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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馆内。
佣兵和木棍党的人已经走出了医馆,这里只剩下了朱天还有刚买完早餐回来的赖德。
刚刚,赖德买完早餐回来的时候,走到了医馆所在的大街,看着门口外站着的一两百号人,竟然鼓足了勇气挤了进来。
进来后,他等着朱天把那份羊奶和烧麦吃完,问道:“什么时候回和平小镇?”
事实上,朱天的腿已经有了见好的趋势,在前几天的时候,老医师还会拆开木板,用那双枯瘦的双手捏一遍朱天的骨头。这已经好几天了,老医师再也没有拆开过朱天腿上的木板。
伤经动骨一百天,这个道理似乎并不适用于这个世界,朱天现在就有着拆开左腿上固定着的木板的冲动。
听着赖德提起和平小镇,朱天看了他一眼,嘻嘻笑道:“你似乎在担心着什么?我猜你是想多莉了。”
赖德也吃完了最后一个烧麦,他把油纸揉成了一团。“没有,”他说,“我在担心着皮克……他已经很多天没有苏醒过了。”
“你可以通过魔晶石和他说话。”朱天道,“如果他要身体的控制权的话,我会义无反顾的交给他。我并不怎么留恋这个世界。要是有哪天我真的和皮克争夺起身体,请你记住——你可能永远看不到皮克了。这些话是看在你每天都换着样给我买可口的早餐,我才会告诉你的。”
“喔。”赖德颇显无聊地应答着。
“你不要这一副心事重重的好不好,让人看了很不爽!”朱天不耐烦道。
“怎么?要不我把艾玛叫出来,你或许很喜欢和她说话。”赖德耸了耸肩,语气里带着某种暗示的意味。
朱天眯起了眼睛,隔着一张桌子看他。“你原来在担心这件事情。”朱天呵呵笑道:“你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或许,你也应该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有趣了,一想到你来自另一个世界,我就不寒而栗。”
“你在害怕吗?害怕我把皮克吃了?或许你现在需要一下来自妈妈的安慰,如果我会唱摇篮曲的话,我一定会唱给你听的。”
“你唱的歌不听也罢,马戏团应该需要你。”赖德反讽。
“哦?有趣,你还听过我唱歌啊?”他哼唱了一番。“你听我唱过这个吗?”他问。
“没听过,不过现在你哼哼的让我心烦。”
朱天没有理会他的糟糕脸色,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自顾自说道:“这算是另一个世界的抒情音乐,叫做‘传奇’。如果你知道歌词,你就会明白那种天真烂漫、优美又哀怨的感觉。我睡过的第一个女孩经常在ktv唱这首歌,我怎么也忘不掉那种空灵浪漫的感觉。
好吧,别问我ktv是什么……”朱天把视线投进窗外。这是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金色的太阳照射着一切,热情燥热满是生机。“我遇见她那晚和此时的场景差不多。”他轻声说着,“我无父无母,跟着一个黑暗势力的老大活到了十六岁。有一天我的腿被另一伙黑暗势力的人敲得肿起好高,就是因为一个乡下的女孩。当时我和我的老大路过乡下,听到一声尖叫,就见她从一处田野中跑来,后面跟着三个男人,我老大拿出刀对付他们,我则站在女孩身前保护她。她只大我两岁,黑头发,皮肤白白的,那张水嫩的脸教人看了就心疼。最起码,那一刻我的心被融化了。虽然她是乡下女孩,又一副稚嫩的样子,或许有一个星期都没有洗过澡了……但我就是爱上了她。那三个男人已经几乎把她的衣服撕成粉末了,白花花的身体若隐若现,我立刻脱掉身上的皮衣,把她裹在了里面,老大则靠着一把小刀把那三个人赶回了田野,虽然他们趁机用木棍敲了一下我的腿,但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你应该从来未感受到过那种英雄救美的感觉。后来,我们把她送回了家,她是个农夫的女儿,自她母亲发烧去世后就只剩下她和父亲相依为命,应该是他父亲出去做农活的时候,那些流氓才有机会……唉,我也不怎么了解当时的情况... -->>
医馆内。
佣兵和木棍党的人已经走出了医馆,这里只剩下了朱天还有刚买完早餐回来的赖德。
刚刚,赖德买完早餐回来的时候,走到了医馆所在的大街,看着门口外站着的一两百号人,竟然鼓足了勇气挤了进来。
进来后,他等着朱天把那份羊奶和烧麦吃完,问道:“什么时候回和平小镇?”
事实上,朱天的腿已经有了见好的趋势,在前几天的时候,老医师还会拆开木板,用那双枯瘦的双手捏一遍朱天的骨头。这已经好几天了,老医师再也没有拆开过朱天腿上的木板。
伤经动骨一百天,这个道理似乎并不适用于这个世界,朱天现在就有着拆开左腿上固定着的木板的冲动。
听着赖德提起和平小镇,朱天看了他一眼,嘻嘻笑道:“你似乎在担心着什么?我猜你是想多莉了。”
赖德也吃完了最后一个烧麦,他把油纸揉成了一团。“没有,”他说,“我在担心着皮克……他已经很多天没有苏醒过了。”
“你可以通过魔晶石和他说话。”朱天道,“如果他要身体的控制权的话,我会义无反顾的交给他。我并不怎么留恋这个世界。要是有哪天我真的和皮克争夺起身体,请你记住——你可能永远看不到皮克了。这些话是看在你每天都换着样给我买可口的早餐,我才会告诉你的。”
“喔。”赖德颇显无聊地应答着。
“你不要这一副心事重重的好不好,让人看了很不爽!”朱天不耐烦道。
“怎么?要不我把艾玛叫出来,你或许很喜欢和她说话。”赖德耸了耸肩,语气里带着某种暗示的意味。
朱天眯起了眼睛,隔着一张桌子看他。“你原来在担心这件事情。”朱天呵呵笑道:“你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或许,你也应该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有趣了,一想到你来自另一个世界,我就不寒而栗。”
“你在害怕吗?害怕我把皮克吃了?或许你现在需要一下来自妈妈的安慰,如果我会唱摇篮曲的话,我一定会唱给你听的。”
“你唱的歌不听也罢,马戏团应该需要你。”赖德反讽。
“哦?有趣,你还听过我唱歌啊?”他哼唱了一番。“你听我唱过这个吗?”他问。
“没听过,不过现在你哼哼的让我心烦。”
朱天没有理会他的糟糕脸色,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自顾自说道:“这算是另一个世界的抒情音乐,叫做‘传奇’。如果你知道歌词,你就会明白那种天真烂漫、优美又哀怨的感觉。我睡过的第一个女孩经常在ktv唱这首歌,我怎么也忘不掉那种空灵浪漫的感觉。
好吧,别问我ktv是什么……”朱天把视线投进窗外。这是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金色的太阳照射着一切,热情燥热满是生机。“我遇见她那晚和此时的场景差不多。”他轻声说着,“我无父无母,跟着一个黑暗势力的老大活到了十六岁。有一天我的腿被另一伙黑暗势力的人敲得肿起好高,就是因为一个乡下的女孩。当时我和我的老大路过乡下,听到一声尖叫,就见她从一处田野中跑来,后面跟着三个男人,我老大拿出刀对付他们,我则站在女孩身前保护她。她只大我两岁,黑头发,皮肤白白的,那张水嫩的脸教人看了就心疼。最起码,那一刻我的心被融化了。虽然她是乡下女孩,又一副稚嫩的样子,或许有一个星期都没有洗过澡了……但我就是爱上了她。那三个男人已经几乎把她的衣服撕成粉末了,白花花的身体若隐若现,我立刻脱掉身上的皮衣,把她裹在了里面,老大则靠着一把小刀把那三个人赶回了田野,虽然他们趁机用木棍敲了一下我的腿,但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你应该从来未感受到过那种英雄救美的感觉。后来,我们把她送回了家,她是个农夫的女儿,自她母亲发烧去世后就只剩下她和父亲相依为命,应该是他父亲出去做农活的时候,那些流氓才有机会……唉,我也不怎么了解当时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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