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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这意味着下半身可能废了。
那瀑布太高,水流的又急,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冲力能压垮他所有的骨头,如果是个女人,亦或者老人,这时候怕是已经死了,这人实在年轻,瞧身体线条,是个练武的人,所以他只断了几根骨头。
朝曦的手在他胸口和锁骨处反复按压,确定断骨的情况。
许是用的力气太大,那人被她摁疼,修长白皙的脖颈微微扬起,面上有片刻的痛苦之色。
衣裳是丝绸,腰间挂美玉,这样的人肯定出生贵族,非富即贵,暂时没找到识别身份的东西,唯一一块玉还磕碎了一半,瞧不清上面的字。
断面的地方很锋利,被太阳一晒,闪到了朝曦的眼睛。
这些都是外物,可以伪装,也可以打肿脸充胖子,真正让她确定这人非富即贵的是他自己,那肌肤比丝绸还滑,虽然没有刻意去摸,偶尔触碰一下,发现宛如剥了壳的鸡蛋,只有日日用羊奶和玫瑰花泡澡的富家小姐才能有这样的肌肤。
也许富家少爷也有这个爱好,喜欢用珍惜的材料泡澡,如果里头再加一些药材,日日养着,加上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即便是练武,也有专门练武房的话,有这样的肌肤似乎一点都不意外。
毕竟他们吃得好,睡得好,没有压力,出行还有大批人跟着,稍微有点太阳,便有小厮殷勤的打伞,风吹不着,太阳也晒不着,冬天冻不着,夏天更热不着,身子养的极其娇贵,被朝曦轻轻一摁,便有点点红印落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明显。
朝曦突然有一种罪恶感,仿佛她在亵渎这人一般。
其实细细看去,这人最好看的是那张脸,五官精致立体,面容清秀俊美,那双眼碎星似的,亮的惊人。
它只是平静的盯着人,便让朝曦油然而生一种强烈的想法,想救他。
不想让这么好看的眼睛黯然失色。
“断了三根肋骨,左肩有伤,右手骨折,腰骨损伤,你活不过今晚了。”
那人沉默的听着,表情一如既往,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似乎早便知道结果一样。
“要救你付出的代价太大,须得消耗我所有的珍惜药材,还不一定能不能救得回来,即便救回来,这双腿也有可能废掉,我与你无亲无故,花我所有的积蓄,不辞辛苦照顾你三四个月,委实不划算。”
无亲无故,花光自己的所有积蓄,不辞辛苦照顾另一个陌生人三四个月,那个人还有可能救不回来,确实不划算。
许是太阳太大,有些晒人,那人依旧一动不动,没有难过,也没有求救,只默不作声,轻轻闭上眼。
“除非……”
那人重新睁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朝曦在里头看到了一丝希翼。
原来他也不是那么想死,平静只是无可奈何,如果有机会,他更希望活着。
“你做我一年的夫君。”
一年后他的伤也该好了,朝曦也只需要一个明面上的夫君而已,一年就够了,应付应付那帮人,嫁了人就不会再有人给她说媒。
“一年后你想走想留,随便你。”
一年后随便找个理由,就说他上京赶考,亦或者出门做生意,只要不离婚,她就可以摆脱被不断说媒的困境。
相处这么久,除了平安和师傅,她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师傅离开她三年之久,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不要人照顾便算谢天谢地,又怎么反过来照顾朝曦?
没人对朝曦好,所以他只是稍稍对她做点什么,这人便以为他很好。
“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
他为朝曦做的,不及朝曦为他做的万分之一,朝曦一个女孩子,大半夜出去给他采药,一双腿累得又红又肿,她也不说,睡着了嘴里还喊着脆骨蛇。
救他的人是她,平时烧饭的人也是她,一刀一刀给他做三脚架,拐杖,买来轮椅的还是她,她自己做了这么多,才得来这么一点儿的回报,大多数人会怨,会恨,会觉得不公平,朝曦非但没有,反而觉得他太好了。
真不是他太好,是她太单纯。
朝曦是个奇女子,有时候觉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很容易满足,有时候又觉得她凶残无比,那些个□□毒物随便抓,她敢一个人半夜上山,也不怕黑,甚至连火把都没拿,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
“是吗?”朝曦捧着碗,表情若有所思。
她才不信沈斐的话,任她为所欲为是平常事?
为了不打扰她睡觉,一撑好几个时辰是平常事?
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是平常事?
如果真是平常事,为什么师傅和师祖,还有那家人从来没为她这么做过?
她长到十八岁,不仅没人为她这么做过,也没见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经历,她于沈斐而言,一定是特殊的。
朝曦心满意足,喝了药,吃了点沈斐做的饭菜和粥,差不多后又睡了过去,这回睡的不深,迷迷糊糊听到水声,然后是冰凉的东西覆在额头上。
沈斐在给她降温,朝曦身上有些烫,那冰凉对她来说恰到好处。
许是体温太高,沈斐时不时要重新换一个方巾,沾湿了盖在朝曦脑门上。
因为腿脚不方便,上了床很难下来,干脆一直坐在轮椅里,半夜实在困的厉害,便躺在长椅里睡。
长椅里有被子,平时都是朝曦睡,沈斐难得睡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浑身腰酸背痛。
他平时有空没空也会躺一躺长椅,第一次知道原来不能躺久,躺久了会很难受。
下,这意味着下半身可能废了。
那瀑布太高,水流的又急,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冲力能压垮他所有的骨头,如果是个女人,亦或者老人,这时候怕是已经死了,这人实在年轻,瞧身体线条,是个练武的人,所以他只断了几根骨头。
朝曦的手在他胸口和锁骨处反复按压,确定断骨的情况。
许是用的力气太大,那人被她摁疼,修长白皙的脖颈微微扬起,面上有片刻的痛苦之色。
衣裳是丝绸,腰间挂美玉,这样的人肯定出生贵族,非富即贵,暂时没找到识别身份的东西,唯一一块玉还磕碎了一半,瞧不清上面的字。
断面的地方很锋利,被太阳一晒,闪到了朝曦的眼睛。
这些都是外物,可以伪装,也可以打肿脸充胖子,真正让她确定这人非富即贵的是他自己,那肌肤比丝绸还滑,虽然没有刻意去摸,偶尔触碰一下,发现宛如剥了壳的鸡蛋,只有日日用羊奶和玫瑰花泡澡的富家小姐才能有这样的肌肤。
也许富家少爷也有这个爱好,喜欢用珍惜的材料泡澡,如果里头再加一些药材,日日养着,加上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即便是练武,也有专门练武房的话,有这样的肌肤似乎一点都不意外。
毕竟他们吃得好,睡得好,没有压力,出行还有大批人跟着,稍微有点太阳,便有小厮殷勤的打伞,风吹不着,太阳也晒不着,冬天冻不着,夏天更热不着,身子养的极其娇贵,被朝曦轻轻一摁,便有点点红印落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明显。
朝曦突然有一种罪恶感,仿佛她在亵渎这人一般。
其实细细看去,这人最好看的是那张脸,五官精致立体,面容清秀俊美,那双眼碎星似的,亮的惊人。
它只是平静的盯着人,便让朝曦油然而生一种强烈的想法,想救他。
不想让这么好看的眼睛黯然失色。
“断了三根肋骨,左肩有伤,右手骨折,腰骨损伤,你活不过今晚了。”
那人沉默的听着,表情一如既往,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似乎早便知道结果一样。
“要救你付出的代价太大,须得消耗我所有的珍惜药材,还不一定能不能救得回来,即便救回来,这双腿也有可能废掉,我与你无亲无故,花我所有的积蓄,不辞辛苦照顾你三四个月,委实不划算。”
无亲无故,花光自己的所有积蓄,不辞辛苦照顾另一个陌生人三四个月,那个人还有可能救不回来,确实不划算。
许是太阳太大,有些晒人,那人依旧一动不动,没有难过,也没有求救,只默不作声,轻轻闭上眼。
“除非……”
那人重新睁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朝曦在里头看到了一丝希翼。
原来他也不是那么想死,平静只是无可奈何,如果有机会,他更希望活着。
“你做我一年的夫君。”
一年后他的伤也该好了,朝曦也只需要一个明面上的夫君而已,一年就够了,应付应付那帮人,嫁了人就不会再有人给她说媒。
“一年后你想走想留,随便你。”
一年后随便找个理由,就说他上京赶考,亦或者出门做生意,只要不离婚,她就可以摆脱被不断说媒的困境。
相处这么久,除了平安和师傅,她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师傅离开她三年之久,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不要人照顾便算谢天谢地,又怎么反过来照顾朝曦?
没人对朝曦好,所以他只是稍稍对她做点什么,这人便以为他很好。
“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
他为朝曦做的,不及朝曦为他做的万分之一,朝曦一个女孩子,大半夜出去给他采药,一双腿累得又红又肿,她也不说,睡着了嘴里还喊着脆骨蛇。
救他的人是她,平时烧饭的人也是她,一刀一刀给他做三脚架,拐杖,买来轮椅的还是她,她自己做了这么多,才得来这么一点儿的回报,大多数人会怨,会恨,会觉得不公平,朝曦非但没有,反而觉得他太好了。
真不是他太好,是她太单纯。
朝曦是个奇女子,有时候觉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很容易满足,有时候又觉得她凶残无比,那些个□□毒物随便抓,她敢一个人半夜上山,也不怕黑,甚至连火把都没拿,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
“是吗?”朝曦捧着碗,表情若有所思。
她才不信沈斐的话,任她为所欲为是平常事?
为了不打扰她睡觉,一撑好几个时辰是平常事?
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是平常事?
如果真是平常事,为什么师傅和师祖,还有那家人从来没为她这么做过?
她长到十八岁,不仅没人为她这么做过,也没见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经历,她于沈斐而言,一定是特殊的。
朝曦心满意足,喝了药,吃了点沈斐做的饭菜和粥,差不多后又睡了过去,这回睡的不深,迷迷糊糊听到水声,然后是冰凉的东西覆在额头上。
沈斐在给她降温,朝曦身上有些烫,那冰凉对她来说恰到好处。
许是体温太高,沈斐时不时要重新换一个方巾,沾湿了盖在朝曦脑门上。
因为腿脚不方便,上了床很难下来,干脆一直坐在轮椅里,半夜实在困的厉害,便躺在长椅里睡。
长椅里有被子,平时都是朝曦睡,沈斐难得睡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浑身腰酸背痛。
他平时有空没空也会躺一躺长椅,第一次知道原来不能躺久,躺久了会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