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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按禅宗六祖惠能大师的说法,“三宝”其实就是“自性三宝”的意思。也就是说,“佛”即是“觉”,“法”即是“正”,“僧”即是“净”。
如果一个人能够自己皈依自己的觉性,能够做到不被邪见所迷惑,能够知足常乐,能够远离一切虚名浮利,能够自己做主而而绝不动摇。那么,这个人就可以被称作是具备了福德与智慧的尊者。也就是说,每个人自己的觉性,其实就是“佛性”。皈依了自己的觉性,实质上就是真正的皈依“佛”。
如果一个人能够自己皈依真实、正确而实实在在的法,能够做到念念不生邪见,能够平等对待一切事物,能够远离一切贪念和妄想执著。那么,这个人就可以被称作是不受欲望束缚的尊者。也就是说,体现了事物本来真相的正确知识和见解,才是真正的“法”。
如果一个人能够皈依自己内心的本来清净,能够不被一切世间的尘劳和爱欲所污染,能够保持自己与生俱来的纯粹天性。那么,这个人就可以被称作是值得众人推崇和爱戴的尊者。
“佛”是“佛陀”的简称,意思就是“觉悟者”。与其他宗教所根本不同的是,佛陀并非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并非万能的上帝或真主。
在佛陀的教导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诸法皆空”,并不承认有这样一个无所不能的主宰存在。也就是说,佛陀只是一个彻底地洞察了宇宙人生真相的觉悟者,是为人们指明正确的人生道路、帮助人们从苦难中解脱出来的一位伟大的导师:“如来唯导师,汝自得觉悟”。
佛陀为人们指出人生正确的道路,一条通向安祥和喜悦的道路。但是,决定权仍然在每个人手里,每个人的命运其实是由自己来决定的,是由每个人自己的意识和行为来决定的。
“法”是“正知正觉的法”,也就是佛陀在菩提树下所证悟到的无上正法。“法”也有直接音译成“达摩”或“达磨”的。实际上,佛教的本意,并非我们所习惯意义上的“宗教”,而是“佛法”,也就是佛陀所觉悟到的宇宙万事万物的真相。
什么样的真相呢?就是“缘起性空”!
简单地说,就是“诸法因缘生,缘尽法还灭”。也就是说,整个宇宙间的万事万物,乃至生命的种种,都是由各种条件和各种关系形成的,并不存在一个真正不坏的实体。当然也就不存在一个万能的造物主。离开了这些条件和关系,就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和生命的存在。
比方说,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本书,其实是由许多纸张和油墨,加上印刷厂的机器印刷和装订而成的。没有纸张和油墨,就没有书的存在。说到底,书只是纸张和油墨,加上印刷过程的一个临时和合物。等到书过了有效使用期,被回收起来化成纸桨,原来的书也就消失了。生命的真相是如此,宇宙间的万事万物也是这个道理。这就是“佛法”的真谛:诸法本来毕竟空。
按照原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的介绍:“佛教对这个‘法’字的解释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这就是说,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有它一定的规则,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例如水,它保持着它的湿性,它有水的一定规则,使人一见便生起水的了解;反过来说,如果一件东西没有湿性,它的规则不同于水的规则,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佛经中常见到的‘一切法’、‘诸法’字样,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万有’的意思。”
“僧”的原意是音译的“僧伽”,意思为“和合众”,是指三人或四人以上按照“六和”的基本原则一同修行的团体。“六和”就是“戒和、见和、利和、身和、口和、意和”。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遵守共同的戒律(戒和),见解一致的共同修养(见和),平等受用合法的财物(利和),生活上互相照顾(身和),言语上互相劝善止过(口和),思想上彼此友爱敬重(意和)”。“六和”其实是保证团体生活能够和谐一致的基本法则。
应该特别强调的是,佛教的“三宝”其实是三位一体不可分割的。绝对不能把它们分开来单独地看待。你不能说我信佛,但我不信佛法,不信僧伽。这是讲不通的。说得直截了当些,佛教的根本就是佛法,佛陀所觉悟而教化众生的正法。而佛法的具体体现就是僧伽。又因为僧伽的存在,我们才得以了解佛陀及佛法。
佛是觉悟无上正法的福德圆满者,是最终彻底的无上觉悟者。佛陀所觉悟的“法”就是“缘起法”,这个“缘起法”就是无上的正法。“因为佛说过:”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而以佛法活生生的“清净相”来示现世间的就是僧伽。
据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和尚与哲学家》一书中介绍,作者之一的马蒂厄·里卡尔和尚,当年他之所以对佛教产生兴趣,就是因为还在理工学院上学时,有次他在一个电影剪辑课上,看到了有关西藏大师(喇嘛)们的纪录片。
sp;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按禅宗六祖惠能大师的说法,“三宝”其实就是“自性三宝”的意思。也就是说,“佛”即是“觉”,“法”即是“正”,“僧”即是“净”。
如果一个人能够自己皈依自己的觉性,能够做到不被邪见所迷惑,能够知足常乐,能够远离一切虚名浮利,能够自己做主而而绝不动摇。那么,这个人就可以被称作是具备了福德与智慧的尊者。也就是说,每个人自己的觉性,其实就是“佛性”。皈依了自己的觉性,实质上就是真正的皈依“佛”。
如果一个人能够自己皈依真实、正确而实实在在的法,能够做到念念不生邪见,能够平等对待一切事物,能够远离一切贪念和妄想执著。那么,这个人就可以被称作是不受欲望束缚的尊者。也就是说,体现了事物本来真相的正确知识和见解,才是真正的“法”。
如果一个人能够皈依自己内心的本来清净,能够不被一切世间的尘劳和爱欲所污染,能够保持自己与生俱来的纯粹天性。那么,这个人就可以被称作是值得众人推崇和爱戴的尊者。
“佛”是“佛陀”的简称,意思就是“觉悟者”。与其他宗教所根本不同的是,佛陀并非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并非万能的上帝或真主。
在佛陀的教导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诸法皆空”,并不承认有这样一个无所不能的主宰存在。也就是说,佛陀只是一个彻底地洞察了宇宙人生真相的觉悟者,是为人们指明正确的人生道路、帮助人们从苦难中解脱出来的一位伟大的导师:“如来唯导师,汝自得觉悟”。
佛陀为人们指出人生正确的道路,一条通向安祥和喜悦的道路。但是,决定权仍然在每个人手里,每个人的命运其实是由自己来决定的,是由每个人自己的意识和行为来决定的。
“法”是“正知正觉的法”,也就是佛陀在菩提树下所证悟到的无上正法。“法”也有直接音译成“达摩”或“达磨”的。实际上,佛教的本意,并非我们所习惯意义上的“宗教”,而是“佛法”,也就是佛陀所觉悟到的宇宙万事万物的真相。
什么样的真相呢?就是“缘起性空”!
简单地说,就是“诸法因缘生,缘尽法还灭”。也就是说,整个宇宙间的万事万物,乃至生命的种种,都是由各种条件和各种关系形成的,并不存在一个真正不坏的实体。当然也就不存在一个万能的造物主。离开了这些条件和关系,就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和生命的存在。
比方说,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本书,其实是由许多纸张和油墨,加上印刷厂的机器印刷和装订而成的。没有纸张和油墨,就没有书的存在。说到底,书只是纸张和油墨,加上印刷过程的一个临时和合物。等到书过了有效使用期,被回收起来化成纸桨,原来的书也就消失了。生命的真相是如此,宇宙间的万事万物也是这个道理。这就是“佛法”的真谛:诸法本来毕竟空。
按照原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的介绍:“佛教对这个‘法’字的解释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这就是说,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有它一定的规则,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例如水,它保持着它的湿性,它有水的一定规则,使人一见便生起水的了解;反过来说,如果一件东西没有湿性,它的规则不同于水的规则,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佛经中常见到的‘一切法’、‘诸法’字样,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万有’的意思。”
“僧”的原意是音译的“僧伽”,意思为“和合众”,是指三人或四人以上按照“六和”的基本原则一同修行的团体。“六和”就是“戒和、见和、利和、身和、口和、意和”。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遵守共同的戒律(戒和),见解一致的共同修养(见和),平等受用合法的财物(利和),生活上互相照顾(身和),言语上互相劝善止过(口和),思想上彼此友爱敬重(意和)”。“六和”其实是保证团体生活能够和谐一致的基本法则。
应该特别强调的是,佛教的“三宝”其实是三位一体不可分割的。绝对不能把它们分开来单独地看待。你不能说我信佛,但我不信佛法,不信僧伽。这是讲不通的。说得直截了当些,佛教的根本就是佛法,佛陀所觉悟而教化众生的正法。而佛法的具体体现就是僧伽。又因为僧伽的存在,我们才得以了解佛陀及佛法。
佛是觉悟无上正法的福德圆满者,是最终彻底的无上觉悟者。佛陀所觉悟的“法”就是“缘起法”,这个“缘起法”就是无上的正法。“因为佛说过:”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而以佛法活生生的“清净相”来示现世间的就是僧伽。
据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和尚与哲学家》一书中介绍,作者之一的马蒂厄·里卡尔和尚,当年他之所以对佛教产生兴趣,就是因为还在理工学院上学时,有次他在一个电影剪辑课上,看到了有关西藏大师(喇嘛)们的纪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