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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还不能高兴得太早。第一,刚才我说的那些证据还必须要依靠郑律师通过合法的形式和途径去取证,这种证据法院才能认定;第二,光有这些证据还不能彻底证明李总与这个案子没有任何关系,毕竟李光富在口供中交代说是李总同意他干的,因此,我们必须要找出直接证据证明李总没有同意让李光富干这件事,或者找出证据证明是李光富自己要干这件事的。
“以和为贵”应该成为所有商人的人生法则。我们不仅要学会和气生财,适应与竞争对手和善相处,掌握与官员和谐共存的尺度,还要持续地与家人、朋友和睦相处。
——唐朝
1
本案发生在粤海省香江市。
2007年5月2日,23点30分左右,香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玩完麻将后,开着一辆黑色的奥迪a6回家。两名杀手开着一辆黑色“帕萨特”埋伏在九龙区东方曼哈顿小区。
当王振忠走到19号楼前掏出钥匙刚要开门时,一名穿黑色立领猎装夹克的杀手持“五连发”猎枪从背后向王振忠连开两枪,并割断他的喉管,王振忠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502”专案组在香江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杜海鹰的带领下,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首富李光裕、李光富、李光奋、李光勤兄弟四人分别缉拿归案。
2008年1月14日上午9点,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这起轰动全国的首富“雇凶杀人案”
2008年2月13号,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李光裕“雇凶杀人案”作出了初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七条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七条、第三十六条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光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光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光奋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光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8年4月14日上午9点30分,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对长安首富李光裕宣读了粤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驳回李光裕“雇凶杀人案”的上诉,维持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决定对李光裕、李光富、李光奋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在公诉人的监督下,两名法官对李光裕等3名被告验明正身。随后,李光裕、李光富、李光奋被带到了看守所的大院。李光奋见看守所大院儿四周布满了大批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武警、法警、公安,院的正当中孤零零地停着一辆粤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警车。李光裕估计,那辆警车可能就是为自己执行死刑时专门准备的车。
法警押着李光裕正准备朝警车走去,突然香江市检察院住看守所检察室的一位处长过来让审理李光裕案件的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接电话。
大约15分钟之后,法官出来之后说:“暂缓对李光裕执行死刑,先把他带回去!”
李光裕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他还在原地愣愣地发着呆
李光路家中,荣志仁正在回忆着和李光裕过去点点滴滴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荣志仁拿出手机一看,是个保密电话号码——
“已经刀下留人了!李光裕的死刑被暂缓执行了!”
荣志仁一听,马上急切地追问道:“这是不是意味着李光裕死不了了?”
“恰恰相反;暂缓执行死刑之后仍将面临可以随时执行死刑的情况!”
“有什么补救措施吗?”荣志仁一边擦着头上的汗一边说。
“暂时还没有,等你回来见面谈吧!”
“嫂子,李总的死刑被暂缓执行了!”
萨仁高娃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似乎没有听明白荣志仁的意思,荣志仁见萨仁高娃脸上没有表情,又说:“李总的死刑被暂缓了,今天不执行了!”
“这是真的吗?”萨仁高娃有些不敢相信这个消息。
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的萨仁高娃现在才明白过来荣志仁的意思。“消息非常准确,看守所里公安和法院的人已经撤了。”荣志仁一边说,一边示意萨仁高娃看着窗外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香江市检察院的车呼啸而去。
此刻萨仁高娃才相信丈夫从鬼门关里回来了,她喜极而泣。这一回泪水流过脸庞时,滚烫滚烫的。近两年的时间里,她把对丈夫的思念都记录在一本本没有生命的日记里,就是这没有生命的小本子,陪伴她走过一个个孤独的夜晚,承载了她无限的寄托。
李光裕的代理律师郑易清在得到这个消息后非常吃惊,但郑易清更关心给荣志仁打电话的这个究竟是谁,他问萨仁高娃:“你知道给荣志仁打电话的这个是谁吗?”
“我也不知道!”
实际上萨仁高娃也很想知道这个一直暗中起着关键作用的神秘人物究竟是谁,她在日记中对这个神秘人物是这样描述的:
今天对我来说是个大喜的日子,这意味着我和儿子又能和你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了,我也很想知道荣志仁找的这个救命恩人是谁。荣志仁说,暂时还不能告诉我,他说,一旦你出来,一定会安排你我当面感谢他。我知道,有荣志仁这个好兄弟,从此我们才真正过了一段不用再担惊受怕的日子
2
2008年4月15日,晚上10点左右萨仁高娃回到了长安。
第二天一大早,萨仁高娃把荣志仁和郑易清请到了家里,她急需确定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
萨仁高娃再次见到荣志仁、郑易清,非常激动,迎上去分别拥抱了他们。萨仁高娃非常感慨地说:“你们两个大功臣赶紧坐!咱们得核计核计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啊?!”
律师郑易清显得很亢奋,他有些眉飞色舞地说:“李总这回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我看用不了多长时间,李总就能无罪释放啦!”
荣志仁眉头紧锁,似乎有些忧心忡忡,他站起来在地上来回踱着步说:“现在高兴还太早,暂缓执行死刑之后仍将面临随时执行死刑的情况!”
“志仁,我看你太草木皆兵了吧!暂缓执行死刑之后,他们如果再启动执行死刑程序,也要报省高院院长重新签字;再说,他们落实李总举报的情况也需要时间,我估计不会这么快的。”
“现在是非常时期!非常时期我们就不能按照常规思路出牌!汽车最重要的不是外表的奢华造型,也不是惊人的速度,而是制动性能灵敏的刹车装置!现在李总面临的情况就像一辆行驶在盘山公路上的汽车,在刹车失灵的情况下,我们如何让它安全刹车,这才是问题的关键!现在杀与不杀的主动权还在法院手上,我们要想掌握主动权,手上就必须要有过硬的证据支持啊!法律问题最终还是要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
荣志仁的这番话顿时使现场的气氛变得沉重起来,萨仁高娃焦虑地望着荣志仁和郑易清。她说:“光裕不是捐赠了个油田吗?难道凭这个还不能免除死刑吗?”
郑易清听萨仁高娃这么一说,他感觉茅塞顿开,一拍大腿站了起来,激动地说:“对呀,我们怎么把这么大个事忘了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之后,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该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李总这种巨额捐赠行为,完全属于‘在执行前罪犯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我可以据此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免除李总的死刑。”
萨仁高娃听郑易清说完,高兴地说:“对,就这么办!郑律师,你赶紧起草文件,咱们明天就呈报给最高法院。”
郑易清见荣志仁并没有表态,就主动征求他的意见:“志仁,你觉得这个办法行吗?”
荣志仁故意停顿了一下,等萨仁高娃和郑易清稍微平静了之后才说:“国资委目前只是签收了捐赠目录,并不等于接受捐赠或者说捐赠已经完成,因此目前靠捐赠来安全刹车恐怕条件还不具备。”
萨仁高娃和郑易清听荣志仁这么说,都有些泄气,萨仁高娃又愁眉苦脸地望着荣志仁说:“志仁,那你说咱们究竟该怎么办呢?”
荣志仁又习惯性地站起来在地上来回走着,他走着走着,慢慢地抬起头看着萨仁高娃和郑易清说:“就目前情况,香江中院之所以暂缓执行李总的死刑,实际上是因为李总向香江市检察院揭发了粤海省省委副书记侯善忠涉嫌犯罪,香江市检察院依据‘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才向香江中院提出停止执行死刑的。因此,我认为,如果我们先把这个事落实扎实了,李总目前的死刑问题才可能依法解除。”
郑易清到底是律师出身,一听就明白了,他抢过话茬说:“志仁说的对,如果李总揭发侯书记的犯罪行为最终促使侯善忠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都属于法定的‘重大立功表现’,都可以免除死刑。”
萨仁高娃一听“无期徒刑以上才属于法定重大立功表现”她面露难色地说:“咱们既不是检察院反贪局,又不是中纪委,咱们无权调查,我担心证据方面恐怕不好落实!”
荣志仁这会儿反而越来越镇静了,他说,2008年4月13日下午,李总的大姨陈美雅会见他的时候,李总说了一个重要的情况:
我被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不久,粤海省一位手眼通天的神秘人物把我从看守所里提了出来,他请我吃了顿饭。他说:“我已盯你三四年了,这回终于从你大哥身上找到了突破口,你给我一千万我就放了你。”
我说:“别说一千万,三千万也行!”他冷笑了一下又说:“别说三千万,就是八千万,我现在也不敢拿了,我今天收你的钱,明天你出去了,我的弟兄包括我的命全没了!所以你必须得死!必须死!只有你死了我才能平安!”
荣志仁说:“陈美雅当时还专门问李总,你说的这个‘手眼通天的神秘人物’到底是谁?李总说是粤海省省委副书记侯善忠!侯善忠书记很有可能一直在暗中利用关系网破坏李光裕案件的正常审讯,如果今后他继续干扰正常的审讯工作的话,等待李总的只有死路一条!”
郑易清说:“我同意志仁的看法!”
萨仁高娃急迫地说:“我们不能就这么让光裕死了啊!我们该咋办呀?!”
荣志仁说:“第一,让萨仁高娃把侯书记和李光裕借一亿元,暗中帮助其侄子持股一家公司,通过上市获得巨额利润,对方企图通过这个案件将李光裕判处死刑而达到借钱不还的目的,以及李光裕母亲下葬时,侯书记让数名持枪的黑社会保卫李光裕的照片和文字材料都整理出来,立即上报国务院、中纪委和最高法院;第二,郑律师明天立刻飞香江市会见李总,重点落实侯书记借钱的证据,以及借钱不还的证据;另外,还要重点询问他是否掌握侯书记受贿的直接证据?”
郑易清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荣志仁的说法,他说:“是啊,如果能够落实了侯书记这几件事的犯罪证据,我们就能扳倒他,如果能扳倒他,这个案件就能排除干扰,李总的案件就能得到公正的审理。”
萨仁高娃说:“扳倒侯书记最快,最有效的办法是什么?”
郑易清说:“受贿罪!”
“受贿罪能判处无期徒刑吗?”萨仁高娃还是不太懂法,只有李光裕揭发侯书记受贿的具体事实,并且得到落实,侯书记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李光裕的检举揭发行为才能够得上法定重大立功表现,才能达到改判的目的。如果不是李光裕检举揭发的,即使侯书记最终被判处死刑,也和李光裕无关。
荣志仁一听“受贿罪”、“无期徒刑”他心想,即便不是李光裕检举揭发行的,只要是落实了侯书记收受巨额贿赂的直接证据,就能扳倒他,也就排除了干扰李光裕案件正常审判的不利因素。
荣志仁说:“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官员太多了:2008年2月5日,原山东省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一审被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7年12月27日,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一审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7年7月10日,原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一审被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郑易清说:“问题是咱们现在没有侯书记受贿的直接证据呀!”
“这个问题你们不用担心,”荣志仁胸有成竹地说:“调查官员受贿的关键是寻找到受贿所得的资金及其去向,我明天和巴特儿再去一趟香江市,由我们两个负责落实这个证据。”
3
萨仁高娃听荣志仁这么说,心里感到踏实了许多。她刚想说话,律师郑易清说:“志仁,我刚想起一个重要情况,你看有没有用。”
“什么重要情况?”荣志仁知道,郑易清是个大律师,他说的情况一定和法律有关。
郑易清清了清嗓子,然后说:“前几天我和李光奋的代理律师、鹏程万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希录在一个饭局上碰到,他和我说:李光奋在最早的口供中交代‘我以前在九龙分局北关派出所给指导员刘新生开车,当时派出所搬家,我趁乱就偷了一把枪,还有五发子弹。拿回家后,当天就丢了三发,只有枪里的两发没丢,后来一直藏在家里,我搬到我哥家住后,枪藏在外屋的暖气片里了,打王振忠我就用的这把枪。’后来又改口说枪是从黑老大简竹星的马仔许建强那里借的。为此我还专门在会见中给他做了一次笔录,李光奋交代说,那把枪实际上是派出所搬家时,指导员刘新生给他的,之所以后来改口,是刘新生和曲成刚提审他时,刘新生私下让他改口这么说的。”
郑易清说:“刘新生现在是香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又是这个案子的主要负责人,李光奋不得不按照刘新生的意思改了口供。我们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个问题做一下文章?”
荣志仁思考了一下说:“这个问题不会对这个案件产生实质上的影响,再说,由于时间过去太久了,已经过了法律追诉时效了。咱们应该再仔细琢磨琢磨,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萨仁高娃想了想说:“还有一个重要情况,刘新生已经给光裕的表妹王文绢办了取保候审手续,王文绢丈夫也按照刘新生的要求给了他10万元,钱刘新生已经收了,而且按照你的要求,整个给钱的过程都悄悄地录了像,我们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新生涉嫌犯罪。你看咱们该怎么办?”
荣志仁说:“太好了!这个录像的原件在哪儿?”
萨仁高娃说:“在王文绢家里。”
“这回李光裕彻底有救了!”荣志仁显得很高兴,他说:“萨仁高娃,你明天和郑律师一起飞香江,你把这份录像立刻复制5份,我们三个人一人保存一份,让王文绢保存一份,把剩下的一份给郑律师。”
郑易清显然没有明白荣志仁的意思,他说:“拿这份录像干什么呢?”
荣志仁一招手,让示意郑易清过来。郑易清快步走过来之后,荣志仁悄悄地在郑易清的耳边说:“你就这么、这么、这么办”
郑易清听荣志仁说完后,眉飞色舞地拍着手说:“高!太高了!这回李总肯定死不了了。”
萨仁高娃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着急地说:“你们说啥呢?还瞒着我?”
荣志仁故弄玄虚地说:“天机不可泄露!等事情办好了再让你知道。”
萨仁高娃一看这情况就知道荣志仁肯定又有什么高招了,她高兴地说:“我得好好请请你们这两个大功臣!说,中午想吃什么?”
荣志仁笑了笑说:“我要是说出下面这个办法,恐怕你要天天请我吃饭了!”
萨仁高娃不解地问:“究竟什么事啊,需要我天天请你吃饭?”
荣志仁非常自信地说:“如果我这次让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李总无罪,你说你该不该天天请我吃饭啊?”
萨仁高娃和郑易清听荣志仁这么一说,当时都惊呆了,萨仁高娃见荣志仁不是开玩笑,她说:“志仁,如果你能让李总无罪释放... -->>
现在我们还不能高兴得太早。第一,刚才我说的那些证据还必须要依靠郑律师通过合法的形式和途径去取证,这种证据法院才能认定;第二,光有这些证据还不能彻底证明李总与这个案子没有任何关系,毕竟李光富在口供中交代说是李总同意他干的,因此,我们必须要找出直接证据证明李总没有同意让李光富干这件事,或者找出证据证明是李光富自己要干这件事的。
“以和为贵”应该成为所有商人的人生法则。我们不仅要学会和气生财,适应与竞争对手和善相处,掌握与官员和谐共存的尺度,还要持续地与家人、朋友和睦相处。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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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发生在粤海省香江市。
2007年5月2日,23点30分左右,香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玩完麻将后,开着一辆黑色的奥迪a6回家。两名杀手开着一辆黑色“帕萨特”埋伏在九龙区东方曼哈顿小区。
当王振忠走到19号楼前掏出钥匙刚要开门时,一名穿黑色立领猎装夹克的杀手持“五连发”猎枪从背后向王振忠连开两枪,并割断他的喉管,王振忠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502”专案组在香江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杜海鹰的带领下,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首富李光裕、李光富、李光奋、李光勤兄弟四人分别缉拿归案。
2008年1月14日上午9点,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这起轰动全国的首富“雇凶杀人案”
2008年2月13号,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李光裕“雇凶杀人案”作出了初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七条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七条、第三十六条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光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光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光奋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光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8年4月14日上午9点30分,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对长安首富李光裕宣读了粤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驳回李光裕“雇凶杀人案”的上诉,维持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决定对李光裕、李光富、李光奋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在公诉人的监督下,两名法官对李光裕等3名被告验明正身。随后,李光裕、李光富、李光奋被带到了看守所的大院。李光奋见看守所大院儿四周布满了大批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武警、法警、公安,院的正当中孤零零地停着一辆粤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警车。李光裕估计,那辆警车可能就是为自己执行死刑时专门准备的车。
法警押着李光裕正准备朝警车走去,突然香江市检察院住看守所检察室的一位处长过来让审理李光裕案件的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接电话。
大约15分钟之后,法官出来之后说:“暂缓对李光裕执行死刑,先把他带回去!”
李光裕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他还在原地愣愣地发着呆
李光路家中,荣志仁正在回忆着和李光裕过去点点滴滴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荣志仁拿出手机一看,是个保密电话号码——
“已经刀下留人了!李光裕的死刑被暂缓执行了!”
荣志仁一听,马上急切地追问道:“这是不是意味着李光裕死不了了?”
“恰恰相反;暂缓执行死刑之后仍将面临可以随时执行死刑的情况!”
“有什么补救措施吗?”荣志仁一边擦着头上的汗一边说。
“暂时还没有,等你回来见面谈吧!”
“嫂子,李总的死刑被暂缓执行了!”
萨仁高娃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似乎没有听明白荣志仁的意思,荣志仁见萨仁高娃脸上没有表情,又说:“李总的死刑被暂缓了,今天不执行了!”
“这是真的吗?”萨仁高娃有些不敢相信这个消息。
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的萨仁高娃现在才明白过来荣志仁的意思。“消息非常准确,看守所里公安和法院的人已经撤了。”荣志仁一边说,一边示意萨仁高娃看着窗外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香江市检察院的车呼啸而去。
此刻萨仁高娃才相信丈夫从鬼门关里回来了,她喜极而泣。这一回泪水流过脸庞时,滚烫滚烫的。近两年的时间里,她把对丈夫的思念都记录在一本本没有生命的日记里,就是这没有生命的小本子,陪伴她走过一个个孤独的夜晚,承载了她无限的寄托。
李光裕的代理律师郑易清在得到这个消息后非常吃惊,但郑易清更关心给荣志仁打电话的这个究竟是谁,他问萨仁高娃:“你知道给荣志仁打电话的这个是谁吗?”
“我也不知道!”
实际上萨仁高娃也很想知道这个一直暗中起着关键作用的神秘人物究竟是谁,她在日记中对这个神秘人物是这样描述的:
今天对我来说是个大喜的日子,这意味着我和儿子又能和你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了,我也很想知道荣志仁找的这个救命恩人是谁。荣志仁说,暂时还不能告诉我,他说,一旦你出来,一定会安排你我当面感谢他。我知道,有荣志仁这个好兄弟,从此我们才真正过了一段不用再担惊受怕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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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5日,晚上10点左右萨仁高娃回到了长安。
第二天一大早,萨仁高娃把荣志仁和郑易清请到了家里,她急需确定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
萨仁高娃再次见到荣志仁、郑易清,非常激动,迎上去分别拥抱了他们。萨仁高娃非常感慨地说:“你们两个大功臣赶紧坐!咱们得核计核计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啊?!”
律师郑易清显得很亢奋,他有些眉飞色舞地说:“李总这回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我看用不了多长时间,李总就能无罪释放啦!”
荣志仁眉头紧锁,似乎有些忧心忡忡,他站起来在地上来回踱着步说:“现在高兴还太早,暂缓执行死刑之后仍将面临随时执行死刑的情况!”
“志仁,我看你太草木皆兵了吧!暂缓执行死刑之后,他们如果再启动执行死刑程序,也要报省高院院长重新签字;再说,他们落实李总举报的情况也需要时间,我估计不会这么快的。”
“现在是非常时期!非常时期我们就不能按照常规思路出牌!汽车最重要的不是外表的奢华造型,也不是惊人的速度,而是制动性能灵敏的刹车装置!现在李总面临的情况就像一辆行驶在盘山公路上的汽车,在刹车失灵的情况下,我们如何让它安全刹车,这才是问题的关键!现在杀与不杀的主动权还在法院手上,我们要想掌握主动权,手上就必须要有过硬的证据支持啊!法律问题最终还是要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
荣志仁的这番话顿时使现场的气氛变得沉重起来,萨仁高娃焦虑地望着荣志仁和郑易清。她说:“光裕不是捐赠了个油田吗?难道凭这个还不能免除死刑吗?”
郑易清听萨仁高娃这么一说,他感觉茅塞顿开,一拍大腿站了起来,激动地说:“对呀,我们怎么把这么大个事忘了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之后,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该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李总这种巨额捐赠行为,完全属于‘在执行前罪犯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我可以据此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免除李总的死刑。”
萨仁高娃听郑易清说完,高兴地说:“对,就这么办!郑律师,你赶紧起草文件,咱们明天就呈报给最高法院。”
郑易清见荣志仁并没有表态,就主动征求他的意见:“志仁,你觉得这个办法行吗?”
荣志仁故意停顿了一下,等萨仁高娃和郑易清稍微平静了之后才说:“国资委目前只是签收了捐赠目录,并不等于接受捐赠或者说捐赠已经完成,因此目前靠捐赠来安全刹车恐怕条件还不具备。”
萨仁高娃和郑易清听荣志仁这么说,都有些泄气,萨仁高娃又愁眉苦脸地望着荣志仁说:“志仁,那你说咱们究竟该怎么办呢?”
荣志仁又习惯性地站起来在地上来回走着,他走着走着,慢慢地抬起头看着萨仁高娃和郑易清说:“就目前情况,香江中院之所以暂缓执行李总的死刑,实际上是因为李总向香江市检察院揭发了粤海省省委副书记侯善忠涉嫌犯罪,香江市检察院依据‘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才向香江中院提出停止执行死刑的。因此,我认为,如果我们先把这个事落实扎实了,李总目前的死刑问题才可能依法解除。”
郑易清到底是律师出身,一听就明白了,他抢过话茬说:“志仁说的对,如果李总揭发侯书记的犯罪行为最终促使侯善忠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都属于法定的‘重大立功表现’,都可以免除死刑。”
萨仁高娃一听“无期徒刑以上才属于法定重大立功表现”她面露难色地说:“咱们既不是检察院反贪局,又不是中纪委,咱们无权调查,我担心证据方面恐怕不好落实!”
荣志仁这会儿反而越来越镇静了,他说,2008年4月13日下午,李总的大姨陈美雅会见他的时候,李总说了一个重要的情况:
我被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不久,粤海省一位手眼通天的神秘人物把我从看守所里提了出来,他请我吃了顿饭。他说:“我已盯你三四年了,这回终于从你大哥身上找到了突破口,你给我一千万我就放了你。”
我说:“别说一千万,三千万也行!”他冷笑了一下又说:“别说三千万,就是八千万,我现在也不敢拿了,我今天收你的钱,明天你出去了,我的弟兄包括我的命全没了!所以你必须得死!必须死!只有你死了我才能平安!”
荣志仁说:“陈美雅当时还专门问李总,你说的这个‘手眼通天的神秘人物’到底是谁?李总说是粤海省省委副书记侯善忠!侯善忠书记很有可能一直在暗中利用关系网破坏李光裕案件的正常审讯,如果今后他继续干扰正常的审讯工作的话,等待李总的只有死路一条!”
郑易清说:“我同意志仁的看法!”
萨仁高娃急迫地说:“我们不能就这么让光裕死了啊!我们该咋办呀?!”
荣志仁说:“第一,让萨仁高娃把侯书记和李光裕借一亿元,暗中帮助其侄子持股一家公司,通过上市获得巨额利润,对方企图通过这个案件将李光裕判处死刑而达到借钱不还的目的,以及李光裕母亲下葬时,侯书记让数名持枪的黑社会保卫李光裕的照片和文字材料都整理出来,立即上报国务院、中纪委和最高法院;第二,郑律师明天立刻飞香江市会见李总,重点落实侯书记借钱的证据,以及借钱不还的证据;另外,还要重点询问他是否掌握侯书记受贿的直接证据?”
郑易清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荣志仁的说法,他说:“是啊,如果能够落实了侯书记这几件事的犯罪证据,我们就能扳倒他,如果能扳倒他,这个案件就能排除干扰,李总的案件就能得到公正的审理。”
萨仁高娃说:“扳倒侯书记最快,最有效的办法是什么?”
郑易清说:“受贿罪!”
“受贿罪能判处无期徒刑吗?”萨仁高娃还是不太懂法,只有李光裕揭发侯书记受贿的具体事实,并且得到落实,侯书记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李光裕的检举揭发行为才能够得上法定重大立功表现,才能达到改判的目的。如果不是李光裕检举揭发的,即使侯书记最终被判处死刑,也和李光裕无关。
荣志仁一听“受贿罪”、“无期徒刑”他心想,即便不是李光裕检举揭发行的,只要是落实了侯书记收受巨额贿赂的直接证据,就能扳倒他,也就排除了干扰李光裕案件正常审判的不利因素。
荣志仁说:“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官员太多了:2008年2月5日,原山东省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一审被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7年12月27日,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一审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7年7月10日,原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一审被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郑易清说:“问题是咱们现在没有侯书记受贿的直接证据呀!”
“这个问题你们不用担心,”荣志仁胸有成竹地说:“调查官员受贿的关键是寻找到受贿所得的资金及其去向,我明天和巴特儿再去一趟香江市,由我们两个负责落实这个证据。”
3
萨仁高娃听荣志仁这么说,心里感到踏实了许多。她刚想说话,律师郑易清说:“志仁,我刚想起一个重要情况,你看有没有用。”
“什么重要情况?”荣志仁知道,郑易清是个大律师,他说的情况一定和法律有关。
郑易清清了清嗓子,然后说:“前几天我和李光奋的代理律师、鹏程万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希录在一个饭局上碰到,他和我说:李光奋在最早的口供中交代‘我以前在九龙分局北关派出所给指导员刘新生开车,当时派出所搬家,我趁乱就偷了一把枪,还有五发子弹。拿回家后,当天就丢了三发,只有枪里的两发没丢,后来一直藏在家里,我搬到我哥家住后,枪藏在外屋的暖气片里了,打王振忠我就用的这把枪。’后来又改口说枪是从黑老大简竹星的马仔许建强那里借的。为此我还专门在会见中给他做了一次笔录,李光奋交代说,那把枪实际上是派出所搬家时,指导员刘新生给他的,之所以后来改口,是刘新生和曲成刚提审他时,刘新生私下让他改口这么说的。”
郑易清说:“刘新生现在是香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又是这个案子的主要负责人,李光奋不得不按照刘新生的意思改了口供。我们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个问题做一下文章?”
荣志仁思考了一下说:“这个问题不会对这个案件产生实质上的影响,再说,由于时间过去太久了,已经过了法律追诉时效了。咱们应该再仔细琢磨琢磨,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萨仁高娃想了想说:“还有一个重要情况,刘新生已经给光裕的表妹王文绢办了取保候审手续,王文绢丈夫也按照刘新生的要求给了他10万元,钱刘新生已经收了,而且按照你的要求,整个给钱的过程都悄悄地录了像,我们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新生涉嫌犯罪。你看咱们该怎么办?”
荣志仁说:“太好了!这个录像的原件在哪儿?”
萨仁高娃说:“在王文绢家里。”
“这回李光裕彻底有救了!”荣志仁显得很高兴,他说:“萨仁高娃,你明天和郑律师一起飞香江,你把这份录像立刻复制5份,我们三个人一人保存一份,让王文绢保存一份,把剩下的一份给郑律师。”
郑易清显然没有明白荣志仁的意思,他说:“拿这份录像干什么呢?”
荣志仁一招手,让示意郑易清过来。郑易清快步走过来之后,荣志仁悄悄地在郑易清的耳边说:“你就这么、这么、这么办”
郑易清听荣志仁说完后,眉飞色舞地拍着手说:“高!太高了!这回李总肯定死不了了。”
萨仁高娃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着急地说:“你们说啥呢?还瞒着我?”
荣志仁故弄玄虚地说:“天机不可泄露!等事情办好了再让你知道。”
萨仁高娃一看这情况就知道荣志仁肯定又有什么高招了,她高兴地说:“我得好好请请你们这两个大功臣!说,中午想吃什么?”
荣志仁笑了笑说:“我要是说出下面这个办法,恐怕你要天天请我吃饭了!”
萨仁高娃不解地问:“究竟什么事啊,需要我天天请你吃饭?”
荣志仁非常自信地说:“如果我这次让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李总无罪,你说你该不该天天请我吃饭啊?”
萨仁高娃和郑易清听荣志仁这么一说,当时都惊呆了,萨仁高娃见荣志仁不是开玩笑,她说:“志仁,如果你能让李总无罪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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