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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蛋儿!虎蛋儿啊!
How old are you?(怎么老是你?)方回已经好久不说这句话了。
短短的几个时辰,这傻孩子就惹两份祸事——哦,不对,不是两份,是一份。
方回定睛一看,被两个青衣大汉扶着站起来的那位两只眼圈乌黑,鼻孔冒血,发髻凌乱,身上华贵的锦袍也撕的一绺一绺的,在地上滚了半天,脏的特别后现代,再拿把芭蕉扇就是济公。
这家伙不是别人,正是早些时候在会所时就与虎蛋儿发生了摩擦的金在信。也多亏方回眼神犀利,不然就凭他现在这副造型,一般人还真认不出来。
方回目瞪口呆的看着几人,脑袋里全是问号。
首先,金在信来这干嘛?难道张大同这死胖子也邀请他了?
其次,上回是因为糖,这回又是因为什么啊?
很快,虎蛋就给方回解答了第二个疑惑。
被方回吼了一嗓子,虎蛋儿一脸委屈,被四五个人围在一起摸爬滚打,脑门儿上全是汉,脏手一摸,黑一道白一道,跟特种兵的迷彩似的。
只见虎蛋儿双眼含着泪烛,对龇牙咧嘴的金在信怒目而视:“方大哥,他是坏人,他抢我糖。”说完可能觉得表达的不完整,又加了个又字——他又抢我糖。
金在信的熊满倏的瞪圆,一下牵扯到了脸上的肌肉,疼的直咧嘴:“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又抢他糖了?”说完,用眼神使劲儿瞪着虎蛋儿,眼神中凶光灼灼,显然是传中已经失传已久的超级无敌神功——用眼神杀死你!!!
金在信身边的两个青衣大汉也好不到哪去,都是灰头土脸,身上的衣服也有些破烂,估计几个时辰内连吃两次一个人的亏,也知道不是他的对手,不敢再动手,只能跟着主子一起施展失传绝学。反观刘德化和石武,除了身上的衣服有些凌乱外,倒也没碎成一条一条的,身上脸上也没什么伤,看来虎蛋儿虽然智力不怎么跟的上,可还分的清谁是敌人谁是朋友。
闹了这么一出事,可算是把这次聚会太平公主要讲话的部分搅合黄了。
张大同脸色变的无比难看,他不认识虎蛋儿,但认识刘德化和石武,见虎蛋儿跟他俩是一起的,自然也就是方回的人了。不好冲他发作,只能把矛头转向金在信。
“阁下是哪位?”张大同眯着本来就不怎么大的眼睛,声色俱厉的低声喝道。“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敢在这里闹事,打扰了公主殿下,你可知罪?”
金在信也愣住了,一双乌黑的熊猫眼眨了半天,诧异道:“方公子,你怎的不认识我了?你忘了?还是你邀请我来参加这个聚会的。我是新罗的二王子金在信啊。”
张大同惊为天人,仔仔细细的打量了金在信半天,语气中充满了狐疑:“你是金在信金公子?”
金在信脑袋昂起:“正是!”
张大同摇头:“不信。”
“你——”金在信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再过一千年几乎可以引领潮流的布条装,即便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那张英俊的脸现在是什么模样——难怪他不信,自己都不敢信。
一想到自己现在这般摸样完全是因为眼前那个傻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目光看向方回,咬牙道:“方掌柜,他是你的随从,一天内两次与我发生冲突,你若不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今日我必把你告到官府——天朝与我新罗一衣带水,世代交好,如今你这么对待我——方公子,你父亲是这金陵的最高官员,一定要治他的罪。”
张大同露出一个一笑跟哭似的表情,看了看金在信,又看看方回和太平公主,嘴巴张了张,不知道怎么接话。
治他的罪?
大哥,你别逗我了好么?他是谁?方回!是方回啊!
方回你没听说过?你去神都打听打听去,丫敢冒着掉脑袋的风险给武家带绿帽子,跟皇上顶牛,最后呢?公主成他媳妇了,还封了金陵侯,这会更是活蹦乱跳的指使手下揍你呢。
你是王子不假,可不是咱大周的王子啊,强龙不压地头蛇没听说过吗?
再者,金在信刚才说的清清楚楚,他是方大同请来的。现在又闹出这种事情,公主该是什么想法?他怎么解释啊——
该死的新罗人——张大同心里暗骂,恨不得把金在信十八辈的祖宗都从坟地里挖出来挨个鞭尸。
不管是谁抢了谁的糖,方回反正是... -->>
虎蛋儿!虎蛋儿啊!
How old are you?(怎么老是你?)方回已经好久不说这句话了。
短短的几个时辰,这傻孩子就惹两份祸事——哦,不对,不是两份,是一份。
方回定睛一看,被两个青衣大汉扶着站起来的那位两只眼圈乌黑,鼻孔冒血,发髻凌乱,身上华贵的锦袍也撕的一绺一绺的,在地上滚了半天,脏的特别后现代,再拿把芭蕉扇就是济公。
这家伙不是别人,正是早些时候在会所时就与虎蛋儿发生了摩擦的金在信。也多亏方回眼神犀利,不然就凭他现在这副造型,一般人还真认不出来。
方回目瞪口呆的看着几人,脑袋里全是问号。
首先,金在信来这干嘛?难道张大同这死胖子也邀请他了?
其次,上回是因为糖,这回又是因为什么啊?
很快,虎蛋就给方回解答了第二个疑惑。
被方回吼了一嗓子,虎蛋儿一脸委屈,被四五个人围在一起摸爬滚打,脑门儿上全是汉,脏手一摸,黑一道白一道,跟特种兵的迷彩似的。
只见虎蛋儿双眼含着泪烛,对龇牙咧嘴的金在信怒目而视:“方大哥,他是坏人,他抢我糖。”说完可能觉得表达的不完整,又加了个又字——他又抢我糖。
金在信的熊满倏的瞪圆,一下牵扯到了脸上的肌肉,疼的直咧嘴:“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又抢他糖了?”说完,用眼神使劲儿瞪着虎蛋儿,眼神中凶光灼灼,显然是传中已经失传已久的超级无敌神功——用眼神杀死你!!!
金在信身边的两个青衣大汉也好不到哪去,都是灰头土脸,身上的衣服也有些破烂,估计几个时辰内连吃两次一个人的亏,也知道不是他的对手,不敢再动手,只能跟着主子一起施展失传绝学。反观刘德化和石武,除了身上的衣服有些凌乱外,倒也没碎成一条一条的,身上脸上也没什么伤,看来虎蛋儿虽然智力不怎么跟的上,可还分的清谁是敌人谁是朋友。
闹了这么一出事,可算是把这次聚会太平公主要讲话的部分搅合黄了。
张大同脸色变的无比难看,他不认识虎蛋儿,但认识刘德化和石武,见虎蛋儿跟他俩是一起的,自然也就是方回的人了。不好冲他发作,只能把矛头转向金在信。
“阁下是哪位?”张大同眯着本来就不怎么大的眼睛,声色俱厉的低声喝道。“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敢在这里闹事,打扰了公主殿下,你可知罪?”
金在信也愣住了,一双乌黑的熊猫眼眨了半天,诧异道:“方公子,你怎的不认识我了?你忘了?还是你邀请我来参加这个聚会的。我是新罗的二王子金在信啊。”
张大同惊为天人,仔仔细细的打量了金在信半天,语气中充满了狐疑:“你是金在信金公子?”
金在信脑袋昂起:“正是!”
张大同摇头:“不信。”
“你——”金在信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再过一千年几乎可以引领潮流的布条装,即便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那张英俊的脸现在是什么模样——难怪他不信,自己都不敢信。
一想到自己现在这般摸样完全是因为眼前那个傻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目光看向方回,咬牙道:“方掌柜,他是你的随从,一天内两次与我发生冲突,你若不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今日我必把你告到官府——天朝与我新罗一衣带水,世代交好,如今你这么对待我——方公子,你父亲是这金陵的最高官员,一定要治他的罪。”
张大同露出一个一笑跟哭似的表情,看了看金在信,又看看方回和太平公主,嘴巴张了张,不知道怎么接话。
治他的罪?
大哥,你别逗我了好么?他是谁?方回!是方回啊!
方回你没听说过?你去神都打听打听去,丫敢冒着掉脑袋的风险给武家带绿帽子,跟皇上顶牛,最后呢?公主成他媳妇了,还封了金陵侯,这会更是活蹦乱跳的指使手下揍你呢。
你是王子不假,可不是咱大周的王子啊,强龙不压地头蛇没听说过吗?
再者,金在信刚才说的清清楚楚,他是方大同请来的。现在又闹出这种事情,公主该是什么想法?他怎么解释啊——
该死的新罗人——张大同心里暗骂,恨不得把金在信十八辈的祖宗都从坟地里挖出来挨个鞭尸。
不管是谁抢了谁的糖,方回反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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