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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说着吴晓竟睡着了,林星也没有生气。平时吴晓不仅自己话语简单,听林星谈一件事,他也只急着听最后的结果。而林星则比较喜欢叙述过程和表达细节,她觉得那才是谈话的乐趣所在。
这一夜就这么睡去了。无论如何,她毕竟还睡在自己爱人的身边,还能触到他的呼吸,听到他的翻动和梦呓。过去一切不求自来的东西,现在都变得那么珍贵,好像随时可能失去。天亮时她早早醒了,不敢叫醒吴晓,直到太阳投满了整个紫红色的窗帘,把屋里映照得五彩斑斓,她才弄醒他。她的动作轻柔细致,刻意表现出情欲的渴望,她很想让他感到满意,以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吴晓在她的抚弄下身体很快有了反应,他躺着享受了一会儿,然后却突然一骨碌爬起来,说:“我得起来了。”让林星都搞不清她是达到了目的还是一无所获。
林星让他起来,两人默默地穿衣、洗漱。她叠被子,吴晓就在厨房里热昨天或许是前天的剩饭,谁也没有说点什么。原先他们在一起时,林星总能主动挑起一些话题的,她的话题有意无意地,多是对他俩初识和初恋的种种情形的回忆。比如她喜欢拉着吴晓在一起列数她和他之间第一个印象最深刻的事情是什么。吴晓说是借钱,是他借她五十块钱付车费的那件事。而林星印象最深的是吴晓在京天娱乐城偷吃她的盒饭。“你是总老板的少爷怎么会连份职工的盒饭也要抢过来?”直到现在林星想起这件事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可吴晓像早忘了似的,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啊,我那天懒得下去吃了,让他们帮忙带个盒饭上来,后来一看领位台上放了一个盒饭,我还以为是他们给我带上来的呢。”
除了对过去的回忆,林星比较过瘾的另一个话题,是预测未来。往远了看,等他们都老了以后会是什么样子?还会在一起吗,还会像现在这样,一起做饭、一起上街、一起去酒吧吗?他们会有孩子吗?他们不指望孩子有多么孝顺,只要两人还能在一起就行。试想想,一种相濡以沫的厮守能日复一日地延续几十年,那是一个多么壮观多么感动人的情形啊。往近处说,马上就要降临的千年之交,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夜里二十四时,或者是二年一月一日凌晨零点,他们在哪儿,如何度过这个五十亿世界人民都不会睡觉的一刻?林星说,应该去中华世纪坛,那是专为庆典而造的。吴晓说:那是国家领导人去的地方,那天肯定戒严。林星又提了一个去处:长城,长城是中国的象征。可后来他们听说世界人民已经把长城当做了整个地球的象征,跨世纪那一天长城已经被外国人包了。吴晓说:还是去“天堂”酒吧得了,那天我们乐队肯定要在那里演出的。林星想:也好“天堂”是人类理想的象征,而且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晓的地方,是她的爱情圣地。在跨越千年的一瞬,在“天堂”里重听一遍吴晓的天堂之约,既象征了他们的开始,又象征了他们的归宿。就这么定了。
现在,两人之间诸如此类的话题越来越少了,也许是总说总说说得乏味了。她叠完被子又去帮吴晓热饭和往桌子上摆碗筷,吃饭时两人也只是吃饭。除了碗筷的叮当和嘴里的咀嚼,别无他言。
吃完了饭,已经十一点了,这一顿也不知算是早饭还是午饭。林星在厨房里洗碗,突然对吴晓说道:
“喂,昨天我见到你爸爸了。”
吴晓正把擦桌子的抹布拿进厨房,他一听这话当然一愣。
“你在哪儿见到的?”
“在潭柘寺,你爸大概信佛吧。”
“你们说话了吗?”
“说了,他让你回去。”
吴晓愣了一会儿,把抹布晾好,说:“要不,今天我回家看看他去”
林星几乎听不出他的口气是问号还是句号,是征求意见还是一个决定。她说:“你回去吧,我会照顾自己的。”
吴晓说:“我回去就是看看他,你干吗这么说?”
林星把手上的那只碗已经洗了又洗。她说:“你爸不会让你再回来了,他让我离开你。你爸是为你好,我毕竟有这个病,老是缠着你,也太自私了。”
吴晓站在她的身后,不知是在弄抹布还是在收拾什么东西,默默地不答一语。突然,他抱住了她,她一下子靠进他又宽又暖的胸膛上,心里飘浮的一切都在刹那间归了位。她转过身来,也抱住吴晓,只哽咽了一句:“吴晓我离不开你。”
吴晓终于没有回家去看他的父亲,林星一连几天既宽慰又揪心。吴晓和自己的家庭仍然保持了“私奔在外”的关系,固然是一个爱情的证明,但父子之情并不是林星可以掩灭的,林星也没有权力掩灭。后来她开始主动劝吴晓回家,刻意成全他的孝道。她一说让他回家他就警惕地看她,以为她口是心非,甚至是“引蛇出洞”然后好以哭和闹情绪来反攻倒算。其实吴晓就是真回了家她也是完全能够承受的。迟早的事。后来有一天艾丽突然送来一只皮箱交给吴晓,说是吴晓的爸爸让那位行政部的李总带过来的,里面全是给吴晓买的崭新的时髦衣服和日常用具,以及他一向爱吃的几样东西,唯独没有钱。吴晓拿到父亲送来的东西马上喜形于色,林星看得出来的。尤其是衣服。那些名牌的衣服、皮带和鞋,大概每件都价值不菲。林星看着他对着镜子试个没完,在一边有百感而无一言。她真想把那堆“糖衣炮弹”全都扔出去。可她知道吴晓对吃无所谓,就喜欢穿。他已经很漂亮了可还是没完没了地打扮,像女人似的对衣服永远喜新厌旧。林星真想对这些不怀好意的“物质引诱”发泄几句鄙夷,可又张不开口。因为在他们共同生活的这半年中,吴晓是给她买过几件衣服的,自己却一件没买。林星至此才得以反省,没张罗着给吴晓买衣服是一项大大的失策,可吴晓喜欢的都是名牌,他们的那点钱,又能买什么!
从那以后,隔几天艾丽就受那位李总的委托,把吴晓父亲对儿子的一些“物质关怀”送过来。这一下林星才把形势进一步看明白了。吴长天的做法,既是对儿子的感情拉拢,又是对林星的“精神冷战”
周日这天傍晚,林星在医院做完透析,回家时看到吴晓又要出门,厨房里也没有做饭。她疑心地问你去哪里,吴晓说电视台不是一直要给我们拍个mtv吗,今天我们请节目部的头头儿吃个饭。今天晚上你自己上街随便吃点吧,家里什么也没有了。林星没有多问。吴晓一走她也上了街,她上街并没有去“随便吃点什么”而是伸手拦了一辆夏利出租车,悄悄尾随在刚刚载了吴晓的一辆黄色“面的”的后面。
因为是周日,黄昏时的马路上,车流不大。她上车就付了司机五十元钱,请他跟定前方的黄色“面的”夏利追踪“面的”速度上当然有些优势,一直跟到国际俱乐部酒店,居然没被甩了梢。
天色已暗,路灯燃起。她看见吴晓下了车,匆匆走进酒店,便也跟了进去,紧随他的背影穿过富丽堂皇的大堂,一直走到拐角的一个装饰古老的美式酒吧。她没有跟他走进去,而是沿着那酒吧一侧的落地玻璃格窗继续向前走,透过玻璃格窗她看到在那空荡荡的酒吧里,孤零零地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她看见吴晓走进去,那人就站起来,两人默默无语。接着那人用宽大的肩膀拥抱了她的吴晓。
那个人不是什么电视台节目部的头头儿,而是他的父亲!
父子秘密相见的一幕,让林星身心俱焚,她几乎要掉下眼泪,不是为了吴晓,而是为了自己。那场面仿佛已经预示了自己今后注定是个被抛弃的角色。她必须让他们父子团聚,否则在这场与吴长天的冷战中,失败的肯定是她自己。
她一个人走出国际俱乐部酒店的大门,有点形单影只。这晚上她没吃任何东西,也没有一点饥饿感。很晚的时候吴晓回来了。她帮他倒冷饮挂衣服,既没有提起国际俱乐部饭店的情景,也没故意问起电视台和mtv。上床以后,熄灯之前,她刚想说吴晓咱俩得谈谈,吴晓自己先开了口。
“过两天,是我爸生日,我想我该回家看看。”
吴晓自己先提出来了,让林星多少有点被动和狼狈。她马上明确表示:“好啊,你应该回去。”停一下又进一步主动表示“咱们明天去买个生日礼物吧,送给你爸爸。可以用咱们俩的名义送。”说完,她又加上一句“你爸要是不高兴,就用你一个人的名义送,也行。”
她说这话的语气是很温和的,很事务性的,完全没有恶意和情绪。吴晓显然也很高兴,他问:
“咱们送什么呀?”
林星注意到,只要她心平气和地与他谈到他父亲,吴晓脸上必定是有光彩的,情绪必定是兴奋的,话也显得多和主动。她是渐渐才看出这一点的,渐渐才知道他其实是想念父亲的。她心里有几分失落,有几分烦乱,但她还是理性地问:
“你爸喜欢什么?”
他们躺在床上商量送什么生日礼物,商量了半天没有结果。林星主张送点补品,补品最能体现儿女的孝心。可吴晓说给他爸爸送补品的人太多了,他们家的补品一堆一堆的都处理不完。林星说那就送鲜花吧,中老年人都是喜欢花的。吴晓又反对:我们住的京西别墅常有专门的花工来,盆花、插花、地栽花,什么都有。林星说看来有一点权势地位的人一切都应有尽有了,你说你爸到底还缺什么?
吴晓朝天叹口气:“我也不知道他还缺什么。”
林星支起身子,居高临下地看着吴晓,说:“我知道你爸还缺什么,他缺少别人对他的感情。他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他最怕的就是失去你,所以他才这么恨我。”
吴晓说:“我爸才没那么儿女情长呢,他是个重事业的人,对我还不如对他的部下好呢,他和他们都很有感情。我在他心目中就是个小孩儿。”
林星说:“我不否认上级与下级也能建立很深厚的同志感情,但是上下级之间毕竟包含了很多利害关系,有时候让人看不清楚真假。父亲和儿子就不一样,你爸爱你是天生的。而且越老越在乎你。”
林星当然也怀疑自己说这种促进父子感情的话是否出于真心和本意。她作为真心爱吴晓的人,其实只是觉得自己应该如此说,应该有这样的态度而已。
关于生日礼物的探讨,一直持续到吴晓父亲生日当天的下午,最后终于由林星决定,买一件真丝的睡衣。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那么,儿子就是爸爸的小睡衣吧,反正都是那种贴身暖心的意思。下午四点多钟,吴晓就带上这件礼物往京西别墅去了。他一走林星就显得很无聊,一个人坐在窗前的斜阳下,猜想着他今天晚上会不会回来,因为吴晓走时林星说过让他陪他爸住几天的。但吴晓假如真不回来了,林星也许该睡不着觉了,她还从未一个人在这间屋子里睡过。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bp机响了,明明知道不可能,可她还是满心希望是吴晓呼她。可惜不是,吴晓此时大概已经走进他父亲那间华丽的客厅了。现在呼她的,原来是那位她一直回避的吉海小伙子夏卫华。
这次她回了电话。
在电话里她才知道夏卫华已经到了北京。他已经拿到了前往芝加哥的单程机票,是来北京转机的,最多只能停留五个小时。晚上十点钟就要登机离境。她在电话里听不出夏卫华的语调是平静还是激动,他说他没想到她还能回电话,说他走以前无论如何要见见她。
正好吴晓不在。与夏卫华毕竟相识一场,不能拒绝朋友的告别。她于是坐出租车赶往机场。半年不见,夏卫华显得更成熟了,穿着新的衣服,也有那么一点意气风发。他见到她的第一句话就是:“跟我走吧!”林星就笑笑,说:“好啊,有我的机票吗?”夏卫华说:“你等着我,我会很快回来接你的。”林星说:“算了吧,我可受不了天天吃‘麦当劳’。”夏卫华认真地说明着:“在美国有很多中餐馆的,唐人街里什么都买得到。”林星见他认真,就说:“你知道吗,我现在有病呢。”
夏卫华一愣,他沉着脸听完林星对自己病情的略带夸大的描述,然后说:“那我就更不放心你了,你一个人在这儿谁能照顾你呢?”
林星有点感动,想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她说:“你放心走吧,我有人照顾。”
“谁?”
“我男朋友。”
“男朋友?”夏卫华半信半疑地冷笑一下“总不会是那个吴晓吧。”
林星也笑笑,说:“就是他。”
夏卫华有点惊讶,也有点嘲讽:“他能照顾你?”
林星也搞不清夏卫华这样说是出于对豪门子弟的偏见还是对吴晓个人的醋意,她半开玩笑地用手点点他,警告道:“你可别说他坏话。”
夏卫华张开两手做投降状:“好好好,我不说他,就算看在他爸爸的面子上吧,我很佩服他爸爸的。你知道吗,上半年我们集团的长天实业股份公司的股市差点完了,是他爸爸进场护盘,一下子把天又翻过来了。长天实业不但没死,我们集团两个月内还净赚了七八个亿。全集团没有不服的。当然也有人说,这个神话全是吴晓他爸爸自己制造的,是他自己坐了一回狠庄,把成千上万散户全套进去了。不过,即使是这样,至少也说明他爸爸有这个本事,有这个气魄,把那么多人杀得片甲不留,自己还没露声色。”
这场股海恶战,在林星耳朵里当然并不陌生,刘文庆就是在这场恶战中沉下去的一只小船。但她搞不懂这些商海风云的是非曲直,无法呼应夏卫华的赞叹。只有当夏卫华接下来问她对长天集团的那份调查采访发表了没有的时候,她才得以答道:“还没有呢,因为我还摸不准对吴长天这个社会主义的老板,到底该怎么评价。”
夏卫华当然不会懂得她的惶惑,先是不解地问:“你不是采访了很多人吗?”继而恍然大悟“噢,是不是觉得快成一家人了就不便再大肆吹捧了?那有什么,举贤不避亲嘛。”
自听到林星与吴晓真的交了朋友之后,夏卫华言语的口气就多少带了些讥诮,讥诮中当然又有几分的妒意,林星看得出来的。他们在机场候机楼的一面巨形落地窗下站着聊了半个多小时,分手时夏卫华依然表示了希望保持联系,希望他还有机会的心情。他告诉林星自从他开始办理去美国留学的手续后,就恨不得立即登上飞机,但如今走到了机舱的门口,却发现值得留恋的东西实在太多。特别是你,他说:作为我唯一喜欢过的女孩,你是让我最想留下来的原因。
她知道夏卫华此言是真情实意的,但他并不是吴晓那种冲动的人,接下来当然不会发生任何不计后果的浪漫故事。他们很正常地分了手,互相说了祝福的话,相约再见也都知道也许永远不会再见了。
她离开机场,直接回了家。在她家的门口,站着一个男的。天已经黑了,她从那一头披肩的长发上,认出那人是吴晓乐队里的键盘手。那键盘手一见她便先开口:“哟,吴晓没跟你在一块儿吗?”
“没有,他去他爸爸那儿了。”
“你和他你们还在一块儿吗?”
林星差一点没听懂这话的意思,愣了半天才明白这年头男的和女的时聚时散已是最常见的事。她点头说:“还在一块儿。你找他有事?”
“我们不是要拍mtv吗,今天晚上电视台的人来,要听听。可我们到现在也没找到吴晓呢,呼他也不回,大家都急坏了。你知道他爸爸那儿的电话吗?”
林星摇头:“我不知道。”
那键盘手又问她知道不知道吴晓爸爸公司的电话,林星又摇头。自从她和吴晓在一起生活以后,长天公司她就再也没有去过。键盘手一脸焦灼地走了,嘱咐她吴晓要回来一定叫他赶过去,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林星也知道这对吴晓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她无法找到他,爱莫能助。她走进家门还听到吴晓挂在床头的裤子里,发出bp机的鸣叫声——他换裤子把bp机忘在家里了。林星突然想到了艾丽和阿欣,她们知道吴晓父亲手下那位李总的电话,找到那姓李的大概就可以找到吴长天,就可以找到吴晓了。她于是跑到外面公用电话去呼艾丽和阿欣,呼了三遍不见回音。她站在公用电话的书报亭外,眼睛下意识地盯着那一片花花绿绿的书刊封面,心里犹豫着要不要亲自去一趟那个正在进行着奢华寿宴的京西别墅。
京西别墅的寿宴此时刚刚结束。儿子吴晓在自己的房间里给他的那些狐朋狗友打了一通电话,就跑出来说要去和电视台的人谈什么mtv的事,匆匆忙忙和专程前来祝寿的梅叔叔告了别,坐了李大功替他安排的车子,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吴长天没有多问,他想,不管怎么说,这个生日也算一举多得:儿子就此归来;父子之间的龃龉就此化解;几个多年来一直追随左右的老部下在一起轻松地聚一聚,对集团未来的发展,做了集体展望;而梅启良的临幸,又使整个儿晚上的务虚气氛中,得以加进了一些务实的话题。
梅启良是祝寿者中最后一个到的,他一看到吴晓,就悄悄附在吴长天的耳边,笑着说:“怎么,跟儿子和好啦?”吴长天也笑笑,几分安慰,几分尴尬,自嘲地说道:“我这个人,能带千军万马,管不了自己的儿子,教子无方啊。过几天我让他给梅珊认错去。哎,今天怎么没叫梅珊一起来,她不是还在北京吗?”
梅启良淡淡地摇了下头,不做回答。这副表情,吴长天是看得懂的,那意思是这还不明白吗。吴长天也清楚,梅珊要是来了,万一吴晓不懂事再冷淡于她,两个大人岂不都没了面子。于是他也不再多说,转个弯把话题引到寿宴的菜品上去了。
作为长天集团总裁的五十大寿,今天宴会上的派头远不像外人想象的那么奢华。除了头道的红烧鱼翅是从京天娱乐城调过来压席的之外,其余都是京西别墅的一位小厨师做的家常菜。大家喝了一点白酒,都没过量。饭后,几个老部下告辞走了,吴长天只留下郑百祥,让他陪着梅启良,和据说是李大功从下属单位请来的两位年轻女同志跳了跳三步四步。那两个女孩儿吴长天似曾见过,细一端详,则完全不熟。两人都生得人面桃花,顾盼之间百媚顿生。她们由李大功介绍,分别陪郑百祥和梅启良跳了几支曲子。陪梅启良跳的那个女孩他忘了叫什么名字,穿了一身黑衣黑裙,让吴长天觉得有些丧气。尽管他知道这些年女人的服饰似乎进入了一个尚黑的时代,但在吴长天看来,黑色无论怎样都给人一种死亡的隐示,颇不吉利。陪郑百祥跳舞的女孩儿则穿了一身时装化的中式外套,眉毛嘴唇画得也有点像古代的仕女,可人名却反其道而行之,取了洋文:艾丽,与服饰打扮驴唇不对马嘴。吴长天知道自己现在反正是看不懂这些年轻人了。
他最熟悉的,还是梅启良这些人。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对梅启良工作上的脾气和生活中的爱好,都是了如指掌的。甚至他爱吃哪几道菜,爱喝哪几种酒,也可一一道来。跳舞,是梅启良从不隐讳的一大爱好。梅家祖上,在当年上海的十里洋场,也算是个有名有姓的民族工业家。梅启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虽未经历旧时代的西学教育、欧风陶冶,但毕竟世家出身,对吃西餐、打网球、跳交谊舞之类的海派嗜好,样样皆通。现在,也许是年龄渐长的缘故,几圈舞跳下来,他的额上就有了些微汗,嘴上也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了。吴长天见状,便示意停了音乐,然后和郑百祥一起请他到书房去喝茶。李大功则领着那两个姑娘到楼后的游泳池去游泳。他们一走,楼里静下来。主宾三人,喝着刚刚泡起的一壶当年的碧螺春,开始了书房里的话题。
着说着吴晓竟睡着了,林星也没有生气。平时吴晓不仅自己话语简单,听林星谈一件事,他也只急着听最后的结果。而林星则比较喜欢叙述过程和表达细节,她觉得那才是谈话的乐趣所在。
这一夜就这么睡去了。无论如何,她毕竟还睡在自己爱人的身边,还能触到他的呼吸,听到他的翻动和梦呓。过去一切不求自来的东西,现在都变得那么珍贵,好像随时可能失去。天亮时她早早醒了,不敢叫醒吴晓,直到太阳投满了整个紫红色的窗帘,把屋里映照得五彩斑斓,她才弄醒他。她的动作轻柔细致,刻意表现出情欲的渴望,她很想让他感到满意,以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吴晓在她的抚弄下身体很快有了反应,他躺着享受了一会儿,然后却突然一骨碌爬起来,说:“我得起来了。”让林星都搞不清她是达到了目的还是一无所获。
林星让他起来,两人默默地穿衣、洗漱。她叠被子,吴晓就在厨房里热昨天或许是前天的剩饭,谁也没有说点什么。原先他们在一起时,林星总能主动挑起一些话题的,她的话题有意无意地,多是对他俩初识和初恋的种种情形的回忆。比如她喜欢拉着吴晓在一起列数她和他之间第一个印象最深刻的事情是什么。吴晓说是借钱,是他借她五十块钱付车费的那件事。而林星印象最深的是吴晓在京天娱乐城偷吃她的盒饭。“你是总老板的少爷怎么会连份职工的盒饭也要抢过来?”直到现在林星想起这件事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可吴晓像早忘了似的,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啊,我那天懒得下去吃了,让他们帮忙带个盒饭上来,后来一看领位台上放了一个盒饭,我还以为是他们给我带上来的呢。”
除了对过去的回忆,林星比较过瘾的另一个话题,是预测未来。往远了看,等他们都老了以后会是什么样子?还会在一起吗,还会像现在这样,一起做饭、一起上街、一起去酒吧吗?他们会有孩子吗?他们不指望孩子有多么孝顺,只要两人还能在一起就行。试想想,一种相濡以沫的厮守能日复一日地延续几十年,那是一个多么壮观多么感动人的情形啊。往近处说,马上就要降临的千年之交,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夜里二十四时,或者是二年一月一日凌晨零点,他们在哪儿,如何度过这个五十亿世界人民都不会睡觉的一刻?林星说,应该去中华世纪坛,那是专为庆典而造的。吴晓说:那是国家领导人去的地方,那天肯定戒严。林星又提了一个去处:长城,长城是中国的象征。可后来他们听说世界人民已经把长城当做了整个地球的象征,跨世纪那一天长城已经被外国人包了。吴晓说:还是去“天堂”酒吧得了,那天我们乐队肯定要在那里演出的。林星想:也好“天堂”是人类理想的象征,而且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晓的地方,是她的爱情圣地。在跨越千年的一瞬,在“天堂”里重听一遍吴晓的天堂之约,既象征了他们的开始,又象征了他们的归宿。就这么定了。
现在,两人之间诸如此类的话题越来越少了,也许是总说总说说得乏味了。她叠完被子又去帮吴晓热饭和往桌子上摆碗筷,吃饭时两人也只是吃饭。除了碗筷的叮当和嘴里的咀嚼,别无他言。
吃完了饭,已经十一点了,这一顿也不知算是早饭还是午饭。林星在厨房里洗碗,突然对吴晓说道:
“喂,昨天我见到你爸爸了。”
吴晓正把擦桌子的抹布拿进厨房,他一听这话当然一愣。
“你在哪儿见到的?”
“在潭柘寺,你爸大概信佛吧。”
“你们说话了吗?”
“说了,他让你回去。”
吴晓愣了一会儿,把抹布晾好,说:“要不,今天我回家看看他去”
林星几乎听不出他的口气是问号还是句号,是征求意见还是一个决定。她说:“你回去吧,我会照顾自己的。”
吴晓说:“我回去就是看看他,你干吗这么说?”
林星把手上的那只碗已经洗了又洗。她说:“你爸不会让你再回来了,他让我离开你。你爸是为你好,我毕竟有这个病,老是缠着你,也太自私了。”
吴晓站在她的身后,不知是在弄抹布还是在收拾什么东西,默默地不答一语。突然,他抱住了她,她一下子靠进他又宽又暖的胸膛上,心里飘浮的一切都在刹那间归了位。她转过身来,也抱住吴晓,只哽咽了一句:“吴晓我离不开你。”
吴晓终于没有回家去看他的父亲,林星一连几天既宽慰又揪心。吴晓和自己的家庭仍然保持了“私奔在外”的关系,固然是一个爱情的证明,但父子之情并不是林星可以掩灭的,林星也没有权力掩灭。后来她开始主动劝吴晓回家,刻意成全他的孝道。她一说让他回家他就警惕地看她,以为她口是心非,甚至是“引蛇出洞”然后好以哭和闹情绪来反攻倒算。其实吴晓就是真回了家她也是完全能够承受的。迟早的事。后来有一天艾丽突然送来一只皮箱交给吴晓,说是吴晓的爸爸让那位行政部的李总带过来的,里面全是给吴晓买的崭新的时髦衣服和日常用具,以及他一向爱吃的几样东西,唯独没有钱。吴晓拿到父亲送来的东西马上喜形于色,林星看得出来的。尤其是衣服。那些名牌的衣服、皮带和鞋,大概每件都价值不菲。林星看着他对着镜子试个没完,在一边有百感而无一言。她真想把那堆“糖衣炮弹”全都扔出去。可她知道吴晓对吃无所谓,就喜欢穿。他已经很漂亮了可还是没完没了地打扮,像女人似的对衣服永远喜新厌旧。林星真想对这些不怀好意的“物质引诱”发泄几句鄙夷,可又张不开口。因为在他们共同生活的这半年中,吴晓是给她买过几件衣服的,自己却一件没买。林星至此才得以反省,没张罗着给吴晓买衣服是一项大大的失策,可吴晓喜欢的都是名牌,他们的那点钱,又能买什么!
从那以后,隔几天艾丽就受那位李总的委托,把吴晓父亲对儿子的一些“物质关怀”送过来。这一下林星才把形势进一步看明白了。吴长天的做法,既是对儿子的感情拉拢,又是对林星的“精神冷战”
周日这天傍晚,林星在医院做完透析,回家时看到吴晓又要出门,厨房里也没有做饭。她疑心地问你去哪里,吴晓说电视台不是一直要给我们拍个mtv吗,今天我们请节目部的头头儿吃个饭。今天晚上你自己上街随便吃点吧,家里什么也没有了。林星没有多问。吴晓一走她也上了街,她上街并没有去“随便吃点什么”而是伸手拦了一辆夏利出租车,悄悄尾随在刚刚载了吴晓的一辆黄色“面的”的后面。
因为是周日,黄昏时的马路上,车流不大。她上车就付了司机五十元钱,请他跟定前方的黄色“面的”夏利追踪“面的”速度上当然有些优势,一直跟到国际俱乐部酒店,居然没被甩了梢。
天色已暗,路灯燃起。她看见吴晓下了车,匆匆走进酒店,便也跟了进去,紧随他的背影穿过富丽堂皇的大堂,一直走到拐角的一个装饰古老的美式酒吧。她没有跟他走进去,而是沿着那酒吧一侧的落地玻璃格窗继续向前走,透过玻璃格窗她看到在那空荡荡的酒吧里,孤零零地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她看见吴晓走进去,那人就站起来,两人默默无语。接着那人用宽大的肩膀拥抱了她的吴晓。
那个人不是什么电视台节目部的头头儿,而是他的父亲!
父子秘密相见的一幕,让林星身心俱焚,她几乎要掉下眼泪,不是为了吴晓,而是为了自己。那场面仿佛已经预示了自己今后注定是个被抛弃的角色。她必须让他们父子团聚,否则在这场与吴长天的冷战中,失败的肯定是她自己。
她一个人走出国际俱乐部酒店的大门,有点形单影只。这晚上她没吃任何东西,也没有一点饥饿感。很晚的时候吴晓回来了。她帮他倒冷饮挂衣服,既没有提起国际俱乐部饭店的情景,也没故意问起电视台和mtv。上床以后,熄灯之前,她刚想说吴晓咱俩得谈谈,吴晓自己先开了口。
“过两天,是我爸生日,我想我该回家看看。”
吴晓自己先提出来了,让林星多少有点被动和狼狈。她马上明确表示:“好啊,你应该回去。”停一下又进一步主动表示“咱们明天去买个生日礼物吧,送给你爸爸。可以用咱们俩的名义送。”说完,她又加上一句“你爸要是不高兴,就用你一个人的名义送,也行。”
她说这话的语气是很温和的,很事务性的,完全没有恶意和情绪。吴晓显然也很高兴,他问:
“咱们送什么呀?”
林星注意到,只要她心平气和地与他谈到他父亲,吴晓脸上必定是有光彩的,情绪必定是兴奋的,话也显得多和主动。她是渐渐才看出这一点的,渐渐才知道他其实是想念父亲的。她心里有几分失落,有几分烦乱,但她还是理性地问:
“你爸喜欢什么?”
他们躺在床上商量送什么生日礼物,商量了半天没有结果。林星主张送点补品,补品最能体现儿女的孝心。可吴晓说给他爸爸送补品的人太多了,他们家的补品一堆一堆的都处理不完。林星说那就送鲜花吧,中老年人都是喜欢花的。吴晓又反对:我们住的京西别墅常有专门的花工来,盆花、插花、地栽花,什么都有。林星说看来有一点权势地位的人一切都应有尽有了,你说你爸到底还缺什么?
吴晓朝天叹口气:“我也不知道他还缺什么。”
林星支起身子,居高临下地看着吴晓,说:“我知道你爸还缺什么,他缺少别人对他的感情。他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他最怕的就是失去你,所以他才这么恨我。”
吴晓说:“我爸才没那么儿女情长呢,他是个重事业的人,对我还不如对他的部下好呢,他和他们都很有感情。我在他心目中就是个小孩儿。”
林星说:“我不否认上级与下级也能建立很深厚的同志感情,但是上下级之间毕竟包含了很多利害关系,有时候让人看不清楚真假。父亲和儿子就不一样,你爸爱你是天生的。而且越老越在乎你。”
林星当然也怀疑自己说这种促进父子感情的话是否出于真心和本意。她作为真心爱吴晓的人,其实只是觉得自己应该如此说,应该有这样的态度而已。
关于生日礼物的探讨,一直持续到吴晓父亲生日当天的下午,最后终于由林星决定,买一件真丝的睡衣。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那么,儿子就是爸爸的小睡衣吧,反正都是那种贴身暖心的意思。下午四点多钟,吴晓就带上这件礼物往京西别墅去了。他一走林星就显得很无聊,一个人坐在窗前的斜阳下,猜想着他今天晚上会不会回来,因为吴晓走时林星说过让他陪他爸住几天的。但吴晓假如真不回来了,林星也许该睡不着觉了,她还从未一个人在这间屋子里睡过。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bp机响了,明明知道不可能,可她还是满心希望是吴晓呼她。可惜不是,吴晓此时大概已经走进他父亲那间华丽的客厅了。现在呼她的,原来是那位她一直回避的吉海小伙子夏卫华。
这次她回了电话。
在电话里她才知道夏卫华已经到了北京。他已经拿到了前往芝加哥的单程机票,是来北京转机的,最多只能停留五个小时。晚上十点钟就要登机离境。她在电话里听不出夏卫华的语调是平静还是激动,他说他没想到她还能回电话,说他走以前无论如何要见见她。
正好吴晓不在。与夏卫华毕竟相识一场,不能拒绝朋友的告别。她于是坐出租车赶往机场。半年不见,夏卫华显得更成熟了,穿着新的衣服,也有那么一点意气风发。他见到她的第一句话就是:“跟我走吧!”林星就笑笑,说:“好啊,有我的机票吗?”夏卫华说:“你等着我,我会很快回来接你的。”林星说:“算了吧,我可受不了天天吃‘麦当劳’。”夏卫华认真地说明着:“在美国有很多中餐馆的,唐人街里什么都买得到。”林星见他认真,就说:“你知道吗,我现在有病呢。”
夏卫华一愣,他沉着脸听完林星对自己病情的略带夸大的描述,然后说:“那我就更不放心你了,你一个人在这儿谁能照顾你呢?”
林星有点感动,想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她说:“你放心走吧,我有人照顾。”
“谁?”
“我男朋友。”
“男朋友?”夏卫华半信半疑地冷笑一下“总不会是那个吴晓吧。”
林星也笑笑,说:“就是他。”
夏卫华有点惊讶,也有点嘲讽:“他能照顾你?”
林星也搞不清夏卫华这样说是出于对豪门子弟的偏见还是对吴晓个人的醋意,她半开玩笑地用手点点他,警告道:“你可别说他坏话。”
夏卫华张开两手做投降状:“好好好,我不说他,就算看在他爸爸的面子上吧,我很佩服他爸爸的。你知道吗,上半年我们集团的长天实业股份公司的股市差点完了,是他爸爸进场护盘,一下子把天又翻过来了。长天实业不但没死,我们集团两个月内还净赚了七八个亿。全集团没有不服的。当然也有人说,这个神话全是吴晓他爸爸自己制造的,是他自己坐了一回狠庄,把成千上万散户全套进去了。不过,即使是这样,至少也说明他爸爸有这个本事,有这个气魄,把那么多人杀得片甲不留,自己还没露声色。”
这场股海恶战,在林星耳朵里当然并不陌生,刘文庆就是在这场恶战中沉下去的一只小船。但她搞不懂这些商海风云的是非曲直,无法呼应夏卫华的赞叹。只有当夏卫华接下来问她对长天集团的那份调查采访发表了没有的时候,她才得以答道:“还没有呢,因为我还摸不准对吴长天这个社会主义的老板,到底该怎么评价。”
夏卫华当然不会懂得她的惶惑,先是不解地问:“你不是采访了很多人吗?”继而恍然大悟“噢,是不是觉得快成一家人了就不便再大肆吹捧了?那有什么,举贤不避亲嘛。”
自听到林星与吴晓真的交了朋友之后,夏卫华言语的口气就多少带了些讥诮,讥诮中当然又有几分的妒意,林星看得出来的。他们在机场候机楼的一面巨形落地窗下站着聊了半个多小时,分手时夏卫华依然表示了希望保持联系,希望他还有机会的心情。他告诉林星自从他开始办理去美国留学的手续后,就恨不得立即登上飞机,但如今走到了机舱的门口,却发现值得留恋的东西实在太多。特别是你,他说:作为我唯一喜欢过的女孩,你是让我最想留下来的原因。
她知道夏卫华此言是真情实意的,但他并不是吴晓那种冲动的人,接下来当然不会发生任何不计后果的浪漫故事。他们很正常地分了手,互相说了祝福的话,相约再见也都知道也许永远不会再见了。
她离开机场,直接回了家。在她家的门口,站着一个男的。天已经黑了,她从那一头披肩的长发上,认出那人是吴晓乐队里的键盘手。那键盘手一见她便先开口:“哟,吴晓没跟你在一块儿吗?”
“没有,他去他爸爸那儿了。”
“你和他你们还在一块儿吗?”
林星差一点没听懂这话的意思,愣了半天才明白这年头男的和女的时聚时散已是最常见的事。她点头说:“还在一块儿。你找他有事?”
“我们不是要拍mtv吗,今天晚上电视台的人来,要听听。可我们到现在也没找到吴晓呢,呼他也不回,大家都急坏了。你知道他爸爸那儿的电话吗?”
林星摇头:“我不知道。”
那键盘手又问她知道不知道吴晓爸爸公司的电话,林星又摇头。自从她和吴晓在一起生活以后,长天公司她就再也没有去过。键盘手一脸焦灼地走了,嘱咐她吴晓要回来一定叫他赶过去,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林星也知道这对吴晓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她无法找到他,爱莫能助。她走进家门还听到吴晓挂在床头的裤子里,发出bp机的鸣叫声——他换裤子把bp机忘在家里了。林星突然想到了艾丽和阿欣,她们知道吴晓父亲手下那位李总的电话,找到那姓李的大概就可以找到吴长天,就可以找到吴晓了。她于是跑到外面公用电话去呼艾丽和阿欣,呼了三遍不见回音。她站在公用电话的书报亭外,眼睛下意识地盯着那一片花花绿绿的书刊封面,心里犹豫着要不要亲自去一趟那个正在进行着奢华寿宴的京西别墅。
京西别墅的寿宴此时刚刚结束。儿子吴晓在自己的房间里给他的那些狐朋狗友打了一通电话,就跑出来说要去和电视台的人谈什么mtv的事,匆匆忙忙和专程前来祝寿的梅叔叔告了别,坐了李大功替他安排的车子,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吴长天没有多问,他想,不管怎么说,这个生日也算一举多得:儿子就此归来;父子之间的龃龉就此化解;几个多年来一直追随左右的老部下在一起轻松地聚一聚,对集团未来的发展,做了集体展望;而梅启良的临幸,又使整个儿晚上的务虚气氛中,得以加进了一些务实的话题。
梅启良是祝寿者中最后一个到的,他一看到吴晓,就悄悄附在吴长天的耳边,笑着说:“怎么,跟儿子和好啦?”吴长天也笑笑,几分安慰,几分尴尬,自嘲地说道:“我这个人,能带千军万马,管不了自己的儿子,教子无方啊。过几天我让他给梅珊认错去。哎,今天怎么没叫梅珊一起来,她不是还在北京吗?”
梅启良淡淡地摇了下头,不做回答。这副表情,吴长天是看得懂的,那意思是这还不明白吗。吴长天也清楚,梅珊要是来了,万一吴晓不懂事再冷淡于她,两个大人岂不都没了面子。于是他也不再多说,转个弯把话题引到寿宴的菜品上去了。
作为长天集团总裁的五十大寿,今天宴会上的派头远不像外人想象的那么奢华。除了头道的红烧鱼翅是从京天娱乐城调过来压席的之外,其余都是京西别墅的一位小厨师做的家常菜。大家喝了一点白酒,都没过量。饭后,几个老部下告辞走了,吴长天只留下郑百祥,让他陪着梅启良,和据说是李大功从下属单位请来的两位年轻女同志跳了跳三步四步。那两个女孩儿吴长天似曾见过,细一端详,则完全不熟。两人都生得人面桃花,顾盼之间百媚顿生。她们由李大功介绍,分别陪郑百祥和梅启良跳了几支曲子。陪梅启良跳的那个女孩他忘了叫什么名字,穿了一身黑衣黑裙,让吴长天觉得有些丧气。尽管他知道这些年女人的服饰似乎进入了一个尚黑的时代,但在吴长天看来,黑色无论怎样都给人一种死亡的隐示,颇不吉利。陪郑百祥跳舞的女孩儿则穿了一身时装化的中式外套,眉毛嘴唇画得也有点像古代的仕女,可人名却反其道而行之,取了洋文:艾丽,与服饰打扮驴唇不对马嘴。吴长天知道自己现在反正是看不懂这些年轻人了。
他最熟悉的,还是梅启良这些人。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对梅启良工作上的脾气和生活中的爱好,都是了如指掌的。甚至他爱吃哪几道菜,爱喝哪几种酒,也可一一道来。跳舞,是梅启良从不隐讳的一大爱好。梅家祖上,在当年上海的十里洋场,也算是个有名有姓的民族工业家。梅启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虽未经历旧时代的西学教育、欧风陶冶,但毕竟世家出身,对吃西餐、打网球、跳交谊舞之类的海派嗜好,样样皆通。现在,也许是年龄渐长的缘故,几圈舞跳下来,他的额上就有了些微汗,嘴上也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了。吴长天见状,便示意停了音乐,然后和郑百祥一起请他到书房去喝茶。李大功则领着那两个姑娘到楼后的游泳池去游泳。他们一走,楼里静下来。主宾三人,喝着刚刚泡起的一壶当年的碧螺春,开始了书房里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