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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和女人的第一次邂逅,同样被写进了女作家的书里。
曹立志每每读到这个章节,都忍不住要起身去打一个电话,约女朋友吃饭。约的时候还压低嗓门,在电话里说,地点随便你选,人随便你宰。他这样说了,紫檀就会在那头笑得象砸了个玻璃杯似的,砸完,又恶狠狠地说,好,你就等着大出血吧。实际上,曹立志就是在等这个玻璃杯,这个恶狠狠,他晓得这两个东西一出来,说明紫檀就真的很快乐了。当天的下文怎么样,却并不重要了。
男人是用他最便捷的方式,来化解自己的内疚。他心中的那一天,和紫檀书中的那一天,完全是两码事。
女作家用了无比优雅的语言,叙述在相识之初,同为作家的女主角,迫于出版社以友谊为面目的合作要求,正坐在新华书店的大堂,签名售书。小说中的女作家,跟现实中的女作家一样,是没有人气,孤芳自赏的那种,所以,女主角坐在桌子后面,等待着根本不存在的拥趸的寂寞,让她有了一种绝世独立的光华。这光华让玉树临风的男主角怦然心动,不由得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竟象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主动走向女作家,开始了浪漫的追求。
当然,紫檀在叙述这些的时候,还运用了中国文坛很流行的氛围描写,细节刻画之类的,让作者和读者,都不得不相信,男女主角见面的那一瞬间,早就刻在了三生石上。
人物原型的曹立志,每每读到这些,却没有共鸣,只有内疚。
那一天的天气,是灰头土脸的。曹立志眼里的紫檀,也是灰头土脸的。
偶然路过的曹立志,很惊讶地看见,巨大的“女作家紫檀签名售书”的横幅下,女人讪讪坐在桌前,或者,是尴尬地坐在门可罗雀的桌前。头上的横幅,一个字就顶了紫檀整个身体的面积,让她看起来,应了鲁迅先生著名的那句:要榨出身体里的一个“小”来。不仅小,还极其不平衡。曹立志第一次看到紫檀的时候,有一种要把头歪着去看她的冲动。远远分析了一分钟,男人才搞明白了,这种冲动,完全是女作家把耳环,戒指,手镯,甚至头发,都堆到身体左边的缘故。不仅只堆一边,还堆了很多。马虎数数,乱七八糟的戒指有五六个,手镯就更多了,完全堆成了手筒。
曹立志就对身边的小高说,人家都说现在的女作家日怪,还真的日怪。小高便应着他的意思,汉奸一样地笑了起来。十米远的紫檀当然听不到,仍然在笑声中,很无辜,很安静地等着读者。安静到伶仃的样子。男人见了,就突然有点反感小高的笑声了。
那个曹立志,跟他的名字一样,从小在农民父亲的教育下,喜欢立志。上小学以前,曹立志跟他的伙伴们,在田间地头多次宣称,自己长大了,要当毛主席;后来上了小学,才明白世界上只有一个毛主席,而且他老人家,已经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了。曹立志就马上改变方向,跟他体重不足二十公斤的女同桌一样,发誓长大了,要去扛枪,向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英雄们学习;等到真的有力气扣动扳机了,曹立志又不想扛枪了,他跟在全国人民后头,扯了几个身边人,星星之火似的,庄严地成立了文学小组,每晚躲过中学老师的查铺,打着手电,在被窝里排了些以“啊”结尾的短句。当然,曹立志最后,并没有投身到文学事业中,他一跨进大学的校门,全球的年轻人都只有一个偶像了,那就是比尔盖茨。人家曹立志,也不能太跟全球唱反调了。
曹立志经过艰辛的努力,在而立之后,成了一家拥有五十名员工的IT公司老总,但是曹立志因为过去那个被窝里的经历,一旦见到写作的人,内心最深处,还是有种见到组织的感觉。这样就可以理解了,曹立志虽然信口说了“日怪”,为什么对助理汉奸似的笑声,还是有点不舒服了。
不舒服的曹立志... -->>
男人和女人的第一次邂逅,同样被写进了女作家的书里。
曹立志每每读到这个章节,都忍不住要起身去打一个电话,约女朋友吃饭。约的时候还压低嗓门,在电话里说,地点随便你选,人随便你宰。他这样说了,紫檀就会在那头笑得象砸了个玻璃杯似的,砸完,又恶狠狠地说,好,你就等着大出血吧。实际上,曹立志就是在等这个玻璃杯,这个恶狠狠,他晓得这两个东西一出来,说明紫檀就真的很快乐了。当天的下文怎么样,却并不重要了。
男人是用他最便捷的方式,来化解自己的内疚。他心中的那一天,和紫檀书中的那一天,完全是两码事。
女作家用了无比优雅的语言,叙述在相识之初,同为作家的女主角,迫于出版社以友谊为面目的合作要求,正坐在新华书店的大堂,签名售书。小说中的女作家,跟现实中的女作家一样,是没有人气,孤芳自赏的那种,所以,女主角坐在桌子后面,等待着根本不存在的拥趸的寂寞,让她有了一种绝世独立的光华。这光华让玉树临风的男主角怦然心动,不由得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竟象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主动走向女作家,开始了浪漫的追求。
当然,紫檀在叙述这些的时候,还运用了中国文坛很流行的氛围描写,细节刻画之类的,让作者和读者,都不得不相信,男女主角见面的那一瞬间,早就刻在了三生石上。
人物原型的曹立志,每每读到这些,却没有共鸣,只有内疚。
那一天的天气,是灰头土脸的。曹立志眼里的紫檀,也是灰头土脸的。
偶然路过的曹立志,很惊讶地看见,巨大的“女作家紫檀签名售书”的横幅下,女人讪讪坐在桌前,或者,是尴尬地坐在门可罗雀的桌前。头上的横幅,一个字就顶了紫檀整个身体的面积,让她看起来,应了鲁迅先生著名的那句:要榨出身体里的一个“小”来。不仅小,还极其不平衡。曹立志第一次看到紫檀的时候,有一种要把头歪着去看她的冲动。远远分析了一分钟,男人才搞明白了,这种冲动,完全是女作家把耳环,戒指,手镯,甚至头发,都堆到身体左边的缘故。不仅只堆一边,还堆了很多。马虎数数,乱七八糟的戒指有五六个,手镯就更多了,完全堆成了手筒。
曹立志就对身边的小高说,人家都说现在的女作家日怪,还真的日怪。小高便应着他的意思,汉奸一样地笑了起来。十米远的紫檀当然听不到,仍然在笑声中,很无辜,很安静地等着读者。安静到伶仃的样子。男人见了,就突然有点反感小高的笑声了。
那个曹立志,跟他的名字一样,从小在农民父亲的教育下,喜欢立志。上小学以前,曹立志跟他的伙伴们,在田间地头多次宣称,自己长大了,要当毛主席;后来上了小学,才明白世界上只有一个毛主席,而且他老人家,已经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了。曹立志就马上改变方向,跟他体重不足二十公斤的女同桌一样,发誓长大了,要去扛枪,向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英雄们学习;等到真的有力气扣动扳机了,曹立志又不想扛枪了,他跟在全国人民后头,扯了几个身边人,星星之火似的,庄严地成立了文学小组,每晚躲过中学老师的查铺,打着手电,在被窝里排了些以“啊”结尾的短句。当然,曹立志最后,并没有投身到文学事业中,他一跨进大学的校门,全球的年轻人都只有一个偶像了,那就是比尔盖茨。人家曹立志,也不能太跟全球唱反调了。
曹立志经过艰辛的努力,在而立之后,成了一家拥有五十名员工的IT公司老总,但是曹立志因为过去那个被窝里的经历,一旦见到写作的人,内心最深处,还是有种见到组织的感觉。这样就可以理解了,曹立志虽然信口说了“日怪”,为什么对助理汉奸似的笑声,还是有点不舒服了。
不舒服的曹立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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