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论食用狗粮的正确姿势[快穿]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重的先王宾天,胡王新立,对毕家十分忌惮。我们心有防备,却谁也没想到,他会心急到登基次年就对毕家发难。我仍记得,那日是胡王寿宴,他趁我毕家男丁入宫庆贺王寿之际出兵围困毕家,无旨无诏连遮羞布都不扯一块,举起屠刀便杀我族中老弱妇孺,许多人至死都不知发生了何事。”
“祖父、叔父、兄长们对此一无所知,也在宫宴之上,当众面前饮下毒酒,暴毙当场。”
毕厦冷嗤一声,“若非那日我身体抱恙不能饮酒,恐怕也同他们一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饮鸠而死。”
“然而,待我杀出重围,回到家中示警却见满地残尸,便是我尚在襁褓中的幼弟也未能幸免。”
说到这里,毕厦微微停顿了下。
出身簪缨世家的他,天资聪颖,又身负紫微命相,从小就被寄予厚望,倾全族之力培养。原本,他将为护国一大栋梁,位极人臣助胡国一统天下,但最终却被昏君所误,家破人亡。
时至今日,真诚祝贺王上万寿绵长的至亲七窍流血而死,而鲜血淋漓的他从重病绞杀中逃出生天回到家中时所见的场景仍然历历在目。
当时的崩溃和痛苦,铭刻在心,永生不忘。
而他流离失所,一路逃亡,改名换姓为麟国所用,自此踏上杀戮之路。
见苟梁皱着眉头,毕厦回国神来,笑着说:“不必难过,我生前已经手刃仇人,报得大仇。”
“当日事发之后,我辗转身投麟国。此后十五年时间,我为麟国练就奇兵,立下战功无数,将原本夹缝中求生的麟国推为第一强国。离开故国的第十年,我亲手将胡国皇室斩杀,当着当初那昏君的面将他的血亲爱妾千刀万剐。”
“你可知,那昏君跪在我面前祈求我饶他一命时多有意思。”
“为了苟且偷生,我让他杀自己的子嗣,他连一个不字都不敢说。”
“那些王公之子在他面前苦苦哀求,满心惊惧地被自己的父亲所杀,化作冤魂厉鬼。最后有人奋起反抗,抢过生他手中刀刃将那昏君砍成一块烂肉。”
“呵,据说那公子还是胡王最宠爱的儿子呢。”
“手刃了生父,他又跪在我面前痛陈他父王种种过错,只要我能饶他不死,他什么都肯为我去做。我便让他留书千古,好叫天下人都知道他父王是个怎样的人。他果然文采卓然,数胡王十大罪状,昏庸无能,贪图美色,荒废朝政,陷杀忠良……”
说着,毕厦看先案台上供奉的青铜剑,目露怀念。
他说:“当时我便是用这柄青铜剑将胡王的魂魄锁在原地,他听着自己的好儿子义愤填膺,愤恨之下化作厉鬼,将他的宝贝儿子咬成粉碎。”
他大仇得报,然而历史仍在重复。
功高震主的人变成了声名赫赫威慑四方的无战将军,世人不闻麟王只知他毕无战,若他为为主君,也不能相容。
就在麟国即将统一天下之时,毕厦斩落敌方大将铲除麟国最后的威胁之际,死在了自己最信任的副将手中。
说起此事,毕厦的语气并无怨恨,他的语气甚至带了一点笑意:“不愧是我一手培植出来的大将。可惜了,徒有将我取而代之的雄心壮志,却是个蠢货,根本不是智计双全的麟王的对手。不过他杀了我,也怕有朝一日自己会步我的后尘,所以留了一手。”
“也是用这把青铜佩剑,他就像我当年锁住胡王的魂魄一样,将我锁在其内,又请方士将我练成了厉鬼。”
“麟王果然不容他,他在将死之际将我放了出来。”
麟王有创世之功勋,却没有坐享天下之主的命,第一个被厉鬼毕厦所杀。
而化作厉鬼的毕厦再降人世,造下无数杀孽,以麟国都城为首,麟国十大重城皆被他颠覆变成了死城,怨气冲天。那时人人自危,但因毕厦命格奇特,虽然身受万千业障戾气深重,但同时又有功勋无数,身负无量功德,就算是将毕厦练就的术士都对付不了他,更不说灭了他。
最后残余的勋贵启用血祭之法,用千数童男童女的命设阵将毕厦的功德和业障分离,将他的魂魄分离,这才结束了一场恶战。
青铜剑和青铜酒樽两大法器一南一北被分开封印,重聚还是在三百年年后。
就是双叶市出土的那个古墓主人,乃是个为国敛财的盗墓主,最爱收集这些奇特之物,机缘巧合之下竟将它们收集起来,又随他下葬。不过,这两尊青铜法器着实厉害,他们共处一个墓室中却仍然无法突破禁制,直到百年前青铜剑被盗墓贼偷走,再遇到苟梁,才得以解除禁锢。
听罢,苟梁当即让毕厦把身上的衣服脱了。
十城百姓之命,此等业障非同凡响,哪怕他刚才借用星辰之力逆天改命,也无法全部消除。
果然如他所料,毕厦的后辈、右手和左腿上仍然布满黑色的业障刺青,曾经被青铜剑贯穿的心口处,也凝结这一道蜿蜒而深刻的业障痕迹。这些刺青就像一种神秘的文字,带着极重的杀伐之气,即便是以苟梁的修为,注视过久都觉头晕目眩,触手更有一抹阴鸷的黑气迫不及待地缠住他的手指。
毕厦抬手抓住他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口,将戾气吸了回去。
“不要乱碰。”
他穿回衣服,重新将苟梁拥入怀中。
苟梁说:“童男童女血祭之法,阴毒无比,那设阵施法的人和他的血亲都会当场被反噬,魂飞魄散……”
报仇不成,苟梁颇感惋惜。
毕厦笑了一声,“那牛鼻子老道士说的好听。什么愿为苍生赴死,为黎民献命,但也不过贪生怕死之辈。在施法之时,我亲眼见他用自己的儿子为壳,给自己造了一个替身,替他受业障之苦。虽然他也难逃一死,但却没有魂飞魄散,只是同样无法入轮回而已。”
“你是说他成了鬼修?”
苟梁眼睛一亮。
毕厦摇了摇头,“他若成了鬼修,我回来之时第一时间便感觉到了。想是重塑了肉身,又或者夺舍了什么人,遮掩了身上的鬼气吧。”
苟梁说:“不管怎样,他活着便好。”
毕厦见他目露凶光,势必要将那人逮住叫他魂飞魄散一偿他所受之苦的模样,心中顿感快活。
他肆意大笑起来,狠狠亲了苟梁一嘴,“阿宁,你可真让我欢喜。”
苟梁傲娇地哼了一声,“那是自然。不过,我不喜欢你叫我阿宁。”
“那你喜欢什么?”
“你自己想呗。”
毕厦没将这话看作是玩笑,认真地思索片刻,苟梁打着呵欠趴在他身上养神,待毕厦终于想到了,苟梁已经抱着他睡着了。
“他此时受不了鬼气,竟他放回静神木榻上。”
“啰嗦。”
毕厦对身体里的自己嗤了一声,手中温柔地将苟梁放回床榻上,凝眸看着他的睡颜片刻,才回到养魂玉中。
第二天。
苟梁还是感冒了,鼻塞头晕,好不难受。
“小坑儿,醒了。”
温雅的声音响起,苟梁转头看去,只见毕厦捧着一本书,凭窗独倚,背着阳光对他回眸一笑。
骤然,天地失色。
重的先王宾天,胡王新立,对毕家十分忌惮。我们心有防备,却谁也没想到,他会心急到登基次年就对毕家发难。我仍记得,那日是胡王寿宴,他趁我毕家男丁入宫庆贺王寿之际出兵围困毕家,无旨无诏连遮羞布都不扯一块,举起屠刀便杀我族中老弱妇孺,许多人至死都不知发生了何事。”
“祖父、叔父、兄长们对此一无所知,也在宫宴之上,当众面前饮下毒酒,暴毙当场。”
毕厦冷嗤一声,“若非那日我身体抱恙不能饮酒,恐怕也同他们一样,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饮鸠而死。”
“然而,待我杀出重围,回到家中示警却见满地残尸,便是我尚在襁褓中的幼弟也未能幸免。”
说到这里,毕厦微微停顿了下。
出身簪缨世家的他,天资聪颖,又身负紫微命相,从小就被寄予厚望,倾全族之力培养。原本,他将为护国一大栋梁,位极人臣助胡国一统天下,但最终却被昏君所误,家破人亡。
时至今日,真诚祝贺王上万寿绵长的至亲七窍流血而死,而鲜血淋漓的他从重病绞杀中逃出生天回到家中时所见的场景仍然历历在目。
当时的崩溃和痛苦,铭刻在心,永生不忘。
而他流离失所,一路逃亡,改名换姓为麟国所用,自此踏上杀戮之路。
见苟梁皱着眉头,毕厦回国神来,笑着说:“不必难过,我生前已经手刃仇人,报得大仇。”
“当日事发之后,我辗转身投麟国。此后十五年时间,我为麟国练就奇兵,立下战功无数,将原本夹缝中求生的麟国推为第一强国。离开故国的第十年,我亲手将胡国皇室斩杀,当着当初那昏君的面将他的血亲爱妾千刀万剐。”
“你可知,那昏君跪在我面前祈求我饶他一命时多有意思。”
“为了苟且偷生,我让他杀自己的子嗣,他连一个不字都不敢说。”
“那些王公之子在他面前苦苦哀求,满心惊惧地被自己的父亲所杀,化作冤魂厉鬼。最后有人奋起反抗,抢过生他手中刀刃将那昏君砍成一块烂肉。”
“呵,据说那公子还是胡王最宠爱的儿子呢。”
“手刃了生父,他又跪在我面前痛陈他父王种种过错,只要我能饶他不死,他什么都肯为我去做。我便让他留书千古,好叫天下人都知道他父王是个怎样的人。他果然文采卓然,数胡王十大罪状,昏庸无能,贪图美色,荒废朝政,陷杀忠良……”
说着,毕厦看先案台上供奉的青铜剑,目露怀念。
他说:“当时我便是用这柄青铜剑将胡王的魂魄锁在原地,他听着自己的好儿子义愤填膺,愤恨之下化作厉鬼,将他的宝贝儿子咬成粉碎。”
他大仇得报,然而历史仍在重复。
功高震主的人变成了声名赫赫威慑四方的无战将军,世人不闻麟王只知他毕无战,若他为为主君,也不能相容。
就在麟国即将统一天下之时,毕厦斩落敌方大将铲除麟国最后的威胁之际,死在了自己最信任的副将手中。
说起此事,毕厦的语气并无怨恨,他的语气甚至带了一点笑意:“不愧是我一手培植出来的大将。可惜了,徒有将我取而代之的雄心壮志,却是个蠢货,根本不是智计双全的麟王的对手。不过他杀了我,也怕有朝一日自己会步我的后尘,所以留了一手。”
“也是用这把青铜佩剑,他就像我当年锁住胡王的魂魄一样,将我锁在其内,又请方士将我练成了厉鬼。”
“麟王果然不容他,他在将死之际将我放了出来。”
麟王有创世之功勋,却没有坐享天下之主的命,第一个被厉鬼毕厦所杀。
而化作厉鬼的毕厦再降人世,造下无数杀孽,以麟国都城为首,麟国十大重城皆被他颠覆变成了死城,怨气冲天。那时人人自危,但因毕厦命格奇特,虽然身受万千业障戾气深重,但同时又有功勋无数,身负无量功德,就算是将毕厦练就的术士都对付不了他,更不说灭了他。
最后残余的勋贵启用血祭之法,用千数童男童女的命设阵将毕厦的功德和业障分离,将他的魂魄分离,这才结束了一场恶战。
青铜剑和青铜酒樽两大法器一南一北被分开封印,重聚还是在三百年年后。
就是双叶市出土的那个古墓主人,乃是个为国敛财的盗墓主,最爱收集这些奇特之物,机缘巧合之下竟将它们收集起来,又随他下葬。不过,这两尊青铜法器着实厉害,他们共处一个墓室中却仍然无法突破禁制,直到百年前青铜剑被盗墓贼偷走,再遇到苟梁,才得以解除禁锢。
听罢,苟梁当即让毕厦把身上的衣服脱了。
十城百姓之命,此等业障非同凡响,哪怕他刚才借用星辰之力逆天改命,也无法全部消除。
果然如他所料,毕厦的后辈、右手和左腿上仍然布满黑色的业障刺青,曾经被青铜剑贯穿的心口处,也凝结这一道蜿蜒而深刻的业障痕迹。这些刺青就像一种神秘的文字,带着极重的杀伐之气,即便是以苟梁的修为,注视过久都觉头晕目眩,触手更有一抹阴鸷的黑气迫不及待地缠住他的手指。
毕厦抬手抓住他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口,将戾气吸了回去。
“不要乱碰。”
他穿回衣服,重新将苟梁拥入怀中。
苟梁说:“童男童女血祭之法,阴毒无比,那设阵施法的人和他的血亲都会当场被反噬,魂飞魄散……”
报仇不成,苟梁颇感惋惜。
毕厦笑了一声,“那牛鼻子老道士说的好听。什么愿为苍生赴死,为黎民献命,但也不过贪生怕死之辈。在施法之时,我亲眼见他用自己的儿子为壳,给自己造了一个替身,替他受业障之苦。虽然他也难逃一死,但却没有魂飞魄散,只是同样无法入轮回而已。”
“你是说他成了鬼修?”
苟梁眼睛一亮。
毕厦摇了摇头,“他若成了鬼修,我回来之时第一时间便感觉到了。想是重塑了肉身,又或者夺舍了什么人,遮掩了身上的鬼气吧。”
苟梁说:“不管怎样,他活着便好。”
毕厦见他目露凶光,势必要将那人逮住叫他魂飞魄散一偿他所受之苦的模样,心中顿感快活。
他肆意大笑起来,狠狠亲了苟梁一嘴,“阿宁,你可真让我欢喜。”
苟梁傲娇地哼了一声,“那是自然。不过,我不喜欢你叫我阿宁。”
“那你喜欢什么?”
“你自己想呗。”
毕厦没将这话看作是玩笑,认真地思索片刻,苟梁打着呵欠趴在他身上养神,待毕厦终于想到了,苟梁已经抱着他睡着了。
“他此时受不了鬼气,竟他放回静神木榻上。”
“啰嗦。”
毕厦对身体里的自己嗤了一声,手中温柔地将苟梁放回床榻上,凝眸看着他的睡颜片刻,才回到养魂玉中。
第二天。
苟梁还是感冒了,鼻塞头晕,好不难受。
“小坑儿,醒了。”
温雅的声音响起,苟梁转头看去,只见毕厦捧着一本书,凭窗独倚,背着阳光对他回眸一笑。
骤然,天地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