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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平安的神奇效应。
先是由领祭人代表全村人向树神恳求允许对它予以祭拜。然后先烧点香,先洒点酒。接着大家就除杂草,平场地,再用木棍搭建起一个四方架,并把它放置于神树之下。贡品全是猪肉。祭树用的猪在树下杀,但不能在树下煨煮。因为火与树是五行相克。
祭祀活动结束,饮酒吃肉同样在树下进行,但是,绝不允许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仪式的整个过程,庄重肃穆。
卻明虽然到了城里,但每到这两个举行之日,他是无论如何都要赶回来参加的。用河水,超大锅煮出来的肉,汤,味道可口鲜香简直到了极致了!城里永远吃不到这种爽到家的东西。
这年他又回来参与这两个活动。令他他压根没有想到的是,刘婧会从省城一路辗转,就在村里祭神之时,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她肩上挎着一个红色女式背包。黑发纷乱,额头上有大颗大颗的汗水滚落。
即使已经很累了,仍不失风风火火。雪白的皮肤犹如水磨年糕般瓷实。
身上漂散着一股淡淡的洗衣,洗发用品混合雪花膏的清香。
卻明自那次与云一道,在刘家玩乐,吃饭时受到刘母的百般宠溺后,因刘母不停邀他来家,曾有几次到访刘家的经历。
每一次来,老人都会想尽办法硬要把卻明和刘婧捏拢在一起。有几回还把两个年轻人的手硬生生拉来交握在一处。当时就把两人羞得面红耳赤。卻明对刘是喜欢的。但那时,实在青涩,更伴有严重的自卑,腼腆和胆怯。
他调皮,顽劣起来可以忘乎所以;倘若是在刘家的这般情形,他便会百般的不自在,窘迫,会让他感觉无地自容。
自此,他再也未敢踏入刘家半步。
他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刘婧会不顾路途遥远,山路颠簸,踏上三百余里的路途,不辞辛苦地前来找他。
她先到他的单位,找不到,卻明的同事告诉她说,卻明回了乡下,刘婧在别人的指引下,又一路找到了这里。
他那么喜欢冯莹,在心底为她打扫出一块净地,把她永远珍藏在心的深处。但是,当他面对冯莹时却胆怯到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外出读书,工作几十年,而今的家乡,早已变了些儿样了。昔日的茶园,因已无人管理,而弃之成野茶山了;河水,也比以前消瘦了一半;寨子背后的森林,也因遭到砍伐,往日那种黑越越深不见底,山风一吹林涛阵阵的壮观场景,已经难复得见。这就好比一个健康的人,得了一场大病之后,变样不少也瘦弱了不少。
卻明一旦有了闲暇,就会经常回到山野之下的自小生长的村寨中去。寨子里与卻明同龄的人,子女都很多,小孩奔跑跳跃,欢笑打闹。各各自有其乐,各各自得其所。以前被砍倒或是枯死的核桃树,李子树,板栗树下,又长出了其他的树来,巍巍的,已相当的可观了。
春季,田里,河边,白枝树上,依旧有三五成群的白鹤飞来停歇;冬季,每年都有降雪。某些年份,白雪三日不化,四野银白。恐怕只有玉女下琼瑶,才可比拟;春风刮动,从山林到河谷,呼啸有声,气势浩荡。风的呼啸声里,仿佛夹杂着万物欢快生长的声音。
刘婧在山村住了三天。一方面,她感觉此地真的太偏远落后;另一方面,她又深感前所未有的新奇,古朴,宁静。
清晨,笼罩整个山寨的薄雾,在慢慢升起的太阳光穿刺之下,轻纱一般缓缓向天空,向山林散去。
只需一会儿功夫,太阳就会把寒冷驱逐。
刘婧在此时,往往情不自禁的欢呼。
卻明认为城里,呼吸不到大自然的气息,触摸不到山野的神奇,也不会有冥冥中的暗示
小时候,他弄到了一本名叫《烈火金刚》的小说。借书给他的人因经不住他的死缠烂打,才勉强答应将书借给他,但时间限定只是半天。他把书藏在身上,跑到河对岸可清晰看见自家院落的高山上平顶处的树林里,隐入草树丛中之后,就把书拿出来仔细品味。
他选择这种方式看书,主要是为了免受打扰。想一气呵成。因为与家相隔太远,他所在的山高而面前开阔无遮拦。看家里村寨的情形,就像从飞机上看地面一样,人只有蚂蚁般大小。
但却看得十分清晰。
有一只山鸡突然“扑腾腾”从树丛中飞起,惊到了正沉浸在书本中的他,他朝家的方向看了看,突然,一种洞穿宇宙空间,照亮阴阳两界的极度火光,在他心头亮的耀眼,明烛幽微。
那天他看人世,居然犹如神灵附身,那种奇妙,空灵,仿佛自己已经羽化,有了神灵的眼。
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前世今生!
那一瞬间,正如电光石火一般,转瞬即逝!
他小时候,是捡拾鸡枞的高手,至今,寨子里许多年岁稍长一点的人一提及此事,都还会“啧啧”称奇,说鸡枞犹如是他种的一般。许多地方人们先行走过,用心搜寻过了,一无所获,而他沿着别人走过的路线前往,却常常满载而归。
鸡枞生长季节,他出门,没有一回是空手而归的。
这里的人,喜吃马蜂蛹,但是那马蜂凶猛无比,毒性特大,蜇入人体,往往九死一生。但是,当地人却掌握了一整套对付马蜂的绝技:在马蜂单独停歇之处,或树或竹之上,抹上少许蜂蜜,马蜂必来吃蜂蜜,吃则必被黏稠的蜂蜜粘住,粘住后,用白绵纸捻成极细长条,系在蜂腰上,再将马蜂蜂放飞。那马蜂必然会朝蜂巢飞去。
白绵纸特别醒目,跟着它飘移的方向跑,最终找到它停留的位置,便找到了蜂巢。
用奇长的直棍,在尖端绑上棉布,然后饱饱的浸上油,点燃后再将猛烈燃烧的火把,高举到蜂巢下。
美味的蜂蛹,便为囊中之物矣。
刘婧回省城后,卻明与她保持着通信。后来卻明到刘家去,刘父是一位级别不低的领导,虽然对卻明颇有好感,但那种不怒自威的状态,令卻明颇为惶恐。卻明来省城时,春节刚过没几天,年味浓浓。刘家专门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酒宴来款待卻明。
卻明根本不会饮酒,但这种待遇,卻明当然深感受宠若惊。刘父在座,那种威严使他内心压力很大。本来他只需说一句不会喝酒就可轻松吃饭的,偏偏他此时竟呆若木鸡起来,木然到讲不出一句话。他酒量很小,一点白酒都能喝醉,更别说是65度的泸州大曲了。他极其被动的被刘父邀杯,刘父分明是海量的人物,频频要卻明举杯共饮,那表情平静淡定的就像是喝的白开水!卻明少年幼稚,硬着头皮硬撑,十杯过后,肚内猛然翻江倒海,来不及离席,污秽之物便狂喷而出!
卻明在刘家床上昏昏沉沉躺到第二天下午,人才从沉醉中清醒了过来,深以此事为耻辱!觉得面子全被自己丢尽,再无颜面对刘婧及其家人。当他醒来一看,刘婧家里的人都出了门,他留下一张便条,便悄悄离开了。从此有意回避,渐渐中断了与刘婧的通信和往来。
另外,直到毕业,直到各奔东西,他都未敢向冯莹吐露半点珍藏于心底的爱意。
对此,他内心充满自责,悔恨,几乎达到极点!
缘起,缘断,缘灭······
这个世界,宇宙之中万物共存,且各按天命生长,消亡。
宇宙万物,凡间百态,仿佛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又仿佛受到不可知的神灵的支配······(未完待续)
健康,平安的神奇效应。
先是由领祭人代表全村人向树神恳求允许对它予以祭拜。然后先烧点香,先洒点酒。接着大家就除杂草,平场地,再用木棍搭建起一个四方架,并把它放置于神树之下。贡品全是猪肉。祭树用的猪在树下杀,但不能在树下煨煮。因为火与树是五行相克。
祭祀活动结束,饮酒吃肉同样在树下进行,但是,绝不允许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仪式的整个过程,庄重肃穆。
卻明虽然到了城里,但每到这两个举行之日,他是无论如何都要赶回来参加的。用河水,超大锅煮出来的肉,汤,味道可口鲜香简直到了极致了!城里永远吃不到这种爽到家的东西。
这年他又回来参与这两个活动。令他他压根没有想到的是,刘婧会从省城一路辗转,就在村里祭神之时,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她肩上挎着一个红色女式背包。黑发纷乱,额头上有大颗大颗的汗水滚落。
即使已经很累了,仍不失风风火火。雪白的皮肤犹如水磨年糕般瓷实。
身上漂散着一股淡淡的洗衣,洗发用品混合雪花膏的清香。
卻明自那次与云一道,在刘家玩乐,吃饭时受到刘母的百般宠溺后,因刘母不停邀他来家,曾有几次到访刘家的经历。
每一次来,老人都会想尽办法硬要把卻明和刘婧捏拢在一起。有几回还把两个年轻人的手硬生生拉来交握在一处。当时就把两人羞得面红耳赤。卻明对刘是喜欢的。但那时,实在青涩,更伴有严重的自卑,腼腆和胆怯。
他调皮,顽劣起来可以忘乎所以;倘若是在刘家的这般情形,他便会百般的不自在,窘迫,会让他感觉无地自容。
自此,他再也未敢踏入刘家半步。
他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刘婧会不顾路途遥远,山路颠簸,踏上三百余里的路途,不辞辛苦地前来找他。
她先到他的单位,找不到,卻明的同事告诉她说,卻明回了乡下,刘婧在别人的指引下,又一路找到了这里。
他那么喜欢冯莹,在心底为她打扫出一块净地,把她永远珍藏在心的深处。但是,当他面对冯莹时却胆怯到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外出读书,工作几十年,而今的家乡,早已变了些儿样了。昔日的茶园,因已无人管理,而弃之成野茶山了;河水,也比以前消瘦了一半;寨子背后的森林,也因遭到砍伐,往日那种黑越越深不见底,山风一吹林涛阵阵的壮观场景,已经难复得见。这就好比一个健康的人,得了一场大病之后,变样不少也瘦弱了不少。
卻明一旦有了闲暇,就会经常回到山野之下的自小生长的村寨中去。寨子里与卻明同龄的人,子女都很多,小孩奔跑跳跃,欢笑打闹。各各自有其乐,各各自得其所。以前被砍倒或是枯死的核桃树,李子树,板栗树下,又长出了其他的树来,巍巍的,已相当的可观了。
春季,田里,河边,白枝树上,依旧有三五成群的白鹤飞来停歇;冬季,每年都有降雪。某些年份,白雪三日不化,四野银白。恐怕只有玉女下琼瑶,才可比拟;春风刮动,从山林到河谷,呼啸有声,气势浩荡。风的呼啸声里,仿佛夹杂着万物欢快生长的声音。
刘婧在山村住了三天。一方面,她感觉此地真的太偏远落后;另一方面,她又深感前所未有的新奇,古朴,宁静。
清晨,笼罩整个山寨的薄雾,在慢慢升起的太阳光穿刺之下,轻纱一般缓缓向天空,向山林散去。
只需一会儿功夫,太阳就会把寒冷驱逐。
刘婧在此时,往往情不自禁的欢呼。
卻明认为城里,呼吸不到大自然的气息,触摸不到山野的神奇,也不会有冥冥中的暗示
小时候,他弄到了一本名叫《烈火金刚》的小说。借书给他的人因经不住他的死缠烂打,才勉强答应将书借给他,但时间限定只是半天。他把书藏在身上,跑到河对岸可清晰看见自家院落的高山上平顶处的树林里,隐入草树丛中之后,就把书拿出来仔细品味。
他选择这种方式看书,主要是为了免受打扰。想一气呵成。因为与家相隔太远,他所在的山高而面前开阔无遮拦。看家里村寨的情形,就像从飞机上看地面一样,人只有蚂蚁般大小。
但却看得十分清晰。
有一只山鸡突然“扑腾腾”从树丛中飞起,惊到了正沉浸在书本中的他,他朝家的方向看了看,突然,一种洞穿宇宙空间,照亮阴阳两界的极度火光,在他心头亮的耀眼,明烛幽微。
那天他看人世,居然犹如神灵附身,那种奇妙,空灵,仿佛自己已经羽化,有了神灵的眼。
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前世今生!
那一瞬间,正如电光石火一般,转瞬即逝!
他小时候,是捡拾鸡枞的高手,至今,寨子里许多年岁稍长一点的人一提及此事,都还会“啧啧”称奇,说鸡枞犹如是他种的一般。许多地方人们先行走过,用心搜寻过了,一无所获,而他沿着别人走过的路线前往,却常常满载而归。
鸡枞生长季节,他出门,没有一回是空手而归的。
这里的人,喜吃马蜂蛹,但是那马蜂凶猛无比,毒性特大,蜇入人体,往往九死一生。但是,当地人却掌握了一整套对付马蜂的绝技:在马蜂单独停歇之处,或树或竹之上,抹上少许蜂蜜,马蜂必来吃蜂蜜,吃则必被黏稠的蜂蜜粘住,粘住后,用白绵纸捻成极细长条,系在蜂腰上,再将马蜂蜂放飞。那马蜂必然会朝蜂巢飞去。
白绵纸特别醒目,跟着它飘移的方向跑,最终找到它停留的位置,便找到了蜂巢。
用奇长的直棍,在尖端绑上棉布,然后饱饱的浸上油,点燃后再将猛烈燃烧的火把,高举到蜂巢下。
美味的蜂蛹,便为囊中之物矣。
刘婧回省城后,卻明与她保持着通信。后来卻明到刘家去,刘父是一位级别不低的领导,虽然对卻明颇有好感,但那种不怒自威的状态,令卻明颇为惶恐。卻明来省城时,春节刚过没几天,年味浓浓。刘家专门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酒宴来款待卻明。
卻明根本不会饮酒,但这种待遇,卻明当然深感受宠若惊。刘父在座,那种威严使他内心压力很大。本来他只需说一句不会喝酒就可轻松吃饭的,偏偏他此时竟呆若木鸡起来,木然到讲不出一句话。他酒量很小,一点白酒都能喝醉,更别说是65度的泸州大曲了。他极其被动的被刘父邀杯,刘父分明是海量的人物,频频要卻明举杯共饮,那表情平静淡定的就像是喝的白开水!卻明少年幼稚,硬着头皮硬撑,十杯过后,肚内猛然翻江倒海,来不及离席,污秽之物便狂喷而出!
卻明在刘家床上昏昏沉沉躺到第二天下午,人才从沉醉中清醒了过来,深以此事为耻辱!觉得面子全被自己丢尽,再无颜面对刘婧及其家人。当他醒来一看,刘婧家里的人都出了门,他留下一张便条,便悄悄离开了。从此有意回避,渐渐中断了与刘婧的通信和往来。
另外,直到毕业,直到各奔东西,他都未敢向冯莹吐露半点珍藏于心底的爱意。
对此,他内心充满自责,悔恨,几乎达到极点!
缘起,缘断,缘灭······
这个世界,宇宙之中万物共存,且各按天命生长,消亡。
宇宙万物,凡间百态,仿佛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又仿佛受到不可知的神灵的支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