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胳膊肘朝外拐的张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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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南乔和沈长暮对视一眼,会心一笑,又对张峥道:“真是多谢你了,今天你费心了,不过我们今天还要抓紧时间回村里,等过几天我们在这里安家落户了,一定请你吃顿饭。”
张峥眨眨眼,指着后院:“你们不仅要在这里开店,还要住在这里呀?”
孟南乔点点头,又对沈长暮说:“前面的店铺和后面的院子我都租了下来,房子我看过了,环境还不错。”
沈长暮笑道:“你决定就好。”
张峥突然发声:“但是这个地方太吵闹了,长暮兄还要读书,你们要不要换个地方?”
孟南乔一愣,对哦,都没想到这一茬。
不过,沈长暮却不甚在意:“无妨的。”
孟南乔把这里一起租下来,就是因为方便,但要是因此影响了沈长暮读书,那就得不偿失了。
孟南乔再次和他确认:“真的没关系吗?反正现在还没立下字据,反悔还来得及。”
张峥胳膊肘往外拐,完全无视自家老爹的黑脸:“是啊,长暮兄,换个地方租吧,影响到读书就不好了。”
沈长暮摇摇头,再次说:“无妨,哪怕身处闹市,我也可以心无旁骛的读书。”
张老爷抓住张峥的衣领,把胳膊肘往外拐的儿子拉到桌子前:“快点写吧!写完,我们还要签字画押!”
他好不容易才租出去的房子,别到时候人家又反悔了!张老爷现在只想赶快签好字画好押,揣着兜里的银子离开这里。
张峥扭了扭,逃离了他老爹的魔掌,不过他也没写过这种东西,拿着毛笔,好半天都没能落下去:“老爹,你倒是跟我说要怎么写啊!”
这下张老爷也有些为难了,他也不知道这种东西该怎么写,从前都是账房先生给他写的。
孟南乔见这一个两个都顶不住事,便主动站出来挑大梁:“这样吧,我来念你来写,可以吗?”
父子两人连忙点头:“可以可以!”
孟南乔回想了一下那张野人参的契约单子,再加入了一些从前看见过的合同,组织了一下词汇,开始给他念。
张峥写完之后,张老爷在旁边称叹:“这张契约好详细啊,沈娘子不愧是生意人。”
契约写好了,接下来就到了签字画押的环节。
张老爷首先在自己的那一栏签下了自己的大名,然后又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颗红色的印泥,按下自己的手印。
轮到孟南乔了,她定眼一看,才知道为什么这个张老爷明明自己会写字,却还眼巴巴的等着自己的儿子来写契据。
原来张老爷本名叫张大富,只不过这字嘛,写的还不如沈大宝。
孟南乔面不改色,在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孟南乔。
张老爷再次称叹:“沈娘子不仅会做生意,字也写的好看。”
孟南乔有些脸红,她练了几天,也就堪堪能把自己的名字写的像样了一些。【1】【6】【6】【小】【说】
孟南乔不敢在沈长暮这个书法大家的面前应声,只觉得这个张老爷突然就变成了自己的人生知己。
不管是体重,还是写字,都让她觉得,她在这里终于有一个垫底的人了,她终于从年级倒一,变成了年级倒二。
如果她今天没有遇见张大福,她说不定还要沉默一段时间。
今天回去的路上,就连沈长暮都察觉到了:“今天这么高兴?”
孟南乔笑意顿了一下,还是不好意思把自己高兴的点,告诉沈长暮,便说:“那可不是,终于租到房子了,终于不用担心出门就被狗咬了。”
“哦,”沈长暮勾了勾嘴角:“我记得好像有人信誓旦旦的跟我说了,自己不怕狗来着。”
孟南乔还是死鸭子嘴硬:“我怕不怕狗,跟狗会不会咬我,有什么关系吗?”
“别说狗了,就是人急起来都会咬人呢,它长得那么一嘴牙,要是咬了我怎么办?”
孟南乔决定给沈长暮做做科普:“你知道吗,要是被疯狗咬了,就会得狂犬病,狂犬病的致死率是99%!!!”
沈长暮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只是带着疑问的语气说:“你说的是瘪咬病吧?”
“啊?哦,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孟南乔这才知道,在古代狂犬病叫做瘪... -->>
孟南乔和沈长暮对视一眼,会心一笑,又对张峥道:“真是多谢你了,今天你费心了,不过我们今天还要抓紧时间回村里,等过几天我们在这里安家落户了,一定请你吃顿饭。”
张峥眨眨眼,指着后院:“你们不仅要在这里开店,还要住在这里呀?”
孟南乔点点头,又对沈长暮说:“前面的店铺和后面的院子我都租了下来,房子我看过了,环境还不错。”
沈长暮笑道:“你决定就好。”
张峥突然发声:“但是这个地方太吵闹了,长暮兄还要读书,你们要不要换个地方?”
孟南乔一愣,对哦,都没想到这一茬。
不过,沈长暮却不甚在意:“无妨的。”
孟南乔把这里一起租下来,就是因为方便,但要是因此影响了沈长暮读书,那就得不偿失了。
孟南乔再次和他确认:“真的没关系吗?反正现在还没立下字据,反悔还来得及。”
张峥胳膊肘往外拐,完全无视自家老爹的黑脸:“是啊,长暮兄,换个地方租吧,影响到读书就不好了。”
沈长暮摇摇头,再次说:“无妨,哪怕身处闹市,我也可以心无旁骛的读书。”
张老爷抓住张峥的衣领,把胳膊肘往外拐的儿子拉到桌子前:“快点写吧!写完,我们还要签字画押!”
他好不容易才租出去的房子,别到时候人家又反悔了!张老爷现在只想赶快签好字画好押,揣着兜里的银子离开这里。
张峥扭了扭,逃离了他老爹的魔掌,不过他也没写过这种东西,拿着毛笔,好半天都没能落下去:“老爹,你倒是跟我说要怎么写啊!”
这下张老爷也有些为难了,他也不知道这种东西该怎么写,从前都是账房先生给他写的。
孟南乔见这一个两个都顶不住事,便主动站出来挑大梁:“这样吧,我来念你来写,可以吗?”
父子两人连忙点头:“可以可以!”
孟南乔回想了一下那张野人参的契约单子,再加入了一些从前看见过的合同,组织了一下词汇,开始给他念。
张峥写完之后,张老爷在旁边称叹:“这张契约好详细啊,沈娘子不愧是生意人。”
契约写好了,接下来就到了签字画押的环节。
张老爷首先在自己的那一栏签下了自己的大名,然后又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颗红色的印泥,按下自己的手印。
轮到孟南乔了,她定眼一看,才知道为什么这个张老爷明明自己会写字,却还眼巴巴的等着自己的儿子来写契据。
原来张老爷本名叫张大富,只不过这字嘛,写的还不如沈大宝。
孟南乔面不改色,在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孟南乔。
张老爷再次称叹:“沈娘子不仅会做生意,字也写的好看。”
孟南乔有些脸红,她练了几天,也就堪堪能把自己的名字写的像样了一些。【1】【6】【6】【小】【说】
孟南乔不敢在沈长暮这个书法大家的面前应声,只觉得这个张老爷突然就变成了自己的人生知己。
不管是体重,还是写字,都让她觉得,她在这里终于有一个垫底的人了,她终于从年级倒一,变成了年级倒二。
如果她今天没有遇见张大福,她说不定还要沉默一段时间。
今天回去的路上,就连沈长暮都察觉到了:“今天这么高兴?”
孟南乔笑意顿了一下,还是不好意思把自己高兴的点,告诉沈长暮,便说:“那可不是,终于租到房子了,终于不用担心出门就被狗咬了。”
“哦,”沈长暮勾了勾嘴角:“我记得好像有人信誓旦旦的跟我说了,自己不怕狗来着。”
孟南乔还是死鸭子嘴硬:“我怕不怕狗,跟狗会不会咬我,有什么关系吗?”
“别说狗了,就是人急起来都会咬人呢,它长得那么一嘴牙,要是咬了我怎么办?”
孟南乔决定给沈长暮做做科普:“你知道吗,要是被疯狗咬了,就会得狂犬病,狂犬病的致死率是99%!!!”
沈长暮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只是带着疑问的语气说:“你说的是瘪咬病吧?”
“啊?哦,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孟南乔这才知道,在古代狂犬病叫做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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