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河岸草惊风,将军夜引弓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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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想拿下我,你确定不是在做梦。”汴梁卷着袖子,准备大干一场,而他那样的动作在城兵们看来,比薛慕澜更傻。
刀剑就要砍过来了,还卷袖子?
上前的城兵们也笑了,可他们还来不及笑出声来,脸上的笑容瞬间凝结了。
“噗噗,噗噗噗”
密集的箭雨从背后袭来,城兵们纷纷中箭倒地,箭都从他们的背部射入,穿胸而出。
“你。。。”白盔首领想说些什么,但最终也是倒在了地上。在临死前,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汴梁卷袖子是一个暗号,射箭的暗号,同时还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真是好阴险,好卑鄙!
“我XXX。”城兵死的郁闷,汴梁比他们更郁闷,他正准备大显身手,谁知道,莫名其妙的来了一场箭雨。
“抢人头啊!”他朝奔来的青衣男子吼道,由于气恼,这次大规模的死人和鲜血却没有吓到他。
果然如薛慕澜所说,慢慢,就习惯了。
薛慕澜不怕死人,但怕脏,尤其怕死人的血溅到身上。
她爬起来,尽量的避开鲜血,同时还不忘问汴梁,“什么是抢人头?”这词听着好怪。
汴梁一时不知该怎么解释,正伸手挠头呢,就这工夫,青衣男子已经跑到了两人的身前。
汴梁已看,此人正是醉仙楼给银子的那位金主,此刻,他盯着薛慕澜,出于紧张,双手都有些发抖,他用异常激动的语气说,“薛小。。。小。。。少爷,终于找到你了。”
薛慕澜听的一愣,定睛看去,那男子的右边眉毛上有个小伤疤,将眉毛分成两段。“你是?追魂?”
她不敢确认,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带回来一个孤儿,他没有名字,一直跟在父亲身边当兵,由于他箭射的好,父亲给他取了个名字叫追魂,而他眉毛上的伤疤,是薛慕澜练剑时不小心刺伤的。
“嗯,小。。。少爷,是我。”追魂连连点头,在薛府,除了小姐,就他年龄最小,所以也就没别的什么玩伴。对于这位小姐,他是很尊敬的,尊敬到两人练剑时,薛慕澜输了,生气了,让他不准躲,他就真的没躲,要不然他的眉毛上也不会有这道伤口。
比起薛慕澜,他的实力可要强的多,如今更是达到了五砖水准。
“不错,比以前聪明多了。”薛慕澜夸他。
是的,没有直接叫她小姐,而是改成了少爷,以前那个木头人,如今终于长大了。
“你怎么找到我的。”她问。
“喂!”汴梁不耐烦了,打断了他们的对话,你们故人相认,也别把我当空气啊!
他有些生气的说,“满地都是尸体,你们这么叙旧好吗?”
“对,我们先避一避。”薛慕澜赞同汴梁的说法,话说自己的这位大哥,见到那么多尸体居然不吐,长进还是挺快的。
“有什么好去处?”她问。
“废话!”汴梁拉起薛慕澜的手,指着前面的私人酒庄说,“进屋子躲去。”
他这么说是经过考虑的,这里刚死过人,嫌犯按理都会跑远,而自己就反其道而行之。
“好!”薛慕澜点头,有追魂在身边,她的底气也足了些,不过她习惯于追魂听自己的话,并没有去问他的意见。
来到庄园前,追魂飞身上墙,四处打量后说,“没有暗哨。”
薛慕澜先前选择躲在河边而没有进屋,主要就是怕暗哨。
富贵人家都要命的很,除了护卫,一般都设有暗哨,因为躲在暗处,不容易被发现,所以她们逃命的时候,不敢进庄子。
如今确认没了暗哨,两人接过追魂丢下来的绳子,“扑哧扑哧”翻过了墙,同样是翻墙,薛慕澜动作轻盈,行动迅速,爬出了美感,对比起来,汴梁就笨手笨脚的多了,好在他力气大,难看归难看,速度也不慢。
此刻快到晚饭时间,庄院里没人,只有远处冒烟的地方有些声音,估计是厨房做菜的声音。
三人猫着腰,很快躲进了一个房间,那是一个包厢,放着一张巨大的圆桌,足够十几人同时开饭,桌上已经摆放了不少冷菜,色泽优美,比起醉仙楼也毫不逊色。
汴梁看着饿了,正准备下手抓点吃的,却听薛慕澜说道,“别吃多,每盘吃一点,这样看不出来。”
“二弟言之有理。”汴梁文绉绉的说了一句,翻手做了个请的姿态,三个人就都动起手来。
吃饱后,三人溜到隔壁的房间休息,那是一个卧室,里面有两张床,呈L型摆放,一边还有个帘子,把马桶挡在后面。
三人没有上床,就地上一座,薛慕澜立刻又问起刚才那个问题,“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追魂理理头绪... -->>
“嘿嘿,想拿下我,你确定不是在做梦。”汴梁卷着袖子,准备大干一场,而他那样的动作在城兵们看来,比薛慕澜更傻。
刀剑就要砍过来了,还卷袖子?
上前的城兵们也笑了,可他们还来不及笑出声来,脸上的笑容瞬间凝结了。
“噗噗,噗噗噗”
密集的箭雨从背后袭来,城兵们纷纷中箭倒地,箭都从他们的背部射入,穿胸而出。
“你。。。”白盔首领想说些什么,但最终也是倒在了地上。在临死前,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汴梁卷袖子是一个暗号,射箭的暗号,同时还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真是好阴险,好卑鄙!
“我XXX。”城兵死的郁闷,汴梁比他们更郁闷,他正准备大显身手,谁知道,莫名其妙的来了一场箭雨。
“抢人头啊!”他朝奔来的青衣男子吼道,由于气恼,这次大规模的死人和鲜血却没有吓到他。
果然如薛慕澜所说,慢慢,就习惯了。
薛慕澜不怕死人,但怕脏,尤其怕死人的血溅到身上。
她爬起来,尽量的避开鲜血,同时还不忘问汴梁,“什么是抢人头?”这词听着好怪。
汴梁一时不知该怎么解释,正伸手挠头呢,就这工夫,青衣男子已经跑到了两人的身前。
汴梁已看,此人正是醉仙楼给银子的那位金主,此刻,他盯着薛慕澜,出于紧张,双手都有些发抖,他用异常激动的语气说,“薛小。。。小。。。少爷,终于找到你了。”
薛慕澜听的一愣,定睛看去,那男子的右边眉毛上有个小伤疤,将眉毛分成两段。“你是?追魂?”
她不敢确认,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带回来一个孤儿,他没有名字,一直跟在父亲身边当兵,由于他箭射的好,父亲给他取了个名字叫追魂,而他眉毛上的伤疤,是薛慕澜练剑时不小心刺伤的。
“嗯,小。。。少爷,是我。”追魂连连点头,在薛府,除了小姐,就他年龄最小,所以也就没别的什么玩伴。对于这位小姐,他是很尊敬的,尊敬到两人练剑时,薛慕澜输了,生气了,让他不准躲,他就真的没躲,要不然他的眉毛上也不会有这道伤口。
比起薛慕澜,他的实力可要强的多,如今更是达到了五砖水准。
“不错,比以前聪明多了。”薛慕澜夸他。
是的,没有直接叫她小姐,而是改成了少爷,以前那个木头人,如今终于长大了。
“你怎么找到我的。”她问。
“喂!”汴梁不耐烦了,打断了他们的对话,你们故人相认,也别把我当空气啊!
他有些生气的说,“满地都是尸体,你们这么叙旧好吗?”
“对,我们先避一避。”薛慕澜赞同汴梁的说法,话说自己的这位大哥,见到那么多尸体居然不吐,长进还是挺快的。
“有什么好去处?”她问。
“废话!”汴梁拉起薛慕澜的手,指着前面的私人酒庄说,“进屋子躲去。”
他这么说是经过考虑的,这里刚死过人,嫌犯按理都会跑远,而自己就反其道而行之。
“好!”薛慕澜点头,有追魂在身边,她的底气也足了些,不过她习惯于追魂听自己的话,并没有去问他的意见。
来到庄园前,追魂飞身上墙,四处打量后说,“没有暗哨。”
薛慕澜先前选择躲在河边而没有进屋,主要就是怕暗哨。
富贵人家都要命的很,除了护卫,一般都设有暗哨,因为躲在暗处,不容易被发现,所以她们逃命的时候,不敢进庄子。
如今确认没了暗哨,两人接过追魂丢下来的绳子,“扑哧扑哧”翻过了墙,同样是翻墙,薛慕澜动作轻盈,行动迅速,爬出了美感,对比起来,汴梁就笨手笨脚的多了,好在他力气大,难看归难看,速度也不慢。
此刻快到晚饭时间,庄院里没人,只有远处冒烟的地方有些声音,估计是厨房做菜的声音。
三人猫着腰,很快躲进了一个房间,那是一个包厢,放着一张巨大的圆桌,足够十几人同时开饭,桌上已经摆放了不少冷菜,色泽优美,比起醉仙楼也毫不逊色。
汴梁看着饿了,正准备下手抓点吃的,却听薛慕澜说道,“别吃多,每盘吃一点,这样看不出来。”
“二弟言之有理。”汴梁文绉绉的说了一句,翻手做了个请的姿态,三个人就都动起手来。
吃饱后,三人溜到隔壁的房间休息,那是一个卧室,里面有两张床,呈L型摆放,一边还有个帘子,把马桶挡在后面。
三人没有上床,就地上一座,薛慕澜立刻又问起刚才那个问题,“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追魂理理头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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