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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的蝴蝶还飞。
它还没有找到可栖息的地方。
秋风刮在李弃儿的脸上。
他的身上,除了这把刀,在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在这个世上,也只有这把刀,才是他最信赖的朋友。
只有这把刀,从没有背叛过他。
在蝴蝶离开了他的岁月里,是这把刀,给了他自信,给了他活下去的念头。
他常常流泪。
抚着弯刀流泪。
“弯刀呵弯刀,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跟着我,你注定要孤单的。”
弯刀从没有让他失望过,并很快让他成为江湖上人人敬畏的快刀王。
李弃儿的刀是最快的刀。
就像飘香楼的剑是最快的剑一样。
他的名字,稍有江湖阅历的人都知道,不知多少人羡慕他的快刀和快刀王的荣誉。
可是,蝴蝶却背叛了他。
蝴蝶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让你做你的快刀王,让我过我的凡人生活。”
李弃儿的腹部一阵疼痛。
每当他想起蝴蝶的这句话,他的左边腹部就会绞痛起来。
“我为什么是快刀王,快刀王不是我!”
每当李弃儿腹部绞痛的时候,他总是一边用手抵住痛处,一边大声喊叫:
“不是我,不是我,我什么都不是!”
蝴蝶现在的丈夫叫阿五,是金龙鱼馆的厨师。
那一年,他们到金龙鱼馆去吃苏州鲫鱼,阿五端着鱼上来,不慎将鱼汤溅在蝴蝶的衣服上。
蝴蝶随手打了厨师一个巴掌。
就为这,李弃儿狠狠数落了蝴蝶一通。
把她的眼泪也骂了出来。
后来,没有李弃儿陪着,她就一个人去。
再后来,蝴蝶很长时间不回家。
后来他们就同居了。
快刀王李弃儿的女人被金龙鱼馆的厨师阿五抢走,这样的消息,在不到一个时辰,就传遍了整个石头城。
石头城的每个人都在等着李弃儿如何处理这件事。
其实,李弃儿在与莫空决斗之前便已知道了这件事。
尽管他知道莫空是江湖上最出名的使枪高手。
也知道他的“一枪九影”曾挑破无数江湖好手的心胆,自己与他决斗,并没有太多的胜机。
但是,李弃儿还是在最紧要的决胜关头分神收忽,莫空的枪扎进他的左肩。
幸好那时莫空的人头已经被割了下来,否则,他的整条胳膊废了不说,也许早已性命不保。
石头城的人等了两个月不见李弃儿回来,都以为李弃儿在那次决斗中死了。
蝴蝶也以为李弃儿不会再回来了。
他们哪里知道,每当夜深人静,人们都在沉睡之际,城外护城河的长堤上,有一个人在默默地徘徊,直到东方吐曙。
这个人就是李弃儿。
他每天夜里都要潜入金龙鱼馆,为的就是看一看蝴蝶。
有时蝴蝶睡着了。
有时蝴蝶还在跟阿五说话。
这时,李弃儿就躲在外面,听他们说一些温暖而甜蜜的话。
看到蝴蝶满足而又幸福的样子,他不知是后悔还是绝望。
李弃儿在痛苦的自责中度过每一天,每一秒钟。
“快刀王有什么用,连自己的女人都不再爱的人,为什么还要活着……”
“为什么要生我,为什么把我丢在这个世界上。”
“每个人都有父母,可是我的父母呢,你们在哪里呢……”
他是孤儿,他的心因爱而温暖,而燃烧,也因为爱的熄灭而变得冷酷、绝望、孤独。
有人说他像一匹狼。
狼是可怕的,江湖上最快的刀在狼的手里,那情形又会怎样呢?
他开始仇恨这个世界。
他不再有亲人。
最亲密的人已背叛了他。
他只剩下一把弯刀。
一把专门割人脖子的刀。
他只能做他的快刀王。
只有在杀人的时候,他才找到一点快乐。
他的脸始终没有表情,连睡觉的时候也好像满腹心思,说也说不出。
忧愁、伤感,都快要把他压垮了。
他一蹶不振,他甚至要发疯。
连石头城的人都快要把他忘却了。
重新让石头城的人想起李弃儿的,是一场火灾。
大火烧光了金龙鱼馆,而且,金龙鱼馆的老板被人用刀割断了脖子,阿五也被人砍了一只手。
石头城的人都说:“这一定是李弃儿干的。”
“原来他没死,当心,李弃儿还会报复的。”
“谁叫开惹上快刀王的,这种人,杀人杀惯了,什么事做不出来。”
“女人是祸水,谁沾谁倒霉。”
所有咒骂李弃儿的话,李弃儿都知道。
他的心凉了。
这就是世人的心?
他是孤儿,但是也是父母生的。
他的父母竟没有让他见上一面。
也许一开始便是错,他本来就不该来到这个世间。
他的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是罪恶的,有污点的。
他是累赘。
在他懂事之初,一个老汉对他说:
“你是一个被父母抛弃的人,今后,就叫你弃儿吧。”
他点点头,他不知道弃儿是什么意思。
在老汉的怀抱里,他只觉得很舒服,很温暖。
他再也不愿从老汉的怀抱里出来了。
在他的记忆里,这个老汉的眼神是世界上最明亮、最动人的眼神。
他一生下来便是孤儿,这是上天的不公。
然而,他最庆幸的,是他成了当时江湖上最厉害的杀手李无忧的唯一传人。
李无忧就是那个怀抱他的老汉。
他因为自己有了一个名字而高兴。
他会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是弃儿。”
他之所以会成为李无忧的传人,完全是李无忧觉得杀人是一件索然无味的事情,而且想过一种怡然自得的隐居生活。
他们的房子在一片森林里。
这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森林,连鸟也只能飞进来而飞不出去。
李无忧教他的第一课,是如何割脖子。
当然,那是一只野兔的脖子。
特别令李无忧高兴的是,他在割野兔脖子的时候没有哭,而且还十分开心。
尽管他开心,是因为他最爱吃兔子的肉。
那一年,他才五岁。
李无忧是他的师父,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玩伴,以及他长大以后的唯一朋友。
李无忧训练人的方法是极其独特而残忍的。
有时候,他会把他一个人丢在岩洞里。
他大喊,大叫,大哭都没有。
只好在阴冷的岩壁上用手抠洞,一步一步爬上来。
他的双手满是鲜血,他的额头也碰得到处都是肿块。
而师父就坐在洞口,怀抱着一只灰白的野兔。
突然间,野兔跑了,他又得踉跄地追过去,直到他抓住了那只已经累死的兔子。
与师父在一起的日子是无忧无虑的。
他丝毫没有感觉到孤儿的孤单与寂寞。
可是,失落与恐惧总是来得那么突然。
一天早晨,他照例练功,踏着树尖,在山腰练习师父教他的最后一招“百花幻影刀。”青碧的天,绿的起伏的山脉,而雾霭就在脚下。
李弃儿时而像雀鸟,时而像兀鹰,轻灵的腾挪,厚重的扑势,内息亦如这清晨的空气,沌而宁静。
他旋转的身姿牵动着淡淡的雾气,就像一万朵雪莲簇拥着他。
他的身子越转越快,快到连他的落脚点都看不清楚的时候,猛然站定,随即右手一扬。
一扬之际,手中的叶片飞出,不远处,两只双飞的鸟,鸟头齐齐坠落,身子却一直飞出数十米,才突然摔下山谷。
东方,一缕阳光,冲破浓雾,照在李弃儿的脸上。
他的脸上,充满了兴奋,他的身体也激动得有些摇晃。
最难练的“百花幻影刀”终于练成了。
李弃儿兴冲冲回屋,远远就喊道:“师父,师父。”
没有回音。
到了师父门口,李弃儿压压激动的心情,稍微放低嗓门叫道:
“师父,弃儿回来了。”等了好久还是没有回音。
连喊数声不见动静,李弃儿急了。
伸手推门。
门开了。
李弃儿也惊呆了。
他的师父,他的唯一的亲人和朋友,竟没有跟他道别就走了。
走了,永远不再回来了。
他走得很安详,好像在鸟声中的细鸣中走的,也好像睡着了。
在昨夜的松涛里,他睡得很安稳,不愿有谁来打扰。
他的脸没有痛苦。
李弃儿也没有。
不是没有!
李弃儿因了惊吓而脸色苍白,痛苦的表情在他的脸上已没有表达的余地,一刹那,他的心似乎停止了跳动,仿佛连知觉也失去了,他觉得自己已死了。
他所面对的是另一世界的人。
李无忧死了。
李弃儿在一处树木葱茏的坡上,在常年缭绕着白云雾气的竹林里,安葬了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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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的蝴蝶还飞。
它还没有找到可栖息的地方。
秋风刮在李弃儿的脸上。
他的身上,除了这把刀,在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在这个世上,也只有这把刀,才是他最信赖的朋友。
只有这把刀,从没有背叛过他。
在蝴蝶离开了他的岁月里,是这把刀,给了他自信,给了他活下去的念头。
他常常流泪。
抚着弯刀流泪。
“弯刀呵弯刀,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跟着我,你注定要孤单的。”
弯刀从没有让他失望过,并很快让他成为江湖上人人敬畏的快刀王。
李弃儿的刀是最快的刀。
就像飘香楼的剑是最快的剑一样。
他的名字,稍有江湖阅历的人都知道,不知多少人羡慕他的快刀和快刀王的荣誉。
可是,蝴蝶却背叛了他。
蝴蝶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让你做你的快刀王,让我过我的凡人生活。”
李弃儿的腹部一阵疼痛。
每当他想起蝴蝶的这句话,他的左边腹部就会绞痛起来。
“我为什么是快刀王,快刀王不是我!”
每当李弃儿腹部绞痛的时候,他总是一边用手抵住痛处,一边大声喊叫:
“不是我,不是我,我什么都不是!”
蝴蝶现在的丈夫叫阿五,是金龙鱼馆的厨师。
那一年,他们到金龙鱼馆去吃苏州鲫鱼,阿五端着鱼上来,不慎将鱼汤溅在蝴蝶的衣服上。
蝴蝶随手打了厨师一个巴掌。
就为这,李弃儿狠狠数落了蝴蝶一通。
把她的眼泪也骂了出来。
后来,没有李弃儿陪着,她就一个人去。
再后来,蝴蝶很长时间不回家。
后来他们就同居了。
快刀王李弃儿的女人被金龙鱼馆的厨师阿五抢走,这样的消息,在不到一个时辰,就传遍了整个石头城。
石头城的每个人都在等着李弃儿如何处理这件事。
其实,李弃儿在与莫空决斗之前便已知道了这件事。
尽管他知道莫空是江湖上最出名的使枪高手。
也知道他的“一枪九影”曾挑破无数江湖好手的心胆,自己与他决斗,并没有太多的胜机。
但是,李弃儿还是在最紧要的决胜关头分神收忽,莫空的枪扎进他的左肩。
幸好那时莫空的人头已经被割了下来,否则,他的整条胳膊废了不说,也许早已性命不保。
石头城的人等了两个月不见李弃儿回来,都以为李弃儿在那次决斗中死了。
蝴蝶也以为李弃儿不会再回来了。
他们哪里知道,每当夜深人静,人们都在沉睡之际,城外护城河的长堤上,有一个人在默默地徘徊,直到东方吐曙。
这个人就是李弃儿。
他每天夜里都要潜入金龙鱼馆,为的就是看一看蝴蝶。
有时蝴蝶睡着了。
有时蝴蝶还在跟阿五说话。
这时,李弃儿就躲在外面,听他们说一些温暖而甜蜜的话。
看到蝴蝶满足而又幸福的样子,他不知是后悔还是绝望。
李弃儿在痛苦的自责中度过每一天,每一秒钟。
“快刀王有什么用,连自己的女人都不再爱的人,为什么还要活着……”
“为什么要生我,为什么把我丢在这个世界上。”
“每个人都有父母,可是我的父母呢,你们在哪里呢……”
他是孤儿,他的心因爱而温暖,而燃烧,也因为爱的熄灭而变得冷酷、绝望、孤独。
有人说他像一匹狼。
狼是可怕的,江湖上最快的刀在狼的手里,那情形又会怎样呢?
他开始仇恨这个世界。
他不再有亲人。
最亲密的人已背叛了他。
他只剩下一把弯刀。
一把专门割人脖子的刀。
他只能做他的快刀王。
只有在杀人的时候,他才找到一点快乐。
他的脸始终没有表情,连睡觉的时候也好像满腹心思,说也说不出。
忧愁、伤感,都快要把他压垮了。
他一蹶不振,他甚至要发疯。
连石头城的人都快要把他忘却了。
重新让石头城的人想起李弃儿的,是一场火灾。
大火烧光了金龙鱼馆,而且,金龙鱼馆的老板被人用刀割断了脖子,阿五也被人砍了一只手。
石头城的人都说:“这一定是李弃儿干的。”
“原来他没死,当心,李弃儿还会报复的。”
“谁叫开惹上快刀王的,这种人,杀人杀惯了,什么事做不出来。”
“女人是祸水,谁沾谁倒霉。”
所有咒骂李弃儿的话,李弃儿都知道。
他的心凉了。
这就是世人的心?
他是孤儿,但是也是父母生的。
他的父母竟没有让他见上一面。
也许一开始便是错,他本来就不该来到这个世间。
他的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是罪恶的,有污点的。
他是累赘。
在他懂事之初,一个老汉对他说:
“你是一个被父母抛弃的人,今后,就叫你弃儿吧。”
他点点头,他不知道弃儿是什么意思。
在老汉的怀抱里,他只觉得很舒服,很温暖。
他再也不愿从老汉的怀抱里出来了。
在他的记忆里,这个老汉的眼神是世界上最明亮、最动人的眼神。
他一生下来便是孤儿,这是上天的不公。
然而,他最庆幸的,是他成了当时江湖上最厉害的杀手李无忧的唯一传人。
李无忧就是那个怀抱他的老汉。
他因为自己有了一个名字而高兴。
他会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是弃儿。”
他之所以会成为李无忧的传人,完全是李无忧觉得杀人是一件索然无味的事情,而且想过一种怡然自得的隐居生活。
他们的房子在一片森林里。
这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森林,连鸟也只能飞进来而飞不出去。
李无忧教他的第一课,是如何割脖子。
当然,那是一只野兔的脖子。
特别令李无忧高兴的是,他在割野兔脖子的时候没有哭,而且还十分开心。
尽管他开心,是因为他最爱吃兔子的肉。
那一年,他才五岁。
李无忧是他的师父,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玩伴,以及他长大以后的唯一朋友。
李无忧训练人的方法是极其独特而残忍的。
有时候,他会把他一个人丢在岩洞里。
他大喊,大叫,大哭都没有。
只好在阴冷的岩壁上用手抠洞,一步一步爬上来。
他的双手满是鲜血,他的额头也碰得到处都是肿块。
而师父就坐在洞口,怀抱着一只灰白的野兔。
突然间,野兔跑了,他又得踉跄地追过去,直到他抓住了那只已经累死的兔子。
与师父在一起的日子是无忧无虑的。
他丝毫没有感觉到孤儿的孤单与寂寞。
可是,失落与恐惧总是来得那么突然。
一天早晨,他照例练功,踏着树尖,在山腰练习师父教他的最后一招“百花幻影刀。”青碧的天,绿的起伏的山脉,而雾霭就在脚下。
李弃儿时而像雀鸟,时而像兀鹰,轻灵的腾挪,厚重的扑势,内息亦如这清晨的空气,沌而宁静。
他旋转的身姿牵动着淡淡的雾气,就像一万朵雪莲簇拥着他。
他的身子越转越快,快到连他的落脚点都看不清楚的时候,猛然站定,随即右手一扬。
一扬之际,手中的叶片飞出,不远处,两只双飞的鸟,鸟头齐齐坠落,身子却一直飞出数十米,才突然摔下山谷。
东方,一缕阳光,冲破浓雾,照在李弃儿的脸上。
他的脸上,充满了兴奋,他的身体也激动得有些摇晃。
最难练的“百花幻影刀”终于练成了。
李弃儿兴冲冲回屋,远远就喊道:“师父,师父。”
没有回音。
到了师父门口,李弃儿压压激动的心情,稍微放低嗓门叫道:
“师父,弃儿回来了。”等了好久还是没有回音。
连喊数声不见动静,李弃儿急了。
伸手推门。
门开了。
李弃儿也惊呆了。
他的师父,他的唯一的亲人和朋友,竟没有跟他道别就走了。
走了,永远不再回来了。
他走得很安详,好像在鸟声中的细鸣中走的,也好像睡着了。
在昨夜的松涛里,他睡得很安稳,不愿有谁来打扰。
他的脸没有痛苦。
李弃儿也没有。
不是没有!
李弃儿因了惊吓而脸色苍白,痛苦的表情在他的脸上已没有表达的余地,一刹那,他的心似乎停止了跳动,仿佛连知觉也失去了,他觉得自己已死了。
他所面对的是另一世界的人。
李无忧死了。
李弃儿在一处树木葱茏的坡上,在常年缭绕着白云雾气的竹林里,安葬了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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