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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边一直有个计画,要作脚的旅行。
这个关于脚的旅行计画,预计从台北直下,走回我们共同的故乡彰化。该边在网路上这么说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很扯,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超屌,认为实践性的价值很高,毕竟只是脚很酸的代价罢了,却可以贯彻一件值得说嘴的事,体验把脚飙到快报废的极限感觉。
但这件事一搁著,大概躺了有两、三年之久都没人提,直到该边研究所毕业要去当兵的前一个礼拜,该边才将地图折好,套上最舒服的长裤,穿上破烂掉也不介意的鞋子,背了一个塞满外套与内裤的大包包,在网路上预告的他徒步旅行即将开始,不过受到种种当兵时间上的限制,他只能走到新竹。但那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该边出发前的那晚,他拎著笔记型电脑过来找我,要我帮他将电脑带回彰化,好让他少一个负担。
接过了电脑,我们一起吃焢肉饭,当作是饯行。
“其实要不是后天我有个编剧会议要开,我很考虑跟你一起走。”我说。
但还有一个不能成行的理由,就是我有坐骨神经痛,久坐或久站,椎间盘突出压迫到神经,屁股、大腿跟小腿都会酸麻,起因于我长期赖在椅子上敲键盘的鸟病。为此我必须偶而起身走动,变换姿势那样。
显然我不适合旅行式的长途走路,怕拖累到伙伴,所以我更压抑一块走的念头。
“是喔?不如等一下把电脑放在你住的那边,然后一起走啊!”该边说。
我怔了一下。
“三分钟内不要跟我说话,我想一下。”我随即陷入苦思。
突然决定加入这么屌的事,应该只有更屌吧?
“很屌么?”我犹豫不决。
“很屌!”该边竖起大拇指。
我住板桥,于是将电脑拿回我住处后,整理一下东西(牙刷,内裤,巧克力四条,感冒糖浆一罐),我们便从板桥走起,还买了台简便的用完即弃型相机带著。
值得一提的是,在步出住处时我看见该边的手上拿著根木棍,不免感到好笑。
“打狗用的么?又不是去登山。”我嗤之以鼻。
“这是我从扫把上拆下来的,拿来防身。”该边正经,耍了几下棍子。
我瞥眼瞧见墙脚的拖把。
那是只夹著吸水橡胶的新式拖把,如果
海那个摩门特,我感觉到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勾引我做出不正常的事。
“会很屌。”该边看穿了我的意图。
于是我扛起了莫名其妙的拖把,当作这场旅程的第一个注解。
2。
我们的计画是这样的,沿著最清晰的铁轨路线走,到各个城镇火车站买月台票纪念,自板桥走到树林过夜,隔天一鼓作气穿过山佳跟莺歌,最后我停在桃园坐火车回台北,放该边一人独自走下去。
八点四十五出发,九点到板桥火车站,该边买了第一张月台票。
我注意到自强号到桃园的票价是五十块。
“所以我们走到桃园,足足省下五十块钱,应该想想该怎么用这五十块好好庆祝一下。”我说,将照相机放在柱子的突出上。
“应该只能买便当吃吧。”该边用棍子敲在照相机的按钮上,拍下我们第一张合拍。
旅程正式展开。
我是个悲观主义者,路也不认识我,我打心底一直认为走到树林必定超晚的,但该边很笃定必定可以在十二点以前赶到,大概是想用唬我的方式激起我的斗志,但我一直是抱持著“突然兴起这么干的念头、然后抠抠鼻孔去做,一定超屌”的念头下去支撑这趟旅程,所以越是疲惫越有意思。
走着走着,来到了艺术大学前,我们将拖把跟木棍摆在校门口,任由里头年轻女孩的味道将我们吸引进去休息。
这是个很漂亮很年轻的学校呢!原来大学的时候我也曾经如此幸福。
我跟该边坐在篮球场旁的不知名建筑物下,阶梯上坐满了五花八门的女孩,由于太过眼花撩乱心花怒放花枝招展,我们只好专心猛盯著一个长得很像钱韦杉的女孩看。钱同学似乎在等人(在等我们么?),一直抿嘴顾盼,后来一个不留神竟然凭空消失了,研判是灵异现象。
吸饱年轻女孩的气息,我们也补充好体力,于是继续前进。我一边走路一边听著ipod-mini,累的时候就抓起拖把当麦克风唱歌,当时的主题曲是皇后乐团那首“iloveuloveuloveuloveuloveulove”乱有朝气的。
沿途不管是路边摊或是便利商店或路人,都对我为什么会拿一把拖把走路感到好奇,我也一直问该边“喂!他们有没有在看我!”只要该边说有,我就觉得自己好神气。
我懂,是因为我幼稚的关系。我也很好奇我到了三十岁还会不会这个样子,算一算只剩四年,这种幼稚的病恐怕还会继续下去。
3。
其实在晚上赶路算是比较不累的,因为天气凉爽,但黑漆漆的,实在怕鬼打墙迷路,有几次都出现地图无法详述的困境,或走到前方一望无际漆黑的鬼地方。
“你怎么知道要走这条而不是那条?”我狐疑,越走越困。
“”该边搔搔头:“应该是啦。”
“你要说"因为我走过"。”我建议,这样最令人放心了。
“对喔,因为我走过。”该边同意。
就如此定调了。
以后要是我再问同一句话,该边就如此答我,我也就摸摸鼻子。
不过该边挺有一套的,明明就是一张大比例尺的地图,但他配合著指南针总是能够找到堪称正确的路,对我来说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事,如果以后我要养条新的狗,也要有这种附加功能的保证书。
跨越一座大桥后,不多久就到了树林,十一点半。走了三个小时,我很累了,很想立刻洗个热水澡就睡觉,但该边很想在火车站睡觉,毕竟是一种体验。
该边之想住火车站,已到了一种偏执,执迷不悟,死胡同,欲罢不能的地步。一个人只要在某件事钻牛角尖到了这个地步,就值得赢取别人的尊敬。
我精神上同意,但被疲劳蚕食鲸吞的肉体可不这么认为。
“睡火车站,我就炸掉给你看!”我的大腿突然皱起眉头。
是的,我的脚需要伸直,需要好的睡眠品质养好明天直冲桃园的体力。
“果我一个人的话,我可能不敢一个人睡火车站,所以趁你在的时候睡火车站体验体验,我一个人再去睡旅社。”这是该边的论点。
于是我们在夜市吃完热豆花后,便开始观察树林火车站该怎么睡。
树林火车站很新很大,简直大得莫名其妙,滞留在车站的流浪汉很少。
我隐约感觉到有股不祥的念笼罩著,用凯特的话来说,就是“小杰!快逃吧!”的那种带著恶意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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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边一直有个计画,要作脚的旅行。
这个关于脚的旅行计画,预计从台北直下,走回我们共同的故乡彰化。该边在网路上这么说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很扯,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超屌,认为实践性的价值很高,毕竟只是脚很酸的代价罢了,却可以贯彻一件值得说嘴的事,体验把脚飙到快报废的极限感觉。
但这件事一搁著,大概躺了有两、三年之久都没人提,直到该边研究所毕业要去当兵的前一个礼拜,该边才将地图折好,套上最舒服的长裤,穿上破烂掉也不介意的鞋子,背了一个塞满外套与内裤的大包包,在网路上预告的他徒步旅行即将开始,不过受到种种当兵时间上的限制,他只能走到新竹。但那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该边出发前的那晚,他拎著笔记型电脑过来找我,要我帮他将电脑带回彰化,好让他少一个负担。
接过了电脑,我们一起吃焢肉饭,当作是饯行。
“其实要不是后天我有个编剧会议要开,我很考虑跟你一起走。”我说。
但还有一个不能成行的理由,就是我有坐骨神经痛,久坐或久站,椎间盘突出压迫到神经,屁股、大腿跟小腿都会酸麻,起因于我长期赖在椅子上敲键盘的鸟病。为此我必须偶而起身走动,变换姿势那样。
显然我不适合旅行式的长途走路,怕拖累到伙伴,所以我更压抑一块走的念头。
“是喔?不如等一下把电脑放在你住的那边,然后一起走啊!”该边说。
我怔了一下。
“三分钟内不要跟我说话,我想一下。”我随即陷入苦思。
突然决定加入这么屌的事,应该只有更屌吧?
“很屌么?”我犹豫不决。
“很屌!”该边竖起大拇指。
我住板桥,于是将电脑拿回我住处后,整理一下东西(牙刷,内裤,巧克力四条,感冒糖浆一罐),我们便从板桥走起,还买了台简便的用完即弃型相机带著。
值得一提的是,在步出住处时我看见该边的手上拿著根木棍,不免感到好笑。
“打狗用的么?又不是去登山。”我嗤之以鼻。
“这是我从扫把上拆下来的,拿来防身。”该边正经,耍了几下棍子。
我瞥眼瞧见墙脚的拖把。
那是只夹著吸水橡胶的新式拖把,如果
海那个摩门特,我感觉到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勾引我做出不正常的事。
“会很屌。”该边看穿了我的意图。
于是我扛起了莫名其妙的拖把,当作这场旅程的第一个注解。
2。
我们的计画是这样的,沿著最清晰的铁轨路线走,到各个城镇火车站买月台票纪念,自板桥走到树林过夜,隔天一鼓作气穿过山佳跟莺歌,最后我停在桃园坐火车回台北,放该边一人独自走下去。
八点四十五出发,九点到板桥火车站,该边买了第一张月台票。
我注意到自强号到桃园的票价是五十块。
“所以我们走到桃园,足足省下五十块钱,应该想想该怎么用这五十块好好庆祝一下。”我说,将照相机放在柱子的突出上。
“应该只能买便当吃吧。”该边用棍子敲在照相机的按钮上,拍下我们第一张合拍。
旅程正式展开。
我是个悲观主义者,路也不认识我,我打心底一直认为走到树林必定超晚的,但该边很笃定必定可以在十二点以前赶到,大概是想用唬我的方式激起我的斗志,但我一直是抱持著“突然兴起这么干的念头、然后抠抠鼻孔去做,一定超屌”的念头下去支撑这趟旅程,所以越是疲惫越有意思。
走着走着,来到了艺术大学前,我们将拖把跟木棍摆在校门口,任由里头年轻女孩的味道将我们吸引进去休息。
这是个很漂亮很年轻的学校呢!原来大学的时候我也曾经如此幸福。
我跟该边坐在篮球场旁的不知名建筑物下,阶梯上坐满了五花八门的女孩,由于太过眼花撩乱心花怒放花枝招展,我们只好专心猛盯著一个长得很像钱韦杉的女孩看。钱同学似乎在等人(在等我们么?),一直抿嘴顾盼,后来一个不留神竟然凭空消失了,研判是灵异现象。
吸饱年轻女孩的气息,我们也补充好体力,于是继续前进。我一边走路一边听著ipod-mini,累的时候就抓起拖把当麦克风唱歌,当时的主题曲是皇后乐团那首“iloveuloveuloveuloveuloveulove”乱有朝气的。
沿途不管是路边摊或是便利商店或路人,都对我为什么会拿一把拖把走路感到好奇,我也一直问该边“喂!他们有没有在看我!”只要该边说有,我就觉得自己好神气。
我懂,是因为我幼稚的关系。我也很好奇我到了三十岁还会不会这个样子,算一算只剩四年,这种幼稚的病恐怕还会继续下去。
3。
其实在晚上赶路算是比较不累的,因为天气凉爽,但黑漆漆的,实在怕鬼打墙迷路,有几次都出现地图无法详述的困境,或走到前方一望无际漆黑的鬼地方。
“你怎么知道要走这条而不是那条?”我狐疑,越走越困。
“”该边搔搔头:“应该是啦。”
“你要说"因为我走过"。”我建议,这样最令人放心了。
“对喔,因为我走过。”该边同意。
就如此定调了。
以后要是我再问同一句话,该边就如此答我,我也就摸摸鼻子。
不过该边挺有一套的,明明就是一张大比例尺的地图,但他配合著指南针总是能够找到堪称正确的路,对我来说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事,如果以后我要养条新的狗,也要有这种附加功能的保证书。
跨越一座大桥后,不多久就到了树林,十一点半。走了三个小时,我很累了,很想立刻洗个热水澡就睡觉,但该边很想在火车站睡觉,毕竟是一种体验。
该边之想住火车站,已到了一种偏执,执迷不悟,死胡同,欲罢不能的地步。一个人只要在某件事钻牛角尖到了这个地步,就值得赢取别人的尊敬。
我精神上同意,但被疲劳蚕食鲸吞的肉体可不这么认为。
“睡火车站,我就炸掉给你看!”我的大腿突然皱起眉头。
是的,我的脚需要伸直,需要好的睡眠品质养好明天直冲桃园的体力。
“果我一个人的话,我可能不敢一个人睡火车站,所以趁你在的时候睡火车站体验体验,我一个人再去睡旅社。”这是该边的论点。
于是我们在夜市吃完热豆花后,便开始观察树林火车站该怎么睡。
树林火车站很新很大,简直大得莫名其妙,滞留在车站的流浪汉很少。
我隐约感觉到有股不祥的念笼罩著,用凯特的话来说,就是“小杰!快逃吧!”的那种带著恶意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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