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魔神的游戏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1
十二月三日的黄昏,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两名警察从警车下来,巡视坎诺城的周边。有雾,看不到位于山丘下的尼斯湖。
从昨天的这个时候到今天的现在,一整天都没有下雪了,不过,因为有风的关系,天气还是冷得让人发抖。感觉上好像随时会下雪。
巡视过一楼的回廊后,警察进入城堡的地下道察看,接着又登上已经有许多鸽子巢,地方人士口中的伦敦塔。站在塔上时,他们看不见迪蒙西的商店街,转个身之后,也看不到另外一边的尼斯湖。因为没有看到任何不正常的地方,两名警察就一起下塔,并且踩着雪地,走过中庭,来到后面的墓地。雪地上的脚印并不多,看起来应该是同一个男人的脚印。这两名警察没有把这一点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不是别的地方到处都有植物的关系,相形之下墓地的雪好像积得特别厚。墓石之间有只乌鸦。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这只乌鸦显得特别突兀。因为积雪相当厚,所以走起路来特别辛苦,但那只乌鸦却把嘴巴伸入雪地里,好像在戳什么东西。乌鸦好像戳到什么了,正用力想把那个东西拉出来的样子。
警察踩着雪一走过去,乌鸦立刻张开黑色的翅膀,发出叭哒叭哒的声音飞走了,警察来到刚才乌鸦停留的地方,确定了刚才乌鸦确实是在拉扯某个东西。他们虽然没有想到那会不会是尸体的问题,却还是满在意的。
警察的脚边,有一条白色、细绳一般的东西。因为被雪覆盖住了,所以光用看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警察去拉那条绳子,没想到那东西还挺重的。警察用力一拉,却扬起一大片雪,还因此吓了一跳。
那是个网子。直径一码左右的金属圈上,挂着白色的网状物。金属圈的下面,是长约一码的木制把手。警察拿起这个看起来很像捕虫网的东西,看了一下子之后,判定这东西没什么意义,便把它放了回去。
但是,在走回城堡时,警察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首先觉得奇怪的是网子很新,不像是用坏、用旧了而被丢掉的样子。既然是新的,就没有被丢弃的道理。
其次,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如果它是网,那网眼也未免太粗了。这么粗的网眼,如果要捉像凤蝶那样的大型蝴蝶还可以,要捉小型蝴蝶的话,就会被跑掉。更何况现在是冬天,这种季节不应该出现捕虫网这种东西。还有,这支网子颇有分量,用这样的网子捕蝴蝶,肯定会把蝴蝶的翅膀弄坏,那就做不成标本了。
那么,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会被丢弃在这个地方呢?怎么样也想不明白。不过,当他走到有很多石头的中庭时,他突然想到了:这是捞鱼用的网子。用来捞湖那边的鱼用的。这么一想,他就豁然开朗,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
两位警察走出城堡后,就沿着城墙绕行,然后走到通往湖畔的坡道。那一带已完全被烟雾弥漫。上星期这里的地面上到处是色彩鲜艳的山毛榉落叶,现在落叶完全被雪覆盖,回归尘土了。
走下坡道,就是围绕着湖的小路。两位警察沿着湖边小路走着。空气中只有他们自己发出的脚步声,和湖面上传来的微弱水波声。这里原本就是人少车也少的安静小村子。他们觉得空气愈来愈冷,天空果然开始飘下细雪。上空好像传来风的声音,警察抬头看天空,但除了白茫茫的一片雾气外,什么也看不到。
他低下头来,继续在积雪小道上走着。雪愈下愈大,一位警察停下脚步,他想中止这个他认为没有意义的巡逻。走在他前面的警察也停下,回头看他背后的伙伴。他们虽然没有对话,但都了解对方的想法。
就在那时。空气里出现一个震动冷气的异样声音。两位警察立刻弯下腰,降低姿势。那声音的尾音拉得很长,很像动物的叫声。警察们伸直腰杆,紧张地看着湖水。他们觉得异样的声音是从湖水那边传来的。
那是从未听过的一种声音,和任何他们熟悉的动物声音不同。这声音撼动冰冷的世界,让两个男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这两个警察拚命的看着湖面,想要从那里发现声音的来源。
第一个钻进他们脑中的想法是:这是传说中尼斯湖的水怪——尼西所发出的声音。此时的他们,已完全接受尼斯湖有水怪的说法。因为除了这个,他们想不出这世上还有什么生物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他们一直盯着水面看,并且认为水怪正拨开浓雾,发出巨大的水声,准备登陆了。
他们等了一阵子后,水怪都没有登陆。那声音依旧很大声,两位警察要对话时,如果声音不够大,对方就听不到。可是再仔细听时,会发现那个拖着长长尾音的声音底部,有洽普、洽普的沉稳波浪声,这不是巨大的生物要踏出水面时,应有的激烈水声。
他们想水怪现在一定是静静地待在湖心了。于是他们一再集中眼力,看着湖心的方向。可是这一天的雾实在太浓了,天色又渐渐暗了,因此他们根本看不到湖心。
“回去吧!”一名警察说。他的眼里有惊慌的神色。他的心里虽然想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可怕的事,却抵不过现实里这奇怪的吼声带来的恐怖感。他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找不到继续待在湖边的理由。
回到警车里的话,就可以用无线电联络,通知别人这里的情况;也可以利用车上的电脑,得到新的讯息。总之,继续留在这里听这个奇怪的声音,不仅没有意义,说不一定还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怪兽电影里不是常有那样的情节吗?他可不想发出惨叫地成为第一个牺牲者。
另一个警察对想折返的警察说:“我这边很快就看完了。”
于是两个人在奇怪的吼声中,沿着湖边的小路快步前进。其中一个警察记得前面有个小栈桥,小栈桥下有条可以通往大路的石阶。这是走到停车之处的捷径。
“这是什么声音呀?”警察指着湖心方向说,他的伙伴摇摇头,只低声说了一句:“不知道。”
可是,问话的警察没有听到同伴的回答,因为他已经用手掩住耳朵,而且那声音实在太大了。他也没有回头看他的同伴。已经看到右手边的停船处了。木头栈桥朝湖水的方向突出。栈桥上有雪,倚靠在这里的四艘小船上也有积雪。因为连一公分也不想靠近水怪,所以他们都不想站在栈桥上。
走在前面的警察踏上石阶,他一跨步就跳上两三阶。这时,在后面的警察突然发出声音,喊道:“等一下。”
走在前面的警察闻声停下脚步,站在石阶上回头看。只见他的同伴站在雪中,举着手,眼睛一直看着后方的栈桥。
“什么事?”已经走上石阶的警察露出好像很烦的表情。这个时候谁都想快点回到温暖又安全的车子里。
“看那边。”他指着小船。站在石阶的警察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手指的地方。乍看之下,他手指的地方有个很像刚才的乌鸦的东西。这是一片白色的雪世界。栈桥是白色的,小船也是白色的,这个白色的世界里,有个黑得发亮的东西,显得非常突兀。黑色的东西在小船里,还没有被雪覆盖。不过,如果没有被发现,还继续留在那里的话,迟早会被雪覆盖住。
站在石阶上的警察的职业精神苏醒了,脸上露出“那是什么呀”的表情。于是,他慢慢的走下石阶,在异样的吼声中发挥勇气,逐渐靠近那艘有问题的小船。另一个警察则跟在他的身后。
警察的脚虽然已经上了栈桥,但心里还是有点犹豫。不过,他还是战战兢兢地在栈桥的木板上前进,慢慢接近那艘有黑色东西、令人害怕的小船。如果是平常时,警察应该不至于害怕到这种地步,可是在魔神的吼声中,似乎什么事都让人心惊胆战;更何况水中还可能随时会冒出像山一样巨大的水怪。
担心打滑的脚下、雾中的湖心、船内,警察按照顺序注意着这三点,才慎重的踏出脚步,终于来到小船前面。
四艘小船的船缘和舱板上都覆着白雪,但其中一艘的样子与其他三艘不同,因为它的舱板中央,有个相当大的黑色物品。黑色物品上并没有雪,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大行李箱。不知是丝还是缎之类的黑色布,把某个东西包裹起来了。
警察觉得这是个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完全没有想到这是人类,只觉得它的样子像个胸部突起,向上仰躺的女体。但是再仔细看,那黑色的布像是女性的长袍,这时才有或许这是人体的想法。
不过,说它是人体的话,却不见它有头部;而且好像是长袍的下摆部分,被卷起来压在身体下了,所以看不到两只脚。它真的很像一个被平放着的、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
还有,它也没有手,所以整体的感觉是方正的。黑色的布很新,看不到有血迹。袖子的部分被平整地贴在身后;也就是说袖子里是空的,如果没有头部,或大量的血液的话,很难让人感受到人类尸体的悲惨或可怕。但是,警察还是在雪堆中,看到颈部的断面了,因为这一部分有点被雪遮盖住了,所以不能立即发现。那果然是肉体损坏部位的痕迹。看到那个红黑色伤痕的瞬间,警察觉得血液逆流,紧张的情绪达到最高点。
警察反射性地低头看自己的脚下,同时伸出手指示同伴不要乱动。他认为应该会有脚印。他努力观察栈桥上的雪地,可是他绝望了,根本不可能发现凶手的脚印,因为雪地已被脚或手涂抹掉了,凌乱的雪地上看不到任何一个完整的脚印;本来或许还可冀望找到一点点的鞋底纹路,也被刚刚开始下的雪给盖住了。完全无法从这样的雪地上,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小船上也一样,舱板上的雪迹并不平整,显然已被破坏过,而且刚刚又下了新雪,所以真的无法看到可以成为证据的痕迹。
警察气得“啧”了一声,抬头看看天空后,又转头看看被浓雾深锁的湖心。那可怕的吼声还在持续中。
“我待在这里。”他鼓起勇气对他的同伴说。“你回去车里和中心联络,然后再带塑胶布过来。好吗?”
他的同伴很佩服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知道了。”
另一个警察快步走往车子的方向。
我和御手洗教授一起在位于村公所的总部。窗外开始下雪,暖炉内的柴火持续燃烧着。此时巴格利和汤姆都不在这里,他们有事到葛利夏警局了,所以我今天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他们。
现在在这里的,除了我和教授外,就是葛利夏警察局的约翰霍金斯警察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们。御手洗教授又说了一些关于这几个案子的共同点。他说到目前为止的所有受害女性,都是六十岁左右的女性,而且全是在这个村里出生的人,她们都没有在村子以外的地方居住过。他说得没错,受害者中没有男性,也没有年轻的女人。
此时,约翰的手机响了。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对着手机说。“什么?发现尸体了?在哪里?”
约翰的声音很大,在暖炉旁边的御手洗教授回头看他,房间里的气氛立即紧张了起来“又开始了!”的念头从我的心底跃出。真受不了!这种情形到底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呢?到底要死几个人才肯罢休?到底是为了什么?
“坎诺城栈桥的小船中吗?那是谁?”约翰好像在大叫一样地说着。我了解他的心情,但是他问那些话根本没有意义。
“还不知道是谁,但是知道是女人,穿着黑色长袍的女人。嗯。”约翰看着御手洗教授的脸,重复述说通话对方所说的内容。说完这些就安静下来,听对方说话。
“唔,是的,不知道是哪里的谁死了。还不知道死者是谁没有手脚和头?是吗?知道了。我会马上和局长联络,然后立刻赶去。什么?你说什么?吼声?一直有不知道是什么在叫的吼声?很大声吗?那是什么声音?是尼西吗?”
在场的警察们听到这段话,有些人偷偷笑了。但是,曾经在西奈学校的山上听到奇怪声音的约翰和我,怎样也笑不出来。
“知道了,会马上赶过去的。”约翰关上手机,站了起来。
“尸体呢?”御手洗教授问。
“在坎诺城小船停泊处的小船中。没有手脚和头,只有身体。那个身体被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包裹起来了。还不知道那是谁。”
“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教授说,约翰此时又打开手机,按着机上的数字键,好像是想向巴格利报告的样子。
“我是约翰。坎诺城的栈桥那里发现女性的尸体了。没有头和手脚”巴格利闻言怒吼,大叫“怎么会这样!”的表情,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也会从这里立刻出发。是,是,我知道了。”约翰才关上手机,手机的铃声马上再度响起。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好像咬着牙说的,声音从齿缝里出来。
“噢,是。琳达。”约翰说着,他的声音和表情明显地柔和了,大家也都松了一口气。
“什么?你说佩琪不见了?”听他这么一说,大家又都紧张了起来。
“我想应该没有问题吧!什么?为了谨慎起见?嗯,你和亚文去她家,发现她不在家,所以打电话给我。知道。我会告诉局长。”约翰说着,准备挂断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御手洗教授出声了。
“等一下。”他的手伸向约翰的手机,说:“我可以问几句话吗?”于是约翰就把手机交给教授。“嗨,琳达,我是乌普萨拉大学的御手洗洁。我想请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会去佩琪的家?”
接着,他静静地听对方说话。“琳达,这个我知道。但是,没有被你看到的人,应该不只是佩琪卡达一个,为什么你会特别在意她呢?”他问完这句话后,又默默地听对方的解说。这次琳达说的话好像比较长,他沉默的时间也就比较久了。
“琳达,我希望你说得更详细一点。这件事很重要,或许这就是解决这个的关键。至少,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线索。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她们四个人之间,一定有什么事是和她们四个人都有关系的吧?”
在场听着教授和琳达说话的人,心里都很紧张。这四个女人的年龄相仿,而且都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可以说她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生活中共同的经验,是很正常的事。
“是的,不管什么细微的琐事,只要是你知道的,请你都告诉我。就算是你可能记错,或者是你个人的看法,都请你说出来。至于要如何判断这事情,交给我处理就好了。”
大概是琳达开始述说了,教授只是拿着手机,默默地听着。过了大半晌,教授才开口:“ok,希望以后你再说详细一点。我们再联络。”
接着教授就关掉手机,把手机还给约翰。
“约翰,请你和丹弗斯局长一起先去坎诺城的栈桥,然后立刻把尸体带回来好吗?我要马上去葛利夏的医院,准备检查尸体的事情。只要有尸体,就能推出死亡的时间。知道了这一点后,或许可以解决更多的疑点。”
“教授,那是佩琪吗?”我问。
“还不知道吧!”他说。
“为了谨慎起见,houseovertimejewelers那边也”但是,这句话他只说了一半就住口了。“算了,事情一件一件的解决吧。约翰,请你快点去。”
于是约翰打开窗户,直接走进外面的雪地里。教授焦躁地绕着房间走来走去,还不停地用左手去敲打露出来的前齿。
“早点注意到就好了。这果然是连续杀人案,是有原因的连续杀人案,不是什么无目标性连续杀人事件。”教授说。
“不是无目标的吗?”我不假思索地问。
“啊,也或许不是我想的那样。总之现在还没有办法确定,大概要请琳达来决定了。”
“那么,佩琪已经死了吗?”我说。但是教授转开脸,大力挥着手,说:“巴尼,因为尸体的身体穿着黑色丝绸的夜间长袍,所以很不幸的,很有可能就是她。”
“这次的受害者是佩琪”
“所以现在再赶到她家或她的店里,也救不了她了。”
一位警察好家突然想到似的说了。“佩琪也六十岁了呀!”
2
然后我就跟教授一起来到葛利夏医院,等在坎诺城栈桥发现的尸体被送到这里来。当尸体被送进解剖室以后,我就坐在走廊的睡椅上,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威士忌,一边等待解剖的结果。外面的太阳已经倾斜,现在是下午六点了。
因为今天一整天什么食物也没有吃,只喝了一点威士忌,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在这里,让我觉得很痛苦。既然周围没有人了,我更干脆躺在睡椅上想事情。巴格利这家伙到底怎么了?难道他食物中毒了吗?为何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他?虽然我并不想看到满脸横肉的脸,和一肚子肥油的身体,可是他不是说要亲手逮捕凶手,让我看到他把手铐铐在凶手的场面吗?发现凶手可能是怪物之后,知道自己逮捕不了凶手,就躲起来了吗?
看到我坐在睡椅上喝威士忌,他或许会像许多人一样,问我为什么要喝威士忌,难道就不能喝葡萄酒?会说这种话的,都是不懂酒的人。如果是在亚文的酒吧或我自己的住处,我就会喝很多葡萄酒,别说一打,就算十打我也有本事喝完。可是,在现在这种地方,我手中只有一个小小的不锈钢酒瓶,如果里面装的是葡萄酒的话,大概只能装两口,所以只能在嘴里打个转,然后和唾液混合之后才下喉咙,适合小口小口喝的威士忌。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有那么多人不明白,实在让我很讶异。
我已经不想再因酒而吐血了。被扔进开得飞快的救护车,把我像垃圾桶旁的破行李箱一样送进医院所带来的痛苦,我死也不会忘记。我只是喝醉了,并不是头就要断掉的伤患,救护车就算开慢一点,我也不会死,干嘛像赛车一样的横冲直撞呢?
那样快的车速下,每次转弯时,我的头就会在车内撞来撞去,让我吐血。可是,我一吐血,血就会喷到躺在我下面床铺的人的脸上,他也是个醉汉。为了不想喷得人家满脸血,我只好把要吐出来的血硬吞回去。那种把血吞回去的痛苦,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为了避免再度发生那种痛苦,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当然了,叫我不再喝酒是办不到的,除此之外,一个星期不吃饭、一个月不看女人,我都可以勉为其难地接受。没有酒的话,我就死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吗?
“喝!到底是哪里来的哪个家伙呀?竟把这里当成公园的长椅子,在这里睡起觉来了。我还在想这个醉汉该不会是巴尼曼克法朗吧?没想到还真的是你巴尼。”才觉得这个嘶哑的声音怎么这么熟悉时,就看到一头海驴出现在医院的走廊上。汤姆格兰西斯刑警带着数名警察来了;琳达和亚文也在那一群人之中。这条原本十分安静的医院走廊,一下子成了北海沿岸,海驴聚集的场所。
“你手上拿的东西是什么?这个亮晶晶的的扁平瓶子该不会是酒瓶吧?巴尼。”巴格利又开始拐弯抹角地说话了。
“胃已经坏掉了,还坐在这里喝威士忌。只有傻瓜才会做这种事。喂,你是白痴吗?”
我边站起来,边把瓶子塞进外套的口袋里。“巴格利,你怎么现在才出现?你跑到哪里去?做了什么事情了?”我说。
“你是在质问我吗?我可以告诉你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酒是有毒的。知道了吗?你好像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还听得清楚我说的话吗?威士忌尤其毒。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我很老实地回答他。
“你现在在喝什么?”
“现在?现在我又没喝,”我说。
“要我亲自动手把它拿出来吗?刚才我明明看到你把那个小瓶子塞进口袋了。”
“什么嘛!你要说的就是这个吗?”我说。
“其他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巴格利叫道。
“不要这么大声,这里是医院。”我规劝地说。
“那是水啦。”听到我这么说明,巴格利露出佩服的表情,说:
“光喝水就可以喝到满脸通红,还会醺醺然地躺在这里。真厉害呀!”
我迷迷糊糊地点头称是。“真是个省事的家伙。”
我正想回他几句的时候,门开了。御手洗教授脚步匆匆地出来了。
“嗨,各位。琳达、亚文,你们也来了。”
“教授,那是不是”琳达声音颤抖地发问。
“还不知道是谁。”教授说。“尸体上虽然有某个特征,不过还是无法确认是谁。目前只能推算出死亡的时间。”
巴格利立刻从口袋里掏出记事簿,准备做记录。他说:“请说吧。”
“死亡时间应该是十二月三日的早上,也就是今天早上。凌晨一点左右。”
巴格利闻言,便抬起头来,说:“你的意思是今天凌晨一点左右”
“是的。”教授说。
“正好是换日的时间点。”我说。
“没有错吗?”巴格利说:“不可能更早吗?”
“更早?你是说什么时候?”教授问。
“例如说是昨天也就是十二月二日黄昏时。”
教授很清楚地摇摇,然后肯定地说:“就算有什么奇迹似的状况发生,也绝对不可能是昨天晚上八点以前被杀死的。”
“绝对吗?”巴格利不死心地追问。
“绝对。”教授说。
“也就是说,是太阳下山后的事啰?”巴格利再问。
“是的。”教授很有信心的说,巴格利只好无言地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
琳达满脸紧张地走过来,我稍微退到一旁,好让她和教授说话。
“刚才教授说尸体上有某种特征。是吧?”
琳达问。教授点点头承认。
“是什么样的特征呢?”
“你是她亲近的好朋友吗?”教授问。琳达没有马上回答。我发现她的神色非常憔悴。
“我想我是她的好朋友吧!因为在这个村子里,称得上是她的好朋友的人,应该只有我吧。”
于是教授点点头,说:“或许她对你也隐瞒了这件事。我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
“那个特征关系到她的名誉吗?”琳达问。
“唔,可以说有吧!”教授说“我会保守秘密的”
琳达稍做思考后,又说:“如果那真的是佩琪,那么我就失去所有我在村子里的好朋友了。”
“那么你一定不想知道那是不是佩琪吧?”教授说。
但是琳达却摇摇头,说:“不,我一定要知道。如果那是佩琪的话,那我就得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了。或许我必须逃离别的地方”
听到琳达这么说,巴格利讶异得抬起头来。
“或者我必须随时和各位在一起,一刻也不要离开你们。”
“这样比较好吧!”巴格利说。“你逃走的话,对方或许更容易找到下手的机会。”
依我看,巴格利其实比琳达更害怕,他更不敢一个人独处。
说到害怕,亚文和我及警察们,应该也都一样。因为这个杀人事件太莫名其妙了。不知道凶手是谁,也不知道凶手在哪里,更不知道凶手行凶的手法。当然也不知道凶手这么可怕的杀人行为,是不是会继续下去。凶手的所有事情,我们一概不知。即使是开膛手杰克的案件,至少还看得到动机在哪里。
“那么,我就说吧!不过,我现在要说的事情,希望在场的各位能保守秘密,不要说出去。”
于是大家都紧张地看着教授,等待他说下去。
“隆乳。”
“什么?”大家一脸讶异的表情,不明白教授的意思。
“尸体的rx房内有矽胶袋。也就是说,佩琪做过丰胸手术。琳达,你知道这件事吗?”
教授说。琳达想了一会儿,才摇着头,说:“不知道。没听她说过。但是”
“但是?”
“听佩琪说过,她在瑞典时当过演员,所以”
琳达一副绝望的模样,再也说不下去了。虽然还没确定,但是由此看来,那是佩琪的尸体的可能性相当高。
“那时她有名吗?”巴格利问。
“嗯。”琳达轻点一下头,她的声音非常小。“听说是的。她年轻时住在瑞典,来到这里后,偶尔还会因为工作而回去瑞典。”
“你还知道些什么吗?”教授问琳达。琳达歪着头想。
“知道她的血型吗?”
“不知道。”
“年龄呢?”
“年龄的话她应该是六十七岁了。”
“哇,有这么老吗?”我想也没想地说。“看不出她有那个年纪。”
“她有去拉皮。”
“拉皮?那是什么?”
“消除皱纹的手术。”
“噢”拉皮、隆乳,还有雕塑身材,这些都是女性在失去美貌或青春时的补救之道吧?
“教授,她的死因是什么?”巴格利问。
“不是中毒而死的。”教授说。
“不是中毒而死的。”巴格利重复教授说的话。
“是的。”
“还有呢?”教授摇摇头,说:“总之,她的心脏停止跳动了。”
巴格利不断的点头。
“佩琪是瑞典人吗?”问这句话的人是亚文。琳达又是摇头。
“以人种来说是苏格兰人。不过,她说她的血液里也有瑞典人的血统。”
“苏格兰人种吗?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接着需要调查的地方是佩琪的住处。各位准备好了吗?琳达、亚文,你们要一起去吗?”教授说。
然后巴格利背对着我,说:“醉汉可以回去了。”
这男人真的是打从骨子里让人讨厌的家伙。
3
佩琪卡达的住家,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房子;整栋房子被刺叶桂花树所形成墙围绕着,围墙上还有一道涂上深绿色漆的金属门。雪已经停了,黑暗的天空里,看不到星星,只见到屋顶上的白色积雪。
巴格利、我、御手洗教授、琳达、亚文和警察们一下警车,就又听到从天空里传来的异样吼声。吼声震动了寒冷的空气,一时之间大家都呆立在原处。好像整个迪蒙西都可以听到这个声音了。
精神濒临崩溃边缘的琳达,一副就要哭出来的样子。她的朋友一个个的死了,对她而言,这吼声无异是死刑的宣告。此时她的心情和平日大不相同。
我们男人比较迟钝。虽然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惧感,但也就是觉得恐惧而已,不像她还会产生令人害怕的联想。更何况我们对这个声音似乎也渐渐习惯,只为搞不懂这是什么声音而心烦,不再有那么害怕的感觉。
巴格利按了歌德式砖砌门柱上对讲机的门铃,但是许久都不见里面的回答。
“她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吗?”御手洗教授问。
“好像是的。”琳达回答。巴格利继续按铃,仍然没有人回答,于是他就用力摇动金属门。这个金属门的另外一面贴着铁板,所以我们无法从铁骨的缝隙,窥视门内的情形。
“门后只有门闩,谁翻过这扇铁门,进去里面把门打开。”巴格利说。
于是一个年轻的警察便攀越铁门,跳进门的内侧。在这个时间里,天空里的魔神吼声好像要阻止我们做这些事一样,一直吼个不停。
铁门被打开了,大家一一踏入门内。这扇铁门果然真的只有一道门闩而已。巴格利伸出右手,拦住正要往前走的众人。“大家要小心。如果发现了什么脚印,千万别让它消失,并且尽快告诉我。”
巴格利手中方手电筒水平地来回照亮前方,几乎每个角落,都被他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了。院子很大,房子是木造的,和英国的有钱人比起来,这栋房子算不上是什么豪宅,不过,在这贫穷的村子里,这栋房子称得上是这里最豪华的了。在瑞典不起眼的女演员,隆乳之后嫁给有钱人,转身变为贵妇。人生也可以这样过。不过,这不是我熟悉的环境,我熟悉的环境是监牢。
院子的中央是被雪覆盖的花丛,中间还有一座雕塑,花丛的周围做成圆环,路上停着一辆车顶积着雪的四轮驱动车。佩琪的房子就在车子前面。环顾四周雪地上,没有像人类脚印的痕迹。
“那里有猫还是狗的脚印。”我说。
“我说的是人类的脚印!”巴格利显得很不耐烦。“好了,走吧!”
既然得到巴格利的许可了,我们便踏上洁净无痕的雪地。
眼前的房子没有一点灯光,一片黑暗。快接近玄关时,以巴格利为首的警察们,都从口袋里掏出白色手套戴上。我也很想戴,但是我没有准备那种东西。
到达玄关了。玄关的门上也有门铃。巴格利当然也去按铃了,当然也没有任何回应。这回我们有听到门内传出的微弱门铃声。戴着手套的巴格利把手放在门把上,摇晃了好几下。门从里面锁上了。
“琳达,你知道进入里面的方法吗?”巴格利问,琳达立刻摇头,说:“不知道。”
“要有钥匙才能进去吧!”我说。
“这点我当然知道。钥匙在哪里呀?”巴格利说着,又走回雪地里,依次碰触每个窗户。好像每个窗户都上锁了。
“这里的屋内灯光全都熄了,车子也在屋前。坎诺城那边则发现了一具曾经隆乳的尸体。史考特,你把这扇玻璃打破。这扇门内侧的门锁应该是喇叭锁吧!”
巴格利对门锁做了推测,然后指着看起来相当昂贵的黄色玻璃。我心想:如果里面不是喇叭锁,那怎么办呢?
那个叫做史考特的年轻警察,从腰间拔出用皮革包覆的警棍,然后用警棍轻敲玻璃的下方。巴格利拿着手电筒为他照明。在这个时间里,魔神的吼声仍在空中盘旋不去。
玻璃上出现了足以让拳头伸入的破洞了。这些人非常熟悉这种作业,将来如果不做警察,改行当小偷的话,大概会很成功吧!
“把手伸进去,试试看能不能打开门。”史考特在巴格利的命令下,把手伸进玻璃破洞中,努力地摸索着,连手肘都伸进去了。很幸运的,门内的锁正如巴格利所预料,不过,门锁似乎不只一个。
不久后,门开了。一踏入门,就看到空旷的玄关大厅里,铺着厚厚的地毯。玄关的正前方有楼梯,里面并排着许多观叶植物,左右还有一对大理石雕塑,分别是背上有翅膀的女性,和裸体的男性。此外,这里也有长型的玻璃柜,里面陈列着许多小石头和小物品。还有一座有钟摆的落地大型柱钟。玄关内的样子和她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内的摆设很像。
“哈罗,卡达夫人。”巴格利向室内呼唤,结果当然是没有任何回应。如果这里会有回应的话,大概只有钟摆的声音吧!
巴格利和御手洗教授进门后,就立刻摸索着墙壁,寻找电灯的开关。巴格利发现开关后,马上按了开关。
灯亮以后,首先跃入眼帘的,是鲜艳的蓝色。那是地毯。那不是接近透明的天空蓝,也不是深沉的暗蓝色,而是介于两者中间,相当鲜艳的蓝色。
“这蓝色很漂亮呢!”教授感叹地说。
“佩琪说过的,一进入她家的门,就可以看到瑞典国旗的颜色”琳达声音颤抖地说。她一直很紧张。或许即将见到好朋友的尸体这件事,让她感到强烈的害怕。
“原来如此。”从瑞典来的教授说。
“巴尼,你不要在墙壁那边摸来摸去。乖乖的像棍子一样站着看就好了。”
“像棍子一样?我又不是雕塑。”我一这么说,巴格利立刻接着说:
“要不,你就出去外面的雪地站。行吗?”巴格利又开始挑剔我了。楼梯下的门开着,里面是洗手间。同行的警察们也都进入屋内,跑到楼上察看。御手洗教授站在走廊上一面指挥警察,一面检查一楼的各个房间。
我和琳达、亚文这三个老百姓,呆呆地站在玄关大厅,什么事也不能做。这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没戴手套,所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琳达一直低着头,忍受不安与悲伤的煎熬:亚文则一句话也不说,看样子是在想事情。
如巴格利所要求的,我静静地站着看了五分钟,就觉得没什么可以看的了。我心想:凶手会不戴手套吗?像巴格利这种人,都知道要戴手套了,凶手难道会不知道?这年头会疏忽到把指纹留在现场的歹徒,大概可以送到博物馆展览了吧。一百年前指纹的知识还不普遍,所以指纹是破案的重要线索。脚印也一样。如今哪有歹徒会留下脚印,让警察好办案的呢?如果有的话,这个歹徒可就是天生的活宝了。
过了一阵子,巴格利下楼了,御手洗教授也从一楼的走廊那边,回到玄关。
“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卡达夫人。连地下室也找过了。”教授说。
“二楼也没有人。这房子像个空壳。”巴格利瞪大眼睛说。警察们也纷纷回到玄关集合。琳达站在墙壁与警察之间,被重重包围、保护着。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间不在家里确实很奇怪。”教授说。“不是吗?琳达。”
“是的。如果她要外出去旅行的话,一定会告诉我的。”
琳达同意地说。
“夜已深了,车子又停在外面,所以她应该没有外出,更何况现在是命案的非常时期,她不可能在这时去旅行。之前大家认为这是一起无目标性的连续杀人事件,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不论是这个事件的每个小关节,还是几位死者之间,都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连在一起。琳达,知道这条线的人,或许只有你了。”对教授的这番话,琳达无言以对。她的样子是肯定,也像是同意教授的说法。但是,一会儿之后,她却说:
“只有我?教授,这是什么意思?”
“唔,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教授双手抱胸,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又说:“大概就是你想的意思吧!”
然后教授又在厅内绕着圈子走,站在一旁的警察的眼睛,也随着他的脚步绕着圈子。过了一会儿,教授停下脚步,他说:“这个大厅内物品的摆设位置很奇怪。这里好像仓库一样,所有的物品都被胡乱地摆设着,例如雕塑和玻璃柜没有排成一列,而玻璃柜则是离墙壁太近,让人不能好好的观赏柜子里的东西。”
“你所说柜子里的东西,是指这些石头碎片吗?”我说:“谁要看这些没用的东西呢?”
“不想让人看的话,就不会放进这样的柜子里了。”亚文笑着说。
“这种东西最好不要让阿富汗人和瑞士人看到。”教授说。
“瑞士人怎么了?”
“还有就是那些观叶植物盆栽。那些盆栽摆放的方式很奇怪。没有排成一直线,好像是刚刚才搬过,正在考虑如何摆放似的。”
“教授,您刚才说阿富汗人和瑞士人,那是什么意思?”
琳达问。于是教授便看着琳达,反问:“佩琪对东方的艺术品有兴趣吗?”
“她曾经和我说过一些。她说她喜欢。”琳达回答。
“唔,她喜欢吗?”教授说:“竟然有这么高水准的收藏。”
“那些石头碎片难道有什么价值吗?”我问。
“对喜欢的人而言,确实是有价值的。这些一定是从阿富汗来的。从前阿富汗境内有希腊人所建的城市,只是后来都灭亡了。这石头是石膏制的圆形浮雕,希腊人拿它铸造硬币。”
“很贵吗?”
教授稍微思索了一下,才回答我:
“也不算很贵啦,大概只能买两栋这样的房子。”
“两栋这样的房子?”我大声喊,警察们也议论纷纷。
“卧室的镶嵌架子上,有佛礼拜图的浮雕,那是三世纪时贵霜王朝的遗物。也有贝格拉姆(begram)的象牙珍雕。佛礼拜图浮雕和象牙珍雕,都是印度的佛教美术。贵霜王朝的遗物曾经拍成照片,在世界各地展览,艺术家们都很了解这些物品,所以最好不要让人看到这些东西比较好。”
“这些东西很贵吗?”
“对伊斯兰教徒而言,这些东西比石头更没价值。虔诚的伊斯兰教徒看到这些东西时,会立刻把它们打碎,丢到垃圾桶。因为神命令他们不可崇拜偶像。”
“那么,这里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因为这个世上有很多不肖的伊斯兰教徒。”
“这些东西真的那么贵吗?”我问。
“价值是人类赋予的。这些东西如果能卖得掉,大概可以买三个迪蒙西村吧!”
真是让我说不出话来的价格。如果教授没有骗人,那么佩琪就是全英国屈指可数的有钱人了。
“教授,你是在说笑吧?”巴格利说,于是教授笑了。
“开玩笑的。我只是稍微作弄一下你们。”
“一般老百姓的家里,不会有那种东西。”巴格利说。“这些都是国宝,应该都是不能运出国境的。”
“可不是吗?好了。不提国宝的事,我们言归正传吧!这个东西很奇怪,不应该放在这个位置上。”
教授靠近长型的玻璃柜前,轻轻摇晃了一下玻璃柜。又说:“谁来帮个忙好吗?”
立刻有两个警察走过来,用力帮他把玻璃柜向前移动。
“好,摆在那里就可以了。”教授突然在玻璃柜的后面蹲了下来,我们也都靠过去看。巴格利手中的手电筒光线,重叠在教授的手电筒光线照射到的地方。
“啊!”巴格利叫出声,于是所有警察的视线,都投射到他身上。蹲下来看时,发现靠近墙壁的地板上,有个相当清楚的褐色手印。
“藏在这个柜子下面吗?”
“未经分析是无法断定的。不过,既然这里已经发现了血手印,还是请摄影组的人来吧!丹弗斯局长。对了,也要请监识组的人来,因为应该还会有新的发现。好了,现在请大家退后。”接着,教授整个人趴在地毯上,用眼睛扫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的地方。
“果然。那里有人的形状,之前一定有人曾经躺在那里。这里的地毯几乎是全新的,靠近墙壁的地方更是没有人踩踏过,可是那里的毛有被压过的痕迹,还压出一个形状。没错,一定有人卧倒在那里。”
巴格利立刻有样学样,也趴在地毯上,利用手中的手电筒查看。靠近墙角的地毯上有个人形。我也学他们的样子趴在地毯上看,但我什么都没看到。
“啊,这是什么?”已经站起来,往地毯上的人形走去的教授,突然大叫出声。巴格利听到声音立刻走过去,我也靠过去。
“巴尼,你不可以再靠近了。”巴格利一边拿着手电筒四处照,一边伸出右手拦住我。不用说,他不想让我参与这个重大事件。
“我现在没有喝酒呀。”我抗议道。大家都以为我一天到晚喝酒,以某种程度来说,确实也可以那么说,可是,再怎么样我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都在喝酒呀。
“这个吗?”巴格利边蹲下边说。蓝色的地毯上,有个黄色线条的小图形,很像是个星星的记号。
“是大卫之星。”我说。那个图形很小,又离我相当远,很不容易看到,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个图形是大卫之星。两个重叠的三角形,一个尖端在上,一个尖端在下。
“什么是大卫之星?”巴格利转头问我。“这个记号叫做大卫之星?”
我点头说:“是的。是犹太人的记号,以色列国旗下也有这个图形。不过,这里的这个图形画得有点斜,不仔细看的话,看不出是大卫之星。”
[附图1]
“大概是在痛苦中画的,所以才会画成这样。”教授说。“这个图形就在人头附近。”
“也就是说这是?”巴格利问。教授慢慢地点头。
“死前留言。”我替教授说了出来。我想有学术地位的专家们,通常会不好意思说出这么小说味的词吧?所以我就替教授说了。
“我以为小说中才会有这种事,没想到事实上真的有。”巴格利好像深受打击,竟然一时说不出话。这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的死前留言吧!
“佩琪是侦探小说迷吗?”教授说。
“死前留言的目的是要告诉别人凶手是谁吗?”我说。
“是的。”教授同意我的看法。
“佩琪不,卧倒在这里的人,想告诉大家凶手是犹太教徒吗?”
“应该是吧。”教授说。
“这村子里有犹太教徒吗?”巴格利问我。我因为一直在想事情,所以没有回答他。
“我不敢肯定,不过,应该是没有吧。”
结果亚文代替我回答了,并且问琳达:“琳达,你知道有谁是犹太教徒吗?”
琳达摇摇头。亚文又说:“佩琪当然不是”
“她是苏格兰人。”
“苏格兰人不会信犹太教。”
“我知道一个。”我说。
“谁?”
“耶和华。”巴格利一听到我的话,立刻露出厌烦的表情。
“什么耶和华?他是谁?”亚文问。
“是犹太人的神。刚才的吼声也是祂发出来的。对了,那声音好像停了”
“不要再说这个。如果一定要讨论什么魔神的事,那就等我不在的时候再讨论!”巴格利说。
“不过,临死前还能画出这样的图案,可真不容易呐!”我说。“这个图案相当复杂。”
“这应该是闭着眼睛画的吧!”亚文说。
“画的时候心里一定充满了怨恨。”教授也说。
“或者是在极度惊恐之下画出来的”我说。“总之,死者无论如何都想让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拚命地留下一些讯息。”
“你说极度惊恐?”亚文说。
“嗯。她看到非常不可思议的东西了。”
“她看到怪物了吗?”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才点了头。我愈来愈相信一定是这样的。刚才还响着的魔神声音还在耳边。事到如今,除了这样的解释外,还能怎样解释呢?
“没有别的解释了吧?她一定是看到什么令她无法置信的事情,让她变得非常害怕。”
在场的人都安静下来,并且各自在脑海里想像那是什么样的情形。我的脑子也转个不停,想像面目可怕的怪物打开门进入这里的情形。柯妮!我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佩琪当时手里也拿着手机的话,她一定会和柯妮一样,对着手机留下和柯妮相同话语。
“如果这黄色线条的图案是佩琪画的,那么她是用什么画的呢?”琳达小小声地说。
“不会是这个吧?”教授把一个长方形的盒子递到琳达的眼前。
“啊!”琳达轻呼出声。教授已经打开盒子的盖子,盒盖内有colorassortrainbow这样的字样,盒内由左到右,并列着蓝、紫、橄榄绿、白、红、橘、黄、黑、灰、褐等等,好像可以拿来画图的颜料。
“这是佩琪的东西吗?”
琳达慢慢地点了头,说:“是的,我记得我看过这个东西。”
“已经做过指纹监定了,但是盒子上面没有任何指纹。”教授说。
“被擦掉了吗?”亚文问,教授点点头。
“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画图吗?”我问琳达。
“是化妆用的东西。”听琳达这么说,我还真的吓了一跳。
“化妆要用到这么多颜色吗?也会用到白色、黄色和绿色?”
琳达摇摇头,说:“我们一般人用不到那么多颜色,但是女明星演戏的时候,一定会用到吧。教授,你是在哪里发现这东西的?”
“刚才我没有告诉大家。警方从死者身上的长袍口袋里,发现了这个东西。”教授说。
“呜”琳达发出绝望的声音,眼里立刻浮现泪光。凭着这个盒子,可以知道死者是谁了。我也在这一瞬间,想起去houseovertimejewelers时,站在来调查店门被破坏的警察旁边,对着我微笑的佩琪。我也感到悲伤了。
“相对之下,盒子内的黄色颜料比较少。看样子是没有用笔,直接用手指沾颜料画在地毯上的吧?”教授说。
大家都同意地点头了,但是我心里还是有疑问。
“为什么用黄色呢?”我说。“白色比较明显吧?”没人回答我的问题。大家都没有意见吧!
“或者是黑色的也好。总之,黄色很不明显。”
“手伸出去的时候,正好碰到黄色的颜料吧!”教授这么说时,巴格利点头表示同意。
好吧,就算是这样吧,我可以同意这个说法。但是,就在我正想鸣金收兵,不再对这个问题提出意见时,脑子里突然涌现更大的疑问。我对凶手的行为感到奇怪。若凶手是人类,被害人是佩琪,并且是在这里被杀害的。佩琪没有中毒,现场也没有血迹,所以应该是被勒毙的吧?总之,她曾经卧倒在此——
慢着慢着。教授刚才说她心脏停止跳动了,可是死因不明。既然如此,会不会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以至于吓死了?和柯妮一样。对了,柯妮的死因又是什么呢?
算了算了,这些以后再想吧,先想佩琪的问题。从画在地毯上的图形看来,佩琪并没有立刻断气,并且在她断气之前,凶手还曾经短暂地离开她的身边,否则她就无法在地毯上画下图形了。
我对上面的这些情节没有什么疑问。我的问题在后面。佩琪是死后被分尸的吧?凶手把画下“大卫之星”图形,完全断气的佩琪尸体抬离开这里之后,才到某个地方进行分尸行动的吧?如果是这样,那么凶手当时应该有看到这个图形。
画完这个图形后,佩琪是亲自把化妆盒放进口袋里的吧?这样的话,凶手极可能不知道化妆盒的事。但是,当时的佩琪有能力在画完图形后,还把化妆盒放进自己的长袍口袋里吗?画完图形后,这个盒子滚落在地毯上的可能性,或仍然被佩琪握在手中的可能性,应该更高吧?
不,我忘了教授刚刚说的话,他说盒子上的指纹被擦拭掉了。擦拭盒上指纹的人,除了凶手外,没有别人了吧!若是这样,就变成凶手特意捡起盒子,放进佩琪身上的长袍口袋里了。这不是很奇怪吗?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把盒子丢掉呢?
凶手看到地毯上的图形了,但是根据他的判断,知道无法从地毯上消除这个图形,只好置之不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凶手若还特意把化妆品的盒子放进口袋里,那就令人不解了。那不就等于亲手把证物交给警察吗?因为有了这个盒子,就能断定这个图形是佩琪画的。如果都不是以上的情形的话,那么就是当初铺设地毯的工人在施工时,所做的恶作剧。
“如果是佩琪的话,她的身体的其他部位在哪里?”巴格利嘶哑的声音让我的思考停顿下来。算了,反正我所疑虑的这些问题或许是存在的。凶手不是神,再完整的思考,也会有漏洞,也会有想错的时候。
教授听到巴格利的话后,双手抱胸地想了想,才抬起头说:“要找出其他的身体部位并非没有办法。身体在小船上这个不对。”
“不对?什么不对?”巴格利问。
“到目前为止,我们发现尸体的地方,常常与死者的名字缩写是一致的。”
“啊!”大家异口同声地轻呼出声。
“一个例外也没有。头部,如果是有头部的尸体,那么发现这个尸体的地方,必定与死者的名字缩写有关。波妮贝尼与黑色的长毛狮子狗,菲伊艾马森与消防车,柯妮达文生与钟塔,那么佩琪呢?”
教授停住,思考了一下才又说:“佩琪卡达是pc,所以我说‘小船’是不对的。”
“pc,pc吗?”大家都说相同的话。
“铅笔盒就是pc,但是尸体无法放进铅笔盒里。”亚文说。
“petcemetery(宠物坟场)!”我脱口而出想到一个pc。
“哪里有那种地方?这个村子里没有。”巴格利立刻否定我所说的。
“p、p、ppicturecard。”某一位警察说。
“那种东西无法放尸体。pressconference(记者会)。”但是,这个答案也没有人同意。
“p,pitcher、personal、policecar,这个不对。那么popular、public、punch、purple”不少人加入这个讨论,大家议论纷纷,好像在玩文字游戏。
“pipe、paper、party、peg、parasol、pegasus(飞马座)呢?”一个警察指着背后有翅膀的女神塑像说。
“不对,那是nike9。是n,不是p。”教授说。
编注9:希腊神话中的胜利女神。
“peanuts、peach、pandora、package”
“来说说c如何?cabinet、computer、candle、cage、camera、cargo、castle(城堡)?castle怎么样?”
有个警察说,但是另一个警察说:“castle里没有p呀!”
“cabinet(橱柜)!对了,是personalcabinet(私人橱柜)!”教授说。“她的卧室里有那样的东西。”
接着教授便快步走到一楼的走廊边,大家都紧跟着他。教授带头来到走廊尽头的房间,迅速地打开房门。
从走廊入侵的光线照射下,众人的眼前出现一间华丽的女性卧室。电灯的开关浮现在贴着花纹壁纸的墙壁上,御手洗教授按下开关,室内立刻大亮,可以清楚地看到床铺旁边有一座桃花心木的橱柜。放在卧室里的橱柜,当然是个人专用的柜子了。我想:personalcabinet就是正确答案了吧!
这个柜子不大,高度大概只到我们的腰部。柜门的设计是左右对开式的,只要把左右的门都打开,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就一目了然了。除了左右对开的柜门外,柜子下方还有个抽屉。左右两边的柜门上,各有一条细长的窗户,但是无法从窗户看到柜子里面。
教授和巴格利蹲在柜子的前面,分别把手放在左右两边的柜门上,我们则紧张地站在他们的背后。琳达双手掩着嘴,也和我们站在一起。教授先打开柜门,巴格利随后打开他那边的柜门。柜子里以金属铅条隔了好几层,每层都排放着东方风格的石像人头——全是人头,没有身体。
“不是这里。”教授说着,仍然谨慎地拉开柜门下方的抽屉查看。这个抽屉的深度不够,根本不可能藏有佩琪的人头。
“请各位查看其他的架子、柜子吧。局长,你认为如何?”
“我也去看看。”巴格利回答。
“这个也打开来看。”教授说。他往背后的方向走去,打开墙壁上的一扇大门。这门是摺叠式的,可以一面摺叠,一面往左右两边开放。这个大摺叠门占据了半片墙壁,另外半片还有另一个大摺叠门。这里大概是佩琪的衣物收纳室。这个卧室里,光是收纳物品的空间,就是我的五倍,衣服的数量,则是我的百倍以上。
一打开摺叠式的门,门内的灯光就会自动亮起,照亮里面的东西。里面有很多佛像般的东方人物塑像和浮雕。这个壁橱里除了这些,还有些别的艺术品,就是没有尸体之类的东西。
教授慢慢地关上摺叠式的门。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个声音说:“pendulumclock(摆钟)!”
发出这个叫声的人是亚文。于是大家立即冲到走廊,小跑步到玄关,站在落地式的豪华大摆钟前面。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摆钟上的长短针所指示的位置确实有点奇怪。现在还不到晚上八点半,但是摆钟上的针却停在十一点多的地方。
摆钟的钟面下是个玻璃柜,应该可以看到钟摆摆动的样子,但是现在却因为植物盆栽的阻挡而看不到了。巴格利和一个警察很快地把植物盆栽挪到一旁。
巴格利和警察还没搬完盆栽,就听到琳达的惨叫声,她很快地跑到墙边,并蹲下来哭泣。
狭窄的玻璃柜里,佩琪半张着眼睑,一脸虚无的表情。她没有在看我们任何人,只是空洞地看着半空。她的头阻挡了钟摆的活动。
4
不久之后摄影组和监识组的人都来了,卡达家变得热闹起来,警察们也开始从地下室到天花板,进行彻底的检查。习惯室内搜查的警察们,终于逮到在屋子里进行搜查的工作,每个人都显得很兴奋。有一个事情很奇怪。这次的佩琪的尸体,与其他受害人的尸体,有显著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尸体的切面伤口变整齐了。之前发现的尸体,切面的伤口都很粗糙,明显的是撕扯的痕迹;但是佩琪的切面伤口却像是被斧头砍出来的。这个不同之处,代表着什么意思呢?我不明白,教授也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刚才说这里的东方艺术品可以买下三座迪蒙西村的事,是笑话。不过,如果这不是笑话,而警察们又把大举搜查的结果说出去的话,必定会造成国际问题吧!为了避免造成国际纠纷,不是不要让警察们这样搜索比较好吗?但是教授并没有阻止现在的搜索行动,可见他刚才说的,确实只是随口说说的笑话。警察们打开卧室的摺叠门,看到里面的佛像浮雕,一点兴趣也没有的样子。
我和琳达、亚文,被安排坐在玄关旁的客房沙发上,等待调查行动结束。教授没有参加搜查,他一直和我们在一起,并且和琳达说话。
“琳达,你的朋友一个个被杀死了。波妮贝尼、菲伊艾马森、柯妮达文生、佩琪卡达,还有你。你们是一群要好的朋友。你们的年纪相仿,境遇相似,虽然佩琪不是迪蒙西的本地人,但你们身上都有都会感,这点让你们和本地的妇女不太一样,所以你们可以成为好朋友。不过,我觉得你们会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并非如此而已。
“如今你们这一群好朋友里,只剩下你还活着。我这样说或许会让你产生不必要的不安,可是,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可以说你确实有性命的危险。为了保护你自己,你还是坦白的说来吧!你们这几个人之间一定有什么事吧?现在是说出来的时候了。”
“失落的环节吗?”亚文说。
“是的。”教授回答。
“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说吗?”琳达说。
“到了万一的时候,不知道能拯救你的人是谁,所以你最好让大家心里有所准备,到时候才容易分辨敌我。”尽管教授这么说了,琳达还是迟迟不肯点头。看来那一定是相当难说出口的事情。不过,犹豫了好一阵子之后,琳达终于慢慢开始述说。她说了将近一个小时,可是她所说的内容或语句却一再重复,所以我将她说的内容,简单整理如下:
从前有一对姓拉西姆的母子来到这个村子。他们是来自以色列的犹太教徒,母亲名叫娜欧蜜,儿子名叫洛多尼。他们是一对问题母子,在他们还没来到这个村子以前,村子非常平静,连东西被偷这种事情也没听说过。
他们在城堡附近买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那间房子是这个世上最无耻的妓女户,村里的年轻男子经常在那里流连忘返,他们在那里饮酒作乐、浪费金钱、纵欲,消耗自己的将来。当时一位和我已有婚约的男子,就是因为被那个母亲引诱,而心性全变,丧失了大好未来,如今不知流落到何处去了。这个叫做娜欧蜜的母亲还在凯斯鲁路的商店街附近,开了一家伤风败俗的酒店。她穿着暴露身体或大腿的衣服,在酒店里挑逗男人。我们这几个人的口头禅就是“她的大腿有什么了不起”
娜欧蜜很会向男人撒娇,好像用鼻子讲话一样,声音总是甜甜腻腻,像小孩在讲英语。她想要有自己的男人,便不断地勾引单身汉,可是,没有女人的男人不理她,被她吸引的总是有女朋友或妻子的男人。她任性又傲慢,好像喜欢让女人们悲伤,以让其他女人焦虑为乐事。波妮、菲伊、柯妮和我,我们的情人都被她勾引,迷恋上她而背弃我们。除了菲伊后来找到了新的男人,我们几个都落得孤独一生。
佩琪并没有直接受到娜欧蜜的伤害,可是她看不惯娜欧蜜。我们有些事会采取集体行动,并且征询佩琪的意见。当时我们有的刚满二十岁,有的还不到二十,娜欧蜜比我们年长,我们怎么也斗不过她,不论我们说什么,她都不理会。因为她不理我们的抱怨,把我们当作无知的小女孩,所以我们就推年纪最大的佩琪来对抗她,却一点效果也没有。她是个恶魔般的女人。
洛多尼是她的独生子,是个怪孩子,没人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村里不论大人或小孩,都和他处不来。他总是一个人玩,每到星期六,就穿黑色的衣服,谁和他说话,他都一副没听到的样子。
他也几乎不和人说话,是个让人不舒服的小孩。他会在村子里其他人的房子附近徘徊,从窗户看人家家里的情形,偷看人家的浴室。读小学高年级时,他学会骑脚踏车,更远征到更远的房子去偷看别人。母亲是个性欲与众不同的色情狂,儿子也是个变态。
此外,他身上还经常带着过多的零用钱,去购买店里最昂贵的玩具。孩子们对他的羡慕,让母亲们非常为难,而且变得不知如何教育孩子才好。母亲们曾经为了这个问题,请娜欧蜜节制洛多尼的零用钱。可是娜欧蜜置之不理,这让村子里的母亲们非常生气。然而娜欧蜜好像以他人的愤怒为乐事。
上面那些事也就算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洛多尼以杀死学校饲养的兔子为乐的事。洛多尼的乐事不只杀死兔子,还把兔子分尸,然后将分尸后的头、脚,胡乱丢弃在校园内的各个地方,让大家害怕。他杀死了好多只兔子,学校养的兔子都被他杀光了,他便开始杀老鼠或鸽子,和各种昆虫。他把它们的尸体丢弃在上学的路途上,把头插在铁栅栏的尖端,或放在溜滑梯的上面;还把兔子的脚,放在玩具熊的头上。
据说迪蒙西这个地方从前有一个名叫凯宾克的变态贵族,他把村人传唤到府邸内,杀害了村人,把村人分尸后,用木棒刺穿村人的肢体各部位,并排竖立在院子里。因此凯宾克的家里,曾经长时间曝晒着好几具被杀死的村人的木乃伊。凯宾克的家里有个大玻璃酒瓶,里面浸泡着战争时被他击败的对手首级。对他而言,那个酒瓶是他的骄傲,他会非常慎重地拿出来炫耀,拿给来访的客人看。凯宾克的妻子的头,也被那样处理了;他所喜爱的仆人,也一样被他那样保存在身边。人们认为这些人都不是自然死亡的,很明显的,凯宾克患有杀人成瘾症,如果不定期地杀人,就无法维持精神上的安定。村里的人再也受不了他,于是联合起来,向城堡里的国王请愿。国王终于同意,让他们攻击凯宾克的房子。村人想逮捕凯宾克,但是凯宾克放火绕了自己的房子,并且用刀自刎而死。
村里的人传说洛多尼是凯宾克转世的,很多人认为凯宾克变成小孩子,回到村里来进行报复。很明显的,洛多尼有以杀生为乐的倾向,个性和人不一样,所以,当他的母亲娜欧蜜在地下室上吊自杀后,他便因乏人照顾,而被送到蒙拓斯的儿童精神医疗中心。他们母子两人无亲无戚,娜欧蜜死后,洛多尼虽然暂时被校长收容,但最终校长也照顾不了他,只好同意让他去蒙拓斯。
不过,上面说的那些,都是四十年前的旧事了。洛多尼被送走后,就不曾再出现在迪蒙西村,所以我们大家都放了心。可是,听说十九年前蒙拓斯的精神医院允许他出院,他去了伦敦,我们也因此而暗自担心。
看来,我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如今做这些事的人,除了洛多尼之外,应该没有别人了吧?他认为自己的母亲被杀害了,因此要回来报复。这次发生的事,就像他小时候对待兔子或鸽子、老鼠,只是对象换成人类——
琳达说的内容,大抵就是上述那样。亚文与我,都对这异常的内容感到非常惊讶。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亚文好像也是如此。
“琳达,这是真的吗?”亚文问。
“是真的。”琳达说。
“当时洛多尼母子住的房子呢?”教授问。
“还在。他们的房子在城堡附近。”琳达回答。
“能带我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只是,现在房子的样子.和他们当时住的时候不太一样了。”
“怎么个不一样?”
“那里曾经是卖淫的地方,又有人在那里上吊自杀,所以房屋仲介业者对房子内部做了相当大的改装工程。屋内的隔间不一样了,原有的墙壁被移动,玄关不见了。还有,娜欧蜜上吊自杀的地下室的门,则被完全封死。唯一没变的只有外墙。因为是石头砌的,所以无法改变。
“现在住在那房子里的,是一对从曼彻斯特搬来,在羊毛公司任职的莫里逊夫妇。我想他们大概不知道那栋房子的故事,而我们也没有人会多事到特地去告诉他们。”
教授听说了之后,思索了好一会儿,才说:“你认为这次的事件,是死去的以色列女人之子干的吗?”
琳达慢慢地点了头说:“如果不是犹太教的怪物魔神,我认为就是他了。从受害人名单看来,我想不出还有谁会做这种事情。不过,洛多尼的记忆可真好,毕竟那已经是四十二年前的事了呀!更何况当年他还是个孩子。而我,若不是发生这些事,我早就全部忘光了。”
这时,走廊那边传来脚步声。教授一听到声音,就探头去看看究竟,却没有什么发现,只好又坐回我们身边。可是,他还是很在意客房外的情形,很快地又站起来,走到走廊上,问旁边的警察问题。
他和警察说了相当久的话,才慢慢回到坐在沙发上的我们面前,说:“听说找到脚了,那确实是佩琪的脚没错。”
琳达闻言只是轻轻的摇头,露出难以言喻的不愉快表情,什么话也没说。
“在哪儿发现的?”亚文问。
“这栋房子的最深处,面对后院的墙壁前。那里因为有屋檐,地上没有被雪盖住。”
“有什么特征吗?”我问。
“当然有。”教授说,然后又反问我:“你知道怎么样了吗?”
我摇摇头。现在不管听到什么事情,似乎都不会让我惊讶了。
“她的脚在大象上面。”
“什么?你的意思是她的脚在大象的背上?”亚文问。我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是大象。记得佩琪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里,有只木雕的大象摆饰被偷走的事吗?”
“啊!”大家轻呼出声,都想起那件事了。
“两只脚的膝盖靠在一起,被放置在那只木雕象的背上。”
听到这句话后,大家一时都沉默了。隔了一会儿,我才开口问:“这代表什么意思?是咒语吗?还是别的什么?”我说。
“谁知道!”亚文说。
“琳达,你说呢?”
我看着琳达,以为她一定会摇头不说话,没想到她竟然说话了。“是洛多尼,一定是他。他小的时候就经常把鸽子或兔子尸体的部分,放在小熊布偶的身上。”琳达这么说。
“还有一件事。听说也找到两只手了。”
“两只手也找到了?在哪里找到的?”
“听说是在巴士里找到的。”
“巴士?”
“是的。葛利夏巴士休息站内,有辆巴士的一扇玻璃窗被打破了;那两只手就是被人从那里丢进去的。”
我们齐声叹气,再也受不了这种令人恶心的事了。我们都希望这个诡异的“茶会”能够快点结束。
“两只手中的右手食指上,有黄色的颜料。巴士的窗户上贴着胶带,是用石头打破的。”
“是那样的吗?”我说完后,亚文立刻发问:“对了,两手的切面情形如何?”
“好像很整齐。”
教授说。于是亚文双手抱胸,百思不解地说:“佩琪的情况和别人不同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不知道。”教授回答,然后说:“或许拥有神力的耶和华,发现用斧头比较轻松吧!”
教授心有不甘似的,又说:“简直是把我们当傻瓜在耍。”
g
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一面看着从我的右手采下的指纹,一面对我说:佩琪卡达死亡的现场,有着和你相同的指纹。这意谓着我——洛多尼拉西姆是凶手。
可是,丹弗斯局长又说:根据尸体胃内的食物来判断,在尼斯湖的小船中被发现的尸身,应该就是佩琪卡达,她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也就是说,佩琪卡达死亡的时间是十二月二日的深夜。还有,这个尸身与后来发现的佩琪的头部,两者的伤口切面吻合;此外,两者的皮肤组织与血型,也是一致。
另外,昨天晚上找到的手和脚也一样。不仅手脚的伤口切面与头部、身躯的伤口切面一致,血型或皮肤组织也一样。局长还说教授现在正在调查凶手的指纹和凶手杀人的手法。
综合以上的说法,佩琪卡达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死因很可能是颈部被勒致死。根据指纹的对照,我——洛多尼,于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在佩琪卡达的家里,杀死了佩琪卡达。可是,我从二日黄昏五点左右起,就一直被扣留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一步也没有离开葛利夏警察局。拘留所的铁窗外,警察分秒监视着我的行动,他们可以证明这一点。
所以说,我不可能在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去佩琪卡达家杀死佩琪卡达。因为那个时间我在拘留所的铁窗里。从这一点来看,洛多尼拉西姆不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巴格利丹弗斯局长因此非常头痛。
可是,我一点也不头痛。那笔记本是来自未来的东西,不会有错。警察虽然不敢确定我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但是我可以肯定佩琪卡达是我杀死的。因为那本笔记本上写着佩琪是我杀死的,所以一定是那样没错。我一点也不怀疑自己曾经杀死佩琪卡达这件事。只不过我不是在这个世界里杀死她的,我是在不同时间的同一个村子里杀的。
我在未来的坎诺城里,杀死了佩琪卡达。我不只杀死佩琪,还杀死了波妮、菲伊、柯妮和琳达。在白茫茫的、被浓雾深锁的未来记忆里,我把她们一个一个杀死了。因为她们都是该死的女人。她们爱说谎,是品行邪恶的低等动物,我强烈渴望可以杀死她们,这应该也是我母亲的愿望吧!这当然也是神的希望。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实现神的希望。
不用怀疑,也不必怀疑,她们确实是我杀的。我执行的是正义的行为,因为神的行为绝对是正当的。有时,我会被这样的想像画面捕捉住:我在地下的坎诺城,杀死了那些邪恶的女人。那时的我,手脚与耶和华相通,因此拥有无比巨大的力量。当我来到地面的迪蒙西村时,我也一样拥有那样强大的力量,所以能撕裂那些女人的身体。巨神耶和华以神力轻松地抓住那些女人,然后用像机器般的巨大力量,像踩死蟑螂一样地,冷酷地撕裂女人们的身体。我与耶和华合体,我们是共同存在的。
耶和华是伟大的,所以,我也是伟大的。我在耶和华的体内,和祂一起维持地面上的秩序。当我在耶和华体内举起右手时,耶和华也会举起祂那拥有万倍于人类力量的右手;当我要抓起女人的身体时,耶和华便用祂那万倍于常人的力量,轻松地扯开女人的肢体。我们确实能这样,因为我们是伟大的。以色列的神是伟大的。
丹弗斯局长拿起身边的纸,用奇异笔在上面画图。画完后,他把纸竖起来给我看。他画的是“大卫之星”这是以色列的象征。
“你知道这个图案吗?... -->>
1
十二月三日的黄昏,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两名警察从警车下来,巡视坎诺城的周边。有雾,看不到位于山丘下的尼斯湖。
从昨天的这个时候到今天的现在,一整天都没有下雪了,不过,因为有风的关系,天气还是冷得让人发抖。感觉上好像随时会下雪。
巡视过一楼的回廊后,警察进入城堡的地下道察看,接着又登上已经有许多鸽子巢,地方人士口中的伦敦塔。站在塔上时,他们看不见迪蒙西的商店街,转个身之后,也看不到另外一边的尼斯湖。因为没有看到任何不正常的地方,两名警察就一起下塔,并且踩着雪地,走过中庭,来到后面的墓地。雪地上的脚印并不多,看起来应该是同一个男人的脚印。这两名警察没有把这一点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不是别的地方到处都有植物的关系,相形之下墓地的雪好像积得特别厚。墓石之间有只乌鸦。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这只乌鸦显得特别突兀。因为积雪相当厚,所以走起路来特别辛苦,但那只乌鸦却把嘴巴伸入雪地里,好像在戳什么东西。乌鸦好像戳到什么了,正用力想把那个东西拉出来的样子。
警察踩着雪一走过去,乌鸦立刻张开黑色的翅膀,发出叭哒叭哒的声音飞走了,警察来到刚才乌鸦停留的地方,确定了刚才乌鸦确实是在拉扯某个东西。他们虽然没有想到那会不会是尸体的问题,却还是满在意的。
警察的脚边,有一条白色、细绳一般的东西。因为被雪覆盖住了,所以光用看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警察去拉那条绳子,没想到那东西还挺重的。警察用力一拉,却扬起一大片雪,还因此吓了一跳。
那是个网子。直径一码左右的金属圈上,挂着白色的网状物。金属圈的下面,是长约一码的木制把手。警察拿起这个看起来很像捕虫网的东西,看了一下子之后,判定这东西没什么意义,便把它放了回去。
但是,在走回城堡时,警察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首先觉得奇怪的是网子很新,不像是用坏、用旧了而被丢掉的样子。既然是新的,就没有被丢弃的道理。
其次,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如果它是网,那网眼也未免太粗了。这么粗的网眼,如果要捉像凤蝶那样的大型蝴蝶还可以,要捉小型蝴蝶的话,就会被跑掉。更何况现在是冬天,这种季节不应该出现捕虫网这种东西。还有,这支网子颇有分量,用这样的网子捕蝴蝶,肯定会把蝴蝶的翅膀弄坏,那就做不成标本了。
那么,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会被丢弃在这个地方呢?怎么样也想不明白。不过,当他走到有很多石头的中庭时,他突然想到了:这是捞鱼用的网子。用来捞湖那边的鱼用的。这么一想,他就豁然开朗,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
两位警察走出城堡后,就沿着城墙绕行,然后走到通往湖畔的坡道。那一带已完全被烟雾弥漫。上星期这里的地面上到处是色彩鲜艳的山毛榉落叶,现在落叶完全被雪覆盖,回归尘土了。
走下坡道,就是围绕着湖的小路。两位警察沿着湖边小路走着。空气中只有他们自己发出的脚步声,和湖面上传来的微弱水波声。这里原本就是人少车也少的安静小村子。他们觉得空气愈来愈冷,天空果然开始飘下细雪。上空好像传来风的声音,警察抬头看天空,但除了白茫茫的一片雾气外,什么也看不到。
他低下头来,继续在积雪小道上走着。雪愈下愈大,一位警察停下脚步,他想中止这个他认为没有意义的巡逻。走在他前面的警察也停下,回头看他背后的伙伴。他们虽然没有对话,但都了解对方的想法。
就在那时。空气里出现一个震动冷气的异样声音。两位警察立刻弯下腰,降低姿势。那声音的尾音拉得很长,很像动物的叫声。警察们伸直腰杆,紧张地看着湖水。他们觉得异样的声音是从湖水那边传来的。
那是从未听过的一种声音,和任何他们熟悉的动物声音不同。这声音撼动冰冷的世界,让两个男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这两个警察拚命的看着湖面,想要从那里发现声音的来源。
第一个钻进他们脑中的想法是:这是传说中尼斯湖的水怪——尼西所发出的声音。此时的他们,已完全接受尼斯湖有水怪的说法。因为除了这个,他们想不出这世上还有什么生物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他们一直盯着水面看,并且认为水怪正拨开浓雾,发出巨大的水声,准备登陆了。
他们等了一阵子后,水怪都没有登陆。那声音依旧很大声,两位警察要对话时,如果声音不够大,对方就听不到。可是再仔细听时,会发现那个拖着长长尾音的声音底部,有洽普、洽普的沉稳波浪声,这不是巨大的生物要踏出水面时,应有的激烈水声。
他们想水怪现在一定是静静地待在湖心了。于是他们一再集中眼力,看着湖心的方向。可是这一天的雾实在太浓了,天色又渐渐暗了,因此他们根本看不到湖心。
“回去吧!”一名警察说。他的眼里有惊慌的神色。他的心里虽然想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可怕的事,却抵不过现实里这奇怪的吼声带来的恐怖感。他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找不到继续待在湖边的理由。
回到警车里的话,就可以用无线电联络,通知别人这里的情况;也可以利用车上的电脑,得到新的讯息。总之,继续留在这里听这个奇怪的声音,不仅没有意义,说不一定还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怪兽电影里不是常有那样的情节吗?他可不想发出惨叫地成为第一个牺牲者。
另一个警察对想折返的警察说:“我这边很快就看完了。”
于是两个人在奇怪的吼声中,沿着湖边的小路快步前进。其中一个警察记得前面有个小栈桥,小栈桥下有条可以通往大路的石阶。这是走到停车之处的捷径。
“这是什么声音呀?”警察指着湖心方向说,他的伙伴摇摇头,只低声说了一句:“不知道。”
可是,问话的警察没有听到同伴的回答,因为他已经用手掩住耳朵,而且那声音实在太大了。他也没有回头看他的同伴。已经看到右手边的停船处了。木头栈桥朝湖水的方向突出。栈桥上有雪,倚靠在这里的四艘小船上也有积雪。因为连一公分也不想靠近水怪,所以他们都不想站在栈桥上。
走在前面的警察踏上石阶,他一跨步就跳上两三阶。这时,在后面的警察突然发出声音,喊道:“等一下。”
走在前面的警察闻声停下脚步,站在石阶上回头看。只见他的同伴站在雪中,举着手,眼睛一直看着后方的栈桥。
“什么事?”已经走上石阶的警察露出好像很烦的表情。这个时候谁都想快点回到温暖又安全的车子里。
“看那边。”他指着小船。站在石阶的警察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手指的地方。乍看之下,他手指的地方有个很像刚才的乌鸦的东西。这是一片白色的雪世界。栈桥是白色的,小船也是白色的,这个白色的世界里,有个黑得发亮的东西,显得非常突兀。黑色的东西在小船里,还没有被雪覆盖。不过,如果没有被发现,还继续留在那里的话,迟早会被雪覆盖住。
站在石阶上的警察的职业精神苏醒了,脸上露出“那是什么呀”的表情。于是,他慢慢的走下石阶,在异样的吼声中发挥勇气,逐渐靠近那艘有问题的小船。另一个警察则跟在他的身后。
警察的脚虽然已经上了栈桥,但心里还是有点犹豫。不过,他还是战战兢兢地在栈桥的木板上前进,慢慢接近那艘有黑色东西、令人害怕的小船。如果是平常时,警察应该不至于害怕到这种地步,可是在魔神的吼声中,似乎什么事都让人心惊胆战;更何况水中还可能随时会冒出像山一样巨大的水怪。
担心打滑的脚下、雾中的湖心、船内,警察按照顺序注意着这三点,才慎重的踏出脚步,终于来到小船前面。
四艘小船的船缘和舱板上都覆着白雪,但其中一艘的样子与其他三艘不同,因为它的舱板中央,有个相当大的黑色物品。黑色物品上并没有雪,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大行李箱。不知是丝还是缎之类的黑色布,把某个东西包裹起来了。
警察觉得这是个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完全没有想到这是人类,只觉得它的样子像个胸部突起,向上仰躺的女体。但是再仔细看,那黑色的布像是女性的长袍,这时才有或许这是人体的想法。
不过,说它是人体的话,却不见它有头部;而且好像是长袍的下摆部分,被卷起来压在身体下了,所以看不到两只脚。它真的很像一个被平放着的、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
还有,它也没有手,所以整体的感觉是方正的。黑色的布很新,看不到有血迹。袖子的部分被平整地贴在身后;也就是说袖子里是空的,如果没有头部,或大量的血液的话,很难让人感受到人类尸体的悲惨或可怕。但是,警察还是在雪堆中,看到颈部的断面了,因为这一部分有点被雪遮盖住了,所以不能立即发现。那果然是肉体损坏部位的痕迹。看到那个红黑色伤痕的瞬间,警察觉得血液逆流,紧张的情绪达到最高点。
警察反射性地低头看自己的脚下,同时伸出手指示同伴不要乱动。他认为应该会有脚印。他努力观察栈桥上的雪地,可是他绝望了,根本不可能发现凶手的脚印,因为雪地已被脚或手涂抹掉了,凌乱的雪地上看不到任何一个完整的脚印;本来或许还可冀望找到一点点的鞋底纹路,也被刚刚开始下的雪给盖住了。完全无法从这样的雪地上,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小船上也一样,舱板上的雪迹并不平整,显然已被破坏过,而且刚刚又下了新雪,所以真的无法看到可以成为证据的痕迹。
警察气得“啧”了一声,抬头看看天空后,又转头看看被浓雾深锁的湖心。那可怕的吼声还在持续中。
“我待在这里。”他鼓起勇气对他的同伴说。“你回去车里和中心联络,然后再带塑胶布过来。好吗?”
他的同伴很佩服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知道了。”
另一个警察快步走往车子的方向。
我和御手洗教授一起在位于村公所的总部。窗外开始下雪,暖炉内的柴火持续燃烧着。此时巴格利和汤姆都不在这里,他们有事到葛利夏警局了,所以我今天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他们。
现在在这里的,除了我和教授外,就是葛利夏警察局的约翰霍金斯警察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们。御手洗教授又说了一些关于这几个案子的共同点。他说到目前为止的所有受害女性,都是六十岁左右的女性,而且全是在这个村里出生的人,她们都没有在村子以外的地方居住过。他说得没错,受害者中没有男性,也没有年轻的女人。
此时,约翰的手机响了。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对着手机说。“什么?发现尸体了?在哪里?”
约翰的声音很大,在暖炉旁边的御手洗教授回头看他,房间里的气氛立即紧张了起来“又开始了!”的念头从我的心底跃出。真受不了!这种情形到底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呢?到底要死几个人才肯罢休?到底是为了什么?
“坎诺城栈桥的小船中吗?那是谁?”约翰好像在大叫一样地说着。我了解他的心情,但是他问那些话根本没有意义。
“还不知道是谁,但是知道是女人,穿着黑色长袍的女人。嗯。”约翰看着御手洗教授的脸,重复述说通话对方所说的内容。说完这些就安静下来,听对方说话。
“唔,是的,不知道是哪里的谁死了。还不知道死者是谁没有手脚和头?是吗?知道了。我会马上和局长联络,然后立刻赶去。什么?你说什么?吼声?一直有不知道是什么在叫的吼声?很大声吗?那是什么声音?是尼西吗?”
在场的警察们听到这段话,有些人偷偷笑了。但是,曾经在西奈学校的山上听到奇怪声音的约翰和我,怎样也笑不出来。
“知道了,会马上赶过去的。”约翰关上手机,站了起来。
“尸体呢?”御手洗教授问。
“在坎诺城小船停泊处的小船中。没有手脚和头,只有身体。那个身体被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包裹起来了。还不知道那是谁。”
“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教授说,约翰此时又打开手机,按着机上的数字键,好像是想向巴格利报告的样子。
“我是约翰。坎诺城的栈桥那里发现女性的尸体了。没有头和手脚”巴格利闻言怒吼,大叫“怎么会这样!”的表情,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也会从这里立刻出发。是,是,我知道了。”约翰才关上手机,手机的铃声马上再度响起。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好像咬着牙说的,声音从齿缝里出来。
“噢,是。琳达。”约翰说着,他的声音和表情明显地柔和了,大家也都松了一口气。
“什么?你说佩琪不见了?”听他这么一说,大家又都紧张了起来。
“我想应该没有问题吧!什么?为了谨慎起见?嗯,你和亚文去她家,发现她不在家,所以打电话给我。知道。我会告诉局长。”约翰说着,准备挂断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御手洗教授出声了。
“等一下。”他的手伸向约翰的手机,说:“我可以问几句话吗?”于是约翰就把手机交给教授。“嗨,琳达,我是乌普萨拉大学的御手洗洁。我想请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会去佩琪的家?”
接着,他静静地听对方说话。“琳达,这个我知道。但是,没有被你看到的人,应该不只是佩琪卡达一个,为什么你会特别在意她呢?”他问完这句话后,又默默地听对方的解说。这次琳达说的话好像比较长,他沉默的时间也就比较久了。
“琳达,我希望你说得更详细一点。这件事很重要,或许这就是解决这个的关键。至少,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线索。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她们四个人之间,一定有什么事是和她们四个人都有关系的吧?”
在场听着教授和琳达说话的人,心里都很紧张。这四个女人的年龄相仿,而且都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可以说她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生活中共同的经验,是很正常的事。
“是的,不管什么细微的琐事,只要是你知道的,请你都告诉我。就算是你可能记错,或者是你个人的看法,都请你说出来。至于要如何判断这事情,交给我处理就好了。”
大概是琳达开始述说了,教授只是拿着手机,默默地听着。过了大半晌,教授才开口:“ok,希望以后你再说详细一点。我们再联络。”
接着教授就关掉手机,把手机还给约翰。
“约翰,请你和丹弗斯局长一起先去坎诺城的栈桥,然后立刻把尸体带回来好吗?我要马上去葛利夏的医院,准备检查尸体的事情。只要有尸体,就能推出死亡的时间。知道了这一点后,或许可以解决更多的疑点。”
“教授,那是佩琪吗?”我问。
“还不知道吧!”他说。
“为了谨慎起见,houseovertimejewelers那边也”但是,这句话他只说了一半就住口了。“算了,事情一件一件的解决吧。约翰,请你快点去。”
于是约翰打开窗户,直接走进外面的雪地里。教授焦躁地绕着房间走来走去,还不停地用左手去敲打露出来的前齿。
“早点注意到就好了。这果然是连续杀人案,是有原因的连续杀人案,不是什么无目标性连续杀人事件。”教授说。
“不是无目标的吗?”我不假思索地问。
“啊,也或许不是我想的那样。总之现在还没有办法确定,大概要请琳达来决定了。”
“那么,佩琪已经死了吗?”我说。但是教授转开脸,大力挥着手,说:“巴尼,因为尸体的身体穿着黑色丝绸的夜间长袍,所以很不幸的,很有可能就是她。”
“这次的受害者是佩琪”
“所以现在再赶到她家或她的店里,也救不了她了。”
一位警察好家突然想到似的说了。“佩琪也六十岁了呀!”
2
然后我就跟教授一起来到葛利夏医院,等在坎诺城栈桥发现的尸体被送到这里来。当尸体被送进解剖室以后,我就坐在走廊的睡椅上,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威士忌,一边等待解剖的结果。外面的太阳已经倾斜,现在是下午六点了。
因为今天一整天什么食物也没有吃,只喝了一点威士忌,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在这里,让我觉得很痛苦。既然周围没有人了,我更干脆躺在睡椅上想事情。巴格利这家伙到底怎么了?难道他食物中毒了吗?为何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他?虽然我并不想看到满脸横肉的脸,和一肚子肥油的身体,可是他不是说要亲手逮捕凶手,让我看到他把手铐铐在凶手的场面吗?发现凶手可能是怪物之后,知道自己逮捕不了凶手,就躲起来了吗?
看到我坐在睡椅上喝威士忌,他或许会像许多人一样,问我为什么要喝威士忌,难道就不能喝葡萄酒?会说这种话的,都是不懂酒的人。如果是在亚文的酒吧或我自己的住处,我就会喝很多葡萄酒,别说一打,就算十打我也有本事喝完。可是,在现在这种地方,我手中只有一个小小的不锈钢酒瓶,如果里面装的是葡萄酒的话,大概只能装两口,所以只能在嘴里打个转,然后和唾液混合之后才下喉咙,适合小口小口喝的威士忌。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有那么多人不明白,实在让我很讶异。
我已经不想再因酒而吐血了。被扔进开得飞快的救护车,把我像垃圾桶旁的破行李箱一样送进医院所带来的痛苦,我死也不会忘记。我只是喝醉了,并不是头就要断掉的伤患,救护车就算开慢一点,我也不会死,干嘛像赛车一样的横冲直撞呢?
那样快的车速下,每次转弯时,我的头就会在车内撞来撞去,让我吐血。可是,我一吐血,血就会喷到躺在我下面床铺的人的脸上,他也是个醉汉。为了不想喷得人家满脸血,我只好把要吐出来的血硬吞回去。那种把血吞回去的痛苦,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为了避免再度发生那种痛苦,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当然了,叫我不再喝酒是办不到的,除此之外,一个星期不吃饭、一个月不看女人,我都可以勉为其难地接受。没有酒的话,我就死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吗?
“喝!到底是哪里来的哪个家伙呀?竟把这里当成公园的长椅子,在这里睡起觉来了。我还在想这个醉汉该不会是巴尼曼克法朗吧?没想到还真的是你巴尼。”才觉得这个嘶哑的声音怎么这么熟悉时,就看到一头海驴出现在医院的走廊上。汤姆格兰西斯刑警带着数名警察来了;琳达和亚文也在那一群人之中。这条原本十分安静的医院走廊,一下子成了北海沿岸,海驴聚集的场所。
“你手上拿的东西是什么?这个亮晶晶的的扁平瓶子该不会是酒瓶吧?巴尼。”巴格利又开始拐弯抹角地说话了。
“胃已经坏掉了,还坐在这里喝威士忌。只有傻瓜才会做这种事。喂,你是白痴吗?”
我边站起来,边把瓶子塞进外套的口袋里。“巴格利,你怎么现在才出现?你跑到哪里去?做了什么事情了?”我说。
“你是在质问我吗?我可以告诉你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酒是有毒的。知道了吗?你好像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还听得清楚我说的话吗?威士忌尤其毒。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我很老实地回答他。
“你现在在喝什么?”
“现在?现在我又没喝,”我说。
“要我亲自动手把它拿出来吗?刚才我明明看到你把那个小瓶子塞进口袋了。”
“什么嘛!你要说的就是这个吗?”我说。
“其他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巴格利叫道。
“不要这么大声,这里是医院。”我规劝地说。
“那是水啦。”听到我这么说明,巴格利露出佩服的表情,说:
“光喝水就可以喝到满脸通红,还会醺醺然地躺在这里。真厉害呀!”
我迷迷糊糊地点头称是。“真是个省事的家伙。”
我正想回他几句的时候,门开了。御手洗教授脚步匆匆地出来了。
“嗨,各位。琳达、亚文,你们也来了。”
“教授,那是不是”琳达声音颤抖地发问。
“还不知道是谁。”教授说。“尸体上虽然有某个特征,不过还是无法确认是谁。目前只能推算出死亡的时间。”
巴格利立刻从口袋里掏出记事簿,准备做记录。他说:“请说吧。”
“死亡时间应该是十二月三日的早上,也就是今天早上。凌晨一点左右。”
巴格利闻言,便抬起头来,说:“你的意思是今天凌晨一点左右”
“是的。”教授说。
“正好是换日的时间点。”我说。
“没有错吗?”巴格利说:“不可能更早吗?”
“更早?你是说什么时候?”教授问。
“例如说是昨天也就是十二月二日黄昏时。”
教授很清楚地摇摇,然后肯定地说:“就算有什么奇迹似的状况发生,也绝对不可能是昨天晚上八点以前被杀死的。”
“绝对吗?”巴格利不死心地追问。
“绝对。”教授说。
“也就是说,是太阳下山后的事啰?”巴格利再问。
“是的。”教授很有信心的说,巴格利只好无言地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
琳达满脸紧张地走过来,我稍微退到一旁,好让她和教授说话。
“刚才教授说尸体上有某种特征。是吧?”
琳达问。教授点点头承认。
“是什么样的特征呢?”
“你是她亲近的好朋友吗?”教授问。琳达没有马上回答。我发现她的神色非常憔悴。
“我想我是她的好朋友吧!因为在这个村子里,称得上是她的好朋友的人,应该只有我吧。”
于是教授点点头,说:“或许她对你也隐瞒了这件事。我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
“那个特征关系到她的名誉吗?”琳达问。
“唔,可以说有吧!”教授说“我会保守秘密的”
琳达稍做思考后,又说:“如果那真的是佩琪,那么我就失去所有我在村子里的好朋友了。”
“那么你一定不想知道那是不是佩琪吧?”教授说。
但是琳达却摇摇头,说:“不,我一定要知道。如果那是佩琪的话,那我就得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了。或许我必须逃离别的地方”
听到琳达这么说,巴格利讶异得抬起头来。
“或者我必须随时和各位在一起,一刻也不要离开你们。”
“这样比较好吧!”巴格利说。“你逃走的话,对方或许更容易找到下手的机会。”
依我看,巴格利其实比琳达更害怕,他更不敢一个人独处。
说到害怕,亚文和我及警察们,应该也都一样。因为这个杀人事件太莫名其妙了。不知道凶手是谁,也不知道凶手在哪里,更不知道凶手行凶的手法。当然也不知道凶手这么可怕的杀人行为,是不是会继续下去。凶手的所有事情,我们一概不知。即使是开膛手杰克的案件,至少还看得到动机在哪里。
“那么,我就说吧!不过,我现在要说的事情,希望在场的各位能保守秘密,不要说出去。”
于是大家都紧张地看着教授,等待他说下去。
“隆乳。”
“什么?”大家一脸讶异的表情,不明白教授的意思。
“尸体的rx房内有矽胶袋。也就是说,佩琪做过丰胸手术。琳达,你知道这件事吗?”
教授说。琳达想了一会儿,才摇着头,说:“不知道。没听她说过。但是”
“但是?”
“听佩琪说过,她在瑞典时当过演员,所以”
琳达一副绝望的模样,再也说不下去了。虽然还没确定,但是由此看来,那是佩琪的尸体的可能性相当高。
“那时她有名吗?”巴格利问。
“嗯。”琳达轻点一下头,她的声音非常小。“听说是的。她年轻时住在瑞典,来到这里后,偶尔还会因为工作而回去瑞典。”
“你还知道些什么吗?”教授问琳达。琳达歪着头想。
“知道她的血型吗?”
“不知道。”
“年龄呢?”
“年龄的话她应该是六十七岁了。”
“哇,有这么老吗?”我想也没想地说。“看不出她有那个年纪。”
“她有去拉皮。”
“拉皮?那是什么?”
“消除皱纹的手术。”
“噢”拉皮、隆乳,还有雕塑身材,这些都是女性在失去美貌或青春时的补救之道吧?
“教授,她的死因是什么?”巴格利问。
“不是中毒而死的。”教授说。
“不是中毒而死的。”巴格利重复教授说的话。
“是的。”
“还有呢?”教授摇摇头,说:“总之,她的心脏停止跳动了。”
巴格利不断的点头。
“佩琪是瑞典人吗?”问这句话的人是亚文。琳达又是摇头。
“以人种来说是苏格兰人。不过,她说她的血液里也有瑞典人的血统。”
“苏格兰人种吗?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接着需要调查的地方是佩琪的住处。各位准备好了吗?琳达、亚文,你们要一起去吗?”教授说。
然后巴格利背对着我,说:“醉汉可以回去了。”
这男人真的是打从骨子里让人讨厌的家伙。
3
佩琪卡达的住家,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房子;整栋房子被刺叶桂花树所形成墙围绕着,围墙上还有一道涂上深绿色漆的金属门。雪已经停了,黑暗的天空里,看不到星星,只见到屋顶上的白色积雪。
巴格利、我、御手洗教授、琳达、亚文和警察们一下警车,就又听到从天空里传来的异样吼声。吼声震动了寒冷的空气,一时之间大家都呆立在原处。好像整个迪蒙西都可以听到这个声音了。
精神濒临崩溃边缘的琳达,一副就要哭出来的样子。她的朋友一个个的死了,对她而言,这吼声无异是死刑的宣告。此时她的心情和平日大不相同。
我们男人比较迟钝。虽然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惧感,但也就是觉得恐惧而已,不像她还会产生令人害怕的联想。更何况我们对这个声音似乎也渐渐习惯,只为搞不懂这是什么声音而心烦,不再有那么害怕的感觉。
巴格利按了歌德式砖砌门柱上对讲机的门铃,但是许久都不见里面的回答。
“她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吗?”御手洗教授问。
“好像是的。”琳达回答。巴格利继续按铃,仍然没有人回答,于是他就用力摇动金属门。这个金属门的另外一面贴着铁板,所以我们无法从铁骨的缝隙,窥视门内的情形。
“门后只有门闩,谁翻过这扇铁门,进去里面把门打开。”巴格利说。
于是一个年轻的警察便攀越铁门,跳进门的内侧。在这个时间里,天空里的魔神吼声好像要阻止我们做这些事一样,一直吼个不停。
铁门被打开了,大家一一踏入门内。这扇铁门果然真的只有一道门闩而已。巴格利伸出右手,拦住正要往前走的众人。“大家要小心。如果发现了什么脚印,千万别让它消失,并且尽快告诉我。”
巴格利手中方手电筒水平地来回照亮前方,几乎每个角落,都被他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了。院子很大,房子是木造的,和英国的有钱人比起来,这栋房子算不上是什么豪宅,不过,在这贫穷的村子里,这栋房子称得上是这里最豪华的了。在瑞典不起眼的女演员,隆乳之后嫁给有钱人,转身变为贵妇。人生也可以这样过。不过,这不是我熟悉的环境,我熟悉的环境是监牢。
院子的中央是被雪覆盖的花丛,中间还有一座雕塑,花丛的周围做成圆环,路上停着一辆车顶积着雪的四轮驱动车。佩琪的房子就在车子前面。环顾四周雪地上,没有像人类脚印的痕迹。
“那里有猫还是狗的脚印。”我说。
“我说的是人类的脚印!”巴格利显得很不耐烦。“好了,走吧!”
既然得到巴格利的许可了,我们便踏上洁净无痕的雪地。
眼前的房子没有一点灯光,一片黑暗。快接近玄关时,以巴格利为首的警察们,都从口袋里掏出白色手套戴上。我也很想戴,但是我没有准备那种东西。
到达玄关了。玄关的门上也有门铃。巴格利当然也去按铃了,当然也没有任何回应。这回我们有听到门内传出的微弱门铃声。戴着手套的巴格利把手放在门把上,摇晃了好几下。门从里面锁上了。
“琳达,你知道进入里面的方法吗?”巴格利问,琳达立刻摇头,说:“不知道。”
“要有钥匙才能进去吧!”我说。
“这点我当然知道。钥匙在哪里呀?”巴格利说着,又走回雪地里,依次碰触每个窗户。好像每个窗户都上锁了。
“这里的屋内灯光全都熄了,车子也在屋前。坎诺城那边则发现了一具曾经隆乳的尸体。史考特,你把这扇玻璃打破。这扇门内侧的门锁应该是喇叭锁吧!”
巴格利对门锁做了推测,然后指着看起来相当昂贵的黄色玻璃。我心想:如果里面不是喇叭锁,那怎么办呢?
那个叫做史考特的年轻警察,从腰间拔出用皮革包覆的警棍,然后用警棍轻敲玻璃的下方。巴格利拿着手电筒为他照明。在这个时间里,魔神的吼声仍在空中盘旋不去。
玻璃上出现了足以让拳头伸入的破洞了。这些人非常熟悉这种作业,将来如果不做警察,改行当小偷的话,大概会很成功吧!
“把手伸进去,试试看能不能打开门。”史考特在巴格利的命令下,把手伸进玻璃破洞中,努力地摸索着,连手肘都伸进去了。很幸运的,门内的锁正如巴格利所预料,不过,门锁似乎不只一个。
不久后,门开了。一踏入门,就看到空旷的玄关大厅里,铺着厚厚的地毯。玄关的正前方有楼梯,里面并排着许多观叶植物,左右还有一对大理石雕塑,分别是背上有翅膀的女性,和裸体的男性。此外,这里也有长型的玻璃柜,里面陈列着许多小石头和小物品。还有一座有钟摆的落地大型柱钟。玄关内的样子和她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内的摆设很像。
“哈罗,卡达夫人。”巴格利向室内呼唤,结果当然是没有任何回应。如果这里会有回应的话,大概只有钟摆的声音吧!
巴格利和御手洗教授进门后,就立刻摸索着墙壁,寻找电灯的开关。巴格利发现开关后,马上按了开关。
灯亮以后,首先跃入眼帘的,是鲜艳的蓝色。那是地毯。那不是接近透明的天空蓝,也不是深沉的暗蓝色,而是介于两者中间,相当鲜艳的蓝色。
“这蓝色很漂亮呢!”教授感叹地说。
“佩琪说过的,一进入她家的门,就可以看到瑞典国旗的颜色”琳达声音颤抖地说。她一直很紧张。或许即将见到好朋友的尸体这件事,让她感到强烈的害怕。
“原来如此。”从瑞典来的教授说。
“巴尼,你不要在墙壁那边摸来摸去。乖乖的像棍子一样站着看就好了。”
“像棍子一样?我又不是雕塑。”我一这么说,巴格利立刻接着说:
“要不,你就出去外面的雪地站。行吗?”巴格利又开始挑剔我了。楼梯下的门开着,里面是洗手间。同行的警察们也都进入屋内,跑到楼上察看。御手洗教授站在走廊上一面指挥警察,一面检查一楼的各个房间。
我和琳达、亚文这三个老百姓,呆呆地站在玄关大厅,什么事也不能做。这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没戴手套,所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琳达一直低着头,忍受不安与悲伤的煎熬:亚文则一句话也不说,看样子是在想事情。
如巴格利所要求的,我静静地站着看了五分钟,就觉得没什么可以看的了。我心想:凶手会不戴手套吗?像巴格利这种人,都知道要戴手套了,凶手难道会不知道?这年头会疏忽到把指纹留在现场的歹徒,大概可以送到博物馆展览了吧。一百年前指纹的知识还不普遍,所以指纹是破案的重要线索。脚印也一样。如今哪有歹徒会留下脚印,让警察好办案的呢?如果有的话,这个歹徒可就是天生的活宝了。
过了一阵子,巴格利下楼了,御手洗教授也从一楼的走廊那边,回到玄关。
“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卡达夫人。连地下室也找过了。”教授说。
“二楼也没有人。这房子像个空壳。”巴格利瞪大眼睛说。警察们也纷纷回到玄关集合。琳达站在墙壁与警察之间,被重重包围、保护着。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间不在家里确实很奇怪。”教授说。“不是吗?琳达。”
“是的。如果她要外出去旅行的话,一定会告诉我的。”
琳达同意地说。
“夜已深了,车子又停在外面,所以她应该没有外出,更何况现在是命案的非常时期,她不可能在这时去旅行。之前大家认为这是一起无目标性的连续杀人事件,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不论是这个事件的每个小关节,还是几位死者之间,都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连在一起。琳达,知道这条线的人,或许只有你了。”对教授的这番话,琳达无言以对。她的样子是肯定,也像是同意教授的说法。但是,一会儿之后,她却说:
“只有我?教授,这是什么意思?”
“唔,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教授双手抱胸,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又说:“大概就是你想的意思吧!”
然后教授又在厅内绕着圈子走,站在一旁的警察的眼睛,也随着他的脚步绕着圈子。过了一会儿,教授停下脚步,他说:“这个大厅内物品的摆设位置很奇怪。这里好像仓库一样,所有的物品都被胡乱地摆设着,例如雕塑和玻璃柜没有排成一列,而玻璃柜则是离墙壁太近,让人不能好好的观赏柜子里的东西。”
“你所说柜子里的东西,是指这些石头碎片吗?”我说:“谁要看这些没用的东西呢?”
“不想让人看的话,就不会放进这样的柜子里了。”亚文笑着说。
“这种东西最好不要让阿富汗人和瑞士人看到。”教授说。
“瑞士人怎么了?”
“还有就是那些观叶植物盆栽。那些盆栽摆放的方式很奇怪。没有排成一直线,好像是刚刚才搬过,正在考虑如何摆放似的。”
“教授,您刚才说阿富汗人和瑞士人,那是什么意思?”
琳达问。于是教授便看着琳达,反问:“佩琪对东方的艺术品有兴趣吗?”
“她曾经和我说过一些。她说她喜欢。”琳达回答。
“唔,她喜欢吗?”教授说:“竟然有这么高水准的收藏。”
“那些石头碎片难道有什么价值吗?”我问。
“对喜欢的人而言,确实是有价值的。这些一定是从阿富汗来的。从前阿富汗境内有希腊人所建的城市,只是后来都灭亡了。这石头是石膏制的圆形浮雕,希腊人拿它铸造硬币。”
“很贵吗?”
教授稍微思索了一下,才回答我:
“也不算很贵啦,大概只能买两栋这样的房子。”
“两栋这样的房子?”我大声喊,警察们也议论纷纷。
“卧室的镶嵌架子上,有佛礼拜图的浮雕,那是三世纪时贵霜王朝的遗物。也有贝格拉姆(begram)的象牙珍雕。佛礼拜图浮雕和象牙珍雕,都是印度的佛教美术。贵霜王朝的遗物曾经拍成照片,在世界各地展览,艺术家们都很了解这些物品,所以最好不要让人看到这些东西比较好。”
“这些东西很贵吗?”
“对伊斯兰教徒而言,这些东西比石头更没价值。虔诚的伊斯兰教徒看到这些东西时,会立刻把它们打碎,丢到垃圾桶。因为神命令他们不可崇拜偶像。”
“那么,这里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因为这个世上有很多不肖的伊斯兰教徒。”
“这些东西真的那么贵吗?”我问。
“价值是人类赋予的。这些东西如果能卖得掉,大概可以买三个迪蒙西村吧!”
真是让我说不出话来的价格。如果教授没有骗人,那么佩琪就是全英国屈指可数的有钱人了。
“教授,你是在说笑吧?”巴格利说,于是教授笑了。
“开玩笑的。我只是稍微作弄一下你们。”
“一般老百姓的家里,不会有那种东西。”巴格利说。“这些都是国宝,应该都是不能运出国境的。”
“可不是吗?好了。不提国宝的事,我们言归正传吧!这个东西很奇怪,不应该放在这个位置上。”
教授靠近长型的玻璃柜前,轻轻摇晃了一下玻璃柜。又说:“谁来帮个忙好吗?”
立刻有两个警察走过来,用力帮他把玻璃柜向前移动。
“好,摆在那里就可以了。”教授突然在玻璃柜的后面蹲了下来,我们也都靠过去看。巴格利手中的手电筒光线,重叠在教授的手电筒光线照射到的地方。
“啊!”巴格利叫出声,于是所有警察的视线,都投射到他身上。蹲下来看时,发现靠近墙壁的地板上,有个相当清楚的褐色手印。
“藏在这个柜子下面吗?”
“未经分析是无法断定的。不过,既然这里已经发现了血手印,还是请摄影组的人来吧!丹弗斯局长。对了,也要请监识组的人来,因为应该还会有新的发现。好了,现在请大家退后。”接着,教授整个人趴在地毯上,用眼睛扫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的地方。
“果然。那里有人的形状,之前一定有人曾经躺在那里。这里的地毯几乎是全新的,靠近墙壁的地方更是没有人踩踏过,可是那里的毛有被压过的痕迹,还压出一个形状。没错,一定有人卧倒在那里。”
巴格利立刻有样学样,也趴在地毯上,利用手中的手电筒查看。靠近墙角的地毯上有个人形。我也学他们的样子趴在地毯上看,但我什么都没看到。
“啊,这是什么?”已经站起来,往地毯上的人形走去的教授,突然大叫出声。巴格利听到声音立刻走过去,我也靠过去。
“巴尼,你不可以再靠近了。”巴格利一边拿着手电筒四处照,一边伸出右手拦住我。不用说,他不想让我参与这个重大事件。
“我现在没有喝酒呀。”我抗议道。大家都以为我一天到晚喝酒,以某种程度来说,确实也可以那么说,可是,再怎么样我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都在喝酒呀。
“这个吗?”巴格利边蹲下边说。蓝色的地毯上,有个黄色线条的小图形,很像是个星星的记号。
“是大卫之星。”我说。那个图形很小,又离我相当远,很不容易看到,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个图形是大卫之星。两个重叠的三角形,一个尖端在上,一个尖端在下。
“什么是大卫之星?”巴格利转头问我。“这个记号叫做大卫之星?”
我点头说:“是的。是犹太人的记号,以色列国旗下也有这个图形。不过,这里的这个图形画得有点斜,不仔细看的话,看不出是大卫之星。”
[附图1]
“大概是在痛苦中画的,所以才会画成这样。”教授说。“这个图形就在人头附近。”
“也就是说这是?”巴格利问。教授慢慢地点头。
“死前留言。”我替教授说了出来。我想有学术地位的专家们,通常会不好意思说出这么小说味的词吧?所以我就替教授说了。
“我以为小说中才会有这种事,没想到事实上真的有。”巴格利好像深受打击,竟然一时说不出话。这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的死前留言吧!
“佩琪是侦探小说迷吗?”教授说。
“死前留言的目的是要告诉别人凶手是谁吗?”我说。
“是的。”教授同意我的看法。
“佩琪不,卧倒在这里的人,想告诉大家凶手是犹太教徒吗?”
“应该是吧。”教授说。
“这村子里有犹太教徒吗?”巴格利问我。我因为一直在想事情,所以没有回答他。
“我不敢肯定,不过,应该是没有吧。”
结果亚文代替我回答了,并且问琳达:“琳达,你知道有谁是犹太教徒吗?”
琳达摇摇头。亚文又说:“佩琪当然不是”
“她是苏格兰人。”
“苏格兰人不会信犹太教。”
“我知道一个。”我说。
“谁?”
“耶和华。”巴格利一听到我的话,立刻露出厌烦的表情。
“什么耶和华?他是谁?”亚文问。
“是犹太人的神。刚才的吼声也是祂发出来的。对了,那声音好像停了”
“不要再说这个。如果一定要讨论什么魔神的事,那就等我不在的时候再讨论!”巴格利说。
“不过,临死前还能画出这样的图案,可真不容易呐!”我说。“这个图案相当复杂。”
“这应该是闭着眼睛画的吧!”亚文说。
“画的时候心里一定充满了怨恨。”教授也说。
“或者是在极度惊恐之下画出来的”我说。“总之,死者无论如何都想让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拚命地留下一些讯息。”
“你说极度惊恐?”亚文说。
“嗯。她看到非常不可思议的东西了。”
“她看到怪物了吗?”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才点了头。我愈来愈相信一定是这样的。刚才还响着的魔神声音还在耳边。事到如今,除了这样的解释外,还能怎样解释呢?
“没有别的解释了吧?她一定是看到什么令她无法置信的事情,让她变得非常害怕。”
在场的人都安静下来,并且各自在脑海里想像那是什么样的情形。我的脑子也转个不停,想像面目可怕的怪物打开门进入这里的情形。柯妮!我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佩琪当时手里也拿着手机的话,她一定会和柯妮一样,对着手机留下和柯妮相同话语。
“如果这黄色线条的图案是佩琪画的,那么她是用什么画的呢?”琳达小小声地说。
“不会是这个吧?”教授把一个长方形的盒子递到琳达的眼前。
“啊!”琳达轻呼出声。教授已经打开盒子的盖子,盒盖内有colorassortrainbow这样的字样,盒内由左到右,并列着蓝、紫、橄榄绿、白、红、橘、黄、黑、灰、褐等等,好像可以拿来画图的颜料。
“这是佩琪的东西吗?”
琳达慢慢地点了头,说:“是的,我记得我看过这个东西。”
“已经做过指纹监定了,但是盒子上面没有任何指纹。”教授说。
“被擦掉了吗?”亚文问,教授点点头。
“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画图吗?”我问琳达。
“是化妆用的东西。”听琳达这么说,我还真的吓了一跳。
“化妆要用到这么多颜色吗?也会用到白色、黄色和绿色?”
琳达摇摇头,说:“我们一般人用不到那么多颜色,但是女明星演戏的时候,一定会用到吧。教授,你是在哪里发现这东西的?”
“刚才我没有告诉大家。警方从死者身上的长袍口袋里,发现了这个东西。”教授说。
“呜”琳达发出绝望的声音,眼里立刻浮现泪光。凭着这个盒子,可以知道死者是谁了。我也在这一瞬间,想起去houseovertimejewelers时,站在来调查店门被破坏的警察旁边,对着我微笑的佩琪。我也感到悲伤了。
“相对之下,盒子内的黄色颜料比较少。看样子是没有用笔,直接用手指沾颜料画在地毯上的吧?”教授说。
大家都同意地点头了,但是我心里还是有疑问。
“为什么用黄色呢?”我说。“白色比较明显吧?”没人回答我的问题。大家都没有意见吧!
“或者是黑色的也好。总之,黄色很不明显。”
“手伸出去的时候,正好碰到黄色的颜料吧!”教授这么说时,巴格利点头表示同意。
好吧,就算是这样吧,我可以同意这个说法。但是,就在我正想鸣金收兵,不再对这个问题提出意见时,脑子里突然涌现更大的疑问。我对凶手的行为感到奇怪。若凶手是人类,被害人是佩琪,并且是在这里被杀害的。佩琪没有中毒,现场也没有血迹,所以应该是被勒毙的吧?总之,她曾经卧倒在此——
慢着慢着。教授刚才说她心脏停止跳动了,可是死因不明。既然如此,会不会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以至于吓死了?和柯妮一样。对了,柯妮的死因又是什么呢?
算了算了,这些以后再想吧,先想佩琪的问题。从画在地毯上的图形看来,佩琪并没有立刻断气,并且在她断气之前,凶手还曾经短暂地离开她的身边,否则她就无法在地毯上画下图形了。
我对上面的这些情节没有什么疑问。我的问题在后面。佩琪是死后被分尸的吧?凶手把画下“大卫之星”图形,完全断气的佩琪尸体抬离开这里之后,才到某个地方进行分尸行动的吧?如果是这样,那么凶手当时应该有看到这个图形。
画完这个图形后,佩琪是亲自把化妆盒放进口袋里的吧?这样的话,凶手极可能不知道化妆盒的事。但是,当时的佩琪有能力在画完图形后,还把化妆盒放进自己的长袍口袋里吗?画完图形后,这个盒子滚落在地毯上的可能性,或仍然被佩琪握在手中的可能性,应该更高吧?
不,我忘了教授刚刚说的话,他说盒子上的指纹被擦拭掉了。擦拭盒上指纹的人,除了凶手外,没有别人了吧!若是这样,就变成凶手特意捡起盒子,放进佩琪身上的长袍口袋里了。这不是很奇怪吗?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把盒子丢掉呢?
凶手看到地毯上的图形了,但是根据他的判断,知道无法从地毯上消除这个图形,只好置之不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凶手若还特意把化妆品的盒子放进口袋里,那就令人不解了。那不就等于亲手把证物交给警察吗?因为有了这个盒子,就能断定这个图形是佩琪画的。如果都不是以上的情形的话,那么就是当初铺设地毯的工人在施工时,所做的恶作剧。
“如果是佩琪的话,她的身体的其他部位在哪里?”巴格利嘶哑的声音让我的思考停顿下来。算了,反正我所疑虑的这些问题或许是存在的。凶手不是神,再完整的思考,也会有漏洞,也会有想错的时候。
教授听到巴格利的话后,双手抱胸地想了想,才抬起头说:“要找出其他的身体部位并非没有办法。身体在小船上这个不对。”
“不对?什么不对?”巴格利问。
“到目前为止,我们发现尸体的地方,常常与死者的名字缩写是一致的。”
“啊!”大家异口同声地轻呼出声。
“一个例外也没有。头部,如果是有头部的尸体,那么发现这个尸体的地方,必定与死者的名字缩写有关。波妮贝尼与黑色的长毛狮子狗,菲伊艾马森与消防车,柯妮达文生与钟塔,那么佩琪呢?”
教授停住,思考了一下才又说:“佩琪卡达是pc,所以我说‘小船’是不对的。”
“pc,pc吗?”大家都说相同的话。
“铅笔盒就是pc,但是尸体无法放进铅笔盒里。”亚文说。
“petcemetery(宠物坟场)!”我脱口而出想到一个pc。
“哪里有那种地方?这个村子里没有。”巴格利立刻否定我所说的。
“p、p、ppicturecard。”某一位警察说。
“那种东西无法放尸体。pressconference(记者会)。”但是,这个答案也没有人同意。
“p,pitcher、personal、policecar,这个不对。那么popular、public、punch、purple”不少人加入这个讨论,大家议论纷纷,好像在玩文字游戏。
“pipe、paper、party、peg、parasol、pegasus(飞马座)呢?”一个警察指着背后有翅膀的女神塑像说。
“不对,那是nike9。是n,不是p。”教授说。
编注9:希腊神话中的胜利女神。
“peanuts、peach、pandora、package”
“来说说c如何?cabinet、computer、candle、cage、camera、cargo、castle(城堡)?castle怎么样?”
有个警察说,但是另一个警察说:“castle里没有p呀!”
“cabinet(橱柜)!对了,是personalcabinet(私人橱柜)!”教授说。“她的卧室里有那样的东西。”
接着教授便快步走到一楼的走廊边,大家都紧跟着他。教授带头来到走廊尽头的房间,迅速地打开房门。
从走廊入侵的光线照射下,众人的眼前出现一间华丽的女性卧室。电灯的开关浮现在贴着花纹壁纸的墙壁上,御手洗教授按下开关,室内立刻大亮,可以清楚地看到床铺旁边有一座桃花心木的橱柜。放在卧室里的橱柜,当然是个人专用的柜子了。我想:personalcabinet就是正确答案了吧!
这个柜子不大,高度大概只到我们的腰部。柜门的设计是左右对开式的,只要把左右的门都打开,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就一目了然了。除了左右对开的柜门外,柜子下方还有个抽屉。左右两边的柜门上,各有一条细长的窗户,但是无法从窗户看到柜子里面。
教授和巴格利蹲在柜子的前面,分别把手放在左右两边的柜门上,我们则紧张地站在他们的背后。琳达双手掩着嘴,也和我们站在一起。教授先打开柜门,巴格利随后打开他那边的柜门。柜子里以金属铅条隔了好几层,每层都排放着东方风格的石像人头——全是人头,没有身体。
“不是这里。”教授说着,仍然谨慎地拉开柜门下方的抽屉查看。这个抽屉的深度不够,根本不可能藏有佩琪的人头。
“请各位查看其他的架子、柜子吧。局长,你认为如何?”
“我也去看看。”巴格利回答。
“这个也打开来看。”教授说。他往背后的方向走去,打开墙壁上的一扇大门。这门是摺叠式的,可以一面摺叠,一面往左右两边开放。这个大摺叠门占据了半片墙壁,另外半片还有另一个大摺叠门。这里大概是佩琪的衣物收纳室。这个卧室里,光是收纳物品的空间,就是我的五倍,衣服的数量,则是我的百倍以上。
一打开摺叠式的门,门内的灯光就会自动亮起,照亮里面的东西。里面有很多佛像般的东方人物塑像和浮雕。这个壁橱里除了这些,还有些别的艺术品,就是没有尸体之类的东西。
教授慢慢地关上摺叠式的门。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个声音说:“pendulumclock(摆钟)!”
发出这个叫声的人是亚文。于是大家立即冲到走廊,小跑步到玄关,站在落地式的豪华大摆钟前面。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摆钟上的长短针所指示的位置确实有点奇怪。现在还不到晚上八点半,但是摆钟上的针却停在十一点多的地方。
摆钟的钟面下是个玻璃柜,应该可以看到钟摆摆动的样子,但是现在却因为植物盆栽的阻挡而看不到了。巴格利和一个警察很快地把植物盆栽挪到一旁。
巴格利和警察还没搬完盆栽,就听到琳达的惨叫声,她很快地跑到墙边,并蹲下来哭泣。
狭窄的玻璃柜里,佩琪半张着眼睑,一脸虚无的表情。她没有在看我们任何人,只是空洞地看着半空。她的头阻挡了钟摆的活动。
4
不久之后摄影组和监识组的人都来了,卡达家变得热闹起来,警察们也开始从地下室到天花板,进行彻底的检查。习惯室内搜查的警察们,终于逮到在屋子里进行搜查的工作,每个人都显得很兴奋。有一个事情很奇怪。这次的佩琪的尸体,与其他受害人的尸体,有显著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尸体的切面伤口变整齐了。之前发现的尸体,切面的伤口都很粗糙,明显的是撕扯的痕迹;但是佩琪的切面伤口却像是被斧头砍出来的。这个不同之处,代表着什么意思呢?我不明白,教授也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刚才说这里的东方艺术品可以买下三座迪蒙西村的事,是笑话。不过,如果这不是笑话,而警察们又把大举搜查的结果说出去的话,必定会造成国际问题吧!为了避免造成国际纠纷,不是不要让警察们这样搜索比较好吗?但是教授并没有阻止现在的搜索行动,可见他刚才说的,确实只是随口说说的笑话。警察们打开卧室的摺叠门,看到里面的佛像浮雕,一点兴趣也没有的样子。
我和琳达、亚文,被安排坐在玄关旁的客房沙发上,等待调查行动结束。教授没有参加搜查,他一直和我们在一起,并且和琳达说话。
“琳达,你的朋友一个个被杀死了。波妮贝尼、菲伊艾马森、柯妮达文生、佩琪卡达,还有你。你们是一群要好的朋友。你们的年纪相仿,境遇相似,虽然佩琪不是迪蒙西的本地人,但你们身上都有都会感,这点让你们和本地的妇女不太一样,所以你们可以成为好朋友。不过,我觉得你们会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并非如此而已。
“如今你们这一群好朋友里,只剩下你还活着。我这样说或许会让你产生不必要的不安,可是,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可以说你确实有性命的危险。为了保护你自己,你还是坦白的说来吧!你们这几个人之间一定有什么事吧?现在是说出来的时候了。”
“失落的环节吗?”亚文说。
“是的。”教授回答。
“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说吗?”琳达说。
“到了万一的时候,不知道能拯救你的人是谁,所以你最好让大家心里有所准备,到时候才容易分辨敌我。”尽管教授这么说了,琳达还是迟迟不肯点头。看来那一定是相当难说出口的事情。不过,犹豫了好一阵子之后,琳达终于慢慢开始述说。她说了将近一个小时,可是她所说的内容或语句却一再重复,所以我将她说的内容,简单整理如下:
从前有一对姓拉西姆的母子来到这个村子。他们是来自以色列的犹太教徒,母亲名叫娜欧蜜,儿子名叫洛多尼。他们是一对问题母子,在他们还没来到这个村子以前,村子非常平静,连东西被偷这种事情也没听说过。
他们在城堡附近买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那间房子是这个世上最无耻的妓女户,村里的年轻男子经常在那里流连忘返,他们在那里饮酒作乐、浪费金钱、纵欲,消耗自己的将来。当时一位和我已有婚约的男子,就是因为被那个母亲引诱,而心性全变,丧失了大好未来,如今不知流落到何处去了。这个叫做娜欧蜜的母亲还在凯斯鲁路的商店街附近,开了一家伤风败俗的酒店。她穿着暴露身体或大腿的衣服,在酒店里挑逗男人。我们这几个人的口头禅就是“她的大腿有什么了不起”
娜欧蜜很会向男人撒娇,好像用鼻子讲话一样,声音总是甜甜腻腻,像小孩在讲英语。她想要有自己的男人,便不断地勾引单身汉,可是,没有女人的男人不理她,被她吸引的总是有女朋友或妻子的男人。她任性又傲慢,好像喜欢让女人们悲伤,以让其他女人焦虑为乐事。波妮、菲伊、柯妮和我,我们的情人都被她勾引,迷恋上她而背弃我们。除了菲伊后来找到了新的男人,我们几个都落得孤独一生。
佩琪并没有直接受到娜欧蜜的伤害,可是她看不惯娜欧蜜。我们有些事会采取集体行动,并且征询佩琪的意见。当时我们有的刚满二十岁,有的还不到二十,娜欧蜜比我们年长,我们怎么也斗不过她,不论我们说什么,她都不理会。因为她不理我们的抱怨,把我们当作无知的小女孩,所以我们就推年纪最大的佩琪来对抗她,却一点效果也没有。她是个恶魔般的女人。
洛多尼是她的独生子,是个怪孩子,没人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村里不论大人或小孩,都和他处不来。他总是一个人玩,每到星期六,就穿黑色的衣服,谁和他说话,他都一副没听到的样子。
他也几乎不和人说话,是个让人不舒服的小孩。他会在村子里其他人的房子附近徘徊,从窗户看人家家里的情形,偷看人家的浴室。读小学高年级时,他学会骑脚踏车,更远征到更远的房子去偷看别人。母亲是个性欲与众不同的色情狂,儿子也是个变态。
此外,他身上还经常带着过多的零用钱,去购买店里最昂贵的玩具。孩子们对他的羡慕,让母亲们非常为难,而且变得不知如何教育孩子才好。母亲们曾经为了这个问题,请娜欧蜜节制洛多尼的零用钱。可是娜欧蜜置之不理,这让村子里的母亲们非常生气。然而娜欧蜜好像以他人的愤怒为乐事。
上面那些事也就算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洛多尼以杀死学校饲养的兔子为乐的事。洛多尼的乐事不只杀死兔子,还把兔子分尸,然后将分尸后的头、脚,胡乱丢弃在校园内的各个地方,让大家害怕。他杀死了好多只兔子,学校养的兔子都被他杀光了,他便开始杀老鼠或鸽子,和各种昆虫。他把它们的尸体丢弃在上学的路途上,把头插在铁栅栏的尖端,或放在溜滑梯的上面;还把兔子的脚,放在玩具熊的头上。
据说迪蒙西这个地方从前有一个名叫凯宾克的变态贵族,他把村人传唤到府邸内,杀害了村人,把村人分尸后,用木棒刺穿村人的肢体各部位,并排竖立在院子里。因此凯宾克的家里,曾经长时间曝晒着好几具被杀死的村人的木乃伊。凯宾克的家里有个大玻璃酒瓶,里面浸泡着战争时被他击败的对手首级。对他而言,那个酒瓶是他的骄傲,他会非常慎重地拿出来炫耀,拿给来访的客人看。凯宾克的妻子的头,也被那样处理了;他所喜爱的仆人,也一样被他那样保存在身边。人们认为这些人都不是自然死亡的,很明显的,凯宾克患有杀人成瘾症,如果不定期地杀人,就无法维持精神上的安定。村里的人再也受不了他,于是联合起来,向城堡里的国王请愿。国王终于同意,让他们攻击凯宾克的房子。村人想逮捕凯宾克,但是凯宾克放火绕了自己的房子,并且用刀自刎而死。
村里的人传说洛多尼是凯宾克转世的,很多人认为凯宾克变成小孩子,回到村里来进行报复。很明显的,洛多尼有以杀生为乐的倾向,个性和人不一样,所以,当他的母亲娜欧蜜在地下室上吊自杀后,他便因乏人照顾,而被送到蒙拓斯的儿童精神医疗中心。他们母子两人无亲无戚,娜欧蜜死后,洛多尼虽然暂时被校长收容,但最终校长也照顾不了他,只好同意让他去蒙拓斯。
不过,上面说的那些,都是四十年前的旧事了。洛多尼被送走后,就不曾再出现在迪蒙西村,所以我们大家都放了心。可是,听说十九年前蒙拓斯的精神医院允许他出院,他去了伦敦,我们也因此而暗自担心。
看来,我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如今做这些事的人,除了洛多尼之外,应该没有别人了吧?他认为自己的母亲被杀害了,因此要回来报复。这次发生的事,就像他小时候对待兔子或鸽子、老鼠,只是对象换成人类——
琳达说的内容,大抵就是上述那样。亚文与我,都对这异常的内容感到非常惊讶。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亚文好像也是如此。
“琳达,这是真的吗?”亚文问。
“是真的。”琳达说。
“当时洛多尼母子住的房子呢?”教授问。
“还在。他们的房子在城堡附近。”琳达回答。
“能带我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只是,现在房子的样子.和他们当时住的时候不太一样了。”
“怎么个不一样?”
“那里曾经是卖淫的地方,又有人在那里上吊自杀,所以房屋仲介业者对房子内部做了相当大的改装工程。屋内的隔间不一样了,原有的墙壁被移动,玄关不见了。还有,娜欧蜜上吊自杀的地下室的门,则被完全封死。唯一没变的只有外墙。因为是石头砌的,所以无法改变。
“现在住在那房子里的,是一对从曼彻斯特搬来,在羊毛公司任职的莫里逊夫妇。我想他们大概不知道那栋房子的故事,而我们也没有人会多事到特地去告诉他们。”
教授听说了之后,思索了好一会儿,才说:“你认为这次的事件,是死去的以色列女人之子干的吗?”
琳达慢慢地点了头说:“如果不是犹太教的怪物魔神,我认为就是他了。从受害人名单看来,我想不出还有谁会做这种事情。不过,洛多尼的记忆可真好,毕竟那已经是四十二年前的事了呀!更何况当年他还是个孩子。而我,若不是发生这些事,我早就全部忘光了。”
这时,走廊那边传来脚步声。教授一听到声音,就探头去看看究竟,却没有什么发现,只好又坐回我们身边。可是,他还是很在意客房外的情形,很快地又站起来,走到走廊上,问旁边的警察问题。
他和警察说了相当久的话,才慢慢回到坐在沙发上的我们面前,说:“听说找到脚了,那确实是佩琪的脚没错。”
琳达闻言只是轻轻的摇头,露出难以言喻的不愉快表情,什么话也没说。
“在哪儿发现的?”亚文问。
“这栋房子的最深处,面对后院的墙壁前。那里因为有屋檐,地上没有被雪盖住。”
“有什么特征吗?”我问。
“当然有。”教授说,然后又反问我:“你知道怎么样了吗?”
我摇摇头。现在不管听到什么事情,似乎都不会让我惊讶了。
“她的脚在大象上面。”
“什么?你的意思是她的脚在大象的背上?”亚文问。我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是大象。记得佩琪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里,有只木雕的大象摆饰被偷走的事吗?”
“啊!”大家轻呼出声,都想起那件事了。
“两只脚的膝盖靠在一起,被放置在那只木雕象的背上。”
听到这句话后,大家一时都沉默了。隔了一会儿,我才开口问:“这代表什么意思?是咒语吗?还是别的什么?”我说。
“谁知道!”亚文说。
“琳达,你说呢?”
我看着琳达,以为她一定会摇头不说话,没想到她竟然说话了。“是洛多尼,一定是他。他小的时候就经常把鸽子或兔子尸体的部分,放在小熊布偶的身上。”琳达这么说。
“还有一件事。听说也找到两只手了。”
“两只手也找到了?在哪里找到的?”
“听说是在巴士里找到的。”
“巴士?”
“是的。葛利夏巴士休息站内,有辆巴士的一扇玻璃窗被打破了;那两只手就是被人从那里丢进去的。”
我们齐声叹气,再也受不了这种令人恶心的事了。我们都希望这个诡异的“茶会”能够快点结束。
“两只手中的右手食指上,有黄色的颜料。巴士的窗户上贴着胶带,是用石头打破的。”
“是那样的吗?”我说完后,亚文立刻发问:“对了,两手的切面情形如何?”
“好像很整齐。”
教授说。于是亚文双手抱胸,百思不解地说:“佩琪的情况和别人不同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不知道。”教授回答,然后说:“或许拥有神力的耶和华,发现用斧头比较轻松吧!”
教授心有不甘似的,又说:“简直是把我们当傻瓜在耍。”
g
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一面看着从我的右手采下的指纹,一面对我说:佩琪卡达死亡的现场,有着和你相同的指纹。这意谓着我——洛多尼拉西姆是凶手。
可是,丹弗斯局长又说:根据尸体胃内的食物来判断,在尼斯湖的小船中被发现的尸身,应该就是佩琪卡达,她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也就是说,佩琪卡达死亡的时间是十二月二日的深夜。还有,这个尸身与后来发现的佩琪的头部,两者的伤口切面吻合;此外,两者的皮肤组织与血型,也是一致。
另外,昨天晚上找到的手和脚也一样。不仅手脚的伤口切面与头部、身躯的伤口切面一致,血型或皮肤组织也一样。局长还说教授现在正在调查凶手的指纹和凶手杀人的手法。
综合以上的说法,佩琪卡达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死因很可能是颈部被勒致死。根据指纹的对照,我——洛多尼,于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在佩琪卡达的家里,杀死了佩琪卡达。可是,我从二日黄昏五点左右起,就一直被扣留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一步也没有离开葛利夏警察局。拘留所的铁窗外,警察分秒监视着我的行动,他们可以证明这一点。
所以说,我不可能在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去佩琪卡达家杀死佩琪卡达。因为那个时间我在拘留所的铁窗里。从这一点来看,洛多尼拉西姆不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巴格利丹弗斯局长因此非常头痛。
可是,我一点也不头痛。那笔记本是来自未来的东西,不会有错。警察虽然不敢确定我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但是我可以肯定佩琪卡达是我杀死的。因为那本笔记本上写着佩琪是我杀死的,所以一定是那样没错。我一点也不怀疑自己曾经杀死佩琪卡达这件事。只不过我不是在这个世界里杀死她的,我是在不同时间的同一个村子里杀的。
我在未来的坎诺城里,杀死了佩琪卡达。我不只杀死佩琪,还杀死了波妮、菲伊、柯妮和琳达。在白茫茫的、被浓雾深锁的未来记忆里,我把她们一个一个杀死了。因为她们都是该死的女人。她们爱说谎,是品行邪恶的低等动物,我强烈渴望可以杀死她们,这应该也是我母亲的愿望吧!这当然也是神的希望。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实现神的希望。
不用怀疑,也不必怀疑,她们确实是我杀的。我执行的是正义的行为,因为神的行为绝对是正当的。有时,我会被这样的想像画面捕捉住:我在地下的坎诺城,杀死了那些邪恶的女人。那时的我,手脚与耶和华相通,因此拥有无比巨大的力量。当我来到地面的迪蒙西村时,我也一样拥有那样强大的力量,所以能撕裂那些女人的身体。巨神耶和华以神力轻松地抓住那些女人,然后用像机器般的巨大力量,像踩死蟑螂一样地,冷酷地撕裂女人们的身体。我与耶和华合体,我们是共同存在的。
耶和华是伟大的,所以,我也是伟大的。我在耶和华的体内,和祂一起维持地面上的秩序。当我在耶和华体内举起右手时,耶和华也会举起祂那拥有万倍于人类力量的右手;当我要抓起女人的身体时,耶和华便用祂那万倍于常人的力量,轻松地扯开女人的肢体。我们确实能这样,因为我们是伟大的。以色列的神是伟大的。
丹弗斯局长拿起身边的纸,用奇异笔在上面画图。画完后,他把纸竖起来给我看。他画的是“大卫之星”这是以色列的象征。
“你知道这个图案吗?...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