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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遗是个彻彻底底的行动派,第二日一早便换了一身青衫,坐到城门口的小酒馆里,悠哉悠哉地“守株待兔”
每日一早,金不遗便坐在小酒馆靠窗的位置,要一壶凉水,然后从袖笼里拿出自己带的花生米,斜倚窗前,看城门处人来人往,尤其是年轻的女子,他都要多看两眼。
夏日炎炎,来往的客官大都要点爽口的凉菜或者解渴的茶水,像金不遗这般只喝免费的凉水,不点任何吃食的倒也少见。幸好小二识得他,也知道这位财公子的作风秉性,故也不与其计较。
一连在城门处等了十日,金不遗的耐心都快要耗尽了,一双狭长的凤眼也因为过度疲劳而微微发红。他抬手揉了揉双眼,待再看过去时,城门处出现了一位姑娘。
只见这位姑娘骑在一匹浑身黝黑的马匹之上,白净的脸庞,尖尖的下巴,乌黑的长发利落地斜挽了一个圆髻,斜插了一根银簪,两根小辫子垂在肩头用彩色的线绑着,一身淡蓝色的布衣,马背上还拴着一个碎花包袱。
她挽着缰绳端坐在马背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似随意地打量着四周,似乎在思考着下一刻该去哪里?
金不遗起身走出了茶馆,微眯着双眼,远远地打量了几番,嘴角不由地翘了起来。
虽然这姑娘衣着简朴,可是头上那雕着蔷薇花的簪子却不是一般百姓家所能有的。那簪子虽是银制的,可是所用的绝非只是普通银子,分明是南绦国的银制品。
南绦国出产的银虽然颜色不如东炽白亮,可是却胜在质地较硬,最适合做女子的首饰,只是每年产量极少,只有一小部分才能流通到东炽,也都被送入了宫中,普通百姓难得一见,若不是金不遗有几个南绦的生意伙伴曾给他看过这种银制品,今日他恐怕也认不出来,只当这银簪是年头久了。
昂贵的银簪,蔷薇花样式,十四、五岁的年纪,除了怡和郡主还能是谁?虽然与自己脑海里胖嘟嘟的印象有所区别,而且怡和郡主还故作低调,伪装成一般百姓,可是金不遗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力和眼光的。
金不遗的目光一直盯着人家,怡和郡主自然很快便发现了。只见她乌溜溜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瞪着金不遗,嘴角微撇,手中的马鞭扬了起来,冲着金不遗比划了两下。
金不遗露出雪白的牙齿,冲着怡和郡主嘿嘿一笑,起身走出了小酒馆。
怡和郡主见他出来,双腿一夹马肚,马儿便快走了几步,将金不遗甩在了身后。可是也巧,正赶上对面有几个孩童嬉闹着朝这边跑来,怡和郡主急忙用力扯住缰绳,马儿嘶叫着扬起前腿,挺立起身子扯成了一条直线,将马背上的怡和郡主险些摔到了地上,幸好怡和郡主死死夹住马肚,那马儿转了几个圈之后,终于停在了原地。
立在一旁的金不遗早已吓出了一头冷汗,若是怡和郡主受了伤,他开店的美梦估计又要泡汤了。金不遗抬手擦了擦汗,忙上前将被马儿甩出、落在地上的包袱捡了起来。
包袱落在地上有些散了,首饰、衣裳有些都露了出来,统一的蔷薇花纹,看得金不遗心中一阵阵激动,恨不得立刻就扑上去与怡和郡主相认,让她乖乖地住到自己的地界去,然后等着顾岱王爷拿着合同上门。
可是想归想,金不遗也知道,依着怡和郡主的性子,若是知道他是奉她爹爹的授意来照顾她的,那自己一定会被这个刁蛮郡主吃得死死的,搞不好,一个不顺心,自己的宏图伟业就被她给破坏了。
他可不能那么傻,这一次,他一定要智取,将这个刁蛮郡主收服,让她心服口服地跟在自己身后做应声虫。
“还给我。”
当金不遗还在美滋滋地因自己的计谋而兴奋时,怡和郡主已经走到他身边,一把夺回了自己的包袱,还附送金不遗一个大白眼。
“喂”还未自我介绍,这刁蛮郡主就想溜,那怎么行?金不遗急忙几步上前,挽住了缰绳。
谁知道,怡和郡主竟一抖缰绳将他的手甩开,随后马鞭一挥,骑着马儿就走开了。
看着怡和郡主离去的背影,金不遗恨得牙根痒痒的。哼,在这东雍城里,看你还能逃去哪里!
越往城里,街上人越多起来,马儿越走越慢,笑笑回头看了看身后,见金不遗没有追来,便索性下马步行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踏入东雍城,以往她最远就去过邻近的大镇,毕竟是都城,繁华与喧闹都是其他城镇无法比拟的。尤其是街道两旁的楼阁,雕梁画栋、丹楹刻桷,一间间店铺比邻,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看了看两旁林立的招牌,笑笑捏了捏身后的包袱,咬了咬牙,大眼睛咕噜噜一转,便往一旁的小巷子里走去。
走在青石板的路面,看着两旁被金色光晕笼罩的、或高或低、或奢华或低调的房屋,隔着略薄的鞋底感受着脚心处传来的微微震颤,笑笑只觉得一切都完美极了。
她牵着马,想找间不起眼的小客栈入住两晚,谁知还没找到客栈,就被几个人拦了下来。
“你们想干什么?”
一看对面几个男子猥琐的样子,笑笑便知道自己遇到了小混混。想不到天子脚下,光天白日里,居然也有如此大胆的贼人?她握着包袱的手不由地紧了紧,小小的关节泛起了青白。
“呵呵,小姐,别怕。咱们不过是肚子饿了,想跟你讨碗饭吃。”混混们嬉笑着,可是看向包袱的眼睛却泛着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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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遗是个彻彻底底的行动派,第二日一早便换了一身青衫,坐到城门口的小酒馆里,悠哉悠哉地“守株待兔”
每日一早,金不遗便坐在小酒馆靠窗的位置,要一壶凉水,然后从袖笼里拿出自己带的花生米,斜倚窗前,看城门处人来人往,尤其是年轻的女子,他都要多看两眼。
夏日炎炎,来往的客官大都要点爽口的凉菜或者解渴的茶水,像金不遗这般只喝免费的凉水,不点任何吃食的倒也少见。幸好小二识得他,也知道这位财公子的作风秉性,故也不与其计较。
一连在城门处等了十日,金不遗的耐心都快要耗尽了,一双狭长的凤眼也因为过度疲劳而微微发红。他抬手揉了揉双眼,待再看过去时,城门处出现了一位姑娘。
只见这位姑娘骑在一匹浑身黝黑的马匹之上,白净的脸庞,尖尖的下巴,乌黑的长发利落地斜挽了一个圆髻,斜插了一根银簪,两根小辫子垂在肩头用彩色的线绑着,一身淡蓝色的布衣,马背上还拴着一个碎花包袱。
她挽着缰绳端坐在马背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似随意地打量着四周,似乎在思考着下一刻该去哪里?
金不遗起身走出了茶馆,微眯着双眼,远远地打量了几番,嘴角不由地翘了起来。
虽然这姑娘衣着简朴,可是头上那雕着蔷薇花的簪子却不是一般百姓家所能有的。那簪子虽是银制的,可是所用的绝非只是普通银子,分明是南绦国的银制品。
南绦国出产的银虽然颜色不如东炽白亮,可是却胜在质地较硬,最适合做女子的首饰,只是每年产量极少,只有一小部分才能流通到东炽,也都被送入了宫中,普通百姓难得一见,若不是金不遗有几个南绦的生意伙伴曾给他看过这种银制品,今日他恐怕也认不出来,只当这银簪是年头久了。
昂贵的银簪,蔷薇花样式,十四、五岁的年纪,除了怡和郡主还能是谁?虽然与自己脑海里胖嘟嘟的印象有所区别,而且怡和郡主还故作低调,伪装成一般百姓,可是金不遗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力和眼光的。
金不遗的目光一直盯着人家,怡和郡主自然很快便发现了。只见她乌溜溜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瞪着金不遗,嘴角微撇,手中的马鞭扬了起来,冲着金不遗比划了两下。
金不遗露出雪白的牙齿,冲着怡和郡主嘿嘿一笑,起身走出了小酒馆。
怡和郡主见他出来,双腿一夹马肚,马儿便快走了几步,将金不遗甩在了身后。可是也巧,正赶上对面有几个孩童嬉闹着朝这边跑来,怡和郡主急忙用力扯住缰绳,马儿嘶叫着扬起前腿,挺立起身子扯成了一条直线,将马背上的怡和郡主险些摔到了地上,幸好怡和郡主死死夹住马肚,那马儿转了几个圈之后,终于停在了原地。
立在一旁的金不遗早已吓出了一头冷汗,若是怡和郡主受了伤,他开店的美梦估计又要泡汤了。金不遗抬手擦了擦汗,忙上前将被马儿甩出、落在地上的包袱捡了起来。
包袱落在地上有些散了,首饰、衣裳有些都露了出来,统一的蔷薇花纹,看得金不遗心中一阵阵激动,恨不得立刻就扑上去与怡和郡主相认,让她乖乖地住到自己的地界去,然后等着顾岱王爷拿着合同上门。
可是想归想,金不遗也知道,依着怡和郡主的性子,若是知道他是奉她爹爹的授意来照顾她的,那自己一定会被这个刁蛮郡主吃得死死的,搞不好,一个不顺心,自己的宏图伟业就被她给破坏了。
他可不能那么傻,这一次,他一定要智取,将这个刁蛮郡主收服,让她心服口服地跟在自己身后做应声虫。
“还给我。”
当金不遗还在美滋滋地因自己的计谋而兴奋时,怡和郡主已经走到他身边,一把夺回了自己的包袱,还附送金不遗一个大白眼。
“喂”还未自我介绍,这刁蛮郡主就想溜,那怎么行?金不遗急忙几步上前,挽住了缰绳。
谁知道,怡和郡主竟一抖缰绳将他的手甩开,随后马鞭一挥,骑着马儿就走开了。
看着怡和郡主离去的背影,金不遗恨得牙根痒痒的。哼,在这东雍城里,看你还能逃去哪里!
越往城里,街上人越多起来,马儿越走越慢,笑笑回头看了看身后,见金不遗没有追来,便索性下马步行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踏入东雍城,以往她最远就去过邻近的大镇,毕竟是都城,繁华与喧闹都是其他城镇无法比拟的。尤其是街道两旁的楼阁,雕梁画栋、丹楹刻桷,一间间店铺比邻,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看了看两旁林立的招牌,笑笑捏了捏身后的包袱,咬了咬牙,大眼睛咕噜噜一转,便往一旁的小巷子里走去。
走在青石板的路面,看着两旁被金色光晕笼罩的、或高或低、或奢华或低调的房屋,隔着略薄的鞋底感受着脚心处传来的微微震颤,笑笑只觉得一切都完美极了。
她牵着马,想找间不起眼的小客栈入住两晚,谁知还没找到客栈,就被几个人拦了下来。
“你们想干什么?”
一看对面几个男子猥琐的样子,笑笑便知道自己遇到了小混混。想不到天子脚下,光天白日里,居然也有如此大胆的贼人?她握着包袱的手不由地紧了紧,小小的关节泛起了青白。
“呵呵,小姐,别怕。咱们不过是肚子饿了,想跟你讨碗饭吃。”混混们嬉笑着,可是看向包袱的眼睛却泛着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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