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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防盗章节, 穷是第一生产力, 你的支持是路七最大的码字动力~ 第8章
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 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 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 看似公正, 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 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 只是评判的标准, 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 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 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 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 诗仙只有一个李白, 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 不说登峰造极, 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 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余初跟在小哥身后,看着他跨过石阶,走过了主街道,穿过小巷。
小哥在前面一瘸一拐,她抱着零食,在后面亦步亦趋。
终于,小哥在一座石桥前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直视着余初:“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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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 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 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 看似公正, 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 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 只是评判的标准, 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 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 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 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 诗仙只有一个李白, 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 不说登峰造极, 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 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余初跟在小哥身后,看着他跨过石阶,走过了主街道,穿过小巷。
小哥在前面一瘸一拐,她抱着零食,在后面亦步亦趋。
终于,小哥在一座石桥前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直视着余初:“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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