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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章神秘姑娘
胡忧想要看清发生了什么事,射出去的箭,为什么会掉到地上。可是这个时候,那队传令兵刚好冲过那个地方,高速冲过的战马,带起大片的尘烟,就算是有夜视眼的胡忧,也看不清那里的情况。
尘烟吹过之后,胡忧的视线,终于清晰了起来。只见之前小女孩站着的地方,一个姑娘出现在那里。她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在风中飞舞,脚上穿的是一双绣花布鞋。就算是距离甚远,似乎都能闻到她淡淡的体香,她是那么美得让人迷醉。
如果不是手中宝剑寒光闪闪,谁会相信,这个穿着绣花鞋的女孩,就是那个打开胡忧一箭的人。
胡忧也不想相信,不过被她抱在怀里护着的小女孩,证实了这个说法。如果不是她,那个小女孩子怎么可能躲得过胡忧射出的箭。
在胡忧看向那个姑娘的同时,那姑娘也同样看着胡忧。看她那一脸寒霜,想来对胡忧没有太多的好感。
说来也是,谁会对一个居然向几岁孩子射箭的人有好感呢。哪怕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人。
胡忧突然很想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叫什么名字,身住何地。可是当他跑下楼的时候,那个姑娘已经不见了。只有那个躲过一场大难,却全然不知的小女孩,留下了原地。她就像一阵风,飘然而来,又消失而去,不带来尘土,也没有带走云彩。
胡忧若有所失的看着那个姑娘之前站过的地方,良久不语。之后默默的回到马车上,边和鲁游讨论连环弩弓的兴趣也失去了。
“那姑娘的功夫真厉害。”红叶看胡忧一付失神的样子,幽幽的说道。
忧点点头道:“她的功夫,是我目前为止,见到的人中最强的。”
胡忧说这话时,脑中浮现出来是宁南公主欧阳寒冰四侍女之一的旋日,虽说这一箭,胡忧是留了手的,但是为了要把小女孩带开,这一箭的力量,并不小于射向旋日的那一射。以旋日的功夫,当时都仅仅的偏开了要害部位而已。而那紫腰带姑娘,却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同时挡开胡忧的箭和抱起小女孩。可见她的功夫了得。
“可惜缘悭一面,没有能和她认识。”红叶一句话,说出了胡忧的心声。
说胡忧爱上了这个紫腰带姑娘,那多少有些夸张,不过说胡忧对她产生了兴趣,那到是真的。
青涩?冷漠?淡雅?这些词有在她的身上,都不是那么合适。
她像一阵风,像雾,像水中之月,又或更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胡忧忘不了她射过来的眼神,那眼冷漠却而充满哀伤。是什么,伤了她的心。
难到是那一箭吗?
胡忧道:“我有预感,会再次见到她的。”
车轮滚滚,时光飞逝。一天又一天的过去,距离青州越来越近,那个姑娘,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呼”
正靠在车壁休息的胡忧,猛的睁开眼睛,大口的喘着气。他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夕阳西下,天苍野茫,漫天的红叶飘零,一个穿着飘逸长袍的少年,头发像丝绸般在风中飞舞如瀑。一位绝色女子,默默地跟在后面,胯下枣红色的骏马迅速地走向远方,剑光一样疾,只留下翻飞的风尘。
草地上,一条紫色的腰带,落在了那里。随风飘舞着。
绝色女子,似是那个几天前见到的姑娘,而那个少年,胡忧却看不清楚他是谁?会是自己吗?
“怎么不多睡会?”红叶看胡忧醒来,给他递上一条毛巾。
胡忧接过毛巾,擦去那满头的大汗。挺美的一个梦,自己怎么做得有些心惊肉跳的。
“睡不着了,不睡了。车到哪里了?”胡忧把毛巾递回给红叶。
红叶接过毛巾,又给胡忧递来一杯茶:“大约再有半天,就到乐同城了。”
忧默默的喝着茶,再不说什么。他并不打算把刚才的梦境,告诉红叶。
乐同城,进入青州的门户,也是青州通往帝国的唯一要道。这几日来,由于胡忧无心于景色,大多呆在车里,也时连吃饭都不下车,所以马车的速度挺快,比原计划快了两天,来到了乐同。
从一路上收到的消息,库比拉斯率领的五十万部队,现在与安融,林桂,池河三国近百军联军,形成了对峙。双方不对不和,就这么耗着。
而帝都那边传来的消息,就比较奇怪了。一会说要对,一会说要和,一天三变,研究是要打还是要和跟本没有一个准。胡忧一开使还不停的分析着哪一个可能性更高,现在他懒得分析了。连上头主事的人,都不知道是想打还是想和,他一个下面的人,分析出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这玩艺就像是股票一样,别管你弄出多少数据资料,也顶不过庄家的一句话。他说涨就涨,他说跌,他的数据分析得再好,也是一个屁。
胡忧现在只知道,这种变幻不定的消息,对士兵士气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再这样弄下去,弄不好,不用开战,自己都垮掉了。
同乐城是司马家的地盘,司马寿那个老小子,安融出兵青州的时候,他是一兵一卒都没有出过,完全当没事发生过。现在帝国五十万部队进驻青州,到是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商机。
同乐是进入青州的唯一通道,五十万大军进驻青州,大量的物资,每天都会途经这里。别的不说,就那些跑过的补给兵。就在乐同撒下大把的金币。
士兵是一种特殊的群体,他们本身没有什么钱,但是出来却又很大方。特别是这种随时要开战的时候,士兵花钱又更疯狂了。
几乎每一个有机会进乐同城的士兵,都会花光身上全部的铜板。用士兵的话说,他们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更~新o]o今天活着,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活,要这么些钱,留在身上有什么用。还不如花了好,省得有那个么牵挂。
士兵们说得爽快,胡忧听得到不是那么爽快。他知道,这是士兵心里没有底的表现。他们已经失去了信心。随着战局的变化,和参加过第一次对安融之战的描述,士兵们就算是再蠢也知道,现在的部队,已经不是开国时那支战无不胜的部队了。三十八年的歌舞升平,让他们已经适应不了战争了。
他们从忙目的自信,一下转成了自卑。他们没有取胜的信用。他们没有以五十万人,去赢对方百万部队的决心。
他们只是想着,这仗能晚一天打,就晚一天打。能多享受一天,就多享受一天。他们就像是癌症患者,跟本拿钱不当钱,一发到饷钱,就想着怎么样花出去。
同乐城比帝都更加病态的繁华,吸引带了无数的商人。商人逐利,他们跟本不会去在呼你什么打仗不打仗的问题,哪里有些赚,哪里呢赚到其他地方赚不到的利益,他们就会去哪里。
车进同乐城,一直吧自己闷在车里的胡忧,决定下来走走,散散心。士兵可以得过且过,他不可以这样,他要在回到暴风雪军团之前,把自己的心态给调到最佳。他不允许自己在战场上,出现什么底级的错误,葬送自己和士兵的生命。
“王二,停车。”胡忧在车门上敲了敲说道。
车停下来,胡忧把王二和鲁游留在车上,拉着红叶,信步的走在同乐城的等道上。这里的人,似乎都已经忘记了青州一触而发的战火,街上熙熙... -->>
137章神秘姑娘
胡忧想要看清发生了什么事,射出去的箭,为什么会掉到地上。可是这个时候,那队传令兵刚好冲过那个地方,高速冲过的战马,带起大片的尘烟,就算是有夜视眼的胡忧,也看不清那里的情况。
尘烟吹过之后,胡忧的视线,终于清晰了起来。只见之前小女孩站着的地方,一个姑娘出现在那里。她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在风中飞舞,脚上穿的是一双绣花布鞋。就算是距离甚远,似乎都能闻到她淡淡的体香,她是那么美得让人迷醉。
如果不是手中宝剑寒光闪闪,谁会相信,这个穿着绣花鞋的女孩,就是那个打开胡忧一箭的人。
胡忧也不想相信,不过被她抱在怀里护着的小女孩,证实了这个说法。如果不是她,那个小女孩子怎么可能躲得过胡忧射出的箭。
在胡忧看向那个姑娘的同时,那姑娘也同样看着胡忧。看她那一脸寒霜,想来对胡忧没有太多的好感。
说来也是,谁会对一个居然向几岁孩子射箭的人有好感呢。哪怕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人。
胡忧突然很想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叫什么名字,身住何地。可是当他跑下楼的时候,那个姑娘已经不见了。只有那个躲过一场大难,却全然不知的小女孩,留下了原地。她就像一阵风,飘然而来,又消失而去,不带来尘土,也没有带走云彩。
胡忧若有所失的看着那个姑娘之前站过的地方,良久不语。之后默默的回到马车上,边和鲁游讨论连环弩弓的兴趣也失去了。
“那姑娘的功夫真厉害。”红叶看胡忧一付失神的样子,幽幽的说道。
忧点点头道:“她的功夫,是我目前为止,见到的人中最强的。”
胡忧说这话时,脑中浮现出来是宁南公主欧阳寒冰四侍女之一的旋日,虽说这一箭,胡忧是留了手的,但是为了要把小女孩带开,这一箭的力量,并不小于射向旋日的那一射。以旋日的功夫,当时都仅仅的偏开了要害部位而已。而那紫腰带姑娘,却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同时挡开胡忧的箭和抱起小女孩。可见她的功夫了得。
“可惜缘悭一面,没有能和她认识。”红叶一句话,说出了胡忧的心声。
说胡忧爱上了这个紫腰带姑娘,那多少有些夸张,不过说胡忧对她产生了兴趣,那到是真的。
青涩?冷漠?淡雅?这些词有在她的身上,都不是那么合适。
她像一阵风,像雾,像水中之月,又或更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胡忧忘不了她射过来的眼神,那眼冷漠却而充满哀伤。是什么,伤了她的心。
难到是那一箭吗?
胡忧道:“我有预感,会再次见到她的。”
车轮滚滚,时光飞逝。一天又一天的过去,距离青州越来越近,那个姑娘,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呼”
正靠在车壁休息的胡忧,猛的睁开眼睛,大口的喘着气。他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夕阳西下,天苍野茫,漫天的红叶飘零,一个穿着飘逸长袍的少年,头发像丝绸般在风中飞舞如瀑。一位绝色女子,默默地跟在后面,胯下枣红色的骏马迅速地走向远方,剑光一样疾,只留下翻飞的风尘。
草地上,一条紫色的腰带,落在了那里。随风飘舞着。
绝色女子,似是那个几天前见到的姑娘,而那个少年,胡忧却看不清楚他是谁?会是自己吗?
“怎么不多睡会?”红叶看胡忧醒来,给他递上一条毛巾。
胡忧接过毛巾,擦去那满头的大汗。挺美的一个梦,自己怎么做得有些心惊肉跳的。
“睡不着了,不睡了。车到哪里了?”胡忧把毛巾递回给红叶。
红叶接过毛巾,又给胡忧递来一杯茶:“大约再有半天,就到乐同城了。”
忧默默的喝着茶,再不说什么。他并不打算把刚才的梦境,告诉红叶。
乐同城,进入青州的门户,也是青州通往帝国的唯一要道。这几日来,由于胡忧无心于景色,大多呆在车里,也时连吃饭都不下车,所以马车的速度挺快,比原计划快了两天,来到了乐同。
从一路上收到的消息,库比拉斯率领的五十万部队,现在与安融,林桂,池河三国近百军联军,形成了对峙。双方不对不和,就这么耗着。
而帝都那边传来的消息,就比较奇怪了。一会说要对,一会说要和,一天三变,研究是要打还是要和跟本没有一个准。胡忧一开使还不停的分析着哪一个可能性更高,现在他懒得分析了。连上头主事的人,都不知道是想打还是想和,他一个下面的人,分析出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这玩艺就像是股票一样,别管你弄出多少数据资料,也顶不过庄家的一句话。他说涨就涨,他说跌,他的数据分析得再好,也是一个屁。
胡忧现在只知道,这种变幻不定的消息,对士兵士气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再这样弄下去,弄不好,不用开战,自己都垮掉了。
同乐城是司马家的地盘,司马寿那个老小子,安融出兵青州的时候,他是一兵一卒都没有出过,完全当没事发生过。现在帝国五十万部队进驻青州,到是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商机。
同乐是进入青州的唯一通道,五十万大军进驻青州,大量的物资,每天都会途经这里。别的不说,就那些跑过的补给兵。就在乐同撒下大把的金币。
士兵是一种特殊的群体,他们本身没有什么钱,但是出来却又很大方。特别是这种随时要开战的时候,士兵花钱又更疯狂了。
几乎每一个有机会进乐同城的士兵,都会花光身上全部的铜板。用士兵的话说,他们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更~新o]o今天活着,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活,要这么些钱,留在身上有什么用。还不如花了好,省得有那个么牵挂。
士兵们说得爽快,胡忧听得到不是那么爽快。他知道,这是士兵心里没有底的表现。他们已经失去了信心。随着战局的变化,和参加过第一次对安融之战的描述,士兵们就算是再蠢也知道,现在的部队,已经不是开国时那支战无不胜的部队了。三十八年的歌舞升平,让他们已经适应不了战争了。
他们从忙目的自信,一下转成了自卑。他们没有取胜的信用。他们没有以五十万人,去赢对方百万部队的决心。
他们只是想着,这仗能晚一天打,就晚一天打。能多享受一天,就多享受一天。他们就像是癌症患者,跟本拿钱不当钱,一发到饷钱,就想着怎么样花出去。
同乐城比帝都更加病态的繁华,吸引带了无数的商人。商人逐利,他们跟本不会去在呼你什么打仗不打仗的问题,哪里有些赚,哪里呢赚到其他地方赚不到的利益,他们就会去哪里。
车进同乐城,一直吧自己闷在车里的胡忧,决定下来走走,散散心。士兵可以得过且过,他不可以这样,他要在回到暴风雪军团之前,把自己的心态给调到最佳。他不允许自己在战场上,出现什么底级的错误,葬送自己和士兵的生命。
“王二,停车。”胡忧在车门上敲了敲说道。
车停下来,胡忧把王二和鲁游留在车上,拉着红叶,信步的走在同乐城的等道上。这里的人,似乎都已经忘记了青州一触而发的战火,街上熙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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