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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进一在大学毕业后就作助教。三年的工夫,他已升为讲师。求学、作事、为人,他还象个学生;毕业、助教、讲师,都没能使他忘了以前的自己。在大学毕业的往往象姑娘出嫁,今天还是腼腆的小姐,过了一夜便须变为善于应付的媳妇。进一不这样。直到作了讲师,他的衣服仍旧是读书时代的那些,衣袋里还时常存着花生米。他不吸烟,不喝酒,不会应酬,只有吃花生米是他的嗜好。
作了讲师,他还和学生们在一块去打球和作其他的运动与操作。有时候,他也和学生们一齐站在街上吃烤红薯,因此,学生们都叫他阚大哥。课后,他的屋里老挤满了男女同学,有的问功课,有的约踢球,有的借钱,有的谈心。他的屋子很小,可是收拾得极整齐清爽。门外铺着一个破麻袋,同学们有踏了泥的,必被他勒令去在麻袋上擦鞋底。小几上有个相当大的土磁花瓶,没有花,便插上几根青草,或一枝树叶。女同学们时常给他带来一点花。把花插好,他必亲自把青草或树叶扔在垃圾箱里去。他几乎永远不支使工友,同学们来到,他总是说一声:“请不要把东西弄乱,我给你们提开水去。”
虽然接近同学,他可是永远不敷衍他们。他授课认真,改卷认真,考试认真,因此,他可就得罪了一小部分不用功的学生。在他心里,凡是按规矩办理,就是公正无私,而公正无私就不应当引起任何人反感。他并不因为恨恶谁,才叫谁不及格。同时,他对不及格的学生表示,他极愿特别帮助他们在课外补习;因为给他们补习功课,而牺牲了他自己的运动时间也无所不可。通融办理,可是,绝对作不到。这个公正无私的态度与办法,使他觉得他可以畅行无阻,可以毫不费心思而致天下太平。所以,他一天到晚老是快活的,象个无忧无虑的小鸟儿。
但是当他升为讲师的时候,他感到自己个儿的快乐,象孤独的一枝美丽的花,是无法拦阻暴风雨的袭来的。好几位与他地位相等的朋友,都争那个讲师的位子,他丝毫没把这件事放在心里,更不想去向谁说句好话,或折腰。他以为那是极可耻的事。
聘书落在了他的手中。这,惹恼了竞争地位的同事们,而被他得罪过的同学也随着兴风作浪。他几乎一点也不晓得,假若聘书落在别人的手中,他一定不会表示什么不满意,聘谁和不聘谁是由学校当局作主啊。所以,聘书到了他自己手中,他想别人也无话可说。可是慢慢的,女同学们全不到他的屋中来了;又过了一个时期,男同学也越来越少了。没有人来,正好,他可以安静地多读点书,他想不到风之后,会有什么大雨下来。谣言都已象熟透了的樱桃,落在地上,才被他拾起来。他有许多罪过;贪玩不好;教书,巴结学校当局,行为有乖师道。联络学生还有引诱女生。
他是个粗壮而短矮的人,无论是立着还是躺着。他老象一根柏木桩子似的。模样长的不错,而脸色相当的黑;因此,他内心的爽朗与眉眼的端正都遮上了一片微黑的薄云。好象帮助他表示爱说话似的,他的嘴特别大。每当遇到困难问题,他的大嘴会向左边——永远向左边——歪,直到无可再歪,才又收回来。歪完了嘴而仍解决不了问题,他的第二招是用力的啃手指甲,有时候会啃出血来。
谣言的袭击,使他歪了几小时的嘴,而且咬破了手。最后,他把嘴角收回,对自己说:“扯淡!辞职,不干了!”马上上了辞职书。并且,绝对不见一个朋友,一个学生。自己的事,自己拿主意,用不着宣传。
辞呈被退回来,并且附着一封慰留的信。
把文件念了两三遍,他又歪了嘴,手插在裤袋里,详细的打主意。大约有十分钟吧,他的主意已打定:“谣言总是谣言。学校当局既不信谣言,而信任我,再多说什么便是故意的罗嗦!算了吧,”对自己说完了这一套,他打开了屋门与窗子,叫阳光直接射到他的黑脸上;一切都光亮起来。极快的买来一包花生米,细细的咀嚼;嚼到最香美的时候,嘴向左边歪了去。又想起个主意来,赶快结婚,岂不把引诱女生的谣言根本杜绝?对的。他给表妹董秀华打了电报去。他知道,秀华表妹长得相当的清秀,而脾气不大很好——小气,好吵嘴。他想,只有他足以治服她的小嘴;绝对不成问题。他还记得:有一回——大概有五六年了吧——他偷偷吻了她一下,而被她打了个大嘴巴子,打的相当的疼。可是他禁得住;再疼一点也没关系。别个弱一点的男子大概就受不了,但是他自己毫不在乎,他等着回电。
等了一个星期,没有回电或快信。他冒了火。在他想,他向秀华求婚,拿句老话来说,可以算作“门当户对”他想不出她会有什么不愿意的理由。退一步讲,即使她不愿接收他,也该快点回封信;一声不响算什么办法呢?在这一个星期里,他每天要为这件不痛快的事生上十分钟左右的气。最后他想写一封极厉害的信去教训教训秀华。歪着嘴,嚼着花生米,他写了一封长而厉害的信。写完,又朗读了一遍,他吐了口气。可是,将要加封的时候,他笑了笑,把信撕了。“何必呢!何必呢!她不回信是她不对,可是自己只去了个简单的电报,人家怎么答复呢?算了!算了!也许再等两天就会来信的。”
又过了五天,他才等到一封信——小白信封,微微有些香粉味;因为信纸是浅红的,所以信封上透出一点令人快活的颜色。信的言语可是很短,而且令人难过:“接到电报,莫名其妙!敬祝康健!秀。”
进一对着信上的“莫名其妙”楞了十多分钟。他想不出道理来,而只觉得妇女是一种奇怪的什么。买了足够把两个人都吃病的花生米,他把一位号称最明白人情的同事找来请教。
“事情成功了。”同事的告诉他。
“怎么?”
“你去电报,她迟迟不答,她是等你的信。得不到你的信,所以她说莫名其妙,催你补递情书啊。你的情书递上,大事成矣。恭喜!恭喜!”
“好麻烦!好麻烦!”进一啼笑皆非的说,可是,等朋友走后,他给秀华写了信。这是信,不是情书,因为他不会说那些肉麻的话。
按照他的想法,恋爱、定婚、结婚,大概一共有十天就都可以完事了。可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便干脆。秀华对每件事,即使是最小的事,也详加考虑——说“故意麻烦”也许更正确一点。“国难期间,一切从简,”在进一想,是必然的。到结婚这天,他以为,他只须理理发,刷刷皮鞋,也就满够表示郑重其事的了。可是,秀华开来的定婚礼的节目,已足使两个进一晕倒的。第一,他两人都得作一套新衣服,包括着帽子、皮鞋、袜子、手帕。第二,须预备二三桌酒席;至不济,也得在西餐馆吃茶点。第三,得在最大的报纸的报头旁边,登头号字的启事。第四,进一看一项,心中算一算钱,他至少须有两万元才能定婚!他想干脆的通知秀华,彼此两便,各奔前程吧。同时,他也想到:劳民伤财的把一切筹备好,而亲友来到的时节谁也说不清到底应当怎样行礼,除了大家唧咕唧咕一大阵,把点心塞在口中,恐怕就再没有别的事;假若有的话,那就是小姐们——新娘子算在内——要说笑,又不敢,而只扭扭捏捏的偷着笑。想到这里,他打了个震动全身的冷颤!非写信告诉秀华不可:结婚就是结婚,不必格外的表演猴儿戏。结婚应当把钱留起来,预备着应付人口过多时的花费。不能,不能,不能把钱先都化去,叫日后相对落泪。说到天边上去,他觉得他完全合理,而表妹是瞎胡闹。他写好了信——告诉她彼此两便吧。
好象知道不一定把信发出去似的,也没有照着习惯写好信马上就贴邮票。他把信放在了一边。秀华太麻烦人,可是,有几个不罗嗦的女子呢?好吧,和她当面谈一谈,也当更有效力。
预备了象讲义那么有条理的一片话,他去找秀华。见了面,他的讲义完全没有用处。秀华的话象雨里的小雹子,东一个,西一个,随时闪击过来;横的,斜的,出其不意的飞来,叫他没法顺畅的说下去。有时候,她的话毫无意义,回答也好,不回答也好,可是适足以扰乱了进一的思路。最后,他的黑脸上透出一点紫色,额上出了些汗珠。“秀华,说干脆的,不要乱扯!要不然,我没工夫陪你说废话!我走!”
他真要走,并不是吓吓她,也没有希望什么意外的效果。可是,秀华让步了。他开始对着正题发言。商谈的结果:凡是她所提出的办法,一样也没撤销,不过都打了些折扣。进一是爽快的人,只要事情很快的有了办法,他就不愿多争论。而且,即使他不惜多费唇舌,秀华也不会完全屈服;而弄僵了之后,便更麻烦——事事又须从头商讨一遍啊。他们定了婚,结了婚。
在进一想,结婚以后的生活应当比作单身汉的时候更简单明快一些,因为自己有了一个帮忙的人。因此,在婚前,他常常管秀华叫作“生活的助教”及至结了婚,他首先感觉到,生活不但不更简单一些,反而更复杂的多了。不错,在许多的小事情上,他的确得到了帮助:什么缝缝钮扣,补补袜子呀,现在已经都无须他自己动手了。可是,买针买线,还得他跑腿,而且他所买的总是大针粗线,秀华无论如何也不将就!为一点针线,他得跑好几趟。麻烦!麻烦得出奇!
还有秀华不老坐在屋里安安静静的补袜子呀。她有许多计划,随时的提将出来。他连头也不抬,就那末不着痕迹的,一边挑花,或看妇女月刊,一边的说:“咱们该请王教授们吃顿饭吧?你都不用管!我会预备!”或者“咱们还得买几个茶杯。客来了,不够用的呀!我已经看好了一套,真不贵!”
进一对抗战是绝对乐观的。在婚前,只要一听到人们抱怨生活困难,他便发表自己的意见!“勒紧了肚子,没有过不去的事。我们既没到前线去作战,还不受点苦?民族的复兴,须要经过血火的洗礼!哼!”他以为生活的困难绝对不足阻碍抗战的进行,只要我们自己肯象苦修的和尚那么受苦。他的话不是随便说的,他自己的生活便是足以使人折服的实例。因此,他敢结婚。他想,秀华也是青年,理应明白抗战时所应有的生活方式。及至听到秀华这些计划,他的嘴歪得几乎不大好拉回来了。秀华已经告诉他好几次,不要歪嘴,可是他没法矫正自己。他想不到秀华会这么随便的乱出主意。他可是也不便和她争辩,因为争辩是吵架的起源。
“别以为我爱化钱请贵客,”秀华不抬头,而瞟了丈夫一眼,声音并没提高,而腔调更沉重了些“我们作事就得应酬,不能一把死拿,叫人家看不起咱们!”
进一开始啃手指甲。他顶恨应酬。凭自己的本领挣饭吃,应酬什么呢?况且是在抗战中!但是他不敢对她明言。她是那么清秀,那么娇嫩,仿佛是与他绝对不同的一种人。既然绝对不相同,她就必有她的道理。在体格上,学识上,他绝对相信自己比她强的。他可以控制她。但是,无论怎样说,她是另一种人,她有他所没有的一些什么。他能控制她,或者甚至于强迫她随着他的意见与行动为转移。可是,那并不就算他得到了一切。她所有的,永远在他自己的身上找不到。她的存在,从某一角度上去看,是完全独立的。要不然,他干么结婚呢?
他只好一声不... -->>
阚进一在大学毕业后就作助教。三年的工夫,他已升为讲师。求学、作事、为人,他还象个学生;毕业、助教、讲师,都没能使他忘了以前的自己。在大学毕业的往往象姑娘出嫁,今天还是腼腆的小姐,过了一夜便须变为善于应付的媳妇。进一不这样。直到作了讲师,他的衣服仍旧是读书时代的那些,衣袋里还时常存着花生米。他不吸烟,不喝酒,不会应酬,只有吃花生米是他的嗜好。
作了讲师,他还和学生们在一块去打球和作其他的运动与操作。有时候,他也和学生们一齐站在街上吃烤红薯,因此,学生们都叫他阚大哥。课后,他的屋里老挤满了男女同学,有的问功课,有的约踢球,有的借钱,有的谈心。他的屋子很小,可是收拾得极整齐清爽。门外铺着一个破麻袋,同学们有踏了泥的,必被他勒令去在麻袋上擦鞋底。小几上有个相当大的土磁花瓶,没有花,便插上几根青草,或一枝树叶。女同学们时常给他带来一点花。把花插好,他必亲自把青草或树叶扔在垃圾箱里去。他几乎永远不支使工友,同学们来到,他总是说一声:“请不要把东西弄乱,我给你们提开水去。”
虽然接近同学,他可是永远不敷衍他们。他授课认真,改卷认真,考试认真,因此,他可就得罪了一小部分不用功的学生。在他心里,凡是按规矩办理,就是公正无私,而公正无私就不应当引起任何人反感。他并不因为恨恶谁,才叫谁不及格。同时,他对不及格的学生表示,他极愿特别帮助他们在课外补习;因为给他们补习功课,而牺牲了他自己的运动时间也无所不可。通融办理,可是,绝对作不到。这个公正无私的态度与办法,使他觉得他可以畅行无阻,可以毫不费心思而致天下太平。所以,他一天到晚老是快活的,象个无忧无虑的小鸟儿。
但是当他升为讲师的时候,他感到自己个儿的快乐,象孤独的一枝美丽的花,是无法拦阻暴风雨的袭来的。好几位与他地位相等的朋友,都争那个讲师的位子,他丝毫没把这件事放在心里,更不想去向谁说句好话,或折腰。他以为那是极可耻的事。
聘书落在了他的手中。这,惹恼了竞争地位的同事们,而被他得罪过的同学也随着兴风作浪。他几乎一点也不晓得,假若聘书落在别人的手中,他一定不会表示什么不满意,聘谁和不聘谁是由学校当局作主啊。所以,聘书到了他自己手中,他想别人也无话可说。可是慢慢的,女同学们全不到他的屋中来了;又过了一个时期,男同学也越来越少了。没有人来,正好,他可以安静地多读点书,他想不到风之后,会有什么大雨下来。谣言都已象熟透了的樱桃,落在地上,才被他拾起来。他有许多罪过;贪玩不好;教书,巴结学校当局,行为有乖师道。联络学生还有引诱女生。
他是个粗壮而短矮的人,无论是立着还是躺着。他老象一根柏木桩子似的。模样长的不错,而脸色相当的黑;因此,他内心的爽朗与眉眼的端正都遮上了一片微黑的薄云。好象帮助他表示爱说话似的,他的嘴特别大。每当遇到困难问题,他的大嘴会向左边——永远向左边——歪,直到无可再歪,才又收回来。歪完了嘴而仍解决不了问题,他的第二招是用力的啃手指甲,有时候会啃出血来。
谣言的袭击,使他歪了几小时的嘴,而且咬破了手。最后,他把嘴角收回,对自己说:“扯淡!辞职,不干了!”马上上了辞职书。并且,绝对不见一个朋友,一个学生。自己的事,自己拿主意,用不着宣传。
辞呈被退回来,并且附着一封慰留的信。
把文件念了两三遍,他又歪了嘴,手插在裤袋里,详细的打主意。大约有十分钟吧,他的主意已打定:“谣言总是谣言。学校当局既不信谣言,而信任我,再多说什么便是故意的罗嗦!算了吧,”对自己说完了这一套,他打开了屋门与窗子,叫阳光直接射到他的黑脸上;一切都光亮起来。极快的买来一包花生米,细细的咀嚼;嚼到最香美的时候,嘴向左边歪了去。又想起个主意来,赶快结婚,岂不把引诱女生的谣言根本杜绝?对的。他给表妹董秀华打了电报去。他知道,秀华表妹长得相当的清秀,而脾气不大很好——小气,好吵嘴。他想,只有他足以治服她的小嘴;绝对不成问题。他还记得:有一回——大概有五六年了吧——他偷偷吻了她一下,而被她打了个大嘴巴子,打的相当的疼。可是他禁得住;再疼一点也没关系。别个弱一点的男子大概就受不了,但是他自己毫不在乎,他等着回电。
等了一个星期,没有回电或快信。他冒了火。在他想,他向秀华求婚,拿句老话来说,可以算作“门当户对”他想不出她会有什么不愿意的理由。退一步讲,即使她不愿接收他,也该快点回封信;一声不响算什么办法呢?在这一个星期里,他每天要为这件不痛快的事生上十分钟左右的气。最后他想写一封极厉害的信去教训教训秀华。歪着嘴,嚼着花生米,他写了一封长而厉害的信。写完,又朗读了一遍,他吐了口气。可是,将要加封的时候,他笑了笑,把信撕了。“何必呢!何必呢!她不回信是她不对,可是自己只去了个简单的电报,人家怎么答复呢?算了!算了!也许再等两天就会来信的。”
又过了五天,他才等到一封信——小白信封,微微有些香粉味;因为信纸是浅红的,所以信封上透出一点令人快活的颜色。信的言语可是很短,而且令人难过:“接到电报,莫名其妙!敬祝康健!秀。”
进一对着信上的“莫名其妙”楞了十多分钟。他想不出道理来,而只觉得妇女是一种奇怪的什么。买了足够把两个人都吃病的花生米,他把一位号称最明白人情的同事找来请教。
“事情成功了。”同事的告诉他。
“怎么?”
“你去电报,她迟迟不答,她是等你的信。得不到你的信,所以她说莫名其妙,催你补递情书啊。你的情书递上,大事成矣。恭喜!恭喜!”
“好麻烦!好麻烦!”进一啼笑皆非的说,可是,等朋友走后,他给秀华写了信。这是信,不是情书,因为他不会说那些肉麻的话。
按照他的想法,恋爱、定婚、结婚,大概一共有十天就都可以完事了。可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便干脆。秀华对每件事,即使是最小的事,也详加考虑——说“故意麻烦”也许更正确一点。“国难期间,一切从简,”在进一想,是必然的。到结婚这天,他以为,他只须理理发,刷刷皮鞋,也就满够表示郑重其事的了。可是,秀华开来的定婚礼的节目,已足使两个进一晕倒的。第一,他两人都得作一套新衣服,包括着帽子、皮鞋、袜子、手帕。第二,须预备二三桌酒席;至不济,也得在西餐馆吃茶点。第三,得在最大的报纸的报头旁边,登头号字的启事。第四,进一看一项,心中算一算钱,他至少须有两万元才能定婚!他想干脆的通知秀华,彼此两便,各奔前程吧。同时,他也想到:劳民伤财的把一切筹备好,而亲友来到的时节谁也说不清到底应当怎样行礼,除了大家唧咕唧咕一大阵,把点心塞在口中,恐怕就再没有别的事;假若有的话,那就是小姐们——新娘子算在内——要说笑,又不敢,而只扭扭捏捏的偷着笑。想到这里,他打了个震动全身的冷颤!非写信告诉秀华不可:结婚就是结婚,不必格外的表演猴儿戏。结婚应当把钱留起来,预备着应付人口过多时的花费。不能,不能,不能把钱先都化去,叫日后相对落泪。说到天边上去,他觉得他完全合理,而表妹是瞎胡闹。他写好了信——告诉她彼此两便吧。
好象知道不一定把信发出去似的,也没有照着习惯写好信马上就贴邮票。他把信放在了一边。秀华太麻烦人,可是,有几个不罗嗦的女子呢?好吧,和她当面谈一谈,也当更有效力。
预备了象讲义那么有条理的一片话,他去找秀华。见了面,他的讲义完全没有用处。秀华的话象雨里的小雹子,东一个,西一个,随时闪击过来;横的,斜的,出其不意的飞来,叫他没法顺畅的说下去。有时候,她的话毫无意义,回答也好,不回答也好,可是适足以扰乱了进一的思路。最后,他的黑脸上透出一点紫色,额上出了些汗珠。“秀华,说干脆的,不要乱扯!要不然,我没工夫陪你说废话!我走!”
他真要走,并不是吓吓她,也没有希望什么意外的效果。可是,秀华让步了。他开始对着正题发言。商谈的结果:凡是她所提出的办法,一样也没撤销,不过都打了些折扣。进一是爽快的人,只要事情很快的有了办法,他就不愿多争论。而且,即使他不惜多费唇舌,秀华也不会完全屈服;而弄僵了之后,便更麻烦——事事又须从头商讨一遍啊。他们定了婚,结了婚。
在进一想,结婚以后的生活应当比作单身汉的时候更简单明快一些,因为自己有了一个帮忙的人。因此,在婚前,他常常管秀华叫作“生活的助教”及至结了婚,他首先感觉到,生活不但不更简单一些,反而更复杂的多了。不错,在许多的小事情上,他的确得到了帮助:什么缝缝钮扣,补补袜子呀,现在已经都无须他自己动手了。可是,买针买线,还得他跑腿,而且他所买的总是大针粗线,秀华无论如何也不将就!为一点针线,他得跑好几趟。麻烦!麻烦得出奇!
还有秀华不老坐在屋里安安静静的补袜子呀。她有许多计划,随时的提将出来。他连头也不抬,就那末不着痕迹的,一边挑花,或看妇女月刊,一边的说:“咱们该请王教授们吃顿饭吧?你都不用管!我会预备!”或者“咱们还得买几个茶杯。客来了,不够用的呀!我已经看好了一套,真不贵!”
进一对抗战是绝对乐观的。在婚前,只要一听到人们抱怨生活困难,他便发表自己的意见!“勒紧了肚子,没有过不去的事。我们既没到前线去作战,还不受点苦?民族的复兴,须要经过血火的洗礼!哼!”他以为生活的困难绝对不足阻碍抗战的进行,只要我们自己肯象苦修的和尚那么受苦。他的话不是随便说的,他自己的生活便是足以使人折服的实例。因此,他敢结婚。他想,秀华也是青年,理应明白抗战时所应有的生活方式。及至听到秀华这些计划,他的嘴歪得几乎不大好拉回来了。秀华已经告诉他好几次,不要歪嘴,可是他没法矫正自己。他想不到秀华会这么随便的乱出主意。他可是也不便和她争辩,因为争辩是吵架的起源。
“别以为我爱化钱请贵客,”秀华不抬头,而瞟了丈夫一眼,声音并没提高,而腔调更沉重了些“我们作事就得应酬,不能一把死拿,叫人家看不起咱们!”
进一开始啃手指甲。他顶恨应酬。凭自己的本领挣饭吃,应酬什么呢?况且是在抗战中!但是他不敢对她明言。她是那么清秀,那么娇嫩,仿佛是与他绝对不同的一种人。既然绝对不相同,她就必有她的道理。在体格上,学识上,他绝对相信自己比她强的。他可以控制她。但是,无论怎样说,她是另一种人,她有他所没有的一些什么。他能控制她,或者甚至于强迫她随着他的意见与行动为转移。可是,那并不就算他得到了一切。她所有的,永远在他自己的身上找不到。她的存在,从某一角度上去看,是完全独立的。要不然,他干么结婚呢?
他只好一声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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