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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大毛,被他的歌,也被他的善情感动了。
沿湖公园没有亮丽的景致,却是离退休老人慰以自乐的一片天地,蓝天上,也时见几片精彩的云朵徜徉。绿色草地上,缓缓的音乐如秋天的流水淌过,老人们便在快乐中邀约着舞伴散发着他们余年的落寞。每每还有几路民间戏班子,把喇叭挂在树上,把麦别在腰围,用显得有点干涩的唱腔唱起几出路人熟知的黄梅戏段子,收些钱银,伴随着夕阳收铺回家。除此外,还有各色的民间艺人来到这里,把他们的才艺以不同的方式兜售,有些是有偿的,有些则是无偿的。我所看到的大毛,是属于与大家共同分享闲情快意的那种。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沿着湖边信步,消遣些许寂寥的心绪。忽然,一阵刀狼般沙哑的歌声飞进了我的耳朵。顺音停驻,但见枯黄的草地上,围站着二三十人,中间,一位年约五十的汉子,握着右拳作麦克风状,脸上挂满笑意,充满激情地唱着刀狼的那首情人。我细细地看他,剃着个光头,努力睁大着那双想说话的青光眼,脸上的肌肉显得丰厚,在他唱歌的时候那多余的肌肉便随着他摆弄的姿态一阵阵在脸上蠕动。靠近右耳的地方隆起一个葡萄般大小的肉瘤。他身上衣衫褴褛,破烂不堪,一件灰色脏而敞开的衬衫把他在这个近于寒冷时节体内存储的激情挥发出来。脏兮兮的裤子看不清什么颜色。脚穿黄解放鞋,鞋尖破了个口子,肥厚的脚趾头不时溜出来,打量着周围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初见大毛,听他演唱自然且也有几分优美的歌,以及如此破败的穿着,给我一种又远又近,又快意又悲凉的感觉。
周围有人告诉我这流浪的汉子叫大毛,是正宗的九江人,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好多年,听说原来有工作单位,好像还有家室,后来眼睛瞎了,媳妇跟人走了,也就流落到今天这幅光景。大毛天生喜欢唱歌,也能唱几首像样的歌,还能够仿歌星的嗓子学唱。至于他有没有其他亲人,有没有归宿,则不知道。
我又向前走近大毛,看到他脚下有一片衣物,狼籍般的凌乱,还有一只吃了半边的苹果和一瓣桔子,并没有见到用来收钱的碗器。这时,大毛与人聊上了,有问:“大毛,你相好小曹还回来看你么?”大毛说:“她呀,就冲我的钱,想前几年,运气不错,发了点小财,她三天两头来找我,把我身上的钱花光了,就跟其他的男人走了,这个婊子养的。”大毛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似乎没有怨气,开心快意的脸上荡漾着层层笑意,让人觉得可悲又可爱。又有人问:“大毛,你给钱小曹用,她没有让你上身么?”我掉头一看,是一个三十出头口里叼着香烟把手抄在袖子里的油光发亮的青年。这一问,立即招来许多追问:“是啊,大毛,你说说,你是怎样和小曹在一起的?”
众人屏住呼吸,急切的目光一齐射向大毛,大毛却不紧不慢“哦,你们想听小曹啊,不急不急,等我抽根烟再说给你们听。”大毛从耳朵上摘下一根烟,立即有人上前给大毛点火。
大毛大口吐出浓烟,显得极其惬意,乐呵呵地说:“这个小曹哇,婊子货,只知道要钱,没有钱就想起找我,却又不让我睡她,几次我连她的花边都没有碰到,真是个花狐狸妖精。”人群中一阵爆笑。大毛就在众人的笑声中,把手伸进裤袋,慢慢摸出一粒花生,一点点地剥开,送进嘴里,美美地享受着。
一位六十开外的干瘦老头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走过来,把车靠在树边,努力挤进人群,径直走到大毛身边,拍着大毛的肩膀,翁声翁气地说:“好啊,大毛,你今天怎么换了个地方,唱到这儿来了,我找了半天了。”大毛冲他一笑:“树挪死,人挪活呀,我也不能老在一个地方唱呐,所以,今天,换了个地方唱。”大毛说这话的时候,很是得意,也许,他想,自己已经是个歌星了,歌星,自然不会总在一个地方唱。
大毛拣起地上的半只苹果,东一口西一口地吃着,人群里有人嚷:“大毛,等会再吃,好久没有听你学张明敏唱歌了,唱唱张明敏吧。”
一听张明敏这个名字,大毛立即长了精神,俯身把苹果轻轻放在地上,仍然用右拳作麦克风,情不自禁在草地上跳起了蹩脚舞,边跳边唱:“河山只在我梦里,小曹已好久没来过,可是怎么也忘记不了,那熟悉的声音。九江,烟水亭,(咚—咚咚),火车站,西门口,(咚咚—咚),在我心中重千斤,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心中一样亲。别人家的孩子,已经上了大学,可是现在我还只是一个人,到处把歌唱。”
大毛唱完这首歌时,人群中有些哄笑,也有些发出唏嘘的声音。我是十分用心在听大毛自编自唱的这首我的中国心,眼角有些湿润,心底涌起阵阵悲凉。大毛把小曹这个妇人(曾经属于他的爱情)的名字等同他的中国心,料想他的年青,也有着春花秋月般美丽的相守。如今,他四处流荡,以歌为乐,一边骂小曹婊子,一边却对她念念不忘,不知他的内心还有没有一片芳草地,有一片梦中的爱恋情怀?
在这个城市,大毛每天游走着,并在某个角落停下来,用他编造的歌和故事,打发着那些时间多得可以出售的人,也慰籍着他自己。作为歌手,他真的也需要属于他的那些听众。我不知道他能不能赚钱,如果赚到了钱,一定第一个想起小曹。也许,他只要听听她的声音就够了,体验那份曾经属于他的幸福的存在。
2004年11月28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大毛,被他的歌,也被他的善情感动了。
沿湖公园没有亮丽的景致,却是离退休老人慰以自乐的一片天地,蓝天上,也时见几片精彩的云朵徜徉。绿色草地上,缓缓的音乐如秋天的流水淌过,老人们便在快乐中邀约着舞伴散发着他们余年的落寞。每每还有几路民间戏班子,把喇叭挂在树上,把麦别在腰围,用显得有点干涩的唱腔唱起几出路人熟知的黄梅戏段子,收些钱银,伴随着夕阳收铺回家。除此外,还有各色的民间艺人来到这里,把他们的才艺以不同的方式兜售,有些是有偿的,有些则是无偿的。我所看到的大毛,是属于与大家共同分享闲情快意的那种。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沿着湖边信步,消遣些许寂寥的心绪。忽然,一阵刀狼般沙哑的歌声飞进了我的耳朵。顺音停驻,但见枯黄的草地上,围站着二三十人,中间,一位年约五十的汉子,握着右拳作麦克风状,脸上挂满笑意,充满激情地唱着刀狼的那首情人。我细细地看他,剃着个光头,努力睁大着那双想说话的青光眼,脸上的肌肉显得丰厚,在他唱歌的时候那多余的肌肉便随着他摆弄的姿态一阵阵在脸上蠕动。靠近右耳的地方隆起一个葡萄般大小的肉瘤。他身上衣衫褴褛,破烂不堪,一件灰色脏而敞开的衬衫把他在这个近于寒冷时节体内存储的激情挥发出来。脏兮兮的裤子看不清什么颜色。脚穿黄解放鞋,鞋尖破了个口子,肥厚的脚趾头不时溜出来,打量着周围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初见大毛,听他演唱自然且也有几分优美的歌,以及如此破败的穿着,给我一种又远又近,又快意又悲凉的感觉。
周围有人告诉我这流浪的汉子叫大毛,是正宗的九江人,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好多年,听说原来有工作单位,好像还有家室,后来眼睛瞎了,媳妇跟人走了,也就流落到今天这幅光景。大毛天生喜欢唱歌,也能唱几首像样的歌,还能够仿歌星的嗓子学唱。至于他有没有其他亲人,有没有归宿,则不知道。
我又向前走近大毛,看到他脚下有一片衣物,狼籍般的凌乱,还有一只吃了半边的苹果和一瓣桔子,并没有见到用来收钱的碗器。这时,大毛与人聊上了,有问:“大毛,你相好小曹还回来看你么?”大毛说:“她呀,就冲我的钱,想前几年,运气不错,发了点小财,她三天两头来找我,把我身上的钱花光了,就跟其他的男人走了,这个婊子养的。”大毛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似乎没有怨气,开心快意的脸上荡漾着层层笑意,让人觉得可悲又可爱。又有人问:“大毛,你给钱小曹用,她没有让你上身么?”我掉头一看,是一个三十出头口里叼着香烟把手抄在袖子里的油光发亮的青年。这一问,立即招来许多追问:“是啊,大毛,你说说,你是怎样和小曹在一起的?”
众人屏住呼吸,急切的目光一齐射向大毛,大毛却不紧不慢“哦,你们想听小曹啊,不急不急,等我抽根烟再说给你们听。”大毛从耳朵上摘下一根烟,立即有人上前给大毛点火。
大毛大口吐出浓烟,显得极其惬意,乐呵呵地说:“这个小曹哇,婊子货,只知道要钱,没有钱就想起找我,却又不让我睡她,几次我连她的花边都没有碰到,真是个花狐狸妖精。”人群中一阵爆笑。大毛就在众人的笑声中,把手伸进裤袋,慢慢摸出一粒花生,一点点地剥开,送进嘴里,美美地享受着。
一位六十开外的干瘦老头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走过来,把车靠在树边,努力挤进人群,径直走到大毛身边,拍着大毛的肩膀,翁声翁气地说:“好啊,大毛,你今天怎么换了个地方,唱到这儿来了,我找了半天了。”大毛冲他一笑:“树挪死,人挪活呀,我也不能老在一个地方唱呐,所以,今天,换了个地方唱。”大毛说这话的时候,很是得意,也许,他想,自己已经是个歌星了,歌星,自然不会总在一个地方唱。
大毛拣起地上的半只苹果,东一口西一口地吃着,人群里有人嚷:“大毛,等会再吃,好久没有听你学张明敏唱歌了,唱唱张明敏吧。”
一听张明敏这个名字,大毛立即长了精神,俯身把苹果轻轻放在地上,仍然用右拳作麦克风,情不自禁在草地上跳起了蹩脚舞,边跳边唱:“河山只在我梦里,小曹已好久没来过,可是怎么也忘记不了,那熟悉的声音。九江,烟水亭,(咚—咚咚),火车站,西门口,(咚咚—咚),在我心中重千斤,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心中一样亲。别人家的孩子,已经上了大学,可是现在我还只是一个人,到处把歌唱。”
大毛唱完这首歌时,人群中有些哄笑,也有些发出唏嘘的声音。我是十分用心在听大毛自编自唱的这首我的中国心,眼角有些湿润,心底涌起阵阵悲凉。大毛把小曹这个妇人(曾经属于他的爱情)的名字等同他的中国心,料想他的年青,也有着春花秋月般美丽的相守。如今,他四处流荡,以歌为乐,一边骂小曹婊子,一边却对她念念不忘,不知他的内心还有没有一片芳草地,有一片梦中的爱恋情怀?
在这个城市,大毛每天游走着,并在某个角落停下来,用他编造的歌和故事,打发着那些时间多得可以出售的人,也慰籍着他自己。作为歌手,他真的也需要属于他的那些听众。我不知道他能不能赚钱,如果赚到了钱,一定第一个想起小曹。也许,他只要听听她的声音就够了,体验那份曾经属于他的幸福的存在。
200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