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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足巫术。直到本世纪五o年代他才在巴黎独自干起来,不久就在那儿赢得一大批追随者,接着便开始用最生硬赤裸的方式蒙骗顾客,结果进了监狱。”
“后来在奥斯陆,他也出了类似的事。他在打了几年零工和当苦力之后,办了一所准灵论(或招魂术)教堂。把一名寡妇一生的积蓄都骗了,结果被开除。他跑到维也纳,先在一座一流饭店里当招待,几星期后就当上富人的巫师。干了不久就匆匆告别,差点被逮捕。在米兰,他诈骗一帮老贵族大量钱财后才被发现,只好趁夜幕离开这座城市,他的下一站是柏林,他在那儿被捕,但用花言巧语使自己脱身,又回到伦敦,并在伦敦再次入狱。”
“大起大落。”我想起他说过的话。
“他总是这样。一会儿从苦力上升为富翁,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一掷千金买高级服装、轿车,乘喷射客机到处旅行,一会儿又一落千丈,因为小罪行、背信弃义和出卖等而彻底垮台。他打不破这种循环,最终还是下去。”
“好像是这样。”
“莱斯特,这家伙有一点特别愚蠢。他能说八种语言,能入侵任何电脑网络,还能长时间占据别人的身体来掠夺他们保险柜里的钱财。顺便一提,他对保险柜特别入迷!但他总是以害人开始,以害己告终,耍了别人,自己戴手铐!他从我们地窖里偷的东西几乎不可能卖掉,最后只好拿到黑市上廉价处理。他真有点是个十足的大傻瓜。”
我哑然失笑:“大卫,他的偷盗只是表象。实际上这家伙既冲动、强迫又痴心、入迷。就像小孩子做游戏。所以总不能保住偷来的东西。他开心的是偷的过程,而不是结果。”
“可是,莱斯特,这可是场无休止的破坏游戏。”
“这我清楚,大卫。谢谢你提供的这些情况。我很快会给你打电话。”
“等等,你别挂上,我不让你挂。你难道还没意识到——”
“我当然意识到了。”
“莱斯特,在神秘学研究界有个说法,叫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知道它什么意思吗?”
“我对神秘学一窍不通,你不知道吗?那是你的领域,又不是我的。”
“现在没时间说风凉话。”
“对不起。它是什么意思?”
“当魔法师出于卑鄙、自私的目的施展魔法时,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你现在又谈起迷信来了。”
“我谈的是一条与魔术一样古老的原则。”
“他可不是魔术师,大卫,他不过是一个有一定可测知性与有局限性精神力量的怪物。他能占据别人的身体。据我们所知,他就实施过一次换身术。”
“这是一回事!用自己的巫术想害别人,结果到头来害了自己。”
“大卫,我可以现身说法地证明你的概念不对。但接着你就会对我解释因果报应的原理,而我就会慢慢打瞌睡。”
“詹姆斯是最高超的邪恶巫师!他已经靠牺牲另一个人战胜过一次死亡。得制止他。”
“你怎么从不想法制止我呢,大卫?你有过机会呀。在泰柏特庄园时我就在你掌心中。你本来可以找到办法。”
“休想用你的冷嘲热讽阻止我劝你!”
“我很喜欢你,大卫。我会很快与你联系。”我刚要放下电话,忽又想起了什么。“大卫,我还想了解点情况。”
“什么事?”他为我没把电话挂上松了口气。
“我们的那些古董都在你手里,在你的地窖里吗?”
“对。”他觉得不自在。提起这事让他好像有点难为情。
“一个金属小盒,”我说“里面有克劳蒂娅的小画像。你见过吗?”
“我想我见过,”他说:“在你第一次找我之后,我检查过地窖的藏货清单。我想是有一个金属饰物小盒。我可以肯定。我早该把这告诉你,对吧?”
“不用。没事。是不是女人项链上挂着的那种金属小盒?”
“对。你想让我找找它吗?我找到了当然会还给你。”
“不,现在别找。也许过一阵再找吧。再见,大卫。不久我会找你的。”
我挂上电话,并从墙上拔掉电话插头。看来那儿是有个女人的小饰品盒。但这玩意是为谁而制造的呢?我为啥总在梦里见到它呢?克劳蒂娅不会把自己的画像放在小饰物盒里随身携带。否则我一定对它会有印象。我一想像这东西或回忆它时,心中就充满了说不出的悲伤和恐惧,彷佛来到一个黑暗的地方,一个死气沉沉又杀气腾腾的地方。而且我还听见了大笑声,就像我回忆往事常能听见笑声那样。但这次我听到的不是克劳蒂娅的笑声,而是我自己的。我有种超凡的青春和前途无量的感觉。换句话说,我想起自己还是个青年吸血鬼的旧日时光,在十八世纪,命运对我实施打击之前。唔,我为什么操心这个该死的金属小盒呢?也许我是在詹姆斯追踪我时,从他脑中摘取这个形象吧。它对他来说只是个诱捕我的工具而已。而事实上我对这个小盒连见也没见过。他若是用一件别的曾属于我的小玩意来诱惑我,效果会比这好。不,这样解释未免也太简单了。克劳蒂娅的形像毕竟很生动。在詹姆斯走进我的冒险之前我就在梦中反覆见到过她。我突然生起气来。眼下我还有别的事情要考虑,不是吗?克劳蒂娅,你先靠边站吧。亲爱的,请拿着你的小宝贝盒走吧。我长时间地坐在暗处不出声,听着钟表在壁炉架上啪燧啪隆走,从街上偶然也传来汽车的噪音。我想考虑一下大卫对我的劝告。我努力去考虑。可我满脑子想的还是詹姆斯肯定能办到。他在照片上是个白发老人,而且他在伦敦的那所医院里确实与那机械师交换身体。这事能办成!我的脑海里仍不时闪出那个小金属盒,我看见那幅精致的克劳蒂娅微型油画肖像,但是我没有动感情,没有悲伤,也不生气。眼下我的心全都系在詹姆斯身上。詹姆斯能给我人的身体!他没撒谎。我能在那个人体里居住和呼吸喽!那天早晨当太阳从乔治城上空升起时,我就能用人眼目睹这一景观了。
凌晨一点钟,我赶到乔治城。鹅毛大雪下了一整夜,街道上盖着一层厚厚的积雪,晶莹剔透,美不胜收。家家户户门前都筑起了一道雪墙,连黑色的花枝形铁栏杆和深深的窗抬上都落满白雪。城镇本身也很整洁迷人:优雅的联邦式木制建筑具有十八世纪的整齐线条和对秩序及均衡的崇尚,虽然其中许多是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建造,我沿着荒凉的m大街走了很长时间,两旁有许多商业设施,然后穿过附近大学静悄悄的校园,再穿过山边的那几条霓虹灯闪烁的街道。拉格朗-詹姆斯住的房子也是座特别精致的建筑,就是盖在路边的红砖小楼。它有条漂亮的中心门廊和一个很重的黄铜门环。还有两盏闪着欢快火苗的煤气灯。老式的厚重窗板装饰着窗子,在大门上方还有一个可爱的扇形气窗。窗户都很干净,尽管窗台上落满雪。我可以看到里面明亮整洁的房间。屋里很雅致:昂贵的白色皮革家具极具现代的简朴,墙上挂着许多幅绘画,有毕卡索的,德-库宁的,强斯的,沃霍尔的。在这些数百万美元一幅的名画之间还挂着几幅镶着贵重画框的大照片,上面都是现代轮船。挨着墙边摆着几个玻璃框,里面是这样巨轮的大型模型。地板上涂着一层真漆,闪闪发亮。到处铺着东方风格的几何图形小块深色地毯,在那些玻璃桌子上和柚木柜里陈列摆放的装饰品,几乎是清一色的中国文物。精美华贵,极富个性,这就是此地的特点。在我看来,凡人的住宅都是这样,就像一连串原始的舞台道具。真难以想像我能当个凡人并住在这样一间房子,哪怕只待一会儿我都会受不了。确实,这些小房间擦得太亮了,简直不可能让人居住。厨房里摆满亮闪闪的铜罐,还有玻璃的黑色容器,橱柜没有明显的把手打开。还有鲜红色的陶瓷碟子。虽然是凌晨,詹姆斯却哪儿也找不着。我潜进房子。
卧室在二楼,有一块低矮的现代风格床铺,只是一个木头框架里摆一个床垫,上面铺着一条色彩鲜艳几何图案的被子,还有好几个白色枕头,与整个楼内的风格一样素雅。衣柜里塞满昂贵的服装,那个中式衣橱的抽屉里也是如此。一个手工雕镂的小床头柜里也塞满衣服。别的房间也都空无一人,但哪儿都没有受到冷落的迹象。我也没有见到电脑在这儿。他肯定把它们放在别处。在一个房间里,我藏起一大笔钱,可以作为我这一段时间的开销。我把它藏在没有生火的壁炉的烟囱里。我还把一部分钱藏在一间不用的浴室里,藏在墙上一面镜子的后面。这些都是些简单的预防措施。我实在无法设想当个人会是怎样一番情景。我可能会觉得特别无奈和无助。我也不知道。作完这些小小的安排,我便上了屋顶。我能看见詹姆斯在山脚下刚刚从m大街那儿拐过来,胳膊下挟着一包东西。他一定又出去偷盗,因为凌晨这会儿不会有哪家店铺开门。他开始爬坡。我见不到他了。
可这时又一个来客出现,悄悄地一点声音也不出。是条大狗,也不知从哪儿突然就冒出来。它又转身跑回小巷,并朝后院跑去。它刚一接近我就闻到了它的气味,但当时还看不到它。所以我才翻过房顶来到房子背面。我期待它这时会狂吠起来。因为现在它应该嗅到了我的气味,并本能地意识到我不是人,所以开始本能地发出狂吠和嚎叫,以向主人报警。几百年来,狗朝我狂吠得已经够多了,尽管有时它们并不叫。有时候我能迷惑住它们,让它们乖乖地听我调遣。但我还是害怕它们那种出于本能的排斥,总是让我心慌。
这条狗就没有叫,也没有任何显示它发现我的迹象,它只是专注地盯着房子的后门,以及从门窗里射出的一块块奶黄色灯光投映在深深的积雪。
我有好几回静悄悄不受干扰地观察它,它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之一。它长满又厚又长的毛,毛色金黄,有些地方是灰色,上面再盖着一层更长的黑毛,形成花纹。它的整体形状像狼,但比狼大得多,而且一点没有狼的那种狡猾和诡秘。相反,它维纠纠地端坐在雪地上,一动不动地盯着家门。再细看,我发觉它很像一条硕大的德国牧羊犬,长着典型的黑色狗嘴巴和机警的脸。真的,当我靠近房顶的边缘,而它终于抬头看我时,我发现自己被从它黑亮杏核形眼睛里闪出的智慧目光迷住。
它还是一声不吭,似乎很通人性。但这就能解释它的缄默吗?我一点也没有吸引他的注意,也没有引诱或迷惑它的心。没有。它对我一点也没表示出本能的反感。我从房顶上跳下来,落在它面前的雪地上,它只是用它神秘而富有表现力的眼睛继续看着我。是呵,它个头太大,太镇静也太自信了,致使我一边看着它一边愉快地笑了。我禁不住伸手去抚摸它耳朵之间的茸毛。
它把头歪向一边,继续瞧着我,我发现它这个姿势特别可爱。接着更让我吃惊的事发生:它竟然抬起巨大的前爪抚摸我的外衣。它的骨骼又大又重,使我想起多年前我养的那些耳朵下垂、身体高大的猛犬,它也具有它们行动起来时的那种缓慢而端庄的优雅。我伸出双臂抱住它,抚爱它强健高大的身体。它也直立起身子,把两只大爪子搭在我的肩膀上,伸出粉红色的大舌头来回舔我的脸。
此举让我感到特别高兴,我感动得要哭,接着又格格笑起来。我用鼻子拱它,抱着它,抚摸它,嗅它干净而毛茸茸的身上香味,吻遍它黑色的嘴巴和鼻头,然后与它的目光对视。哦,当童话中的那个小红帽看见那头狼穿着她外婆的睡衣、戴着她的睡帽时,见到的大概就是这个场面,这可真是太有趣了,这狗黑乎乎的脸上的表情真是丰富而非凡。
“你怎么不认识我呢?”我问它。当它又雄纠纠地坐回到地上并温顺地仰头看着我时,我突然觉得这条狗是个预兆。不,预兆还不是个贴切的词。这个礼物并不是任何人送来的。它只不过使我更清楚我要干什么,我为什么要做它,以及我真的不在乎将会遇到什么风险。
我站在这条狗旁边,爱抚它,任凭时间过去。这是个小花园,雪又下起来了,在我们周围渐渐堆积,我的身上也感到越来越冷。树木在静悄悄的大雪中显得又秃又黑。不管是花还是草,在大雪的掩埋下都看不见了。不过,几尊黑黝黝的水泥雕像和一片又尖又密的灌木丛,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技研。上面覆盖着雪,仍为整个花园打上一个明显的长方形印记。我和那狗又玩了大约三分钟,我的手才触到了挂在它脖套链上的那块银质圆盘,我把它捞起来,凑到光亮下看。上面写着“莫约”啊,我知道这个词。莫约。它和巫毒教,符咒有关。莫约是一道好的符咒,防身符咒。我赞成把它当成狗的名字。事实上这个名字真好。当我叫它“莫约”时,它激动起来,又用它那热情的大爪子慢慢地摸我。
“你是叫莫约吗?”我问它。“这名字真美。”我又吻吻它,感觉着它那凉凉的湿湿的黏鼻头。圆盘上还写着什么,是这所房子的地址。突然这条狗直挺起来,它缓慢而优雅地从坐姿转换成警惕的立姿。詹姆斯来了。我听见他脚踩雪地发出的吱吱声,还听见他把钥匙插进前门钻孔里的声响。我感到他猛地意识到我距离他很近。这条狗发出一声低沉的嚎叫,然后慢慢朝房子的后门走去。从那儿传来木制地板在沉重的脚步下发出的咯吱咯吱响声。狗又愤怒地叫起来,詹姆斯打开房门,用他那锐利而疯狂的目光盯住我,冲我微笑一下,接着把一个挺重的东西朝狗猛扔过去,被它轻松地躲开。
“很高兴见到你!但你来早了,”他说。
我没回答他。这条狗正在凶狠地朝他狂吠,使他不得不再去注意它,气得发疯。
“把它杀了!”他狂怒地说。“宰了它!”
“你在对我说吗?”我冷冷地问他。我把手放在狗的脑袋上,轻轻抚摸它,亲切地叫它安静下来。它挨近我,用它的大腰身蹭着我,然后坐在我旁边。
詹姆斯注视着这一切,既紧张又气得发抖。他猛地把脖领揪起来挡住寒风,然后在胸前抱起双臂。风里着雪吹了他一身,就像白色的面粉,黏满他褐色的眉毛和头发。
“这狗属于这座房子,对吧?”我冷冰冰地问。“属于你偷来的这座房子。”
他先带着明显的仇恨瞪着我,然后冲我绽开邪恶的奸笑。我真希望他能回到英国绅士的模样和举止上去。那样的话我会感觉轻松许多。我突然觉得同他打交道真卑鄙。不知道索尔是不是也发现“恩朵女巫”特别低级。不过我要的是他的身体,啊,那副身体多么棒啊。即使他穷凶极恶盯着那条狗的丑态,也无法完全丑化这副身体的美。
“看来你把这条狗也一块儿偷来。”我说。
“我要甩掉它。”他边嘟嘎边轻蔑而凶恶地瞪着它。“还有你,你到底怎么决定的?我才不无休止地等着你下决心呢。你还没给我明确答覆。现在我就要你答覆。”
“明天上午去你的银行吧,”我说。“天黑后我将和你见面。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他咬牙切齿地问。
“喂狗。给它点肉吃。”
说完我迅速离开,快得连他都没觉察。我又回头瞅一眼,看见莫约透过漆黑的雪夜正在凝视着我。我微笑着心想,虽然我动作很快,这条狗还是看见我走了。我最后听到的声音是詹姆斯一边“砰”地把后门关上,一边毫不顾忌地开骂。
一小时后,我躺在黑暗中等待日出,同时又想起我在法国度过的青年时代,想起那些狗卧在我的身边,想起我带着那两条大猛犬最后一次骑马出去打猎,它们踩着厚厚的秋雪慢慢踩出一条小路。我还想起那张吸血鬼的脸在巴黎的黑暗中盯着我,十分尊敬地称我为“狼煞星”然后才把利齿咬进我的脖子。
莫约,一个预兆。于是我们跑进混乱的人群,拔出一个闪亮的小东西,凑近它,认定它有含义,世界是善的,我们并不邪恶,到头来我们全都会回家。明天夜里,假如那混蛋在撒谎,我就撕开他的胸膛,掏出他跳动的心脏,把它喂给那条美丽的大狗吃。无论发生什么,我都要收留这条狗。我真这么做了。
在我接着讲这个故事之前,让我再说说这条狗。它在本书里不会再做什么了。它不会抢救落水儿童,不会冲进着火的建筑叫醒面临危险的熟睡居民。它没有让邪恶的魔鬼附身,它不是一条吸血鬼狗。它之所以出现在我的叙述,只因为我在乔治城的那所住宅后面的雪地中发现它,而且我爱它,它也从一见到我起就不知何故爱上我。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超越我所信仰的那些盲目而无情的法则——人类所谓的“自然法则”我的“野性乐园法则”莫约喜欢我的力量,我喜欢它的美丽。此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
涉足巫术。直到本世纪五o年代他才在巴黎独自干起来,不久就在那儿赢得一大批追随者,接着便开始用最生硬赤裸的方式蒙骗顾客,结果进了监狱。”
“后来在奥斯陆,他也出了类似的事。他在打了几年零工和当苦力之后,办了一所准灵论(或招魂术)教堂。把一名寡妇一生的积蓄都骗了,结果被开除。他跑到维也纳,先在一座一流饭店里当招待,几星期后就当上富人的巫师。干了不久就匆匆告别,差点被逮捕。在米兰,他诈骗一帮老贵族大量钱财后才被发现,只好趁夜幕离开这座城市,他的下一站是柏林,他在那儿被捕,但用花言巧语使自己脱身,又回到伦敦,并在伦敦再次入狱。”
“大起大落。”我想起他说过的话。
“他总是这样。一会儿从苦力上升为富翁,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一掷千金买高级服装、轿车,乘喷射客机到处旅行,一会儿又一落千丈,因为小罪行、背信弃义和出卖等而彻底垮台。他打不破这种循环,最终还是下去。”
“好像是这样。”
“莱斯特,这家伙有一点特别愚蠢。他能说八种语言,能入侵任何电脑网络,还能长时间占据别人的身体来掠夺他们保险柜里的钱财。顺便一提,他对保险柜特别入迷!但他总是以害人开始,以害己告终,耍了别人,自己戴手铐!他从我们地窖里偷的东西几乎不可能卖掉,最后只好拿到黑市上廉价处理。他真有点是个十足的大傻瓜。”
我哑然失笑:“大卫,他的偷盗只是表象。实际上这家伙既冲动、强迫又痴心、入迷。就像小孩子做游戏。所以总不能保住偷来的东西。他开心的是偷的过程,而不是结果。”
“可是,莱斯特,这可是场无休止的破坏游戏。”
“这我清楚,大卫。谢谢你提供的这些情况。我很快会给你打电话。”
“等等,你别挂上,我不让你挂。你难道还没意识到——”
“我当然意识到了。”
“莱斯特,在神秘学研究界有个说法,叫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知道它什么意思吗?”
“我对神秘学一窍不通,你不知道吗?那是你的领域,又不是我的。”
“现在没时间说风凉话。”
“对不起。它是什么意思?”
“当魔法师出于卑鄙、自私的目的施展魔法时,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你现在又谈起迷信来了。”
“我谈的是一条与魔术一样古老的原则。”
“他可不是魔术师,大卫,他不过是一个有一定可测知性与有局限性精神力量的怪物。他能占据别人的身体。据我们所知,他就实施过一次换身术。”
“这是一回事!用自己的巫术想害别人,结果到头来害了自己。”
“大卫,我可以现身说法地证明你的概念不对。但接着你就会对我解释因果报应的原理,而我就会慢慢打瞌睡。”
“詹姆斯是最高超的邪恶巫师!他已经靠牺牲另一个人战胜过一次死亡。得制止他。”
“你怎么从不想法制止我呢,大卫?你有过机会呀。在泰柏特庄园时我就在你掌心中。你本来可以找到办法。”
“休想用你的冷嘲热讽阻止我劝你!”
“我很喜欢你,大卫。我会很快与你联系。”我刚要放下电话,忽又想起了什么。“大卫,我还想了解点情况。”
“什么事?”他为我没把电话挂上松了口气。
“我们的那些古董都在你手里,在你的地窖里吗?”
“对。”他觉得不自在。提起这事让他好像有点难为情。
“一个金属小盒,”我说“里面有克劳蒂娅的小画像。你见过吗?”
“我想我见过,”他说:“在你第一次找我之后,我检查过地窖的藏货清单。我想是有一个金属饰物小盒。我可以肯定。我早该把这告诉你,对吧?”
“不用。没事。是不是女人项链上挂着的那种金属小盒?”
“对。你想让我找找它吗?我找到了当然会还给你。”
“不,现在别找。也许过一阵再找吧。再见,大卫。不久我会找你的。”
我挂上电话,并从墙上拔掉电话插头。看来那儿是有个女人的小饰品盒。但这玩意是为谁而制造的呢?我为啥总在梦里见到它呢?克劳蒂娅不会把自己的画像放在小饰物盒里随身携带。否则我一定对它会有印象。我一想像这东西或回忆它时,心中就充满了说不出的悲伤和恐惧,彷佛来到一个黑暗的地方,一个死气沉沉又杀气腾腾的地方。而且我还听见了大笑声,就像我回忆往事常能听见笑声那样。但这次我听到的不是克劳蒂娅的笑声,而是我自己的。我有种超凡的青春和前途无量的感觉。换句话说,我想起自己还是个青年吸血鬼的旧日时光,在十八世纪,命运对我实施打击之前。唔,我为什么操心这个该死的金属小盒呢?也许我是在詹姆斯追踪我时,从他脑中摘取这个形象吧。它对他来说只是个诱捕我的工具而已。而事实上我对这个小盒连见也没见过。他若是用一件别的曾属于我的小玩意来诱惑我,效果会比这好。不,这样解释未免也太简单了。克劳蒂娅的形像毕竟很生动。在詹姆斯走进我的冒险之前我就在梦中反覆见到过她。我突然生起气来。眼下我还有别的事情要考虑,不是吗?克劳蒂娅,你先靠边站吧。亲爱的,请拿着你的小宝贝盒走吧。我长时间地坐在暗处不出声,听着钟表在壁炉架上啪燧啪隆走,从街上偶然也传来汽车的噪音。我想考虑一下大卫对我的劝告。我努力去考虑。可我满脑子想的还是詹姆斯肯定能办到。他在照片上是个白发老人,而且他在伦敦的那所医院里确实与那机械师交换身体。这事能办成!我的脑海里仍不时闪出那个小金属盒,我看见那幅精致的克劳蒂娅微型油画肖像,但是我没有动感情,没有悲伤,也不生气。眼下我的心全都系在詹姆斯身上。詹姆斯能给我人的身体!他没撒谎。我能在那个人体里居住和呼吸喽!那天早晨当太阳从乔治城上空升起时,我就能用人眼目睹这一景观了。
凌晨一点钟,我赶到乔治城。鹅毛大雪下了一整夜,街道上盖着一层厚厚的积雪,晶莹剔透,美不胜收。家家户户门前都筑起了一道雪墙,连黑色的花枝形铁栏杆和深深的窗抬上都落满白雪。城镇本身也很整洁迷人:优雅的联邦式木制建筑具有十八世纪的整齐线条和对秩序及均衡的崇尚,虽然其中许多是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建造,我沿着荒凉的m大街走了很长时间,两旁有许多商业设施,然后穿过附近大学静悄悄的校园,再穿过山边的那几条霓虹灯闪烁的街道。拉格朗-詹姆斯住的房子也是座特别精致的建筑,就是盖在路边的红砖小楼。它有条漂亮的中心门廊和一个很重的黄铜门环。还有两盏闪着欢快火苗的煤气灯。老式的厚重窗板装饰着窗子,在大门上方还有一个可爱的扇形气窗。窗户都很干净,尽管窗台上落满雪。我可以看到里面明亮整洁的房间。屋里很雅致:昂贵的白色皮革家具极具现代的简朴,墙上挂着许多幅绘画,有毕卡索的,德-库宁的,强斯的,沃霍尔的。在这些数百万美元一幅的名画之间还挂着几幅镶着贵重画框的大照片,上面都是现代轮船。挨着墙边摆着几个玻璃框,里面是这样巨轮的大型模型。地板上涂着一层真漆,闪闪发亮。到处铺着东方风格的几何图形小块深色地毯,在那些玻璃桌子上和柚木柜里陈列摆放的装饰品,几乎是清一色的中国文物。精美华贵,极富个性,这就是此地的特点。在我看来,凡人的住宅都是这样,就像一连串原始的舞台道具。真难以想像我能当个凡人并住在这样一间房子,哪怕只待一会儿我都会受不了。确实,这些小房间擦得太亮了,简直不可能让人居住。厨房里摆满亮闪闪的铜罐,还有玻璃的黑色容器,橱柜没有明显的把手打开。还有鲜红色的陶瓷碟子。虽然是凌晨,詹姆斯却哪儿也找不着。我潜进房子。
卧室在二楼,有一块低矮的现代风格床铺,只是一个木头框架里摆一个床垫,上面铺着一条色彩鲜艳几何图案的被子,还有好几个白色枕头,与整个楼内的风格一样素雅。衣柜里塞满昂贵的服装,那个中式衣橱的抽屉里也是如此。一个手工雕镂的小床头柜里也塞满衣服。别的房间也都空无一人,但哪儿都没有受到冷落的迹象。我也没有见到电脑在这儿。他肯定把它们放在别处。在一个房间里,我藏起一大笔钱,可以作为我这一段时间的开销。我把它藏在没有生火的壁炉的烟囱里。我还把一部分钱藏在一间不用的浴室里,藏在墙上一面镜子的后面。这些都是些简单的预防措施。我实在无法设想当个人会是怎样一番情景。我可能会觉得特别无奈和无助。我也不知道。作完这些小小的安排,我便上了屋顶。我能看见詹姆斯在山脚下刚刚从m大街那儿拐过来,胳膊下挟着一包东西。他一定又出去偷盗,因为凌晨这会儿不会有哪家店铺开门。他开始爬坡。我见不到他了。
可这时又一个来客出现,悄悄地一点声音也不出。是条大狗,也不知从哪儿突然就冒出来。它又转身跑回小巷,并朝后院跑去。它刚一接近我就闻到了它的气味,但当时还看不到它。所以我才翻过房顶来到房子背面。我期待它这时会狂吠起来。因为现在它应该嗅到了我的气味,并本能地意识到我不是人,所以开始本能地发出狂吠和嚎叫,以向主人报警。几百年来,狗朝我狂吠得已经够多了,尽管有时它们并不叫。有时候我能迷惑住它们,让它们乖乖地听我调遣。但我还是害怕它们那种出于本能的排斥,总是让我心慌。
这条狗就没有叫,也没有任何显示它发现我的迹象,它只是专注地盯着房子的后门,以及从门窗里射出的一块块奶黄色灯光投映在深深的积雪。
我有好几回静悄悄不受干扰地观察它,它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之一。它长满又厚又长的毛,毛色金黄,有些地方是灰色,上面再盖着一层更长的黑毛,形成花纹。它的整体形状像狼,但比狼大得多,而且一点没有狼的那种狡猾和诡秘。相反,它维纠纠地端坐在雪地上,一动不动地盯着家门。再细看,我发觉它很像一条硕大的德国牧羊犬,长着典型的黑色狗嘴巴和机警的脸。真的,当我靠近房顶的边缘,而它终于抬头看我时,我发现自己被从它黑亮杏核形眼睛里闪出的智慧目光迷住。
它还是一声不吭,似乎很通人性。但这就能解释它的缄默吗?我一点也没有吸引他的注意,也没有引诱或迷惑它的心。没有。它对我一点也没表示出本能的反感。我从房顶上跳下来,落在它面前的雪地上,它只是用它神秘而富有表现力的眼睛继续看着我。是呵,它个头太大,太镇静也太自信了,致使我一边看着它一边愉快地笑了。我禁不住伸手去抚摸它耳朵之间的茸毛。
它把头歪向一边,继续瞧着我,我发现它这个姿势特别可爱。接着更让我吃惊的事发生:它竟然抬起巨大的前爪抚摸我的外衣。它的骨骼又大又重,使我想起多年前我养的那些耳朵下垂、身体高大的猛犬,它也具有它们行动起来时的那种缓慢而端庄的优雅。我伸出双臂抱住它,抚爱它强健高大的身体。它也直立起身子,把两只大爪子搭在我的肩膀上,伸出粉红色的大舌头来回舔我的脸。
此举让我感到特别高兴,我感动得要哭,接着又格格笑起来。我用鼻子拱它,抱着它,抚摸它,嗅它干净而毛茸茸的身上香味,吻遍它黑色的嘴巴和鼻头,然后与它的目光对视。哦,当童话中的那个小红帽看见那头狼穿着她外婆的睡衣、戴着她的睡帽时,见到的大概就是这个场面,这可真是太有趣了,这狗黑乎乎的脸上的表情真是丰富而非凡。
“你怎么不认识我呢?”我问它。当它又雄纠纠地坐回到地上并温顺地仰头看着我时,我突然觉得这条狗是个预兆。不,预兆还不是个贴切的词。这个礼物并不是任何人送来的。它只不过使我更清楚我要干什么,我为什么要做它,以及我真的不在乎将会遇到什么风险。
我站在这条狗旁边,爱抚它,任凭时间过去。这是个小花园,雪又下起来了,在我们周围渐渐堆积,我的身上也感到越来越冷。树木在静悄悄的大雪中显得又秃又黑。不管是花还是草,在大雪的掩埋下都看不见了。不过,几尊黑黝黝的水泥雕像和一片又尖又密的灌木丛,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技研。上面覆盖着雪,仍为整个花园打上一个明显的长方形印记。我和那狗又玩了大约三分钟,我的手才触到了挂在它脖套链上的那块银质圆盘,我把它捞起来,凑到光亮下看。上面写着“莫约”啊,我知道这个词。莫约。它和巫毒教,符咒有关。莫约是一道好的符咒,防身符咒。我赞成把它当成狗的名字。事实上这个名字真好。当我叫它“莫约”时,它激动起来,又用它那热情的大爪子慢慢地摸我。
“你是叫莫约吗?”我问它。“这名字真美。”我又吻吻它,感觉着它那凉凉的湿湿的黏鼻头。圆盘上还写着什么,是这所房子的地址。突然这条狗直挺起来,它缓慢而优雅地从坐姿转换成警惕的立姿。詹姆斯来了。我听见他脚踩雪地发出的吱吱声,还听见他把钥匙插进前门钻孔里的声响。我感到他猛地意识到我距离他很近。这条狗发出一声低沉的嚎叫,然后慢慢朝房子的后门走去。从那儿传来木制地板在沉重的脚步下发出的咯吱咯吱响声。狗又愤怒地叫起来,詹姆斯打开房门,用他那锐利而疯狂的目光盯住我,冲我微笑一下,接着把一个挺重的东西朝狗猛扔过去,被它轻松地躲开。
“很高兴见到你!但你来早了,”他说。
我没回答他。这条狗正在凶狠地朝他狂吠,使他不得不再去注意它,气得发疯。
“把它杀了!”他狂怒地说。“宰了它!”
“你在对我说吗?”我冷冷地问他。我把手放在狗的脑袋上,轻轻抚摸它,亲切地叫它安静下来。它挨近我,用它的大腰身蹭着我,然后坐在我旁边。
詹姆斯注视着这一切,既紧张又气得发抖。他猛地把脖领揪起来挡住寒风,然后在胸前抱起双臂。风里着雪吹了他一身,就像白色的面粉,黏满他褐色的眉毛和头发。
“这狗属于这座房子,对吧?”我冷冰冰地问。“属于你偷来的这座房子。”
他先带着明显的仇恨瞪着我,然后冲我绽开邪恶的奸笑。我真希望他能回到英国绅士的模样和举止上去。那样的话我会感觉轻松许多。我突然觉得同他打交道真卑鄙。不知道索尔是不是也发现“恩朵女巫”特别低级。不过我要的是他的身体,啊,那副身体多么棒啊。即使他穷凶极恶盯着那条狗的丑态,也无法完全丑化这副身体的美。
“看来你把这条狗也一块儿偷来。”我说。
“我要甩掉它。”他边嘟嘎边轻蔑而凶恶地瞪着它。“还有你,你到底怎么决定的?我才不无休止地等着你下决心呢。你还没给我明确答覆。现在我就要你答覆。”
“明天上午去你的银行吧,”我说。“天黑后我将和你见面。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他咬牙切齿地问。
“喂狗。给它点肉吃。”
说完我迅速离开,快得连他都没觉察。我又回头瞅一眼,看见莫约透过漆黑的雪夜正在凝视着我。我微笑着心想,虽然我动作很快,这条狗还是看见我走了。我最后听到的声音是詹姆斯一边“砰”地把后门关上,一边毫不顾忌地开骂。
一小时后,我躺在黑暗中等待日出,同时又想起我在法国度过的青年时代,想起那些狗卧在我的身边,想起我带着那两条大猛犬最后一次骑马出去打猎,它们踩着厚厚的秋雪慢慢踩出一条小路。我还想起那张吸血鬼的脸在巴黎的黑暗中盯着我,十分尊敬地称我为“狼煞星”然后才把利齿咬进我的脖子。
莫约,一个预兆。于是我们跑进混乱的人群,拔出一个闪亮的小东西,凑近它,认定它有含义,世界是善的,我们并不邪恶,到头来我们全都会回家。明天夜里,假如那混蛋在撒谎,我就撕开他的胸膛,掏出他跳动的心脏,把它喂给那条美丽的大狗吃。无论发生什么,我都要收留这条狗。我真这么做了。
在我接着讲这个故事之前,让我再说说这条狗。它在本书里不会再做什么了。它不会抢救落水儿童,不会冲进着火的建筑叫醒面临危险的熟睡居民。它没有让邪恶的魔鬼附身,它不是一条吸血鬼狗。它之所以出现在我的叙述,只因为我在乔治城的那所住宅后面的雪地中发现它,而且我爱它,它也从一见到我起就不知何故爱上我。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超越我所信仰的那些盲目而无情的法则——人类所谓的“自然法则”我的“野性乐园法则”莫约喜欢我的力量,我喜欢它的美丽。此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