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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我希望我某一天会超过他,让爱上他的女人爱上我。
这是男人之间的较劲。当然,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男孩。
我在还未完全成熟的时候遇到了一枚熟女孙默默,她成就了我青春期所有对女人的幻想,导致我对与我同龄的女孩根本喜欢不起来。那种区别,就像青苹果与红苹果,一个太涩,一个太甜。
后来,我被外公送去了美国。临走前,我用力捶了下曲歌的胸膛对他说,让他好好对孙默默,因为等我长大我会不顾一切抢走他。他那时候笑着说,能抢走的就不是我的女人。
我没想到的是,等我从美国回来,听到的却是他们分手的消息。我的女神最终嫁的人,居然是一个身材高大又肥胖的外国佬,这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一种天大的讽刺。我发现我长大了,我依然没有能力阻止一切的发生。
所以,我不明理由地恨上了曲歌。我觉得他没有承担男人该承担的责任,才会把自己的女人拱手让人。
那时候我的世界里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没有人教过过人生还有无数的灰色地带,我一个人长大一个人建立自己的世界观,我对周围人的判断都来源于我的脑海。没有人告诉我对与错。于是,我就这么恨上了。
直到后来的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在我眼里笨得像企鹅的姑娘。
我上班第一天就看到她被人奚落却一片沉默傻模样,这让我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无数小孩朝我扔石头的情形。
她,勾起了我人生最黑暗的回忆。我更无法把她和孙默默对等起来,我不明白曲歌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她和孙默默能有可比性么?
我一开始十分地瞧不起她,可是,当所有人都对我投来爱慕的目光而她却始终一片澄静的时候,我纳闷了。
我心想,我不会连这样一个女人的心都搞不定,还是输给曲歌吧?……我再一次与幼稚的自己较劲起来,做了一些我认为很没有大脑的事情,我居然连续一个月给那个女人带进口酸奶,我怀疑我是不是疯了。她还一直不喝,这更令我抓狂。
后来,我偶然听到曲歌有一次和人谈起这个傻姑娘,语气里都是肯定。那时候起,我开始真正关注这个傻姑娘,渐渐地,我突然发觉她身上的确有许多别人轻易看不到的闪光点。
不过,这个姑娘对待工作过于认真了。我一向讨厌认真的人。所以,我故意拉着她旷工,故意带她去做一些她从来都不敢做的事情。我原本只是想捉弄她,却发现她并没有被我捉弄道反而十分地享受,我发觉我又一次输了……输给这样的一个女人,我真的特别不服气。
可是,她就是不爱我。她居然和孙默默一样,又爱上了曲歌。呵呵,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不过,她身上有一种莫名的磁场,让我无法讨厌她。虽然我看不惯她的种种,可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变得十分轻松十分自在。那种感觉,就算和我多年的朋友们都不能给予我。这简直就是孽缘。
她就是刘胜男,一个第一眼看很普通、看久却越来越觉得有味道的姑娘。她和孙默默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一个清汤挂面,一个浓妆艳抹。刘胜男很真实,她带给我的是一种毫无压力的轻松感。相比之下,孙默默显得太虚,她和我谈的,永远是那些我根本不在意也不关心的话题。
我很少去问自己内心真正在想些什么,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见不到刘胜男会忍不住想她、总是忍不住跑到她楼下去找她的时候,我自己都慌了。
孙默默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云朵,我远远看着她风云变幻就好。刘胜男不是,刘胜男是荒地上触手可及的离离原上草,越看越美越心动,越想低头去亲手抚慰……
可是,当我意识到我爱上这个傻姑娘的时候,tmd她又很操蛋地选择了和曲歌在一起。呵呵,或许是命运弄人吧,我们注定喜欢上一样的女人,也注定我是一样的求而不得,没有例外。
就算如此,我想,只要她幸福,就够了。我顾永源本来就是孤魂野鬼,飘飘荡荡无所事事,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打击总是在不经意间接踵而至。
赌,我希望我某一天会超过他,让爱上他的女人爱上我。
这是男人之间的较劲。当然,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男孩。
我在还未完全成熟的时候遇到了一枚熟女孙默默,她成就了我青春期所有对女人的幻想,导致我对与我同龄的女孩根本喜欢不起来。那种区别,就像青苹果与红苹果,一个太涩,一个太甜。
后来,我被外公送去了美国。临走前,我用力捶了下曲歌的胸膛对他说,让他好好对孙默默,因为等我长大我会不顾一切抢走他。他那时候笑着说,能抢走的就不是我的女人。
我没想到的是,等我从美国回来,听到的却是他们分手的消息。我的女神最终嫁的人,居然是一个身材高大又肥胖的外国佬,这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一种天大的讽刺。我发现我长大了,我依然没有能力阻止一切的发生。
所以,我不明理由地恨上了曲歌。我觉得他没有承担男人该承担的责任,才会把自己的女人拱手让人。
那时候我的世界里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没有人教过过人生还有无数的灰色地带,我一个人长大一个人建立自己的世界观,我对周围人的判断都来源于我的脑海。没有人告诉我对与错。于是,我就这么恨上了。
直到后来的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在我眼里笨得像企鹅的姑娘。
我上班第一天就看到她被人奚落却一片沉默傻模样,这让我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无数小孩朝我扔石头的情形。
她,勾起了我人生最黑暗的回忆。我更无法把她和孙默默对等起来,我不明白曲歌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她和孙默默能有可比性么?
我一开始十分地瞧不起她,可是,当所有人都对我投来爱慕的目光而她却始终一片澄静的时候,我纳闷了。
我心想,我不会连这样一个女人的心都搞不定,还是输给曲歌吧?……我再一次与幼稚的自己较劲起来,做了一些我认为很没有大脑的事情,我居然连续一个月给那个女人带进口酸奶,我怀疑我是不是疯了。她还一直不喝,这更令我抓狂。
后来,我偶然听到曲歌有一次和人谈起这个傻姑娘,语气里都是肯定。那时候起,我开始真正关注这个傻姑娘,渐渐地,我突然发觉她身上的确有许多别人轻易看不到的闪光点。
不过,这个姑娘对待工作过于认真了。我一向讨厌认真的人。所以,我故意拉着她旷工,故意带她去做一些她从来都不敢做的事情。我原本只是想捉弄她,却发现她并没有被我捉弄道反而十分地享受,我发觉我又一次输了……输给这样的一个女人,我真的特别不服气。
可是,她就是不爱我。她居然和孙默默一样,又爱上了曲歌。呵呵,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不过,她身上有一种莫名的磁场,让我无法讨厌她。虽然我看不惯她的种种,可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变得十分轻松十分自在。那种感觉,就算和我多年的朋友们都不能给予我。这简直就是孽缘。
她就是刘胜男,一个第一眼看很普通、看久却越来越觉得有味道的姑娘。她和孙默默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一个清汤挂面,一个浓妆艳抹。刘胜男很真实,她带给我的是一种毫无压力的轻松感。相比之下,孙默默显得太虚,她和我谈的,永远是那些我根本不在意也不关心的话题。
我很少去问自己内心真正在想些什么,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见不到刘胜男会忍不住想她、总是忍不住跑到她楼下去找她的时候,我自己都慌了。
孙默默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云朵,我远远看着她风云变幻就好。刘胜男不是,刘胜男是荒地上触手可及的离离原上草,越看越美越心动,越想低头去亲手抚慰……
可是,当我意识到我爱上这个傻姑娘的时候,tmd她又很操蛋地选择了和曲歌在一起。呵呵,或许是命运弄人吧,我们注定喜欢上一样的女人,也注定我是一样的求而不得,没有例外。
就算如此,我想,只要她幸福,就够了。我顾永源本来就是孤魂野鬼,飘飘荡荡无所事事,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打击总是在不经意间接踵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