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仁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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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就要到来,沉沉黑夜我终将苏醒。
地狱的烈火未烧尽我的灵魂,天堂的圣水未洗清我的罪恶。
我已分辨不出自己是谁。
但,我仍将登上王位。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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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3年
世界经历了无数次核战争,地球满目疮痍,大多数的地方已经长不出任何植物,许多动物随之灭绝。这些都是我从书中看到的,我不确定以前的世界是否真有它们描述的那么美妙,反正自我出生以来,就在与沙漠和废墟打着交道。
已经有三周没有下雨了,一望无际的大漠,四处无人的荒野,呼啸而过的只是一阵阵卷着粗沙的大风,我揉着自己的眼睛,眺望远处的烈阳,炙热的它已悄悄钻进了山脊。
我们的领头人,他带着一顶显眼的钢盔,身披的是件土灰色长袍,或许在此之前它还有别的颜色,但谁又会在乎呢,所有人的衣服都被风沙染成了土灰,即使是我新买的夹克。
干裂的泥地是废土上的一大特色,想必领头人的粗糙嘴唇早就和它差不多了。我们都带着各式的防风眼镜和奇异的口罩,所以第一次同他打交道的我没法猜出他的年纪,只不过,浑厚的嗓音里依稀能听出他的沧桑来。
只见他缓缓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挂满袖章的大臂一挥,周围所有朋克打扮的战士统统点燃了引擎,从脚底下油门所发出的轰鸣声不断怒吼咆哮着。
这些人把奇异图案纹在了脸上,穿戴着的都是毫无规则的铜制胄甲,这种身上东拼西凑的混搭感,被粗野的强盗们自认为是活着的个性和时尚。更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大部分的胄甲都插着一些人类的骨骸,它们被削成了尖刺,竖在肩甲或是臂甲上,他们看起来像地狱里爬出的鬼怪,总在未战之前就令敌人闻风丧胆。
不过,在这群怪人的眼里,我才是最大的异类——一个不留胡渣爱干净的拾荒者,一个没有部落的浪人。
车队开拔了,我跟着这群疯子扬起尘埃往峡谷的最深处冲去,按照探子们的说法,那边正有一群联邦国的走私商人驻扎在谷底,他们做的是奴隶买卖,用自己国家干净的土壤换取国外的廉价劳力。当然,对于他们的国家来说,私自出卖珍贵土壤到高墙外的废土上绝对就是个非法的生意,这帮狡猾的联邦贼不过也是不法之徒罢了。
我们的规矩很简单,谁冲在最前头谁就有资格分得更多的战利品。劫掠部落的每位战士都想拔得头筹,可惜做惯了佣兵的我倒没有这个“好习惯”。即使面对的是一条奄奄一息的变异狗,谁都有可能会在杀死它前被反咬一口。
带头冲锋的两个骑摩托的光头佬,是他们部落里称之为最强勇士的男人,力大无穷的他俩曾赤手空拳在一场搏斗中打死过几十个手握铁器的家伙,周围的人们都惧怕这两位暴躁的兄弟,生怕哪天路过时会被当成泄愤的玩物活活弄死。
光头佬兄弟互相嘶吼着尖锐的嗓子提早脱离了车队,艺高人胆大的他们一马当先驶入了联邦商人的帐篷群里,停下车后,俩人狠狠地把摩托往地上一扔,潇洒地指尖转动了一圈手中的散弹枪,给乌黑的枪膛里上了发子弹,踏着威武的步子朝正中间的帐篷走去,车队不禁放慢了速度,每个人都紧张地屏住了呼吸,眼珠紧盯着不远处那两个身形彪悍的勇士。
“砰砰……”,剧烈的枪响回荡在山谷里。
众望所归的勇士倒下了,高傲的他们甚至没有摸到门口的帘子就被几记冷枪给打穿了后脑勺。
“有埋伏!”饭桶般的劫掠同伙们被眼前的一幕给镇住了,他们纷纷踩下刹车互... -->>
黎明就要到来,沉沉黑夜我终将苏醒。
地狱的烈火未烧尽我的灵魂,天堂的圣水未洗清我的罪恶。
我已分辨不出自己是谁。
但,我仍将登上王位。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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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3年
世界经历了无数次核战争,地球满目疮痍,大多数的地方已经长不出任何植物,许多动物随之灭绝。这些都是我从书中看到的,我不确定以前的世界是否真有它们描述的那么美妙,反正自我出生以来,就在与沙漠和废墟打着交道。
已经有三周没有下雨了,一望无际的大漠,四处无人的荒野,呼啸而过的只是一阵阵卷着粗沙的大风,我揉着自己的眼睛,眺望远处的烈阳,炙热的它已悄悄钻进了山脊。
我们的领头人,他带着一顶显眼的钢盔,身披的是件土灰色长袍,或许在此之前它还有别的颜色,但谁又会在乎呢,所有人的衣服都被风沙染成了土灰,即使是我新买的夹克。
干裂的泥地是废土上的一大特色,想必领头人的粗糙嘴唇早就和它差不多了。我们都带着各式的防风眼镜和奇异的口罩,所以第一次同他打交道的我没法猜出他的年纪,只不过,浑厚的嗓音里依稀能听出他的沧桑来。
只见他缓缓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挂满袖章的大臂一挥,周围所有朋克打扮的战士统统点燃了引擎,从脚底下油门所发出的轰鸣声不断怒吼咆哮着。
这些人把奇异图案纹在了脸上,穿戴着的都是毫无规则的铜制胄甲,这种身上东拼西凑的混搭感,被粗野的强盗们自认为是活着的个性和时尚。更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大部分的胄甲都插着一些人类的骨骸,它们被削成了尖刺,竖在肩甲或是臂甲上,他们看起来像地狱里爬出的鬼怪,总在未战之前就令敌人闻风丧胆。
不过,在这群怪人的眼里,我才是最大的异类——一个不留胡渣爱干净的拾荒者,一个没有部落的浪人。
车队开拔了,我跟着这群疯子扬起尘埃往峡谷的最深处冲去,按照探子们的说法,那边正有一群联邦国的走私商人驻扎在谷底,他们做的是奴隶买卖,用自己国家干净的土壤换取国外的廉价劳力。当然,对于他们的国家来说,私自出卖珍贵土壤到高墙外的废土上绝对就是个非法的生意,这帮狡猾的联邦贼不过也是不法之徒罢了。
我们的规矩很简单,谁冲在最前头谁就有资格分得更多的战利品。劫掠部落的每位战士都想拔得头筹,可惜做惯了佣兵的我倒没有这个“好习惯”。即使面对的是一条奄奄一息的变异狗,谁都有可能会在杀死它前被反咬一口。
带头冲锋的两个骑摩托的光头佬,是他们部落里称之为最强勇士的男人,力大无穷的他俩曾赤手空拳在一场搏斗中打死过几十个手握铁器的家伙,周围的人们都惧怕这两位暴躁的兄弟,生怕哪天路过时会被当成泄愤的玩物活活弄死。
光头佬兄弟互相嘶吼着尖锐的嗓子提早脱离了车队,艺高人胆大的他们一马当先驶入了联邦商人的帐篷群里,停下车后,俩人狠狠地把摩托往地上一扔,潇洒地指尖转动了一圈手中的散弹枪,给乌黑的枪膛里上了发子弹,踏着威武的步子朝正中间的帐篷走去,车队不禁放慢了速度,每个人都紧张地屏住了呼吸,眼珠紧盯着不远处那两个身形彪悍的勇士。
“砰砰……”,剧烈的枪响回荡在山谷里。
众望所归的勇士倒下了,高傲的他们甚至没有摸到门口的帘子就被几记冷枪给打穿了后脑勺。
“有埋伏!”饭桶般的劫掠同伙们被眼前的一幕给镇住了,他们纷纷踩下刹车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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