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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拉贡纪2月8日上午银松骑士团大本营操练场
阿黛拉穿着厚重的护具,举着把非常传统的西大陆重剑,摆出一个笨拙的架势,准备迎击。她对面站着的,正是莫兰队长。
“喝!”莫兰队长一个举着圆盾向前猛突,圆盾的巨大冲击力弹开了阿黛拉的剑,然后莫兰右手中的穿刺之剑直接命中了阿黛拉的侧胸。
“你这个架势破绽太明显,要注意你的右臂腋下,那里是盔甲最薄弱的地方。”
“哦,原来是这样。还是不太习惯这身装备,感觉好笨重……”
“骑士重防御,是为守护而生,和以狩猎为主的冒险者不一样。”
“原来如此,怪不得队长作为冒险者的时候穿轻甲,作为骑士又穿重甲。”
阿黛拉早些时候受莫兰队长邀请来银松骑士团参观,她本身对骑士的剑术和文化有浓厚兴趣,所以愉快的答应了。本来昨天紧急状态解除的第一天就应该来的,当时诗妮也在,只是因为诗妮刚刚收到约书亚的信,备受打击,她们才临时选择出去捕猎散散心。
昨天天快要黑的时候,她们才成功杀掉了所有七只狼。幸好阿黛拉四十米开外的一箭不偏不倚的射穿了狼王的脑袋,不然她们的任务就要因狼王跑掉宣告失败。
诗妮的心结有所解开。
“我必须从这种逃避和自我麻痹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我要让奥尔登堡公爵意识到他失去了一个优秀的儿媳!”
昨天回到阿布力思城区,三人分离的时候,诗妮是这样说的。说这话的时候,阿黛拉总觉得诗妮好像变了个人。那种轻松的对什么都不在乎的爱笑的气质仿佛突然就黯淡了下去,不知道是好是坏。
“再来!”阿黛拉动了动右胳膊,再次摆好架势。显然她没有真的在战斗,只是被动的观察莫兰的骑士剑法而已。
这一次,阿黛拉按照莫兰的指示,没有留下太大的破绽,但是她故意将剑举高了些。
果然,莫兰选择攻击下盘,阿黛拉假装惊慌的用力劈击,但事实上她的攻击方式不是剑,而是膝盖。
结果超乎阿黛拉的意料,虽然她超乎常人的反应已经捕捉到了端倪,但好奇心让她没有做出反应,而是愣愣地看着莫兰带着盾撞飞了她。
阿黛拉连人带剑滚了好几圈,虽然已经用了很快的速度爬起,但莫兰的剑已经抵到了阿黛拉的脖子处。
莫兰打从一开始就看出了阿黛拉的用心,将计就计,佯装攻击下盘,实则打算将阿黛拉直接撞倒。所有战斗过的人都知道,倒下的敌人好对付的多。
“哇,队长,你的力气真大。”阿黛拉的整个腹部都因为圆盾的巨大冲击力震得生麻生麻。
“小意思,骑士团里的男人都比我力气大。他们撞你一下,你更吃不消。歇一会吧,等会儿我带你四处逛逛。乔团长也在。”
“好。”
二人卸下了沉重冰凉的盔甲,披上了毛皮大衣,在操练场旁的长椅上坐下。要不是因为内衬,骑士盔甲上刺骨的凉意早就把二人冻僵了。莫兰说,即便这身盔甲代表着荣耀,也没人愿意在冬天穿一整天。
“队长,诗妮的事情,能和我说说吗?昨天的事情,我觉得自己是队伍里的外人。”
“请别这么想,阿黛拉小姐,你才来半年,她的这件事情还要从五年前说起。”
“你应该知道德氏家族吧?”
“家族不太了解,但我知道王后的姓氏也是德,当年国王大婚的时候家附近的公告上贴了告示,我印象还挺深的。”
“嗯,没错,王后是诗妮的亲姐姐,她们家族是血统纯正的北巴克人贵族,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家大业大,富可敌国。诗妮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从小受到卓越的教育,注定要继承家产。但在二十岁生日那一天,她把这些都抛下了。”
“她本该与王族的人结婚,奈何她早已爱上了约书亚。他俩爱得轰轰烈烈,像极了小说里逃婚的情人。真的,你去把莱翁的《布拉德与戴安娜》读一读,除了悲剧的结局和逃婚那段,他们的故事几乎一模一样。”
阿黛拉没读过《布拉德与戴安娜》的原著,但试问龙之国谁没听说过这个故事?她感到无比震惊,诗妮还好,约书亚居然做得出过这种打破常规的事情,这和他平时死板守旧的样子有些矛盾。
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她和约书亚来到阿布力思的时候,身无分文,当时我还是个单打独斗的冒险者,正处于银松骑士的试炼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他俩很有亲切感,我们相处了没多久就组队了,还拉上了当时还是流民的阿拉松。”
“他们俩在阿布力思找过很多工作,那时我挺替他们担心的,因为他们太笨了。”莫兰说到这里笑出声来,“你能想象约书亚把护裆穿外面的样子吗?哈哈哈哈哈哈哈。”
“还好他们的良好教育让他们融入的很快,但他们的身份太过特殊,一旦暴露,很多别有用心的人会盯上他们。事实上,鱼龙混杂的冒险者公会已经有很多人发现了他们的出身不凡。还好两大家族都封锁了消息,几年间... -->>
德拉贡纪2月8日上午银松骑士团大本营操练场
阿黛拉穿着厚重的护具,举着把非常传统的西大陆重剑,摆出一个笨拙的架势,准备迎击。她对面站着的,正是莫兰队长。
“喝!”莫兰队长一个举着圆盾向前猛突,圆盾的巨大冲击力弹开了阿黛拉的剑,然后莫兰右手中的穿刺之剑直接命中了阿黛拉的侧胸。
“你这个架势破绽太明显,要注意你的右臂腋下,那里是盔甲最薄弱的地方。”
“哦,原来是这样。还是不太习惯这身装备,感觉好笨重……”
“骑士重防御,是为守护而生,和以狩猎为主的冒险者不一样。”
“原来如此,怪不得队长作为冒险者的时候穿轻甲,作为骑士又穿重甲。”
阿黛拉早些时候受莫兰队长邀请来银松骑士团参观,她本身对骑士的剑术和文化有浓厚兴趣,所以愉快的答应了。本来昨天紧急状态解除的第一天就应该来的,当时诗妮也在,只是因为诗妮刚刚收到约书亚的信,备受打击,她们才临时选择出去捕猎散散心。
昨天天快要黑的时候,她们才成功杀掉了所有七只狼。幸好阿黛拉四十米开外的一箭不偏不倚的射穿了狼王的脑袋,不然她们的任务就要因狼王跑掉宣告失败。
诗妮的心结有所解开。
“我必须从这种逃避和自我麻痹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我要让奥尔登堡公爵意识到他失去了一个优秀的儿媳!”
昨天回到阿布力思城区,三人分离的时候,诗妮是这样说的。说这话的时候,阿黛拉总觉得诗妮好像变了个人。那种轻松的对什么都不在乎的爱笑的气质仿佛突然就黯淡了下去,不知道是好是坏。
“再来!”阿黛拉动了动右胳膊,再次摆好架势。显然她没有真的在战斗,只是被动的观察莫兰的骑士剑法而已。
这一次,阿黛拉按照莫兰的指示,没有留下太大的破绽,但是她故意将剑举高了些。
果然,莫兰选择攻击下盘,阿黛拉假装惊慌的用力劈击,但事实上她的攻击方式不是剑,而是膝盖。
结果超乎阿黛拉的意料,虽然她超乎常人的反应已经捕捉到了端倪,但好奇心让她没有做出反应,而是愣愣地看着莫兰带着盾撞飞了她。
阿黛拉连人带剑滚了好几圈,虽然已经用了很快的速度爬起,但莫兰的剑已经抵到了阿黛拉的脖子处。
莫兰打从一开始就看出了阿黛拉的用心,将计就计,佯装攻击下盘,实则打算将阿黛拉直接撞倒。所有战斗过的人都知道,倒下的敌人好对付的多。
“哇,队长,你的力气真大。”阿黛拉的整个腹部都因为圆盾的巨大冲击力震得生麻生麻。
“小意思,骑士团里的男人都比我力气大。他们撞你一下,你更吃不消。歇一会吧,等会儿我带你四处逛逛。乔团长也在。”
“好。”
二人卸下了沉重冰凉的盔甲,披上了毛皮大衣,在操练场旁的长椅上坐下。要不是因为内衬,骑士盔甲上刺骨的凉意早就把二人冻僵了。莫兰说,即便这身盔甲代表着荣耀,也没人愿意在冬天穿一整天。
“队长,诗妮的事情,能和我说说吗?昨天的事情,我觉得自己是队伍里的外人。”
“请别这么想,阿黛拉小姐,你才来半年,她的这件事情还要从五年前说起。”
“你应该知道德氏家族吧?”
“家族不太了解,但我知道王后的姓氏也是德,当年国王大婚的时候家附近的公告上贴了告示,我印象还挺深的。”
“嗯,没错,王后是诗妮的亲姐姐,她们家族是血统纯正的北巴克人贵族,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家大业大,富可敌国。诗妮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从小受到卓越的教育,注定要继承家产。但在二十岁生日那一天,她把这些都抛下了。”
“她本该与王族的人结婚,奈何她早已爱上了约书亚。他俩爱得轰轰烈烈,像极了小说里逃婚的情人。真的,你去把莱翁的《布拉德与戴安娜》读一读,除了悲剧的结局和逃婚那段,他们的故事几乎一模一样。”
阿黛拉没读过《布拉德与戴安娜》的原著,但试问龙之国谁没听说过这个故事?她感到无比震惊,诗妮还好,约书亚居然做得出过这种打破常规的事情,这和他平时死板守旧的样子有些矛盾。
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她和约书亚来到阿布力思的时候,身无分文,当时我还是个单打独斗的冒险者,正处于银松骑士的试炼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他俩很有亲切感,我们相处了没多久就组队了,还拉上了当时还是流民的阿拉松。”
“他们俩在阿布力思找过很多工作,那时我挺替他们担心的,因为他们太笨了。”莫兰说到这里笑出声来,“你能想象约书亚把护裆穿外面的样子吗?哈哈哈哈哈哈哈。”
“还好他们的良好教育让他们融入的很快,但他们的身份太过特殊,一旦暴露,很多别有用心的人会盯上他们。事实上,鱼龙混杂的冒险者公会已经有很多人发现了他们的出身不凡。还好两大家族都封锁了消息,几年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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