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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也;伯有良霄,良氏也;子大叔游吉,游氏也;子石公孙段,丰氏也;伯石印段,印氏也。穆公十一子,谓子良,公子去疾也;子罕,公子喜也;子驷,公子骈也;国,公子发也;子孔,公子嘉也;子游,公子偃也;子丰也;子印也;子羽也;子然也;士子孔也。子然、二子孔已亡,子羽不为卿,故止七也。
[疏]注“子展”至“七穆”正义曰:居身俭而用心壹,叔向自以察貌观言而知之,其知不由赋诗也。“子然、二子孔三族已亡”十九年传文也。子羽不为卿者,案成十三年“郑公子班自訾求入于大宫,不能,杀子印、子羽”不书于经,故知不为卿也。杜注彼云:皆穆公子也。又世族谱云:“子羽,穆公子。其后为羽氏,即羽师颉,是其孙。此非行人子羽,公孙挥也。”世族谱以公孙挥为杂人自外,唯有罕、驷、丰、游、印、国、良七族,见于经、传,皆出穆公,故称七穆也。
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芮司徒,宋大夫。芮,如锐反。赤而毛,弃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共姬,宋伯姬也。堤,亦作隄;徐,丁兮反;沈,直兮反。共音恭。名之曰弃。长而美。平公入夕,平公,共姬子也。长,丁丈反。共姬与之食。公见弃也而视之,尤。尤,甚也。姬纳诸御,嬖,生佐。佐,元公。恶而婉。佐貌恶而心顺。婉,于阮反。大子痤美而很,貌美而心很戾。很,胡恳反。合左师畏而恶之。合左师,向戌。恶,乌路反,下皆同。寺人惠墙伊戾为大子内师而无宠。惠墙,氏;伊戾,名。廧,或作墙,音樯。戾,力计反。
[疏]注“惠墙,氏。伊戾,名”
正义曰:服虔云:“惠伊皆发声,实为墙戾。”杜以下文单称伊戾,是舍族称名,故以惠墙为氏,伊戾为名也。内师者,身为寺人之官,公使之监知大子内事,为在内人之长也。
秋,楚客聘于晋,过宋。上已有秋,复发传者,中间有初,不言秋,则嫌楚客过在他年。复,扶又反。大子知之,请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请从之。公曰:“夫不恶女乎?”夫,谓大子也。夫音扶,注同。女音汝。
[疏]“大子知之”
正义曰:知之,谓与楚客旧相知,故请野享之。
对曰:“小人之事君子也,恶之不敢远,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贰心乎?纵有共其外,莫共其内。伊戾为大子内师,不行,恐内侍废阙。远,于刃反。好,呼报反。近,附近之近。共音恭,本又作“供”下同。臣请往也。”遣之。至,则欿,用牲,加书,徵之。诈作盟处,为大子反徵验也。欿,口感反。处,昌虑反。而骋告公骋,驰也。骋,敕景反。曰:“大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公曰:“为我子,又何求?”对曰:“欲速。”言欲速得公位。公使视之,则信有焉。有盟徵焉。问诸夫人与左师,夫人,佐母弃也。则皆曰:“固闻之。”公囚大子。大子曰:“唯佐也能免我。”以其婉也。召而使请,曰:“日中不来。吾知死矣。”左师闻之,聒而与之语。聒,讙也。欲使佐失期。聒,古活反,下同。讙,呼端反。
[疏]注“聒,讙也”
正义曰:声乱耳谓之聒。多为言语讙譁乱其耳,故聒为讙也。
过期,乃缢而死。佐为大子,公徐闻其无罪也,乃亨伊戾。左师见夫人之步马者,步马,习马。缢,一赐反。亨,普彭反。问之,对曰:“君夫人氏也。”左师曰:“谁为君夫人?余胡弗知?”圉人归,以告夫人。夫人使馈之锦与马,先之以玉,以玉为锦马之先。馈,其位反。先,悉荐反。又如字。曰:“君之妾弃,使某献。”左师改命曰:“君夫人。”而后再拜稽首受之。左师令使者改命也。传言宋公闇,左师谀,大子所以无罪而死。令,力呈反。使,所吏反,下文“通使”同。谀,羊朱反。
[疏]“左师”至“受之”
正义曰:夫人氏者,氏犹家也。言夫人家之马也。痤死,佐为大子,弃即正为夫人,步马之时,夫人名己定矣,故对云“君夫人氏也”但弃本是妾,左师欲令夫人重已,故佯不知之。夫人闻之,惧已不得为夫人,故自称为妾,馈之锦马也。左师喜得其赐,故令使者改命曰君夫人,而后拜受之,使弃成为夫人。传言左师之谀也。
郑伯归自晋,请卫侯归。使子西如晋聘,辞曰:“寡君来烦执事,惧不免于戾。言自惧失敬于大国而得罪。使夏谢不敏。”夏,子西名。夏,户雅反。君子曰:“善事大国。”将求于人,必先下之。言郑所以能自安。下,遐嫁反。
初,楚伍参与蔡太师子朝友,其子伍举与声子相善也。声子,子朝之子。伍举,子胥祖父椒举也。朝如字。
[疏]注“声子”至“举也”
正义曰:声子则经、传所云蔡公孙归生是也。传言“其子伍举”足明举为参之子。声子文不系朝,故云“子朝之子”以辨明之。
伍举娶于王子牟,王子牟为申公而亡,获罪出奔。娶,七住反。牟,亡侯反。为申,如字,旧于伪反。楚人曰:“伍举实送之。”伍举奔郑,将遂奔晋。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郊,班荆相与食,而言复故。班,布也。布荆坐地,共议归楚事。朋友世亲。
[疏]“伍举”至“复故”
正义曰:楚语云:“椒举将奔晋,蔡声子遇之于郑,郊飨之以璧贿,曰:‘子尚良食,尚能事晋君以为诸侯主。’辞曰:‘非所原也,若得归骨于楚,死且不朽。’声子曰:‘子尚良食,吾归子。’椒举降三拜,纳其乘马,声子受之。”是杜所云共议归楚之事。传云“言复故”谓此也。
声子曰:“子行也!吾必复子。”及宋向戌将平晋、楚,平在明年。
[疏]注“平在明年”
正义曰:明年声子始说子木。传于此言之者,盖伍举以此年去楚,故传记之于此年也。
声子通使于晋。为国通平事。为,于伪反。还如楚,令尹子木与之语,问晋故焉。故,事。且曰:“晋大夫与楚孰贤?”对曰:“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杞、梓皆木名。杞、梓,徐:上音起,下音子。虽楚有材,晋实用之。”言楚亡臣多在晋。子木曰:“夫独无族姻乎?”夫,谓晋。对曰:“虽有,而用楚材实多。归生闻之:归生,声子名。‘善为国者,赏不僣而刑不滥。’赏僣,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若不幸而过,宁僣无滥。与其失善,宁其利淫。无善人,则国从之。从之亡也。僣,子念反,下皆同。滥,力暂反。
[疏]“赏不僣而刑不滥”
正义曰:僣谓僣差,滥谓滥佚。赏不僣,所赏必有功,不僣差也。刑不滥,所刑必得罪,不滥佚也。
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也。诗大雅。殄,尽也。瘁,病也。殄,徒典反。瘁,在醉反。
[疏]“诗曰”至“谓也”
正义曰:诗大雅瞻卬之篇也。言国内贤人之既云巳丧亡矣,则邦国尽皆困病。此诗之意,言无善人之谓也。
故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惧失善也。逸书也。不经,不用常法。
[疏]“故夏”至“善也”
正义曰:此在大禹谟之篇,皋陶论用刑之法也。经,常也。言若用刑错失等,与其杀不罪之人,宁失于不常之罪。谓实有罪而失于妄免也。此书之意,惧失善也。
商颂有之曰:‘不僣不滥,不敢怠皇,命于下国,封建厥福。’诗商颂。言殷汤赏不僣差,刑不滥溢,不敢怠解自宽暇,则能为下国所命为天子。解,佳卖反。
[疏]注“为下”至“天子”
正义曰:此商颂殷武之篇。诗注谓天命汤于在下之国。此云为下国所命,谓下国诸侯推命汤为天子。则商书云“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又云“室家相庆,曰,后来其苏”是也。
此汤所以获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乐行赏而惮用刑。恤民不倦。赏以春夏,刑以秋冬。顺天时。是以将赏为之加膳,加膳则饫赐,饫,餍也。酒食赐下,无不餍足,所谓加膳也。为之,于伪反,下“为之不举”同。饫,于据反。餍,本亦作厌,于艳反,下同。此以知其劝赏也。将刑为之不举,不举则彻乐,不举盛馔。馔,士眷反。
[疏]“将刑”至“彻乐”
正义曰:周礼膳夫职云:“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郑玄云:“杀牲盛馔曰举。”又曰:“大丧则不举,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郑玄云:“大故,刑杀也。”庄二十年传曰:“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是礼法将刑,为之不举也。举则以乐劝食,不举故彻去乐县。大司乐云:“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国之大忧,令弛县。”郑玄云:“弛,释下之。”释下,即是彻县也。大司乐弛县之内,不言刑杀大故,文不具耳。
此以知其畏刑也。夙兴夜寐,朝夕临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礼之大节也。有礼无败。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而为之谋主,以害楚国,不可救疗,所谓不能也。”疗,治也。所谓楚人不能用其材也。朝如字。疗,力召反。“子仪之乱,析公奔晋。在文十四年。析,星历反。晋人寘诸戎车之殿,以为谋主。殿,后军。寘,之豉反。殿,多练反,注同。绕角之役,晋将遁矣,析公曰:‘楚师轻窕,易震荡也。若多鼓钧声,以夜军之,钧同其声。遁,徒困反。窕,徐敕尧反,又通吊反。易,以豉反。钧,音均,徐居句反。楚师必遁。’晋人从之,楚师宵溃。晋遂侵蔡,袭沈,获其君;败申、息之师于桑隧,获申丽而还。成六年,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楚师还。晋侵沈,获沈子。八年,复侵楚,败申、息,获申丽。溃,户内反。隧音遂。丽,力驰反。复,扶又反。郑于是不敢南面。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雍子之父兄谮雍子,君与大夫不善是也。不是其曲直。夏,户雅反。雍子奔晋,晋人与之鄐,鄐,晋邑。鄐,许六反,徐又超六反。以为谋主。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在成十八年。晋将遁矣。雍子发命于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乘,简择蒐阅。蒐,所留反。乘,绳证反。阅音悦。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次,舍也。焚舍,示必死。秣音末。蓐音辱。陈,直觐反。明日将战。’行归者而逸楚囚,欲使楚知之。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在元年。降,户江反。楚失东夷,子辛死之,则雍子之为也。楚东小国及陈,见楚不能救彭城,皆叛。五年,楚人讨陈叛故,杀令尹子辛。子反与子灵争夏姬,子灵,巫臣。而雍害其事,子反亦雍害巫臣,不使得取夏姬。雍,于勇反,注同。子灵奔晋。晋人与之邢,邢,晋邑。邢音刑。以为谋主。扞御北狄,通吴于晋,教吴叛楚,教之乘车、射御、驱侵,使其子狐庸为吴行人焉。吴于是伐巢,取驾,克棘,入州来。驾、棘、皆楚邑。谯国酂县东北有棘亭。谯,在遥反。酂,才多反,又子旦反;或作臡。
[疏]“射御驱侵”
正义曰:教之驱车,侵伐人也。
楚罢于奔命,至今为患,则子灵之为也。事见成七年。罢音皮。见,贤遍反。若敖之乱,伯贲之子贲皇奔晋。晋人与之苗,若敖乱在宣四年。苗,晋邑。贲,扶云反,下同。以为谋主。鄢陵之役,在成十六年。鄢音偃。楚晨压晋军而陈,晋将遁矣。苗贲皇曰:‘楚师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言楚之精卒,唯在中军。压,本又作厌,于甲反;徐,于辄反。而陈,直觐反,下成陈并注同。卒,子忽反。若塞井夷灶,成陈以当之,塞井夷灶以为陈。
[疏]注“塞井”至“为陈”
正义曰:成十六年传说此事云:“范匄趋进曰:‘塞井夷灶,陈于军中。”则此谋范匄所为,今以为苗贲皇之计者,郑玄云:“此范匄所言,苗贲皇亦言之,故声子引以为喻。
栾、范易行以诱之,栾书时将中军,范燮佐之。易行,谓简易兵备。欲令楚贪已,不复顾二穆之兵。易,以豉反,注及下易成同;贾音亦。行,户郎反,注及下同;贾音衡。令,力呈反,下同。复,扶又反,下“复仕”同。
[疏]“栾范易行以诱之”
正义曰:贾逵、郑玄皆读“易”为变易之“易”贾以行为道也。栾为将,范为佐,二人分中军别将之,欲使栾与范易道,令范先诱楚,栾以良卒从而击之。郑谓易行,中军与下军易卒伍也。计设谋之时,军既未动,道未定分,何以言改道也?将卒相附系属久矣,容临战而改易将卒,且言易行,行非卒伍之名,安得为易卒伍也?二者之说,皆不可通。以传言“诱之”则谓羸师毁军示弱以诱敌,故读“易”为简易之“易”谓简易行陈,少其兵备,令楚贪已,不复顾二穆之兵,使中行、二郤得克二穆也。楚语说此事云:“雍子谓栾书曰:‘楚师可料也,在中军王族而已,若易中下,楚必歆之。’”韦昭云:“中下,中军之上下也。歆,犹贪也。简易栾、范之行,示之弱,以诳楚也。”是韦昭已读为简易之“易”故杜从之也。此与楚语俱述声子之言。传言鄢陵之败,苗贲皇之为。楚语亦论鄢陵之役,而云“雍子之为”二文不同,或丘明传闻两说两记之也。刘炫以为国语非丘明所作,为有此类往往与左传不同故也。
中行、二郤必克二穆。郤锜时将上军,中行偃佐之。郤至佐新军。令此三人分良以攻二穆之兵。楚子重、子辛,皆出穆王,故曰二穆。锜,鱼绮反。吾乃四萃于其王族,必大败之。’四萃,四面集攻之。萃,在醉反。
[疏]注“四萃”至“攻之”
正义曰:楚语云:“三萃以攻其王族,必大败之。”韦昭云:“时晋有四军,言三集者,中军见入,而上下及新军乃三集以致攻之。”韦昭见彼为“三”字,故说之使通耳。盖二文不同,必有一误。
晋人从之,楚师大败,王夷师熸,夷,伤也。吴、楚之间谓火灭为熸。熸,子潜反。
[疏]注“夷伤”至“为熸”
正义曰:月令云“瞻夷察伤”知夷亦伤也。于时吕锜射王中目,是王伤也。吴、楚之间谓火灭为熸,相传有此语也。言军师之败,若火灭然。
子反死之。郑叛吴兴,楚失诸侯,则苗贲皇之为也。”子木曰:“是皆然矣。”声子曰:“今又有甚于此。椒举娶于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谓椒举:‘女实遣之!’惧而奔郑,引领南望曰:‘庶几赦余!’亦弗图也。言楚亦不以为意。娶,本又作取,七住反。女音汝。今在晋矣。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以举材能比叔向。彼若谋害楚国,岂不为患?”子木惧,言诸王,益其禄爵而复之。声子使椒鸣逆之。椒鸣,伍举子。传言声子有辞,伍举所以得反,子孙复仕于楚。
[疏]“子木”至“逆之”
正义曰:楚语说此事云:“子木愀然,曰:‘夫子何如,召之其来乎?’对曰:‘亡人得复,何为不来?’子木曰:‘不来,则若之何?’对曰:‘资东阳之盗杀之,其可乎?’子木曰:‘不可。我为楚卿,而赂盗以贼一夫于晋,非义也。子为我召之,吾倍其室。’乃使椒鸣召其父而复之。”
许灵公如楚,请伐郑,十六年晋伐许,他国皆大夫,独郑伯自行,故许恚,欲报之。恚,一睡反。曰:“师不兴,孤不归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郑,何以求诸侯?”冬十月,楚子伐郑。为许。为,于伪反,下为国同。郑人将御之,子产曰:“晋、楚将平,诸侯将和,和在明年。楚王是故昧于一来。昧,犹贪冒。昧音妹。冒,亡报反,又亡北反。不如使逞而归,乃易成也。逞,快也。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若何从之?”衅,动也。啬,贪也。言郑之欲与楚战者,皆衅勇贪名之人,非能为国计虑久利,不可从也。衅,许觐反。足,子住反,又如字。
[疏]“夫小”至“从之”
正义曰:于时郑国勇夫皆贪,欲御寇败楚以成已名,故子产为此言以破之。夫此郑国欲得战者,小人之性,奋动于勇,贪于祸乱,冀得战斗以足满其性,而自求成武勇之名焉。欲得御寇者,皆自为其身,非国家之利也。若何得从之?言御寇之计,不可从也。
注“衅动”至“从也”
正义曰:贾、郑先儒皆以衅为动也。王肃云:衅谓自矜奋以夸人。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云“仡奋衅以轩鬐”是衅为奋动之意也。啬是吝惜之名,故为贪也。诗云:“民之贪乱,宁为荼毒。”是小人之性,贪祸乱也。言郑人欲得与楚战者,皆是奋动于勇,贪求名誉之人,欲望因有祸乱以成已名,非能为国家计虑希长久之利,不可从也。定本云“啬,养也”非也。
子展说,不御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堕其城。南里,郑邑。说音悦,下注同。御,鱼吕反。堕,许规反。涉于乐氏,乐氏,津名。门于师之梁。郑城门。县门发,获九人焉。涉于氾而归,于氾城下涉汝水南归。县音玄,氾,音凡,徐扶严反。
[疏]注“于氾”至“南归”
正义曰:杜检氾是地名,非水名。而云涉于氾,是于氾地涉水耳。释例土地名云:“楚伐郑师于氾,襄城县南氾城是也。汝水出南阳鲁县东南经襄城。”是知于氾城下涉汝水而南归也。
而后葬许灵公。卒灵公之志,而后葬之。
卫人归卫姬于晋,乃释卫侯。卫侯以女说晋,而后得免。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传言晋之衰。
晋韩宣子聘于周,王使请事。问何事来聘。对曰:“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无他事矣。”起,宣子名。礼:诸侯大夫入天子国称士。时事,四时贡职。宰旅,冢宰之下士。言献职贡于宰旅,不敢斥尊。
[疏]注“起宣”至“斥尊”
正义曰:周礼“大国之卿三命。天子上士亦三命”曲礼云:“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是诸侯大夫入天子之国礼法当称士也。以其人官卑,故下士独得旅称。周礼大宰之属官有“旅下士三十有二人”是知宰旅为?宰之下士也。刘炫云:“知时事四时贡职者,小行人云:“春入贡秋献功王亲受之。”郑玄云:“贡谓六服所贡,功谓考绩之功。”是诸侯大夫贡时事之义也。
王闻之曰:“韩氏其昌阜于晋乎!辞不失旧。”阜,大也。传言周衰,诸侯莫能如礼,唯韩起不失旧。
齐人城郏之岁,在二十四年。其夏,齐乌馀以廪丘奔晋。乌馀,齐大夫。廪丘,今东郡廪丘县故城是。廪,力甚反。
[疏]注“乌馀”至“城是”
正义曰:释例土地名以廪丘为齐地。案廪丘地在东郡,则是卫之邦域,齐竟不至此也。羊角、高鱼皆在东郡,廪丘与之相近,齐不得别有廪丘。乌馀,齐之大夫,得以廪丘奔晋者,盖齐人往前取得卫邑,以赐乌馀,如郑公孙段之得州,宋乐大心之有原也。宋、郑大夫得以晋地为采邑,是知齐大夫得以卫地为采邑。杜见齐人以之奔晋,故释例以为齐地。明年讨乌馀,皆取其邑而归,诸侯盖以廪丘归齐也。
袭卫羊角,取之。今廪丘县所治羊角城是。治,直吏反。遂袭我高鱼。高鱼城在廪丘县东北。有大雨,自其窦入,雨,故水窦开。窦音豆。介于其库,入高鱼库而介其甲。介音界。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取鲁高鱼,无所讳而不书,其义未闻。
[疏]注“取鲁”至“未闻”
正义曰:服虔云:“取鲁高鱼及反之皆不书,盖讳之。”杜以被人取邑无所可讳,故云“其义未闻”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传云:“不言其来,讳之也。”戎来不觉,国以为讳,盗窃鲁邑,而云无可讳者,所言讳者,讳国恶礼也。候不在疆,戎来不觉,是国无政令,故讳之。此守高鱼者不觉,介于其库,直是守者罪耳,非国之耻,故诸被伐取鲁邑,皆不讳也。昭二十五年“齐侯取郓”书而不讳,知失邑无可讳也。此亦战于麻隧之类,盖经文脱漏耳。
又取邑于宋。于是范宣子卒,宣子,范匄。诸侯弗能治也,及赵文子为政,乃卒治之。文子言于晋侯曰:“晋为盟主。诸侯或相侵也,则讨之使归其地。今乌馀之邑,皆讨类也。言于比类宜见讨。比,必利反。
[疏]“于是”至“治之”
正义曰:乌馀以二十四年奔晋。二十五年范宣子卒,赵文子代之为政,至明年始讨乌馀,故云“乃卒治之”传先言治之,下乃述其治之事也。
而贪之,是无以为盟主也。请归之!”公曰:“诺。孰可使也?”对曰:“胥梁带能无用师。”晋侯使往。胥梁带,晋大夫。能无用师,言有权谋。
氏也;伯有良霄,良氏也;子大叔游吉,游氏也;子石公孙段,丰氏也;伯石印段,印氏也。穆公十一子,谓子良,公子去疾也;子罕,公子喜也;子驷,公子骈也;国,公子发也;子孔,公子嘉也;子游,公子偃也;子丰也;子印也;子羽也;子然也;士子孔也。子然、二子孔已亡,子羽不为卿,故止七也。
[疏]注“子展”至“七穆”正义曰:居身俭而用心壹,叔向自以察貌观言而知之,其知不由赋诗也。“子然、二子孔三族已亡”十九年传文也。子羽不为卿者,案成十三年“郑公子班自訾求入于大宫,不能,杀子印、子羽”不书于经,故知不为卿也。杜注彼云:皆穆公子也。又世族谱云:“子羽,穆公子。其后为羽氏,即羽师颉,是其孙。此非行人子羽,公孙挥也。”世族谱以公孙挥为杂人自外,唯有罕、驷、丰、游、印、国、良七族,见于经、传,皆出穆公,故称七穆也。
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芮司徒,宋大夫。芮,如锐反。赤而毛,弃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共姬,宋伯姬也。堤,亦作隄;徐,丁兮反;沈,直兮反。共音恭。名之曰弃。长而美。平公入夕,平公,共姬子也。长,丁丈反。共姬与之食。公见弃也而视之,尤。尤,甚也。姬纳诸御,嬖,生佐。佐,元公。恶而婉。佐貌恶而心顺。婉,于阮反。大子痤美而很,貌美而心很戾。很,胡恳反。合左师畏而恶之。合左师,向戌。恶,乌路反,下皆同。寺人惠墙伊戾为大子内师而无宠。惠墙,氏;伊戾,名。廧,或作墙,音樯。戾,力计反。
[疏]注“惠墙,氏。伊戾,名”
正义曰:服虔云:“惠伊皆发声,实为墙戾。”杜以下文单称伊戾,是舍族称名,故以惠墙为氏,伊戾为名也。内师者,身为寺人之官,公使之监知大子内事,为在内人之长也。
秋,楚客聘于晋,过宋。上已有秋,复发传者,中间有初,不言秋,则嫌楚客过在他年。复,扶又反。大子知之,请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请从之。公曰:“夫不恶女乎?”夫,谓大子也。夫音扶,注同。女音汝。
[疏]“大子知之”
正义曰:知之,谓与楚客旧相知,故请野享之。
对曰:“小人之事君子也,恶之不敢远,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贰心乎?纵有共其外,莫共其内。伊戾为大子内师,不行,恐内侍废阙。远,于刃反。好,呼报反。近,附近之近。共音恭,本又作“供”下同。臣请往也。”遣之。至,则欿,用牲,加书,徵之。诈作盟处,为大子反徵验也。欿,口感反。处,昌虑反。而骋告公骋,驰也。骋,敕景反。曰:“大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公曰:“为我子,又何求?”对曰:“欲速。”言欲速得公位。公使视之,则信有焉。有盟徵焉。问诸夫人与左师,夫人,佐母弃也。则皆曰:“固闻之。”公囚大子。大子曰:“唯佐也能免我。”以其婉也。召而使请,曰:“日中不来。吾知死矣。”左师闻之,聒而与之语。聒,讙也。欲使佐失期。聒,古活反,下同。讙,呼端反。
[疏]注“聒,讙也”
正义曰:声乱耳谓之聒。多为言语讙譁乱其耳,故聒为讙也。
过期,乃缢而死。佐为大子,公徐闻其无罪也,乃亨伊戾。左师见夫人之步马者,步马,习马。缢,一赐反。亨,普彭反。问之,对曰:“君夫人氏也。”左师曰:“谁为君夫人?余胡弗知?”圉人归,以告夫人。夫人使馈之锦与马,先之以玉,以玉为锦马之先。馈,其位反。先,悉荐反。又如字。曰:“君之妾弃,使某献。”左师改命曰:“君夫人。”而后再拜稽首受之。左师令使者改命也。传言宋公闇,左师谀,大子所以无罪而死。令,力呈反。使,所吏反,下文“通使”同。谀,羊朱反。
[疏]“左师”至“受之”
正义曰:夫人氏者,氏犹家也。言夫人家之马也。痤死,佐为大子,弃即正为夫人,步马之时,夫人名己定矣,故对云“君夫人氏也”但弃本是妾,左师欲令夫人重已,故佯不知之。夫人闻之,惧已不得为夫人,故自称为妾,馈之锦马也。左师喜得其赐,故令使者改命曰君夫人,而后拜受之,使弃成为夫人。传言左师之谀也。
郑伯归自晋,请卫侯归。使子西如晋聘,辞曰:“寡君来烦执事,惧不免于戾。言自惧失敬于大国而得罪。使夏谢不敏。”夏,子西名。夏,户雅反。君子曰:“善事大国。”将求于人,必先下之。言郑所以能自安。下,遐嫁反。
初,楚伍参与蔡太师子朝友,其子伍举与声子相善也。声子,子朝之子。伍举,子胥祖父椒举也。朝如字。
[疏]注“声子”至“举也”
正义曰:声子则经、传所云蔡公孙归生是也。传言“其子伍举”足明举为参之子。声子文不系朝,故云“子朝之子”以辨明之。
伍举娶于王子牟,王子牟为申公而亡,获罪出奔。娶,七住反。牟,亡侯反。为申,如字,旧于伪反。楚人曰:“伍举实送之。”伍举奔郑,将遂奔晋。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郊,班荆相与食,而言复故。班,布也。布荆坐地,共议归楚事。朋友世亲。
[疏]“伍举”至“复故”
正义曰:楚语云:“椒举将奔晋,蔡声子遇之于郑,郊飨之以璧贿,曰:‘子尚良食,尚能事晋君以为诸侯主。’辞曰:‘非所原也,若得归骨于楚,死且不朽。’声子曰:‘子尚良食,吾归子。’椒举降三拜,纳其乘马,声子受之。”是杜所云共议归楚之事。传云“言复故”谓此也。
声子曰:“子行也!吾必复子。”及宋向戌将平晋、楚,平在明年。
[疏]注“平在明年”
正义曰:明年声子始说子木。传于此言之者,盖伍举以此年去楚,故传记之于此年也。
声子通使于晋。为国通平事。为,于伪反。还如楚,令尹子木与之语,问晋故焉。故,事。且曰:“晋大夫与楚孰贤?”对曰:“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杞、梓皆木名。杞、梓,徐:上音起,下音子。虽楚有材,晋实用之。”言楚亡臣多在晋。子木曰:“夫独无族姻乎?”夫,谓晋。对曰:“虽有,而用楚材实多。归生闻之:归生,声子名。‘善为国者,赏不僣而刑不滥。’赏僣,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若不幸而过,宁僣无滥。与其失善,宁其利淫。无善人,则国从之。从之亡也。僣,子念反,下皆同。滥,力暂反。
[疏]“赏不僣而刑不滥”
正义曰:僣谓僣差,滥谓滥佚。赏不僣,所赏必有功,不僣差也。刑不滥,所刑必得罪,不滥佚也。
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也。诗大雅。殄,尽也。瘁,病也。殄,徒典反。瘁,在醉反。
[疏]“诗曰”至“谓也”
正义曰:诗大雅瞻卬之篇也。言国内贤人之既云巳丧亡矣,则邦国尽皆困病。此诗之意,言无善人之谓也。
故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惧失善也。逸书也。不经,不用常法。
[疏]“故夏”至“善也”
正义曰:此在大禹谟之篇,皋陶论用刑之法也。经,常也。言若用刑错失等,与其杀不罪之人,宁失于不常之罪。谓实有罪而失于妄免也。此书之意,惧失善也。
商颂有之曰:‘不僣不滥,不敢怠皇,命于下国,封建厥福。’诗商颂。言殷汤赏不僣差,刑不滥溢,不敢怠解自宽暇,则能为下国所命为天子。解,佳卖反。
[疏]注“为下”至“天子”
正义曰:此商颂殷武之篇。诗注谓天命汤于在下之国。此云为下国所命,谓下国诸侯推命汤为天子。则商书云“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又云“室家相庆,曰,后来其苏”是也。
此汤所以获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乐行赏而惮用刑。恤民不倦。赏以春夏,刑以秋冬。顺天时。是以将赏为之加膳,加膳则饫赐,饫,餍也。酒食赐下,无不餍足,所谓加膳也。为之,于伪反,下“为之不举”同。饫,于据反。餍,本亦作厌,于艳反,下同。此以知其劝赏也。将刑为之不举,不举则彻乐,不举盛馔。馔,士眷反。
[疏]“将刑”至“彻乐”
正义曰:周礼膳夫职云:“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郑玄云:“杀牲盛馔曰举。”又曰:“大丧则不举,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郑玄云:“大故,刑杀也。”庄二十年传曰:“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是礼法将刑,为之不举也。举则以乐劝食,不举故彻去乐县。大司乐云:“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国之大忧,令弛县。”郑玄云:“弛,释下之。”释下,即是彻县也。大司乐弛县之内,不言刑杀大故,文不具耳。
此以知其畏刑也。夙兴夜寐,朝夕临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礼之大节也。有礼无败。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而为之谋主,以害楚国,不可救疗,所谓不能也。”疗,治也。所谓楚人不能用其材也。朝如字。疗,力召反。“子仪之乱,析公奔晋。在文十四年。析,星历反。晋人寘诸戎车之殿,以为谋主。殿,后军。寘,之豉反。殿,多练反,注同。绕角之役,晋将遁矣,析公曰:‘楚师轻窕,易震荡也。若多鼓钧声,以夜军之,钧同其声。遁,徒困反。窕,徐敕尧反,又通吊反。易,以豉反。钧,音均,徐居句反。楚师必遁。’晋人从之,楚师宵溃。晋遂侵蔡,袭沈,获其君;败申、息之师于桑隧,获申丽而还。成六年,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楚师还。晋侵沈,获沈子。八年,复侵楚,败申、息,获申丽。溃,户内反。隧音遂。丽,力驰反。复,扶又反。郑于是不敢南面。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雍子之父兄谮雍子,君与大夫不善是也。不是其曲直。夏,户雅反。雍子奔晋,晋人与之鄐,鄐,晋邑。鄐,许六反,徐又超六反。以为谋主。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在成十八年。晋将遁矣。雍子发命于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乘,简择蒐阅。蒐,所留反。乘,绳证反。阅音悦。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次,舍也。焚舍,示必死。秣音末。蓐音辱。陈,直觐反。明日将战。’行归者而逸楚囚,欲使楚知之。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在元年。降,户江反。楚失东夷,子辛死之,则雍子之为也。楚东小国及陈,见楚不能救彭城,皆叛。五年,楚人讨陈叛故,杀令尹子辛。子反与子灵争夏姬,子灵,巫臣。而雍害其事,子反亦雍害巫臣,不使得取夏姬。雍,于勇反,注同。子灵奔晋。晋人与之邢,邢,晋邑。邢音刑。以为谋主。扞御北狄,通吴于晋,教吴叛楚,教之乘车、射御、驱侵,使其子狐庸为吴行人焉。吴于是伐巢,取驾,克棘,入州来。驾、棘、皆楚邑。谯国酂县东北有棘亭。谯,在遥反。酂,才多反,又子旦反;或作臡。
[疏]“射御驱侵”
正义曰:教之驱车,侵伐人也。
楚罢于奔命,至今为患,则子灵之为也。事见成七年。罢音皮。见,贤遍反。若敖之乱,伯贲之子贲皇奔晋。晋人与之苗,若敖乱在宣四年。苗,晋邑。贲,扶云反,下同。以为谋主。鄢陵之役,在成十六年。鄢音偃。楚晨压晋军而陈,晋将遁矣。苗贲皇曰:‘楚师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言楚之精卒,唯在中军。压,本又作厌,于甲反;徐,于辄反。而陈,直觐反,下成陈并注同。卒,子忽反。若塞井夷灶,成陈以当之,塞井夷灶以为陈。
[疏]注“塞井”至“为陈”
正义曰:成十六年传说此事云:“范匄趋进曰:‘塞井夷灶,陈于军中。”则此谋范匄所为,今以为苗贲皇之计者,郑玄云:“此范匄所言,苗贲皇亦言之,故声子引以为喻。
栾、范易行以诱之,栾书时将中军,范燮佐之。易行,谓简易兵备。欲令楚贪已,不复顾二穆之兵。易,以豉反,注及下易成同;贾音亦。行,户郎反,注及下同;贾音衡。令,力呈反,下同。复,扶又反,下“复仕”同。
[疏]“栾范易行以诱之”
正义曰:贾逵、郑玄皆读“易”为变易之“易”贾以行为道也。栾为将,范为佐,二人分中军别将之,欲使栾与范易道,令范先诱楚,栾以良卒从而击之。郑谓易行,中军与下军易卒伍也。计设谋之时,军既未动,道未定分,何以言改道也?将卒相附系属久矣,容临战而改易将卒,且言易行,行非卒伍之名,安得为易卒伍也?二者之说,皆不可通。以传言“诱之”则谓羸师毁军示弱以诱敌,故读“易”为简易之“易”谓简易行陈,少其兵备,令楚贪已,不复顾二穆之兵,使中行、二郤得克二穆也。楚语说此事云:“雍子谓栾书曰:‘楚师可料也,在中军王族而已,若易中下,楚必歆之。’”韦昭云:“中下,中军之上下也。歆,犹贪也。简易栾、范之行,示之弱,以诳楚也。”是韦昭已读为简易之“易”故杜从之也。此与楚语俱述声子之言。传言鄢陵之败,苗贲皇之为。楚语亦论鄢陵之役,而云“雍子之为”二文不同,或丘明传闻两说两记之也。刘炫以为国语非丘明所作,为有此类往往与左传不同故也。
中行、二郤必克二穆。郤锜时将上军,中行偃佐之。郤至佐新军。令此三人分良以攻二穆之兵。楚子重、子辛,皆出穆王,故曰二穆。锜,鱼绮反。吾乃四萃于其王族,必大败之。’四萃,四面集攻之。萃,在醉反。
[疏]注“四萃”至“攻之”
正义曰:楚语云:“三萃以攻其王族,必大败之。”韦昭云:“时晋有四军,言三集者,中军见入,而上下及新军乃三集以致攻之。”韦昭见彼为“三”字,故说之使通耳。盖二文不同,必有一误。
晋人从之,楚师大败,王夷师熸,夷,伤也。吴、楚之间谓火灭为熸。熸,子潜反。
[疏]注“夷伤”至“为熸”
正义曰:月令云“瞻夷察伤”知夷亦伤也。于时吕锜射王中目,是王伤也。吴、楚之间谓火灭为熸,相传有此语也。言军师之败,若火灭然。
子反死之。郑叛吴兴,楚失诸侯,则苗贲皇之为也。”子木曰:“是皆然矣。”声子曰:“今又有甚于此。椒举娶于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谓椒举:‘女实遣之!’惧而奔郑,引领南望曰:‘庶几赦余!’亦弗图也。言楚亦不以为意。娶,本又作取,七住反。女音汝。今在晋矣。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以举材能比叔向。彼若谋害楚国,岂不为患?”子木惧,言诸王,益其禄爵而复之。声子使椒鸣逆之。椒鸣,伍举子。传言声子有辞,伍举所以得反,子孙复仕于楚。
[疏]“子木”至“逆之”
正义曰:楚语说此事云:“子木愀然,曰:‘夫子何如,召之其来乎?’对曰:‘亡人得复,何为不来?’子木曰:‘不来,则若之何?’对曰:‘资东阳之盗杀之,其可乎?’子木曰:‘不可。我为楚卿,而赂盗以贼一夫于晋,非义也。子为我召之,吾倍其室。’乃使椒鸣召其父而复之。”
许灵公如楚,请伐郑,十六年晋伐许,他国皆大夫,独郑伯自行,故许恚,欲报之。恚,一睡反。曰:“师不兴,孤不归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郑,何以求诸侯?”冬十月,楚子伐郑。为许。为,于伪反,下为国同。郑人将御之,子产曰:“晋、楚将平,诸侯将和,和在明年。楚王是故昧于一来。昧,犹贪冒。昧音妹。冒,亡报反,又亡北反。不如使逞而归,乃易成也。逞,快也。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若何从之?”衅,动也。啬,贪也。言郑之欲与楚战者,皆衅勇贪名之人,非能为国计虑久利,不可从也。衅,许觐反。足,子住反,又如字。
[疏]“夫小”至“从之”
正义曰:于时郑国勇夫皆贪,欲御寇败楚以成已名,故子产为此言以破之。夫此郑国欲得战者,小人之性,奋动于勇,贪于祸乱,冀得战斗以足满其性,而自求成武勇之名焉。欲得御寇者,皆自为其身,非国家之利也。若何得从之?言御寇之计,不可从也。
注“衅动”至“从也”
正义曰:贾、郑先儒皆以衅为动也。王肃云:衅谓自矜奋以夸人。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云“仡奋衅以轩鬐”是衅为奋动之意也。啬是吝惜之名,故为贪也。诗云:“民之贪乱,宁为荼毒。”是小人之性,贪祸乱也。言郑人欲得与楚战者,皆是奋动于勇,贪求名誉之人,欲望因有祸乱以成已名,非能为国家计虑希长久之利,不可从也。定本云“啬,养也”非也。
子展说,不御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堕其城。南里,郑邑。说音悦,下注同。御,鱼吕反。堕,许规反。涉于乐氏,乐氏,津名。门于师之梁。郑城门。县门发,获九人焉。涉于氾而归,于氾城下涉汝水南归。县音玄,氾,音凡,徐扶严反。
[疏]注“于氾”至“南归”
正义曰:杜检氾是地名,非水名。而云涉于氾,是于氾地涉水耳。释例土地名云:“楚伐郑师于氾,襄城县南氾城是也。汝水出南阳鲁县东南经襄城。”是知于氾城下涉汝水而南归也。
而后葬许灵公。卒灵公之志,而后葬之。
卫人归卫姬于晋,乃释卫侯。卫侯以女说晋,而后得免。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传言晋之衰。
晋韩宣子聘于周,王使请事。问何事来聘。对曰:“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无他事矣。”起,宣子名。礼:诸侯大夫入天子国称士。时事,四时贡职。宰旅,冢宰之下士。言献职贡于宰旅,不敢斥尊。
[疏]注“起宣”至“斥尊”
正义曰:周礼“大国之卿三命。天子上士亦三命”曲礼云:“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是诸侯大夫入天子之国礼法当称士也。以其人官卑,故下士独得旅称。周礼大宰之属官有“旅下士三十有二人”是知宰旅为?宰之下士也。刘炫云:“知时事四时贡职者,小行人云:“春入贡秋献功王亲受之。”郑玄云:“贡谓六服所贡,功谓考绩之功。”是诸侯大夫贡时事之义也。
王闻之曰:“韩氏其昌阜于晋乎!辞不失旧。”阜,大也。传言周衰,诸侯莫能如礼,唯韩起不失旧。
齐人城郏之岁,在二十四年。其夏,齐乌馀以廪丘奔晋。乌馀,齐大夫。廪丘,今东郡廪丘县故城是。廪,力甚反。
[疏]注“乌馀”至“城是”
正义曰:释例土地名以廪丘为齐地。案廪丘地在东郡,则是卫之邦域,齐竟不至此也。羊角、高鱼皆在东郡,廪丘与之相近,齐不得别有廪丘。乌馀,齐之大夫,得以廪丘奔晋者,盖齐人往前取得卫邑,以赐乌馀,如郑公孙段之得州,宋乐大心之有原也。宋、郑大夫得以晋地为采邑,是知齐大夫得以卫地为采邑。杜见齐人以之奔晋,故释例以为齐地。明年讨乌馀,皆取其邑而归,诸侯盖以廪丘归齐也。
袭卫羊角,取之。今廪丘县所治羊角城是。治,直吏反。遂袭我高鱼。高鱼城在廪丘县东北。有大雨,自其窦入,雨,故水窦开。窦音豆。介于其库,入高鱼库而介其甲。介音界。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取鲁高鱼,无所讳而不书,其义未闻。
[疏]注“取鲁”至“未闻”
正义曰:服虔云:“取鲁高鱼及反之皆不书,盖讳之。”杜以被人取邑无所可讳,故云“其义未闻”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传云:“不言其来,讳之也。”戎来不觉,国以为讳,盗窃鲁邑,而云无可讳者,所言讳者,讳国恶礼也。候不在疆,戎来不觉,是国无政令,故讳之。此守高鱼者不觉,介于其库,直是守者罪耳,非国之耻,故诸被伐取鲁邑,皆不讳也。昭二十五年“齐侯取郓”书而不讳,知失邑无可讳也。此亦战于麻隧之类,盖经文脱漏耳。
又取邑于宋。于是范宣子卒,宣子,范匄。诸侯弗能治也,及赵文子为政,乃卒治之。文子言于晋侯曰:“晋为盟主。诸侯或相侵也,则讨之使归其地。今乌馀之邑,皆讨类也。言于比类宜见讨。比,必利反。
[疏]“于是”至“治之”
正义曰:乌馀以二十四年奔晋。二十五年范宣子卒,赵文子代之为政,至明年始讨乌馀,故云“乃卒治之”传先言治之,下乃述其治之事也。
而贪之,是无以为盟主也。请归之!”公曰:“诺。孰可使也?”对曰:“胥梁带能无用师。”晋侯使往。胥梁带,晋大夫。能无用师,言有权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