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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致深说完, 就望着她,这个他跨入屋子第一眼就看到的女子,祖母为他娶的, 来自乡下的冥婚之妻, 在他被认为是死人的时候, 她嫁给了他。
她看起来还很小, 顶多十六七岁,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 令他忽然联想到了月光下一簇半绽的娇怯怯的梨花。
虽然在县城, 乃至整个中国里,随处可见这种年纪的女孩抱着几岁大的孩子,一脸木然早早做了母亲, 白太太也是在她这个年纪就生了他的大哥,至于京津风月场里,那些十四五岁比她还小的名雏儿, 身价往往被狎客竞抬至千金,更是见惯不怪。
但对于他来说,她太小了, 他无法想象自己有这样一个小妻子,即便美,但未免无趣了些, 他对月光下的怯怯梨花, 也没什么探究的兴趣, 或许再过个几年, 她应该会比现在更有女人味道,但这和他无关,他没有耐心,也没有必要,将心思花在这个注定如同过客般的陌生女子身上。
他的祖母说,即便他不要她,也可以将她养在家里。
但徐致深不喜欢这样。他的性格,更像是一把刀。这桩冥婚既然是个误会,那就不必留任何的羁绊,这样无论于他,还是于她,都更妥当些。
徐致深等着她接下来的恳求,甚至是哭泣。
但来自女人的这些手段,说实话,对于他这样的人而言,并不能在心里能够产生多大的波澜,即便他对她也是存了点同情之心。
她的眼睛却一眨也不眨,就这么和他对望着,对他的话,似乎没任何的反应。
徐致深略微迟疑了下,终于还是先动了,试探般地朝她走近了一步,说:“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她终于轻轻点头,但却突然迈步,朝他走来,停在他的面前,然后,在他略微不解的目光注视下,朝他的胸膛慢慢地伸手,指尖碰到他上衣左边口袋上方那个镀金铜扣的时候,拔出了他习惯性插在里面的那支水笔。
这个举动,说实话,太过大胆,也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随即猜到,她应该能写一些字,是想和他对话,于是忍住了,想看看她到底要和他说什么。
她拿到水笔,就垂下了头,用她纤细雪白的手指,熟练地拧开了笔帽——这让徐致深再次感到意外。
据说她父亲是前清进士,她能认字,这并没什么奇怪。但她能熟练拧开这支英国高级水笔的笔帽,仿佛她经常使用,这就有点奇怪了,毕竟,如今中国许多地方,包括店铺记账,以毛笔书写依旧占了主流,水笔的使用范围非常有限,与其说是用来书写,不如说是用来装饰身份,尤其在长义这种偏远的小地方,她哪里来的机会知道这是能用来写字的水笔,还能熟练地开帽?
徐致深还没从困惑中回过神来,感到左手微微一凉,竟被一只绵软的小手给捉住,抬了起来。
他不由自主地随了她,顺从地让她抬起了自己的那只手,看着她低头,一个一个地掰开他的指,然后左手拿牢他的掌,右手用标准姿势握住水笔,开始在他的掌心上写字。
字是从他指根部位的那片掌心开始写的,竖列,很快,他的掌心就多出了几个黑色的字,然后她收了笔。
水笔笔尖随了她的手在他掌心移动的时候,他感到掌心仿佛被一只刚破壳的小鸡用嫩喙轻啄着似的,这种感觉很奇怪,轻痒,却又仿佛透到了骨头里,她写字的时候,他其实很想捏一下拳,以制止这种痒到骨头的感觉,但却再一次忍住了,不动声色。终于等她写完了,他抬起自己的手掌,先前原本已经有点不确定的那个判断,立刻就坐实了。
这令他有点放松。毕竟,判断被证明无误,总是一件令人感到愉快的事。
他看到她在他的手心里写着:“请不要送我走。”
字体娟秀,看起来很漂亮,唯一的缺憾,就是中间夹杂了错别字,但这无妨,并不影响他的理解,何况,以她的经历,能把字写到这种程度,已经很是令他意外了,如果有人再教一下,她进步应... -->>
徐致深说完, 就望着她,这个他跨入屋子第一眼就看到的女子,祖母为他娶的, 来自乡下的冥婚之妻, 在他被认为是死人的时候, 她嫁给了他。
她看起来还很小, 顶多十六七岁,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 令他忽然联想到了月光下一簇半绽的娇怯怯的梨花。
虽然在县城, 乃至整个中国里,随处可见这种年纪的女孩抱着几岁大的孩子,一脸木然早早做了母亲, 白太太也是在她这个年纪就生了他的大哥,至于京津风月场里,那些十四五岁比她还小的名雏儿, 身价往往被狎客竞抬至千金,更是见惯不怪。
但对于他来说,她太小了, 他无法想象自己有这样一个小妻子,即便美,但未免无趣了些, 他对月光下的怯怯梨花, 也没什么探究的兴趣, 或许再过个几年, 她应该会比现在更有女人味道,但这和他无关,他没有耐心,也没有必要,将心思花在这个注定如同过客般的陌生女子身上。
他的祖母说,即便他不要她,也可以将她养在家里。
但徐致深不喜欢这样。他的性格,更像是一把刀。这桩冥婚既然是个误会,那就不必留任何的羁绊,这样无论于他,还是于她,都更妥当些。
徐致深等着她接下来的恳求,甚至是哭泣。
但来自女人的这些手段,说实话,对于他这样的人而言,并不能在心里能够产生多大的波澜,即便他对她也是存了点同情之心。
她的眼睛却一眨也不眨,就这么和他对望着,对他的话,似乎没任何的反应。
徐致深略微迟疑了下,终于还是先动了,试探般地朝她走近了一步,说:“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她终于轻轻点头,但却突然迈步,朝他走来,停在他的面前,然后,在他略微不解的目光注视下,朝他的胸膛慢慢地伸手,指尖碰到他上衣左边口袋上方那个镀金铜扣的时候,拔出了他习惯性插在里面的那支水笔。
这个举动,说实话,太过大胆,也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随即猜到,她应该能写一些字,是想和他对话,于是忍住了,想看看她到底要和他说什么。
她拿到水笔,就垂下了头,用她纤细雪白的手指,熟练地拧开了笔帽——这让徐致深再次感到意外。
据说她父亲是前清进士,她能认字,这并没什么奇怪。但她能熟练拧开这支英国高级水笔的笔帽,仿佛她经常使用,这就有点奇怪了,毕竟,如今中国许多地方,包括店铺记账,以毛笔书写依旧占了主流,水笔的使用范围非常有限,与其说是用来书写,不如说是用来装饰身份,尤其在长义这种偏远的小地方,她哪里来的机会知道这是能用来写字的水笔,还能熟练地开帽?
徐致深还没从困惑中回过神来,感到左手微微一凉,竟被一只绵软的小手给捉住,抬了起来。
他不由自主地随了她,顺从地让她抬起了自己的那只手,看着她低头,一个一个地掰开他的指,然后左手拿牢他的掌,右手用标准姿势握住水笔,开始在他的掌心上写字。
字是从他指根部位的那片掌心开始写的,竖列,很快,他的掌心就多出了几个黑色的字,然后她收了笔。
水笔笔尖随了她的手在他掌心移动的时候,他感到掌心仿佛被一只刚破壳的小鸡用嫩喙轻啄着似的,这种感觉很奇怪,轻痒,却又仿佛透到了骨头里,她写字的时候,他其实很想捏一下拳,以制止这种痒到骨头的感觉,但却再一次忍住了,不动声色。终于等她写完了,他抬起自己的手掌,先前原本已经有点不确定的那个判断,立刻就坐实了。
这令他有点放松。毕竟,判断被证明无误,总是一件令人感到愉快的事。
他看到她在他的手心里写着:“请不要送我走。”
字体娟秀,看起来很漂亮,唯一的缺憾,就是中间夹杂了错别字,但这无妨,并不影响他的理解,何况,以她的经历,能把字写到这种程度,已经很是令他意外了,如果有人再教一下,她进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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