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水自治县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的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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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总体部署,根据这一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确立了“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对渝东南地区作出了“建设武陵山区经济高地、民俗生态旅游带、扶贫开发示范区”的“三大定位”并召开渝东南片区专题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和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要支持渝东南地区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夯实发展后劲,这必将对渝东南地区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彭水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
(二)发展条件。一是交通便利。随着三条大通道、八条区域干线公路及通畅通达工程加快建设,彭水的交通条件明显改善,交通瓶颈制约的问题将很快成为历史。二是电力充足。随着乌江彭水电站投产和一大批中小水电站的相继建成,到2011年年输出电能将达到100亿度,加之引入乌江实业集团与彭水进行能矿开发合作,将为实施矿产富县战略、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三是资源充足。彭水旅游资源丰富,有以“郁山盐丹文化”为核心的“黔中文化”以“乌江画廊”为核心的自然山水风光,是难得的旅游胜地;矿产资源充足,有丰富的煤、铁、萤石、重晶石等能矿资源,发展资源加工型产业优势明显。
(三)有更多的“新增点”一是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前景广阔。随着“生态立县”战略的实施,现代山地生态农业和生态林业的发展力度将不断加大;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将快速推进。可进一步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农村市场,探索土地流转机制,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和山地林业,发展农产品、农副产品加工业。二是建筑业可望迅速做大做强。在城镇建议方面,县委、县政府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并正着手新区拓展的前期工作,同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也将提速;在交通建议方面,全县交通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近两年将全面完成乡镇、村级公路的改造和新建任务。这些重点建设,为建筑为的发展提供了良机。三是能矿产业将成为新兴支柱产业。全县水能资源丰富,一大批中、小水电项目急待开发;同时,丰富的煤、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及萤石、重晶石等矿产资源等待开采利用。可以引导非公企业广泛进入能源开发和矿产品开采加工领域。四是现代服务业将成为非公经济新的增长点。发展服务业,具有投资少、消耗低、污染少、效益高等特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提出“旅游兴县”战略,将集中打造以乌江画廊为品牌的旅游核心区,可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广泛进入旅游开发行精妙,推进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可围绕旅游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中介、餐馆服务、宾馆旅馆、购物、运输、娱乐等配套服务业。
四、几点建议
当前国家宏观政策趋紧,预期下一阶段的调控压力还会加大,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非常压头。彭水正处于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实现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主力军和突破口。我们务必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要切实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调研、关注、协调和服务力度,认真分析形势,积极适应时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提速增效、又好又快发展。
(一)狠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意识,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努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氛围。建议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深刻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宣传力度。全面认识民营经济的性质、地位、作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来,从“左”的思想、从计划经济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统一思想,冲破思想禁区,消除偏见,排除干扰,一视同仁;要确立新的企业评判标准,注重企业效益,注重企业对财政的贡献,注重企业安置劳动力就业的情况和维护社会稳定所发挥的作用;要在全社会弘扬大干实干,只干不说或多干不说,尊重实践的思想和工作作风,真正把发展民营以济摆到与公有制经济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围绕全县“两县一点”、“五个彭水”的奋斗目标,结合区位和资源优势、实施“工业立县”、“旅游兴县”战略、城镇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建设,制定我县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切实制定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支持保障体系,创造公平、公正、宽松的发展民营经济的环境。
(二)狠抓非公有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经济运行,确保全县经济总量增长目标的实现。
突出抓好非公有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调研、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大经济运行的调度指导和跟踪监测力度,建立健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直报系统和直报制度,及时掌握和协调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科学配置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确保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促进了非公有制规模以上企业的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三)狠抓重点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为重点项目提供优良的建设环境。
为了保证重大工业项目的顺利建设和按期竣工投产,始终把重点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考核和工程建设调度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逐月调度考核通报。建议县委政府分别按季度开展规模较大的重点工业项目现场调研和督查工作,请联系项目的县领导带队,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对项目建设中需解决的问题现场协调解决,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等阻碍项目建设等问题,责成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按照“四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和“四定一包”(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定奖罚、包发展环境)的办法,切实加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促进重点项目早日投产。
(四)狠抓集群式发展,促进非公经济提质增效。集群式发展是非公有制经济形成规模、聚集资源、拓展市场、延伸产业链的重要手段。我们紧紧围绕集群做文章,坚持走小企业、大集群的路子,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充分依托我县资源优势、特色优势、劳动力优势,鼓励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了一批产业名镇,培育了一批专业市场,形成了一批拳头产品,并重点支持建材工业、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矿产以及小水电开发等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经营、社会化协作、集群化发展。
(五)狠抓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一是建立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切实保障合法权益。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财产、经营场所和人身安全,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查封、扣留、冻结、侵害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资金。政法系统要依法维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犯和损害企业财产,危及民营经济业主、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设在县工商联,专门负责受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受害事件的投诉。二是政府及工商联要引导民营经济建立行会组织。一方面,对有条件的建材工业、食品工业、运输业、餐饮业等行业逐步建立行业商会、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另一方面,理顺行会管理体制,按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分别授权全国工商联和市工商联为社团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建议县政府明确其管理和指导是工商联。并发挥政府联系民营经济的桥梁、助手作用。三是政府要为民营经济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为新办企业加强创业辅导、创业服务,特别要协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搭建培训服务平台,推动民营经济信息化,为企业发展提供融资、人才、技术、市场和项目等信息和政策导向。此项工作明确由县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和县工商联联合负责。四是组织有关企业及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和会展、贸易洽谈。五是与县电信局联合建设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开展产供销电信网络直复营销服务。六是开展职业经理人的推荐、选拔、培训和评定工作。七是充分发挥县工商联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桥梁作用,及时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呼声,针对企业反映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主动调研,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的困难和问题。
(六)狠抓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处理,制订出台彭水县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监管办法,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二是扩大担保资本金,做活担保业务。县担保公司要大力改善经营条件,想方设法盘活存量资产,将公司闲置的土地变现,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三是扩大担保体系,延伸担保链条。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和市、县政府的要求,加大筹备组建县级其它信用担保机构的工作力度。
(七)狠抓政策性项目资金的争取到位,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技术改造和企业救灾资金,落实县级中小企业发展配套资金,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园、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发展。
(八)狠抓非公有制经济的党群组织建设和劳动保障工作,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党的建设,是促成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组织部门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党群组织的建设工作。二是县工商联与劳动部门和总工会建立保障非公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三方会议”协调机制,制订出台彭水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评审办法。共同组织对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听证、调解劳动争议、督促交纳社保“三金”和医保金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一系列工作。三是为了促进非公企业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工会组织,推进各项保险,在评选非公优秀企业和优秀经营者过程中,凡是党的组织、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和保险不健全的一律不予评优评先。
14”总体部署,根据这一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确立了“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对渝东南地区作出了“建设武陵山区经济高地、民俗生态旅游带、扶贫开发示范区”的“三大定位”并召开渝东南片区专题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和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要支持渝东南地区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夯实发展后劲,这必将对渝东南地区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彭水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
(二)发展条件。一是交通便利。随着三条大通道、八条区域干线公路及通畅通达工程加快建设,彭水的交通条件明显改善,交通瓶颈制约的问题将很快成为历史。二是电力充足。随着乌江彭水电站投产和一大批中小水电站的相继建成,到2011年年输出电能将达到100亿度,加之引入乌江实业集团与彭水进行能矿开发合作,将为实施矿产富县战略、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三是资源充足。彭水旅游资源丰富,有以“郁山盐丹文化”为核心的“黔中文化”以“乌江画廊”为核心的自然山水风光,是难得的旅游胜地;矿产资源充足,有丰富的煤、铁、萤石、重晶石等能矿资源,发展资源加工型产业优势明显。
(三)有更多的“新增点”一是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前景广阔。随着“生态立县”战略的实施,现代山地生态农业和生态林业的发展力度将不断加大;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将快速推进。可进一步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农村市场,探索土地流转机制,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和山地林业,发展农产品、农副产品加工业。二是建筑业可望迅速做大做强。在城镇建议方面,县委、县政府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并正着手新区拓展的前期工作,同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也将提速;在交通建议方面,全县交通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近两年将全面完成乡镇、村级公路的改造和新建任务。这些重点建设,为建筑为的发展提供了良机。三是能矿产业将成为新兴支柱产业。全县水能资源丰富,一大批中、小水电项目急待开发;同时,丰富的煤、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及萤石、重晶石等矿产资源等待开采利用。可以引导非公企业广泛进入能源开发和矿产品开采加工领域。四是现代服务业将成为非公经济新的增长点。发展服务业,具有投资少、消耗低、污染少、效益高等特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提出“旅游兴县”战略,将集中打造以乌江画廊为品牌的旅游核心区,可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广泛进入旅游开发行精妙,推进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可围绕旅游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中介、餐馆服务、宾馆旅馆、购物、运输、娱乐等配套服务业。
四、几点建议
当前国家宏观政策趋紧,预期下一阶段的调控压力还会加大,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非常压头。彭水正处于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实现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主力军和突破口。我们务必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要切实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调研、关注、协调和服务力度,认真分析形势,积极适应时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提速增效、又好又快发展。
(一)狠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意识,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努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氛围。建议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深刻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宣传力度。全面认识民营经济的性质、地位、作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来,从“左”的思想、从计划经济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统一思想,冲破思想禁区,消除偏见,排除干扰,一视同仁;要确立新的企业评判标准,注重企业效益,注重企业对财政的贡献,注重企业安置劳动力就业的情况和维护社会稳定所发挥的作用;要在全社会弘扬大干实干,只干不说或多干不说,尊重实践的思想和工作作风,真正把发展民营以济摆到与公有制经济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围绕全县“两县一点”、“五个彭水”的奋斗目标,结合区位和资源优势、实施“工业立县”、“旅游兴县”战略、城镇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建设,制定我县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切实制定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支持保障体系,创造公平、公正、宽松的发展民营经济的环境。
(二)狠抓非公有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经济运行,确保全县经济总量增长目标的实现。
突出抓好非公有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调研、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大经济运行的调度指导和跟踪监测力度,建立健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直报系统和直报制度,及时掌握和协调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科学配置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确保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促进了非公有制规模以上企业的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三)狠抓重点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为重点项目提供优良的建设环境。
为了保证重大工业项目的顺利建设和按期竣工投产,始终把重点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考核和工程建设调度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逐月调度考核通报。建议县委政府分别按季度开展规模较大的重点工业项目现场调研和督查工作,请联系项目的县领导带队,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对项目建设中需解决的问题现场协调解决,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等阻碍项目建设等问题,责成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按照“四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和“四定一包”(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定奖罚、包发展环境)的办法,切实加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促进重点项目早日投产。
(四)狠抓集群式发展,促进非公经济提质增效。集群式发展是非公有制经济形成规模、聚集资源、拓展市场、延伸产业链的重要手段。我们紧紧围绕集群做文章,坚持走小企业、大集群的路子,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充分依托我县资源优势、特色优势、劳动力优势,鼓励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了一批产业名镇,培育了一批专业市场,形成了一批拳头产品,并重点支持建材工业、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矿产以及小水电开发等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经营、社会化协作、集群化发展。
(五)狠抓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一是建立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切实保障合法权益。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财产、经营场所和人身安全,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查封、扣留、冻结、侵害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资金。政法系统要依法维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犯和损害企业财产,危及民营经济业主、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设在县工商联,专门负责受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受害事件的投诉。二是政府及工商联要引导民营经济建立行会组织。一方面,对有条件的建材工业、食品工业、运输业、餐饮业等行业逐步建立行业商会、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另一方面,理顺行会管理体制,按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分别授权全国工商联和市工商联为社团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建议县政府明确其管理和指导是工商联。并发挥政府联系民营经济的桥梁、助手作用。三是政府要为民营经济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为新办企业加强创业辅导、创业服务,特别要协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搭建培训服务平台,推动民营经济信息化,为企业发展提供融资、人才、技术、市场和项目等信息和政策导向。此项工作明确由县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和县工商联联合负责。四是组织有关企业及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和会展、贸易洽谈。五是与县电信局联合建设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开展产供销电信网络直复营销服务。六是开展职业经理人的推荐、选拔、培训和评定工作。七是充分发挥县工商联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桥梁作用,及时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呼声,针对企业反映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主动调研,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的困难和问题。
(六)狠抓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处理,制订出台彭水县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监管办法,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二是扩大担保资本金,做活担保业务。县担保公司要大力改善经营条件,想方设法盘活存量资产,将公司闲置的土地变现,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三是扩大担保体系,延伸担保链条。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和市、县政府的要求,加大筹备组建县级其它信用担保机构的工作力度。
(七)狠抓政策性项目资金的争取到位,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技术改造和企业救灾资金,落实县级中小企业发展配套资金,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园、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发展。
(八)狠抓非公有制经济的党群组织建设和劳动保障工作,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党的建设,是促成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组织部门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党群组织的建设工作。二是县工商联与劳动部门和总工会建立保障非公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三方会议”协调机制,制订出台彭水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评审办法。共同组织对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听证、调解劳动争议、督促交纳社保“三金”和医保金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一系列工作。三是为了促进非公企业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工会组织,推进各项保险,在评选非公优秀企业和优秀经营者过程中,凡是党的组织、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和保险不健全的一律不予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