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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香港之后,沈信的生活又恢复了以前的安宁。当然事实上环境已经变了,他也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演艺明星了,在外界看来,这时的沈信更多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由此有关沈信的各种传闻也喧嚣直上,沈信依然是最热门的新闻人物。不过,这一切似乎是发生在另外一个世界,沈信对其漠不关心,他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放在即将开拍的银河英雄传说上。
沈信习惯性的神出鬼没,现在比以往对他更感兴趣的娱乐记者还是拿他没办法。在万般无奈下,媒体把目光投向秦歌,这个家伙是不放过任何一次出镜的机会的。于是秦歌就成了最受欢迎的被采访者,找他录节目的人络绎不绝。
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有利于秦歌的发挥了,很快有关秦歌访谈的内容就随处可见。而且秦歌在访谈中热情得很,问无不答,答无不尽,实在是最配合媒体的明星了,其在记者中的人气也是高到不可思议。
不过等把秦歌所有的访谈内容一对照,所有的人都是目瞪口呆了,关于同一件事,他对这个记者说是这样,对另外一个记者说的却是另外一回事,每次都说得那么情真意切,好象是掏心窝子的话。当时每个记者都感激他的盛情,兴高彩烈地当成内幕发了出去。现在这么一对照,所有人才发现,这家伙的话一点可信度也没有,简直就是对记者的愚弄。关于同一个事件秦歌一个人就有几十个说法,比之整个娱乐媒体的谣言都要丰富许多。如果说原先记者们即使不知道真相,至少也算有点了解的话,现在他们可就整个人都糊涂了,如堕云里雾里。
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有记者找上门去跟秦歌算帐,质问究竟是怎么回事。秦歌也不生气,先拉记者坐下来,然后开始解释。但这解释慢慢就变味了,秦歌太能营造和谐的谈话气氛,整个节奏把握得非常好,一旦发现记者某方面的兴趣,他渐渐就引导记者自己来谈,他反倒变成了一个听众。这样的气氛让人高兴的忘记其他,忍不住就把自己的心里话全说出来了,直到被秦歌彬彬有礼地将采访者送出门外,采访者还是兴高彩烈,觉得收益非浅。
不过这个情况一到写稿子的时候就变化了,想来想去,记者也想不出秦歌说的话里有什么值得写的内容,反倒是自己讲了好多自己的隐私给他听。这发现让记者大吃一惊,浑身冒汗,这家伙,简直就是魔鬼嘛,他不当记者实在是浪费了。
不过总是一次采访,不写出来实在是浪费了,于是记者大笔一挥,改写随谈了,题目叫作:新晋演艺新星秦歌对本记者的一次采访。题目够另类的,不过也算是一次成功的尝试,销售效果良好,更引起人们对秦歌的兴趣。
只是这样的情况一多了,秦歌算是成了狗仔队最害怕的人了。不同于曾志伟,尽管他的长篇大论令人头晕,但终究还是有真实的内容在里面。也不同于沈信,沈信是只讲认为记者应该知道的,其他套不出什么来。
秦歌的风格是综合的,他的滔滔不绝类似曾志伟,不过不以气势取胜,有如细水长流,更象绵绵春风,大令听者陶醉。而且他也不象沈信那样有些事缄口不说,什么事也是有问必答。只是他回答的绝对不是事实,而是他荒诞的想象力的产物,其内容五花八门,细节详细无比,当场令听者深信不疑,不过事后却发现纯属乱弹。和秦歌谈过话后,写篇搞笑的文章是可以了,但如果你的目的是想从他的嘴里套出什么,那纯属妄想。
而等记者们发现秦歌的记忆力同样超人时,他们算是彻底地被打败了。一个记者头一天被秦歌套出了自己有只宠物狗,第二天秦歌就亲热地问那只小狈怎么样了。简直是记者隐私窥探家,记者们算是怕了他了。
秦歌如此风采,算是不负他为曾志伟挂名弟子的头衔,不过认真说起来,实际更多是在典娆献殷勤中磨砺出来的。而说到他如此下工夫对待记者,也有沈信的意思,就是用各种传言彻底把水搞浑,让想挖掘事件真相的人完全摸不照头脑。在秦歌而言,这是他彻底贯彻“以德服人”信条的行为,香港的狗仔队不是一直以反面角色出现吗?秦歌现在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就是要让他们也心服口服。也还别说,他做到了,现在他在狗仔队心目中的恐怖指数,比起泼辣的高级督察方容犹要高出若干个百分点。
这么一番热闹下来,固然是轰动一时的沈信的各种事件都沉寂了,秦歌却也是名声大噪,成为受公众喜爱的明星。秦歌的红更所红在场外,受到各大访谈节目的追捧,凡他参加的访谈,收视率都直线上升,一时间也是知名的公众人物了。
而在这时候,青春足球也开始热播了。已经在各大访谈节目中混了个脸熟的秦歌更是受到观众的追捧,他在现实中的形象和电视剧中的形象差不多,只是电视上更多了球场上铁血的一面,受到喜爱他的观众的追捧也是自然的。而且他在电视剧中的形象更丰满,更讨人喜欢,于是电视剧还没有播放几集,秦歌的人气已经是急剧上升,成为与沈信对抗的人气之星。
在沈信回到香港不久,诺曼带着他的队伍也来到了香港。从他的助手到一众演员,那场面也是浩浩荡荡。沈信和刘德华为表重视,也是亲自到机场接机,然后一起回到公司。这样的场面自然难逃记者法眼,一时间也是极为轰动的消息。
时隔半年,再次相见,那场面也是激动无比。诺曼一看到沈信就两眼放光,大概是想象着这部电影会有着怎样的经典。在众人一一自我介绍,互相寒暄之际,秦歌却冷眼旁观,嘟囔道:“靠,一群洋鬼子。”
沈信和刘德华却在和诺曼说着话,诺曼兴奋不已,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拍摄构想,最后还不忘加一句:“这次我们一定要拿出一个精品出来,绝对不能比好莱坞的同行差。”
沈信和刘德华频频点头,这也是他们的想法。秦歌却在一旁对诺曼越看越不顺眼,一个洋鬼子老头,想不通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客气。
“喂,老头,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秦歌终于忍不住上前,斜着眼看着诺曼。看出来诺曼不懂汉语,秦歌用的也是英语,只是难免还是妖气十足。
“什么地方?这是中国香港啊。”诺曼一看到秦歌马上为秦歌独特的气质所吸引,也不为他不客气的称呼生气,只是对秦歌的问题未免有些奇怪。
“这就对了。... -->>
回到香港之后,沈信的生活又恢复了以前的安宁。当然事实上环境已经变了,他也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演艺明星了,在外界看来,这时的沈信更多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由此有关沈信的各种传闻也喧嚣直上,沈信依然是最热门的新闻人物。不过,这一切似乎是发生在另外一个世界,沈信对其漠不关心,他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放在即将开拍的银河英雄传说上。
沈信习惯性的神出鬼没,现在比以往对他更感兴趣的娱乐记者还是拿他没办法。在万般无奈下,媒体把目光投向秦歌,这个家伙是不放过任何一次出镜的机会的。于是秦歌就成了最受欢迎的被采访者,找他录节目的人络绎不绝。
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有利于秦歌的发挥了,很快有关秦歌访谈的内容就随处可见。而且秦歌在访谈中热情得很,问无不答,答无不尽,实在是最配合媒体的明星了,其在记者中的人气也是高到不可思议。
不过等把秦歌所有的访谈内容一对照,所有的人都是目瞪口呆了,关于同一件事,他对这个记者说是这样,对另外一个记者说的却是另外一回事,每次都说得那么情真意切,好象是掏心窝子的话。当时每个记者都感激他的盛情,兴高彩烈地当成内幕发了出去。现在这么一对照,所有人才发现,这家伙的话一点可信度也没有,简直就是对记者的愚弄。关于同一个事件秦歌一个人就有几十个说法,比之整个娱乐媒体的谣言都要丰富许多。如果说原先记者们即使不知道真相,至少也算有点了解的话,现在他们可就整个人都糊涂了,如堕云里雾里。
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有记者找上门去跟秦歌算帐,质问究竟是怎么回事。秦歌也不生气,先拉记者坐下来,然后开始解释。但这解释慢慢就变味了,秦歌太能营造和谐的谈话气氛,整个节奏把握得非常好,一旦发现记者某方面的兴趣,他渐渐就引导记者自己来谈,他反倒变成了一个听众。这样的气氛让人高兴的忘记其他,忍不住就把自己的心里话全说出来了,直到被秦歌彬彬有礼地将采访者送出门外,采访者还是兴高彩烈,觉得收益非浅。
不过这个情况一到写稿子的时候就变化了,想来想去,记者也想不出秦歌说的话里有什么值得写的内容,反倒是自己讲了好多自己的隐私给他听。这发现让记者大吃一惊,浑身冒汗,这家伙,简直就是魔鬼嘛,他不当记者实在是浪费了。
不过总是一次采访,不写出来实在是浪费了,于是记者大笔一挥,改写随谈了,题目叫作:新晋演艺新星秦歌对本记者的一次采访。题目够另类的,不过也算是一次成功的尝试,销售效果良好,更引起人们对秦歌的兴趣。
只是这样的情况一多了,秦歌算是成了狗仔队最害怕的人了。不同于曾志伟,尽管他的长篇大论令人头晕,但终究还是有真实的内容在里面。也不同于沈信,沈信是只讲认为记者应该知道的,其他套不出什么来。
秦歌的风格是综合的,他的滔滔不绝类似曾志伟,不过不以气势取胜,有如细水长流,更象绵绵春风,大令听者陶醉。而且他也不象沈信那样有些事缄口不说,什么事也是有问必答。只是他回答的绝对不是事实,而是他荒诞的想象力的产物,其内容五花八门,细节详细无比,当场令听者深信不疑,不过事后却发现纯属乱弹。和秦歌谈过话后,写篇搞笑的文章是可以了,但如果你的目的是想从他的嘴里套出什么,那纯属妄想。
而等记者们发现秦歌的记忆力同样超人时,他们算是彻底地被打败了。一个记者头一天被秦歌套出了自己有只宠物狗,第二天秦歌就亲热地问那只小狈怎么样了。简直是记者隐私窥探家,记者们算是怕了他了。
秦歌如此风采,算是不负他为曾志伟挂名弟子的头衔,不过认真说起来,实际更多是在典娆献殷勤中磨砺出来的。而说到他如此下工夫对待记者,也有沈信的意思,就是用各种传言彻底把水搞浑,让想挖掘事件真相的人完全摸不照头脑。在秦歌而言,这是他彻底贯彻“以德服人”信条的行为,香港的狗仔队不是一直以反面角色出现吗?秦歌现在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就是要让他们也心服口服。也还别说,他做到了,现在他在狗仔队心目中的恐怖指数,比起泼辣的高级督察方容犹要高出若干个百分点。
这么一番热闹下来,固然是轰动一时的沈信的各种事件都沉寂了,秦歌却也是名声大噪,成为受公众喜爱的明星。秦歌的红更所红在场外,受到各大访谈节目的追捧,凡他参加的访谈,收视率都直线上升,一时间也是知名的公众人物了。
而在这时候,青春足球也开始热播了。已经在各大访谈节目中混了个脸熟的秦歌更是受到观众的追捧,他在现实中的形象和电视剧中的形象差不多,只是电视上更多了球场上铁血的一面,受到喜爱他的观众的追捧也是自然的。而且他在电视剧中的形象更丰满,更讨人喜欢,于是电视剧还没有播放几集,秦歌的人气已经是急剧上升,成为与沈信对抗的人气之星。
在沈信回到香港不久,诺曼带着他的队伍也来到了香港。从他的助手到一众演员,那场面也是浩浩荡荡。沈信和刘德华为表重视,也是亲自到机场接机,然后一起回到公司。这样的场面自然难逃记者法眼,一时间也是极为轰动的消息。
时隔半年,再次相见,那场面也是激动无比。诺曼一看到沈信就两眼放光,大概是想象着这部电影会有着怎样的经典。在众人一一自我介绍,互相寒暄之际,秦歌却冷眼旁观,嘟囔道:“靠,一群洋鬼子。”
沈信和刘德华却在和诺曼说着话,诺曼兴奋不已,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拍摄构想,最后还不忘加一句:“这次我们一定要拿出一个精品出来,绝对不能比好莱坞的同行差。”
沈信和刘德华频频点头,这也是他们的想法。秦歌却在一旁对诺曼越看越不顺眼,一个洋鬼子老头,想不通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客气。
“喂,老头,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秦歌终于忍不住上前,斜着眼看着诺曼。看出来诺曼不懂汉语,秦歌用的也是英语,只是难免还是妖气十足。
“什么地方?这是中国香港啊。”诺曼一看到秦歌马上为秦歌独特的气质所吸引,也不为他不客气的称呼生气,只是对秦歌的问题未免有些奇怪。
“这就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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