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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驻奥地利大使是个妩媚而年轻的女性,在任何外交宴会场合,都是引人注目欣赏的焦点,连南茜里根在场都遮不住她的锋头。
好吧!最近在维也纳发生了两件事,使得这位美丽大使不得不辞职。首先,她离婚了。奥国人一笑置之,美国人却觉得脸上挂不住:堂堂上国大使,怎么可以离婚?尤其转身又嫁了别人。第二个原因,则是她让南茜逮到了机会。你看过南茜一向的打扮吧?衣领高高的,务必把脖子都遮起来。这位年轻的驻奥大使偏偏喜欢穿低胸的晚礼服,南茜说她有失身分,跟丈夫耳语那么一句,美丽大使就丢官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对呀!堂堂大使怎么可以离婚再嫁?对呀!堂堂大使怎么可以穿低胸的衣服?你如果是个不开窍的老男人,说不定你正在想:看吧!不听老人言!这么重要的外交任务怎么可以交给女人去做——尤其是年轻美丽的女人呢?
我知道你会这么想,因为台湾这么想的人真是太多了。最近胡美丽一位同事——一个脸上没疤没疮的年轻女教授——上了电视,对记者谈电脑中文化的问题。好啦!观众的反应传了过来:当教授的怎么可以戴那么花哨的耳环?当教授的怎么可以画眼圈还涂了胭脂?当教授的怎么可以流露出“女人”的样子来?
再给你一个例子。几年前有几位先生女士在讨论中小学课本应该收入什么样的文章。“之乎也者”的都收完了之后,有人建议也采用一位现代女作家的小品。当场就有男士发出反对的声音:作者是个女的;哪一天她发生了什么桃色事件,我们对纯洁的学子怎么交代?
怎么,这些论调你都觉得合情合理吧?胡美丽只有一句话:狗屎!
从头说起。当大使的人为什么没有离婚的权利?大使也是有感情有伤痛的“人”是人就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如果不幸有一个痛苦的婚姻,难道就因为她凑巧有一个道貌岸然的工作,她就必须强颜欢笑痛苦下去?只要她工作胜任,不受私人生活影响,她离婚不离婚与她的大使身分是两码子事。美国人大惊小怪正表现出清教徒虚伪的道德观。
至于南茜看不惯女大使穿低胸礼服,我看恐怕是瘦巴巴的南茜嫉妒所致(你看吧!我喜欢民主社会,因为对总统夫人说这样的话也不会被当作政治犯)。女大使同时是个女人,她若觉得低胸的礼服最能表现出她的个性与魅力,凭什么不准穿?年轻的女教授觉得一对耳环、一点脂粉,能衬托出她的容貌与气质,谁可以剥夺她“美丽的权利”?
而居然有人说,女人不能担正经事,因为她有闹桃色新闻的潜能!胡美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闹过桃色新闻,但就我粗浅的了解,闹桃色新闻好像非有两个人才闹得起来,不是吗?而且在“正常”情况下,有个女的,对方就必须是个“男”的,不是吗?那么,在考虑一个男的人选来任“大事”的时候,岂不也该先问:他是不是有闹桃色新闻的可能?
其实,在我们的社会里,凶杀案也大多是男性干的,那么我们在聘选大学校长的时候,譬如说,面对一个男候选人,就应该先考虑:第一,他会不会跟女人“乱来”?第二,他有没有闹凶杀案的可能?第三?这样推理,还不如将“大事”交给女人担负要简单多了。
让我们把女教授、女主委、女市长、女主任、女经理等等等都暂时归为一类,称“女强人”好了(我不能用“女部长”或“女大学校长”来举例,因为台湾没有,恐怕要等到下一个世纪才会有)。你去读读坊间女性的杂志或书籍,每一本都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做个“女强人”和男人竞争不容易。所以你在办公的场合一定要服装朴素简单,发型保守规矩,举止庄重大方,言谈严肃正经。换句话说,任何一点能泄露你是个“女人”的蛛丝马迹都要隐藏起来。你也许喜欢柔软绣花的布料,你也许是个眼神妩媚的女人,你也许爱用迪奥的茉莉香水,你也许有一头冲浪似的乌发——全部藏起来。在公事场合,你要让男人忘记你是个女人,你要让他觉得你根本就和他一样,是个男人;这样,你才可能做个与男人平等的“女强人”!
就是有这种风行的论调,才会使一般人对个女教授戴耳环、搽脂粉,都皱起眉头,觉得有失身分。
可是,这种男女平等是真平等吗?为了与男性竞争,而要女性“中性化”或男性化,磨掉属于女性的特质,就好像为了与西方人竞争,而要中国人“洋化”磨掉属于中国人的持质一样。中国人要与西方人争平等,就不可以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金发隆鼻的西方人必须学会欣赏黄皮肤塌鼻子的中国人。同样的,真正的男女平等,不在于女人模仿男人,而在于让男人学会尊重女性的特质。
举个例子。面对一个刻板而精明的“女强人”男人觉得“她跟我一样”而尊重她,这是假平等。因为他的价值观还是以男性的价值观为基础。反过来,面对一个精明能干却又充满女性魅力的对手,男人觉得“她实在跟我不一样”而仍旧尊重她的能力,这才是真平等,因为他了解女人有权利与男人“不一样”而依旧可以公平竞争。而女人自己如果以为“平等”就是跟男人一样,跟男人一样才是“女强人”那可真是糟蹋自己了,太不争气。
我瞧不起外貌娇媚诱人而脑子里一团浆糊的小女生,但是我也不喜欢聪明干练而外表举止故作男人状的“女强人”胡美丽虽然容貌丑陋而且脑子里也有不少浆糊,却深深觉得,真正的现代女性应该是一个有思想、有能力,却又不怕有女性魅力的人。给那些女大使、女教授、女强人戴耳环、施脂粉、穿低胸礼服的权利吧!
回应与挑战
男大使的开档裤
拜读胡美丽先生的大作女教授的耳环一文,让我大笑不已!胡先生自称自己容貌丑陋而且脑子里也有不少浆糊,这点我倒是真的同意,理由如下:中国有句俗话:丑人“多”作怪!看官,我说的是“多”喔!当然还是有“少”部分丑人是很洁身自爱的啦(否则我岂不成了丑人众矢之的)!而胡先生是不是真的丑呢?可惜未曾谋面,故不便骤然决定。但看其文章如此泼辣,倒也叫人不敢领教。至于说其脑子里有不少浆糊,这倒也是事实!容我慢慢道来。
胡先生说美国驻奥地利女大使,因离婚且很快转身又嫁了别人,令美国人脸上无光,而这位女大使偏又喜欢穿低胸的晚礼服穿梭外交宴会场合中,因此引起美国第一夫人南茜的嫉妒而丢了大使职务,胡先生为此大表不平。我倒庆幸,思想新潮如美国也有和台湾情况相同的地方,可见“道德”在地球上任何角落都是一样的。
胡先生为此“合情合理”的事,气急败坏地丢下一句“狗屎”我看了更是哈哈大笑,因为我很同情胡先生。有句话说“... -->>
美驻奥地利大使是个妩媚而年轻的女性,在任何外交宴会场合,都是引人注目欣赏的焦点,连南茜里根在场都遮不住她的锋头。
好吧!最近在维也纳发生了两件事,使得这位美丽大使不得不辞职。首先,她离婚了。奥国人一笑置之,美国人却觉得脸上挂不住:堂堂上国大使,怎么可以离婚?尤其转身又嫁了别人。第二个原因,则是她让南茜逮到了机会。你看过南茜一向的打扮吧?衣领高高的,务必把脖子都遮起来。这位年轻的驻奥大使偏偏喜欢穿低胸的晚礼服,南茜说她有失身分,跟丈夫耳语那么一句,美丽大使就丢官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对呀!堂堂大使怎么可以离婚再嫁?对呀!堂堂大使怎么可以穿低胸的衣服?你如果是个不开窍的老男人,说不定你正在想:看吧!不听老人言!这么重要的外交任务怎么可以交给女人去做——尤其是年轻美丽的女人呢?
我知道你会这么想,因为台湾这么想的人真是太多了。最近胡美丽一位同事——一个脸上没疤没疮的年轻女教授——上了电视,对记者谈电脑中文化的问题。好啦!观众的反应传了过来:当教授的怎么可以戴那么花哨的耳环?当教授的怎么可以画眼圈还涂了胭脂?当教授的怎么可以流露出“女人”的样子来?
再给你一个例子。几年前有几位先生女士在讨论中小学课本应该收入什么样的文章。“之乎也者”的都收完了之后,有人建议也采用一位现代女作家的小品。当场就有男士发出反对的声音:作者是个女的;哪一天她发生了什么桃色事件,我们对纯洁的学子怎么交代?
怎么,这些论调你都觉得合情合理吧?胡美丽只有一句话:狗屎!
从头说起。当大使的人为什么没有离婚的权利?大使也是有感情有伤痛的“人”是人就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如果不幸有一个痛苦的婚姻,难道就因为她凑巧有一个道貌岸然的工作,她就必须强颜欢笑痛苦下去?只要她工作胜任,不受私人生活影响,她离婚不离婚与她的大使身分是两码子事。美国人大惊小怪正表现出清教徒虚伪的道德观。
至于南茜看不惯女大使穿低胸礼服,我看恐怕是瘦巴巴的南茜嫉妒所致(你看吧!我喜欢民主社会,因为对总统夫人说这样的话也不会被当作政治犯)。女大使同时是个女人,她若觉得低胸的礼服最能表现出她的个性与魅力,凭什么不准穿?年轻的女教授觉得一对耳环、一点脂粉,能衬托出她的容貌与气质,谁可以剥夺她“美丽的权利”?
而居然有人说,女人不能担正经事,因为她有闹桃色新闻的潜能!胡美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闹过桃色新闻,但就我粗浅的了解,闹桃色新闻好像非有两个人才闹得起来,不是吗?而且在“正常”情况下,有个女的,对方就必须是个“男”的,不是吗?那么,在考虑一个男的人选来任“大事”的时候,岂不也该先问:他是不是有闹桃色新闻的可能?
其实,在我们的社会里,凶杀案也大多是男性干的,那么我们在聘选大学校长的时候,譬如说,面对一个男候选人,就应该先考虑:第一,他会不会跟女人“乱来”?第二,他有没有闹凶杀案的可能?第三?这样推理,还不如将“大事”交给女人担负要简单多了。
让我们把女教授、女主委、女市长、女主任、女经理等等等都暂时归为一类,称“女强人”好了(我不能用“女部长”或“女大学校长”来举例,因为台湾没有,恐怕要等到下一个世纪才会有)。你去读读坊间女性的杂志或书籍,每一本都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做个“女强人”和男人竞争不容易。所以你在办公的场合一定要服装朴素简单,发型保守规矩,举止庄重大方,言谈严肃正经。换句话说,任何一点能泄露你是个“女人”的蛛丝马迹都要隐藏起来。你也许喜欢柔软绣花的布料,你也许是个眼神妩媚的女人,你也许爱用迪奥的茉莉香水,你也许有一头冲浪似的乌发——全部藏起来。在公事场合,你要让男人忘记你是个女人,你要让他觉得你根本就和他一样,是个男人;这样,你才可能做个与男人平等的“女强人”!
就是有这种风行的论调,才会使一般人对个女教授戴耳环、搽脂粉,都皱起眉头,觉得有失身分。
可是,这种男女平等是真平等吗?为了与男性竞争,而要女性“中性化”或男性化,磨掉属于女性的特质,就好像为了与西方人竞争,而要中国人“洋化”磨掉属于中国人的持质一样。中国人要与西方人争平等,就不可以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金发隆鼻的西方人必须学会欣赏黄皮肤塌鼻子的中国人。同样的,真正的男女平等,不在于女人模仿男人,而在于让男人学会尊重女性的特质。
举个例子。面对一个刻板而精明的“女强人”男人觉得“她跟我一样”而尊重她,这是假平等。因为他的价值观还是以男性的价值观为基础。反过来,面对一个精明能干却又充满女性魅力的对手,男人觉得“她实在跟我不一样”而仍旧尊重她的能力,这才是真平等,因为他了解女人有权利与男人“不一样”而依旧可以公平竞争。而女人自己如果以为“平等”就是跟男人一样,跟男人一样才是“女强人”那可真是糟蹋自己了,太不争气。
我瞧不起外貌娇媚诱人而脑子里一团浆糊的小女生,但是我也不喜欢聪明干练而外表举止故作男人状的“女强人”胡美丽虽然容貌丑陋而且脑子里也有不少浆糊,却深深觉得,真正的现代女性应该是一个有思想、有能力,却又不怕有女性魅力的人。给那些女大使、女教授、女强人戴耳环、施脂粉、穿低胸礼服的权利吧!
回应与挑战
男大使的开档裤
拜读胡美丽先生的大作女教授的耳环一文,让我大笑不已!胡先生自称自己容貌丑陋而且脑子里也有不少浆糊,这点我倒是真的同意,理由如下:中国有句俗话:丑人“多”作怪!看官,我说的是“多”喔!当然还是有“少”部分丑人是很洁身自爱的啦(否则我岂不成了丑人众矢之的)!而胡先生是不是真的丑呢?可惜未曾谋面,故不便骤然决定。但看其文章如此泼辣,倒也叫人不敢领教。至于说其脑子里有不少浆糊,这倒也是事实!容我慢慢道来。
胡先生说美国驻奥地利女大使,因离婚且很快转身又嫁了别人,令美国人脸上无光,而这位女大使偏又喜欢穿低胸的晚礼服穿梭外交宴会场合中,因此引起美国第一夫人南茜的嫉妒而丢了大使职务,胡先生为此大表不平。我倒庆幸,思想新潮如美国也有和台湾情况相同的地方,可见“道德”在地球上任何角落都是一样的。
胡先生为此“合情合理”的事,气急败坏地丢下一句“狗屎”我看了更是哈哈大笑,因为我很同情胡先生。有句话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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