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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的爱情最不可信?
张仲言根本就没有爱情,以他现在的心态很难去爱上什么人,就像一个手握大权的皇帝,对那些嫔妃可以有欲望,但绝难说有爱情。
没有平等的地位,任何东西都是脆弱的。
门当户对对充满幻想的年轻人或许残忍,但它存在了几千年,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法克或许相信他自己有爱情,但他和张仲言依然是一样的人,当他认为爱情到来的时候他根本没有去注意那悄悄的消失掉了的长腿美女,或者他想起来了只是忽略掉了而已。
不得不说这个欧洲男人的亲和力当真了得,不一会那些漂亮的新加坡女孩就对他着了魔,只有那个混血儿还有些不依不饶,看起来对法克不那么感冒。
终于,花丛中的法克想到了还有张仲言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嘿,女士们,我们这儿还有一个帅哥呢。他可是个大人物!”法克故意的眨眨眼,果然,几个女孩眼睛一亮。
法克吸引女孩当然不仅仅凭借幽默和厚脸皮,他一身即便在巴黎也称得上名贵的衣饰也是原因之一。相比较而言,张仲言那一身就太不显眼,而且年龄也太小,因此女孩子们的目光又很快转移了回去。
法克向张仲言耸耸肩,那意思是说:不是兄弟我太贪婪,实在是这些女孩不懂事。
张仲言回了个淡漠的笑容给他。他交往女人是为了解决**,只要漂亮听话就好,实在没有必要去花心思挑三拣四。
别人没有注意,那混血美女却发现了这两个人的“秘密”交流。她开始也和其他人一样以为法克只是随口说说,现在她觉得自己应该相信了。不说张仲言身边较小女子的魅力,光那种淡漠中带着一丝丝距离感的笑容,就让人相信这是一个长期处于“食物链”上端的上层人。
“哎呀时间快来不及了,再不走我们就要吃到了!”一个女孩子一看表,神色惊惶的大叫起来。
“美丽的小姐们要去哪里?我和我的朋友可有荣幸一同前往?”
“去参加表演拉,要迟到了要迟到了。”一伙女孩子叽叽喳喳的,慌乱了起来,一霎那红颜失色,长发乱飘,小巧的手提袋仿佛成了累赘,而漂亮的长统皮靴则在马路上踏出凌乱的响声。
法克可没这么容易放弃,他这一辈子少说也追求过3、5打的女孩子,什么样的意外情况没见过阿。最危险的一次他正追求的那个女孩子竟然欠了高利贷被黑帮追杀,当然,那伙黑帮分子早就变成了肥料滋养大自然了。而最尴尬的一次是在法国的街头,那个被他苦苦纠缠的美丽女性竟然不堪忍受他的赞美,当街……流产了。这些奇奇怪怪的意外都没让这个花花公子放弃,现在这点小事根本不在话下。他连招呼都没跟张仲言打,就屁颠屁颠的跟着女人们跑了。
张仲言苦笑。他竟然发现自己并不讨厌这个家伙。一般来说,只有别人迁就他张仲言的,什么时候他迁就过别人。也许是因为这个法克是个真性情的人吧。这样的人,如果第一面没有感觉到厌恶的话,以后愈接触只会愈喜欢。
也许正是因为法克的这种超强的亲和力,秘法团才派他来和张仲言接触。毕竟,从菲洛米娜那里他们应该已经知道了他超强的戒备心。
张仲言摸了摸口袋,想起冯伦曾经给他准备过一个支票本,撕下一夜写了个不算小的数字。
“你,”张仲言把它递给了身边的娇小女子,不过说起来也挺过分,他至今还不知道这个女孩子叫什么呢,甚至连昵称都不知道,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吧。“你和她今天好好玩玩。”他掐掐她的脸蛋,女孩僵硬的笑了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接过了支票。
张仲言把她的神情看在眼里却并不在意。或许在她看来她接过这张支票就等于从悬崖边上跳下去了。**裸的把自己出卖了,可是,她当初选择了走这条路,面对的不就是这样的将来吗。只是它到来的时候格外的难以接受罢了。
张仲言早就看到刚才门童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显然对那些女孩子很熟悉,应该是经常见到的。又或许,法克并不是第一个干出这样事情的人。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少千奇百怪的人。
果然,一张绿油油的美钞就让那个门童痛快的说出了他知道的一切。原来那些女孩子是离这里不算很远的Parkview广场上的飞天酒吧的驻吧乐队,一个纯女子乐队。那个混血儿是主唱,在这一片有些名气,每天晚上都有不少的人来捧场。
虽然时间看上去还早,但张仲言还是决定过去看看热闹。悠哉游哉的慢慢踱了过去。前一段时间的忙碌让张仲言心里有些疲惫,现在暖洋洋的夕阳洒在身上,在一尘不染的街道上看美女。
不过说起来,新加坡的美女和大陆比起来算不上多。也许是审美观的问题,张仲言总觉得像湘妹子那样白嫩、娇小、瓜子脸、尖下巴的女孩子最可爱,而新加坡人,虽然打扮时尚但皮肤总是黑了那么一点,大部分人的颧骨也高了些。但至少在这个还有修长的大腿可以看,大陆的大多数省份,女孩子们已经被厚厚的衣服包裹起来了。
当张仲言来到酒吧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夜晚的Parkview迅速的热闹了起来,而飞天酒吧也让张仲言小小的震撼了一把。说起来虽然年纪没增长多少,这两年他的见识突飞猛进,各种各样的酒吧见过不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把酒窖建在吧台后面的。
怪不得叫做飞天酒吧,那座有四层楼高三面开放型面向大厅的镀金玻璃钢冰柜,里面装满了高档的红酒、白酒和香槟。如果客人唤酒保来取酒,早已准备好的“酒仙子”就在钢缆的带动下缓缓升起,一边在空中做一些舞蹈的动作,一边把酒水取出来。当真翩然若飞、魅力无限!光这一个噱头就能让人大呼不枉此行。
这个时候还没到酒吧的好时候,但已经有不少人在大厅里喝酒聊天了。根本不用眼睛费神寻找,磅礴的精神力在一瞬间扫遍了整个酒吧,如同雷达一般定位了法克的方向。
在酒吧舞台的化妆间,抱着一把电吉他的法克无奈的看着推门而入的张仲言。
“你可真嚣张。”法克愁眉苦脸的,滑稽的把眼睛和眉毛聚在一起开会了。
“嚣张。”张仲言一头雾水。
“是啊,这里可是新加坡最繁华的地段,而新加坡是黑神教的地盘。最近,张馨华他们那伙人也过来插了一脚,表面上看着平静,背地里乱的一塌糊涂。你这个举动,无论在哪方面看来都像是一个巨大的挑衅行为。”
张仲言也皱了下眉,他根本没想到这么多。使用精神力探路在很多时候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挑衅又怎么样,我不介意多杀几个不长眼的杂碎。”
“啊!啊!啊!我要疯了!”法克急弹了几下吉他,郁闷的摸摸脑袋,“有自信真是好啊。说话都甚有底气。不过,我们来新加坡是度假的耶,为什么要去打打杀杀。这里的阳光、美女和美酒……我们应该享受两天这些美丽的事物。而不是杀了人之后落荒而逃。”
“用的着逃吗?只要他们不动用大型武器,我小心一点他们就是动用大型武器也没用。”从电子书里学到了不少精神力运用方法的张仲言信心爆增。就危险程度来说精神力一定是属于非常高的级别的,除了能够控制它物,直接作用于生物体,杀人于无形绝对不是开玩笑。除了同样是精通... -->>
什么样的人的爱情最不可信?
张仲言根本就没有爱情,以他现在的心态很难去爱上什么人,就像一个手握大权的皇帝,对那些嫔妃可以有欲望,但绝难说有爱情。
没有平等的地位,任何东西都是脆弱的。
门当户对对充满幻想的年轻人或许残忍,但它存在了几千年,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法克或许相信他自己有爱情,但他和张仲言依然是一样的人,当他认为爱情到来的时候他根本没有去注意那悄悄的消失掉了的长腿美女,或者他想起来了只是忽略掉了而已。
不得不说这个欧洲男人的亲和力当真了得,不一会那些漂亮的新加坡女孩就对他着了魔,只有那个混血儿还有些不依不饶,看起来对法克不那么感冒。
终于,花丛中的法克想到了还有张仲言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嘿,女士们,我们这儿还有一个帅哥呢。他可是个大人物!”法克故意的眨眨眼,果然,几个女孩眼睛一亮。
法克吸引女孩当然不仅仅凭借幽默和厚脸皮,他一身即便在巴黎也称得上名贵的衣饰也是原因之一。相比较而言,张仲言那一身就太不显眼,而且年龄也太小,因此女孩子们的目光又很快转移了回去。
法克向张仲言耸耸肩,那意思是说:不是兄弟我太贪婪,实在是这些女孩不懂事。
张仲言回了个淡漠的笑容给他。他交往女人是为了解决**,只要漂亮听话就好,实在没有必要去花心思挑三拣四。
别人没有注意,那混血美女却发现了这两个人的“秘密”交流。她开始也和其他人一样以为法克只是随口说说,现在她觉得自己应该相信了。不说张仲言身边较小女子的魅力,光那种淡漠中带着一丝丝距离感的笑容,就让人相信这是一个长期处于“食物链”上端的上层人。
“哎呀时间快来不及了,再不走我们就要吃到了!”一个女孩子一看表,神色惊惶的大叫起来。
“美丽的小姐们要去哪里?我和我的朋友可有荣幸一同前往?”
“去参加表演拉,要迟到了要迟到了。”一伙女孩子叽叽喳喳的,慌乱了起来,一霎那红颜失色,长发乱飘,小巧的手提袋仿佛成了累赘,而漂亮的长统皮靴则在马路上踏出凌乱的响声。
法克可没这么容易放弃,他这一辈子少说也追求过3、5打的女孩子,什么样的意外情况没见过阿。最危险的一次他正追求的那个女孩子竟然欠了高利贷被黑帮追杀,当然,那伙黑帮分子早就变成了肥料滋养大自然了。而最尴尬的一次是在法国的街头,那个被他苦苦纠缠的美丽女性竟然不堪忍受他的赞美,当街……流产了。这些奇奇怪怪的意外都没让这个花花公子放弃,现在这点小事根本不在话下。他连招呼都没跟张仲言打,就屁颠屁颠的跟着女人们跑了。
张仲言苦笑。他竟然发现自己并不讨厌这个家伙。一般来说,只有别人迁就他张仲言的,什么时候他迁就过别人。也许是因为这个法克是个真性情的人吧。这样的人,如果第一面没有感觉到厌恶的话,以后愈接触只会愈喜欢。
也许正是因为法克的这种超强的亲和力,秘法团才派他来和张仲言接触。毕竟,从菲洛米娜那里他们应该已经知道了他超强的戒备心。
张仲言摸了摸口袋,想起冯伦曾经给他准备过一个支票本,撕下一夜写了个不算小的数字。
“你,”张仲言把它递给了身边的娇小女子,不过说起来也挺过分,他至今还不知道这个女孩子叫什么呢,甚至连昵称都不知道,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吧。“你和她今天好好玩玩。”他掐掐她的脸蛋,女孩僵硬的笑了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接过了支票。
张仲言把她的神情看在眼里却并不在意。或许在她看来她接过这张支票就等于从悬崖边上跳下去了。**裸的把自己出卖了,可是,她当初选择了走这条路,面对的不就是这样的将来吗。只是它到来的时候格外的难以接受罢了。
张仲言早就看到刚才门童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显然对那些女孩子很熟悉,应该是经常见到的。又或许,法克并不是第一个干出这样事情的人。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少千奇百怪的人。
果然,一张绿油油的美钞就让那个门童痛快的说出了他知道的一切。原来那些女孩子是离这里不算很远的Parkview广场上的飞天酒吧的驻吧乐队,一个纯女子乐队。那个混血儿是主唱,在这一片有些名气,每天晚上都有不少的人来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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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说起来,新加坡的美女和大陆比起来算不上多。也许是审美观的问题,张仲言总觉得像湘妹子那样白嫩、娇小、瓜子脸、尖下巴的女孩子最可爱,而新加坡人,虽然打扮时尚但皮肤总是黑了那么一点,大部分人的颧骨也高了些。但至少在这个还有修长的大腿可以看,大陆的大多数省份,女孩子们已经被厚厚的衣服包裹起来了。
当张仲言来到酒吧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夜晚的Parkview迅速的热闹了起来,而飞天酒吧也让张仲言小小的震撼了一把。说起来虽然年纪没增长多少,这两年他的见识突飞猛进,各种各样的酒吧见过不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把酒窖建在吧台后面的。
怪不得叫做飞天酒吧,那座有四层楼高三面开放型面向大厅的镀金玻璃钢冰柜,里面装满了高档的红酒、白酒和香槟。如果客人唤酒保来取酒,早已准备好的“酒仙子”就在钢缆的带动下缓缓升起,一边在空中做一些舞蹈的动作,一边把酒水取出来。当真翩然若飞、魅力无限!光这一个噱头就能让人大呼不枉此行。
这个时候还没到酒吧的好时候,但已经有不少人在大厅里喝酒聊天了。根本不用眼睛费神寻找,磅礴的精神力在一瞬间扫遍了整个酒吧,如同雷达一般定位了法克的方向。
在酒吧舞台的化妆间,抱着一把电吉他的法克无奈的看着推门而入的张仲言。
“你可真嚣张。”法克愁眉苦脸的,滑稽的把眼睛和眉毛聚在一起开会了。
“嚣张。”张仲言一头雾水。
“是啊,这里可是新加坡最繁华的地段,而新加坡是黑神教的地盘。最近,张馨华他们那伙人也过来插了一脚,表面上看着平静,背地里乱的一塌糊涂。你这个举动,无论在哪方面看来都像是一个巨大的挑衅行为。”
张仲言也皱了下眉,他根本没想到这么多。使用精神力探路在很多时候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挑衅又怎么样,我不介意多杀几个不长眼的杂碎。”
“啊!啊!啊!我要疯了!”法克急弹了几下吉他,郁闷的摸摸脑袋,“有自信真是好啊。说话都甚有底气。不过,我们来新加坡是度假的耶,为什么要去打打杀杀。这里的阳光、美女和美酒……我们应该享受两天这些美丽的事物。而不是杀了人之后落荒而逃。”
“用的着逃吗?只要他们不动用大型武器,我小心一点他们就是动用大型武器也没用。”从电子书里学到了不少精神力运用方法的张仲言信心爆增。就危险程度来说精神力一定是属于非常高的级别的,除了能够控制它物,直接作用于生物体,杀人于无形绝对不是开玩笑。除了同样是精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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