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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这个网名,他本来前世就想要这四个字的,但在注册的时候已经被别人抢先了,没有办法还在后面加了一个阿拉伯数字2。
前世o7年开始写书,前后一共写了四本,全都扑了,在别的网站也写过,但结果还是一样,尽管看了不少资料,最后他悟出一个道理,作家不是一般人可以当的。
而这一世,他已经不准备再自己构思,作为一个重生者,他没有那么多顾忌,也没有那么清高,有先例不借鉴,不是显得太傻。
但要写哪一本呢!?
他有些犯难了,虽然看过的小说很多,但要说真正看完的屈指可数,百分之九十八的小说他都是看到最后几张就不看了,这也可能是直接导致他写的书都太监的原因。
要真正喜欢而且看完的,且还记忆很深刻看过几遍的小说就更少了,就几本。
起点有几个大神,番茄的书虽然最火暴,但他喜欢的就只有一本,那就是寸芒,这本书虽然不是他最好的,但林飘逸很喜欢里面的情节展。
尤其是感情方面,虽然描绘的不多,却很感人,也可能是梁雨生笔下的李寻欢深入人心,他是一个风流不羁且感情专一的探花,却是一个以酒为伴的浪子,命运注定他悲苦一生,有情却不能爱,只能默默守侯。
寸芒里面虽然涉及李寻欢的感情戏不多,但最后番茄却依然塑造了他悲情的结局,也正是这份缺陷,让读者回想起李寻欢的结局,坐在林诗音坟墓前喝酒的那一幕,梅花漫天飞舞,那白衣卷的男人,落寞、沧桑、冷漠、面色刚毅却流露出一中扎心疼的凄苦,最后能够陪伴他的,依然是苦涩的酒。
林飘逸喜欢里面痴情的两个男人,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内心痴情又龌龊的阴暗家伙,既想保持着对感情的忠贞,又邪恶的想左拥右抱。
除了寸芒之外,林飘逸最喜欢的就属盗墓小说了,鬼吹灯,和盗墓笔记。
虽然听很多人说诛仙好看,他却没有看完,甚至闹书荒的事情强制自己去看,也看不下去,这不能说这书不好,盖因为他看别的仙侠太多,再回头看这仙侠的开山之作,就觉得有些抵触。
当然,起点还有很多好书,和作者,譬如唐家三少,但他不喜欢他的风格,没有理由,还有梦入神机,这个作者文功是他望尘莫及的,他没有本书写,甚至抄袭。
权衡利弊之后,他还是准备写寸芒,或许赚不了多少钱,但林飘逸现在是千万富翁,人家不是很差钱,就图的精神享受,满足下虚荣心。
就算读者骂街,那也是一种享受。
寸芒已经决定动笔,但暂时先不忙,林飘逸先打开红袖添香,找到一本薄命红颜的书,这是叶玉倩写的,看不看暂时不说,先收藏以后慢慢光顾,以便在一起的时候有话题。
之后他又在百度里搜索娱乐公司,这歌词曲调都添好了,寄给哪家公司还是个问题,他虽然对电脑有研究,但对外界的什么公司阶层,和职层分布都是一摸一大黑。
不懂。
手里有后世金典的流行歌曲,他还不知道寄去给谁,最后他在网上找到了百代公司,看了下公司简介,但还是一摸黑。
这东西到底怎么,给哪个部门,是邮箱呢!还是
林飘逸抓了抓头,犯难啊!没读过书就是个文盲,脑子再好用也没折,不了解人家公司的体系,而且他还有很多顾忌,他觉得,万一自己把歌曲过去了,人家采用了还不鸟他。
那他该怎么般,难道还要申请个专利或者是知识产权,但这到哪里去申请呢!用的着吗,会不会太可笑呢!?
诸如此类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他顾忌太多了。
没有办法,不懂就是这么麻烦,看过不少重生小说,人家作者写到这里都是一笔带过,他也没有学到方法,真是难煞他了。
最后他还是决定采用另一个办法,干脆找个嗓子好的人把歌录一遍,再传到百度音乐网站上面去,如此一来,等点击和好评度高了,他写的歌价值不也水涨船高了。
而且到时候,也没有人侵权,还会有人找到他。
“嘿嘿!”想到这个方法,林飘逸笑开了,直夸自己天才,这样的办法也能想到。
但他又犯难了,找谁唱呢!?他把目光看向了刘晓芬“芬姐!”
“嗯!”刘晓芬头也没回,专心练习打字“什么事?”
“你唱歌好听吗?”
“我!呵呵!”她笑了笑“你别开玩笑了,就我那嗓子,一吼出来准惊讶四坐,全趴下!”
“呃!”林飘逸有些失望“那你有认识的朋友唱歌好听的吗?”
“朋友!”刘晓芬扭头看着他“朋友没有,我们厂里倒是有一个人唱的好听,而且这个人你也认识。”
“谁!?”林飘逸来了兴趣。
“总经理助理,张涵韵啊!她在公司年会上唱的歌可好听了。”
起这个网名,他本来前世就想要这四个字的,但在注册的时候已经被别人抢先了,没有办法还在后面加了一个阿拉伯数字2。
前世o7年开始写书,前后一共写了四本,全都扑了,在别的网站也写过,但结果还是一样,尽管看了不少资料,最后他悟出一个道理,作家不是一般人可以当的。
而这一世,他已经不准备再自己构思,作为一个重生者,他没有那么多顾忌,也没有那么清高,有先例不借鉴,不是显得太傻。
但要写哪一本呢!?
他有些犯难了,虽然看过的小说很多,但要说真正看完的屈指可数,百分之九十八的小说他都是看到最后几张就不看了,这也可能是直接导致他写的书都太监的原因。
要真正喜欢而且看完的,且还记忆很深刻看过几遍的小说就更少了,就几本。
起点有几个大神,番茄的书虽然最火暴,但他喜欢的就只有一本,那就是寸芒,这本书虽然不是他最好的,但林飘逸很喜欢里面的情节展。
尤其是感情方面,虽然描绘的不多,却很感人,也可能是梁雨生笔下的李寻欢深入人心,他是一个风流不羁且感情专一的探花,却是一个以酒为伴的浪子,命运注定他悲苦一生,有情却不能爱,只能默默守侯。
寸芒里面虽然涉及李寻欢的感情戏不多,但最后番茄却依然塑造了他悲情的结局,也正是这份缺陷,让读者回想起李寻欢的结局,坐在林诗音坟墓前喝酒的那一幕,梅花漫天飞舞,那白衣卷的男人,落寞、沧桑、冷漠、面色刚毅却流露出一中扎心疼的凄苦,最后能够陪伴他的,依然是苦涩的酒。
林飘逸喜欢里面痴情的两个男人,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内心痴情又龌龊的阴暗家伙,既想保持着对感情的忠贞,又邪恶的想左拥右抱。
除了寸芒之外,林飘逸最喜欢的就属盗墓小说了,鬼吹灯,和盗墓笔记。
虽然听很多人说诛仙好看,他却没有看完,甚至闹书荒的事情强制自己去看,也看不下去,这不能说这书不好,盖因为他看别的仙侠太多,再回头看这仙侠的开山之作,就觉得有些抵触。
当然,起点还有很多好书,和作者,譬如唐家三少,但他不喜欢他的风格,没有理由,还有梦入神机,这个作者文功是他望尘莫及的,他没有本书写,甚至抄袭。
权衡利弊之后,他还是准备写寸芒,或许赚不了多少钱,但林飘逸现在是千万富翁,人家不是很差钱,就图的精神享受,满足下虚荣心。
就算读者骂街,那也是一种享受。
寸芒已经决定动笔,但暂时先不忙,林飘逸先打开红袖添香,找到一本薄命红颜的书,这是叶玉倩写的,看不看暂时不说,先收藏以后慢慢光顾,以便在一起的时候有话题。
之后他又在百度里搜索娱乐公司,这歌词曲调都添好了,寄给哪家公司还是个问题,他虽然对电脑有研究,但对外界的什么公司阶层,和职层分布都是一摸一大黑。
不懂。
手里有后世金典的流行歌曲,他还不知道寄去给谁,最后他在网上找到了百代公司,看了下公司简介,但还是一摸黑。
这东西到底怎么,给哪个部门,是邮箱呢!还是
林飘逸抓了抓头,犯难啊!没读过书就是个文盲,脑子再好用也没折,不了解人家公司的体系,而且他还有很多顾忌,他觉得,万一自己把歌曲过去了,人家采用了还不鸟他。
那他该怎么般,难道还要申请个专利或者是知识产权,但这到哪里去申请呢!用的着吗,会不会太可笑呢!?
诸如此类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他顾忌太多了。
没有办法,不懂就是这么麻烦,看过不少重生小说,人家作者写到这里都是一笔带过,他也没有学到方法,真是难煞他了。
最后他还是决定采用另一个办法,干脆找个嗓子好的人把歌录一遍,再传到百度音乐网站上面去,如此一来,等点击和好评度高了,他写的歌价值不也水涨船高了。
而且到时候,也没有人侵权,还会有人找到他。
“嘿嘿!”想到这个方法,林飘逸笑开了,直夸自己天才,这样的办法也能想到。
但他又犯难了,找谁唱呢!?他把目光看向了刘晓芬“芬姐!”
“嗯!”刘晓芬头也没回,专心练习打字“什么事?”
“你唱歌好听吗?”
“我!呵呵!”她笑了笑“你别开玩笑了,就我那嗓子,一吼出来准惊讶四坐,全趴下!”
“呃!”林飘逸有些失望“那你有认识的朋友唱歌好听的吗?”
“朋友!”刘晓芬扭头看着他“朋友没有,我们厂里倒是有一个人唱的好听,而且这个人你也认识。”
“谁!?”林飘逸来了兴趣。
“总经理助理,张涵韵啊!她在公司年会上唱的歌可好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