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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终于知道猫儿为什么喜欢居家型的男人了。决定了,猫儿做了他的老婆以后,他一定从工作狂变成居家好男人。
走出了大约有五六里地的样子,突然出现了一片村落,规模不太大,散落在山坡的绿荫当中,多数建在路旁是统一的两层小楼,沿街的一楼一律改建成了门头房,有小商店,小茶楼,小旅馆和农家乐。之所以称为小,是因为它们的规模真不大,就是家庭型式的。
莫茉感到很惊讶,车在拐过前面一道弯还只是满眼的绿,只是山路一转就换成了不一样的风景。终于理解了那句“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世外桃源仙境的感觉。
虽然这里的建筑太现代化了些,可是远离了尘嚣,又以翠峰绿树做屏障,宁静得任何烦恼都不会来打挠,这不是世外桃源又是什么?
又惊又喜又呆,车停了她都忘了要下车。还是棠敬嵘把她抱下了车。
“喜欢这里吗?”把她轻轻放到地上后,他才在她耳边低声问。
“嗯。”莫茉愣了一会儿才点头,何止是喜欢,她都想立马在这里隐居下来了。她忍不住遐想,如果自己跟棠敬嵘和尚尚住在这里,那还真有点儿象童话里王子跟公主千篇一律的最终结局一样——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呵呵。
棠敬嵘看着她傻傻的笑脸,心里从来没有这样满足过,既使他一天就可以赚进几十万上百万也没有这一刻来得满足。
放下尚尚,他转身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小店里。莫茉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一直盯着他进去的那扇门。
不一会儿棠敬嵘就出来了,手里竟然拿了一枝花。没错!棠大总裁,这个冷漠的大男人手里只拿了可怜巴巴的一枝花,一枝百合花。
虽然莫茉一下就猜到这支花肯定是送自己的,有点儿激动可更觉得怪异。他这个人的形象跟花儿一点儿都不般配,显然他自己拿着也不习惯,拿花的姿势怎么看都觉得僵硬。更不般配的是他还穿着板板正正的工装,说不出的别扭。
是啊,工装!莫茉想起来自己也穿着呢,他们直接吃完饭就过来了,在车上没办法换,到了酒店没来得及换就这样过来了。
想想这样的悠然静谧的世外桃源里突然蹦进两个穿工装的人,这本身就不够和谐。
棠敬嵘已经走了过来,把花递了过来:“猫儿,送你的。”
莫茉脸上笑得比这朵百合花还要灿烂、还娇艳。第一次收到心爱的人送的花,这感觉是从来没有收到过花的女生不能了解的。
“大总裁,你好小气!怎么就送一支?”虽然开心得嘴巴都要裂到耳朵上去了,她还是要别扭地撇嘴,结果扭不过笑神经,嘴唇只是抽了两下了事。
“这叫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棠敬嵘目光留恋在她的笑脸上,心里一边高兴一边叹气,他现在才知道为什么男人喜欢送女人花了,因为女人喜欢花,而男人更喜欢心爱的女人脸上的这朵花。
莫茉这下连心里都开了花,男人的甜言蜜语是女人致命的毒药,所以多少女人宁愿立刻毒发身亡。
“那为什么要送百合?”她轻轻抚摸着娇嫩的花瓣,人家求婚不都是用玫瑰吗?棠大总裁怎么特立独行用百合。
百合,百合,喻意是不错啦,可总觉得这应该是在婚礼上才用得上的词。
“我想你尽快嫁给我。”棠敬嵘回答得有些霸气了。
“一枝花就把我收买了呀?”莫茉佯装不乐意地撅嘴。
“别着急,跟我来。”棠敬嵘点了下她高起来的小嘴,拉着她继续往上走。
随着山势,房子就渐渐稀少了,修建得也参差不齐,有新有旧,有楼房也有平房,不过每一间房子都巧妙地座落在山间。
因为山上的土地太金贵,这里的居民建房子全是根据地势依山而建,所以显得错落凌乱,但也因为这份凌乱而显得自然。还好路都是铺了水泥的,很好走,就是那些陡坡时斜时陡。
象普通的游客随便游山玩水似的,一家三口走得都不快,对棠敬嵘当然是再轻松不过了,莫茉微微有些喘气,还算不吃力,就是苦了尚尚的小短腿,跑了没五十米小家伙就要罢工不跑了。棠敬嵘就直接把他扛到了肩膀上。
往上走了一两百米之后,渐渐的已经没太有人家了,正当莫茉以为棠敬嵘不是带她来买东西而是进山时,他们已经来到最后的一座房子前。
这处房子比较老旧,面街也被改成了门头房,只是还保持着当地建筑特有的风格,跟其他的房子比起来实在不怎么起眼。
莫茉还在琢磨这么不占什么优势的地方开商店,谁会光顾时,棠敬嵘已经推开门进去了。因为手被他牵着,她也只能跟着进去。
/> 他终于知道猫儿为什么喜欢居家型的男人了。决定了,猫儿做了他的老婆以后,他一定从工作狂变成居家好男人。
走出了大约有五六里地的样子,突然出现了一片村落,规模不太大,散落在山坡的绿荫当中,多数建在路旁是统一的两层小楼,沿街的一楼一律改建成了门头房,有小商店,小茶楼,小旅馆和农家乐。之所以称为小,是因为它们的规模真不大,就是家庭型式的。
莫茉感到很惊讶,车在拐过前面一道弯还只是满眼的绿,只是山路一转就换成了不一样的风景。终于理解了那句“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世外桃源仙境的感觉。
虽然这里的建筑太现代化了些,可是远离了尘嚣,又以翠峰绿树做屏障,宁静得任何烦恼都不会来打挠,这不是世外桃源又是什么?
又惊又喜又呆,车停了她都忘了要下车。还是棠敬嵘把她抱下了车。
“喜欢这里吗?”把她轻轻放到地上后,他才在她耳边低声问。
“嗯。”莫茉愣了一会儿才点头,何止是喜欢,她都想立马在这里隐居下来了。她忍不住遐想,如果自己跟棠敬嵘和尚尚住在这里,那还真有点儿象童话里王子跟公主千篇一律的最终结局一样——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呵呵。
棠敬嵘看着她傻傻的笑脸,心里从来没有这样满足过,既使他一天就可以赚进几十万上百万也没有这一刻来得满足。
放下尚尚,他转身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小店里。莫茉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一直盯着他进去的那扇门。
不一会儿棠敬嵘就出来了,手里竟然拿了一枝花。没错!棠大总裁,这个冷漠的大男人手里只拿了可怜巴巴的一枝花,一枝百合花。
虽然莫茉一下就猜到这支花肯定是送自己的,有点儿激动可更觉得怪异。他这个人的形象跟花儿一点儿都不般配,显然他自己拿着也不习惯,拿花的姿势怎么看都觉得僵硬。更不般配的是他还穿着板板正正的工装,说不出的别扭。
是啊,工装!莫茉想起来自己也穿着呢,他们直接吃完饭就过来了,在车上没办法换,到了酒店没来得及换就这样过来了。
想想这样的悠然静谧的世外桃源里突然蹦进两个穿工装的人,这本身就不够和谐。
棠敬嵘已经走了过来,把花递了过来:“猫儿,送你的。”
莫茉脸上笑得比这朵百合花还要灿烂、还娇艳。第一次收到心爱的人送的花,这感觉是从来没有收到过花的女生不能了解的。
“大总裁,你好小气!怎么就送一支?”虽然开心得嘴巴都要裂到耳朵上去了,她还是要别扭地撇嘴,结果扭不过笑神经,嘴唇只是抽了两下了事。
“这叫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棠敬嵘目光留恋在她的笑脸上,心里一边高兴一边叹气,他现在才知道为什么男人喜欢送女人花了,因为女人喜欢花,而男人更喜欢心爱的女人脸上的这朵花。
莫茉这下连心里都开了花,男人的甜言蜜语是女人致命的毒药,所以多少女人宁愿立刻毒发身亡。
“那为什么要送百合?”她轻轻抚摸着娇嫩的花瓣,人家求婚不都是用玫瑰吗?棠大总裁怎么特立独行用百合。
百合,百合,喻意是不错啦,可总觉得这应该是在婚礼上才用得上的词。
“我想你尽快嫁给我。”棠敬嵘回答得有些霸气了。
“一枝花就把我收买了呀?”莫茉佯装不乐意地撅嘴。
“别着急,跟我来。”棠敬嵘点了下她高起来的小嘴,拉着她继续往上走。
随着山势,房子就渐渐稀少了,修建得也参差不齐,有新有旧,有楼房也有平房,不过每一间房子都巧妙地座落在山间。
因为山上的土地太金贵,这里的居民建房子全是根据地势依山而建,所以显得错落凌乱,但也因为这份凌乱而显得自然。还好路都是铺了水泥的,很好走,就是那些陡坡时斜时陡。
象普通的游客随便游山玩水似的,一家三口走得都不快,对棠敬嵘当然是再轻松不过了,莫茉微微有些喘气,还算不吃力,就是苦了尚尚的小短腿,跑了没五十米小家伙就要罢工不跑了。棠敬嵘就直接把他扛到了肩膀上。
往上走了一两百米之后,渐渐的已经没太有人家了,正当莫茉以为棠敬嵘不是带她来买东西而是进山时,他们已经来到最后的一座房子前。
这处房子比较老旧,面街也被改成了门头房,只是还保持着当地建筑特有的风格,跟其他的房子比起来实在不怎么起眼。
莫茉还在琢磨这么不占什么优势的地方开商店,谁会光顾时,棠敬嵘已经推开门进去了。因为手被他牵着,她也只能跟着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