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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书至者,喜得免。)
三月,曹伯滕卒。无传。四同盟。
[疏]注“四同盟”
正义曰:曹伯负刍以襄十八年冬十月卒,则武公立,十九年盟于祝柯,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二十七年于宋,皆鲁、曹俱在,是四同盟也。
夏,四月。无传。
秋,葬曹武公。无传。
八月,莒子去疾卒。未同盟。去,起吕反。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以祸乱告,不必系于为卿,故虽公子亦书。意恢与乱君为党,故书名,恶之。恢,苦回反。恶,乌路反。
[疏]注“以祸”至“恶之”
正义曰:莒是小国,其卿多不备礼,唯庄、僖之世有莒庆见经。尔来唯牟夷以窃地,故书,此外更无见者。今意恢非卿亦书,故解其意云云。释例曰:“福莫大于享国有家,祸莫甚于骨肉相残。故公子取国及为乱见杀者,亦皆书之,不必系于为卿。故公子纠、意恢以公子见书于经。”是解非卿而书之意也。诸公子、大夫被杀而书名,皆是恶之文。意恢与乱君为党,故书名恶之。
传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晋,尊晋罪已也。(以舍族为尊晋罪己。舍音舍。)
[疏]“传注以舍”至“罪已”
正义曰:一命大夫,经书为人。以卿之贵,得备名氏,若有罪过,宜贬黜者,他国之卿则称某人,鲁卿不得自称鲁人,有罪则贬去其族,族去则非卿。此舍意如之族,是为罪已也。季孙本实伐莒,晋人讨而执之,放令归鲁,荷晋恩德,罪已亦以尊晋,故云尊晋罪已也。文二年“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传称“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袁选、郑公子归生伐秦”“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谓之崇德”注云:“秦穆悔过,终用孟明,故贬四国大夫,以尊秦也。”此贬意如以尊晋,其事与彼同也。此“意如至自晋”传言“尊晋罪已”二十四年“婼至自晋传直云:“尊晋”不言“罪己”俱是去族。传文不同者,释例曰:“意如至自晋,传言尊晋罪已;婼至自晋,传复重发,但言尊晋者,意如以罪见执,宜在罪已,婼本使人,不应见执,故尊晋而已。内大夫行还,皆不书至,异于公也。今此二人执而见释,更以书至见义也。”若然,季孙见执,为鲁有罪矣。而往年“公不与盟”注云:“非国恶,故不讳”者,鲁实伐莒取郠。若以伐莒责鲁,鲁则无辞。而兼受邾人之诉,妄称“朝夕伐我”为此不与公盟,故言非国之恶。其执季孙,不是无罪也。子服惠伯云“寡君未知其罪,而执其老”者,拒晋之怨辞耳。
尊晋罪已,礼也。礼,脩已而不责人。
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司徒老祁、虑癸二人,南蒯家臣。祁,巨夷反。字林音上尺反。
[疏]注“二人南蒯家臣”
正义曰:世族谱司徒老祁为一人,虑癸为一人。服虔云:“司徒姓也,老祁字也。虑癸亦姓字也。二子,季氏家臣也。”杜以下句“请于南蒯曰,臣原受盟”知是南蒯家臣。
伪废疾,使请于南蒯曰:“臣原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间,差也。差音初卖反。许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请朝众而盟。欲因合众以作乱。遂劫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君谓季氏。劫,居业反。
[疏]注“君谓季氏”
正义曰:费是季氏之邑,南蒯已是季氏家臣。此南蒯之下,群臣还欲归邑季氏,知君谓季氏。
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不能复畏子。畏子以及今,绝句。复,扶又反。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送使出奔。请期五日。南蒯请期,冀有变。遂奔齐。侍饮酒于景公。公曰:“叛夫!”戏之。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张,强也。子韩晳曰:齐大夫。晳,音星历反。“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言越职。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归鲁。齐侯使鲍文子致之。南蒯虽叛,费人不从,未专属齐。二子逐蒯而复其旧,故经不书归费。齐使文子致邑,欲以假好,非事实也。好,呼报反。
[疏]注“南蒯”至“实也”
正义曰:经书叔弓“围费”则“归费”亦应书经。经不书归,故解其意也。南蒯虽以费叛降齐,费人不从,未专属齐。叔弓围费,齐人不救,是其未专属齐也。二子逐蒯,而费复其旧,便是本未去鲁,故经不书归费。是二子自以费归,非齐人来归也。齐人因其自归,而使文子致邑,施恩于鲁,欲以假好,非事实也。
夏,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且抚其民。上国在国都之西。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宗丘,楚地。分贫振穷,分,与也。振,救也。分,如字,徐甫问反。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介特,单身民也。收聚不使流散。长,丁丈反。收介音界,又古贺反,注同。单音丹。救灾患,宥孤寡。宽其赋税。宥音又。税,始锐反。赦罪戾,诘奸慝,诘,责问也。戾,力计反。诘,起吉反。慝,他得反。举淹滞。淹滞,有才德而未叙者。礼新叙旧,新,羁旅也。禄勋合亲,勋,功也。亲,九族。任良物官。物,事也。
[疏]“夏楚子”至“物官”
正义曰:周礼“司兵掌五兵”郑众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郑玄云:“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然则兵者,战器之名。战必令人执兵,因即名人为兵也。此“简上国之兵”谓料简人丁之彊弱于宗丘之地,集而简之,且即慰抚其民也。大体贫、穷相类,细言穷困于贫。贫者家少货财,穷谓全无生业。分财货以与贫者,授生业以救穷者,孤弱幼少无父母,有赐与以长成之。老疾乏于药膳,有馈饩以养育之。孤介特独者收敛之,不使流散。有水火灾、寇盗之患者,救助之。孤子寡妻,宽其赋税。虽有罪戾,原情可恕者,赦放之。奸邪慝恶,为民害者,诘治之。贤才淹滞,未蒙任用者,举用之。外人新来者,礼待之。旧人未用者,进叙之。施禄于功勋,使有功必得禄也。和合其亲戚,使宗族皆相亲也。任贤良以职事,使野无遗贤。准事能以任官,皆令才职相当,不使违方易务。此皆抚民之事也。
注“上国”至“楚地”
正义曰:下云简东国之兵亦如之,知此是简西国之兵也。西国,东国,皆是楚人在国之东西者。以水皆东流,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西为上,则东为下。下言东,则此是西,互相见也。
注“分与也振救也”
正义曰:分减富者之财以与贫者,则分为施与之名,故分为与也。穷者全无生业,或授之田宅,赐之器物,以救济之。
注“介特”至“流散”
正义曰:传称“一介行李”“逢泽有介麋焉”则介亦特之义也。介特谓单身特立,无兄弟妻子者,无所附著,或将转移收聚之,令有附依,不使流散。
注“宽其赋税”
正义曰:服虔以宥为宽赦其罪。杜以下云“赦罪戾”则此宥非宽罪,故以为“宽其赋税”也。王制云:“少而无父谓之孤,老而无子谓之独,老而无妻谓之矜,老而无夫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然则孤寡常有饩赐,本无赋税,而云宽赋税者,正以不责赋税,即是宽之也。孤寡之贫者有饩赐,能自给者免赋税,文虽不言鳏独,宥与孤寡必同。
注“物,事也”
正义曰:任良,谓选贤而任之也。物官,谓量事而官之也。贾逵云:“物官,量能授官也。”郑众云:“物官,相其才之所宜而官之”是也。
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兵在国都之东者。罢音皮。召,上照反。亦如之。如然丹。好于边疆,结好四邻。好,呼报反,注同。疆,居良反。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
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慼。郊公,著丘公子。著,直居反,徐直据反。
[疏]“息民五年”正义曰:谓从此简兵之后,息民不征,既满五年而后用师征伐,是为礼也,即十九年“城州来以挑吴”是也。案十七年与吴“战于长岸”未满五年而云“息民五年”者,平王之意息民五年。长岸之战,吴来伐,楚被伐,不可不战,虽战,非王本心也。
国人弗顺,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舆。庚舆,莒共公。与音馀,本亦作与,下同。共音恭。蒲馀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蒲馀侯,莒大夫兹夫也。意恢,莒群公子。恶,乌路反,下同。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铎亦群公子。铎,待洛反。公子铎因蒲馀侯而与之谋曰:“尔杀意恢,我出君而纳庚舆。”许之。为下冬杀意恢传。
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不知度,有佐立之德。与养氏比,而求无厌。养氏,子旗之党,养由基之后。比,毗志反。厌,于盐反,本又作餍,下注同。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杀斗成然,而灭养氏之族。使斗辛居郧,以无忘旧勋。辛,子旗之子郧公辛。郧音云。
冬,十二月,蒲馀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铎逆庚与于齐。齐隰党、公子鉏送之,有赂田。莒赂齐以田。鉏,仕居反。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邢侯,楚申公巫臣之子也。雍子,亦故楚人。鄐,许六反,又超六反。
[疏]注“邢侯”至“楚人”正义曰:巫人、雍子,皆故楚人也。襄二十六年传称“巫臣奔晋,晋人与之邢”“雍奔晋,晋人与之鄐”则鄐是雍子之田也。邢侯,巫臣之子,而得与之争鄐者,孔晁注晋语云:“邢与鄐比争疆界。”
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士景伯,晋理官。叔鱼摄理。摄,代景伯。
[疏]“叔鱼摄理”
正义曰:晋语云:“士景伯如楚,叔鱼为赞理。”孔晁云:“景伯,晋理官,叔鱼佐之。景伯聘楚,叔鱼专断。”
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蔽,断也。命断,丁乱反,注同。蔽,必世反,注同,徐甫世反,士补弟反。
[疏]注“蔽断也”
正义曰:周礼大司寇云:“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蔽之”郑玄云:“蔽之,断其狱讼也。”尚书康诰云:“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孔安国云:“服膺思念五六日,至于十日,至于三月,乃大断之。”皆以蔽为断,是相传为说。
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施,行罪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已恶而掠美为昏,掠,取也。昏,乱也。鬻,羊六反,卖也。掠音亮。贪以败官为墨,墨,不絜之称。败,必迈反,又如字。称,尺证反。杀人不忌为贼。忌,畏也。夏书曰:‘昏、墨、贼,杀。’逸书。三者皆死刑。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巿。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言叔向之直,有古人遗风。陶音遥。乃施,如字。服云:施罪于邢侯也。孔晁注国语云:废也,尸氏反。
[疏]“乃施”至“于市”
正义曰:晋语说此事云“叔向既对宣子,邢侯闻之而逃,遂施邢侯氏”孔晁云:“废其族也。”则国语读为“弛”训之为废。家语说此事亦为“弛”王肃注云:“弛,宜为施,施行也。”服虔云:“施罪于邢侯。”施犹劾也。邢侯亡,故劾之。杜无注,当从施也。成十七年,晋杀三郤,皆尸于朝此尸于巿者,以其贱故也。
治国制刑,不隐于亲,谓国之大问,已所答当也。至于他事,则宜有隐。当,丁浪反。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末,薄也。减,轻也。以正言之。数,色主反,又色具反,下同。为,于伪反。末,武葛反。
[疏]“三数”至“末减”
正义曰:三度数叔鱼之恶,不为薄轻。言皆重厚,极言之也。三者,即下云“数其贿也”、“称其诈也”、“言其贪也”是也。服虔读减为咸,下属为句。不为末者,不为末<杀米}隐蔽之也。咸曰义也,言人皆曰叔向是义,妄也。
曰义也夫,可谓直矣。于义未安,直则有之。夫,旧音扶,一读芳于反,下同。平丘之会,数其贿也,谓言卖货无厌。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谓言鲋也能。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三恶,暴、虐、颇也。三恶除,则三利加。颇,普何反。
[疏]注“三恶暴虐颇”
正义曰:尚书武王数纣之罪,泰誓云“敢行暴虐”牧誓云“俾暴虐于百姓”武成云“暴殄天物,害虐烝民”然则暴是乱下之称,虐是杀害之名,大同而小异。
杀亲益荣,荣名益已。犹义也夫!”三罪唯答宣子问,不可以不正,其馀则以直伤义,故重疑之。重,直用反。
[疏]注“三罪”至“疑之”
正义曰:杜读此文,言犹义也夫,言不是义也,故言以直伤义,谓叔向非是义也。刘炫云“直则是义”而规杜氏。今知不然者,义者于事合宜,所为得理。直者,唯无阿曲,未能圆通,故书云“直而温”若直而无温,则非德非义。是义之与直,二者不同。故上传云“义也夫”此传云“犹义也夫”于“义”之下并云“夫”“夫”是疑怪之辞,故杜以为非义,裁可谓之直矣。故仲尼云:“叔向,古之遗直”不云“遗义”是直与义别。刘以直义为一而规杜氏,非也。
经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吴子夷末卒。(无传,未同盟。)
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略书有事,为叔弓卒起也。武宫,鲁武公庙,成六年复立之。籥,羊略反。去,起吕反。为,于伪反。复,扶又反。
[疏]“有事”至“卒事”
正义曰:有事,谓有祭事于武公之宫庙也。祭必有乐,乐有文舞、武舞。文执羽籥,武执干鏚。其入庙也,必先文而后武。当籥始入,叔弓暴卒,故于是去乐不用,而终卒祭事也。叔弓之卒,当籥入之时,故举籥入也。及其去之,则诸乐皆去,故云去乐,钟、鼓、管、磬悉皆去之,非独去籥舞也。祭礼,鼎俎既陈,笾豆既设,然后舞乐始入。缘先祖之心,以大臣之卒必闻乐不乐,又孝子之心不忍彻巳设之馔,故去乐卒事。
注“略书”至“立之”
正义曰:闵二年“吉禘于庄公”僖八年“禘于大庙”彼皆书禘,此传言“禘于武公”则亦是禘。不书为禘,而言“有事”者,此经所书不论禘祭是非,略书有祭事者,本为叔弓卒起也。止为叔弓之卒,须道当祭之时,所书不为禘也。释例曰:“三年之禘,自国之常。常事不书,故唯书此数事。祭虽得常,亦记仲遂叔弓之非常也。”是言叔弓之卒非常,故书之也。释例亦云:“凡三年丧毕然后禘,于是遂以三年为节。当仍计除丧即吉之月,卜日而后行事,无复常月也。是以经书禘及大事,传唯见庄公之速,他无非时之讥也。”即如例言,三年一禘。若计襄公之薨,则禘当在二年、五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此年非禘年也。若计齐归之薨,则禘当在十三年、十六年,此年亦非禘年也。而云“祭虽得常”者,释例曰:“禘于大庙,礼之常也,各于其宫,时之为也。虽非三年大祭,而书禘,用禘礼也。昭二十五年传曰:‘将禘于襄公’,亦其义也。”是言“于武宫”者,时之所为,实非禘年用禘礼。此实非常,但经之所书,唯讥庄公之速,其馀不复讥耳。既不以为讥,即是得常,故云“祭虽得常”叔弓为非常也。武宫者,鲁武公庙,毁巳久矣。成六年复立之,遂即不毁。明堂位云:“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郑玄云:“此二庙象周有文武之庙也。世室者,不毁之名。”是鲁以武公为不毁之庙,故禘于其宫,不于大庙,亦非常也。
夏,蔡朝吴出奔郑。朝吴不远谗人,所以见逐而书名。远,于万反。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无传。
秋,晋荀吴帅师伐鲜虞。
冬,公如晋。
传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公,戒百官。(齐戒。禘,大计反。齐,侧皆反。)
[疏]“戒百官”
正义曰:周礼大宰:“祀五帝”“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享先王亦如之”郑玄云:“前期,前所诹之日也。十日容散齐七日,致齐三日也。执事,宗伯、大卜之属。既下,又戒百官以始齐。”此“戒百官”亦谓戒之令齐,故杜云“齐戒”言是齐之戒也。祭统云:“及时将祭,君子乃齐。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也。”“是故君子之齐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定之之谓齐。齐者,精明之至也”是将祭必齐,祭前豫戒之也。
梓慎曰:“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丧氛也。祲,妖氛也。盖见于宗庙,故以为非祭祥也。氛,恶气也。咎,其九反。祲,子鸩反。氛,芳云反,徐侯云反,盖见,贤遍反。
[疏]注“祲妖”至“气也”
正义曰:周礼有“视祲之官”郑玄云:“祲,阴阳气相侵渐成祥者,其职掌十煇之法一曰:“祲二曰:“象郑玄云:“煇为日光气也。然则祲是阴阳之气相侵之名。日光之气,有名为祲。祲之所见,非独见于日光,故直云“祲,妖氛也”梓慎唯言见祲,不言祲之所在。为祭而言,故疑云“盖见于宗庙,故以为非祭祥也”月令云:“氛雾冥冥”则氛亦气也。以言“丧氛”故以氛为“恶气也”见赤黑之祲以为丧氛,则赤黑是丧象,梓慎有以知之。服虔云:“水黑火赤,水火相遇”云云。
其在涖事乎?”涖,临也。涖音利。
[疏]“其在涖事乎”
正义曰:既见丧氛,又言丧之所在,其在涖事之人乎,意疑涖事者当其咎也。
二月,癸酉,禘,叔弓涖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大臣卒,故为之去乐。去,起吕反,注及下同。为,于伪反。
楚费无极害朝吴之在蔡也,朝吴,蔡大夫,有功于楚平王,故无极恐其有宠,疾害之。费,扶味反。欲去之。乃谓之曰:“王唯信子,故处子于蔡。子亦长矣,而在下位,辱。必求之,吾助子请。”请求上位。长,丁丈反。
[疏]“在下位辱”
正义曰:言在下位,可耻辱也。服虔以“辱”从下读,训之为欲,欲必求之,吾助子请,妄也。
又谓其上之人蔡人在上位者。曰:“王唯信吴,故处诸蔡,二三子莫之如也。而在其上,不亦难乎?弗图,必及于难。”夏,蔡人逐朝吴。朝吴出奔郑。王怒曰:“余唯信吴,故寘诸蔡。且微吴,吾不及此。女何故去之?”无极对曰:“臣岂不欲吴?非不欲善吴。于难,乃旦反。寘,之豉反。女音汝。
[疏]“二三子莫之如也”
正义曰:言二三子无如吴之见信。
然而前知其为人之异也。言其多权谋。
[疏]“然而”至“异也”
正义曰:然此朝吴于事,必豫前知其为人之有异于馀人也。
吴在蔡,蔡必速飞。去吴,所以翦其翼也。”以鸟喻也。言吴在蔡,必能使蔡速强而背楚。背音佩。
六月,乙丑,王大子寿卒。周景王子。
秋,八月,戊寅,王穆后崩。大子寿之母也。传为晋荀跞如周葬穆后起。
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围鼓。鼓,白狄之别。巨鹿下曲阳县有鼓聚。聚,才喻反。鼓人或请以城叛,穆子弗许。左右曰:“师徒不勤,而可以获城,何故不为?”穆子曰:“吾闻诸叔向曰:‘好恶不愆,民知所適,事无不济。’愆,过也。適,归也。好,呼报反。恶,乌路反。或并依字读。下及注皆同。愆,起虔反。
[疏]“好恶”至“所適”
正义曰:所好必善,所恶必恶。在上者所好所恶,不有愆过,则下民知所適归。言皆知归于善也。
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恶也。人以城来,吾独何好焉?赏所甚恶,若所好何?无以复加所好。复,扶又反。若其弗赏,是失信也,何以庇民?力能则进,否则退,量力而行。吾不可以欲城而迩奸,所丧滋多。”使鼓人杀叛人,而缮守备。围鼓三月,鼓人或请降,使其民见,曰:“犹有食色,姑脩而城。”军吏曰:“获城而弗取,勤民而顿兵,何以事君?”穆子曰:“吾以事君也。获一邑而教民怠,将焉用邑?邑以贾怠,不如完旧。完犹保守。庇,必利反,又音秘。丧,息浪反。缮,巿战反。守,手又反。降,户江反。见,贤遍反。焉,于虔反,贾音古,下同。
[疏]获一邑而教民怠。
正义曰:若不受其降,民皆一心事其本国,不敢怠惰,以叛其主。今若受其降人,便是许其叛主,则是教我国人令其外叛。是虽获一邑,而教民怠惰,不守死事君,是所得少所失多。
贾怠无卒,卒,终也。弃旧不祥。鼓人能事其君,我亦能事吾君。率义不爽,爽,差也。
[疏]“鼓人”至“吾君”
正义曰:言今不听降叛,使鼓人能事其君也。教民不怠,是我亦能事吾君也。
好恶不愆,城可获而民知义所,知义所在也。荀吴必其能获,故因以示义。
[疏]注“知义”至“示义”正义曰:知义所在,在于事君,不怠惰,不苟求生也。十七年荀吴诈祭于雒以灭陆浑,二十二年负甲伪籴以入昔阳。而此时独得降而不纳者,此时荀吴自度已力,必其能获,故因以示义。
有死命而无二心,不亦可乎!”鼓人告食竭力尽,而后取之。克鼓而反,不戮一人,以鼓子<鸟>鞮归。<鸟>鞮,鼓君名。<鸟>,本又作鸢。悦全反。鞮,丁兮反。
冬,公如晋,平丘之会故也。平丘会,公不与盟。季孙见执,今既得免,故往谢之。与音预。
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宴,樽以鲁壶。文伯,荀跞也。鲁壶,鲁所献壶樽。跞,力狄反,本又作乐。同。介音界。樽,本或作尊,又作樽,并同。
[疏]注“鲁壶鲁所献壶樽”
正义曰:周礼司尊彝云:“秋尝冬烝”“其馈献用两壶樽”郑玄云:“壶者,以壶为尊。”燕礼云:“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左丘酒”是礼法有以壶为樽。
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感鲁壶而言也。镇抚王室,谓贡献之物。文伯揖籍谈,文伯无辞,揖籍谈使对。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谓明德之分器。分,扶问反,年内同。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荐,献也。彝,常也。谓可常宝之器,若鲁壶之属。彝,以之反。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言王宠灵不见及,故数为戎所加陵。远,于万反,又如字。数音朔。
[疏]“拜戎不暇”
正义曰:数为戎所侵陵,拜谢戎师,不有閒暇。
其何以献器?”王曰:“叔氏,而忘诸乎?叔,籍谈字。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无分乎?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密须,姞姓国也,在安定阴密县。文王伐之,得其鼓路以蒐。蒐,所求反。姞,其吉反,又其乙反。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阙巩国所出铠。巩,九勇反。铠,开代反。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参虚,实沈之次,晋之分野。参,所金反,注同。
[疏]注“参虚”至“分野”
正义曰:实沈之次,晋之分野。上系参之虚域,故云参虚。
其后襄之二路,周襄王所赐晋文公大路、戎路。鏚钺秬鬯、鏚,斧也。钺,金钺。秬,黑黍。鬯,香酒。鏚音戚。钺音越。秬音巨。鬯音畅。
[疏]注“鏚斧”至“香酒”
正义曰:广雅云:鏚、钺,斧也。俱是斧也,盖钺大而斧小。大公六韬云:“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钺。”是钺大于斧也。尚书牧誓云:“武王左杖黄钺,”孔安国云:“以黄金饰斧”是钺以金饰也。“秬,黑黍”释草文也。周礼有鬯人之官,郑玄云:“鬯,酿秬为酒,芬香条畅于上下也。”是鬯为香酒也。赐之鏚钺者,使之专杀戮也。赐之秬鬯者,使之祭先祖也。王制云:“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赐圭瓒,然后为鬯。”诗陈宣王赐召、穆公云:“秬鬯一卣,告于文人”是也。
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事在僖二十八年。彤,徒冬反。贲音奔。抚征东夏,非分而何?夫有勋而不废,加重赏。夏,户雅反。
[疏]“抚征东夏”
正义曰:服者抚之,叛者征之。晋于诸夏国差近西,故令主东夏。
有绩而载,书功于策。奉之以土田,有南阳。抚之以彝器,弓钺之属。旌之以车服,襄之二路。明之以文章,旌旗。子孙不忘,所谓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言福祚不在叔父,当在谁邪?福祚之不登叔父绝句。焉,于虔反,下将焉用之同。
[疏]“福祚”至“焉在”
正义曰:言福祚之不在叔父,此福祚更焉所在乎?言其不在他也。登,陟,即是在之义也。
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孙伯黡,晋正卿,籍谈九世祖。黡,以斩反。
[疏]注“孙伯”至“世祖”
正义曰... -->>
经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书至者,喜得免。)
三月,曹伯滕卒。无传。四同盟。
[疏]注“四同盟”
正义曰:曹伯负刍以襄十八年冬十月卒,则武公立,十九年盟于祝柯,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二十七年于宋,皆鲁、曹俱在,是四同盟也。
夏,四月。无传。
秋,葬曹武公。无传。
八月,莒子去疾卒。未同盟。去,起吕反。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以祸乱告,不必系于为卿,故虽公子亦书。意恢与乱君为党,故书名,恶之。恢,苦回反。恶,乌路反。
[疏]注“以祸”至“恶之”
正义曰:莒是小国,其卿多不备礼,唯庄、僖之世有莒庆见经。尔来唯牟夷以窃地,故书,此外更无见者。今意恢非卿亦书,故解其意云云。释例曰:“福莫大于享国有家,祸莫甚于骨肉相残。故公子取国及为乱见杀者,亦皆书之,不必系于为卿。故公子纠、意恢以公子见书于经。”是解非卿而书之意也。诸公子、大夫被杀而书名,皆是恶之文。意恢与乱君为党,故书名恶之。
传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晋,尊晋罪已也。(以舍族为尊晋罪己。舍音舍。)
[疏]“传注以舍”至“罪已”
正义曰:一命大夫,经书为人。以卿之贵,得备名氏,若有罪过,宜贬黜者,他国之卿则称某人,鲁卿不得自称鲁人,有罪则贬去其族,族去则非卿。此舍意如之族,是为罪已也。季孙本实伐莒,晋人讨而执之,放令归鲁,荷晋恩德,罪已亦以尊晋,故云尊晋罪已也。文二年“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传称“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袁选、郑公子归生伐秦”“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谓之崇德”注云:“秦穆悔过,终用孟明,故贬四国大夫,以尊秦也。”此贬意如以尊晋,其事与彼同也。此“意如至自晋”传言“尊晋罪已”二十四年“婼至自晋传直云:“尊晋”不言“罪己”俱是去族。传文不同者,释例曰:“意如至自晋,传言尊晋罪已;婼至自晋,传复重发,但言尊晋者,意如以罪见执,宜在罪已,婼本使人,不应见执,故尊晋而已。内大夫行还,皆不书至,异于公也。今此二人执而见释,更以书至见义也。”若然,季孙见执,为鲁有罪矣。而往年“公不与盟”注云:“非国恶,故不讳”者,鲁实伐莒取郠。若以伐莒责鲁,鲁则无辞。而兼受邾人之诉,妄称“朝夕伐我”为此不与公盟,故言非国之恶。其执季孙,不是无罪也。子服惠伯云“寡君未知其罪,而执其老”者,拒晋之怨辞耳。
尊晋罪已,礼也。礼,脩已而不责人。
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司徒老祁、虑癸二人,南蒯家臣。祁,巨夷反。字林音上尺反。
[疏]注“二人南蒯家臣”
正义曰:世族谱司徒老祁为一人,虑癸为一人。服虔云:“司徒姓也,老祁字也。虑癸亦姓字也。二子,季氏家臣也。”杜以下句“请于南蒯曰,臣原受盟”知是南蒯家臣。
伪废疾,使请于南蒯曰:“臣原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间,差也。差音初卖反。许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请朝众而盟。欲因合众以作乱。遂劫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君谓季氏。劫,居业反。
[疏]注“君谓季氏”
正义曰:费是季氏之邑,南蒯已是季氏家臣。此南蒯之下,群臣还欲归邑季氏,知君谓季氏。
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不能复畏子。畏子以及今,绝句。复,扶又反。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送使出奔。请期五日。南蒯请期,冀有变。遂奔齐。侍饮酒于景公。公曰:“叛夫!”戏之。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张,强也。子韩晳曰:齐大夫。晳,音星历反。“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言越职。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归鲁。齐侯使鲍文子致之。南蒯虽叛,费人不从,未专属齐。二子逐蒯而复其旧,故经不书归费。齐使文子致邑,欲以假好,非事实也。好,呼报反。
[疏]注“南蒯”至“实也”
正义曰:经书叔弓“围费”则“归费”亦应书经。经不书归,故解其意也。南蒯虽以费叛降齐,费人不从,未专属齐。叔弓围费,齐人不救,是其未专属齐也。二子逐蒯,而费复其旧,便是本未去鲁,故经不书归费。是二子自以费归,非齐人来归也。齐人因其自归,而使文子致邑,施恩于鲁,欲以假好,非事实也。
夏,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且抚其民。上国在国都之西。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宗丘,楚地。分贫振穷,分,与也。振,救也。分,如字,徐甫问反。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介特,单身民也。收聚不使流散。长,丁丈反。收介音界,又古贺反,注同。单音丹。救灾患,宥孤寡。宽其赋税。宥音又。税,始锐反。赦罪戾,诘奸慝,诘,责问也。戾,力计反。诘,起吉反。慝,他得反。举淹滞。淹滞,有才德而未叙者。礼新叙旧,新,羁旅也。禄勋合亲,勋,功也。亲,九族。任良物官。物,事也。
[疏]“夏楚子”至“物官”
正义曰:周礼“司兵掌五兵”郑众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郑玄云:“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然则兵者,战器之名。战必令人执兵,因即名人为兵也。此“简上国之兵”谓料简人丁之彊弱于宗丘之地,集而简之,且即慰抚其民也。大体贫、穷相类,细言穷困于贫。贫者家少货财,穷谓全无生业。分财货以与贫者,授生业以救穷者,孤弱幼少无父母,有赐与以长成之。老疾乏于药膳,有馈饩以养育之。孤介特独者收敛之,不使流散。有水火灾、寇盗之患者,救助之。孤子寡妻,宽其赋税。虽有罪戾,原情可恕者,赦放之。奸邪慝恶,为民害者,诘治之。贤才淹滞,未蒙任用者,举用之。外人新来者,礼待之。旧人未用者,进叙之。施禄于功勋,使有功必得禄也。和合其亲戚,使宗族皆相亲也。任贤良以职事,使野无遗贤。准事能以任官,皆令才职相当,不使违方易务。此皆抚民之事也。
注“上国”至“楚地”
正义曰:下云简东国之兵亦如之,知此是简西国之兵也。西国,东国,皆是楚人在国之东西者。以水皆东流,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西为上,则东为下。下言东,则此是西,互相见也。
注“分与也振救也”
正义曰:分减富者之财以与贫者,则分为施与之名,故分为与也。穷者全无生业,或授之田宅,赐之器物,以救济之。
注“介特”至“流散”
正义曰:传称“一介行李”“逢泽有介麋焉”则介亦特之义也。介特谓单身特立,无兄弟妻子者,无所附著,或将转移收聚之,令有附依,不使流散。
注“宽其赋税”
正义曰:服虔以宥为宽赦其罪。杜以下云“赦罪戾”则此宥非宽罪,故以为“宽其赋税”也。王制云:“少而无父谓之孤,老而无子谓之独,老而无妻谓之矜,老而无夫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然则孤寡常有饩赐,本无赋税,而云宽赋税者,正以不责赋税,即是宽之也。孤寡之贫者有饩赐,能自给者免赋税,文虽不言鳏独,宥与孤寡必同。
注“物,事也”
正义曰:任良,谓选贤而任之也。物官,谓量事而官之也。贾逵云:“物官,量能授官也。”郑众云:“物官,相其才之所宜而官之”是也。
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兵在国都之东者。罢音皮。召,上照反。亦如之。如然丹。好于边疆,结好四邻。好,呼报反,注同。疆,居良反。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
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慼。郊公,著丘公子。著,直居反,徐直据反。
[疏]“息民五年”正义曰:谓从此简兵之后,息民不征,既满五年而后用师征伐,是为礼也,即十九年“城州来以挑吴”是也。案十七年与吴“战于长岸”未满五年而云“息民五年”者,平王之意息民五年。长岸之战,吴来伐,楚被伐,不可不战,虽战,非王本心也。
国人弗顺,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舆。庚舆,莒共公。与音馀,本亦作与,下同。共音恭。蒲馀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蒲馀侯,莒大夫兹夫也。意恢,莒群公子。恶,乌路反,下同。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铎亦群公子。铎,待洛反。公子铎因蒲馀侯而与之谋曰:“尔杀意恢,我出君而纳庚舆。”许之。为下冬杀意恢传。
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不知度,有佐立之德。与养氏比,而求无厌。养氏,子旗之党,养由基之后。比,毗志反。厌,于盐反,本又作餍,下注同。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杀斗成然,而灭养氏之族。使斗辛居郧,以无忘旧勋。辛,子旗之子郧公辛。郧音云。
冬,十二月,蒲馀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铎逆庚与于齐。齐隰党、公子鉏送之,有赂田。莒赂齐以田。鉏,仕居反。
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邢侯,楚申公巫臣之子也。雍子,亦故楚人。鄐,许六反,又超六反。
[疏]注“邢侯”至“楚人”正义曰:巫人、雍子,皆故楚人也。襄二十六年传称“巫臣奔晋,晋人与之邢”“雍奔晋,晋人与之鄐”则鄐是雍子之田也。邢侯,巫臣之子,而得与之争鄐者,孔晁注晋语云:“邢与鄐比争疆界。”
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士景伯,晋理官。叔鱼摄理。摄,代景伯。
[疏]“叔鱼摄理”
正义曰:晋语云:“士景伯如楚,叔鱼为赞理。”孔晁云:“景伯,晋理官,叔鱼佐之。景伯聘楚,叔鱼专断。”
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蔽,断也。命断,丁乱反,注同。蔽,必世反,注同,徐甫世反,士补弟反。
[疏]注“蔽断也”
正义曰:周礼大司寇云:“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蔽之”郑玄云:“蔽之,断其狱讼也。”尚书康诰云:“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孔安国云:“服膺思念五六日,至于十日,至于三月,乃大断之。”皆以蔽为断,是相传为说。
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施,行罪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已恶而掠美为昏,掠,取也。昏,乱也。鬻,羊六反,卖也。掠音亮。贪以败官为墨,墨,不絜之称。败,必迈反,又如字。称,尺证反。杀人不忌为贼。忌,畏也。夏书曰:‘昏、墨、贼,杀。’逸书。三者皆死刑。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巿。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言叔向之直,有古人遗风。陶音遥。乃施,如字。服云:施罪于邢侯也。孔晁注国语云:废也,尸氏反。
[疏]“乃施”至“于市”
正义曰:晋语说此事云“叔向既对宣子,邢侯闻之而逃,遂施邢侯氏”孔晁云:“废其族也。”则国语读为“弛”训之为废。家语说此事亦为“弛”王肃注云:“弛,宜为施,施行也。”服虔云:“施罪于邢侯。”施犹劾也。邢侯亡,故劾之。杜无注,当从施也。成十七年,晋杀三郤,皆尸于朝此尸于巿者,以其贱故也。
治国制刑,不隐于亲,谓国之大问,已所答当也。至于他事,则宜有隐。当,丁浪反。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末,薄也。减,轻也。以正言之。数,色主反,又色具反,下同。为,于伪反。末,武葛反。
[疏]“三数”至“末减”
正义曰:三度数叔鱼之恶,不为薄轻。言皆重厚,极言之也。三者,即下云“数其贿也”、“称其诈也”、“言其贪也”是也。服虔读减为咸,下属为句。不为末者,不为末<杀米}隐蔽之也。咸曰义也,言人皆曰叔向是义,妄也。
曰义也夫,可谓直矣。于义未安,直则有之。夫,旧音扶,一读芳于反,下同。平丘之会,数其贿也,谓言卖货无厌。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谓言鲋也能。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三恶,暴、虐、颇也。三恶除,则三利加。颇,普何反。
[疏]注“三恶暴虐颇”
正义曰:尚书武王数纣之罪,泰誓云“敢行暴虐”牧誓云“俾暴虐于百姓”武成云“暴殄天物,害虐烝民”然则暴是乱下之称,虐是杀害之名,大同而小异。
杀亲益荣,荣名益已。犹义也夫!”三罪唯答宣子问,不可以不正,其馀则以直伤义,故重疑之。重,直用反。
[疏]注“三罪”至“疑之”
正义曰:杜读此文,言犹义也夫,言不是义也,故言以直伤义,谓叔向非是义也。刘炫云“直则是义”而规杜氏。今知不然者,义者于事合宜,所为得理。直者,唯无阿曲,未能圆通,故书云“直而温”若直而无温,则非德非义。是义之与直,二者不同。故上传云“义也夫”此传云“犹义也夫”于“义”之下并云“夫”“夫”是疑怪之辞,故杜以为非义,裁可谓之直矣。故仲尼云:“叔向,古之遗直”不云“遗义”是直与义别。刘以直义为一而规杜氏,非也。
经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吴子夷末卒。(无传,未同盟。)
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略书有事,为叔弓卒起也。武宫,鲁武公庙,成六年复立之。籥,羊略反。去,起吕反。为,于伪反。复,扶又反。
[疏]“有事”至“卒事”
正义曰:有事,谓有祭事于武公之宫庙也。祭必有乐,乐有文舞、武舞。文执羽籥,武执干鏚。其入庙也,必先文而后武。当籥始入,叔弓暴卒,故于是去乐不用,而终卒祭事也。叔弓之卒,当籥入之时,故举籥入也。及其去之,则诸乐皆去,故云去乐,钟、鼓、管、磬悉皆去之,非独去籥舞也。祭礼,鼎俎既陈,笾豆既设,然后舞乐始入。缘先祖之心,以大臣之卒必闻乐不乐,又孝子之心不忍彻巳设之馔,故去乐卒事。
注“略书”至“立之”
正义曰:闵二年“吉禘于庄公”僖八年“禘于大庙”彼皆书禘,此传言“禘于武公”则亦是禘。不书为禘,而言“有事”者,此经所书不论禘祭是非,略书有祭事者,本为叔弓卒起也。止为叔弓之卒,须道当祭之时,所书不为禘也。释例曰:“三年之禘,自国之常。常事不书,故唯书此数事。祭虽得常,亦记仲遂叔弓之非常也。”是言叔弓之卒非常,故书之也。释例亦云:“凡三年丧毕然后禘,于是遂以三年为节。当仍计除丧即吉之月,卜日而后行事,无复常月也。是以经书禘及大事,传唯见庄公之速,他无非时之讥也。”即如例言,三年一禘。若计襄公之薨,则禘当在二年、五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此年非禘年也。若计齐归之薨,则禘当在十三年、十六年,此年亦非禘年也。而云“祭虽得常”者,释例曰:“禘于大庙,礼之常也,各于其宫,时之为也。虽非三年大祭,而书禘,用禘礼也。昭二十五年传曰:‘将禘于襄公’,亦其义也。”是言“于武宫”者,时之所为,实非禘年用禘礼。此实非常,但经之所书,唯讥庄公之速,其馀不复讥耳。既不以为讥,即是得常,故云“祭虽得常”叔弓为非常也。武宫者,鲁武公庙,毁巳久矣。成六年复立之,遂即不毁。明堂位云:“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郑玄云:“此二庙象周有文武之庙也。世室者,不毁之名。”是鲁以武公为不毁之庙,故禘于其宫,不于大庙,亦非常也。
夏,蔡朝吴出奔郑。朝吴不远谗人,所以见逐而书名。远,于万反。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无传。
秋,晋荀吴帅师伐鲜虞。
冬,公如晋。
传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公,戒百官。(齐戒。禘,大计反。齐,侧皆反。)
[疏]“戒百官”
正义曰:周礼大宰:“祀五帝”“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享先王亦如之”郑玄云:“前期,前所诹之日也。十日容散齐七日,致齐三日也。执事,宗伯、大卜之属。既下,又戒百官以始齐。”此“戒百官”亦谓戒之令齐,故杜云“齐戒”言是齐之戒也。祭统云:“及时将祭,君子乃齐。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也。”“是故君子之齐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定之之谓齐。齐者,精明之至也”是将祭必齐,祭前豫戒之也。
梓慎曰:“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丧氛也。祲,妖氛也。盖见于宗庙,故以为非祭祥也。氛,恶气也。咎,其九反。祲,子鸩反。氛,芳云反,徐侯云反,盖见,贤遍反。
[疏]注“祲妖”至“气也”
正义曰:周礼有“视祲之官”郑玄云:“祲,阴阳气相侵渐成祥者,其职掌十煇之法一曰:“祲二曰:“象郑玄云:“煇为日光气也。然则祲是阴阳之气相侵之名。日光之气,有名为祲。祲之所见,非独见于日光,故直云“祲,妖氛也”梓慎唯言见祲,不言祲之所在。为祭而言,故疑云“盖见于宗庙,故以为非祭祥也”月令云:“氛雾冥冥”则氛亦气也。以言“丧氛”故以氛为“恶气也”见赤黑之祲以为丧氛,则赤黑是丧象,梓慎有以知之。服虔云:“水黑火赤,水火相遇”云云。
其在涖事乎?”涖,临也。涖音利。
[疏]“其在涖事乎”
正义曰:既见丧氛,又言丧之所在,其在涖事之人乎,意疑涖事者当其咎也。
二月,癸酉,禘,叔弓涖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大臣卒,故为之去乐。去,起吕反,注及下同。为,于伪反。
楚费无极害朝吴之在蔡也,朝吴,蔡大夫,有功于楚平王,故无极恐其有宠,疾害之。费,扶味反。欲去之。乃谓之曰:“王唯信子,故处子于蔡。子亦长矣,而在下位,辱。必求之,吾助子请。”请求上位。长,丁丈反。
[疏]“在下位辱”
正义曰:言在下位,可耻辱也。服虔以“辱”从下读,训之为欲,欲必求之,吾助子请,妄也。
又谓其上之人蔡人在上位者。曰:“王唯信吴,故处诸蔡,二三子莫之如也。而在其上,不亦难乎?弗图,必及于难。”夏,蔡人逐朝吴。朝吴出奔郑。王怒曰:“余唯信吴,故寘诸蔡。且微吴,吾不及此。女何故去之?”无极对曰:“臣岂不欲吴?非不欲善吴。于难,乃旦反。寘,之豉反。女音汝。
[疏]“二三子莫之如也”
正义曰:言二三子无如吴之见信。
然而前知其为人之异也。言其多权谋。
[疏]“然而”至“异也”
正义曰:然此朝吴于事,必豫前知其为人之有异于馀人也。
吴在蔡,蔡必速飞。去吴,所以翦其翼也。”以鸟喻也。言吴在蔡,必能使蔡速强而背楚。背音佩。
六月,乙丑,王大子寿卒。周景王子。
秋,八月,戊寅,王穆后崩。大子寿之母也。传为晋荀跞如周葬穆后起。
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围鼓。鼓,白狄之别。巨鹿下曲阳县有鼓聚。聚,才喻反。鼓人或请以城叛,穆子弗许。左右曰:“师徒不勤,而可以获城,何故不为?”穆子曰:“吾闻诸叔向曰:‘好恶不愆,民知所適,事无不济。’愆,过也。適,归也。好,呼报反。恶,乌路反。或并依字读。下及注皆同。愆,起虔反。
[疏]“好恶”至“所適”
正义曰:所好必善,所恶必恶。在上者所好所恶,不有愆过,则下民知所適归。言皆知归于善也。
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恶也。人以城来,吾独何好焉?赏所甚恶,若所好何?无以复加所好。复,扶又反。若其弗赏,是失信也,何以庇民?力能则进,否则退,量力而行。吾不可以欲城而迩奸,所丧滋多。”使鼓人杀叛人,而缮守备。围鼓三月,鼓人或请降,使其民见,曰:“犹有食色,姑脩而城。”军吏曰:“获城而弗取,勤民而顿兵,何以事君?”穆子曰:“吾以事君也。获一邑而教民怠,将焉用邑?邑以贾怠,不如完旧。完犹保守。庇,必利反,又音秘。丧,息浪反。缮,巿战反。守,手又反。降,户江反。见,贤遍反。焉,于虔反,贾音古,下同。
[疏]获一邑而教民怠。
正义曰:若不受其降,民皆一心事其本国,不敢怠惰,以叛其主。今若受其降人,便是许其叛主,则是教我国人令其外叛。是虽获一邑,而教民怠惰,不守死事君,是所得少所失多。
贾怠无卒,卒,终也。弃旧不祥。鼓人能事其君,我亦能事吾君。率义不爽,爽,差也。
[疏]“鼓人”至“吾君”
正义曰:言今不听降叛,使鼓人能事其君也。教民不怠,是我亦能事吾君也。
好恶不愆,城可获而民知义所,知义所在也。荀吴必其能获,故因以示义。
[疏]注“知义”至“示义”正义曰:知义所在,在于事君,不怠惰,不苟求生也。十七年荀吴诈祭于雒以灭陆浑,二十二年负甲伪籴以入昔阳。而此时独得降而不纳者,此时荀吴自度已力,必其能获,故因以示义。
有死命而无二心,不亦可乎!”鼓人告食竭力尽,而后取之。克鼓而反,不戮一人,以鼓子<鸟>鞮归。<鸟>鞮,鼓君名。<鸟>,本又作鸢。悦全反。鞮,丁兮反。
冬,公如晋,平丘之会故也。平丘会,公不与盟。季孙见执,今既得免,故往谢之。与音预。
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宴,樽以鲁壶。文伯,荀跞也。鲁壶,鲁所献壶樽。跞,力狄反,本又作乐。同。介音界。樽,本或作尊,又作樽,并同。
[疏]注“鲁壶鲁所献壶樽”
正义曰:周礼司尊彝云:“秋尝冬烝”“其馈献用两壶樽”郑玄云:“壶者,以壶为尊。”燕礼云:“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左丘酒”是礼法有以壶为樽。
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感鲁壶而言也。镇抚王室,谓贡献之物。文伯揖籍谈,文伯无辞,揖籍谈使对。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谓明德之分器。分,扶问反,年内同。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荐,献也。彝,常也。谓可常宝之器,若鲁壶之属。彝,以之反。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言王宠灵不见及,故数为戎所加陵。远,于万反,又如字。数音朔。
[疏]“拜戎不暇”
正义曰:数为戎所侵陵,拜谢戎师,不有閒暇。
其何以献器?”王曰:“叔氏,而忘诸乎?叔,籍谈字。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无分乎?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密须,姞姓国也,在安定阴密县。文王伐之,得其鼓路以蒐。蒐,所求反。姞,其吉反,又其乙反。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阙巩国所出铠。巩,九勇反。铠,开代反。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参虚,实沈之次,晋之分野。参,所金反,注同。
[疏]注“参虚”至“分野”
正义曰:实沈之次,晋之分野。上系参之虚域,故云参虚。
其后襄之二路,周襄王所赐晋文公大路、戎路。鏚钺秬鬯、鏚,斧也。钺,金钺。秬,黑黍。鬯,香酒。鏚音戚。钺音越。秬音巨。鬯音畅。
[疏]注“鏚斧”至“香酒”
正义曰:广雅云:鏚、钺,斧也。俱是斧也,盖钺大而斧小。大公六韬云:“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钺。”是钺大于斧也。尚书牧誓云:“武王左杖黄钺,”孔安国云:“以黄金饰斧”是钺以金饰也。“秬,黑黍”释草文也。周礼有鬯人之官,郑玄云:“鬯,酿秬为酒,芬香条畅于上下也。”是鬯为香酒也。赐之鏚钺者,使之专杀戮也。赐之秬鬯者,使之祭先祖也。王制云:“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赐圭瓒,然后为鬯。”诗陈宣王赐召、穆公云:“秬鬯一卣,告于文人”是也。
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事在僖二十八年。彤,徒冬反。贲音奔。抚征东夏,非分而何?夫有勋而不废,加重赏。夏,户雅反。
[疏]“抚征东夏”
正义曰:服者抚之,叛者征之。晋于诸夏国差近西,故令主东夏。
有绩而载,书功于策。奉之以土田,有南阳。抚之以彝器,弓钺之属。旌之以车服,襄之二路。明之以文章,旌旗。子孙不忘,所谓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言福祚不在叔父,当在谁邪?福祚之不登叔父绝句。焉,于虔反,下将焉用之同。
[疏]“福祚”至“焉在”
正义曰:言福祚之不在叔父,此福祚更焉所在乎?言其不在他也。登,陟,即是在之义也。
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孙伯黡,晋正卿,籍谈九世祖。黡,以斩反。
[疏]注“孙伯”至“世祖”
正义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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