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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刚刚自己不是说,两把枪不仅口径相同,也有可能是同型、同公司制造的吗?你还说当时那种枪非常普遍。”
老人哑口无言。
“由于凶手一直想把手枪带走,他惊魂未定,所以就带走了意外出现的弗兰哥的手枪。如果冷静思考,其实把枪留在现场就可以了。如果放在弗兰哥的外套口袋不好,放在地上就好了,只是他可能太害怕了。”
“是嘛?也对。因为枪完全一模一样,凶手不小心就会弄错。他弄错了,把枪放回弗兰哥的办公室。捡到那把枪的席皮特,想离开现场,想早一点回到受伤的重要朋友身边。但是我们不知道她的苦衷,强迫她留下来。她变得歇斯底里,就开枪射击的洛贝特。”
“没错。”
“席皮特为什么不把她的苦衷告诉我们呢?只要她说出来,我们也会设法帮她。”
“也许她不这么认为吧。总是,我想有人告诉她这种事回警署再说。”
“嗯,也许是这样。但是为什么被逮捕后,她还是没说呢?”
“人在昏睡状态时无法说话吧。”
“恢复意识后也可以说啊。”
“也许她有不能说的苦衷。”
“不能说的苦衷?”
“也许她无法判断可不可以把心中的不安说出来,因为没有时间问本人。”
“所谓的本人是指?”
“那个受伤的人啊。”
“哦”拉莫斯很惊讶,又沉默了一下才说:“真是惊人。你好像亲眼目击似的。可是你凭什么这么认为?编出这种像小说情节一样的内容,应该有所根据吧?”
“芮娜丝。席皮特在医院的时候不是要求看报纸吗?她要求看二十四日、隔天、再隔天那段时间的报纸,而且看得很认真。她想看的是有没有那个人死亡的报道,但是没有看到,她因此就放心了,大概是这样。”
“没有那样的报道嗯,也许是这样吧。但这样就表示他过久了吗?也许他死了,只是没上报而已。”
“不,他获救了。虽然资料不够,但我很确定。也许那位重伤的朋友所在的位置,要是死了人一定会见报。既然没上报,就表示获救了。”
老人又惊讶的沉默了一会儿,说:“有那种地方吗?”
“应该有吧。如果在倒塌的屋顶下也许不会报道。但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就会被报道出来。”
“啊,也对。”
“她认为那里很醒目,所以应该获救。”
“你觉得那个人获救了。”
“对。”
“根据呢?”
“如果那个人死了的话,芮娜丝可能早就把事情和盘托出了,她在警察医院复原之后,之所以什么都没说,很有可能是在包庇那个人。”
“这是你的想象吧?”老人又焦躁的说。
“不,这另外有根据。总之,拉莫斯先生,讨论到这里可以吗?我么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总之这件棘手的案子看起来迅速暂时解决,都是因为芮娜丝开了枪、被逮捕的缘故。而她之所以开枪,可能有万不得已的理由。”
“嗯,既然你说这件事另有根据,而且以后才要告诉我根据何在的话,那么到这里,我大致了解。”
“所谓了解,是指你同意芮娜丝。席皮特有可能不是凶手吗?”
“嗯。”洁问了残酷的事,前刑警沉吟了一下。身为退休警官,而且又是亲手把芮娜丝送进监狱的当事人,面对这个问题,确实很难表示同意。
“我不同意,但我承认这种想法是成立的。”
洁不再苦苦相逼“我再回到刚刚的话题。假设芮娜丝。席皮特的行动,不像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实际发生的那样。也就是说,她没有出现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或者她没有拿枪、没有射击洛贝特,而是乖乖的把枪交给你,乖乖找你们的要求跟你们一起走。那么,你和检察官,可能就不能把她以杀死弗兰哥。塞拉诺的凶手身份起诉她,不是吗?”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但这都是因为听了你刚才的说明,我才改变了想法。那么,如果事情变成你说的那样,又会如何?”
“拉莫斯先生,这才是我想问的问题。如果席皮特不是凶手的情况下,你们会怎么做?”
“我们会另外找凶手。”
“对,你们会这么做。那么,你们会先找哪里?”
“应该会先从临时起意的强盗杀人这条线索开始考虑吧,但是这不可能。首先,弗兰哥的外套口袋里有皮夹,里面的钱没有被偷。当然也许是犯人没有把钱全部偷走,还留了一些钱在里面。其次,你们会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找到枪;就算和席皮特碰个正着,她也毫不抵抗地把枪给你,还说这把枪是掉在弗兰哥办公室里的。
“相信这种说辞的话,事情就变成凶手射杀弗兰哥后,拿着枪故意走到死者办公室,把强丢下后逃亡;不过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强盗,何况办公室里的钱和贵重物品都还在,还有尸体断掉的脖子和螺丝的装填,没有一个强盗会下这种功夫,所以这条线索应该很快会被束之高阁。”
“但就算不是强盗,我当了一辈子警察,也没看过有哪个杀人犯愿意在这么奇怪的事情上费工夫。”
“就是说啊,但你们还是会采取行动。接下来怎么做?会遇到怎样的问题?”
“这么一来会有问题的,应该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吧。”
“大概吧,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
“因为没有其他关系人了。”
“就警方所知道的人看来的确没有。当初警方之所以不认为劳洛的不在场证明有问题,是因为凶手立即被捕的缘故,所以也没有必要过滤芮娜丝之外;于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便不成为问题。这是问题的次序,但是”
这时候,洁对着空中伸出食指,继续说:“这个部分非常重要,拉莫斯先生。如果那一天,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出现在杰生大楼的话,劳洛的不在场证明一定会是个问题。难道不是吗?”
前刑警在地球的另一边沉默不语,大概是在思考吧。我可以感觉得到,事到如今还要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老警官来说面子很挂不住。
沉默良久之后,前刑警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没有凶手的话,的确会变成你说的那样。”
“发现尸体,摇晃后头掉下来,接着发生地震,虽然想要马上打电话报警,但电话因地震不通。这些都只是劳洛的片面之词,没有人可以为她证实。不过后来逮捕了芮娜丝;要是当初没有抓到凶手,劳洛毫无疑问一定会被怀疑。你们一定会质疑他,是你开枪的吧?是你把头砍掉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老人大概在思考洁所说的话。
“到底怎么回事?医生,劳洛他”
“如果他在案发后还很冷静的话,案发当时表示他身边有目击者。但是意外的,本案的凶手迅速被捕,所以他也不需要目击者了。”
“你说不需要了?医生,目击者可以被这么轻易的创造出来;没必要的时候又让他消失吗?”老人说。
“对啊,当然是这样,拉莫斯先生。目击者之所以消失不见,并不是劳洛用他的意志去让他不见的,而是因为凶手被捕,所以劳洛不必勉强把他找出来。我是这个意思。”
“嗯,好像有点不太懂所以医生,你是说,本案还有其他目击者?”
“有。”
“喔,你这么肯定?”
“很肯定,还有目击者。”
我也大吃一惊,边听边心跳加速。
“我不这么认为。医生,话说得这么满不太好吧?”
“我可以跟你打赌,赌什么都可以。我很肯定,否则逻辑就说不通了,这是逻辑推演得结论。”
“这种事真是前所未闻。万一你错了的话,怎么办?”前刑警有些挑衅地说。
“这个嘛”洁得眼镜望向远方,想了一下,然后说:“我就买下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送去你家,把酒全倒进浴缸,然后一头栽进去,一口气把就喝光给你看。”
我叹了一口气。
老人发出沙哑得笑声说:“这真是了不起得壮举。万一我输了的话呢?”
“那就请你答应我一个请求好吗?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你让我和某一个人用电话交谈。”
“你还满大方嘛。”
“这条线索,到这里大概就差不多了,反正之后还会再讨论,我们会到原来的调查结果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射出两个贯穿弹孔的事。要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刚说的推论作为前提。”
“哦,我洗耳恭听。”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用来夺走弗兰哥?塞拉诺的命,正确的说是破坏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破坏了弗兰哥的心脏,是吗?”
“对。”
“那么,一枪应该就够了。开一枪,弗兰哥就已经死了,没错吧?”
“嗯,没错。”
“那么,对凶手而言,这一枪就应该把工作做完了,不管多么骚动的年代,多门嘈杂的地区,凶手应该都不像制造出多次枪响才对。”
“嗯。”“弗兰格明明已经死了,但是这个凶手却又开了两枪。这样的话,凶手就有无论如何都有必须再开枪,而且是两枪的需要。我只能这么想,拉莫斯先生,你认为呢?”
“你说他必须开枪?而且是两枪?”
“也就是说,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进弗兰哥的身体里。这样可以吗?”
“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
“我觉得不是。不是这样,而是凶手有必要在尸体再开两个洞。”
“再开两个洞?但是开在尸体上的洞,总共就是两个。”
“没错。但是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枪,但是留下来的洞却是两个。这样的话,凶手三次射击中的两次,正确地击中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如此精密射击的目的,凶手甘冒危险做了极近距离的射击。”
“嗯,怎么回事?我不太了解意思。请你再具体一点说明。”
“我来做具体说明。这个说明的前提是,假设先前局的条件全部都成立。”
“嗯。”“就像我说过的,如果要瞄准被害人胸部,由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射击的话,这是极近距离的射击,很危险。万一被害人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所以凶手应该宅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枪。因此,这样的射击,不仅能顺利穿透心脏,外套上也不会有焦痕和烟灰。而且贯通孔越往下面的衬衫、再下面的内衣,应该也会越来越小。”
“嗯。”“这时候,弗兰哥的手也还在西装的口袋里,握着枪。他没料到有人会对他开枪,但是他早已做好开枪的准备,所以立即还击。只是他没打中凶手,打到墙上的小提琴了。弗兰哥右手指的硝烟反应
“没有,当初没有检测。”
“因为现场没有枪,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对吧。”
“对。”
“死者弗兰哥倒在地上。于是凶手把枪口瞄准自己第一枪开出的洞,再开第二枪。然后再把枪口往旁边挪一点点,抵住外套,又开了第三枪。再来就是开在死者身上的洞的数量、开在衣服上的贯穿孔的数量,我就接着说明。因为两个洞都是极近距离的射击,所以连个都有焦痕、也有烟灰,而且两个贯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洞有两个,体内的子弹有三颗。”
短暂沉默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会导致尸体所呈现的情形。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明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误打误撞的推测出符合现状的犯案手法。”
“你说的没错,而这也是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害怕,但是就算有枪声会引人注意的危险,他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套的洞,和身体的洞错开了。”
前刑警和我听了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整个场面陷入沉默。很明显的,洁的这句话直击事情核心,所以我们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洞错开了。”
老人好不容易开口说话:“洞错开了”他又重复一次。
于是洁继续说:“对,所以为了让外套、衬衫、内衣、还有身体,都有一致贯穿的洞,才会再开两枪。而且后来的两枪,只能和第一枪一样,由上往下做四十五度的射击。”
又是一阵沉默,前刑警似乎一直在思考,然后说:“洞错开怎么会这样?再说,错开有什么不妥吗?”
这次洁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嗯,你觉得呢?为什么不妥?”
“难道子弹并没有杀死弗兰哥吗?但是衬衫被血染红了,内衣也是。”
“衬衫和内衣,和开在身体上的洞一致?”
“对。如果他只穿衬衫和内衣的话,凶手就没有必要再开一个洞了。”
“也就是说,既然他再开了一个洞,就表示外套的洞和下面的洞错开了。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凶手必须在外套的洞的位置再开一个洞。”
“这样啊!”老人大声地说。
“外套、衬衫、内衣。身体,都要有一贯的洞,这么一来,外套的洞就有了意义。为了准确得在外套的洞重复再开一枪,凶手便需要从极近距离射击。”洁说。
“原来如此!”
“但是光是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会留下另一个贯穿了衬衫、内衣。身体的弹孔,但外套上没有这样的孔,因此他必须在外套的相同位置在开一枪,所以这一枪也是极近距离射击。这是不自然的极近距离射击的理由,也是尸体上开了两个弹孔,但体内却有三颗子弹的原因。”
“嗯。”前刑警沉吟着,害我又吓了一大跳。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两枪都以四十五度的射入角射击,只要其中一个洞呈四十五度就可以了。但是开在外套上的洞,只要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从纤维的破碎方向、烧焦的方式。血迹印染的方式,或许就能发现射入角度的不同。因此,为了慎重起见,两枪都用相同的角度射入。”
短暂沉默之后,退休的老刑警投降认输。
“原来如此,我甘拜下风。事情应该就像医生你说的一样,才会开了两个弹孔。我终于了解了,你的分析能力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真是谢谢,拉莫斯先生。但这不过是入口而已,从这里引导出来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
老人低声叹了一口气说:“啊,是嘛?接下来会怎么样呢?我已经老了,... -->>
“因为你刚刚自己不是说,两把枪不仅口径相同,也有可能是同型、同公司制造的吗?你还说当时那种枪非常普遍。”
老人哑口无言。
“由于凶手一直想把手枪带走,他惊魂未定,所以就带走了意外出现的弗兰哥的手枪。如果冷静思考,其实把枪留在现场就可以了。如果放在弗兰哥的外套口袋不好,放在地上就好了,只是他可能太害怕了。”
“是嘛?也对。因为枪完全一模一样,凶手不小心就会弄错。他弄错了,把枪放回弗兰哥的办公室。捡到那把枪的席皮特,想离开现场,想早一点回到受伤的重要朋友身边。但是我们不知道她的苦衷,强迫她留下来。她变得歇斯底里,就开枪射击的洛贝特。”
“没错。”
“席皮特为什么不把她的苦衷告诉我们呢?只要她说出来,我们也会设法帮她。”
“也许她不这么认为吧。总是,我想有人告诉她这种事回警署再说。”
“嗯,也许是这样。但是为什么被逮捕后,她还是没说呢?”
“人在昏睡状态时无法说话吧。”
“恢复意识后也可以说啊。”
“也许她有不能说的苦衷。”
“不能说的苦衷?”
“也许她无法判断可不可以把心中的不安说出来,因为没有时间问本人。”
“所谓的本人是指?”
“那个受伤的人啊。”
“哦”拉莫斯很惊讶,又沉默了一下才说:“真是惊人。你好像亲眼目击似的。可是你凭什么这么认为?编出这种像小说情节一样的内容,应该有所根据吧?”
“芮娜丝。席皮特在医院的时候不是要求看报纸吗?她要求看二十四日、隔天、再隔天那段时间的报纸,而且看得很认真。她想看的是有没有那个人死亡的报道,但是没有看到,她因此就放心了,大概是这样。”
“没有那样的报道嗯,也许是这样吧。但这样就表示他过久了吗?也许他死了,只是没上报而已。”
“不,他获救了。虽然资料不够,但我很确定。也许那位重伤的朋友所在的位置,要是死了人一定会见报。既然没上报,就表示获救了。”
老人又惊讶的沉默了一会儿,说:“有那种地方吗?”
“应该有吧。如果在倒塌的屋顶下也许不会报道。但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就会被报道出来。”
“啊,也对。”
“她认为那里很醒目,所以应该获救。”
“你觉得那个人获救了。”
“对。”
“根据呢?”
“如果那个人死了的话,芮娜丝可能早就把事情和盘托出了,她在警察医院复原之后,之所以什么都没说,很有可能是在包庇那个人。”
“这是你的想象吧?”老人又焦躁的说。
“不,这另外有根据。总之,拉莫斯先生,讨论到这里可以吗?我么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总之这件棘手的案子看起来迅速暂时解决,都是因为芮娜丝开了枪、被逮捕的缘故。而她之所以开枪,可能有万不得已的理由。”
“嗯,既然你说这件事另有根据,而且以后才要告诉我根据何在的话,那么到这里,我大致了解。”
“所谓了解,是指你同意芮娜丝。席皮特有可能不是凶手吗?”
“嗯。”洁问了残酷的事,前刑警沉吟了一下。身为退休警官,而且又是亲手把芮娜丝送进监狱的当事人,面对这个问题,确实很难表示同意。
“我不同意,但我承认这种想法是成立的。”
洁不再苦苦相逼“我再回到刚刚的话题。假设芮娜丝。席皮特的行动,不像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实际发生的那样。也就是说,她没有出现在弗兰哥的办公室,或者她没有拿枪、没有射击洛贝特,而是乖乖的把枪交给你,乖乖找你们的要求跟你们一起走。那么,你和检察官,可能就不能把她以杀死弗兰哥。塞拉诺的凶手身份起诉她,不是吗?”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但这都是因为听了你刚才的说明,我才改变了想法。那么,如果事情变成你说的那样,又会如何?”
“拉莫斯先生,这才是我想问的问题。如果席皮特不是凶手的情况下,你们会怎么做?”
“我们会另外找凶手。”
“对,你们会这么做。那么,你们会先找哪里?”
“应该会先从临时起意的强盗杀人这条线索开始考虑吧,但是这不可能。首先,弗兰哥的外套口袋里有皮夹,里面的钱没有被偷。当然也许是犯人没有把钱全部偷走,还留了一些钱在里面。其次,你们会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找到枪;就算和席皮特碰个正着,她也毫不抵抗地把枪给你,还说这把枪是掉在弗兰哥办公室里的。
“相信这种说辞的话,事情就变成凶手射杀弗兰哥后,拿着枪故意走到死者办公室,把强丢下后逃亡;不过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强盗,何况办公室里的钱和贵重物品都还在,还有尸体断掉的脖子和螺丝的装填,没有一个强盗会下这种功夫,所以这条线索应该很快会被束之高阁。”
“但就算不是强盗,我当了一辈子警察,也没看过有哪个杀人犯愿意在这么奇怪的事情上费工夫。”
“就是说啊,但你们还是会采取行动。接下来怎么做?会遇到怎样的问题?”
“这么一来会有问题的,应该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吧。”
“大概吧,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
“因为没有其他关系人了。”
“就警方所知道的人看来的确没有。当初警方之所以不认为劳洛的不在场证明有问题,是因为凶手立即被捕的缘故,所以也没有必要过滤芮娜丝之外;于是劳洛?李吉尔的不在场证明便不成为问题。这是问题的次序,但是”
这时候,洁对着空中伸出食指,继续说:“这个部分非常重要,拉莫斯先生。如果那一天,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出现在杰生大楼的话,劳洛的不在场证明一定会是个问题。难道不是吗?”
前刑警在地球的另一边沉默不语,大概是在思考吧。我可以感觉得到,事到如今还要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老警官来说面子很挂不住。
沉默良久之后,前刑警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没有凶手的话,的确会变成你说的那样。”
“发现尸体,摇晃后头掉下来,接着发生地震,虽然想要马上打电话报警,但电话因地震不通。这些都只是劳洛的片面之词,没有人可以为她证实。不过后来逮捕了芮娜丝;要是当初没有抓到凶手,劳洛毫无疑问一定会被怀疑。你们一定会质疑他,是你开枪的吧?是你把头砍掉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老人大概在思考洁所说的话。
“到底怎么回事?医生,劳洛他”
“如果他在案发后还很冷静的话,案发当时表示他身边有目击者。但是意外的,本案的凶手迅速被捕,所以他也不需要目击者了。”
“你说不需要了?医生,目击者可以被这么轻易的创造出来;没必要的时候又让他消失吗?”老人说。
“对啊,当然是这样,拉莫斯先生。目击者之所以消失不见,并不是劳洛用他的意志去让他不见的,而是因为凶手被捕,所以劳洛不必勉强把他找出来。我是这个意思。”
“嗯,好像有点不太懂所以医生,你是说,本案还有其他目击者?”
“有。”
“喔,你这么肯定?”
“很肯定,还有目击者。”
我也大吃一惊,边听边心跳加速。
“我不这么认为。医生,话说得这么满不太好吧?”
“我可以跟你打赌,赌什么都可以。我很肯定,否则逻辑就说不通了,这是逻辑推演得结论。”
“这种事真是前所未闻。万一你错了的话,怎么办?”前刑警有些挑衅地说。
“这个嘛”洁得眼镜望向远方,想了一下,然后说:“我就买下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送去你家,把酒全倒进浴缸,然后一头栽进去,一口气把就喝光给你看。”
我叹了一口气。
老人发出沙哑得笑声说:“这真是了不起得壮举。万一我输了的话呢?”
“那就请你答应我一个请求好吗?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你让我和某一个人用电话交谈。”
“你还满大方嘛。”
“这条线索,到这里大概就差不多了,反正之后还会再讨论,我们会到原来的调查结果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射出两个贯穿弹孔的事。要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刚说的推论作为前提。”
“哦,我洗耳恭听。”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用来夺走弗兰哥?塞拉诺的命,正确的说是破坏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破坏了弗兰哥的心脏,是吗?”
“对。”
“那么,一枪应该就够了。开一枪,弗兰哥就已经死了,没错吧?”
“嗯,没错。”
“那么,对凶手而言,这一枪就应该把工作做完了,不管多么骚动的年代,多门嘈杂的地区,凶手应该都不像制造出多次枪响才对。”
“嗯。”“弗兰格明明已经死了,但是这个凶手却又开了两枪。这样的话,凶手就有无论如何都有必须再开枪,而且是两枪的需要。我只能这么想,拉莫斯先生,你认为呢?”
“你说他必须开枪?而且是两枪?”
“也就是说,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进弗兰哥的身体里。这样可以吗?”
“是吗你是这么想的吗?”
“我觉得不是。不是这样,而是凶手有必要在尸体再开两个洞。”
“再开两个洞?但是开在尸体上的洞,总共就是两个。”
“没错。但是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枪,但是留下来的洞却是两个。这样的话,凶手三次射击中的两次,正确地击中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如此精密射击的目的,凶手甘冒危险做了极近距离的射击。”
“嗯,怎么回事?我不太了解意思。请你再具体一点说明。”
“我来做具体说明。这个说明的前提是,假设先前局的条件全部都成立。”
“嗯。”“就像我说过的,如果要瞄准被害人胸部,由上往下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射击的话,这是极近距离的射击,很危险。万一被害人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所以凶手应该宅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枪。因此,这样的射击,不仅能顺利穿透心脏,外套上也不会有焦痕和烟灰。而且贯通孔越往下面的衬衫、再下面的内衣,应该也会越来越小。”
“嗯。”“这时候,弗兰哥的手也还在西装的口袋里,握着枪。他没料到有人会对他开枪,但是他早已做好开枪的准备,所以立即还击。只是他没打中凶手,打到墙上的小提琴了。弗兰哥右手指的硝烟反应
“没有,当初没有检测。”
“因为现场没有枪,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对吧。”
“对。”
“死者弗兰哥倒在地上。于是凶手把枪口瞄准自己第一枪开出的洞,再开第二枪。然后再把枪口往旁边挪一点点,抵住外套,又开了第三枪。再来就是开在死者身上的洞的数量、开在衣服上的贯穿孔的数量,我就接着说明。因为两个洞都是极近距离的射击,所以连个都有焦痕、也有烟灰,而且两个贯穿孔都是越往下越大。洞有两个,体内的子弹有三颗。”
短暂沉默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会导致尸体所呈现的情形。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明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误打误撞的推测出符合现状的犯案手法。”
“你说的没错,而这也是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害怕,但是就算有枪声会引人注意的危险,他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套的洞,和身体的洞错开了。”
前刑警和我听了都吓得说不出话来,整个场面陷入沉默。很明显的,洁的这句话直击事情核心,所以我们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洞错开了。”
老人好不容易开口说话:“洞错开了”他又重复一次。
于是洁继续说:“对,所以为了让外套、衬衫、内衣、还有身体,都有一致贯穿的洞,才会再开两枪。而且后来的两枪,只能和第一枪一样,由上往下做四十五度的射击。”
又是一阵沉默,前刑警似乎一直在思考,然后说:“洞错开怎么会这样?再说,错开有什么不妥吗?”
这次洁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他:“嗯,你觉得呢?为什么不妥?”
“难道子弹并没有杀死弗兰哥吗?但是衬衫被血染红了,内衣也是。”
“衬衫和内衣,和开在身体上的洞一致?”
“对。如果他只穿衬衫和内衣的话,凶手就没有必要再开一个洞了。”
“也就是说,既然他再开了一个洞,就表示外套的洞和下面的洞错开了。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凶手必须在外套的洞的位置再开一个洞。”
“这样啊!”老人大声地说。
“外套、衬衫、内衣。身体,都要有一贯的洞,这么一来,外套的洞就有了意义。为了准确得在外套的洞重复再开一枪,凶手便需要从极近距离射击。”洁说。
“原来如此!”
“但是光是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会留下另一个贯穿了衬衫、内衣。身体的弹孔,但外套上没有这样的孔,因此他必须在外套的相同位置在开一枪,所以这一枪也是极近距离射击。这是不自然的极近距离射击的理由,也是尸体上开了两个弹孔,但体内却有三颗子弹的原因。”
“嗯。”前刑警沉吟着,害我又吓了一大跳。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两枪都以四十五度的射入角射击,只要其中一个洞呈四十五度就可以了。但是开在外套上的洞,只要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从纤维的破碎方向、烧焦的方式。血迹印染的方式,或许就能发现射入角度的不同。因此,为了慎重起见,两枪都用相同的角度射入。”
短暂沉默之后,退休的老刑警投降认输。
“原来如此,我甘拜下风。事情应该就像医生你说的一样,才会开了两个弹孔。我终于了解了,你的分析能力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真是谢谢,拉莫斯先生。但这不过是入口而已,从这里引导出来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
老人低声叹了一口气说:“啊,是嘛?接下来会怎么样呢?我已经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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