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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初一壶茶喝了近三个小时,店小二收了赏钱,服务很殷勤,不厌其烦的替她免费续杯。
茶水加第四遍的时候,余初起身付账,临走时像是不经意的问起。
“我正打算找个地儿吃饭呢,对面的酒楼怎么关门了?”
“姑娘,您说怡春院呀。”店小二朝着门外看了一眼,“一个多月前突然就关门了。”
他说着眼底露出疑惑:“您说是不是奇怪,这头天晚上还宾客如云呢,第二天就没有开门了。也没有听说过要盘出去的消息,也没有看见遣散伙计,说关就关,连掌柜的带伙计,都消失了。”
“王屠户和刘记的酒家,听说还有一大笔账没结呢。”
余初清了清嗓子,义正言辞:“这些奸商,怎么不报官把他们都抓起来?”
“怎么没报官……官也报了,钱也花了,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人,这段日子也难过得很。”店小二被余初逗乐了,“您啊,离那门远一点就是了,前段时间还有两个人找上怡春院,说是找故友,邪门的是,后来也消失了。”
“消失?”
“王屠户翻了整个长平城都没有找到人,可不就是消失了么?”
喝了一肚子茶后,她的脑子清醒不少。
长平驻点全员失踪不说,之前出发的自由人,貌似也在这不见了。
那么问题来了,人呢?
**
余初走出茶馆,外面春日正好,暖风吹得人微醺,
从兜里面掏出一只怀表,已经是下午三多点了,这个点,倒还有时间压压马路。
驻地这次给的活动资金给的足,金子和银子就给了满满一盒子,底下还压着一叠银票。
简单地说,她不缺钱。
余初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几套成衣,两套女装一套男装,都是挑的素面不起眼的。接着去了秦玉堂,拒绝了掌柜极力推荐的粉底,买了她家热门的古代口红。
路过小吃摊的时候,顺手打包了一些自己爱吃的零食小吃,准备打道回府。
“啪!”
凌空炸响一记鞭声响起,紧密的哒哒马蹄声从地底传来。
余初个子不够,视线被前面的人挡住,等到她看见马匹时,手臂已经感觉到了它疾驰时的带过风。
她眼神冷了下来,连退几步,和奔驰而过的马擦身而过。
原本事情应该到此为止——
只是不知道哪个路人好心,眼看她就要卷入马蹄之下,拽着她的袖子,往后向一旁狠狠拉扯去,反而将她自己的重心拉偏了。
对方为了救人,可能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力气之大,让余初摇晃着往后滚了几圈。
“碰——”
“哐——”
连着撞翻两个摊位才停了下来。
她就那么五体投地的躺在大街上,摊子上的荷包和纸张被撞飞后,最后都落了她一脸一身。
余初扒拉下自己脸上的纸张,皱着眉坐了起来。
街上很多摊位被波及到,不少行人也受到了惊吓,众人自顾不暇。
只有隔壁摊位的大姐,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眼神牢牢盯着她,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几句,被余初塞了支口脂后,又喜笑颜开的重新支起摊位,捡起荷包一个个摆了回去。
倒是代写书信的摊位——
摊主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肤色黝黑,五官看着违和,一双眼睛却很亮。
他大概是受了伤,身上都是浓郁的草药味,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捡着散落在地上的白纸。
只是伤口的腐烂味道,压过了草药味,以这里的医疗条件,腿保不住还是小事,万一细菌感染的话,就会像顾文青那熊孩子一样,连命都可能保不住。
余初收回思绪:“您先坐着,这些放着我来捡就行了。”
对方抬眼,扫了她一眼,垂眸继续捡东西。
余初有些不好意思,加快了捡东西的速度。
捡到大半的时候,余初的手一顿,视线向下,落在了手里捏着的纸张上。
和之前捡到的一沓白纸不同,这张纸上写了一阙词,墨迹未干透,显然刚写没多久。
这是一阙最常见的祝寿词,在古代区的普及度,大概类似于现代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内容没什么特殊的。
但是这字,太漂亮了。
字如苍松,风骨透纸三分,笔锋内敛,气势却惊人。
余初再抬头,看对方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
这种书法造诣——
一级保护动物。
余初一壶茶喝了近三个小时,店小二收了赏钱,服务很殷勤,不厌其烦的替她免费续杯。
茶水加第四遍的时候,余初起身付账,临走时像是不经意的问起。
“我正打算找个地儿吃饭呢,对面的酒楼怎么关门了?”
“姑娘,您说怡春院呀。”店小二朝着门外看了一眼,“一个多月前突然就关门了。”
他说着眼底露出疑惑:“您说是不是奇怪,这头天晚上还宾客如云呢,第二天就没有开门了。也没有听说过要盘出去的消息,也没有看见遣散伙计,说关就关,连掌柜的带伙计,都消失了。”
“王屠户和刘记的酒家,听说还有一大笔账没结呢。”
余初清了清嗓子,义正言辞:“这些奸商,怎么不报官把他们都抓起来?”
“怎么没报官……官也报了,钱也花了,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人,这段日子也难过得很。”店小二被余初逗乐了,“您啊,离那门远一点就是了,前段时间还有两个人找上怡春院,说是找故友,邪门的是,后来也消失了。”
“消失?”
“王屠户翻了整个长平城都没有找到人,可不就是消失了么?”
喝了一肚子茶后,她的脑子清醒不少。
长平驻点全员失踪不说,之前出发的自由人,貌似也在这不见了。
那么问题来了,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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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初走出茶馆,外面春日正好,暖风吹得人微醺,
从兜里面掏出一只怀表,已经是下午三多点了,这个点,倒还有时间压压马路。
驻地这次给的活动资金给的足,金子和银子就给了满满一盒子,底下还压着一叠银票。
简单地说,她不缺钱。
余初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几套成衣,两套女装一套男装,都是挑的素面不起眼的。接着去了秦玉堂,拒绝了掌柜极力推荐的粉底,买了她家热门的古代口红。
路过小吃摊的时候,顺手打包了一些自己爱吃的零食小吃,准备打道回府。
“啪!”
凌空炸响一记鞭声响起,紧密的哒哒马蹄声从地底传来。
余初个子不够,视线被前面的人挡住,等到她看见马匹时,手臂已经感觉到了它疾驰时的带过风。
她眼神冷了下来,连退几步,和奔驰而过的马擦身而过。
原本事情应该到此为止——
只是不知道哪个路人好心,眼看她就要卷入马蹄之下,拽着她的袖子,往后向一旁狠狠拉扯去,反而将她自己的重心拉偏了。
对方为了救人,可能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力气之大,让余初摇晃着往后滚了几圈。
“碰——”
“哐——”
连着撞翻两个摊位才停了下来。
她就那么五体投地的躺在大街上,摊子上的荷包和纸张被撞飞后,最后都落了她一脸一身。
余初扒拉下自己脸上的纸张,皱着眉坐了起来。
街上很多摊位被波及到,不少行人也受到了惊吓,众人自顾不暇。
只有隔壁摊位的大姐,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眼神牢牢盯着她,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几句,被余初塞了支口脂后,又喜笑颜开的重新支起摊位,捡起荷包一个个摆了回去。
倒是代写书信的摊位——
摊主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肤色黝黑,五官看着违和,一双眼睛却很亮。
他大概是受了伤,身上都是浓郁的草药味,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捡着散落在地上的白纸。
只是伤口的腐烂味道,压过了草药味,以这里的医疗条件,腿保不住还是小事,万一细菌感染的话,就会像顾文青那熊孩子一样,连命都可能保不住。
余初收回思绪:“您先坐着,这些放着我来捡就行了。”
对方抬眼,扫了她一眼,垂眸继续捡东西。
余初有些不好意思,加快了捡东西的速度。
捡到大半的时候,余初的手一顿,视线向下,落在了手里捏着的纸张上。
和之前捡到的一沓白纸不同,这张纸上写了一阙词,墨迹未干透,显然刚写没多久。
这是一阙最常见的祝寿词,在古代区的普及度,大概类似于现代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内容没什么特殊的。
但是这字,太漂亮了。
字如苍松,风骨透纸三分,笔锋内敛,气势却惊人。
余初再抬头,看对方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
这种书法造诣——
一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