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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七月。天晴,适于旅行。

    他在本子上这样写,递给主任,就这样作为助理的我居然可以和郝桢有一次旅行。

    (一)

    “人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原来果真是这样。

    “喂,我的鞋又湿了。”

    郝桢什么都没说,从巨型的旅行袋中又摸出一双干净的草鞋递给我。

    我换上。

    虽然是清朗的七月,可高达五千多米的唐古拉山上,寒风依旧似是被加了倍数的时光一般,高段位的平行游走着。高朗的天空,满是哀哀的哑剧似的靛蓝。不时盘旋的秃鹫剪裁着天,低泣似的鸣叫似是圣殿中无比肃穆的唱诗。

    说实话,我很冷。但我仍是坚持穿草鞋,柔软坚韧的草,不会因为长远的路途而伤害我的脚。我也极愿用最本真的自然去贴近无比肃然的这片土地。

    “快到巴蜀了吧?都走了两个月了。”我扶着膝,仰起脸问郝桢。

    “哦!”明知必是这种简练的回答。

    从各拉丹东峰一直到唐古拉山,一路曲曲折折,已是两个月了。我们要从长江的源头一直走到它浩浩荡荡的入海口。从鬼影子都没有的西藏走到车水马龙的上海。而现在终于快入川了。

    “看天。”我对郝桢说,只是一霎间的事,天变得灰蒙蒙的。

    “会下雨吧!这个晚上。唉!”不由的感叹了一句。

    郝桢没说什么,将手探过来拉着我向北跑了起来。

    “去哪里?”

    “那边有人家。”我才发现小山腰上有一处灯火,时明时暗的闪烁。

    里面住着的是一对年迈的夫妇,藏族人,十分平和友善,我们就这样住了下来。

    颠簸的旅途,无数冰冷的夜晚,都是瑟瑟的在睡袋中度过的。而这个有煤油灯又有床铺的雨夜,使我不由的感激涕零。

    灯色很暗,我感觉我的脚很冰,就用手捂着把它们团到腿下。

    “冷吗?”郝桢问我。

    我老实的点点头。

    郝桢攒起我的脚,把它们夹到腋下,一阵暖流从脚底流到我的意识里去。在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里我第一次感到一种宁静的幸福。不由的叹了口气,安静的闭上眼睛,珍惜着。

    早上天还没大亮,就已经听见哔哔啵啵的烧柴声了,而旅行的生活已让我习惯了早起。披上大衣,到厨房,拣些干枯的老柴放进炉灶里。看着它们啪啪作响的由红色燃尽成黑灰。将身上和手烤的很温暖。又把一些钱压在了碟子下面,找齐了我和郝桢的旅行用品,便出门了。

    一公里,两公里,三公里零一百零七步。我一步一步的数着。而我果然又在一条河的岔口找到了郝桢。像是总也玩不厌的捉秘藏游戏,郝桢却总是藏在同一个地方。一条河的岔口。

    郝桢有很严重的夜游症,而梦游的边缘最终都是在一条河的岔口。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未解释,我便也不去问。但感觉中有着极强的不安。我不想去触碰他的思想,虽然不断的自欺着,但是结果我已隐隐猜到。

    显然,他应该又是被冻醒了的,抱着肩,站在河边的卵石上眺望。我从包裹里取出大衣递给他,一如每一个令我怅然的不明不寐的早晨。

    印象里无数个如此度过的早晨都像一幅油画一样,给我一种迷离感。

    西藏如印染似的天,延绵有似静止的河流,一个穿着单衣的迷人男子在等我。如果把视角再放的远一点,会看见一个有着大黑色瞳仁的女子携着件风衣和一个大的不相称的多口袋的绿色旅行袋。

    一如一卷剪也剪不断的胶片。

    如果这是一部电影,那将会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呢?我看着天空想象着,应该是一对离群索居的男女,他们深爱着彼此。愿在此地心甘过此样寂寞的生活,男人会在清晨拉着递衣服的女人的手。将她裹进大衣里,将头抵在她微蓬清香的黑发上

    (二)

    当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时间开始时,我和郝桢之间似乎总是隔着一条河,从峡谷里汇成的细小的水流,明澈澈的,只是太过单薄了些,一望见底,甚而经不起一点反射。

    我走在一边,而郝桢走在另一边。

    渐行渐远,河流也越来越宽。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走在同一条路上了,我可以拉着他的大旅行袋,两个人一前一后。因为河已经太宽,宽过了我们两条手臂的距离。

    我把草鞋用绳子系在旅行袋上,光脚踩着一块块平滑细润的鹅卵石,从一块跃到另一块。

    郝桢正拿着他的大相机拍着沿途的风景,高高低低的石山,受风的侵蚀,形成各种各样狰狞的脸孔,倒没有见到西藏荒漠中那种大蘑菇似的巨石。没有那种风在石蘑菇中捉迷藏而一无所获所咆哮出的哀音。风淡淡湿湿的吹在脸上,是一种活泼的调调,似是苗族的小女孩在汲水,斑斓的彩衣,明亮的头饰。

    连我们一直追逐的河,也不再沉静,叮叮咚咚的。

    郝桢拿着相机,镜头追着小女孩在拍,而在西藏时,起码我们在一起时他都没有拍过一张照片,我想是他效职的vogue杂志的截稿期快到了。

    等他终于拍完了,我跳过去问他。

    “为什么前一阵子没有拍?”

    郝桢显然的愉快,笑睇了一个极其粲然的微笑。

    “久了你就会知道我是一个托稿成性的人。”

    “作为每个月都要向你催稿子的我,当然知道。我是说,西藏比较美。”

    “西藏太凝重了,游人也很多。而且,那时离截稿日还远嘛。”

    “恩,我算一下。”我掰着手指,一天一天的计算着。数着数着又多出了五根手指,雪白的肤色,清晰的骨节,钳住了我。

    相视着一笑,温暖得有点灼人的炙热。

    郝桢好像被我看的有点不好意思似的别过了头。

    “你去那边看一下吧,很美的,我给你拍些照片,绰绰。”

    郝桢第一次叫我的名字,阳光下,是温暖的味道。

    前方是一大片油菜田,阳光下纷飞的蝴蝶将田圃点缀成彩衣的碎片折射出莫名的光华。我兴奋的不得了,在菜田间蹦跳。

    郝桢在一旁拿着相机拍我,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全不当回事的拿着沉重的相机随手拍着,微弯的膝盖,这样迷人的一种姿态,却也总是令人无法企及的好作品。

    而我无法看见,郝桢拍了一会儿,相机后的表情从宁静变为一种恍笑。伴随着散落满地的叹息。

    阿婆告诉过我,如果一个男人和你在一起是却还叹着气,说明他心有不足。也就是你该离开的时候了。

    郝桢!如果这轻如薄纱的叹息可以落在我可以触及的范围内,我是不是会离开的更早也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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