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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第一回见到他时均张口结舌,杵着发愣,但这几日也看习惯了,能笑着跟他点头招呼。小曼已走到主子身边,确定主子要去码头了,她利落的先走出店门要去拉马车过来,却见到某个人还定住不动,她一拍额头又走回头,踮高脚尖朝他低吼“驾车了,丑一,你杵着不动做啥?你真以为你来这里当少爷的喔!”
这就是小曼,虽然很爱计较,但反应灵巧,一双眼总看得清楚,也有一肚子对主子的不平与心疼。
袁檡没说话,只是啼笑皆非的看着她。
闻声,严沁亮马上快步走过来,朝小曼摇头,还特意压低声音“无言身子骨还弱,手伤也还没完全好,坐在你身边做做样子就行啦,还有,他叫无言!”甫说完话,她马上又看向静静的看着她的袁檡“小曼没有恶意,你别放心上。”
“最好是没恶意啦,他到底是不是男人啊!”小曼翻翻白眼,又是嘀嘀咕咕的,但她还是很听主子的话,认命的一人去拉车、再上了车拉妥缰绳,可看着就连主子都很快的上马车了,丑一仍是行动慢吞吞的,她就又是一股火苗冒出来,她很是忍耐的呼了口气,才驾车上街。
淮城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南方城市,整条街上商行林立,有古董行、手工艺品、丝绸店、茶行、客栈、药堂等等,严家粮行则离最繁忙的运河港口不远,长久以来,他们从其他城镇小批进货的五谷杂粮都由这里运载,直接在港边交货。
这一日进货不少,各式五谷杂粮、花生芝麻等一袋袋的被搬下船。
炽热的大太阳底下,小曼来回忙着搬货,而严沁亮不仅得搬货,还得一边从袁檡手上的单子清点品项数目、一边查看质量,两个女人忙得汗流浃背,身体欠安的袁檡仍是拿着进货单,动动笔杆记录即可。
运河上漂泊的其他商船也在忙碌的上下货,货主、船员或交错而过,或谈论商议,但对袁檡的出现已不觉奇怪。
这阵子他跟着严沁亮主仆进进出出,虽然甫出现时的确吓坏一大票人,但众人一方面看久了那张脸,一方面也明白个中原因,因为同情他,也就不以为怪的热络起来,有时更不忘在忙碌之余耍耍嘴皮子,提醒袁檡——
“严家大小姐一直是个勤快又乖巧的女孩,却被自己的亲弟弟说成了难啃的老草、连下蛋都难的老母鸡,是不是很可怜?”
“是啊!你也在粮行住了十多天,对严家的其他人,就是她那些家人是怎么对她的,你也明白了吧?不会有人在乎她未来的幸福的。”
“没错,小子,既然你的命是大小姐救的,受人点滴,就该涌泉相报啊。”
袁檡半眯着眼,看着眼前这对像在唱双簧的中年老爹,他们的意思是要他以身相许?
“林伯、张叔,你们别闹无言了,他会害怕的。”严沁亮以袖子拭了额上的汗珠,对两个长辈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话语是又好气又好笑。
“有什么好怕,他那张脸你都不怕了,他怕什么?”两鬓斑白的张叔长年在码头这儿工作,也是老淮城人,等于是看着严沁亮长大的,也早看不惯严家人对严沁亮的态度。
再说说无言的脸,他脸上皮肤的确红红灰灰,再加上伤口结疤未落,还一脸络腮胡,猛一看是很可怕,但只要细细打量,就可以看出他的五官俊挺、眉飞入鬓,一双黑眸炯炯有神,是富贵相也绝对是个美男子。
满头花白的林伯也颔首附和“就我这老眼来看,大小姐跟无言挺有夫妻脸的。”黑脸配花脸,挺好的。
“厚,我家大小姐没他那么丑好不好!”小曼闻言忍不住抗议。
袁檡也想抗议,他可一点都不丑,一旦他容貌恢复,他们就会知道他俊美无俦的出色容貌和严沁亮又黑又粗的皮肤相比可是差距极大,绝对吓死他们!
“丑不丑不重要,最要紧是要对大小姐好啦。”
“美丑很重要啦,丑老公没人觊觎嘛,安全!”
两个长辈继续开玩笑拌嘴,让点完货的严沁亮尴尬极了,因此要小曼先去把马车驾来,准备马上离开,谁知这时林伯跟张叔也被唤到另一艘船上去搬货,突然只剩她跟袁檡站在一堆货物间,她莫名的有些困窘。
她轻咳两声,打破怪异的氛围“别将张叔他们的话放心上,我真的只把你当弟弟看。”
“我不缺姐姐。”他答的直接。
“那你是真的想报恩,来个以身相许?”她双手环胸的挑眉反问。
他一怔,语塞,对她的直率一日比一日来得印象深刻了。
“没兴趣吧,我也没有。但你这家伙绝对是上辈子烧了好像才能遇到我,别人在福中不知福,多个姐姐多好。”她就很想要一个呢。
“不好!你的弟妹形同废人就是因为有你这样任他们予取予求的姐姐。”这是这十多天来他头一回吐出这么多字,但却语出惊人。
她先是一愣,眼内随即微微冒火“你在批评我?”
“不是,我只是不想当废人,除了拿笔外,我也可以帮你做生意。”
她瞪着他,他在说笑话吗?一个失忆的人?“甭了,你就跟在我身边做做样子就好,不然让大娘知道你一丁点用处也没有,肯定把你赶出去。”
他一丁点用处也没有?!这个女人有没有搞错,想他可是堂堂的——
瞧他一脸不平的瞪着自己,她耐着性子再解释“那除了拿笔外,你有啥用处?米粮搬不动、走路要走在我身后老忘记,我谈生意,你也该站我身后,但我坐你也跟着坐下,要你去烧壶茶,连柴火也不会烧,自己衣服更不会洗,我真好奇你怎么能活到现在?”
他难以置信地瞪着她,他能活到现在当然是有人伺候,而且,他本来就习惯当头、习惯横着走,很少被——不,是根本不曾被人指着鼻子吩咐要做这做那,反而是他走到哪儿都有一大群人簇拥着,他要往东,其他人绝对不敢往西!
虽然他曾说过觉得自己家境不错,但他现在就是她的一个下人,她又不是请他来当少爷的。“说真的,你当仆人当得很不称职,但相逢就是有缘,况且我还救了你一命,所谓的送佛送上天,就暂且这样吧,等你想起一切,或是有人寻到了你,你就可以回家了。”
说到这里,小曼也已经驾着马车过来了。
,虽然第一回见到他时均张口结舌,杵着发愣,但这几日也看习惯了,能笑着跟他点头招呼。小曼已走到主子身边,确定主子要去码头了,她利落的先走出店门要去拉马车过来,却见到某个人还定住不动,她一拍额头又走回头,踮高脚尖朝他低吼“驾车了,丑一,你杵着不动做啥?你真以为你来这里当少爷的喔!”
这就是小曼,虽然很爱计较,但反应灵巧,一双眼总看得清楚,也有一肚子对主子的不平与心疼。
袁檡没说话,只是啼笑皆非的看着她。
闻声,严沁亮马上快步走过来,朝小曼摇头,还特意压低声音“无言身子骨还弱,手伤也还没完全好,坐在你身边做做样子就行啦,还有,他叫无言!”甫说完话,她马上又看向静静的看着她的袁檡“小曼没有恶意,你别放心上。”
“最好是没恶意啦,他到底是不是男人啊!”小曼翻翻白眼,又是嘀嘀咕咕的,但她还是很听主子的话,认命的一人去拉车、再上了车拉妥缰绳,可看着就连主子都很快的上马车了,丑一仍是行动慢吞吞的,她就又是一股火苗冒出来,她很是忍耐的呼了口气,才驾车上街。
淮城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南方城市,整条街上商行林立,有古董行、手工艺品、丝绸店、茶行、客栈、药堂等等,严家粮行则离最繁忙的运河港口不远,长久以来,他们从其他城镇小批进货的五谷杂粮都由这里运载,直接在港边交货。
这一日进货不少,各式五谷杂粮、花生芝麻等一袋袋的被搬下船。
炽热的大太阳底下,小曼来回忙着搬货,而严沁亮不仅得搬货,还得一边从袁檡手上的单子清点品项数目、一边查看质量,两个女人忙得汗流浃背,身体欠安的袁檡仍是拿着进货单,动动笔杆记录即可。
运河上漂泊的其他商船也在忙碌的上下货,货主、船员或交错而过,或谈论商议,但对袁檡的出现已不觉奇怪。
这阵子他跟着严沁亮主仆进进出出,虽然甫出现时的确吓坏一大票人,但众人一方面看久了那张脸,一方面也明白个中原因,因为同情他,也就不以为怪的热络起来,有时更不忘在忙碌之余耍耍嘴皮子,提醒袁檡——
“严家大小姐一直是个勤快又乖巧的女孩,却被自己的亲弟弟说成了难啃的老草、连下蛋都难的老母鸡,是不是很可怜?”
“是啊!你也在粮行住了十多天,对严家的其他人,就是她那些家人是怎么对她的,你也明白了吧?不会有人在乎她未来的幸福的。”
“没错,小子,既然你的命是大小姐救的,受人点滴,就该涌泉相报啊。”
袁檡半眯着眼,看着眼前这对像在唱双簧的中年老爹,他们的意思是要他以身相许?
“林伯、张叔,你们别闹无言了,他会害怕的。”严沁亮以袖子拭了额上的汗珠,对两个长辈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话语是又好气又好笑。
“有什么好怕,他那张脸你都不怕了,他怕什么?”两鬓斑白的张叔长年在码头这儿工作,也是老淮城人,等于是看着严沁亮长大的,也早看不惯严家人对严沁亮的态度。
再说说无言的脸,他脸上皮肤的确红红灰灰,再加上伤口结疤未落,还一脸络腮胡,猛一看是很可怕,但只要细细打量,就可以看出他的五官俊挺、眉飞入鬓,一双黑眸炯炯有神,是富贵相也绝对是个美男子。
满头花白的林伯也颔首附和“就我这老眼来看,大小姐跟无言挺有夫妻脸的。”黑脸配花脸,挺好的。
“厚,我家大小姐没他那么丑好不好!”小曼闻言忍不住抗议。
袁檡也想抗议,他可一点都不丑,一旦他容貌恢复,他们就会知道他俊美无俦的出色容貌和严沁亮又黑又粗的皮肤相比可是差距极大,绝对吓死他们!
“丑不丑不重要,最要紧是要对大小姐好啦。”
“美丑很重要啦,丑老公没人觊觎嘛,安全!”
两个长辈继续开玩笑拌嘴,让点完货的严沁亮尴尬极了,因此要小曼先去把马车驾来,准备马上离开,谁知这时林伯跟张叔也被唤到另一艘船上去搬货,突然只剩她跟袁檡站在一堆货物间,她莫名的有些困窘。
她轻咳两声,打破怪异的氛围“别将张叔他们的话放心上,我真的只把你当弟弟看。”
“我不缺姐姐。”他答的直接。
“那你是真的想报恩,来个以身相许?”她双手环胸的挑眉反问。
他一怔,语塞,对她的直率一日比一日来得印象深刻了。
“没兴趣吧,我也没有。但你这家伙绝对是上辈子烧了好像才能遇到我,别人在福中不知福,多个姐姐多好。”她就很想要一个呢。
“不好!你的弟妹形同废人就是因为有你这样任他们予取予求的姐姐。”这是这十多天来他头一回吐出这么多字,但却语出惊人。
她先是一愣,眼内随即微微冒火“你在批评我?”
“不是,我只是不想当废人,除了拿笔外,我也可以帮你做生意。”
她瞪着他,他在说笑话吗?一个失忆的人?“甭了,你就跟在我身边做做样子就好,不然让大娘知道你一丁点用处也没有,肯定把你赶出去。”
他一丁点用处也没有?!这个女人有没有搞错,想他可是堂堂的——
瞧他一脸不平的瞪着自己,她耐着性子再解释“那除了拿笔外,你有啥用处?米粮搬不动、走路要走在我身后老忘记,我谈生意,你也该站我身后,但我坐你也跟着坐下,要你去烧壶茶,连柴火也不会烧,自己衣服更不会洗,我真好奇你怎么能活到现在?”
他难以置信地瞪着她,他能活到现在当然是有人伺候,而且,他本来就习惯当头、习惯横着走,很少被——不,是根本不曾被人指着鼻子吩咐要做这做那,反而是他走到哪儿都有一大群人簇拥着,他要往东,其他人绝对不敢往西!
虽然他曾说过觉得自己家境不错,但他现在就是她的一个下人,她又不是请他来当少爷的。“说真的,你当仆人当得很不称职,但相逢就是有缘,况且我还救了你一命,所谓的送佛送上天,就暂且这样吧,等你想起一切,或是有人寻到了你,你就可以回家了。”
说到这里,小曼也已经驾着马车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