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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讲的才是掏心窝子的真话,而且年纪越大,这胃口也越大,以致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一批的封疆大吏们一脑门心思全放在该如何榨取百姓钱财用来购买足够的贡物以博乾隆开心的问题上来。
现在看到李侍尧的家人手上提供的这份贡单实际是许维帮贡的清单时,乾隆心里别提多开怀了。这么早就开始想着给主子过生日了,李侍尧的孝心真是别的臣仆没法比的,想着想着,乾隆对李侍尧更不免生出顾念怜惜之意。
但令乾隆颇为扰头的是,那和似乎突然间变得不会揣摩圣意了。
和坤的奏折及所有涉案人员的供词都集中表明,李侍尧在云南婪索下属的说词除其自家修理房屋之外,竟然全部与进贡有关,如果这样公布出来,让人难免产生李侍尧为进贡所迫不得不让属员"帮贡"的联想。
乾隆不能不静下心来专心思考如何找一个既保全国体,又不损及自己颜面的得体的说法。第二天,通过行在内阁发布的明发上谕是这样开头的:
李侍尧由将军用至总督,历任各省,前后二十余年,因其才具尚优,办事明干,在督抚中最为出色,遂用为大学士。李侍尧具有天良,自应感激朕恩,奉公洁己,意图报效。乃昨据海宁呈禀李侍尧贪纵营私各款,因命侍郎和坤、许维、喀宁阿前往查办。
下面罗列经和坤等查实的李侍尧各罪款,其中收受素尔方阿等共一万六千两银子一款,用的是经过删节的李侍尧的供词:"交与佐杂孙允恭赴苏带往是有的。"带银子一万六千两"赴苏"干什么?当然不便明说,老百姓可能莫名其妙,大臣们则心照不宣。再看下面李侍尧"卖珠子"一款,同样是经过仔细推敲下笔的:"又据张永受供,发出珠子二颗,一卖给昆明县知县杨奋,勒要银三千两,一卖给同知方洛,勒要银二千两。质之李侍尧,称也是有的。"以督抚之尊,向属员变卖珠子,这行同市井的秽行固然可鄙,但它的奥秘在于,杨、方二人又将珠子返还给了李侍尧,而李侍尧则以真珠充贡,进献皇上。这是万万不能透露的,所以上谕点到卖珠子而止,以下情节全部砍掉。经过如此精心掩饰,明发上谕后便显得理直气壮:
李侍尧身为大学士,历任总督,乃负恩婪索,盈千累万,甚至向属员变卖珠子,赃私狼藉,如此不堪,实朕梦想所不到!不特朕用人颜面攸关,即各省督抚闻之,谅无不惭愧痛恨矣。
谕旨最后宣布将李侍尧革职拿问,素尔方阿、汪圻、庄肇奎、张珑、方洛、杨奋一并革职,交和坤等严审定拟具奏。同时由内阁公布的谕旨还有,将云南巡抚孙士毅革职,发往伊犁,自备资斧效力赎罪。
孙士毅走通了和的路子,临行前乾隆又改变主意命他留京纂修《四库全书》,特受翰林院编修,理由是孙学问优长;调奉天将军安吉保任云贵总督,命严希深驰驿前往署理云南巡抚。
和快刀斩乱麻,有仇报仇有冤报冤,此时不报何时报?趁李侍尧落难要他的命。也不和许维商量,直接乾纲独断,大笔一挥,就把结案呈词给报了上去:
“李侍尧婪索赃私盈千累万,且明知素尔方阿系管场之员,向其勒索多赀,即与侵亏无异,将李侍尧照侵盗钱粮一千两以上例,拟斩监候。”
至于素尔方阿等的定罪量刑,大体依据"与受同科"这莫名其妙条例的精神,谁供认的越多,谁受的惩处越严厉:素尔方阿供出因畏惧总督将所管银厂盈余馈送李侍尧至八千两之多,其中五千两是主动供出的,被判死刑--"斩监候,秋后处决",家产全部抄没;原任臬司汪圻、道员汪肇奎馈送银子少一点,判了"发往伊犁,自备资斧,永远充当苦差"的比无期徒刑还重的罪,家产同样全部抄没;原任知府张珑、原任同知方洛和知县杨奋各馈送四千两、三千两、二千两,判刑又稍轻一点--"发往乌鲁木齐,自备资斧,效力赎罪",当然,家产也是全部抄没;德起一共馈送七千两,但"业经病故,应毋庸议",看来惟有他最幸运,尽管抄家并不能免。
和也有他的如意算盘,他知道李侍尧也颇得乾隆宠信,一旦罪名一开始就定得太重,容易引起乾隆的不满。先定个斩监候,麻痹一下乾隆,而后再一步步地把李侍尧的罪行推高,直至斩立决。
经钦差大臣遵旨初审拟罪上奏之后,按常规由皇帝批谕"该部议奏",即将钦差大臣初审的奏折批交刑部核议,由刑部拿出本部意见上奏。但李侍尧系大学士兼管总督,为朝廷大臣,国家体统的尊严所系,不宜由刑部论议;况且,刑部侍郎喀宁阿与和同往云南审案,已经表达了该部的意见。像李侍尧这样的大案重案,由皇帝批交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核拟速奏",应该说是最符合当时司法常规的。
但乾隆深知如果走这样的程序,李侍尧必死无疑。因为三法司的大臣们惟知就****法,他们肯定认为钦差大臣和坤拟的"斩监候"失之轻纵,只有"从重立决"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如果不交三法司,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批交"大学士、九卿会同核拟具奏"。大学士九卿会议解决的是"事体重大或理有疑难"的问题,大学士、九卿会审是最高审级,由它决定李侍尧生死,于国家体制讲是正办,就国家常规司法程序而言也讲得通。更重要的是,大学士九卿会议虽说体制尊崇,其实不过走走形式而已。这一点,乾隆心里非常明白。
九卿指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大理寺、通政使司九个衙门的堂官。由于各部院堂官实行满汉复职制,所以每部有满汉尚书二人,加上七八位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如果都到齐了,总该在二十人上下。
让这么一个等级森严又各自业务"隔行如隔山"的国务会议去解决某一个如李侍尧如何定罪量刑的十分专业的问题,怎么能不走形式呢?所以大家并不十分重视,随便找个理由请假,或者到了会场干别的事扯闲篇儿,甚至借机闭目养神,结果一开就是几天。像这么个弊端,乾隆知之甚详,但由于其存在有其可利用的地方,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雍正就当面骂过这帮有头有脸的大臣说:“迩来九卿坐班,多有不齐,及至会议,彼此推诿,不发一言,或假寐闲谈,迟延累日。”
乾隆帝完全有理由并有把握认为,把李侍尧交大学士九卿会审,维持钦差大臣和坤斩监候原拟,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待拖过一段时间后再法外开恩赦免李侍尧就顺利成章了。
谁承想,结果竞大出乾隆意料之外!
尧讲的才是掏心窝子的真话,而且年纪越大,这胃口也越大,以致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一批的封疆大吏们一脑门心思全放在该如何榨取百姓钱财用来购买足够的贡物以博乾隆开心的问题上来。
现在看到李侍尧的家人手上提供的这份贡单实际是许维帮贡的清单时,乾隆心里别提多开怀了。这么早就开始想着给主子过生日了,李侍尧的孝心真是别的臣仆没法比的,想着想着,乾隆对李侍尧更不免生出顾念怜惜之意。
但令乾隆颇为扰头的是,那和似乎突然间变得不会揣摩圣意了。
和坤的奏折及所有涉案人员的供词都集中表明,李侍尧在云南婪索下属的说词除其自家修理房屋之外,竟然全部与进贡有关,如果这样公布出来,让人难免产生李侍尧为进贡所迫不得不让属员"帮贡"的联想。
乾隆不能不静下心来专心思考如何找一个既保全国体,又不损及自己颜面的得体的说法。第二天,通过行在内阁发布的明发上谕是这样开头的:
李侍尧由将军用至总督,历任各省,前后二十余年,因其才具尚优,办事明干,在督抚中最为出色,遂用为大学士。李侍尧具有天良,自应感激朕恩,奉公洁己,意图报效。乃昨据海宁呈禀李侍尧贪纵营私各款,因命侍郎和坤、许维、喀宁阿前往查办。
下面罗列经和坤等查实的李侍尧各罪款,其中收受素尔方阿等共一万六千两银子一款,用的是经过删节的李侍尧的供词:"交与佐杂孙允恭赴苏带往是有的。"带银子一万六千两"赴苏"干什么?当然不便明说,老百姓可能莫名其妙,大臣们则心照不宣。再看下面李侍尧"卖珠子"一款,同样是经过仔细推敲下笔的:"又据张永受供,发出珠子二颗,一卖给昆明县知县杨奋,勒要银三千两,一卖给同知方洛,勒要银二千两。质之李侍尧,称也是有的。"以督抚之尊,向属员变卖珠子,这行同市井的秽行固然可鄙,但它的奥秘在于,杨、方二人又将珠子返还给了李侍尧,而李侍尧则以真珠充贡,进献皇上。这是万万不能透露的,所以上谕点到卖珠子而止,以下情节全部砍掉。经过如此精心掩饰,明发上谕后便显得理直气壮:
李侍尧身为大学士,历任总督,乃负恩婪索,盈千累万,甚至向属员变卖珠子,赃私狼藉,如此不堪,实朕梦想所不到!不特朕用人颜面攸关,即各省督抚闻之,谅无不惭愧痛恨矣。
谕旨最后宣布将李侍尧革职拿问,素尔方阿、汪圻、庄肇奎、张珑、方洛、杨奋一并革职,交和坤等严审定拟具奏。同时由内阁公布的谕旨还有,将云南巡抚孙士毅革职,发往伊犁,自备资斧效力赎罪。
孙士毅走通了和的路子,临行前乾隆又改变主意命他留京纂修《四库全书》,特受翰林院编修,理由是孙学问优长;调奉天将军安吉保任云贵总督,命严希深驰驿前往署理云南巡抚。
和快刀斩乱麻,有仇报仇有冤报冤,此时不报何时报?趁李侍尧落难要他的命。也不和许维商量,直接乾纲独断,大笔一挥,就把结案呈词给报了上去:
“李侍尧婪索赃私盈千累万,且明知素尔方阿系管场之员,向其勒索多赀,即与侵亏无异,将李侍尧照侵盗钱粮一千两以上例,拟斩监候。”
至于素尔方阿等的定罪量刑,大体依据"与受同科"这莫名其妙条例的精神,谁供认的越多,谁受的惩处越严厉:素尔方阿供出因畏惧总督将所管银厂盈余馈送李侍尧至八千两之多,其中五千两是主动供出的,被判死刑--"斩监候,秋后处决",家产全部抄没;原任臬司汪圻、道员汪肇奎馈送银子少一点,判了"发往伊犁,自备资斧,永远充当苦差"的比无期徒刑还重的罪,家产同样全部抄没;原任知府张珑、原任同知方洛和知县杨奋各馈送四千两、三千两、二千两,判刑又稍轻一点--"发往乌鲁木齐,自备资斧,效力赎罪",当然,家产也是全部抄没;德起一共馈送七千两,但"业经病故,应毋庸议",看来惟有他最幸运,尽管抄家并不能免。
和也有他的如意算盘,他知道李侍尧也颇得乾隆宠信,一旦罪名一开始就定得太重,容易引起乾隆的不满。先定个斩监候,麻痹一下乾隆,而后再一步步地把李侍尧的罪行推高,直至斩立决。
经钦差大臣遵旨初审拟罪上奏之后,按常规由皇帝批谕"该部议奏",即将钦差大臣初审的奏折批交刑部核议,由刑部拿出本部意见上奏。但李侍尧系大学士兼管总督,为朝廷大臣,国家体统的尊严所系,不宜由刑部论议;况且,刑部侍郎喀宁阿与和同往云南审案,已经表达了该部的意见。像李侍尧这样的大案重案,由皇帝批交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核拟速奏",应该说是最符合当时司法常规的。
但乾隆深知如果走这样的程序,李侍尧必死无疑。因为三法司的大臣们惟知就****法,他们肯定认为钦差大臣和坤拟的"斩监候"失之轻纵,只有"从重立决"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如果不交三法司,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批交"大学士、九卿会同核拟具奏"。大学士九卿会议解决的是"事体重大或理有疑难"的问题,大学士、九卿会审是最高审级,由它决定李侍尧生死,于国家体制讲是正办,就国家常规司法程序而言也讲得通。更重要的是,大学士九卿会议虽说体制尊崇,其实不过走走形式而已。这一点,乾隆心里非常明白。
九卿指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大理寺、通政使司九个衙门的堂官。由于各部院堂官实行满汉复职制,所以每部有满汉尚书二人,加上七八位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如果都到齐了,总该在二十人上下。
让这么一个等级森严又各自业务"隔行如隔山"的国务会议去解决某一个如李侍尧如何定罪量刑的十分专业的问题,怎么能不走形式呢?所以大家并不十分重视,随便找个理由请假,或者到了会场干别的事扯闲篇儿,甚至借机闭目养神,结果一开就是几天。像这么个弊端,乾隆知之甚详,但由于其存在有其可利用的地方,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雍正就当面骂过这帮有头有脸的大臣说:“迩来九卿坐班,多有不齐,及至会议,彼此推诿,不发一言,或假寐闲谈,迟延累日。”
乾隆帝完全有理由并有把握认为,把李侍尧交大学士九卿会审,维持钦差大臣和坤斩监候原拟,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待拖过一段时间后再法外开恩赦免李侍尧就顺利成章了。
谁承想,结果竞大出乾隆意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