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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都没我快,开车更比不上我,我这就再出去溜达几圈去。”
程咬金一听,也着急了,他撕下身上的一块里衣将玻璃擦干净,上车继续练手。
林雨在东城门口下车,回到林家府库,又开出来一辆车,去饮品超市。
果不其然,尉迟敬德正在超市里吃冰棍。
不得不说这天实在太热了,古时候的人在没有冰棍的时候,还是可以忍受的。
但是一旦享受了冰的清凉,就再也难以忘却那种感觉。
这不,尉迟敬德脚边已经扔了三四个冰棍的包装袋,而手里却还拿着一根品味着。
一边吹着风扇,一边吃冰棍,简直就是人生的享受啊,尉迟敬德直觉有了林雨之后,老年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尉迟伯,吃着呢?”
“哈,是林雨啊,过来,吃一根?”
林雨拒绝了对方的好意,转而说道,
“我看程伯都在城外练马呢,你怎么不练啊?”
“嗐,我就不欺负他,那老胖子从年轻的时候跟我赛马就没比过,这年纪大了,懒得打击他。”
尉迟敬德一开口就是对程咬金进行贬低,好像这已经是成了他的家常便饭。
林雨笑了笑说:“那可不一定哦?假如你不参加比赛,程伯肯定是魁首!”
“你想多了,他那一身肉少说都有200斤吧,你看有几匹马驮着它能跑得起来?要不然跟我比了几十年都没有赢过一次呢!”
“不不,这次程伯骑的不是马。”
“不是马?”尉迟敬德坐直了身体,“不是吗?难道他要自己跑?那不是脑子进水了吗?”
“嘿嘿,我特地教会了程伯开汽车。这次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是程伯第一名。毕竟汽车可比马快的多呢。”
听林雨这么一说,尉迟敬德立马就急眼了,
“嘿,我说你小子办事行啊,给那老胖子车就不给我车?难道他先给你钱了?”
林雨摇摇头:“那倒不是。”
“难道他跑你家要去了?”
尉迟敬德猜测道,接着低声骂了句,“老不要脸的,多大的人,还怕晚辈赖账?”
“也不是!”林雨的回答让尉迟敬德感到有些惊异,他问,
“那到底为啥?”
“因为程伯参加比赛了啊,我希望他能够获得最后胜利,所以就把汽车先给他了。他还说不管你在不在,他都是第一名。”
“什么?”
尉迟敬德抬起手就要习惯性的将冰棍摔在地上,但转念一想,又将其在他口中嘎嘣嘎嘣的啃碎,好像是啃程咬金一样。
他满嘴冰渣子,说话都喷着水雾:“我的汽车呢,赶紧教我开车,娘的,老夫不想跟他一个胖子一般见识,他还想站在我的头上拉屎了还?”
说着,他将吃空的包装袋往地上一摔,愤愤道,
“这回我就让他知道我的厉害!胖子一身肉,还想跟我比?回家吃奶去吧!”
林雨窃笑了一声,随后指着门口的suv说:“喏,早就给您老准备好了,请上车。”
尉迟敬德气呼呼的坐在副驾驶上。
“走,去城外面学,我这次非要让人看看什么叫做本事。”
于是林雨带着于是就在一起到城西的一处空地里,学起了汽车。
不得不说,古人在骑惯马之后,在去开车的话,很容易掌控方向,并且距离感非常的强烈。
特别是在预知将来,掌控了如何加油门和刹车之后,车技瞬间飙升,完全不是一些现在驾校里小白可以比的。
不过若尉迟敬德和程咬金放到现代开车,就算是拿到了驾照,第一天出门也能立即被吊销。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按路走啊,想走直线走直线,想走曲线的走曲线,歪歪扭扭动不动的就来个全方位大漂移。此外让林雨后悔的是,尉迟敬德比程咬金的胆子还要大,一脚踩下去直接一百码,要不是林雨帮他把控方向,估计刚跑没多久就要翻车了。
骑马都没我快,开车更比不上我,我这就再出去溜达几圈去。”
程咬金一听,也着急了,他撕下身上的一块里衣将玻璃擦干净,上车继续练手。
林雨在东城门口下车,回到林家府库,又开出来一辆车,去饮品超市。
果不其然,尉迟敬德正在超市里吃冰棍。
不得不说这天实在太热了,古时候的人在没有冰棍的时候,还是可以忍受的。
但是一旦享受了冰的清凉,就再也难以忘却那种感觉。
这不,尉迟敬德脚边已经扔了三四个冰棍的包装袋,而手里却还拿着一根品味着。
一边吹着风扇,一边吃冰棍,简直就是人生的享受啊,尉迟敬德直觉有了林雨之后,老年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尉迟伯,吃着呢?”
“哈,是林雨啊,过来,吃一根?”
林雨拒绝了对方的好意,转而说道,
“我看程伯都在城外练马呢,你怎么不练啊?”
“嗐,我就不欺负他,那老胖子从年轻的时候跟我赛马就没比过,这年纪大了,懒得打击他。”
尉迟敬德一开口就是对程咬金进行贬低,好像这已经是成了他的家常便饭。
林雨笑了笑说:“那可不一定哦?假如你不参加比赛,程伯肯定是魁首!”
“你想多了,他那一身肉少说都有200斤吧,你看有几匹马驮着它能跑得起来?要不然跟我比了几十年都没有赢过一次呢!”
“不不,这次程伯骑的不是马。”
“不是马?”尉迟敬德坐直了身体,“不是吗?难道他要自己跑?那不是脑子进水了吗?”
“嘿嘿,我特地教会了程伯开汽车。这次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是程伯第一名。毕竟汽车可比马快的多呢。”
听林雨这么一说,尉迟敬德立马就急眼了,
“嘿,我说你小子办事行啊,给那老胖子车就不给我车?难道他先给你钱了?”
林雨摇摇头:“那倒不是。”
“难道他跑你家要去了?”
尉迟敬德猜测道,接着低声骂了句,“老不要脸的,多大的人,还怕晚辈赖账?”
“也不是!”林雨的回答让尉迟敬德感到有些惊异,他问,
“那到底为啥?”
“因为程伯参加比赛了啊,我希望他能够获得最后胜利,所以就把汽车先给他了。他还说不管你在不在,他都是第一名。”
“什么?”
尉迟敬德抬起手就要习惯性的将冰棍摔在地上,但转念一想,又将其在他口中嘎嘣嘎嘣的啃碎,好像是啃程咬金一样。
他满嘴冰渣子,说话都喷着水雾:“我的汽车呢,赶紧教我开车,娘的,老夫不想跟他一个胖子一般见识,他还想站在我的头上拉屎了还?”
说着,他将吃空的包装袋往地上一摔,愤愤道,
“这回我就让他知道我的厉害!胖子一身肉,还想跟我比?回家吃奶去吧!”
林雨窃笑了一声,随后指着门口的suv说:“喏,早就给您老准备好了,请上车。”
尉迟敬德气呼呼的坐在副驾驶上。
“走,去城外面学,我这次非要让人看看什么叫做本事。”
于是林雨带着于是就在一起到城西的一处空地里,学起了汽车。
不得不说,古人在骑惯马之后,在去开车的话,很容易掌控方向,并且距离感非常的强烈。
特别是在预知将来,掌控了如何加油门和刹车之后,车技瞬间飙升,完全不是一些现在驾校里小白可以比的。
不过若尉迟敬德和程咬金放到现代开车,就算是拿到了驾照,第一天出门也能立即被吊销。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按路走啊,想走直线走直线,想走曲线的走曲线,歪歪扭扭动不动的就来个全方位大漂移。此外让林雨后悔的是,尉迟敬德比程咬金的胆子还要大,一脚踩下去直接一百码,要不是林雨帮他把控方向,估计刚跑没多久就要翻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