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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笔趣阁 www.ddbiquge.co,流金岁月之满地落花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没什么大碍。只是那盘Nirvana的盒带一直压在大摞参考资料下,再也没有勇气去听。

    直到一天傍晚走在路上,淬然听到学校广播里在放《AllApologies》。我手足无措地身陷于一片惨痛而绝望的歌声中,挣扎不得,一张面孔幽灵般浮现眼前,五官模糊而不确定,恍惚间幻化成那朵绽放于幽蓝月光里的、遥不可及的玫瑰。

    北溟,这个名字如同来自朔漠的狂风,吹得我的世界乱了方寸。

    第一眼看到北溟的时候,他正对着风,头发被微微掀动,而阳光恰到好处地投影在他清秀的脸上,使他看上去像是浮凸于一枚埃及古币上的、阴郁的英雄雕像。

    那会儿他正在食堂对面卖磁带,在人群里站着,表情始终是淡淡的。而他整个人像瑞士最深的湖水那样发出光彩,一瞬间照亮了我的眼。

    我走过去选带子,立即有惊艳之感——Nirvanauff0eGuns’N’Rosesuff0etheDoorsPinkFloyduff0eO’Connor……吾爱尽收眼底。

    忽然他轻轻递过Nirvana的《UnplayyedInNewYork》,我一惊,不敢抬眼看他,匆匆接过,付钱,逃之天天。

    我想也许这就是我等待已久的人了。

    后来才知道他是校乐队里的Bass手,文笔不俗,等等。

    我在食堂等待北溟的出现。他进来了,他在排队买菜。他去插队买饭。我注意到他的表情不是酷,不是冷漠也不是深沉。他穿行在人群之中,不带一点儿情绪,“仿似一串荒冷的流逝烟花”。

    真是令人一见难忘。

    “哟,看把你美得……又看见他了吧?”同屋的小渔取笑我。

    “一点儿没错。”我答。这种女孩,一听到别人提及某个男生,第一句话必是“帅吗?”第二句则是“他穿什么衣服?”我不觉得跟她有什么好讲。

    “我可以帮你介绍。不骗你,我认识乐队的人!你可以写封信,我托人交给他……”她倒是挺起劲儿的样子。她的情操始终不能升华。

    “IhelPyouuff0e”讲这话时,她看着远处,一道光迅速闪过她的眼。

    我微笑,拧大音量听Puff0eJuff0eHarveguff0e她可以帮些什么?认识他?对他说请爱我并做我男朋友?每天一道儿吃饭一块儿学习?不不不,我无意于此。

    爱情最可悲的是:如果你得到了这个人,不管你当初有多爱他,总有一天,你会嫌弃他。

    我不想让爱情生活的琐碎和庸常迅速褪去他的光芒,只留“青莲色和蓝色映在即将衰败的花上”。读了几年书,知道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便是不可复在的永远。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杜拉斯的句子,我已经记熟于胸。)

    爱是我生命中不凋的玫瑰,令我在这俗世之中暗香浮动。

    然而小渔仍在怂恿我。

    不知怎么搞的,我喜欢他竟似已是众所周知的样子。偶尔在路上相逢,双方都迅速转移视线。

    有一天独自在食堂吃午饭,一个男孩过来坐在我斜对面,几分钟后他大声招呼北溟。我惊惶地抬起头,看到他迟疑一下后走过来坐下。

    我完全失态,双手掩住脸。

    那男孩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他一下子站起来,骂句粗话后掉头就走。

    我反而镇定下来。镇定地去把饭倒掉,仔细地洗手,面无表情地离开。

    如同我一去不再回头的玫瑰之爱。

    独自呆在宿舍,把那盘带子翻来覆去地听。我近乎自虐地拼命回忆,捕捉那些骤然一亮,稍纵即逝的场景,不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眼泪淌下来,流了一脸,痛苦得不能呼吸,身子抖得历害,心里十分清醒,只是再也控制不住。

    今夜,我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明天呢?明天还要上课的。世界末日远未到来。

    后来才知道小渔暗中托人要他答应先接受我,过一阵儿再甩掉。我沉醉其中,她在一旁暗笑,我痛不欲生,她将怀着胜利者的心态前来安慰。

    只因我在给朋友的信中表示了对她的不屑。那信恰被她看到,从此恨我人骨,一直伏在暗处,怨毒地等待给我致命一击。

    可惜北溟并不答应,只是她散布流言,已令他看轻我。

    真情流露之后,没有人能再做到无懈可击。北溟,正是我的阿基里斯之踵。

    我死里逃生。不过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我只有紧闭双唇,“在人群中默默前行,深怀自尊”(张承志)。匆匆走着,兴许还会遇见北溟,只是我已不再抬头。

    犹如经过文革的洗劫伤痕文学繁荣了”,我也繁荣了。我开始狂热地投身于各类活动之中,累个贼死跑去看《等待戈多》……在极度的疲乏中隐隐感到快乐。

    这整个夏天我都无暇再去回想。

    然而在这突如其来的一刻,在这惨痛绝望的歌声里,我紧紧闭上双眼,不让泪水涌出,北溟,真想一路狂奔向你。

    我低声说:玫瑰,再见玫瑰。

    时间将抚慰一切。多年之后,在异地漫不经心地转过某个街角时,也许就会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相逢,我将必然地、温柔地凝视你。

    初吻

    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候,我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我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蓝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那个男生我喜欢。

    她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伏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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