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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德大陆,兽族境内,匹伊德热大漠。
这里是大漠边上,一滩戈壁旁的一座小酒馆。
小木屋饱受着风沙的摧残,在大漠腾腾的,裹挟着沙子和咸水的热风下摇摇欲坠,唯有三两匹瘦马,屋前插在沙地里的酒馆旗帜,还证明着这个小屋没有被废弃。
杰克伊莱姆是这家小酒馆的老板,他的儿子小伊莱姆是酒馆的下手,兼厨师、服务员、以及保安和收银员的业务,有了儿子跑腿,老杰克只用一整天窝在破破烂烂的酒桌后面,高高把脚跷在桌子上,一点一点地品尝自己调的烂酒。
客人没来,可能不出几天这里的酒都会被他喝完。
这是常态每当父亲拍着酒瓶屁股,将整个酒馆仅剩的一滴酒倒进自己嘴里的时候,小伊莱姆都会从离这里十来公里远的铁路旁带新的酒过来,这一批酒又够老杰克生活个小半年了。
要说生意,倒也是不差,这酒馆刚好建在了匹伊德热大漠的入口处,从这里进入大漠,便能到达大漠中心的“黄金大都”,兽族的黄金开采城市,戈登城。
黄金不管在哪个种族都是硬通货,这种金属品质高,对圣力的导引效率极高,非常适合用来制作高级法阵即使不用来制作法阵,仅用作装饰,也是极为昂贵的金属。
虽说大漠中心的黄金开采工作已经被兽族王室以及圣加尔德垄断,但大漠何其广阔,从几十年前,戈登城发现了大量金矿开始,席卷整个大陆的淘金热便从未停止过。
不去中心的戈登城,难道大漠的其它地方就没有金矿了吗?
答案在那些淘金徒的眼里当然是否定的,只要有利益可图,人们就从未停止过脚步。
老杰克从二十七……还是二十六年前,在这里开酒馆以来,就见过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兽族、妖族、蛮族,乃至魔族人……他们有前来戈登城工作的,有想在大漠其它地方找到金矿的,甚至还有想探寻大漠里的遗迹的、古墓的。
除了第一种客人以外,后两种客人老杰克基本上都没有再见过从另外的地方离开了,或着埋骨在漫漫黄沙中,谁知道呢?
他现在有个破破烂烂的酒馆,有个十三岁的儿子,几匹老马,还有绿洲住地的妻子,酿着自家的麦子酒……年纪大了的他就想每日大酌一番后,经营着酒馆,这辈子就过去了。
不过自己的儿子,小伊莱姆,似乎对这种生活很是不满。
这不,他又在听那些淘金客的胡言乱语了,一双眼睛里满是向往。
小伊莱姆虽然年龄尚幼,可身体却一点都不像小孩子,他们伊莱姆家是土生土长的兽族人,兔头人身据老杰克年轻时候的考察,自家的血统应该是属于什么沙漠林兔,反正在沙漠的破天气里倒是有生存的条件。
小伊莱姆浑身长着棕色的短短的毛,和他老爹浑身乱糟糟的长毛不一样,一双大大的眼睛,永远高高直立着的长耳朵,显得那么有精气神,小伊莱姆的存在,让这座死气沉沉的酒馆充满了属于年轻人的活力。
“你是说,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大金矿?”小伊莱姆捧着一瓶麦子酒,惊讶地问道。
“那是……咕咚……”坐在酒桌旁的是个健壮的狼人,他把一杯棕黄色的麦酒一下全倒进了自己嘴里,抬手向自己身后那几个狼人同伴,“我们这次就是为那座金矿而去咳!”
“听说那座金矿,还有一只可怕的异兽!一条十米长的大蜈蚣!”那狼人抢过小伊莱姆手中的酒瓶,直接把瓶口怼进自己的嘴里,一瓶喝完,他已经有了明显的醉意。
“老大,别喝多了。”他身后一只略瘦弱的狼人按了按头上帽子的帽檐,把帽檐放在自己的鼻子上。“今天还得完成那座洞窟的探索。”
“哈哈!那是!”为首的狼人爽朗地大笑了几声,揪着自己的衣领,似乎是受热,解开了衣领露出了他厚实坚硬的胸膛,“不用你说……哈克曼!我心里有数!本大爷可是堂堂中级二级使徒!”狼人用爪子咚咚地拍着自己。
“中级”小伊莱姆惊呼一声,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碰见使徒,而且还是级别这么高的使徒!
跟老杰克闲聊时,老杰克就提到过,中级以上的使徒随随便便就能在圣加尔德的任何一个分殿里,谋上一份差事,进了圣加尔德,那可以说是有了铁饭碗,吃穿不愁了。
想不到这样的一位强者也到了这里淘金,难不成这大漠里真有什么宝藏不成?小伊莱姆憧憬地想到。
他从帮酒馆干活儿的几年里,除了从家的来回,从机车站的来回,就没有再去过大漠的其它地方他现在多么想跟着这一群狼人一起到那金矿里冒险啊... -->>
加尔德大陆,兽族境内,匹伊德热大漠。
这里是大漠边上,一滩戈壁旁的一座小酒馆。
小木屋饱受着风沙的摧残,在大漠腾腾的,裹挟着沙子和咸水的热风下摇摇欲坠,唯有三两匹瘦马,屋前插在沙地里的酒馆旗帜,还证明着这个小屋没有被废弃。
杰克伊莱姆是这家小酒馆的老板,他的儿子小伊莱姆是酒馆的下手,兼厨师、服务员、以及保安和收银员的业务,有了儿子跑腿,老杰克只用一整天窝在破破烂烂的酒桌后面,高高把脚跷在桌子上,一点一点地品尝自己调的烂酒。
客人没来,可能不出几天这里的酒都会被他喝完。
这是常态每当父亲拍着酒瓶屁股,将整个酒馆仅剩的一滴酒倒进自己嘴里的时候,小伊莱姆都会从离这里十来公里远的铁路旁带新的酒过来,这一批酒又够老杰克生活个小半年了。
要说生意,倒也是不差,这酒馆刚好建在了匹伊德热大漠的入口处,从这里进入大漠,便能到达大漠中心的“黄金大都”,兽族的黄金开采城市,戈登城。
黄金不管在哪个种族都是硬通货,这种金属品质高,对圣力的导引效率极高,非常适合用来制作高级法阵即使不用来制作法阵,仅用作装饰,也是极为昂贵的金属。
虽说大漠中心的黄金开采工作已经被兽族王室以及圣加尔德垄断,但大漠何其广阔,从几十年前,戈登城发现了大量金矿开始,席卷整个大陆的淘金热便从未停止过。
不去中心的戈登城,难道大漠的其它地方就没有金矿了吗?
答案在那些淘金徒的眼里当然是否定的,只要有利益可图,人们就从未停止过脚步。
老杰克从二十七……还是二十六年前,在这里开酒馆以来,就见过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兽族、妖族、蛮族,乃至魔族人……他们有前来戈登城工作的,有想在大漠其它地方找到金矿的,甚至还有想探寻大漠里的遗迹的、古墓的。
除了第一种客人以外,后两种客人老杰克基本上都没有再见过从另外的地方离开了,或着埋骨在漫漫黄沙中,谁知道呢?
他现在有个破破烂烂的酒馆,有个十三岁的儿子,几匹老马,还有绿洲住地的妻子,酿着自家的麦子酒……年纪大了的他就想每日大酌一番后,经营着酒馆,这辈子就过去了。
不过自己的儿子,小伊莱姆,似乎对这种生活很是不满。
这不,他又在听那些淘金客的胡言乱语了,一双眼睛里满是向往。
小伊莱姆虽然年龄尚幼,可身体却一点都不像小孩子,他们伊莱姆家是土生土长的兽族人,兔头人身据老杰克年轻时候的考察,自家的血统应该是属于什么沙漠林兔,反正在沙漠的破天气里倒是有生存的条件。
小伊莱姆浑身长着棕色的短短的毛,和他老爹浑身乱糟糟的长毛不一样,一双大大的眼睛,永远高高直立着的长耳朵,显得那么有精气神,小伊莱姆的存在,让这座死气沉沉的酒馆充满了属于年轻人的活力。
“你是说,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大金矿?”小伊莱姆捧着一瓶麦子酒,惊讶地问道。
“那是……咕咚……”坐在酒桌旁的是个健壮的狼人,他把一杯棕黄色的麦酒一下全倒进了自己嘴里,抬手向自己身后那几个狼人同伴,“我们这次就是为那座金矿而去咳!”
“听说那座金矿,还有一只可怕的异兽!一条十米长的大蜈蚣!”那狼人抢过小伊莱姆手中的酒瓶,直接把瓶口怼进自己的嘴里,一瓶喝完,他已经有了明显的醉意。
“老大,别喝多了。”他身后一只略瘦弱的狼人按了按头上帽子的帽檐,把帽檐放在自己的鼻子上。“今天还得完成那座洞窟的探索。”
“哈哈!那是!”为首的狼人爽朗地大笑了几声,揪着自己的衣领,似乎是受热,解开了衣领露出了他厚实坚硬的胸膛,“不用你说……哈克曼!我心里有数!本大爷可是堂堂中级二级使徒!”狼人用爪子咚咚地拍着自己。
“中级”小伊莱姆惊呼一声,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碰见使徒,而且还是级别这么高的使徒!
跟老杰克闲聊时,老杰克就提到过,中级以上的使徒随随便便就能在圣加尔德的任何一个分殿里,谋上一份差事,进了圣加尔德,那可以说是有了铁饭碗,吃穿不愁了。
想不到这样的一位强者也到了这里淘金,难不成这大漠里真有什么宝藏不成?小伊莱姆憧憬地想到。
他从帮酒馆干活儿的几年里,除了从家的来回,从机车站的来回,就没有再去过大漠的其它地方他现在多么想跟着这一群狼人一起到那金矿里冒险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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