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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伦。”珍妮站起身伸出手,和匆匆赶到的劳伦.维斯伯格打了个招呼,很客气地说,“我是珍妮弗,非常高兴认识你。”
虽然她和劳伦就约在了珍妮下榻的希尔顿酒店里,但珍妮没有踩着点到,而是提前五分钟就坐在了咖啡厅里,劳伦反而是迟到了大约三两分钟,这个一样是金发碧眼的年轻姑娘显然有些不好意思,“从家里开过来的时候我有点迷路,非常抱歉让你等了我一会,珍妮弗。”
“没关系,正好给了我看书的时间。”珍妮开玩笑一样地比了比手边的书籍,这当然正是《恶魔穿着Prada》,劳伦的眼神落到封面上,她愉快地笑了起来,珍妮继续说,“当然,我已经看过两三遍了,我认为这是一本非常有深度的小说。”
“是吗?”劳伦的语调扬了起来,看起来似乎很惊喜,“谢谢你的赏识,珍妮弗,你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认为的。”
侍者送上菜单,劳伦歉然对珍妮一笑,暂且开始点餐,珍妮也乘着这个难得的机会,仔细而又不露痕迹地打量起了劳伦。
在上一回和切萨雷的谈判里,她表现得很*ty,这一点珍妮自己也心知肚明,但对今天和劳伦的见面,她还是很有信心的。这并不是一次商业谈判,而是一次面试,她要做的无非就是给劳伦留下很好的印象,促使她做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双赢选择,她并不需要去征服另一个强大的意志。而和劳伦这样的时尚精英打交道,这正是珍妮很擅长的领域。
只是几眼,她就下了判断:金发是后天挑染的,应该做过鼻子,当然,她是犹太人,不过她的形象看起来并不典型,也许是因此她觉得娜塔莉.波特曼不适合出演她的女主角?从她的打扮来看,劳伦并不瘦,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壮,而她完全知道这一点,选了宽大的白衬衫和深色阔腿裤来掩饰这一点,但她还是很有时尚品位的,这样容易被视为是邋遢随意的衣着,在一些时尚单品的搭配下反而显得很有气质。
当然,这些信息粗看是说明不了什么的,但劳伦出过一本影射性质的半纪实、半自传小说,所以结合书里的一些信息,珍妮对她的性格已经有了一些猜测和了解——劳伦绝对不是她书里所写的那个天真可爱的大学毕业生,青涩,也许,这毕竟是她在Gap Year回归后的第一份工作,但她绝不少一点心眼。包括她离开《VOGUE》都不是和书里写的那样裸辞,而是找到了另一个资深编辑,和他一起跳槽过去的,书里那个可爱的男朋友在珍妮来看,应该是她加进去的人物,在现实里应该没有对应,当然,女主角大变身的那一段珍妮也报了一定的怀疑,劳伦并不算非常漂亮,就算大减肥外加浓妆,也很难收到电影里的戏剧性效果,再说她也怀疑《VOGUE》是不是这么看重工作人员的体重,主编安娜.温图尔对这个助理又有没有过另眼相待。
在珍妮来看,这件事应该是这么一回事:劳伦从Gap Year回来以后,凭借自己的常春藤大学英语系简历,拿到了《VOGUE》主编助理的职位,她想要的可能是成为一名时尚编辑,但在工作了十个月以后承受不了工作压力和安娜.温图尔的高压性格,就和要好的男同事一起跳槽离开。安娜.温图尔也许都不会在意这么正常的人事变动,她没想到的只是劳伦心里对她意见很大,所以离职后就创作了这么一部玛丽苏半纪实小说,结合了自己在《VOGUE》的见闻,半是泄愤半是贩卖*地处处隐射安娜.温图尔,拿她消费了一把,创作了这么一本小说。真正的创作目的除了消费温图尔的名气牟利,以及满足自己一些出人头地大变身之类的梦想以外,并没有什么深层的用意。
这本书的一个直接结果是以后要入职《VOGUE》应该要多签一份保密协议,不能再拿安娜又或者是《VOGUE》内部事务为噱头出书。而切萨雷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发现这本书的潜力其实也不意外,按照大部分正常人的看法,这本书看完以后,固然对安娜.温图尔印象不会太好,而对劳伦,人们也不会觉得她是省油的灯——她在这本书里可是把自己的老板前前后后抹黑了个够,不论是东西方,这种反手插刀、以他人*牟利的做法,都不会有多惹人好感的。
但珍妮不可能把实话说出来,更不能如实说出她的评价——她觉得这本书本身甚至不如她学生时代看过的一些三流口袋本言情更高明,正相反,她还要找到劳伦的G.点,把她给夸高兴了,才能让她感到自己是扮演安迪最合适的人选。
“当然,作为明星,我们都是时尚圈的一份子,但我得说,你的书让我看到了很多我原本并不了解,也没有深思的地方。”珍妮诚恳地说,“即使是我们也无法想象,时尚潮流有的时候竟然是通过这么荒谬而简单的方式被决定出来的——这简直有点可怕,好像我们都是无知的、被蒙蔽的人,而这些幕后黑手就靠我们的无知维持他们的统治。”
“是的。”珍妮的试探奏效了,劳伦脸上顿时闪过了一丝货真价实的兴奋——有了这真诚的感情做对比,之前的笑意和热情就显露出了虚伪:能在《VOGUE》干下来的女人,职场政治肯定都是多少有点造诣的,那种地方勾心斗角的程度反而是有点东方宅斗、宫斗的味道。“《恶魔》正是为了述说时尚的虚伪和丑恶,我是说,你真的很难想象在这些最高等的时装殿堂中,存在着多少可怕的利益输送和贿赂、勒索,我想那是个能把人变成恶魔的大染缸……”
珍妮保持倾听的神态,但在心里做了一项注解:她猜得没错,劳伦本人实际上是反对时尚的,她对时尚的厌恶远没有电影里那样温情脉脉,反而是混杂了对安娜.温图尔的痛恨。珍妮甚至猜测温图尔肯定是打击过劳伦的自尊心,而且从来没和书里、电影里表现的那样对劳伦另眼相看过,如果她有,说不定劳伦还不会那么快离开《VOGUE》。
能摸准这根脉,珍妮觉得她距离《Prada》的女主角宝座已经近了不少,毕竟劳伦肯定也希望自己的作品尽快变成电影,以珍妮的人气,能亲自飞到纽约来见她,又和她有同样的见解,不论劳伦因为什么反对娜塔莉.波特曼,都没有太大可能再拒绝珍妮——再拒绝下去她还能找谁来演,谁会比她们更好?难道是斯嘉丽.约翰逊?
“是的,我想这部影片的主线应该是放在安迪的自我发现和自我成长上,时尚只是展露这些的一个途径,安迪对时尚的认知变化才是影片的终点。米兰达归根结底也只是噱头和配角……”她挑着劳伦爱听的话说,把安迪夸得天花乱坠。“安迪从清纯到迷失,最后回归本真的决定让人非常钦佩,我想这对我是个很有吸引力的角色。”
要把人夸得舒舒服服,也需要本事,劳伦的嘴角越翘越高,她欣然地说,“谢谢你,珍妮弗,我也觉得你会很适合安迪的——如果你有意出演的话。”
之前切萨雷和劳伦交涉时,只说了珍妮想和她见一面,劳伦等于是揭开了两人之前都没有揭穿的那层薄纱,事态的进展可说非常顺利,顺利到珍妮甚至起了一些疑心:娜塔莉.波特曼为什么会被劳伦否决呢?这些解读虽然有溜须拍马的嫌疑,但的确也是劳伦极力在书里呈现的一条主线,难道娜塔莉方面要改动主线?不,早在娜塔莉有意接下这个角色之前,劳伦对她就很反对了,当时双方根本不可能谈到改动主线这一步。
“我当然有意出演,不然也不会飞到纽约来和你喝咖啡。”她热情地笑着,“我是担心我对安迪的解读有些出错,所以想和你这个原作者聊聊。当然,虽然我很有兴趣,但也不能说这个角色就非我莫属,我只是想在试镜上做到最好——你知道,娜塔莉.波特曼也有意接下这个角色……”
“我肯定是支持你的。”劳伦脱口而出,“放心吧,合约里规定了女主角的人选需要得到我的认可,和波特曼比起来,我当然会支持你。珍妮弗,你是个远比她合适的人选!”
和一开始她有保留的表现相比,现在的劳伦可以说有些狂热感,珍妮越来越好奇了:她是表现得不错,但她们才认识了半个多小时,劳伦对她的好感有这么强吗?她做对了什么?又或者说劳伦这么支持她演,只是因为她很不想娜塔莉.波特曼来演,她有这么讨厌娜塔莉吗?
“噢,谢谢你,亲爱的,但我恐怕你对我太有信心了,娜塔莉要比我有名得多了……”珍妮露出感动之色,温和地说。
劳伦摇了摇头,“但她不会把头发染金。”
珍妮愕然地啊了一声,她没想到自己得到的会是这么个答案。
“她不会愿意把头发染金的。”劳伦摊了摊手,“但我希望安迪是个金发碧眼儿,就这么简单,所以你完全放心,即使你没有和我沟通,我也会支持你出演。当然,今天的谈话的确让我的决心更加坚定了——你能把安迪演得非常出色,而你又那么漂亮,为什么不是你呢?娜塔莉也许有很好的演技,但她长得那么平淡、不起眼,我不明白为什么福克斯一定要选择她做女主角,如果她更好,乔什为什么不选择她而选择你呢?”
珍妮完全被她的逻辑击倒在地,她呃了一声——即使她和娜塔莉是很直接的竞争对手,她也不会说娜塔莉长得不够漂亮,又或者不起眼。
不过……
看了眼劳伦的金发,珍妮忽然间有了另一个想法——劳伦该不会是个轻微的种族歧视者吧?
种族歧视在中国几乎是个完全被人忽视的概念,但在民族大熔炉美国是一个非常被看重的社会问题,表现形式相当复杂,并不只有看不起别的种族这么一个表达方式。像是劳伦这样,虽然生为犹太人,但把头发染金,又做了鼻子,戴蓝绿色隐形眼镜,以日耳曼美女珍妮为美,犹太美女娜塔莉为平凡的审美观,也可以说是有轻微的种族歧视,也就是对自己的种族感到自卑,而更崇拜另一个种族的普遍长相。这在某些时候是很普遍的心理现象,比如说有些黑人会有‘漂白’的梦想,当然也有反过来,白人想把自己染成黑人那样黑,并且有典型的黑人长相,这种心理倾向再进一步就是心理疾病了,但不能否认,这种思潮一直是存在的。而在劳伦和她身上,这个崇拜关系就有点尴尬了,因为她的种族日耳曼人正是二战中被极力鼓吹的‘雅利安血统’重要的组成部分,纳粹犯下过的罪行在西方世界大家可都是一清二楚。身为犹太人却崇拜日耳曼人的金发碧眼,这绝对是不可想象的政治错误。犹太人一直是非常抱团的,如果劳伦的这种心理倾向是真的,而她又宣扬出去的话,她肯定会遭到犹太人社团的强烈排挤,在文化传媒领域,... -->>
“你好,劳伦。”珍妮站起身伸出手,和匆匆赶到的劳伦.维斯伯格打了个招呼,很客气地说,“我是珍妮弗,非常高兴认识你。”
虽然她和劳伦就约在了珍妮下榻的希尔顿酒店里,但珍妮没有踩着点到,而是提前五分钟就坐在了咖啡厅里,劳伦反而是迟到了大约三两分钟,这个一样是金发碧眼的年轻姑娘显然有些不好意思,“从家里开过来的时候我有点迷路,非常抱歉让你等了我一会,珍妮弗。”
“没关系,正好给了我看书的时间。”珍妮开玩笑一样地比了比手边的书籍,这当然正是《恶魔穿着Prada》,劳伦的眼神落到封面上,她愉快地笑了起来,珍妮继续说,“当然,我已经看过两三遍了,我认为这是一本非常有深度的小说。”
“是吗?”劳伦的语调扬了起来,看起来似乎很惊喜,“谢谢你的赏识,珍妮弗,你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认为的。”
侍者送上菜单,劳伦歉然对珍妮一笑,暂且开始点餐,珍妮也乘着这个难得的机会,仔细而又不露痕迹地打量起了劳伦。
在上一回和切萨雷的谈判里,她表现得很*ty,这一点珍妮自己也心知肚明,但对今天和劳伦的见面,她还是很有信心的。这并不是一次商业谈判,而是一次面试,她要做的无非就是给劳伦留下很好的印象,促使她做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双赢选择,她并不需要去征服另一个强大的意志。而和劳伦这样的时尚精英打交道,这正是珍妮很擅长的领域。
只是几眼,她就下了判断:金发是后天挑染的,应该做过鼻子,当然,她是犹太人,不过她的形象看起来并不典型,也许是因此她觉得娜塔莉.波特曼不适合出演她的女主角?从她的打扮来看,劳伦并不瘦,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壮,而她完全知道这一点,选了宽大的白衬衫和深色阔腿裤来掩饰这一点,但她还是很有时尚品位的,这样容易被视为是邋遢随意的衣着,在一些时尚单品的搭配下反而显得很有气质。
当然,这些信息粗看是说明不了什么的,但劳伦出过一本影射性质的半纪实、半自传小说,所以结合书里的一些信息,珍妮对她的性格已经有了一些猜测和了解——劳伦绝对不是她书里所写的那个天真可爱的大学毕业生,青涩,也许,这毕竟是她在Gap Year回归后的第一份工作,但她绝不少一点心眼。包括她离开《VOGUE》都不是和书里写的那样裸辞,而是找到了另一个资深编辑,和他一起跳槽过去的,书里那个可爱的男朋友在珍妮来看,应该是她加进去的人物,在现实里应该没有对应,当然,女主角大变身的那一段珍妮也报了一定的怀疑,劳伦并不算非常漂亮,就算大减肥外加浓妆,也很难收到电影里的戏剧性效果,再说她也怀疑《VOGUE》是不是这么看重工作人员的体重,主编安娜.温图尔对这个助理又有没有过另眼相待。
在珍妮来看,这件事应该是这么一回事:劳伦从Gap Year回来以后,凭借自己的常春藤大学英语系简历,拿到了《VOGUE》主编助理的职位,她想要的可能是成为一名时尚编辑,但在工作了十个月以后承受不了工作压力和安娜.温图尔的高压性格,就和要好的男同事一起跳槽离开。安娜.温图尔也许都不会在意这么正常的人事变动,她没想到的只是劳伦心里对她意见很大,所以离职后就创作了这么一部玛丽苏半纪实小说,结合了自己在《VOGUE》的见闻,半是泄愤半是贩卖*地处处隐射安娜.温图尔,拿她消费了一把,创作了这么一本小说。真正的创作目的除了消费温图尔的名气牟利,以及满足自己一些出人头地大变身之类的梦想以外,并没有什么深层的用意。
这本书的一个直接结果是以后要入职《VOGUE》应该要多签一份保密协议,不能再拿安娜又或者是《VOGUE》内部事务为噱头出书。而切萨雷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发现这本书的潜力其实也不意外,按照大部分正常人的看法,这本书看完以后,固然对安娜.温图尔印象不会太好,而对劳伦,人们也不会觉得她是省油的灯——她在这本书里可是把自己的老板前前后后抹黑了个够,不论是东西方,这种反手插刀、以他人*牟利的做法,都不会有多惹人好感的。
但珍妮不可能把实话说出来,更不能如实说出她的评价——她觉得这本书本身甚至不如她学生时代看过的一些三流口袋本言情更高明,正相反,她还要找到劳伦的G.点,把她给夸高兴了,才能让她感到自己是扮演安迪最合适的人选。
“当然,作为明星,我们都是时尚圈的一份子,但我得说,你的书让我看到了很多我原本并不了解,也没有深思的地方。”珍妮诚恳地说,“即使是我们也无法想象,时尚潮流有的时候竟然是通过这么荒谬而简单的方式被决定出来的——这简直有点可怕,好像我们都是无知的、被蒙蔽的人,而这些幕后黑手就靠我们的无知维持他们的统治。”
“是的。”珍妮的试探奏效了,劳伦脸上顿时闪过了一丝货真价实的兴奋——有了这真诚的感情做对比,之前的笑意和热情就显露出了虚伪:能在《VOGUE》干下来的女人,职场政治肯定都是多少有点造诣的,那种地方勾心斗角的程度反而是有点东方宅斗、宫斗的味道。“《恶魔》正是为了述说时尚的虚伪和丑恶,我是说,你真的很难想象在这些最高等的时装殿堂中,存在着多少可怕的利益输送和贿赂、勒索,我想那是个能把人变成恶魔的大染缸……”
珍妮保持倾听的神态,但在心里做了一项注解:她猜得没错,劳伦本人实际上是反对时尚的,她对时尚的厌恶远没有电影里那样温情脉脉,反而是混杂了对安娜.温图尔的痛恨。珍妮甚至猜测温图尔肯定是打击过劳伦的自尊心,而且从来没和书里、电影里表现的那样对劳伦另眼相看过,如果她有,说不定劳伦还不会那么快离开《VOGUE》。
能摸准这根脉,珍妮觉得她距离《Prada》的女主角宝座已经近了不少,毕竟劳伦肯定也希望自己的作品尽快变成电影,以珍妮的人气,能亲自飞到纽约来见她,又和她有同样的见解,不论劳伦因为什么反对娜塔莉.波特曼,都没有太大可能再拒绝珍妮——再拒绝下去她还能找谁来演,谁会比她们更好?难道是斯嘉丽.约翰逊?
“是的,我想这部影片的主线应该是放在安迪的自我发现和自我成长上,时尚只是展露这些的一个途径,安迪对时尚的认知变化才是影片的终点。米兰达归根结底也只是噱头和配角……”她挑着劳伦爱听的话说,把安迪夸得天花乱坠。“安迪从清纯到迷失,最后回归本真的决定让人非常钦佩,我想这对我是个很有吸引力的角色。”
要把人夸得舒舒服服,也需要本事,劳伦的嘴角越翘越高,她欣然地说,“谢谢你,珍妮弗,我也觉得你会很适合安迪的——如果你有意出演的话。”
之前切萨雷和劳伦交涉时,只说了珍妮想和她见一面,劳伦等于是揭开了两人之前都没有揭穿的那层薄纱,事态的进展可说非常顺利,顺利到珍妮甚至起了一些疑心:娜塔莉.波特曼为什么会被劳伦否决呢?这些解读虽然有溜须拍马的嫌疑,但的确也是劳伦极力在书里呈现的一条主线,难道娜塔莉方面要改动主线?不,早在娜塔莉有意接下这个角色之前,劳伦对她就很反对了,当时双方根本不可能谈到改动主线这一步。
“我当然有意出演,不然也不会飞到纽约来和你喝咖啡。”她热情地笑着,“我是担心我对安迪的解读有些出错,所以想和你这个原作者聊聊。当然,虽然我很有兴趣,但也不能说这个角色就非我莫属,我只是想在试镜上做到最好——你知道,娜塔莉.波特曼也有意接下这个角色……”
“我肯定是支持你的。”劳伦脱口而出,“放心吧,合约里规定了女主角的人选需要得到我的认可,和波特曼比起来,我当然会支持你。珍妮弗,你是个远比她合适的人选!”
和一开始她有保留的表现相比,现在的劳伦可以说有些狂热感,珍妮越来越好奇了:她是表现得不错,但她们才认识了半个多小时,劳伦对她的好感有这么强吗?她做对了什么?又或者说劳伦这么支持她演,只是因为她很不想娜塔莉.波特曼来演,她有这么讨厌娜塔莉吗?
“噢,谢谢你,亲爱的,但我恐怕你对我太有信心了,娜塔莉要比我有名得多了……”珍妮露出感动之色,温和地说。
劳伦摇了摇头,“但她不会把头发染金。”
珍妮愕然地啊了一声,她没想到自己得到的会是这么个答案。
“她不会愿意把头发染金的。”劳伦摊了摊手,“但我希望安迪是个金发碧眼儿,就这么简单,所以你完全放心,即使你没有和我沟通,我也会支持你出演。当然,今天的谈话的确让我的决心更加坚定了——你能把安迪演得非常出色,而你又那么漂亮,为什么不是你呢?娜塔莉也许有很好的演技,但她长得那么平淡、不起眼,我不明白为什么福克斯一定要选择她做女主角,如果她更好,乔什为什么不选择她而选择你呢?”
珍妮完全被她的逻辑击倒在地,她呃了一声——即使她和娜塔莉是很直接的竞争对手,她也不会说娜塔莉长得不够漂亮,又或者不起眼。
不过……
看了眼劳伦的金发,珍妮忽然间有了另一个想法——劳伦该不会是个轻微的种族歧视者吧?
种族歧视在中国几乎是个完全被人忽视的概念,但在民族大熔炉美国是一个非常被看重的社会问题,表现形式相当复杂,并不只有看不起别的种族这么一个表达方式。像是劳伦这样,虽然生为犹太人,但把头发染金,又做了鼻子,戴蓝绿色隐形眼镜,以日耳曼美女珍妮为美,犹太美女娜塔莉为平凡的审美观,也可以说是有轻微的种族歧视,也就是对自己的种族感到自卑,而更崇拜另一个种族的普遍长相。这在某些时候是很普遍的心理现象,比如说有些黑人会有‘漂白’的梦想,当然也有反过来,白人想把自己染成黑人那样黑,并且有典型的黑人长相,这种心理倾向再进一步就是心理疾病了,但不能否认,这种思潮一直是存在的。而在劳伦和她身上,这个崇拜关系就有点尴尬了,因为她的种族日耳曼人正是二战中被极力鼓吹的‘雅利安血统’重要的组成部分,纳粹犯下过的罪行在西方世界大家可都是一清二楚。身为犹太人却崇拜日耳曼人的金发碧眼,这绝对是不可想象的政治错误。犹太人一直是非常抱团的,如果劳伦的这种心理倾向是真的,而她又宣扬出去的话,她肯定会遭到犹太人社团的强烈排挤,在文化传媒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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