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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所期待的。”
“你是说那些事,对真凶而言是意料之外的事?”
“对,那些应该都是意外。如果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后再做考虑,也就是说芮娜丝没有开枪的情况。来吧,拉莫斯先生,结果会变成怎样?”
“我们这些无能的警察没办法抓到凶手,案件会陷入迷宫”
“怎么会!不要这么说。只是少了芮娜丝这个凶手,案情的进展确实会变的非常棘手。那么到底是谁、为什么又犯下这个案子呢?”
“嗯。”“这么想之后,你们应该会立刻展开例行的搜查,不是吗?”
“对,确实如此。”
“这个案子欠缺的就是一般理性的搜查行动。因为凶手很快就出现,而且毫无预警的被逮捕归案。案子就像脱臼了一样,以很不自然的形式结案。”
“嗯”“凶手应该预料到警方会开始搜查。所以现在开始,请你想象一下你们当初可能会做的搜查。面对这么不可思议的案子,你们首先会做什么?”
“去弗兰哥的办公室”
“你们确实去了。在弗兰哥办公室里,出现了奇怪的东西。”
“哪有?除了席皮特之外,我们什么都没发现。”
“义手。”
“义手?你说我们发现了义手?”
“对。”
“那是席皮特拿着的。”
“因为席皮特先发现了它。如果你们早一步到,应该是你们先找到的。”
“是这样吗?”
“是的。还有呢?”
“还有什么?”
“手枪。也许你们会在那里发现手枪。”
“你是说杀死弗兰哥的手枪放在那里?”
“芮娜丝对警官开枪是意外”
“等一下。那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准射击的。她是故意开枪的,她想逃离现场。”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她应该是刻意开那一枪。我的意思是,她人在现场是个意外。而且,如果她不是凶手,她也许凑巧在那里发现一把手枪。”
“你说凑巧发现?”
“因为那不是年轻女孩子平常会带的东西。”
“嗯然后呢?”
“如果芮娜丝没有出现,你们就会发现手枪,也会发现义手。而且这只义手的指尖上,沾了开枪时的烟灰。这和义手曾经握过那支手枪的想法并不冲突。”
“嗯,这么一来就更确立了芮娜丝。席皮特的嫌疑,我们就会去逮捕她。”
“逮到她之后,万一她有不在场证明的话怎么办?”
“不在场证明?”
“对,不在场证明。”
“那是因为她已经被逮捕了。”洁说。
拉莫斯沉默。
“何况她是因为对警察开枪,让警官重伤之后才被逮捕。这么一来,谁都深信她是凶手。检察官和法官,就算觉得又有点不可能,也会认定她是凶手,判她重刑。这是谁都预想得到的,所以没有人敢挺身作证。如果有人挺身说案发事看过她,这个人会怎么样?当然会被当作凶手的同伙。就算无法马上肯定,可以想象那个人也会被怀疑,惹上一堆麻烦。”
“对,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当时的菲律宾,吸大麻、吃迷幻药的大有人在,一旦和某案件扯上关系,便有可能被冠上其他罪名。”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其实有不在场证明?”
“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那是当然的。这么一来,可能有人能够为她的不在场作证,但是那个人不敢挺身而出。因为她开枪攻击了警官,,替她作证就等于亲口承认自己是凶手。”
“但是,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对还处于被怀疑阶段的话,能证明她不在场的人还是有可能会出面。也许是不熟的人、也许是亲戚,总是可能会出来作证。如果这样,警方会怎么做?她是女的,而且只有一只手,要砍断死者的头,搬运一个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男人,这种费力气的活对她而言简直是天方夜谭。何况她没有大型螺丝、切段加工的工具,也没有地方可以加工尸体。”
“嗯嗯。”“还有,凶手会让自己的义手有硝烟反应后,在和行凶枪支一起丢在现场附近吗?再怎么样都会带走。这样的话,警方可以合理怀疑这个证明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难起诉。檢察官再怎麼努力,也很難判她有罪。这样的话,便很难有一个决定性的关键逮捕她;而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也不容易下达逮捕令。”
“嗯。”“相较之下,也许菲律宾的法院可能会比较容易发出逮捕令,但是这种情况呢?应该也很难吧。要是现场有她染血的指纹、或有谁目击她从现场出来、或在她家地板找到弗兰哥的血迹——当然是没有加抗凝剂的血迹,如果真的发现了这些证据也罢;但事实却不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出逮捕令的话,就表示法院认定,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一个独臂且未成年的女孩子,单独做了这么大的案子。就算你是法官,也会很不以为然吧。”
“你是说,如果那个女孩子没开枪的话,就很难逮捕她?”
“是的,拉莫斯先生。就算她开枪,但对象不是刑警的话,就会变成另一个故事。也许会以和弗兰哥无关的名义起诉,罪名也会更轻。不过就因为她开枪,而且是对刑警开枪,才会变成那样。”
“对席皮特而言,这是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
“没错。所以她被当作杀害弗兰哥的凶手。如果缺少这些发展的其中任何一项,她应该不至于被怀疑杀害了弗兰哥。”
“这我懂。那她为什么要开枪?如果不是凶手的话,到底有什么理由要开枪?何况是对警官。”
“这之后再研究。”
“等一下,医生。身为退休的菲律宾警官,我不能同意。不是凶手的人,居然有理由开枪袭警,这一点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想象。”
“什么理由?”
洁好像不想讲,但被问得没办法。只好说了:“她最重要的人身受重伤,快要死了,不立即赶过去的话,那个人可能没命。如果她被当作重要关系人带走,可能暂时无法自由行动;这么一来,那个人肯定会死。这就是她当时的处境。”
“哦哦!”前刑警似乎很吃惊,说:“说的好像你身临其境一样,对这个案子好像知道得被我们还多。”
“旁观者清。”
“所以你说,当时她很重要的人刚好身受重伤?有这么凑巧的事么?”老人好像故意要挖苦似的,发出一些笑声。
“拉莫斯先生,请别忘了地震,当时八打雁发生了前所未见的大地震。”
“啊,对了,地震!你是说她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伤,快要死了?那会是谁呢?当时她祖父还在,但是他平安无事。”
“她祖父叫荷西吗?”
“喔,你好清楚哦。你怎么知道?”
“这也晚点再说。他在日本统治时代,曾被日军割掉鼻子吗?”
“对,你真的很清楚耶~”
“他现在人呢?”
“早就死了。不过他生前好像都会到监狱探望孙女。”
“嗯。”“等一下,医生,你说因地震而重伤濒死;但是当时皮拉尔大道附近,是有房子倒塌,但没有任何人受重伤或死亡,杰生大楼这栋住商混合的大楼,有人受伤,但不是重伤。反而是八打雁警察局受灾更严重,因为建筑物已经很老旧了。”
“那么,他重要的人受重伤的地方大概不是在皮拉尔大道附近。”
“她住的公寓和住家附近都没事。”
“可能也不是那一带。”
“那是哪里?不,话说回来,这样的看法我们当初的确没料想过。但如果真是如此,席皮特为什么要去杰生大楼弗兰哥的办公室?不是应该直接去医院吗?如果她搬不动伤者,应该火速赶到医院,向医院说自己朋友受了重伤才对。”
“她当然也这么想,但是在那之前,她还有无论如何必须先做的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个人必需要做的事。只是,当她到现场的十号,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还被要求跟你们一起走,她当时分秒必争,你们却不肯放她走,她因此惊慌失措,终于用手上的枪袭击刑警。”
沉默了一阵子之后,拉莫斯说:“很有趣的故事,医生,实在很有趣。事隔三十年,再听你说当年的事,真的很有意思,你有证据吗?”
“有。”
“那就奇怪了。”
“奇怪?”
“当然奇怪。首先,为什么当时席皮特受伤会拿着三八口径、显示是杀死弗兰哥凶器的s&w手枪呢?照你刚刚说的,席皮特并没有机会从凶手手中那倒这把杀死弗兰哥的凶枪,不是吗?”
“嗯,所以我认为那把枪实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捡到的。”
“捡到的?你说枪是捡到的?”拉莫斯叫了出来,然后大笑。
洁也笑了。
“十九岁的女孩子一般不会捡那种东西吧。”
“大概是吧,但是,一般的女孩子也没装义手啊。”
“装义手,说得也是。义手为什么提到义手?”
“那应该正是她急着要做的事。她急着到办公室拿回自己的义手,也找到义手了。但是义手的指尖沾了灰尘,旁边还掉了一把枪。她感到不安,才会把义手和那把枪都捡起来。不管是不是十九岁,是不是女孩子,这是人之常情。”
“你说什么?所以她当时是为了?”
“去拿她的义手,结果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我想当时弗兰哥把她的义手给抢走了。”
“弗兰哥?把义手抢走?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如果义手的指尖沾了烟灰的话,那是为了让它看起来像开过枪。也就是想要嫁祸给芮娜丝,不是吗?”
“谁要嫁祸?”前刑警的声音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洁笑了,然后说:“除了弗兰哥之外还有谁?”
“等一下,医生,你是不是快要疯了?”老人说。
我也有同感。
“你说弗兰哥想要把杀人罪嫁祸给席皮特?是这样吗?”
“是的。”
“医生,请别忘了,被杀的人是弗兰哥,你是说弗兰哥要把杀自己的罪,嫁祸给席皮特?”
“拉莫斯先生,我才要请你别忘了,杀弗兰哥的是别的凶手,不是弗兰哥本人。想杀弗兰哥的是别人,他想把杀人罪嫁祸给芮娜丝?席皮特。”
“证据呢?这种想法的根据在哪里,医生?”
“墙壁上的子弹,把小提琴射得裂成两半又飞进墙壁里的子弹,这颗子弹的弹道不一样吧?”
“啊,那个啊这样啊,是那个喔”拉莫斯一时语塞,似乎在深思。
“那一枪不是凶手,而是弗兰哥击发的。怎么样?事情就清楚了吧?”
“完全不清楚!”前刑警说。
我也有同感。
“弗兰哥想杀凶手,所以到劳洛的办公室去。但是在劳洛办公室的凶手,也想杀弗兰哥。而且凶手早一秒开枪涉及弗兰哥,弗兰个几乎同时击发的子弹,没有打中凶手,却打中墙上的小提琴。”
“怎么会,有这么难以想象的事”
前刑警终于说话了。
“这才开始而已,拉莫斯先生。”洁说。
“哦,不,因为我也有这种预感才会这么说的。那么那把枪,弗兰哥想射击凶手的那把枪,倒地现在到哪去了?”
“没在现场的话,就是凶手拿走了。”
“拿走了?丢掉了吗?”
“是的。”
“丢到哪里?菲律宾的海沟?”
“这点就很妙了”洁有点过意不去的说。
“啊,我不会再吓到了。怎么个妙法?”
“我想可能是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吧。”
“喔喔”老人发出绝望的声音说:“我不能理解你说的话,怎么会这样!”
“这没什么深奥的道理,因为那就是弗兰哥的枪。”
“但是没有枪啊,办公室里根本找不到。”老人焦躁地说。
“怎么会没有,芮娜丝捡到的。”
“什么,你说席皮特捡到的?”
“是的。”
“你是说那把席皮特用来射击洛贝特的枪?”
“对。”
“喂,你忘了吗?那把枪,千真万确,是射击弗兰哥的枪,我敢保证。”
洁轻轻点点头。
“所以凶手搞错了。他把弗兰哥射击自己的枪,和自己射击弗兰哥的枪弄错了。”
“弄错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也会搞错?”
“他弄错了,把自己的枪放回去了。这时候的凶手,因为事情一发不可收拾,她的心情大概十分震惊,也非常慌张。只有弄错这件事,也算是奇迹了。”
老人又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你的脑袋到底怎么了?你说什么事情一发不可收拾?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东西会弄错?你为什么这么想?根据呢?”
手所期待的。”
“你是说那些事,对真凶而言是意料之外的事?”
“对,那些应该都是意外。如果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后再做考虑,也就是说芮娜丝没有开枪的情况。来吧,拉莫斯先生,结果会变成怎样?”
“我们这些无能的警察没办法抓到凶手,案件会陷入迷宫”
“怎么会!不要这么说。只是少了芮娜丝这个凶手,案情的进展确实会变的非常棘手。那么到底是谁、为什么又犯下这个案子呢?”
“嗯。”“这么想之后,你们应该会立刻展开例行的搜查,不是吗?”
“对,确实如此。”
“这个案子欠缺的就是一般理性的搜查行动。因为凶手很快就出现,而且毫无预警的被逮捕归案。案子就像脱臼了一样,以很不自然的形式结案。”
“嗯”“凶手应该预料到警方会开始搜查。所以现在开始,请你想象一下你们当初可能会做的搜查。面对这么不可思议的案子,你们首先会做什么?”
“去弗兰哥的办公室”
“你们确实去了。在弗兰哥办公室里,出现了奇怪的东西。”
“哪有?除了席皮特之外,我们什么都没发现。”
“义手。”
“义手?你说我们发现了义手?”
“对。”
“那是席皮特拿着的。”
“因为席皮特先发现了它。如果你们早一步到,应该是你们先找到的。”
“是这样吗?”
“是的。还有呢?”
“还有什么?”
“手枪。也许你们会在那里发现手枪。”
“你是说杀死弗兰哥的手枪放在那里?”
“芮娜丝对警官开枪是意外”
“等一下。那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准射击的。她是故意开枪的,她想逃离现场。”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她应该是刻意开那一枪。我的意思是,她人在现场是个意外。而且,如果她不是凶手,她也许凑巧在那里发现一把手枪。”
“你说凑巧发现?”
“因为那不是年轻女孩子平常会带的东西。”
“嗯然后呢?”
“如果芮娜丝没有出现,你们就会发现手枪,也会发现义手。而且这只义手的指尖上,沾了开枪时的烟灰。这和义手曾经握过那支手枪的想法并不冲突。”
“嗯,这么一来就更确立了芮娜丝。席皮特的嫌疑,我们就会去逮捕她。”
“逮到她之后,万一她有不在场证明的话怎么办?”
“不在场证明?”
“对,不在场证明。”
“那是因为她已经被逮捕了。”洁说。
拉莫斯沉默。
“何况她是因为对警察开枪,让警官重伤之后才被逮捕。这么一来,谁都深信她是凶手。检察官和法官,就算觉得又有点不可能,也会认定她是凶手,判她重刑。这是谁都预想得到的,所以没有人敢挺身作证。如果有人挺身说案发事看过她,这个人会怎么样?当然会被当作凶手的同伙。就算无法马上肯定,可以想象那个人也会被怀疑,惹上一堆麻烦。”
“对,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当时的菲律宾,吸大麻、吃迷幻药的大有人在,一旦和某案件扯上关系,便有可能被冠上其他罪名。”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其实有不在场证明?”
“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那是当然的。这么一来,可能有人能够为她的不在场作证,但是那个人不敢挺身而出。因为她开枪攻击了警官,,替她作证就等于亲口承认自己是凶手。”
“但是,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对还处于被怀疑阶段的话,能证明她不在场的人还是有可能会出面。也许是不熟的人、也许是亲戚,总是可能会出来作证。如果这样,警方会怎么做?她是女的,而且只有一只手,要砍断死者的头,搬运一个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男人,这种费力气的活对她而言简直是天方夜谭。何况她没有大型螺丝、切段加工的工具,也没有地方可以加工尸体。”
“嗯嗯。”“还有,凶手会让自己的义手有硝烟反应后,在和行凶枪支一起丢在现场附近吗?再怎么样都会带走。这样的话,警方可以合理怀疑这个证明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难起诉。檢察官再怎麼努力,也很難判她有罪。这样的话,便很难有一个决定性的关键逮捕她;而在这种情形下,法院也不容易下达逮捕令。”
“嗯。”“相较之下,也许菲律宾的法院可能会比较容易发出逮捕令,但是这种情况呢?应该也很难吧。要是现场有她染血的指纹、或有谁目击她从现场出来、或在她家地板找到弗兰哥的血迹——当然是没有加抗凝剂的血迹,如果真的发现了这些证据也罢;但事实却不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出逮捕令的话,就表示法院认定,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一个独臂且未成年的女孩子,单独做了这么大的案子。就算你是法官,也会很不以为然吧。”
“你是说,如果那个女孩子没开枪的话,就很难逮捕她?”
“是的,拉莫斯先生。就算她开枪,但对象不是刑警的话,就会变成另一个故事。也许会以和弗兰哥无关的名义起诉,罪名也会更轻。不过就因为她开枪,而且是对刑警开枪,才会变成那样。”
“对席皮特而言,这是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
“没错。所以她被当作杀害弗兰哥的凶手。如果缺少这些发展的其中任何一项,她应该不至于被怀疑杀害了弗兰哥。”
“这我懂。那她为什么要开枪?如果不是凶手的话,到底有什么理由要开枪?何况是对警官。”
“这之后再研究。”
“等一下,医生。身为退休的菲律宾警官,我不能同意。不是凶手的人,居然有理由开枪袭警,这一点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想象。”
“什么理由?”
洁好像不想讲,但被问得没办法。只好说了:“她最重要的人身受重伤,快要死了,不立即赶过去的话,那个人可能没命。如果她被当作重要关系人带走,可能暂时无法自由行动;这么一来,那个人肯定会死。这就是她当时的处境。”
“哦哦!”前刑警似乎很吃惊,说:“说的好像你身临其境一样,对这个案子好像知道得被我们还多。”
“旁观者清。”
“所以你说,当时她很重要的人刚好身受重伤?有这么凑巧的事么?”老人好像故意要挖苦似的,发出一些笑声。
“拉莫斯先生,请别忘了地震,当时八打雁发生了前所未见的大地震。”
“啊,对了,地震!你是说她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伤,快要死了?那会是谁呢?当时她祖父还在,但是他平安无事。”
“她祖父叫荷西吗?”
“喔,你好清楚哦。你怎么知道?”
“这也晚点再说。他在日本统治时代,曾被日军割掉鼻子吗?”
“对,你真的很清楚耶~”
“他现在人呢?”
“早就死了。不过他生前好像都会到监狱探望孙女。”
“嗯。”“等一下,医生,你说因地震而重伤濒死;但是当时皮拉尔大道附近,是有房子倒塌,但没有任何人受重伤或死亡,杰生大楼这栋住商混合的大楼,有人受伤,但不是重伤。反而是八打雁警察局受灾更严重,因为建筑物已经很老旧了。”
“那么,他重要的人受重伤的地方大概不是在皮拉尔大道附近。”
“她住的公寓和住家附近都没事。”
“可能也不是那一带。”
“那是哪里?不,话说回来,这样的看法我们当初的确没料想过。但如果真是如此,席皮特为什么要去杰生大楼弗兰哥的办公室?不是应该直接去医院吗?如果她搬不动伤者,应该火速赶到医院,向医院说自己朋友受了重伤才对。”
“她当然也这么想,但是在那之前,她还有无论如何必须先做的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个人必需要做的事。只是,当她到现场的十号,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还被要求跟你们一起走,她当时分秒必争,你们却不肯放她走,她因此惊慌失措,终于用手上的枪袭击刑警。”
沉默了一阵子之后,拉莫斯说:“很有趣的故事,医生,实在很有趣。事隔三十年,再听你说当年的事,真的很有意思,你有证据吗?”
“有。”
“那就奇怪了。”
“奇怪?”
“当然奇怪。首先,为什么当时席皮特受伤会拿着三八口径、显示是杀死弗兰哥凶器的s&w手枪呢?照你刚刚说的,席皮特并没有机会从凶手手中那倒这把杀死弗兰哥的凶枪,不是吗?”
“嗯,所以我认为那把枪实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捡到的。”
“捡到的?你说枪是捡到的?”拉莫斯叫了出来,然后大笑。
洁也笑了。
“十九岁的女孩子一般不会捡那种东西吧。”
“大概是吧,但是,一般的女孩子也没装义手啊。”
“装义手,说得也是。义手为什么提到义手?”
“那应该正是她急着要做的事。她急着到办公室拿回自己的义手,也找到义手了。但是义手的指尖沾了灰尘,旁边还掉了一把枪。她感到不安,才会把义手和那把枪都捡起来。不管是不是十九岁,是不是女孩子,这是人之常情。”
“你说什么?所以她当时是为了?”
“去拿她的义手,结果凑巧和你们碰个正着。我想当时弗兰哥把她的义手给抢走了。”
“弗兰哥?把义手抢走?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如果义手的指尖沾了烟灰的话,那是为了让它看起来像开过枪。也就是想要嫁祸给芮娜丝,不是吗?”
“谁要嫁祸?”前刑警的声音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洁笑了,然后说:“除了弗兰哥之外还有谁?”
“等一下,医生,你是不是快要疯了?”老人说。
我也有同感。
“你说弗兰哥想要把杀人罪嫁祸给席皮特?是这样吗?”
“是的。”
“医生,请别忘了,被杀的人是弗兰哥,你是说弗兰哥要把杀自己的罪,嫁祸给席皮特?”
“拉莫斯先生,我才要请你别忘了,杀弗兰哥的是别的凶手,不是弗兰哥本人。想杀弗兰哥的是别人,他想把杀人罪嫁祸给芮娜丝?席皮特。”
“证据呢?这种想法的根据在哪里,医生?”
“墙壁上的子弹,把小提琴射得裂成两半又飞进墙壁里的子弹,这颗子弹的弹道不一样吧?”
“啊,那个啊这样啊,是那个喔”拉莫斯一时语塞,似乎在深思。
“那一枪不是凶手,而是弗兰哥击发的。怎么样?事情就清楚了吧?”
“完全不清楚!”前刑警说。
我也有同感。
“弗兰哥想杀凶手,所以到劳洛的办公室去。但是在劳洛办公室的凶手,也想杀弗兰哥。而且凶手早一秒开枪涉及弗兰哥,弗兰个几乎同时击发的子弹,没有打中凶手,却打中墙上的小提琴。”
“怎么会,有这么难以想象的事”
前刑警终于说话了。
“这才开始而已,拉莫斯先生。”洁说。
“哦,不,因为我也有这种预感才会这么说的。那么那把枪,弗兰哥想射击凶手的那把枪,倒地现在到哪去了?”
“没在现场的话,就是凶手拿走了。”
“拿走了?丢掉了吗?”
“是的。”
“丢到哪里?菲律宾的海沟?”
“这点就很妙了”洁有点过意不去的说。
“啊,我不会再吓到了。怎么个妙法?”
“我想可能是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吧。”
“喔喔”老人发出绝望的声音说:“我不能理解你说的话,怎么会这样!”
“这没什么深奥的道理,因为那就是弗兰哥的枪。”
“但是没有枪啊,办公室里根本找不到。”老人焦躁地说。
“怎么会没有,芮娜丝捡到的。”
“什么,你说席皮特捡到的?”
“是的。”
“你是说那把席皮特用来射击洛贝特的枪?”
“对。”
“喂,你忘了吗?那把枪,千真万确,是射击弗兰哥的枪,我敢保证。”
洁轻轻点点头。
“所以凶手搞错了。他把弗兰哥射击自己的枪,和自己射击弗兰哥的枪弄错了。”
“弄错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也会搞错?”
“他弄错了,把自己的枪放回去了。这时候的凶手,因为事情一发不可收拾,她的心情大概十分震惊,也非常慌张。只有弄错这件事,也算是奇迹了。”
老人又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你的脑袋到底怎么了?你说什么事情一发不可收拾?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东西会弄错?你为什么这么想?根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