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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过分的是,我在原告席上已经坐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感觉到有半点将要开庭的意思。只看到下面轰轰烈烈地,女同胞们开来一拨又一拨,人人兴高彩烈满面春风,跟过什么节一样。
是不是走错地方跑妇女节会场来啦?不是还差几个月才到三月份的吗?猜测ig
好象这里真的是在搞活动,电视台的栏目主持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拉这个谈话跟那位大嫂抒情,我多听了一会才算明白,原来把个什么女性权益保护大会的会场搬这来了,搞现场观摩。
哦,是这样。
我放了心。不关我的事。!!
!%#^&%$#%$!
女性?权益?保护?现场观摩?我靠!这都什么事!刀架脖子上来啦!
很明显,我不是女性,这个会不是用来保护我的。我的对手被告林曼琴才是。我应该是属于被观摩类,也就是说,参加这个会的女性将会观摩到我的失败,以及林曼琴女性的胜利,以此证明她们的权益得到了保护。
我靠!我再靠!三靠!谁他妈出的这个坏点子啊?真没治了,缺德啊这是,我靠他家全体女性!
这不是纯粹把我当死人了吗?这是对我的权益赤裸裸的践踏!我的隐私权话语权名誉权公民权肖像权婚姻权多权全部被践踏了!有没有男性权益保护会啊?谁来保护我的权益?我要投诉!我要控告!
在心里骂了百句,可也没有办法,投诉谁呢控告谁呢?咱们国家,就这回事。谁让哥们的官司这么有特色呢,不观摩你观摩谁?
首先就是此案目前影响很大,媒体网络上炒得热火朝天,尤其是那些姐姐妹妹姑娘大嫂们的关注度非常高;其次就是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个铁案,明显我就是一流氓,而且白痴无赖,对女性的迫害非常极端令人发指,不打击打击一把对不起咱老百姓家中的女人们;第三是我必败林曼琴必胜,因为是二审终审,我再输的话连上诉都没有了,这场闹剧行将结束,再不及时抓抓这典型,女性权益可就没法再保护了;第四是被告提起反诉的概率很大,而只要林曼琴反诉我,罪名成立的概率更大,极有可能当场宣布将我绳之以法,出现原告变成被告,庭审变成公审的戏剧性场面,并得到一个惩恶除奸大快女人心的美妙结局;第五是我现在这形象,就是一个无耻之尤,对我的镇压,无须更多理由,更不用担心背负什么谴责,立马可以收到弘扬女权大振雌风的效果;第六是
够了够了,这么多点要素还不够?苏乞儿都能点上秋香了,百年难遇啊!把这样一个有质量的女性迫害案树为典型来观摩一番,再顺理成章地把我这个偏执狂迫害狂女性杀手明正典刑,实在是得天意顺人心,可以具体体现操作者治下女性权益如何得到充分地尊重和保护,这不是阴谋是阳谋,青天白日下的好事啊!这等好事完全不需要报请我的批准同意,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嘛,有什么意见保留着吧,我的任务就是适当配合,别把分配给咱的角色演砸了就行。
所以,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超高规格招待了。鸟枪换炮,中院法庭这档次完全不一样,象个剧场电影院或者大礼堂,一审时区法院那法庭跟这里比,简直就是一破茅房。审判区的空间很大,其实是个主席台,现在上头都架上了摄像机,到处都是液晶大屏幕,p大的角落都给安上一个---跟不要钱买似的。顶上还悬下来个摄像头,探头探脑地,应该是给网络直播用的。而在审判区内每个人面前都放了个麦克风,审判长、原、被告还有被告的主代理人的麦还都是夹衣领上的,估计要让我们站起来说话也能录上音,事无巨细皆能体现该会场操办者的苦心孤诣啊。而下面会场里此刻起码坐上了好几千个女性... -->>
比较过分的是,我在原告席上已经坐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感觉到有半点将要开庭的意思。只看到下面轰轰烈烈地,女同胞们开来一拨又一拨,人人兴高彩烈满面春风,跟过什么节一样。
是不是走错地方跑妇女节会场来啦?不是还差几个月才到三月份的吗?猜测ig
好象这里真的是在搞活动,电视台的栏目主持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拉这个谈话跟那位大嫂抒情,我多听了一会才算明白,原来把个什么女性权益保护大会的会场搬这来了,搞现场观摩。
哦,是这样。
我放了心。不关我的事。!!
!%#^&%$#%$!
女性?权益?保护?现场观摩?我靠!这都什么事!刀架脖子上来啦!
很明显,我不是女性,这个会不是用来保护我的。我的对手被告林曼琴才是。我应该是属于被观摩类,也就是说,参加这个会的女性将会观摩到我的失败,以及林曼琴女性的胜利,以此证明她们的权益得到了保护。
我靠!我再靠!三靠!谁他妈出的这个坏点子啊?真没治了,缺德啊这是,我靠他家全体女性!
这不是纯粹把我当死人了吗?这是对我的权益赤裸裸的践踏!我的隐私权话语权名誉权公民权肖像权婚姻权多权全部被践踏了!有没有男性权益保护会啊?谁来保护我的权益?我要投诉!我要控告!
在心里骂了百句,可也没有办法,投诉谁呢控告谁呢?咱们国家,就这回事。谁让哥们的官司这么有特色呢,不观摩你观摩谁?
首先就是此案目前影响很大,媒体网络上炒得热火朝天,尤其是那些姐姐妹妹姑娘大嫂们的关注度非常高;其次就是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个铁案,明显我就是一流氓,而且白痴无赖,对女性的迫害非常极端令人发指,不打击打击一把对不起咱老百姓家中的女人们;第三是我必败林曼琴必胜,因为是二审终审,我再输的话连上诉都没有了,这场闹剧行将结束,再不及时抓抓这典型,女性权益可就没法再保护了;第四是被告提起反诉的概率很大,而只要林曼琴反诉我,罪名成立的概率更大,极有可能当场宣布将我绳之以法,出现原告变成被告,庭审变成公审的戏剧性场面,并得到一个惩恶除奸大快女人心的美妙结局;第五是我现在这形象,就是一个无耻之尤,对我的镇压,无须更多理由,更不用担心背负什么谴责,立马可以收到弘扬女权大振雌风的效果;第六是
够了够了,这么多点要素还不够?苏乞儿都能点上秋香了,百年难遇啊!把这样一个有质量的女性迫害案树为典型来观摩一番,再顺理成章地把我这个偏执狂迫害狂女性杀手明正典刑,实在是得天意顺人心,可以具体体现操作者治下女性权益如何得到充分地尊重和保护,这不是阴谋是阳谋,青天白日下的好事啊!这等好事完全不需要报请我的批准同意,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嘛,有什么意见保留着吧,我的任务就是适当配合,别把分配给咱的角色演砸了就行。
所以,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超高规格招待了。鸟枪换炮,中院法庭这档次完全不一样,象个剧场电影院或者大礼堂,一审时区法院那法庭跟这里比,简直就是一破茅房。审判区的空间很大,其实是个主席台,现在上头都架上了摄像机,到处都是液晶大屏幕,p大的角落都给安上一个---跟不要钱买似的。顶上还悬下来个摄像头,探头探脑地,应该是给网络直播用的。而在审判区内每个人面前都放了个麦克风,审判长、原、被告还有被告的主代理人的麦还都是夹衣领上的,估计要让我们站起来说话也能录上音,事无巨细皆能体现该会场操办者的苦心孤诣啊。而下面会场里此刻起码坐上了好几千个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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