员工休息室,这个休息室的隔壁房间一定会有人,我还把房门上锁。另外,我手机不离身,不仅记下警察的电话号码,也背下汤姆的电话。这些都是保命符。现在这村子里的每一个人,都会这么做。”

    “巴尼,你知道汤姆的手机号码吧?”亚文问。

    “从没想过那个东西!”一听到我的回答,亚文笑了,一副很愉快的样子。“就知道是这样。”琳达也笑了。但是,我还是不了解他这么说的理由。

    “只有糊涂虫才像你这样呀!巴尼,你真勇敢,明知身边有杀人事件正在进行,还敢敞开大门鼾睡。可是女人可没有你的勇气,只要一入夜,谁也不敢离开家门。这个村子现在正处于戒严般的状态,每个人都非常注意自己的安全。万一在这种情况下,村里又有女人惨遭类似的杀害,那么凶手一定不是人类。不是吗?这村子的女人,还不会笨到让人类中的坏人有机可乘;绝对不会有那样的情形发生。”

    亚文断言说,琳达则在一旁表示同意地点头。

    “是呀,我也这么想。”

    这时我觉得背后好像有人开门进来,便回头看。巴格利因为寒冷而全身缩成一团,他像北海的海象一样,慢吞吞地走进酒吧。他看到我们之后,就直接往我们这边走来。

    “嗨,醉鬼。”他状似愉快地喊着。“不要把你的胃喝破了。在我的手铐还没有铐上凶手的手之前,你可千万不能被关进尹凡梅斯皇家医院,否则你就看不到手铐吧嗒一声,把凶手抓起来的画面了。我很想让你看到这一幕。”巴格利一面说着,一面跨上我旁边的凳子。他的心情好像很好,所以我就说:“连凶手的身分都还不知道,就想准备手铐,未免太早了吧?”

    巴格利听了我的话,竟然没有生气。

    “凶手很快就会落网了。”他说。

    “已经锁定对象了吗?”

    我们三人刚才的结论是:凶手不是人类。但是这位没什么条理的巴格利局长,好像不这么想。

    “还没有。不过,我们已经要开始反击了。受害人身体的各个部位,从头到脚都已寻获,所以说对方的伎俩,我们已经都看到了。从现在起,轮到我们反击了。”

    巴格利充满自信地说,展现出警察应有的,值得信赖的样子。

    “凶手为什么把尸体的各部位放在那些奇怪的地方,你们已经知道了吗?”我问。

    “这种问题等抓到凶手再问就可以了。”巴格利回答得很干脆。既然如此,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这么说的话,不会有人再被杀害了吧?”琳达问。

    于是巴格利抬头挺胸地说:“也给我一杯加冰块的酒。不要小看警方的力量呀!我以警察的身分保护这个村子,目前村子的各个道路和发现尸体的现场四周,都己布下重重警戒,连只蚂蚁都难逃我们的法眼,更何况是精神异常的凶手。之前我们是人手不足,才会让凶手有得手的机会。但是现在被杀,那我们就太没面子了。”

    巴格利说完,便痛快地笑了。这就是人类应有的样子吧!

    “绝对没有问题吗?”亚文走过吧台,很谨慎地问道。

    “保证没有问题。”巴格利肯定地说。可是,这男人以前从来没有指挥过这么多警察的经验呀!

    “如果对手是魔神、怪物,你也能保证不再出事吗?”我姑且一问。巴格利便说:“什么魔神、怪物?像尼斯湖的怪物尼西吗?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休想再碰迪蒙西女性的一根手指了。”巴格利显得自信满满。

    “很有担当的嘛!这才是我们的警察该有的样子。所以,你才会放心地来这里喝酒吗?”我问。

    “是的。我只要在这里等人向我报告,说‘已经捉到可疑的人物’就行了。很轻松吧?可以想到的方法,都已经付诸行动了。顶多就是还要在这里注意你的行为,免得你到处对人性骚扰。”

    听到巴格利这么说,亚文突然哈哈笑了。说:“巴尼,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要当心自己的行为了。”

    我不懂亚文的意思,便看着他的脸。

    “巴尼昨天晚上摸女人的屁股。”

    琳达也笑了,说:“我被摸了!”

    “今天晚上再乱摸别人屁股的话,是会被逮捕的哟。”巴格利说:“警察本来是不用管这个的,但是,如果有人提出告诉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连巴格利都这么说,大家都笑成一堆。我只能随他们说,因为我对摸屁股的事情一点记忆也没有,根本没有反击的能力。我的手根本不记得琳达的屁股摸起来是什么感觉,所以我只能任人攻击了。

    “巴格利,你之前还烦恼得好像快死掉的样子,现在却好像已经捉到凶手了。”我唯一的反击方式,就是说这些话。然而,我根本没有反击的必要,能粉碎巴格利快乐心情的人,绝对不是我,而是凶手。不,这样说也不对,如果刚才我和亚文、琳达讨论出的结果成立的话,用凶手来称呼就不太合适,应该称之为魔神。

    又有人开门进来,是汤姆。他匆匆忙忙走进酒吧,走到巴格利身后,嘴巴附着在巴格利的耳朵上,小声地不知说了些什么。此时巴格利刚拿起酒杯,准备喝下让自己睡前可以放轻松的酒,便志得意满地说:“没关系,汤姆,用不着在我耳边说,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也无所谓。怎么样?逮到可疑分子了吗?”

    汤姆先是愣了一下,稍微犹豫了之后,便说:“又发现尸体了。在西奈学校。”

    巴格利听到这句话的表情堪称一绝。本来喜形于色的他,一瞬间脸色灰败如土,好像要赴枉死城的冤魂。

    “什么?”他说。“真的吗?”

    汤姆欲言又止,但还是低声说了:“这次的很可怕。”

    巴格利整个人僵住了。之前的情形已经让人觉得很可怕了,这次的更可怕吗?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正如此呐喊着。

    14

    从巴格利坐的车子里回头看,后面载满制服警察的车子亮着前车灯,紧紧跟随在后。他们的车子都没有鸣警笛,因为一路上并没有需要警笛驱赶的其他车辆。

    到底是谁干的呢?包括汤姆在内,谁也不知道。刚才还意气风发地扬言“轮到我们反击了”的巴格利,现在双手抱胸,呼吸急促地频频叹气。

    西奈学校位于可以俯视尼斯湖的高地上,是一所包含小学、初中、高中的完全学校。这个高地是种满了山毛榉的山丘,学校位于树林深处,车子已开到相当里面了,但仍不见校门或铁栅栏。

    天空一片漆黑,连一颗星星也看不见。最近老是盘旋在天上的乌云,今晚也一样占据着天空。快靠近学校的时候,突然起雾了,车子像行走在灰色的隧道中,周围的景色尽失,只看到前车灯的白色光芒向前延伸。

    尼斯湖的湖面应该是雾茫茫的一片吧!雾气像个大圆顶似地笼罩整个湖面。迪蒙西村有雾的时候,尼斯湖的水面一定也被雾气笼罩着。学生时代就曾听说过:当陆地与水面有温差的时候,水面就会起雾。我学生时代常常跷课,所以只知道这样粗浅的常识。不过,如果没有风的吹送,就算湖面有雾,村子里也不会有雾。今天晚上一点风也没有,是我们自己往雾里走的。

    浓雾之下,视线变差,车速自然就慢了下来,再加上这里没有铺设柏油路面,车子的速度就更慢了。因为路面坑坑疤疤,所以车子有时会陷入坑洞之中,有时会上下跳动;再加上坡度很陡,车子的引擎便吼叫了起来,同时车身还左右晃动。胃肠不好,又只喝了酒的我,渐渐有想吐的感觉。奇怪的是:虽然作呕了几次,食物好像要冲出喉咙了,却什么也没吐出来,也没有特别不舒服的感觉。大概是我的胃里只有酒,没有什么食物的关系。

    正想着“这样的路况持续下去的话,巴格利大概会吐得满车都是秽物”时,路面变平坦了,引擎的声音很快就停止,车子已经到山丘上了。西奈学校大概就在前方吧?浓雾之中什么也看不清楚。就算有人告诉我前面就是白金汉宫,我也不会有不同的感觉。

    巴格利原本要伸手去拉车门把手,但他的身体却在瞬间变得僵硬,手也缩了回去。我再看,坐在前座开车的警察和汤姆也一样。他们的身体一震,脖子一缩背一弓,全身就像被冻僵了。大家好像都感觉到一股奇异的力量,把我们团团围住了。很难说清楚那到底是什么力量,总之,应该是接近恐惧的情绪所形成的力量吧!

    我带着紧张的心情,把手伸向车门把手,一面犹豫着,一面拉动把手,于是车门便顺势向外滑出。就在这时,我的耳朵听到了可怕的声音。不知名的恐惧从天而降,这意外的声音惊醒了我。我蹲在后座上,全身伏低。

    寒气从打开的车门快速侵入车内。那是带着刺骨寒意的湿气,也是妖气。这股寒气十分不寻常,让人联想到了死亡,连对大多数事物都已无动于衷的我,也起了鸡皮疙瘩。

    可怕的声音支配着外面的黑暗世界,世界因为这轰隆隆的声音而振动。黑暗像字面上形容的那样,呼噜噜地抖着。围绕在我们四周的山毛榉树丛、在雾中朦朦胧胧的学校铁栅栏,也好像与这不知名的振动相呼应般,产生我们的眼睛所看不到的共振。

    小心地从车门的缝隙往上看,就会明白这轰隆的声音是从天而降。这点无庸置疑。在天上的声音像阵雨般的降落地面,让阴暗且潮湿的世界充满了轰隆隆的声音。说这个尾音拉得很长的怪声,是可怕恶魔的吼叫声,任谁都会相信吧!是魔神在怒吼。我感觉到全身发冷,从身体的核心冒出寒意。

    巴格利勇敢地走到外面。但是,让他走出车子的,并不是他的勇气,而是跟随在我们后面的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们。我也不能一直胆小地躲在车里,一发现走出车外的人没有发生什么意外,我也壮起胆子,想下车了。

    我的脚踏上车外地面时,四周异样的声音,仍然让我的脚十分畏缩。山丘的样子很古怪。我的身体因为连夜灌进的酒精而有点摇晃,精神也变得恍惚起来。轰隆声充塞山丘上,连黑暗的空气也为之颤抖。在我不算短暂的人生里,从来也没听到过今晚这样的声音;这个来历不明的声音持续不断地侵袭着我的神经,让我产生强烈的恐惧感。

    这时我感觉到的想法,实在很难用文字来表现,也无法用言语说清楚。总之,恐惧感扰乱了人们的神经,深入身体的最底层。一向不信邪的我,这个时候也要相信世界上或许真有魔神这种超自然的东西了。

    栖息在尼斯湖的魔神,上半身露出水面,用尽喉咙的力量吼叫着;祂那拖得长长的奇妙尾音,让四周所有的生物害怕得哭泣不停。浓雾笼罩着湖面,让人无法确认湖面上有什么,但我的脑中却清楚地浮现水面上的怪异影像。

    “这是什么!”巴格利大吼,白色的气息由他的口中呼出。警察们也议论粉纷,每个人都抬头仰望天空。由此可知,我听到的声音的确存在,并不是我的幻觉。

    一时间大家呆立着,不知如何是好。但是,这种情况毕竟不持久,大家甩开不安的情绪,回到工作的精神上。但是,那古怪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止,所以便在轰隆的声音下,慢慢朝校门走去,来到有着精致金属雕塑的大门前。

    听不到任何脚步声,听不到打开大门的嘎吱声,也听不到金属相互碰撞时发出的高亢声;这个世界变得完全无声了。不,不是完全无声。充塞着夜空的魔神吼声,把地面上所有的声音都消除了。

    感觉上,那好像是地狱之门,好像只要穿过这个位于山丘上,已经开启的大门,就快接近悲惨的人世了。门的内侧,是两旁有矮树丛包夹的狭窄小道。浓雾之下,小路无依地向前延伸。

    小路铺着红砖,它的尽头应该是某一建筑物的正面玄关。雾很浓,看不清建筑物的面貌,只能隐约看见轮廓。在魔神的哭嚎声下,我们顺着红砖小路,慢慢地接近校舍。

    当我们渐渐看清校舍也是由红砖堆砌起来的时候,走在最前面的警察突然举起手中的手电筒,让手电筒的光芒投射到天空。在场包括我的每个人,都不自觉地紧张起来,害怕这光线会照射到发出异声的主人身上。

    然而什么也没有。空中什么也没有,只有虚无缥缈的雾。这栋校舍并不高,是两层建筑,刚才那位警察高举手电筒,其实是为了要照亮这栋校舍的屋顶,但因为有点距离,又被冰冷的雾所笼罩,所以未能如愿照亮校舍屋顶。

    我们没看到什么大型建筑。首先看到的,是可以称之为钟塔的玄关。两旁是石柱的玄关正上方,有个相当大的圆形时钟,这是为了让学生一进校门,就可以知道时间的设计吧!时钟上方是从正面看来像三角形的圆锥形屋顶,此时屋顶的上面好像有着什么东西。

    我觉得有人在那里,有人在屋顶上,透过浓雾,正目不转睛地俯视着我们。我们的情绪再度激烈地波动,慢慢地靠近钟塔。

    “那是什么?”巴格利的嘴像蒸气火车头,不断地呼出白气。他的声音显示出他非常紧张。其他的警察们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继续前进。

    校舍左右延伸,像水坝一样横在我们面前,是长方形的建筑。不过,从我们这边看去,有着看起来像三角形的圆锥形屋顶,希腊神殿式的玄关,在这长方形建筑的中央,浅浅地凸出,与长方形建筑形成直角。因此,若从空中鸟瞰校舍,校舍便是一栋t字形的建筑。t字的根部,就是有着白色石柱的玄关,玄关上面的砖墙,挂着一个大时钟。现在这个时钟上方的圆锥形屋顶上,好像有人藏在那里。

    不过,那个人影很古怪。“那个屋顶的圆锥部分”警察先是停下脚步,然后抬头看着屋顶,来来回回走着。因为角度不好的关系,从地面往上看时,很难看到什么东西。

    “喂,是不是有人在那里?”巴格利大声发问,却没有人回答。

    警察费尽苦心地想把手电筒的光芒,照到那个“装饰物”上。周围的人也终于了解警察的用意,便纷纷把手中的手电筒光芒,照向圆锥形的屋顶。

    屋顶上那个“装饰物”在众人手电筒的光线下,终于浮现出轮廓。但因为光线都来自手持的手电筒,所以光线摇晃不定。

    很古怪,真的非常古怪。古怪的原因就是那“装饰物”仍然一动也不动。

    没有人出声。我也不想出声说话,因为就算说了,对方也听不到吧!那个拖着长长尾音的吼声,仍然充塞着黑暗的世界。

    “装饰吗?”巴格利自言自语地说:“是屋顶上的装饰物吗?”

    但是仍然没有人回答。屋顶的最上面,有一个看起来像是白色脸孔的东西。屋顶上当然可以有装饰物,但是,以装饰物来说,那个东西也自得太过火了。

    “人的脸吗?喂,那是人类的”巴格利终于说出这样的话。这是在场众人不想说出口的话,也没人问那是不是面具。这次的案子发展至今,大家已经见到太多怪事了。

    我听到好像叹息声,一看,发出声音的人是汤姆。他的脸上一片惊惶。我一直盯着他看,他终于说:“那个不是柯妮吗?”

    就在这时,那拉着长长尾音,一直在空中轰隆作响的声音“咻”地消失了。大地一下子沉静下来。

    我们先是面面相觑,接着便议论纷纷。声音突然消失,让大家感到十分惊讶,因为没有人想到声音竟然会消失,大家都以为它会一直存在,直到永远。

    可是,一旦安静下来后也很奇怪,因为连身上衣服互相摩擦的声音,也听得清清楚楚了。大家急促的呼吸声更是藏也藏不住。

    “柯妮?”巴格利喃喃自语般的声音,听起来却像吼叫声般地传入众人的耳中。

    “柯妮达文生吗?”

    “什么”我说,然后我一直盯着被手电筒照射的地方。最近我老花眼和青光眼的问题愈来愈严重,对自己的视力渐渐不太有信心了。可是,那闭着眼睛,像石头般不动的脸,虽然离我有相当的距离,但看起来确实很像柯妮达文生。

    “她以前是这里的老师。”汤姆低声说。

    这时我突然想起柯妮的脸和声音。在发现菲伊艾马森的头部和身躯之前,我们都被召集到村公所的大厅,柯妮曾在那里谈到菲伊腹部有妊娠纹的事。当时她说话的声调,此时浮现在我脑海里。柯妮和菲伊都是第一个遇害者波妮的朋友。

    因为距离相当远,我也不敢确定那就是柯妮,只能说很像是柯妮。我和柯妮并不熟,但总见过几次面,所以我在心里祈祷,希望那不是柯妮。

    她头部的正下方,就是圆锥形屋顶的顶点,除非顶点的下方有洞,否则根本没有放置她身体的空间。意思就是柯妮的头被放在屋顶的顶端,也就是说——

    “那只是柯妮的头吗?”巴格利吐着白色的烟雾,说出我的问题。“她也被分尸了吗?喂,马上来人到屋顶上去看看。”

    于是警察们大步跨上只有三阶的玄关,靠近门边,伸手转动玻璃门上的门把。但转了半天,只听到喀喳喀喳的声音,并未把门打开。门上锁了。

    “喂,里面有人吗?轮值的人在里面吧!”巴格利怒吼。“马上给我出来。我们是接到联络才赶来的。”

    不久,玻璃门内出现微弱的光线,光线慢慢接近门边。那缓慢的速度,大概足以让巴格利发疯。

    门内发出喀喳喀喳声,显然对方正在开锁。接着,一阵嘎吱声后,其中一扇门打开了。开门的是位满头银发的老人。

    “怎么上屋顶?”警察发问,但老人不仅没有回答,还转身走入室内,就这么消失了。所幸不久后,刺眼的光线照亮了玄关厅堂。巴格利皱着眉。已经习惯了黑暗之后,突然出现这样的强光,确实会让人眼睛不舒服。

    “走。”巴格利说,三位员警跟在他的身后,和他一起进去。

    我突然觉得很不舒服,不想再站着,便再也站不住似的,当场全身无力地蹲下。此时后方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来者不止一人。

    “丹弗斯局长。”听这声音,好像是从北欧来的那位教授。我因为不舒服,也就不想打招呼。我静静地蹲着,突然觉得脸颊上有冰冷的东西。不止脸颊,肩膀、头发上,也有相同的感觉。一看,原来是下雪了。无数的雪在雾中缓缓落下。

    接下来在钟塔前所发生的一连串骚动,大概是我毕生难忘的情景,我只是坐在玄关柱子后面的台阶上,看着草地因下雪而变成白色。因为愈坐着不动,就愈是冷得发抖,而愈冷就愈不想动。事实上也没有什么非动不可的理由。

    巴格利丹弗斯局长像指挥官一样。他占据另一根柱子,毫无意义地在那三层石阶上上下下走着,眼睛始终留意着屋顶,还不时发出怒吼,一刻也停不下来。在另一根柱子后面的我,眼睛看着呼出白色烟雾的他的肥胖双下巴。

    柯妮达文生的头被防水布包裹起来,已经从屋顶上拿下来,放在巴格利脚边了。她果然也被分尸了,因为她的头部和她的身体不在一起。曾经大声宣称轮到我们反击,并告诉琳达今晚起可以安心睡觉的巴格利,现在一点声音也没有了。

    我完全不想靠近从屋顶上拿下来的那个东西,只愿远远地看着。警察们走到巴格利身边,一个个地看过那个东西,并且相互讨论。他们说脖子断裂处很粗糙,也就是说并非被利器砍下,而是被撕扯下来的。

    不用发问,我也能听到他们的谈话。这次的头部,好像有个与之前发现的头部不同的特征,那就是她的额头上刻着一个y字。大家都俯身观看。有人说:是刀子划伤的。

    我不想理会他们的议论,只是一味想着: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可怕的事情。这里不是伦敦的西区,而是平静到令人觉得沉闷的乡下小村落。这样的村子里,竟会有谁与人结怨,而且这个“谁”还不只一人。我觉得其中有很大的误解,不知是什么地方,但其中一定有很大的误解。

    柯妮的头在雪花飞舞中,被送往葛利夏医院的解剖室时,又有人来报告说在给水槽里发现了脚。于是包裹柯妮头部的防水布被紧急取回,让两名警察匆匆忙忙地带去包裹水塔里的脚。不久,柯妮的两只脚也被拿到地面上了。

    御手洗教授在检验那两只脚时,又有人叫说:发现手臂了,手臂在烟囱里。于是警察们又吐着白色的气息,带着防水布赶去烟囱所在之处。我觉得这些事情根本不像这个世界会发生的事。

    过了好一会儿,终于又听到巴格利的吼声:“喂,身体呢?”他这么一喊,大家仿佛大梦初醒,我也才意识到:对呀!身体呢?警官们各个左右摇头,表示不知。

    然而这波混乱并未就此结束。约翰霍金斯走到巴格利身边,打开自己的手机给巴格利看。我可以憋到他说话的声音。

    “我的手机里有留言。因为之前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所以没注意到,是刚刚才发现的。”

    “是什么重要的留言吗?”

    “听声音好像是达文生女士。”

    “什么?”因为巴格利的喊声实在太大了,所以我也站起来,走到他那边。“给我听!”

    于是约翰操作手机,转到存取留言的介面,然后把手机交给巴格利。巴格利微低着头,把手机贴在耳朵上听。他的脸色立即大变,当场呆立无语。

    那个留言不长,在场的每个人都依次听了。因为没有扩音效果,所以是每人轮流把手机贴在耳朵上听的。我也听到了。

    果然是很短的留言。听得出那确实是柯妮的声音,她好像要把手机震坏似的叫道:“我看到可怕的东西!我不敢相信—真的令人无法相信!凶手是”说到这里声音就消失了,电话也挂掉了。是凶手抢走手机吗?

    我也当场呆立无语。柯妮到底看到了什么?

    15

    翌日,十二月二日午后,我一起床,就穿上我唯一的古董级带风帽粗呢大衣。我拉高大衣的衣领,尽量把整个头缩到衣领内,然后连伞也没拿,就走到外面。

    早就想到天气会很冷,却没有想到外面已是一片雪白。积雪虽然不厚,但世界已全被白色的雪所掩盖,村里的景观自然也不同于昨日了。走在路上时,雪还持续地下着。

    我一面小心地走着,免得跌倒,一面朝村公所走去。一路上看到停了好几辆警车。为了保持温度,警车的引擎仍然开着,每辆车里坐着两名警察。他们都是村里的警察。

    打开门,大厅和昨天一样,俨然已成记者俱乐部,里面聚集了许多记者。他们看到我进去,就和昨天看到我时一样,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我。如果我不从大厅进去,就得从巴格利他们临时办公室的窗户爬进去,可是万一碰到巴格利心情不好,被他轰出去的话,那以后就连大门都进不去了。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还是按照正常路径,从门进去。

    我关上大厅的门,拍掉肩膀和头上的雪,再敲敲讲台旁边的小桌,却听不到里面有人回应,于是我便擅自打开通往临时办公室的门。门一开,就看见巴格利。那一瞬间,我觉得巴格利一见到我,一定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赶我走。

    “嗨,巴尼。”教授在我身后出声打招呼。于是巴格利便用下巴指指室内叫我进去。我小心地陪着笑脸,走入室内。

    暖炉的火烧得正旺。这里的空间比外面的记者俱乐部小得多,所以相形之下也暖和多了。真是太好了。

    “嗨,各位,进行得怎么样了?”我尽量让自己的语调开朗些。

    “不太好。”教授说着,搬了张木头椅子让我坐下。

    “外面在下雪。”我边坐边说。

    “看就知道了。”坐在沙发上的巴格利立刻喊着说。“不要这样!用不着每件事都向你报告吧!这种情形下怎么会好呢?巴尼,你不要老说这些没意义的话,不能说点有用的话吗?”显然他的心情并不好。

    “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雪吗?可是雪好像没有积得很厚。”我问。

    “巴尼,你一定是刚刚起床,所以才不知道吧!昨天半夜雪停了,然后就没有再下,直到刚刚才又开始下雪。气象预报说今天和明天都不会下雪。”

    “气象报告这种事是靠不住的。”我本来想说警察也和气象报告一样靠不住,想想还是别讲比较好,所以就没说出口。

    “昨晚发现的,真的是柯妮的头和双手双脚吗?”我小声地询问教授。因为让巴格利听到的话,不知道他会说什么难听的话。教授点点头,说:“没错。幸好没有其他的遇害者。”

    “后来有找到躯体吗?”我很在意这一点,但教授却摇摇头,说:“还没发现。”

    “唔——那么,教授,”我提出心中的疑虑:“柯妮到底看到了什么?”我这一问,在场的每个人立刻沉默下来,等了半天,也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他们的心里或许都有某种想法,却都不想说出来。

    这样下去,这种沉默状态恐怕会永远持续下去,因此我考虑再三后,决定把昨天睡前的想法说出来。“接二连三地发生这么可怕的事,会不会再有别的女性遇害呢?”周围的警察可能有些人并不了解我的意思,便转头看我。

    “啊,是这样的这是昨晚琳达说的。她说现在村里的女人手机都不离身,连睡觉时都抱着手机,还努力的记下警察的手机号码。是吧?汤姆。”

    汤姆点点头说:“嗯,很多人来问我的电话号码。”

    “琳达说这个案子结束以前,她绝对不愿独自回到只有一人的家里,而且也绝对不会自己走夜路。每个女人都这样,至少这个村里的女人是这样的。在这里住了这么久的柯妮,到底是怎么被杀的。”

    不管我怎么问,大家都沉默不语。在场的人谁也无法回答我。

    “巴尼,你想说是妖怪,是尼斯湖水怪尼西在搞鬼吗?”巴格利像被钉子钉到一样地开口说。

    “但是柯妮到底是怎么”

    “喂,你是来捣蛋的吗?”巴格利说着。他从沙发上站起来,看样子好像要站起来赶我走,我连忙举起双手,说:

    “啊,我不是来捣蛋的,我是想来帮忙的。”

    巴格利重新坐下来,让他的大屁股回到沙发上,然后问:“帮什么忙?你又知道了什么?”他的表情显得很厌烦。

    “我是知道一些事情。之前教授不是说过吗?昨晚发现的尸体各部位,从截断面看来,是撕裂造成的。不是吗?”

    巴格利露出明显不耐烦的表情,教授却点点头说:“是的。从肌肉的切面看来,那是非常不平整的,甚至骨头都完整的露出来了,可见那不是刀刃造成的切面。毫无疑问,那是被巨大力量拉扯造成的切面。”

    “巨大的力量?像怪物那样吗?”

    “是的。”教授点头说道。

    “这是第三个受害者吧?”

    “没错。但那又怎样?你到底知道了什么?说呀!”已经陷入绝境的巴格利,露出牙齿大叫。“但是别对我说什么怪物之类的事。”

    “巴格利,已经有三个受害人了,这个凶手绝对不是正常人啊!”我对着巴格利说。

    “一加二等于三,这样的算数谁也会数,这点不用你来告诉我。你到底要说什么?”巴格利说。

    “第三个死者的发现地点是西奈学校。”我一这么说,在场的人变得有点紧张。“西奈学校在山丘上。”

    大家都沉默了,好像在思索我所话中的含意。

    “那是西奈山。”我又说了一次。

    “西奈山?是什么意思?”巴格利说。

    “是摩西与神相遇的地方。”

    “你说的摩西,是十诫里的摩西吗?”

    “没错。就是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摩西。”

    “那个地方叫做西奈山吗?”

    “是的。还有,这个村子以前有一座城堡,不过现在已经变成废墟。你知道那个城堡叫什么名字吗?”

    大家静静的思考,却没有人回答。

    “坎诺。叫做坎诺城。”

    “唔,那又怎样?”

    “坎诺是这个村子的旧名。以前这个村子就叫坎诺村。”

    稍微沉默了之后,巴格利又说:“那又怎样?”

    “摩西率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他们的目的地是哪里?”

    “他们渡过一分为二的红海”汤姆说。

    “是的,然后他们要去哪里呢?迦南。迦南之地。”我说。

    “迦南?”

    “包含现在的以色列在内的中东一带。这个纷争不断的地方,就是应许之地,就是迦南。”

    “巴尼,你好像在给中学生上旧约圣经的课。够了,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出来。”巴格利心浮气躁地问。这个人缺乏耐性的情况异于常人。如果他是一只狗,一定不能做埋伏的工作,只能被当作实验动物,早早就往生了吧!

    “虽然不知道凶手是谁,但是,如果凶手是人的话”

    “当然是人!”巴格利怒吼地说。“我要说多少次你才会明白?除了人之外,还会有什么?”

    “耶和华。”我说。我本来要循序渐进地慢慢说明,但是巴格利捺不住性子,打乱了我的顺序,我只好先说出结论。

    巴格利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瞠目怒吼:“你说耶和华?”

    显然我的回答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胡扯!”

    “这个犹太教唯一的真神,是位蛮横的神,祂要求犹太人不能承认除祂以外的神。”

    稍微沉默之后,巴格利说:“你能把这个奇怪的想法说清楚吗?”

    “从前我对宗教学做过一些研究。”

    我理直气壮地说,这绝对不是谎言。虽然时至今日,当年的研究大致上我都忘光了,但资料性的东西是不会忘记的。

    “你大概说明一下!这和耶和华有什么关系。”

    “这位犹太教的真神,英语称为耶和华(jehovah)。”

    “嗯”只有巴格利发出声音。

    “希伯来语是亚哈耶(yahweh),拉丁语念成亚威,祂本来就是个怪物一般的神。如果要仔细说明,就要从创世纪讲到出埃及记。”

    “没时间让你慢慢说了,万一在你慢慢说明的时候又有人死了,那怎么办?”

    “负责不让这种事发生的人不是你吗?巴格利。村里到处是警察吧?”我说。

    “是的。你来这里的途中都看到了。”巴格利叫道。

    “你派人把村子包围起来了。不是吗?”

    “是。”

    “为什么做到这样还不能防止杀人事件的发生?”

    巴格利的血压不住上升,脸色变红。“我怎么知道!你快挑重点讲清楚。”

    “这个案子真的是人类干的吗?”

    “巴尼!这到底跟耶和华有什么关系?”巴格利的叫声已经尖锐得像女人的声音了。于是我开始述说。

    “迦南之地以前曾经遭逢大饥荒,很多以色列人在那个时候迁往埃及。埃及有肥沃的土地,他们在那里努力耕作,获得很好的收成,族群愈来愈繁盛。但是,他们繁荣与发展的速度太快了,他们的团结与能力,让埃及人大感威胁,终于起而攻击,迫使以色列人都成为奴隶。过了很久之后,长期身为奴隶的以色列人终于有了救世主。那就是在西奈山燃烧的草地上,听到神的声音的摩西。摩西决定率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出发,前往神所指示的土地。可是法老王当然不允许以色列奴隶离开,法老王的阻挠,让凶暴的犹太神现身,那就是耶和华;祂血染尼罗河,震惊了全埃及人。”

    “是耶和华没错吗?”

    “没错。祂还带来可怕的瘟疫,让埃及人生病、死去;还让埃及发生蝗灾,吃掉埃及人的作物;甚至让白昼变成黑夜。可是,即使如此,法老王还是不允许以色列奴隶离开,于是耶和华就让出生在埃及人家庭里的长男全数死去。到了这个地步,法老王只好让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了。”

    大家默默听着,没有一个人说话。世人好像都知道这些圣经故事,其实不然。

    “摩西带领众人走过红海,来到神的应许之地。然后他爬上西奈山,和雷云中的神对话,神在这里授与他十诫。这是很有名的圣经故事。”

    因为我说的是大家不知道的事,所以巴格利也无可奈何地点头。

    “耶和华不许信徒崇拜自己以外的神,也禁止人们崇拜偶像。以色列人虽然在应许之地过着平静的生活,但是生活里仍然存在着恐惧,因为犹太人原本信奉的神叫做巴力。如果信奉巴力,那就和耶和华指示的教义——耶和华是唯一的神——相违背。犹太人民原本就是多神教的信徒。

    “有一年,迦南发生了严重的干旱。信仰耶和华的先知以利亚,在迦密山的山顶设下两个祭坛,并在祭坛上放置了柴薪与做为祭品的动物,然后让信仰巴力的先知先行祈雨。信仰巴力的先知们努力祈雨了半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接着轮到以利亚向耶和华祈雨了。当时火焰突然从天而降,点燃了放在祭品之下的柴薪;不久迦南之地下起豪雨。由此证明掌管天候的全能真神,是耶和华。后来以利亚便把信仰巴力的数十名先知,带到山顶,以耶和华之名加以杀害。”

    “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可怕的神!太离谱了!”巴格利说。

    “简直就是个杀人魔。”

    “唯一的神就这样诞生了。犹太人原本是多神教的信奉者,他们相信的神是温和的神。可是他们信奉的神竟然让他们陷入长期身为埃及人奴隶的命运,所以他们想要力量,便投靠了像耶和华那样蛮横的神。

    “太蛮横了!和希特勒没有两样。”

    “历史上有很多类似事件。信仰就是这样,有它疯狂的一面。”北欧来的教授像是下结论般地插嘴说道。他对我说:“曼克法朗先生,你的意思是要把发生这一连串事件的村子,当作应许之地吗?”

    我用力地点了头。

    “坎诺的发音和迦南的发音很接近,西奈学校,还有柯尼额头上的y记号,都是这个想法的有力支柱。这些命案可能是献祭给耶和华的仪式,也可能是耶和华自己的行为。”

    “耶和华自己?”教授说。“祂是什么样子?”

    “我也不知道。”我说。“不过,想想看柯妮的那通留言要怎么解释吧!她说她看到了非常可怕,难以置信的东西。那会是什么东西呢?”

    “那是什么”教授双手抱胸思考着。

    “是她没有办法预测和想像的东西吧?”我说。

    “要这么说也可以吧!”

    “既然是无法预测和想像的东西,当然可以说是怪物吧?”

    “所以说凶手是魔神耶和华吗?”巴格利好像在发泄心底的怨恨般地说。

    “这样说太直接了。”我说。“巴格利,我自己也没想到话会说成这样。我不是犹太教徒,并不是那么有信心。”

    “那你就少废话!”巴格利很干脆说。“别忘了这里是苏格兰呀!巴尼。如果忘了,就快点想起来吧!而且,我们不是以色列人。难道耶和华是搭ba7来我们这里出差吗?”

    译注7:britishairways,英国航空。

    “巴格利,即使是我,也对我自己的推论半信半疑。但我请问你,人的身体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被撕裂成那个样子呢?绝对是种奇怪的力量,才有办法造成那种撕裂伤口。”

    巴格利立刻哑口无言。

    “还有昨天晚上西奈山上奇怪的声音又是什么呢?”

    巴格利仍然无言以对。

    “现在村里到处是警察,这样的防卫可说是滴水不漏了;妇女们也人人自危,保持最高的警戒心。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命案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呢?”

    “所以你希望是耶和华大驾光临了?”巴格利这回轻声地问。我说:“可以的话,我希望祂别来。倒是你,一直哇啦哇啦地直呼其名,好像恨不得把旧约圣经里的魔神,立刻叫到这里来”

    “你这个醉鬼,胡说些什么!”不知为何,巴格利突然变脸说道,还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你和那些想让我丢掉工作的人,是一伙的吧?”

    他的态度让我吓了一跳。我说:“我什么时候说过那样的话了?”

    巴格利像被讨债公司的人追到无路可走的穷光蛋,一脸的气急败坏。“你虽然没有直接说出那种话,但是你傲慢的脸上,就写着那个意思。”

    巴格利虽然人在这间临时办公室里,却很清楚隔壁的记者们是怎么说他的。确实,如果案情再不快点有突破性的进展,说不定还会有第四个、第五个女人被杀,那么负有保护之责的巴格利丹弗斯,还能坐稳葛利夏警察局长这个位子吗?恐怕没有人会这么想。

    “你想说我可以去亚文酒馆洗碗,是吗?”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很想表示同意。但教授正好在这时加入谈话,让我没机会说出口。不过,我很讶异巴格利竟然认为我是傲慢的人,我还一直以为自己太过谦卑了。总之,别人对自己的观感,如果别人不说的话,自己是不会知道的。

    “不能无视他的意见。我也觉得这件案子里,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巧合之处。”听到教授这么说,巴格利便慢慢转动他庞大的身躯,坐回自己的沙发上。

    “什么不可思议的巧合之处?”我问。教授便点着头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总之,第一个遇害者名叫做波妮贝尼吧?”

    大家各自点头。

    “她的名字缩写是bp。她的头部和黑色的长毛狮子狗合在一起。黑色长毛狮子狗的缩写,也是bp。”

    听到教授这么说,我的内心不禁“啊!”了一声。教授说的事,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

    “bp和bp合体。第二个遇害者名叫菲伊艾马森,名字缩写是fe,她身体被放在消防车上。消防车的简写也是fe(fireengine)。把fe放在fe上面。”

    “嗯。”我不禁双手抱胸,轻声附和。

    “凶手并非随便丢弃尸体,而是经过一番安排的。再看第三个受害者的情况。第三个受害者的名字是柯妮达文生,名字缩写是ct”

    “西奈学校,或者说是西奈小学”汤姆喃喃自语地说着。

    “不对,汤姆,不是那样。”教授摇着头说。于是大家纷纷放弃自己心里的推测,抬头看着教授的脸,好像在上教授的课。

    “是钟塔。钟塔的缩写是ct(clocktower),就是把ct放在ct上面。”

    我环视众人此时的表情,他们的表情和看到第一个受害者的人头时一样,一脸惊愕。我相信我也一样。

    此刻,我感到强烈的恐惧,我觉得背脊发凉。我是个沉溺于酒精的人,原本不知什么是害怕,也很少有害怕的感觉。若问我为什么不知害怕,当然是酒精麻痹了我,让我的感觉变得迟钝。然而此刻我却有着严重的恐惧感。这次的连续命案里,出现了将人分尸的变态,这个变态或许还是个会把尸首摆在屋顶上的冷血者;但是我觉得最可怕的,竟是能将这些可怕的事,与人名、物件的缩写联想在一起——

    我感觉到何谓真正的害怕。面对这样残酷的命案,有人却能超乎常态,以冷静的观察力来想像、推理这个命案的线索。这种冷静的功夫,让我害怕得发抖。我史无前例地感觉到这个人的思考,绝对不是我这样的人所能理解的;就像我不能理解昆虫或蜥蜴的想法一样。我清清楚楚地体认到,我的面前有个思考模式和我截然不同的人。

    我觉得人类不可能做出那样的思考,同时我也觉得魔神不会如此思考。我无法认同这种缜密的思考方式,因为它让我觉得自己的渺小。这是很矛盾的感觉。或许正因为他实力坚强,所以才能想到这种细腻之处。

    不,我又觉得或许不能只用“细腻”来形容。因为他想到的不是琐碎的细处,而是巨大仪式的细微条理。目前村里的受害者,不就是这个人类所不能理解的仪式牺牲者吗?如果这个命案真的是为了某种仪式,那么应该还会出现活祭的场面吧?凶手根本不在乎我们的想法,因为凶手不怕杀人,也毫不犹豫地杀人。说不定我就是下一个活祭品。想到这里,恐怖的感觉又来了。我们的对手太巨大,却连影子也见不到。这命案到底是谁干的?我们一点头绪也没有。

    我又迷惑了。村子里不是到处都是警察吗?整个村子的外围都被警察包围了,村里各个重要路口、通道,也都部署了警力。为什么在如此严密的戒备下,还会发生命案呢?

    我之前的假设是:这个连续杀人的恐怖命案,大概是中东某个狂热的宗教信徒所为。凶手大举潜入村里,以村中的女性为祭品,陆续杀害了数名女性,才会造成这么多的牺牲者。可是,现在想来,这应该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村里到处是警察,人类根本不可能有机会进行这样的杀人行为。如果不是人类的话——

    “受害者都是女性,而且年龄都超过六十岁。”教授说这句话时,不知从哪里传来轻微的、虫鸣般的机器声;这声音让我们每个人都起了鸡皮疙瘩。没错,正是汤姆的手机声。每一起新的事件,都是从汤姆的手机铃声开始的。这铃声带来紧张与不快,让我的胃痛了起来。

    汤姆似乎对这种情况习惯了。他慢慢的从怀里拿出手机,走到角落,坐在椅子上,然后在众目睽睽下,把手机拿到耳边。

    “我是汤姆格兰西斯。”他说。众人生硬地吞了一口口水。“发现身体了?”原本坐在椅子上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屁股都往上提了起来。果然!

    “在哪里?调车场?货物列车上?在堆满木头的货物列车上吗?尸体上有积雪?这样吗?那么是昨天晚上就放在那里了吧!葛利夏调车场的d-4专用轨道上!知道了。局长,你有什么话要问吗?”

    汤姆转头看巴格利,但是巴格利却像头狮子狗,脸上的五官全皱在一起,头像拨浪鼓般左右摇个不停。

    “尸体身上的雪尽量不要扫掉。”教授说。

    “我已经告诉局长了,他会和教授在三十分钟内到达。请尽量不要扫掉尸体上的雪。”汤姆说着,然后关掉手机。

    “身体也被发现了。”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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