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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雨纷纷,忆深深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爱不是用来折磨的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美好爱情,但爱情如果是很容易被获得的话那么也就不再珍贵,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为失去一段爱情的时候而撕心裂肺!

    在如今这个物质至上的社会,很多的东西都会变质。友情,亲情,爱情尤是!于是很多的人感叹真爱难寻!当面临一段感情破败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是最可悲的人,于是开始怀疑爱情,怀疑自己,怀疑生活是否有意义!

    人是父母养大的,却是要自己学着长大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伤,每一段的情感经历是让你或多或少的懂得些什么。在面对下一次爱情来临时好好的问自己,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是否仅仅是因为爱而去爱的?是否自己的感情也是纯净的?

    当爱情不再纯粹,需要某种考验的时候也就不能称之为爱情!

    爱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所以不必为流逝的爱情耿耿与怀。因为你再怎么不甘它也只能是过去了,是再也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当然,因为深深爱过,所以心会痛。因为痛过,所以刻骨铭心。因为刻骨铭心所以无法忘记。如果你真的无法忘记,就请你把它深埋在心底,时间会将一切淡化,无论你经历过什么都会过去的,都会变成往事。若干年之后再回头那些疼痛就已不如当初那般不可触摸!

    记住,爱不是用来折磨的,恨也只能让自己痛苦!

    珍惜爱

    我们都没有错,只是不合适

    如花的年纪很快就会过去……

    我想开始新的生活而该结束过去。

    其实或许那段过去早已结束。

    只是我太固执始终都让它活在心底最深处。

    而今天。我是真的不愿再捆绑自己。

    我想逝去的早该忘记了。

    或许你我之间原来就是个美丽的错误。

    不知它给你留下些什么?

    对于我来说。它本可以再美丽些,可惜缘尽于此。

    如今细细想来。当初的你我相隔得实在太遥远。

    彼此太陌生。

    说不清究竟是谁的错。或许谁也没有错。

    只是我们太年轻。现在分开了

    你对于我仍是个未知数。

    我曾想着了解。

    可是上帝不给我机会。你也不给。

    或许那仅有的一两次机会。我又没有抓住。

    眼睁睁地看着它从指间溜走。

    你是否也会有着和我一样的遗憾?

    我已经无力去推测了。毕竟为时已晚。

    我真的好怀念那最开初的时候。

    虽然那时一切都显得那么幼稚。

    却有着太多美好的回忆。

    如今想来。

    那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而如今人事已非。

    往事不堪回首。

    也许今生。都只能在心中默数这一切。

    也许你永远都不可能会知晓。

    有时候。

    我真的好羡慕别人。

    不管他们有多少烦恼。

    可毕竟拥有一份真爱。

    而我始终都只能在心中细数你我那段伤心的过去。

    我真想在伤心时。能靠在你的怀中。

    听你说你爱我。然后忘掉所有的不快乐。

    我好希望能看着你的眼睛。从中读出爱。读出真情。一辈子都不会失去。

    以前我真的不知道。

    还要用多长时间才能忘记你。

    但现在我可以自豪的告诉你。

    我要告诉你。你已经从我的记忆深处弥散了。

    我不再需要靠思念你的苦来维持我的生命。

    我不再需要靠回忆辛酸的过去来呼吸过活。

    我不再需要你……

    因为已经有人代替你占据了我的心。

    我带着你给我的伤口遇见了它,一个名为朋友,

    她们用她们的款款柔情。甜甜蜜语。浓浓思念治好了我。

    我心中的伤就快要痊愈了……

    我不会在珍惜你的一点一滴。

    现在她们是我的全部。她们是我疗伤的特效药。

    我自疼痛的苏醒中成长了……

    我高兴着并快乐着……

    我痛并快乐着……

    直到永远……

    凝固的初吻

    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宿舍的窗外是长满银杏树的街道,早上会有好多金色的叶子落在阳台上。那时候,我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常常和同伴去外面的超市买950毫升的牛奶和漂亮纸口袋装的话梅,然后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踢着黄叶子走过暮色初起的街。因为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所以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理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理的忧伤,我便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眼白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蓝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有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哪个男生我喜欢。

    她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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