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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夏天就用浓郁的颜色笼罩了城市。傍晚的街上,常见用透明塑料袋拎了啤酒和小海鲜回家的男人,他们散漫的脚步显示出内心的悠然和对人生的满足。织锦把车开得很慢,不想回家,又找不到地方可去。
一想到家里的柳如意,她就难受,为此她对哥哥也很有意见。你离婚就离吧,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没人拦着,可你不能把离婚后遗症留给家庭呀!
织锦最不能忍受的是柳如意摆出“我是一个穷人”的姿态。难道做穷人很光荣啊?这又不是文革时期。现在穷是种耻辱,是没能力的表现。
余阿姨不知私下里抱怨过多少次了,为了节约,柳如意总是把浓缩的“碟新清洁液”兑自来水。兑得那个多啊,简直快成自来水了。这还不算,她还把用完的塑料袋洗得干干净净的,塞在厨房的柜子里。鬼都不知道她攒这么些破袋子干什么!每每织锦要扔,她总是振振有词地说:“留着分装冰箱里的鱼啊、虾啊、肉啊。”织锦告诉她:“食品最好用专用食品袋装。”柳如意就说:“还不都是塑料袋吗!用这些塑料袋就不用买专用食品保鲜袋了,我娘家妈妈一直这么干。”活脱脱罗家能有今天的日子,全是靠她节约出来的样子。
织锦那个又好气又好笑啊!问她买食品保鲜袋才几个钱,她又是“碟新清洁液”又是自来水的,比食品专用保鲜袋成本高多了。
一次,她往洗发水里大肆兑水,被织锦看见了,忍无可忍,告诉柳如意不要兑那么多自来水。柳如意竟然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低声细语地说:“兑点儿自来水可以减少每次的用量,很节约。”
织锦像听天方夜谭,遂问她:“一瓶洗发水才几个钱?你犯得着这样省吗?”
柳如意的回答快得让织锦生气“我去商场看了,这洗发水要九十多元一瓶呢!”
织锦觉得快晕死了。尽管家里的日常用品和吃的都不用柳如意采购,可她照样对青菜、水果以及各种日常用品的价格了如指掌,甚至对附近几个菜市场的青菜差价也如数家珍。这让织锦又气又恨,觉得柳如意如果能把这份精明用对地方,肯定是做什么成什么。
可惜,柳如意的精明从来都用不对地方。
即使织锦说她一万遍,柳如意还是改不了,因为她非常信奉“日子是精打细算出来的”
织锦说她是标准的穷人理论,为更合理化地分配手中的寥寥工资,几乎耗尽了全部的脑汁,就是再计划再节省,也不能让区区千八百大元变身成倍啊。
织锦当然明白,柳如意这样表现自己的勤俭精神是另有目的的。她知道织锦一个月的薪水比她一年的工资还高,也知道公公婆婆的退休工资很厚实——厚实到可以质量很好地养活她和兜兜。但是,她当然不能辞掉工作,在家让婆家养活。因为她太了解这家人了,他们清高而骄傲,他们对弱者的同情不是毫无原则的,对那些下岗后挑三拣四宁肯在家吃低保也不肯做事的人充满了唾弃和鄙视。在他们离婚后,把她领回来继续做这个家的一员已很是宽容善良了,她当然不能明知人家讨厌什么自己偏要去做什么。虽然兜兜人见人爱,虽然她是人见人爱的兜兜的妈妈,但毕竟日子还长,做人的分寸总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是。
勤俭虽然是她的生活习惯,可谁愿意握着大把的钱继续过清贫的日子?她柳如意当然也不愿意。虽然不用动她分文工资,依然可以在这个家里活得很滋润,但她要让这家人明白,她是很惜福的,没忘本,随时做好准备从这个家里搬出去过清贫的日子,从而让婆婆和织锦对她生出无限悲悯的爱怜。这不,兜兜三岁多了,除了生他,她几乎没机会向他表达母爱,吃的、穿的、用的、玩的,统统都是织锦和婆婆操办的。她要做的,就是及时地表达谢意,以及教兜兜要像爱妈妈一样去爱姑姑和奶奶就可以了。
青岛的夏日傍晚总是红彤彤的,整个天空像一片被灯光照射的橘皮,落霞优美,诗情画意。织锦的心,不觉就有些微醉的伤感,想到了马小龙。
分手一个多月了,马小龙给她打过几次电话,她不想接,却狠不下心。其实只要马小龙一求她,或许她心一软,就又会和他好了,哪怕知道和好之后依然是没有结局的未来。
可是,打通电话的马小龙不说话,她也不说,两人都能听见彼此的呼吸,然后总是马小龙先挂断了电话,她落泪。她知道,因为爱,她已经把马小龙惯坏了。
织锦把车停在路边,翻看手机上的通讯录,想找个吃饭聊天的人。可是她昔日的女友们都很忙,有忙着做母亲的,有忙着拯救爱情的,有去赴约会的,只有她无耻地闲着,无耻地孤单着。
她觉得自己像个被扔出了群体的人,张望左右,每个群体都与她格格不入,每个群体都有充足的理由不接纳她。城市人离群体生活正越来越远,对别人的提防越来越严重,就连同僚之间,你除了知道他的名字以及职务之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年龄以及婚姻状况。
织锦郁郁地望着街上的车来人往,原来过分悠闲也是一种痛苦。
织锦打算去罗锦程的西餐厅混一个晚上。
罗锦程毕业后就分在了歌舞团,没上几天班就下了海,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家里人一直不知道他究竟做些什么贸易,不过几间办公室、一排电脑、几部电话,七八个员工都闲得要命,不是煲电话粥就是在电脑上玩游戏。为此,织锦曾好一阵担心,怕他的公司不知哪天就倒了。可是他的公司晃晃悠悠地开了七八年,虽然还是那副晃晃悠悠的德行,却见罗锦程买上了崭新的奥迪,新款手机一部接一部地换,随便掏一把他的口袋,都能掏出大把的票子和银行卡。
西餐厅叫“迷迭香”很暧昧的名字。地点选得僻静而幽雅,是本市文人雅士们的聚会场所。情侣也不少,失恋的更猖獗,而且大多是女的,都知道“迷迭香”的幕后老板又帅又有才情,她们总是把自己灌醉了,一边喝酒一边醉眼睥睨地喊:“罗老板,罗帅哥,来一曲回家吧”
织锦很难概括对“迷迭香”的印象——暧昧,糜烂,放浪而温暖。爱情像杂草一样在这里萌生又落叶,在这里归于沉寂。它就像爱情的生死场,生生死死,往复不绝。
车过街角,织锦便看到了“迷迭香”亮在街角的灯,昏暗但倔犟,像迷醉的眼。
织锦推门进去,里面很静,罗锦程正在吹回家,他最喜欢的曲子。据说很多女子曾经因为听了他吹的这首曲子而萌生了和他成家的念头,但除了金子。罗锦程不打算和任何人成家。
金子不想和他成家,她有自己的家,老公在澳大利亚,一年只回来一两次。她留在国内的唯一目的就是给十岁的儿子陪读,等他完成中文的基础教育后再出国。
罗锦程对她的迷恋和爱,人神共知。她不拒绝也不迎合,和他上床,不和他谈情说爱。她享受他制造的浪漫,却不容许他进入自己的生活。
也正是因为她,罗锦程在和柳如意结婚半个月后,彻底地离家出走了。据说结婚前罗锦程就和金子好了。罗锦程本不想和柳如意结婚,可是不仅柳如意不干,父母不干,金子也不干。金子说,他不结婚,她会有罪恶感。
那时,所有人都以为罗锦程的新欢一定是年轻漂亮妖精级别的人物。可等他们见过金子,都非常失望。金子不仅比柳如意年龄大,也没柳如意身材好。她总是淡淡地看人,眉眼之间流露出一抹倦怠,永远那么懒懒的,仿佛刚睡醒,脸上还留着昨夜的残春。
很多人不明白罗锦程怎么会这样疯狂地迷恋上既不是美女又不年轻的金子。织锦一度也不明白,也专门为此向罗锦程发问。罗锦程有些感伤地看着她,说:“织锦,你不懂。”
织锦问:“我不懂什么?我就知道她不仅没职业,还是别人的老婆,更是一个十岁男孩儿的母亲。”
罗锦程茫然地看着她,说:“织锦,有种女人会让你产生死的念头,和她一起死都是幸福。”
织锦觉得这种说法不可理喻。后来,她把这些话说给马小龙听。马小龙怪怪地笑了一下,说:“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漂亮固然重要,但风情比漂亮还重要。金子天生就是那种让男人一看就想要的女人。”
织锦听得发呆,半天才回过神,掐着马小龙的胳膊“看见金子时,你也有这念头?”
马小龙笑着逃开了,说:“我就想要你。”
那时,他们在辛家庄一带租了一套小房子,正好处在两人工作单位的中间地段。一到中午,两人就像偷吃大米的老鼠,怀着贼贼的幸福,迫不及待地跑去相会。
和马小龙分手后,每每车子经过辛家庄,织锦的心就一揪一揪地疼。想那几盆养在小屋阳台上的花,怕是早已蔫了吧。那几尾金鱼,怕是也死掉了吧。唉,回忆是种伤害,它像小刀,每回到过去一?,它就切一刀,刀刀直中要害。
织锦找了一张靠角落的桌子,点了蜡烛,托着腮,听罗锦程吹回家,觉得很有讽刺的意味——自己竟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吹完曲子,罗锦程穿过美女们的媚眼如丝,径直走到织锦桌边坐了,微笑着看了看她,问:“有什么不顺心的事?”
织锦摇了摇头,看着他,说:“哥,我怎么觉得自己一不小心成了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了呢?”
罗锦程很纨绔地说了一声:“切!”又说“是你脱离了社会。”
织锦像小时候听他讲故事一样看着他,等他的下文。罗锦程点了支香烟,歪着头乐了一下“织锦,别太清高了,不然你会很不快乐的。”
织锦不悦“别说我清高!这世道不比以前,说谁清高等于骂谁。谁能清高到不吃五谷杂粮?”
“你就不吃五谷杂粮。”罗锦程的情绪好像也不怎么好,瞥了瞥餐厅里的男男女女,自语似的说“其实你用不着因为答应了爸爸就真的嫁给何春生。”
织锦说:“别提他!对了,今晚你请我吃饭吧。”
“这还不好说!”罗锦程冲吧台打了一个响指“想吃什么,你告诉服务生。”
织锦知道他又要去忙了,也不答理他,自己叫了一客黑胡椒牛排,又叫了一杯鸡尾酒。菜还没上来,何春生的短信就来了。何春生很聪明,知道织锦不爱听他蹩脚的普通话,便很少打电话给她,有事总是发短信。
何春生说他下班了,问她有没有回家。
何春生在一家商场的超市部做收银组组长,每天要做的工作就是穿着旱冰鞋,握着一部对讲机,在一排收银台前滑来滑去,不断地为新来的实习生排解机器难题,为老收银员清理输入错误的款项。长期穿旱冰鞋锻炼得他的身体格外灵巧,像一只在春风中灵巧穿梭的燕子。有时织锦会在超市看见他,不知为什么,她常常觉得他娴熟的滑旱冰技巧有些卖弄的意味。那么,他卖弄给谁看呢?那些在收银机上埋头忙碌的女孩子?
织锦知道何春生想问她在哪里,又怕被她拒绝了没面子,便只好婉转一些,问她有没有回家。
织锦叹了口气,在手机上慢慢地回复他:“在外面吃饭。”
她不想告诉他具体地方,就他对她的那份痴情,肯定是会找过来的。她目前还没做好和他一起漫步街头的准备。
何春生又回了一个短信,说知道了,又叮嘱她早点儿回家。织锦回了两个字:“谢谢。”她觉得只能说这两个字,既不失礼貌,又制造了适当的距离感。
在很多时候,客气不是用来表达修养和礼貌的,是用来制造距离的。
织锦吃完牛排,就偎在椅子里看杂志。在罗锦程的餐厅里,音乐和满墙的时尚杂志是它的特色。饭后,顾客可以叫一小壶咖啡,懒懒地靠在椅子上翻看杂志,感觉舒适而安逸。
十点多了,妈妈打电话催她回去。织锦看一篇小说正上瘾,遂顺口说等会儿就走。妈妈带着责怪的味道低声说:“春生在家等了你一晚上。”
织锦突然觉得,好端端一个夜晚,就这么毁掉了。
她怏怏地收拾起了包,和罗锦程道了再见。
刚拉开车门,就听身后有人咳嗽了一声,很熟悉。她愣了一下,转身就看见咬着一支烟的马小龙,正直直地看着她,一声不响地走过来。因为父亲不待见马小龙,织锦经常带他来“迷迭香”罗锦程对马小龙评价一般,说他眼神游离而低垂,是个优柔寡断的主,和织锦的性格南辕北辙。罗锦程虽不喜欢马小龙,却并不干涉他们,只说“爱情的跟头,一定要亲自摔过才知道疼。别人提前预警,不仅是件出力不讨好的事,还会起到反作用力”
织锦知道他所有的缺点,可爱情这东西,总是让人没办法。
织锦下意识地站住了,半天才说了一个字:“你”马小龙扔了烟,用脚去碾烟蒂。织锦忽然觉得心慌,像毫无防备地一下子被洪水淹掉了一样,鼻子也开始慢慢地发酸,胀得要命。
马小龙说:“织锦,我想你。”
织锦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她开始低着头哭,趴在车身上无声地哭,瘦瘦的肩在月光下一抽一抽的,像一片剪纸。
有只夜蝉在树上叫了一声,声嘶力竭得像遭到了致命袭击。马小龙伸向她肩膀的手,便缩回去了。织锦只是哭,这辈子都没这样断肠地哭过。这一刻,她突然意识到,她竟是这样想念他的怀抱,像鱼想念水。
马小龙看着她,脚碾来碾去地踩着一片树叶。过了一会儿,他摸摸她的头发,喃喃地说:“织锦,我是爱你的,你知道。”
织锦拼命点头。她当然知道,她还知道自己爱他,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着他。她仰了头,用泪眼看着他说:“要不我们私奔吧,到另外一座城市。”
马小龙的眼睛灼灼地闪了一下,很快就黯淡下来“我不能那么自私,不能把我妈一个人扔下。”
这句话就像一盆水兜头泼过来,织锦心头那激情迸发的火,被毫无防备地浇灭了,还有侵蚀到骨子里的冷,一丝丝地往外冒。
她歪着头,看了一会儿马小龙,眼里的泪慢慢地没了。夜空清净得有些发冷。她笑了笑,把手包带子往肩上拉了拉,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了车子。她觉得自己可笑,可笑得令自己唾弃。
她以为马小龙是来求她与他继续相爱。可是,连马小龙自己都不知道来找她的目的是什么,好像只是暂时不能适应没有她的日子。织锦觉得他对自己的态度太含糊而暧昧了,没有最起码的责任感,像一场过家家的游戏,至于结局怎样,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那些在她心里奔跑着的希望,一不小心就落进了空洞无底的陷阱。
她打开车窗,探出头,慢慢地说:“马小龙”
马小龙从鼻子里“嗯”了一声,眼神期许。
织锦笑了一下“你真自私。”
马小龙的眼皮垂了下来。
织锦又笑“马小龙”
马小龙不应了,他只是向上抬了抬眼皮看着她。
织锦还是笑“我后悔了。这些年做些什么不好呢?居然花七年的时间去爱你这样一个没责任心的人!”
说完,车子就驶了出去。路灯把树的影子拉得又瘦又长,车开得很慢,她不必风驰电掣地逃跑,她要从容而高贵地离开他的视线,让他在经年之后回忆起她时,就会想起在清冷的夜里,她从容而冷漠地作别了爱情,再也不会回来了。
远远地,她看见有个影子在楼下徘徊,依稀看得出好像是何春生。
织锦在心里干干地笑了一下,眼泪就要出来了。也不知为什么,一想到要跟何春生举行婚礼,她就想笑。当然,那笑不是因为幸福与快乐,而是觉得有点儿凄凉的滑稽。
何春生看见了她红色的别克车,远远地迎过来,说:“这么晚回来,罗妈妈会担心的。”
织锦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说:“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
“我担心你嘛。”
说着,何春生就和她并了肩,往楼道里走。织锦用余光悄悄地看了他一眼。月光下,他的脸显得轮廓分外清晰,还好,不算太难看。后来,她想自己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是不是跟刚刚受过马小龙的刺激有关呢?
何春生感觉到了她的目光,很热络地迎了上来。织锦下意识地躲闪了一下。两人并肩使楼梯显得有些逼仄,何春生感觉到了这种摩肩接踵的别扭,识趣地放慢了脚步,歪着身子,示意织锦先上。织锦停下来,歪着头看他,浅浅地笑了一下,把手塞进何春生的掌心里。何春生愣了一下,像过电的瞬间,神情呆滞。
她把塞进何春生掌心里的手晃悠了一下,何春生才如梦方醒般雀跃起来。他竟然猛地弯腰,抱起织锦就往楼上冲。织锦被他唐突的举止吓得尖叫了一声。
很快,她就安静下来了,伏在何春生的肩上,眼睛潮潮的。
到了门口,何春生才把她放下来,他的脸上洋溢着兴奋。
何春生站在织锦身后,看她开门,心里五味杂陈。那个马小龙呢?去他妈的马小龙!何春生觉得,马小龙就像一枚生锈的钉子,钉在他的心尖尖上,一碰就疼得要命,他恨不能把他拔出来,放在火里熔掉了,让他蒸发了,方才解得心头之恨。
只有客厅里亮着一盏小壁灯,家里人都睡了。
家里的房子很大,是两层复式的。一楼是客厅和妈妈以及余阿姨的卧室,二楼有三间卧室,原本罗锦程住最靠东的一间,然后是织锦的卧室,剩下的那间屋子就成了杂物间。
自从柳如意和罗锦程离婚后,织锦就把杂物间收拾了一下,搬了进去。她和谁也没说换卧室的原因。其实倒也没什么,她实在是不愿意半夜里被柳如意的哭声弄醒。罗锦程和她结婚前,她因为罗锦程不和她结婚而哭;等她和罗锦程结婚了,她又为罗锦程不回家了而哭。她没完没了地哭。一开始,织锦还会去安慰安慰她。很快的,她就发现这种安慰毫无用处,反而更触动了柳如意内心的委屈,让她哭得更凶,除非她能把罗锦程给柳如意弄回来。可是,罗锦程是个大活人啊,不是没思维的物件,除非他自己愿意,没人能把他弄回柳如意的床上。柳如意旷日持久的哭声快把织锦的神经弄崩溃了,没辙,她只好搬到了杂物间。
这间房子并不是真正的杂物间,只是因为放了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被家里人叫成了杂物间而已,足有十八个平方,很是宽敞。杂物间里没空调,妈妈担心她热,就给罗锦程打了个电话。第二天,就有人敲门,织锦开的门,就见两个工人扛着大箱子,说是来装空调的。织锦有点儿纳闷,问爸爸是谁买的空调。爸爸说:“除了你哥,还有谁?”
织锦的心就暖暖的。当时,柳如意站在二楼过道里,看两个工人热火朝天地忙活,眼睛很红。织锦知道,她是在吃醋,因为罗锦程从没对她这么好过。织锦也觉得过意不去,隔天就买了套台湾“水草堂”的真丝裙子送她。柳如意虽然嘴上感激不尽,但毕竟不是她希望的那个人送的。织锦也替她难过,但是爱情的事,真的没办法。罗锦程的心长在他自己身上,她左右不了。
织锦蹑手蹑脚地进了家门,在玄关处换鞋,见何春生走也不是、进也不是地在门口尴尬着,就伸手拉了他一把,何春生就站在门内了。织锦从鞋柜里摸出一双罗锦程穿过的拖鞋扔给他,然后关了客厅的壁灯,拉着何春生上楼进了卧室。
她开灯,关了门,见何春生有些拘谨地站在那里,就拖了把椅子说:“坐吧。”
何春生坐下了。他这是第一次被织锦邀请进她的卧室。以前他对这间卧室充满了向往和好奇,却没胆量进来。他知道织锦的脾气,也知道织锦爱着的人是马小龙而非自己,更知道自己在织锦心里的样子,很可能是一块令她烦恼的头皮屑。
何春生低着头,眼睛有点儿疼——当他激动或是感伤时,眼睛就会莫名其妙地疼。他低着头,捏着自己的手指。织锦见何春生木木地坐在那里不吭声,就去墙边的小冰箱里掏了一罐饮料,打开了给他“冰过的,我记得你爱喝。”
何春生接过来喝了一口,打量着小冰箱“你屋里还放一个冰箱啊?”
织锦笑笑“是啊,有时候余阿姨给我榨了果汁,担心冰箱在楼下我懒得下去拿,就给我放到这里,有时候也放点儿我喜欢吃的水果。”
何春生笑“你可真懒。”说完就呆呆地坐在那里不说话。
织锦说:“你怎么没话了?”
何春生看着她笑了一下,说:“我觉得这不像真的。”
织锦明白他的意思。何春生虽然一直在追她,号称非她不娶,但这只是他的一个理想。就像一个不甘让外界知道自己平庸的人,要树立一个他永远也达不到的目标一样,他追她,只是为了让人觉得他何春生的心是比天高的。他一个职高毕业的收银员的追求对象是研究生毕业的跨国公司财务总监,... -->>
转眼夏天就用浓郁的颜色笼罩了城市。傍晚的街上,常见用透明塑料袋拎了啤酒和小海鲜回家的男人,他们散漫的脚步显示出内心的悠然和对人生的满足。织锦把车开得很慢,不想回家,又找不到地方可去。
一想到家里的柳如意,她就难受,为此她对哥哥也很有意见。你离婚就离吧,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没人拦着,可你不能把离婚后遗症留给家庭呀!
织锦最不能忍受的是柳如意摆出“我是一个穷人”的姿态。难道做穷人很光荣啊?这又不是文革时期。现在穷是种耻辱,是没能力的表现。
余阿姨不知私下里抱怨过多少次了,为了节约,柳如意总是把浓缩的“碟新清洁液”兑自来水。兑得那个多啊,简直快成自来水了。这还不算,她还把用完的塑料袋洗得干干净净的,塞在厨房的柜子里。鬼都不知道她攒这么些破袋子干什么!每每织锦要扔,她总是振振有词地说:“留着分装冰箱里的鱼啊、虾啊、肉啊。”织锦告诉她:“食品最好用专用食品袋装。”柳如意就说:“还不都是塑料袋吗!用这些塑料袋就不用买专用食品保鲜袋了,我娘家妈妈一直这么干。”活脱脱罗家能有今天的日子,全是靠她节约出来的样子。
织锦那个又好气又好笑啊!问她买食品保鲜袋才几个钱,她又是“碟新清洁液”又是自来水的,比食品专用保鲜袋成本高多了。
一次,她往洗发水里大肆兑水,被织锦看见了,忍无可忍,告诉柳如意不要兑那么多自来水。柳如意竟然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低声细语地说:“兑点儿自来水可以减少每次的用量,很节约。”
织锦像听天方夜谭,遂问她:“一瓶洗发水才几个钱?你犯得着这样省吗?”
柳如意的回答快得让织锦生气“我去商场看了,这洗发水要九十多元一瓶呢!”
织锦觉得快晕死了。尽管家里的日常用品和吃的都不用柳如意采购,可她照样对青菜、水果以及各种日常用品的价格了如指掌,甚至对附近几个菜市场的青菜差价也如数家珍。这让织锦又气又恨,觉得柳如意如果能把这份精明用对地方,肯定是做什么成什么。
可惜,柳如意的精明从来都用不对地方。
即使织锦说她一万遍,柳如意还是改不了,因为她非常信奉“日子是精打细算出来的”
织锦说她是标准的穷人理论,为更合理化地分配手中的寥寥工资,几乎耗尽了全部的脑汁,就是再计划再节省,也不能让区区千八百大元变身成倍啊。
织锦当然明白,柳如意这样表现自己的勤俭精神是另有目的的。她知道织锦一个月的薪水比她一年的工资还高,也知道公公婆婆的退休工资很厚实——厚实到可以质量很好地养活她和兜兜。但是,她当然不能辞掉工作,在家让婆家养活。因为她太了解这家人了,他们清高而骄傲,他们对弱者的同情不是毫无原则的,对那些下岗后挑三拣四宁肯在家吃低保也不肯做事的人充满了唾弃和鄙视。在他们离婚后,把她领回来继续做这个家的一员已很是宽容善良了,她当然不能明知人家讨厌什么自己偏要去做什么。虽然兜兜人见人爱,虽然她是人见人爱的兜兜的妈妈,但毕竟日子还长,做人的分寸总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是。
勤俭虽然是她的生活习惯,可谁愿意握着大把的钱继续过清贫的日子?她柳如意当然也不愿意。虽然不用动她分文工资,依然可以在这个家里活得很滋润,但她要让这家人明白,她是很惜福的,没忘本,随时做好准备从这个家里搬出去过清贫的日子,从而让婆婆和织锦对她生出无限悲悯的爱怜。这不,兜兜三岁多了,除了生他,她几乎没机会向他表达母爱,吃的、穿的、用的、玩的,统统都是织锦和婆婆操办的。她要做的,就是及时地表达谢意,以及教兜兜要像爱妈妈一样去爱姑姑和奶奶就可以了。
青岛的夏日傍晚总是红彤彤的,整个天空像一片被灯光照射的橘皮,落霞优美,诗情画意。织锦的心,不觉就有些微醉的伤感,想到了马小龙。
分手一个多月了,马小龙给她打过几次电话,她不想接,却狠不下心。其实只要马小龙一求她,或许她心一软,就又会和他好了,哪怕知道和好之后依然是没有结局的未来。
可是,打通电话的马小龙不说话,她也不说,两人都能听见彼此的呼吸,然后总是马小龙先挂断了电话,她落泪。她知道,因为爱,她已经把马小龙惯坏了。
织锦把车停在路边,翻看手机上的通讯录,想找个吃饭聊天的人。可是她昔日的女友们都很忙,有忙着做母亲的,有忙着拯救爱情的,有去赴约会的,只有她无耻地闲着,无耻地孤单着。
她觉得自己像个被扔出了群体的人,张望左右,每个群体都与她格格不入,每个群体都有充足的理由不接纳她。城市人离群体生活正越来越远,对别人的提防越来越严重,就连同僚之间,你除了知道他的名字以及职务之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年龄以及婚姻状况。
织锦郁郁地望着街上的车来人往,原来过分悠闲也是一种痛苦。
织锦打算去罗锦程的西餐厅混一个晚上。
罗锦程毕业后就分在了歌舞团,没上几天班就下了海,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家里人一直不知道他究竟做些什么贸易,不过几间办公室、一排电脑、几部电话,七八个员工都闲得要命,不是煲电话粥就是在电脑上玩游戏。为此,织锦曾好一阵担心,怕他的公司不知哪天就倒了。可是他的公司晃晃悠悠地开了七八年,虽然还是那副晃晃悠悠的德行,却见罗锦程买上了崭新的奥迪,新款手机一部接一部地换,随便掏一把他的口袋,都能掏出大把的票子和银行卡。
西餐厅叫“迷迭香”很暧昧的名字。地点选得僻静而幽雅,是本市文人雅士们的聚会场所。情侣也不少,失恋的更猖獗,而且大多是女的,都知道“迷迭香”的幕后老板又帅又有才情,她们总是把自己灌醉了,一边喝酒一边醉眼睥睨地喊:“罗老板,罗帅哥,来一曲回家吧”
织锦很难概括对“迷迭香”的印象——暧昧,糜烂,放浪而温暖。爱情像杂草一样在这里萌生又落叶,在这里归于沉寂。它就像爱情的生死场,生生死死,往复不绝。
车过街角,织锦便看到了“迷迭香”亮在街角的灯,昏暗但倔犟,像迷醉的眼。
织锦推门进去,里面很静,罗锦程正在吹回家,他最喜欢的曲子。据说很多女子曾经因为听了他吹的这首曲子而萌生了和他成家的念头,但除了金子。罗锦程不打算和任何人成家。
金子不想和他成家,她有自己的家,老公在澳大利亚,一年只回来一两次。她留在国内的唯一目的就是给十岁的儿子陪读,等他完成中文的基础教育后再出国。
罗锦程对她的迷恋和爱,人神共知。她不拒绝也不迎合,和他上床,不和他谈情说爱。她享受他制造的浪漫,却不容许他进入自己的生活。
也正是因为她,罗锦程在和柳如意结婚半个月后,彻底地离家出走了。据说结婚前罗锦程就和金子好了。罗锦程本不想和柳如意结婚,可是不仅柳如意不干,父母不干,金子也不干。金子说,他不结婚,她会有罪恶感。
那时,所有人都以为罗锦程的新欢一定是年轻漂亮妖精级别的人物。可等他们见过金子,都非常失望。金子不仅比柳如意年龄大,也没柳如意身材好。她总是淡淡地看人,眉眼之间流露出一抹倦怠,永远那么懒懒的,仿佛刚睡醒,脸上还留着昨夜的残春。
很多人不明白罗锦程怎么会这样疯狂地迷恋上既不是美女又不年轻的金子。织锦一度也不明白,也专门为此向罗锦程发问。罗锦程有些感伤地看着她,说:“织锦,你不懂。”
织锦问:“我不懂什么?我就知道她不仅没职业,还是别人的老婆,更是一个十岁男孩儿的母亲。”
罗锦程茫然地看着她,说:“织锦,有种女人会让你产生死的念头,和她一起死都是幸福。”
织锦觉得这种说法不可理喻。后来,她把这些话说给马小龙听。马小龙怪怪地笑了一下,说:“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漂亮固然重要,但风情比漂亮还重要。金子天生就是那种让男人一看就想要的女人。”
织锦听得发呆,半天才回过神,掐着马小龙的胳膊“看见金子时,你也有这念头?”
马小龙笑着逃开了,说:“我就想要你。”
那时,他们在辛家庄一带租了一套小房子,正好处在两人工作单位的中间地段。一到中午,两人就像偷吃大米的老鼠,怀着贼贼的幸福,迫不及待地跑去相会。
和马小龙分手后,每每车子经过辛家庄,织锦的心就一揪一揪地疼。想那几盆养在小屋阳台上的花,怕是早已蔫了吧。那几尾金鱼,怕是也死掉了吧。唉,回忆是种伤害,它像小刀,每回到过去一?,它就切一刀,刀刀直中要害。
织锦找了一张靠角落的桌子,点了蜡烛,托着腮,听罗锦程吹回家,觉得很有讽刺的意味——自己竟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吹完曲子,罗锦程穿过美女们的媚眼如丝,径直走到织锦桌边坐了,微笑着看了看她,问:“有什么不顺心的事?”
织锦摇了摇头,看着他,说:“哥,我怎么觉得自己一不小心成了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了呢?”
罗锦程很纨绔地说了一声:“切!”又说“是你脱离了社会。”
织锦像小时候听他讲故事一样看着他,等他的下文。罗锦程点了支香烟,歪着头乐了一下“织锦,别太清高了,不然你会很不快乐的。”
织锦不悦“别说我清高!这世道不比以前,说谁清高等于骂谁。谁能清高到不吃五谷杂粮?”
“你就不吃五谷杂粮。”罗锦程的情绪好像也不怎么好,瞥了瞥餐厅里的男男女女,自语似的说“其实你用不着因为答应了爸爸就真的嫁给何春生。”
织锦说:“别提他!对了,今晚你请我吃饭吧。”
“这还不好说!”罗锦程冲吧台打了一个响指“想吃什么,你告诉服务生。”
织锦知道他又要去忙了,也不答理他,自己叫了一客黑胡椒牛排,又叫了一杯鸡尾酒。菜还没上来,何春生的短信就来了。何春生很聪明,知道织锦不爱听他蹩脚的普通话,便很少打电话给她,有事总是发短信。
何春生说他下班了,问她有没有回家。
何春生在一家商场的超市部做收银组组长,每天要做的工作就是穿着旱冰鞋,握着一部对讲机,在一排收银台前滑来滑去,不断地为新来的实习生排解机器难题,为老收银员清理输入错误的款项。长期穿旱冰鞋锻炼得他的身体格外灵巧,像一只在春风中灵巧穿梭的燕子。有时织锦会在超市看见他,不知为什么,她常常觉得他娴熟的滑旱冰技巧有些卖弄的意味。那么,他卖弄给谁看呢?那些在收银机上埋头忙碌的女孩子?
织锦知道何春生想问她在哪里,又怕被她拒绝了没面子,便只好婉转一些,问她有没有回家。
织锦叹了口气,在手机上慢慢地回复他:“在外面吃饭。”
她不想告诉他具体地方,就他对她的那份痴情,肯定是会找过来的。她目前还没做好和他一起漫步街头的准备。
何春生又回了一个短信,说知道了,又叮嘱她早点儿回家。织锦回了两个字:“谢谢。”她觉得只能说这两个字,既不失礼貌,又制造了适当的距离感。
在很多时候,客气不是用来表达修养和礼貌的,是用来制造距离的。
织锦吃完牛排,就偎在椅子里看杂志。在罗锦程的餐厅里,音乐和满墙的时尚杂志是它的特色。饭后,顾客可以叫一小壶咖啡,懒懒地靠在椅子上翻看杂志,感觉舒适而安逸。
十点多了,妈妈打电话催她回去。织锦看一篇小说正上瘾,遂顺口说等会儿就走。妈妈带着责怪的味道低声说:“春生在家等了你一晚上。”
织锦突然觉得,好端端一个夜晚,就这么毁掉了。
她怏怏地收拾起了包,和罗锦程道了再见。
刚拉开车门,就听身后有人咳嗽了一声,很熟悉。她愣了一下,转身就看见咬着一支烟的马小龙,正直直地看着她,一声不响地走过来。因为父亲不待见马小龙,织锦经常带他来“迷迭香”罗锦程对马小龙评价一般,说他眼神游离而低垂,是个优柔寡断的主,和织锦的性格南辕北辙。罗锦程虽不喜欢马小龙,却并不干涉他们,只说“爱情的跟头,一定要亲自摔过才知道疼。别人提前预警,不仅是件出力不讨好的事,还会起到反作用力”
织锦知道他所有的缺点,可爱情这东西,总是让人没办法。
织锦下意识地站住了,半天才说了一个字:“你”马小龙扔了烟,用脚去碾烟蒂。织锦忽然觉得心慌,像毫无防备地一下子被洪水淹掉了一样,鼻子也开始慢慢地发酸,胀得要命。
马小龙说:“织锦,我想你。”
织锦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她开始低着头哭,趴在车身上无声地哭,瘦瘦的肩在月光下一抽一抽的,像一片剪纸。
有只夜蝉在树上叫了一声,声嘶力竭得像遭到了致命袭击。马小龙伸向她肩膀的手,便缩回去了。织锦只是哭,这辈子都没这样断肠地哭过。这一刻,她突然意识到,她竟是这样想念他的怀抱,像鱼想念水。
马小龙看着她,脚碾来碾去地踩着一片树叶。过了一会儿,他摸摸她的头发,喃喃地说:“织锦,我是爱你的,你知道。”
织锦拼命点头。她当然知道,她还知道自己爱他,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着他。她仰了头,用泪眼看着他说:“要不我们私奔吧,到另外一座城市。”
马小龙的眼睛灼灼地闪了一下,很快就黯淡下来“我不能那么自私,不能把我妈一个人扔下。”
这句话就像一盆水兜头泼过来,织锦心头那激情迸发的火,被毫无防备地浇灭了,还有侵蚀到骨子里的冷,一丝丝地往外冒。
她歪着头,看了一会儿马小龙,眼里的泪慢慢地没了。夜空清净得有些发冷。她笑了笑,把手包带子往肩上拉了拉,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了车子。她觉得自己可笑,可笑得令自己唾弃。
她以为马小龙是来求她与他继续相爱。可是,连马小龙自己都不知道来找她的目的是什么,好像只是暂时不能适应没有她的日子。织锦觉得他对自己的态度太含糊而暧昧了,没有最起码的责任感,像一场过家家的游戏,至于结局怎样,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那些在她心里奔跑着的希望,一不小心就落进了空洞无底的陷阱。
她打开车窗,探出头,慢慢地说:“马小龙”
马小龙从鼻子里“嗯”了一声,眼神期许。
织锦笑了一下“你真自私。”
马小龙的眼皮垂了下来。
织锦又笑“马小龙”
马小龙不应了,他只是向上抬了抬眼皮看着她。
织锦还是笑“我后悔了。这些年做些什么不好呢?居然花七年的时间去爱你这样一个没责任心的人!”
说完,车子就驶了出去。路灯把树的影子拉得又瘦又长,车开得很慢,她不必风驰电掣地逃跑,她要从容而高贵地离开他的视线,让他在经年之后回忆起她时,就会想起在清冷的夜里,她从容而冷漠地作别了爱情,再也不会回来了。
远远地,她看见有个影子在楼下徘徊,依稀看得出好像是何春生。
织锦在心里干干地笑了一下,眼泪就要出来了。也不知为什么,一想到要跟何春生举行婚礼,她就想笑。当然,那笑不是因为幸福与快乐,而是觉得有点儿凄凉的滑稽。
何春生看见了她红色的别克车,远远地迎过来,说:“这么晚回来,罗妈妈会担心的。”
织锦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说:“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
“我担心你嘛。”
说着,何春生就和她并了肩,往楼道里走。织锦用余光悄悄地看了他一眼。月光下,他的脸显得轮廓分外清晰,还好,不算太难看。后来,她想自己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是不是跟刚刚受过马小龙的刺激有关呢?
何春生感觉到了她的目光,很热络地迎了上来。织锦下意识地躲闪了一下。两人并肩使楼梯显得有些逼仄,何春生感觉到了这种摩肩接踵的别扭,识趣地放慢了脚步,歪着身子,示意织锦先上。织锦停下来,歪着头看他,浅浅地笑了一下,把手塞进何春生的掌心里。何春生愣了一下,像过电的瞬间,神情呆滞。
她把塞进何春生掌心里的手晃悠了一下,何春生才如梦方醒般雀跃起来。他竟然猛地弯腰,抱起织锦就往楼上冲。织锦被他唐突的举止吓得尖叫了一声。
很快,她就安静下来了,伏在何春生的肩上,眼睛潮潮的。
到了门口,何春生才把她放下来,他的脸上洋溢着兴奋。
何春生站在织锦身后,看她开门,心里五味杂陈。那个马小龙呢?去他妈的马小龙!何春生觉得,马小龙就像一枚生锈的钉子,钉在他的心尖尖上,一碰就疼得要命,他恨不能把他拔出来,放在火里熔掉了,让他蒸发了,方才解得心头之恨。
只有客厅里亮着一盏小壁灯,家里人都睡了。
家里的房子很大,是两层复式的。一楼是客厅和妈妈以及余阿姨的卧室,二楼有三间卧室,原本罗锦程住最靠东的一间,然后是织锦的卧室,剩下的那间屋子就成了杂物间。
自从柳如意和罗锦程离婚后,织锦就把杂物间收拾了一下,搬了进去。她和谁也没说换卧室的原因。其实倒也没什么,她实在是不愿意半夜里被柳如意的哭声弄醒。罗锦程和她结婚前,她因为罗锦程不和她结婚而哭;等她和罗锦程结婚了,她又为罗锦程不回家了而哭。她没完没了地哭。一开始,织锦还会去安慰安慰她。很快的,她就发现这种安慰毫无用处,反而更触动了柳如意内心的委屈,让她哭得更凶,除非她能把罗锦程给柳如意弄回来。可是,罗锦程是个大活人啊,不是没思维的物件,除非他自己愿意,没人能把他弄回柳如意的床上。柳如意旷日持久的哭声快把织锦的神经弄崩溃了,没辙,她只好搬到了杂物间。
这间房子并不是真正的杂物间,只是因为放了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被家里人叫成了杂物间而已,足有十八个平方,很是宽敞。杂物间里没空调,妈妈担心她热,就给罗锦程打了个电话。第二天,就有人敲门,织锦开的门,就见两个工人扛着大箱子,说是来装空调的。织锦有点儿纳闷,问爸爸是谁买的空调。爸爸说:“除了你哥,还有谁?”
织锦的心就暖暖的。当时,柳如意站在二楼过道里,看两个工人热火朝天地忙活,眼睛很红。织锦知道,她是在吃醋,因为罗锦程从没对她这么好过。织锦也觉得过意不去,隔天就买了套台湾“水草堂”的真丝裙子送她。柳如意虽然嘴上感激不尽,但毕竟不是她希望的那个人送的。织锦也替她难过,但是爱情的事,真的没办法。罗锦程的心长在他自己身上,她左右不了。
织锦蹑手蹑脚地进了家门,在玄关处换鞋,见何春生走也不是、进也不是地在门口尴尬着,就伸手拉了他一把,何春生就站在门内了。织锦从鞋柜里摸出一双罗锦程穿过的拖鞋扔给他,然后关了客厅的壁灯,拉着何春生上楼进了卧室。
她开灯,关了门,见何春生有些拘谨地站在那里,就拖了把椅子说:“坐吧。”
何春生坐下了。他这是第一次被织锦邀请进她的卧室。以前他对这间卧室充满了向往和好奇,却没胆量进来。他知道织锦的脾气,也知道织锦爱着的人是马小龙而非自己,更知道自己在织锦心里的样子,很可能是一块令她烦恼的头皮屑。
何春生低着头,眼睛有点儿疼——当他激动或是感伤时,眼睛就会莫名其妙地疼。他低着头,捏着自己的手指。织锦见何春生木木地坐在那里不吭声,就去墙边的小冰箱里掏了一罐饮料,打开了给他“冰过的,我记得你爱喝。”
何春生接过来喝了一口,打量着小冰箱“你屋里还放一个冰箱啊?”
织锦笑笑“是啊,有时候余阿姨给我榨了果汁,担心冰箱在楼下我懒得下去拿,就给我放到这里,有时候也放点儿我喜欢吃的水果。”
何春生笑“你可真懒。”说完就呆呆地坐在那里不说话。
织锦说:“你怎么没话了?”
何春生看着她笑了一下,说:“我觉得这不像真的。”
织锦明白他的意思。何春生虽然一直在追她,号称非她不娶,但这只是他的一个理想。就像一个不甘让外界知道自己平庸的人,要树立一个他永远也达不到的目标一样,他追她,只是为了让人觉得他何春生的心是比天高的。他一个职高毕业的收银员的追求对象是研究生毕业的跨国公司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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